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股票发行
教学目的:通过对证券发行中各个环节的介绍,
使学生了解证券的发行程序、发行方式、发行
价格等,掌握证券是如何从发行者手中到达到
投资者手中的。
教学重点:1、证券的发行方式
2、股票的发行价格
3、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
4、债券的发行
5、债券的信用评级
6、债券的发行价格
教学手段:面授
第一节 证券发行方式
一、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按有无中介机构分)
(一)直接发行
1、定义:直接发行是指证券发行人自己承担证
券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证券认
购者推销出售证券的方式。
2、优点:不必向中介机构支付代理发行或承购
包销费用,因而可以降低发行成本。
3、缺点:
(1)所筹集的资金有限。
(2)接发行所涉及的事务很繁杂,花费大量的人
力和财力。
(3)容易导致发行失败。
(二)间接发行
1、定义:间接发行指发行者委托证券发行
中介机构代理证券的发行方式。
2、间接发行的三种方式
(1)代销:是指代理发行的承销机构只负
责按发行人规定的发行条件推销证券,由
发行公司承担发行风险的方式。
(2)余额包销:
是指承销机构与发行公司签订助销合同,
约定当证券不能全部销售,其剩余部分由
承销机构全数购进的发行方式。
(3)全额包销:是指承销机构先以自己名
义买下发行者的全部证券,再在适当时机
将所购证券全部卖给社会公众。
间接发行三种发行方式的区别:
代销 余额包销 全额包销
A、承销商不承担证
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
承销商承担
部分风险
承销商承担全部
风险
B、承销费用最低,
手续费
费用较高 费用最高
C、发行者发行风险
最大
较大 基本无发行风险
D、发行结束后资金
到位
同代销 公开发行前资金
到位
E、适用于大(发行
者);小(承销商)
适用于增发 适用于大(承销
商) ;小(发行
者)
二、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
(一)公募发行
又称为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
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
(二)私募发行
又称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
发行证券的方式。私募发行的对象大致有两类:
一类是个人投资者,如公司老股东或发行机构自
己的员工;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
构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或与发行人有密切
往来关系的企业等。
公募发行 私募发行
1、多采用间接发行方式,
即依赖中介机构,
直接销售,减少承销费用
2、 发行人必须向证券管理
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披
露有关详细情况
不注册,节省发行时间与注册
费用
3、 发行后可流通转让 不允许转让
4、面向众多投资者为发行对
象,筹资潜力较大,发行人
一般不提供优惠待遇
有确定的投资者;发行人提供
高于市场平均条件的特殊优厚
条件
5、 有利于提高发行者知名
度,易于筹到巨额资金,但
发行成本较高。
一些财务条件差的企业可采用
第二节 股票的发行
一、股票的发行目的与条件
(一)股票发行的目的
1、筹集资本,成立新公司
2、追加投资,扩大经营
3、提高自有资本,改善财务结构
4、为某种特殊目的发行股票
(二)股票发行的条件
初次发行股票的条件要点:
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35%;
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
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发行
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拟向社会公
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
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
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15%。
发行人在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报表无虚假
记载。
配股条件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
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认购
配售股份的行为,它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种方式。
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月1日-
12月31日)以上;
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
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会计
年度的,按上市后所经历的完整会计年度平均计算;属于
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
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上
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增资发行股票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资发行股票,除应符合上述条件以
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已募足,且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
好;
(2)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3)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严重
违法行为;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清华同方配股(1999年7月8日)
配股方案:10股配3股,配股价20元,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元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率*配股价-现金红利
除权理论价=-----------------------------------------------------------------------------------
1+配股率+送股率
+*20
=----------------------------=
1+
二、股票发行的方式
(一)设立发行与增资发行
1、设立发行: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是指公司为筹集资本首次发行股票的
方式。公司设立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因而,发行方式也相应分为发起设立发行
与募集设立发行两种。
2、增资发行:是指公司为扩大业务增加资本
而发行股票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1)有偿增资发行。包括股东配股、增发新
股等具体方式。
(2)无偿增资发行。有三种具体形式:
一是积累转增资。即将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准备
转为资本金。其股本金的来源是法定盈余公积
金。
二是红利转增资,即送红股。其股本金的来源
是公司的税后利润。
三是债券转股票。即把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转化为股票。其股本金的来源是公司的借入资
金。
(3)并行增资
(二)我国股票发行方式及其演进
1、无人购买阶段
2、限量发售认购申请表 1991-1992
3、无限量发售认购申请表 1993-
1994
4、存单抽签发行
5、上网定价发行
6、网上与网下相结合
7、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相结合
8、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9、询价发行
三、股票的发行价格
(一)股票发行价格的种类
1、平价发行,即面额发行
2、时价发行
3、中间价发行
4、折价发行
(二)发行价格的计算
市盈率法
• 市盈率=股票市价/每股净盈利,
是衡量一个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
重要指标,表明一个投资者长期持有,
而不