OECD 成员国税制情况
澳大利亚 奥地利 比利时 加拿大
捷克 丹麦 芬兰 法国
德国 希腊 匈牙利 爱尔兰
意大利 日本 韩国 卢森堡
墨西哥 荷兰 新西兰 挪威
波兰 葡萄牙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土耳其 英国 美国
澳大利亚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澳元
国家 主要税种 征税对象 税率
税收收入 占总收
入比重%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包括净资本利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澳大利亚的所得。
采用比例税率,2001 年-2002 年财
政年度税率为 30%。
%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和资本利得;
非居民个人:来源于澳大利亚的所得和资本利得。
2002 财政年度:居民个人按 17%、
30%、42%和 47%超额累进;非居民
个人按 29%、30%、42%和 47%超
额累进。
%
商品和劳务税 相当于其他国家的增值税,包括几乎所有的商品和劳务。 10%。 %
附加福利税 对雇主提供给雇员的附加福利的价值征收。 %。 -
工薪税
按企业(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征收,各州都征收工薪税。 各州采用单一税率或多档税率,最
高 6%。
-
土地税 土地的价值。 % -
印花税 通常按照财产转让价值征收,也对一些特定的交易行为征收。 35 -
澳大利
亚
税收总收入 (亿澳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注:1、OECD 成员国数据主要来自 OECD 总部编写的《收入统计》(REVENUE STATISTICS)2004 年版。主要发展中国家的数据来自总局科研所编译的《外国税制概揽》(2004 年版)。2、
OECD 成员国的税收收入数字为 2002 年数。冰岛和斯洛伐克因缺乏相关资料未能编入。
奥地利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球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奥地利境内的所得。
从 1994 年开始,税率统一为 34% %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来源于全球的所得;
非居民个人:来源于奥地利的所得。
从 2002 年起,个人(包括非居民)按
21%、31%、41%和 50%超额累进。
%
增值税
独立从事经营或者其他经济活动过程中提供的商品和劳务。出口
商品和劳务不在征收之列。
标准税率为 20%,低税率 10%。 %
遗产和赠与税 按遗产或者赠与财产的价值征收。 税率从 2%到 60%不等。 %
社会保障税
对雇主、雇员征收健康保险、养老金、失业保险和其他基金缴款。雇主:分别为 %、%、3%、%;
雇员:分别为 %、%、3%、1%。
%
不动产税 核定的不动产价值(市级征收)。 各市的税率不相同,从 %到 %不等。 %
土地转让税 按土地销售价格由买者缴纳。 %。 %
资本转让税
对股票发行、增加股本和给公司的其他出资征收;对转让证券和
股票征收。
1%; %至 %。 %
印花税 对租赁合同、贷款合同、出租合同等票据征收。 分别为 1%、%和 1%。 -
奥地利
税收总收入 (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比利时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比利时的所得。
超过 323750 欧元的,2002 年按 28%、36%和 41%
超额累进,另对应纳税额征 3%的附加税,不超过
323750 欧元的,2002 年度的基本税率为 39%。
992 %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个人:来源于比利时的所得。
2003 年按 25%、30%、40%、45%、50%和 52%超
额累进。
%
增值税
分为四挡。有线电视、福利性住宅、煤炭适用 12%税率,
基本生活用品适用 6%的税率,期刊报纸适用零税率。
标准税率 21%,优惠税率 12%,6%和 0。 %
社会保障税
对雇主和雇员征收,以工资、薪金总额为税基。 雇员:%;
雇主:34%。
%
特别社会保障税 对雇员征收,每月从净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至 欧元/月。 -
比利
时
遗产和赠与税
对继承人或者受赠人征收。 最低 3%,最高 80%,根据继承、赠与的遗产、财
产数量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关
系确定。
1%
印花税 对有专业经济人参与的与公共基金有关的交易行为征税。 -
税收总收入 (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加拿大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加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球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在加拿大境内的经营所得、资本利得。
2004 年降至 21%,另征收 %的附加税。 %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个人:来源于加拿大的就业、经营所得和资本利得。
2002 年度按 16%、22%、26%和 29%超额
累进。另征收省和属地所得税。
35%
商品劳务税
(增值税)
对大多数货物和劳务征收,由企业向消费者收取。 7%。 413 %
销售税
对购买消费或者使用的有形个人财产和购买特定的服务。有的省
的销售税基本与商品劳务税相同。
15%(新伯伦威克、纽芬兰和新斯科夏);
6%至 10%(英属哥伦比亚、曼尼托巴、安
大略、爱德华王子岛和萨克其旺);%
(魁北克)。
5%
社会保障税
居民雇员缴纳养老保险,雇主也等额缴纳;居民雇员另需缴纳失
业保险。
2001 年度养老保险最高限额 加元,
失业保险最高限额 878 加元(雇员)、
加元(雇主)。
%
自然资源税 对林木经营、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征收。 4% -
土地和财产税 对不动产征收。 4% -
资本税
对资本使用征收。 2001 年纳税年度大公司 %,金融机构
%。
-
加拿大
税收总收入 (亿加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34%
捷 克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克郎
捷克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捷克的所得。
2002 年度为 31%。 %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个人:源于捷克的所得。
2002 年度按 15%、20%、25%和 32%超额累
进。
%
增值税 提供商品和劳务。 22%和 5%。 %
社会保障税 按雇员的毛薪金,雇主支付给雇员的毛薪金征收。 雇员毛薪金 %,雇主支付的毛薪金 35%。 %
遗产与赠与税
按继承人和受赠人的财产价值征收。 遗产税:%至 20%;
赠与税:1%至 40%。
10 %
道路税
按发动机的气缸容量和机动车型号征收。 客车税额 1200 至 4200 捷克克郎/年,货车税
额 1800 至 5400 捷克克郎/年。
%
不动产税
土地或者建筑物的使用者。 税率依不动产的面积、地理位置和使用年限
确定。
%
土地税 土地征收。 基本税率 至 1 捷克克郎/平方米。
消费税
对生产和进口烟草制品、葡萄酒、松香油、啤酒、燃料和润
滑油征收。
22% %
转让税 对转让不动产征收。 5%。 ) %
税收总收入 (亿克郎)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373%。
丹 麦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克郎
公司税
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取得的资本利得、公司间股息、国外所
得、受控外国公司条款(规定的丹麦母公司从其外国分支机构
获得的利润)。
从 2001 年起税率为 30%,并征收应纳税额
10%的附加税。
%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个人:源于丹麦的所得。
2002 年按 %、%和 59%超额累进。 %
增值税 销售和提供劳务征收。 25%,起征点 2 万丹麦克郎。 %
社会保障税
劳动力市场费按雇员工资、薪金总额征收,养老退休金按年分
别对雇员和雇主征收,工伤保险对雇主征收。
劳动力市场费 9%,养老退休金分别按雇员
895 丹麦克郎/年、雇主 1790 丹麦克郎/年。对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社会保障税税率为工
资、薪金所得总额 %.
%
地方所得税 - 市、县级所得税实行统一税率。 -
印花税 对部分商业和法律文件征收。 %。 -
碳氢化合物税 开采石油、天然气并从中提炼碳氢化合物所获利润。 70%。 -
丹麦
税收总收入 (亿克郎)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芬 兰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29%(包括外国分支机构)。 %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收入;
非居民个人:来源于芬兰的收入。
2002 年度按 14%、18%、24%、30%和 37%超额累
进。资本利得:29%;薪金和养老金:35%;个人
勤劳所得缴 %的地方所得税和 %的
教堂税。非居民个人的勤劳所得:35%;资本利得:
29%。从事特殊知识工作的外国雇员,每月现金薪
金收入至少 万芬兰马克,工作时间 6-24 个月,
按 35%缴税。
%
增值税
对独立从事经营或其他经济活动过程中
出售或进口的所有商品或劳务征收。
标准税率为 22%,中间税率为 17%,低税率 8%和
6%。
%
遗产和赠与税
按继承人和受赠人所继承和受赠的数额
征收。
2001 年按 10%、13%和 16%超额累进。 %
社会保障税
对雇主和雇员按总工资的一定比例征收。雇主:养老金 %、失业保险 2 或 %、医疗保
险 %、意外保险 %或 %、社会保险 4%
或 %、团体人寿险 %;
雇员:%,超过 8 万芬兰马克所得的加 %。
%
地方所得税 应税所得。 15%至 %,由市政当局决定。 -
财产税
对个人、合伙企业及非居民公司上年末财
产净值按年征收。
110 万芬兰马克以下,税额 500 马克;超过 110 万
马克,%。
-
不动产税 按大楼和土地的应税价值征收。 永久住处 %至 %,其他房地产 %至 1%。 1%
特别税 对小汽车和摩托车征收。 22% -
消费税
主要对液体燃料和烟草征收,也对电力、
化肥、酒精、人造奶油、矿泉水、软饮料
和糖类产品征收。
22% (亿欧元) %
教堂税 福音路德教会和东正教会的应税所得
芬兰
税收总收入 (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法 国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公司所得税
公司在法国境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利润(包
括居民公司从国外分支机构取得的所得)。
% %
法国
个人所得税
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全世界的个人所得; 居民:0%至 %; %
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法国的个人所得。 非居民:0、15%和 25%。
增值税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 低税率为 7%,一般税率为 %,高税率为 %,大
部分商品和劳务按一般税率课税,约占全部增值税收入
的 90%。
%
个人房地产税 对私人拥有的房地产征收。 税率按房地产面积、地理位置的不同递减。 -
营业执照税 对工商活动征收。 各地方政府制定不同的税率。 -
预提税
对公司总部设立在非欧盟国家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从法国取得的净利润征收预提税,对总机构设立在欧
盟国家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从法国取得的净利润征
收所得税。
15% -
社会保险税 以雇员的工资、薪金为依据。 从 2002 年起,税率为 18%至 23%。 37%
财产税
按财产净值征收。 1999 年以前,财产净值超过 72 万欧元开始征收,按
%和 %超额累进.
%
税收总收入 (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德 国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德国境内的所得。
从 2001 年起公司所得税税率 25%,团结附加
税 %;地方所得税税率 12%至 20%.
%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来源于德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
非居民个人:源于德国境内的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 %、几何累进税率
和 %三档。
%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征收。 基本税率 16%,低税率 7%(适用于食品、书
籍等)。
1371 18%
社会保障税
以雇员的工资、退休金总额为征税对象,雇员和雇主各
承担 50%,由雇主代扣代缴。
老年人和长期残疾人保险 %,健康保险
%,老年医疗保险 1%(2002 年起,每月
缴纳的最高限额为 29 欧元),失业保险 %。
%
遗产与赠与税 对遗产和财产赠与征收。 3%至 70%。 %
教堂税 在宗教社区,按所得额征收。 8%至 9%,根据所在州地理位置确定。 -
德国
税收总收入 (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希 腊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希腊 公司所得税 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居民公司主要按注册地 从 2002 年起,税率为 35%。 53 %
原则确定。对公司分配前的年总利润征收。
个人所得税 个人总净所得。 2002 年度按 5%、15%、30%和 40%超额累进。 14%
增值税
对独立从事经营和其他经济活动中提供商品和劳务
征收。
标准税率 18%;低档税率 8%(对图书、报纸和
期刊按 4%)。
22%
遗产和赠与税
对继承和受赠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征收。 税率按财产额外负担的多少分四档累进,最高边
际税率为 60%。
%
社会保障税 对雇员的薪金( 欧元以内部分)按月征收。 %。 %
不动产税
对拥有不动产的公司和个人征收. 公司:国家不动产税(不动产价值超过 万欧
元的部分),%;地方不动产税税率不一,在
%至 %之间;
个人:国家不动产税按照 %至 %的税率超
额累进;地方不动产税视同公司.
%
资本税 存入企业的资本。 1%。 -
吨税 船运利润. 税额以船只年数和吨位计算. -
税收总收入 (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匈牙利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福林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匈牙利的所得。
18%。 %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匈牙利境内所得。
2002 年度按 20%、30%、40%超额累进。 %
增值税
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征收。 从 1993 年起,一般税率 25%,适用于大多数商品和劳务;
低税率 12%,适用于某些特殊商品和劳务;零税率适用于出
口和多数药品。
%
社会保障税
对雇主:按支付给雇员的个人报酬征收;
对雇员:按工薪收入征收。
从 1998 年起,雇主按 29%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 3%
缴纳失业保险;公司纳税人按全部工资的 15%缴纳培训基金
税;雇员按 11%和 %缴纳。
%
消费税
对汽车、首饰、咖啡、酒、烟和燃料征收。 对汽车、首饰和咖啡按年征收,10%至 35%;对酒、烟和燃
料从量征收。
%
继承与赠与税
对取得遗产或者受赠财产的价值征收。 遗赠为:11%(适用于子女、配偶和父母)、15%适用于其
他亲属、21%适用于其他人员。
不动产为:%、4%和 5%(不动产赠与税为 5%、8%和
10%)。
%
匈牙利
不动产税 对不动产的业主征收,分为建筑税和土地税。 建筑税:从量定额,年/平方米 900 福林;从价定率,市价 %
的 3%。
土地税:从量定额,年/平方米 200 福林;从价定率,市价
的 3%。
印花税
对取得不动产征收。 不动产:10%;
住宅:2%至 6%。
-
税收总收入 (亿福林)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爱尔兰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居民公司取得的贸易所得不超过 万欧元的,
税率为 %,超过的税率为 16%,取得的非
贸易所得税率为 25%(2003 年)。
48 %
个人所得税
居住并定居在爱尔兰的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居住但未
定居在爱尔兰的个人来源于爱尔兰、英国的所得和汇入爱尔
兰的外国所得,未居住在爱尔兰的个人来源于爱尔兰的所得。
超额累进税率:20%、42%。 96
%
增值税
商品和劳务。 基本税率 21%,低税率 %、%和 0 税率
(2002 年)。
25%
社会保障税
雇员的工资所得。 雇员所得在 38740 欧元以下的部分税率为 6%,
超过部分为 2%,雇主为 %(2002 年)。
个体经营者和某些董事按 5%的税率就全部所
得缴纳。
55
15%
地方税 土地和建筑物的面积。 -
资本利得税
对资本利得征收 20%(改良土地的转让、某些海外基金和外国
人寿保险的利息,适用 40%的税率)
印花税
票据,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转让土地和某些不动产产生的票
据征收。
1-9%。
%
爱尔兰
税收总收入 367(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意大利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意大利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自全世界范围的所得; 36%。
%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意大利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
居民:在意大利及国外取得的所得;
非居民:来自意大利的所得。
居民:2002 年度按 18%、24%、32%、39%
和 45%超额累进。
非居民:股息 %、利息 15%和特许
权使用费 21%。
1368
%
增值税
对商品和劳务销售征收。 目前,基本税率 20%,大多数消费品和
日用品 10%,食品 4%或 10%,金融保险、
教育医疗、邮政和出口等免税。
15%
社会保障税
对公司和雇员征收。 雇员,按所得额的 %;
自营业者征收 14%的退休基金费。
%
登记税
对个人转让不动产,公司转让非建设用地、增加股份资本和流动
资金等征收。
个人:6%至 17%;
公司:1%至 8%。
-
资产净值税
对公司、企业和从事经营的个人及非居民公司的分支机构其资产
负债表上的资产净值征收。
%。 -
不动产税
居民和非居民公司、个人或其他团体的自有财产或拥有的不动产
权益征收。
从 1993 年起,税率 %至 %。
2%
印花税 对股票按转让价格征收。 %。 -
税收总收入 (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日 本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10 亿日元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非居民:来源于日本境内
所得和在日本支付或汇往日本的境外所得。
按 10%、20%、30%和 37%超额累进。
14093 %
法人税
国内法人:来源于日本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
外国法人:来源于日本境内的所得。
基本税率 30%。22%(资本额在一亿日元以下的中小
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800 万日元以下的部分、
公益法人等);3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800 万日
元的部分)。
10996 23,7%
继承与赠与
税
对赠与财产和继承财产征收。
继承税、赠与税分别按 10%、15%、20%、30%、40%
和 50%超额累进;合并计算的税率为 20%。
1292 %
增值税(日本
称消费税)
对国内提供的货物、劳务和进口的货物和劳务征收。
5%(从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年应纳税销售额低于
1000 万日元的免税,超过 4800 万日元的按月缴纳)。
9692 %
酒税和烟税 对香烟和酒征收。 采用从量税方式征收。 2555 %
汽油税 对汽油征收 采用从量税方式征收 2129 %
印花税
对个人或法人制作的凭证如合同、期票、汇票和收据等
征收。
采用定额税率征收。税率取决于凭证的性质和所含
的数额,如不动产转让合同金额 10 万日元以下,税
1148 %
率为 200 日元,合同金额超过 50 亿日元,税率为 60
万日元。
日
本
国
税
2004 年度过税收入总额 100
注:(1)根据日语文献《日本的税制》((005 年版)相关资料整理。(2)表中数据为 2004 年度数值。(3)增值税(日本称消费税)是消费型增值税。(4)表中比率为国税各税占过税收
入总额比。
都
道
府
县
居
民
税
个人居民税 对都道府县区域内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所得征收 人头课税:年 1000 日元/人;
所得课税:综合课税所得 700 万日元以下,税率 2%,
综合课税所得超过 700 万日元,税率为 3%
法人居民税 对都道府县区域内有事务所或营业所的法人,或有其职工宿舍
的法人所得征收
法人均摊税:按法人资本金规模大小分 5 档分别征收
2-80 万日元的税;
法人所得均摊税:以未做税额扣除的法人税额为计税
依据,税率为 5%
%
个人事业税 对在都道府县区域内有事务所或营业所从事法定三类事业的个
人事业所得征收
第一类事业:销售、不动产租赁等 37 个业种,税率
为 5%,第二类事业:畜产、水产等 3 个业种,税率
为 4%,第三类事业:医疗、律师等 31 个业种,税率
为 5%,其中,助产师业等,税率为 3%
事
业
税
法人事业税 对在都道府县区域内有事务所或营业所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所
得征收
1.供电、供气、保险业以收费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
为 %;2.其他行业按所得金额大小采用 5%%超
额累进税率
%
地方消费税 纳税人和课税对象与国税增值税(消费税)完全一致,由国税
部门代征
税率 1% %
汽车税 对汽车所有者征收 计税依据为汽车的排气量、重量等,采用年定额税率 %
都
道
府
县
税 2004 年度都道府县税收入总额 100%
个人居民税 对市町村区域内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所得征收 人头课税:年 3000 日元/人;所得课税:综合课税所
得 200 万日元以下,税率为 3%,综合课税所得
200-700 万日元,税率为 8%,综合课税所得超过 700
万日元,税率为 10%
市
町
村
居
民
税
法人居民税 对市町村区域内有事务所或营业所的法人,或有其职工宿舍但
无事业所的法人所得征收
法人均摊税:按法人资本金规模大小和从业人员数分
9 档分别征收 5-300 万日元的税;
法人所得均摊税:以未做税额扣除的法人税额为计税
依据,税率为 %
%
日
本
市
町
村
税
固定资产税 对市町村区域内土地、房屋、折旧资产的所有者征收 税率为 %, %
起征点:土地 30 万日元以上,
房屋 20 万日元以上,折旧资产 150 万日元以上
市町村烟税 对香烟的批发商征收 采用从量定额方式征收 %
城市规划税 对市町村区域内土地、房屋的所有者征收 计税依据与固定资产税相同,税率上规定了 %的限
制税率
%
2004 年度中央与地方税收总额(不包括社会保障税)(10 亿日元) 占 GDP 比重 %
注:(1)根据日语文献《日本的税制》(2005 年版)、总务省地方税制网站相关资料整理。(2)表中数据为 2004 年度数值。(3)表中比率为都道府县各税占都道府县税收入总额比和市町
村各税占市町村税收总额比。
韩 国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韩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一般经营、资本所
得和清算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韩国境内的一般经营、资
本所得和清算所得。
实行两档累进税率。2002 年为 15%和 27%。
外国企业如果在韩国没有常设机构,则对其来源于韩国的所得征收预
提税,税率为:2%(经营所得和船、飞机的租赁所得),20%(个人
劳务所得),售价的 10%(证券股票利得),25%(股息、利息、特
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13140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韩国境内的所得。
2002 年,实行综合征收的累进税率为:9%、18%、27%、36%。利息
和股息所得按 15%征收预提所得税。资本利得则实行分项征收:持有
期限不短于 1 年土地或建筑物,以及其他财产实现的利得(适用与普
通所得相同的税率);持有期限短于 1 年土地或建筑物所实现的利得
(税率为 36%);未注册资产转让(税率为 60%);公司股票(主要
公司大股东持有不足 1 年的,30%;中小型公司,10%;其他,
20%)。
212870
%
增值税 对销售、进口及提供商品和劳务征收。 单一税率为 10%。商品出口和对外提供劳务适用零税率。 316090 %
特别消费税
对 7 类应税商品和 2 类应税场所征收。 七类商品分别适用 5%至 20%不等的税率,而对汽油、煤油、石油气、
丙烷气、丁烷气等实行定额税率。对第一类场所实行定额征收,第二
类场所的税率为 10%。
-
-
遗产税和赠与税 按继承财产或受赠财产的价值征收。 2002 年,超额累进税率为 10%、20%、30%、40%、50%。 8560 %
资产价值重估税
个人或公司因资产重估而产生的利得(资产重
估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重估利得本身不计
入公司或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一般为 3%。对 1984 年以后购买的将要被重估的土地和 1983 年
以前购买并重估的土地,税率为 1%。
-
-
超额利润税
因价格高于政府规定的基本水平而取得的超
额利润。
100%。 -
-
韩国
中央
税
酒税
对酿酒厂和保税区进酒者征收。 从价定率: 万韩元/每公升(酒精含量达 95%以上的白酒);其他
酒精含量较低的酒,税率从 5%至 100%不等。
26550
%
印花税 对财产权的设立、转让或变更的凭证征收。 实行定额税率,从 100 韩元到 350000 韩元不等。 - -
证券交易税 按股票、企业权益的转让价格征收。 %。但在海外或者纳斯克上市的股票转让不征税。 - -
交通税
生产和进口汽油、类似的替代燃油和柴油。 从量定额征收。691 韩元/升(汽油、类似的替代燃油);160 韩元/升
(柴油及其类似产品)。
-
-
教育税
金融保险企业毛收入、应纳特别消费税税额、
应纳交通税税额、应纳酒税税额征收。
依次为 %、30%、15%和 10%。 -
-
社会保障税 雇主支付的工资和雇员获得的工资征收。 各纳 %。雇员的月纳税额不超过 万韩元。 314560 %
财产取得税
购买或继承不动产、机动车、重型设备、树、
船、飞机等等,以及高尔夫会员、公寓成员、
保健俱乐部会员资格等的申报价格征收。
一般为 2%。但对别墅、高尔夫球场、高档住宅、豪华轮船和高档娱
乐场所等的所得,税率为 10%。
-
-省
税
注册税
注册的财产权或者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利的价
值征收
%至 5%不等,也有按件征收的,每件 3000 韩元至 90000 韩元不等。 -
-
居民税
在市或者县内有住处的个人和有办公室的公
司征收。
从量定额按年征收。个人:1 万韩元以内由各地方政府确定;公司:
按公司规模而不同,分为 5 万、10 万、20 万、35 万和 50 万韩元。
-
-
市
县
税
财产税
建筑物、船舶和飞机的“标准价值”。 税率因不同财产而异。-7%(住宅),5%(高尔夫球场、别墅、高档娱
乐场所),%(其他房屋),(豪华船)5%,%(其他船),
%(飞机)。
-
-
税收总收入 1669500(亿韩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卢森堡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卢森堡境内的所得。
2002 年,所得税的税率为 22%(所得超过 万
欧元),并按公司所得税额征收 4%的附加税,
各市还征收市级企业所得税(2002 年卢森堡市企
业所得税税率为 %)。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卢森堡境内的所得。
2002 年,实行从 8%至 38%的超额累进税率。附
加税为税额的 %
%
增值税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 基本税率为 15%。低档税率为 12%、6%、3%。 %
社会保障税
按雇员的毛工资征收。 雇员:%(医疗保障税);8%(养老保障税)。2002
年,毛报酬低于 3927 欧元的雇员还要缴纳附加税,
税率为社会保障税额的 1%。
%
资本税
投资于卢森堡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资本。 1%。留存收益和准备金转化为股份资本、欧盟内
的资本转移等,不缴纳资本税。
-
净财产税 居民公司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净财产征收。 %。 -
普通注册税 按已购或已转让不动产的市场价值征收。 7%。 -
卢森堡
税收总收入 (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墨西哥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比索
公司所得税
对墨西哥籍的公司:来源于全世界范围的所得;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利润。
2002 年墨西哥公司所得税的标准税率为
35%。无地方所得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的利润也按 35%的标准税率征税。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墨西哥境内的所得。
2001 年,超额累进税率为 3%、10%、
17%、25%、32%、33%、34%、35%、
%和 40%。
-
销售(增值)税
财产的出售和其他处理、独立服务、对财产的临时使用或享受、货
物与劳务的进口等。
基本税率为 15%。境内的商品和劳务税率
为 10%。农产品、列举的基本食品以及服
务的出口税率为 0%。
%
消费税
汽油、酒精饮料和烟草。 进口矿泉水、碳酸饮料税率为 20%。通信
和相关服务的税率为 10%。
%
工薪税
雇员工资。 雇主:按雇员工资总额的 %缴纳;
雇员:按其工资的 %缴纳。
%
自然资源税 自然资源税由政府规定。 -
经营财产税 对经营资产征收。 每年征收 %。 -
财产税 公司可选择前四年的应税财产为基础决定其应纳税财产额。 税率各地不同,由州和联邦特区征收。 -
不动产购置税 按购置不动产的价值征收。 2%。 -
利润分享税
按雇主与雇员分享的利润征收。 分享率为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的 10%(新
成立的公司除外)。
-
墨西哥
税收总收入 (亿比索)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荷 兰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荷兰境内的所得。
实行累进税率,分为 29%和 %两档(2002 年)。
荷兰公司分配给非居民公司的股息,预提税税率
为 25%。
154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荷兰境内的所得。
2002 年,超额累进税率为 %(含 %的国
家社会保障税税率)、%(含 %的国家社
会保障税税率)、42%和 52%。
%
荷兰
增值税 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征收。 标准税率为 19%。优惠税率为 7%(适用于食品、 %
非酒精饮料、旅馆服务业和公共交通)。零税率
主要适用于出口及相关的服务业。
社会保障税
雇员的工资薪金(国家社会保障税,包含在个人所得税中征
收),雇员的工资薪金收入和雇主的工资薪金支出(雇员社会
保障税)。
国家社会保障税:%。
雇员社会保障税:不同行业税率有所不同。雇员
的平均最高缴税额为 1343 欧元,雇主的平均最高
缴税额为 4595 欧元。
619
%
遗产和赠与税
按遗产和赠与财产的价值征收。 最低为 5%,最高为 68%,具体视继承的遗产数量
和遗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来确定。
1%
不动产税 按拥有和使用不动产的价值征收。 税率从 %至 1%不等。 %
不动产转让税
转让不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某种产权(如建筑物、住宅、不动产
公司的股份)的价值。
初次转让税率为 5%,再次转让的税率为 10%。
税收总收入 (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新西兰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新西兰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新西兰境内的所得。
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包括分
支机构)实行国民税收待遇,税
率均为 33%。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资本利得与财产;
非居民:来源于西班牙境内的所得、资本利得与财产。
居民和非居民取得的工资薪金所
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分为
%、33%和 39%三档。
%
增值税
在新西兰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征收。免税范围狭窄仅就金融服务免税 税率从 0%至 12%。零税率仅适
用于小部分商品服务,如出口业
务。
%
消费税 石油产品、机动车辆、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等。 % %
意外赔偿税 按雇员工资总额对企业雇主(无论居民非居民)征收。 税率根据雇主产业类型决定。 - -
附加福利税
雇主提供给雇员的非现金附加福利,对雇主征收。 按 %、%、%、
%的税率超额累进。
-
-
预提税
居民公司、居民个人取得的红利、利息收入。对居民公司和居民个人取
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免税。
33%。 -
-
新西兰
税收总收入 (亿新西兰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35%
挪 威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克郎
公司所得税
包括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取得的存货定价、资本利
得、公司间股息、国外所得及股息。
28%(分支机构适用相同的税率)。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资本利得;
非居民:来源于挪威境内的所得。
地方所得税:市一级地方政府按 28%的税率单独对个人
征收;最高税:针对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实物补贴)
额外征税(国税),分别为 %、%的累进税率
(对已婚个人且配偶没有工作的)和 %的税率(已
婚个人夫妻双方均工作的)。
%
增值税
提供增值税应税货物和劳务,进口货物。 标准税率为 24%。从 2001 年 7 月 1 日起,食品的增值
税税率为 12%。
%
社会保障税
雇主和雇员的工资、薪金总收入。 雇员工资、薪金收入总额的 %,雇主还要额外缴纳雇
员总收入的 %。
%
特别油气税
生产和利用管道运输石油、天然气的公司,除了缴纳
28%的公司税外,还要缴纳特别油气税。
50%。 -
-
投资税
针对大部购买货物的行为征收。零售货物、固定资产
和采矿不征收投资税。
7%。增值税纳税人可以要求抵扣进项税款。 -
-
挪威
税收总收入 (亿克郎)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波 兰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百万兹罗提
公司所得税
波兰公司、在波兰投资参股的外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
份公司、外国经营者在波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
的净利润。
2003 年,波兰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4%。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波兰境内的所得。
2001 年,实行 19%、30%和 40%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
增值税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标准税率为 22%(适用一般的货物与劳务)。低税率
7%和 0%。
%
社会保障税
雇主和雇员的工资、薪金总收入。 抚恤金、伤残保险:雇主和雇员均按 %的税率缴
纳;医疗保险:雇员按 %的税率缴纳;人身意外
事故保险:雇主按 %的税率缴纳;生活补贴:雇
主按 %的税率缴纳;保障救济金:雇主按 %
的税率缴纳。
29%
土地与财产税
城市对土地、财产和林业征收的国税,并确定上限税
率。
2000 年每平方米的税额标准为:住宅与公寓为不超过
罗兹提;营业用房屋与公寓、农林业用建筑房屋为
罗兹提;其他建筑物为 罗兹提;建筑工地
为其价值的 2%;用于经营活动的土地(农林业用地除
外)为 罗兹提;其他土地为 罗兹提。
%
波兰
遗产和赠与税
遗产或赠与财产的价值。 2001 年,税率按亲疏关系分为 3-7%、7-12%和 12-20%
三档。
%
交通工具税
对交通工具所有者征收。 按发动机排气量的大小,每辆车的税额标准为 38 新罗
兹至 764 新罗兹。
印花税
上报给国家机关和地方机关的申请书、上诉书、注册
单据和经公证的经济合同书。
从价征收。
消费税 对国产和进口的一些商品征收。 22% %
税收总收入 271040(百万兹罗提)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葡萄牙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归属于设在葡萄牙的常设机构的非居民公司的所得。
居民公司的税率为 33%(其中 3%为地方
税附加)。非居民公司适用预提税率。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葡萄牙境内的所得。
2002 年度,按 12%、14%、24%、34%、
38%、40%的税率超额累进。
%
增值税
对商品和劳务销售额、出口产品征税。 标准税率为 17%。中间税率为 12%。低税
率 5%。
%
社会保障税
雇员获得的薪金和雇主支付的薪金金额。 雇员的税款比率为其总收入的 11%。董事
会成员为 10%,其上限为国民最低薪金的
12 倍。自雇个人可选择按法定最低标准
%缴税,或者按董事标准 32%缴税。雇
主的纳税基数为支付给雇员的薪金总额和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薪金,分别按 %和
%缴纳。
%
不动产市政税
不动产的登记价值。 城市不动产,税率为 %%;农村不动
产,税率为 %。
-
葡萄牙
税收总收入 (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注: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收入均为 2001 年数据。该国 2001 年税收收入为 亿欧元。
西班牙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欧元
西班牙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标准税率为 35%。根据实体和经营类型的不同可以适
用 40%、25%、20%、10%、1%和 0%的税率。分支机
%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西班牙境内的所得。 构汇出的所得按 25%的税率进行源泉扣缴。预提所得
税税率为 18%。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资本利得与财产;
非居民:来源于西班牙境内的所得、资本利得与财产。
2002 年,中央税按 %、%、%、
%、%、%超额累进;地方税按
%、%、%、%、%、%
超额累进。
%
增值税
销售货物和劳务。 标准税率为 16%(适用一般的货物与劳务)。低税率
7%(适用于生活必需品,包括食品和不适用更低税率
的农产品)。最低税率 4%(适用于不按 7%税率征收
的生活必需品,包括面包、牛奶、药品、书籍等)。
%
社会保障税
对月薪在 516 欧元到 欧元之间的雇员和雇主征
收。
根据合同的类型,雇员税率为 %或 %,雇主为
%。
%
财产税
按西班牙的非居民实体,直接或以任何形式在境内拥有
不动产的评估价值征收。
3%。
%
交易税 一般对不征增值税或者销售税的资本交易征收。 - -
个人所得的地方税 西班牙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 在 %和 %之间。 - -
税收总收入 2536,69(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瑞 典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瑞典克郎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瑞典境内的特定所得(包括农林所
得、土地和建筑物所得、工商业所得、动产所得、资本
利得和临时所得)。
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适用同样的税率。
国家征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8%;法人信托适用的公司所得税税
率为 30%。不交纳地方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劳动所得、资本所得和经营所
得;
非居民:来源于瑞典境内的所得,包括不动产所得和经
营所得。
居民来源于瑞典公司的雇佣收入、工资薪金、养老金、董事费收入适
用 25%的比例税率(非居民税率亦为 25%)。个人劳动所得和经营
所得在作个人免税扣除之前,仅按约 31%的税率征收地方税。但当
所得总额超过 万瑞典克郎时,还要按 25%的税率征收国家所得
税。资本利得只缴纳 30%的国家所得税
%
增值税
对独立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中提供的劳务和
商品以及进口商品的价值数额。
标准税率为 25%。低税率(适用于食品、旅馆、野营、滑翔、个人
国内运输)为 12%。对报刊、影院、马戏团和音乐会等减按 6%的税
率征税。
%
社会保障税
包括所有在瑞典居住者的工资所得和长期居住在瑞典的
外国人的劳动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私人公司派驻国外
不满 1 年的雇员的劳动所得。
雇主按照薪金总额的 %缴纳社会保障税(此外,还要缴纳 5%
到 10%的附加费)。雇员按 %的税率缴纳,每年不超过 10576 瑞
典克郎。
%
瑞
典
遗产和赠与税 按遗产或受赠财产的价值征收。如果被继承人和受赠人 按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赠与人和受赠人的亲密关系不同分为三种,一 %
是瑞典公民和居住者,则不论其财产从何处取得,均应
纳税。如果被继承人和受赠人是非居民,则仅对其在瑞
典的一定资产征税。
等关系,累进税率为 5%至 75%;二等关系,累进税率为 8%至 72%;
三等关系,税率由 8%至 30%。
财产税
居住者,国内外的全部财产;非居住者,国内的财产。
不动产、长期租用而占有资产的权利及水利权、营业用
动产、个人和家庭用动产、不动产使用收益权、对长期
利益的参与权以及现金、放款、公司债、存款、债权、
股金。
用于居住或者办公的不动产(以每年估税价值的 75%为计税基数),
年税率为 1%;公寓,年税率为 %;用于出租的公寓,年税率为
1%;工业用不动产,年税率为 %。个人未分配遗产,家庭财团及
外国公司适用 0%、%、%、%、%的超额累进税率。
2%
净财富税
个人(包括非居民个人和非居民公司)的超过 80 万瑞典
克郎的净财富。
%。 -
-
能源税
电能消耗、煤、炭、原油、石油、挥发油等。 工业用电:耗电价格的 10%;家庭用电:耗电价格的 7%;煤:每吨
12 克郎;炭:每吨 6 克郎;焦炭:每吨 4 克郎;原油(未精制)每
立方米 16 或 25 克郎;石油:每公升 克郎;煤油每公升 克
郎读;挥发油:每公升 70 克郎。
%
税收总收入 11780,92(亿瑞典克郎)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瑞 士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瑞士法郎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纯利润;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瑞士境内的某些类型所得。
(1)对税后利润征收联邦直接所
得税,税率为 %的比例税率;
(2)联邦、州、市所得税的最高法
定税率的大致范围从 17%到 30%。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不包括来源于外国常设机构的
所得和境外不动产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瑞士境内的所得。
夫妇联合申报,按 1%、2%、3%、
4%、5%、6%、、7%、8%、9%、
10%、11%、12%、13%超额累进纳
税;其他人按按 %、%、
%、%、%、%、%、
%、%超额累进纳税。
%
增值税
按欧盟的标准设计执行。 标准税率为 %,生活必需品的税
率为 %,与提供住宿有关的劳务
所适用的税率为 %。
13%
社会保障税
雇主和雇员都要缴纳社会保障税,税基为工资总额或者经营
收入,没有上限(失业保险除外)。
2002 年度,在养老保险、残疾人保
险、军人服务补偿计划中,雇员为
%,自营者为 %。在失业保
险中,雇主与雇员的税率相同,分
为 %和 1%两档。
%
资本税
只有州对公司的资本和准备金征收。 税率为每百万瑞士法郎的 %到
%。。
-
-
瑞士
财富税 所有州对净资产(包括不动产、净经营资产、证券、应收款、 - -
储蓄存款、退保款、贷款和私人借款等)征收财富税,对私
人财产不征收联邦直接税。
税收总收入 (亿瑞士法郎)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土耳其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土耳其里拉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土耳其境内的所得。
(1)经过免税、扣除和以前年度结转损失调整后的利润,
税率为 30%;(2)公司利润分配征收预提税:公营公司税
率为 5%,私营公司的税率为 15%。(3)针对公司所得税
和预得税征收 10%的基金。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土耳其境内的所得。
2002 年,按 15%、20%、25%、30%、35%、40%超额累进。 151770
%
增值税
按欧盟的标准设计执行。 按项目分别为 1%、8%、18%、26%、40%,标准税率为
18%。
224998
%
社会保障税
2002 年,以每日工资、薪金所得为基础(最低为 700 万土耳
其里拉,最高为 3500 万土耳其里拉)。
雇主(土耳其国民):%;雇员(土耳其国民):
14%。
与土耳其没有签署社会保障协议的国家的人员,税率为 5%
至 %。
170666
%
失业保险金 根据每日工资、薪金所得最高额 3500 万土耳其里拉计算。 按照 1%、2%和 1%的比例由雇主、雇员和国家分别缴纳。 - -
印花税 合同、协议、应付票据、信用证、金融工具等的金额。 %至 %。 - -
银行和保险交易税 银行和保险交易额征收。 1%至 5%。 - -
土耳其
税收总收入 (亿土耳其里拉)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英 国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英镑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公营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英国境内的所得。
2003 纳税年度的标准税率为 30%;利润小于 30 万英镑的税
率为 20%;小公司适用 10%的税率。 301 %
英国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和资本利得; 股息税税率:按 10%、%累进;储蓄所得税率按 10%、20%、
40%累进;其他所得税率按 10%、22%、40%累进。
%
非居民:来源于英国境内的所得(通常不包括资本利
得)。
增值税
提供货物和劳务销售额征收。 %。燃料和面粉:5%。大多数出口产品、食品和其他一
些基本货物、食物:零税率
722
%
地方市政税 对经营财产的占有者就其年租金价值征收
消费税
进口到英国或者在英国生产的碳氢化合物油产品、酒精
饮料、烟草制品征收。
%
10%
国民保险税
雇员的工资;
自营者的利润;
雇主的工资支出。
雇员收入每周 89 至 585 英镑:11%;
自营人员:每周 2 英镑,但年利润超过 4535 英镑的,年税
率为 8%。
雇主:对雇员每周收入在 89 英镑以上的,税率为 %。
(2003 年 4 月 5 日结束的财政年度)
17%
印花税
出售股份、资产的价值征收。 出售股份:%;
出售土地、建筑物和商誉等资产:按不超过 4%的累进税率
征收。
-
5%
保险费税 风险发生在英国的(大多数)普通保险的保险费。 5%(某些情况下为 %)。 - -
土地填埋税 按填埋场地的废物重量征收。 每吨 15 英镑(2004 年 4 月)。 - -
气候改变税 对在英国使用电、煤气、煤等能源征收。 根据所使用燃料的性质而不同。 - -
环
保
税 总量税
对 2002 年 4 月 1 日以后在英国为进行商业开发而开采
和进口沙子、砂砾和碎石等征收。
最初为每吨 英镑。 -
-
税收总收入
亿英镑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48
美 国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美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
按 15%、25%、34%、39%、34%、35%、38%和 35%
超额累进。
1859 %
个人所得税 美国公民和属于美国居民的外国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属于美国非居民的外国人: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
按 10%、15%、27%、30%、35%和 %超额累进。 10400 %
美国
销售税 联邦政府:在制造环节有选择地对汽油、酒精、烟草制品
等征收;
州政府:对商品征收,通常由最终消费者纳税。
各州和地方的销售税税率不同,最高达到 10%。 %
联邦遗产和
赠与税
按纳税人因死亡转让给继承人的遗产总价值征收。
(2010 年,联邦遗产税将被取消)
2001 年联邦遗产税税率在 18%至 55%之间,共有 17
档。(遗产税取消后,赠与的财产适用专门的赠与税
税率。)
遗产和赠
与税
隔代财产转
让税
隔代转让的、未对中间一代征收遗产和赠与税的财产总价
值(超过 100 万美元)。
为遗产和赠与税的最高税率,2001 年为 55%,2002
年为 50%,2003 年为 49%。
%
社会保障税 雇主的工资支出和雇员(居民或者非居民)的工资;
自营者的自营净所得。
雇主和雇员:%(社会保险税),%(医疗保
险税);自营者:%(社会保险税),%(医疗
保险税)。
%
财产税 按不动产的估定价值征收(州和地方政府征收) 各州(地方政府)的税率不同。 %
消费税 对酒、烟草、公用设施、燃油等征收。 税率不等。 %
联邦最低替代税 除 S 公司和小型 C 公司以外的公司所得。 20%。 -
累计盈余税 除 S 公司、本国和外国私人持股公司、《国内收入法典》
规定免税的公司、消极外国投资公司以外的公司,就其为
了避免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累计的收益和利润缴纳惩罚
性税收
%
个人持股公司税 个人持股公司未分配的所得。 %。 -
环境税 联邦最低替代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00 万美元的部分。 %。 -
奢侈消费品税 对花费超过 万美元(根据通货膨胀指数进行调整)的豪
华汽车征收
10%
税收总收入 (亿美元) 税收总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主要发展中国家税制情况
2006 年 12 月 11 日
阿根廷 巴西 埃及
印度 菲律宾 俄罗斯
新加坡 南非 泰国
阿根廷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比索
企业所得税 境内的法人来自全世界的所得,外国企业来源于阿根廷的所得。 35%。 %
个人所得税
居民和在该国有收入的外国人的个人所得。 超额累进税率:9%、14%、19%、23%、27%、31%
和 35%。
45
%
增值税 所有的商品和劳务。 基本税率为 21%,还有 27%、%、0
阿根廷
营业税
由各省或市对企业或者个人的所有经营行为征税。 各地不等。许多出口和工业是免税的。商业、服
务业:-3%,农、林、牧、渔、矿业:
-1%,工业:-2%,金融保险业:-6%
消费税 对特定商品征收。 2%-68%不等。
个人财产税 个人的不动产、交通工具、股票债券和银行账户征收。 按 %、%超额累进。
社会保障税
按照雇员的月工资薪金收入对雇主和雇员征收。 雇主:21%或 25%;
雇员:11%或 17%。
%
印花税 由各省分别征收 1%
税收总收入 561(亿比索) 税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注:所列主要发展中国家税收收入及 GDP 除在表尾特殊注明外,均为 2001 年数据。
巴 西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雷亚尔
公司所得税
居民法人:从境内境外取得的所有所得;
非居民法人:来源于巴西境内的所得。
统一税率 15%。居民法人要就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4 万雷亚
尔的部分交纳 10%的附加税。对公司按 9%税率征收社会税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巴西境内的所得。
按 15%和 %超额累进。
%
工业产品税 联邦政府对工业产品在生产环节征收的一种增值税。 税率因产品而异,一般在 10-15%之间。 -
商品流通、运输和
通信服务税
州政府对商品流通和州际运输、通信服务征收的一种增值税。各州自定,4%-25%,一般为 18%。 -
劳务税 按取得的劳务收入征收。 在 %-10%。 -
金融交易税
对信贷、保险、外汇交易、证券交易和作为资产的黄金交易
等金融交易征收。
2000 年税率为:贷款业务最高每天 %;外汇交易 25%;
保险 0%-7%;证券交易最高每天 %;某些黄金交易 1%。
零税率:提取存款,符合条件下的股票转让以及与专用于现
金贷款的购汇有关的汇兑业务等
-
社会保障税
按照雇员的月工资薪金收入对雇主和雇员征收。征税上限
美元(2002 年 1 月)。
雇员:%-11%,由雇主代扣代缴;
雇主:公司 15%%,家庭企业 2%,自营职业者 20%。
%
市不动产税 城市不动产的评估值。 各地不同。 -
农村土地税 对不属于城市范围的农村土地,每年按照裸地价值计征。 %-20%。 -
不动产转让税 对转让不动产征收。 各地不同。 -
遗产和赠与税 遗产和赠与财产。 最高 8%(联邦专区实际税率为 4%)。 -
巴西
税收总收入 (亿雷亚尔) 税收收入占 GDP 比重为 %
注:此表为 1998 年数据。
埃 及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埃镑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外国公司:来源于埃及境内的所得。
40%,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万埃镑的,就超过部分加
征 2%的发展税。 %
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与在埃及境内完成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工资和薪金所得实行 20%、27%、35%、40%的超额累进税
率;工商经营所得、自由职业者经营所得和不动产所得实
行 20%、32%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的税率为 32%。
%
销售税 对所有国内和进口的非免税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征收。 商品 10%,劳务 5%-10%。 -
印花税
对公司设立、合同签订、交易、可以转让证券和其他
各种票据。
对凭证征收定额印花税,其他实行比例税率 ‰-36%。 -
社会保障税
按雇员的工资收入征收。 养老、伤残和死亡保险为:雇主负担基本工资的 26%,变
动工资的 24%,雇员负担基本工资的 14%,变动工资的 11%;
医疗保险为,雇主 4%,雇员 1%;工伤保险,雇主 3%;失
业保险,雇主 2%。
-
土地税 按土地及其建筑物的年租金价值征收。 一般为 30%。在开罗和亚历山大市为 32% -
埃及
税收总收入 (亿埃镑) 税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注:此表为 1997 年数据。
印 度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卢比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印度的所得。
2002 年为 %(包括附加税 2%)。
3872 %
个人所得税
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印度的所得。
按 20%、25%和 30%超额累进。 3527
%
销售税
中央政府对邦际之间交易征收,各邦对邦内交
易征收。
-
社会保障税
按职工工资收入征收。 养老险:雇主 %,雇员 2%;工伤险:雇
主 %%;死亡险:雇主 %;医疗
险:雇主 3%-6%
-
印度
税收总收入 19832(亿卢比) 税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菲律宾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比索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菲律宾境内的所得。
从 2000 年起,税率为 32%。
-
个人所得税
居民公民:境内外所得;
非居民公民:来源于菲律宾境内所得
按 5%、10%、15%、20%、25%、30%
和 32%超额累进。
-
社会保障税
按职工工资收入征收。 2002 年度,每个纳税人应支付的年社
会保障和健康缴款最多为 7500 菲律
宾比索
-
附加福利税 按雇主向其管理和监督层的雇员提供的附加福利的货币价值征收。 32%。 -
增值税
提供劳务、进口产品、销售、易货贸易、调换、租赁货物或财产征
收。
单一税率 10%。 -
菲律宾
税收总收入 (亿比索) 税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俄罗斯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卢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俄罗斯境内的所得。
公司税率一般不超过 35%,联邦政府的为
11%,地方政府的不超过 24%。但对银行、
交易所、保险公司、经纪和中介组织等高盈
利经营活动,最高税率达 43%,即地方政府
最高可按 32%税率征收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俄罗斯境内外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俄罗斯境内所得。
普通税率为 13%,股息所得为 6%,特定所得
为 35%。
%
增值税 对境内生产的商品、产品提供的服务征收。 标准税率为 20%,低税率为 10%。 -
遗产和赠与税 对取得的财产。 5%-40%。 -
社会保障税
称为“统一社会税”,对职工取得的工资收入。 由雇主缴纳,最高税率为 %,最低税额
为 万卢布加上 2%的养老基金。
%
自然资源税 对获得的自然资源的开采权征收。 (石油和天然气公司还必须缴纳特别消费税) -
财产税 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票和预付费用的总价值征收。 %-2%。 -
俄罗斯
税收总收入 (亿卢布) 税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新加坡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新元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和在新加坡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
界的所得,没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2002 年)。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新加坡境内外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新加坡境内的所得。
居民:按 9%、12%、15%、18%、21%、24%和 26%超额
累进;
非居民:%。
-
商品和劳务税 对所有提供的商品和劳务征收。 3%。 -
社会保障税 对雇员的工资收入征收。 雇主:16%;雇员:20%。 -
外国工人税 对雇佣外国工人的雇主征收。 税额最高不超过 470 新元。 -
财产税 按所有住房、土地、建筑物及工商业财产的年度价值征收。10%。 -
印花税 对证券和不动产有关的书面文件征收。 -
新加坡
税收总收入 (亿新元) 税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南 非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南非兰特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南非境内的所得。
30%(2002 年)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南非境内外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南非境内的所得。
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万南非兰特的部分,应纳税款为 72660 南非兰特,
应纳税额超过 万南非兰特的部分,税率为
42%。对于特别信托以外的信托,其应纳税所得
额不超过 12 万南非兰特的部分,税率为 32%,超
过 12 万南非兰特的部分,税率为 42%
%
赠与税
对赠与财产的价值累计超过 万南非兰特的,按赠与财产的价值
征收。
个人:20%;公司:25%。
增值税 队提供或者进口的货物和服务征收。 14%。对于出口货物或在境外提供服务:零税率。
转让税 对销售、转让的股票或土地征收。 股票:%;土地:10%。
遗产税 按遗产价值征收。 20%。
工薪税 按雇员的报酬征收 %% 省市
税 地区建设税 对向地区服务委员会申明在该地区从事经营的企业征收 企业流转额的 %
南非
税收总收入 (亿南非兰特) 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
泰 国
2006 年 12 月 11 日
单位:亿泰铢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泰国境内的所得。
30%。
17%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泰国的境内外所得;
非居民:免税。
按 0%、5%、%10%、20%、30%和 37%超额累进。
%
增值税 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征收。 基本税率 10%,低税率 %和 0 税率。 -
社会保障税 按雇员的工资收入征收。政府与雇员各自负担。 雇员:3%;政府:2%(2002 年)。 271 %
特别营业税 对银行、证券、不动产、典当、人寿保险行业的总收入。 3%。 -
印花税 土地、建筑物得租赁合同,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得转让。 %。 -
市政税 对特定事业征收。 10%。 -
房屋与土地税 按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的年租金征收。 %。
招牌广告税
对广告征收 根据广告大小和使用语言的不同而异,最小税额每年 200
泰铢
-
地方发展税 按地方权力机构拥有的土地价值征收。 %%。 -
泰国
税收总收入 8223(亿泰铢) 税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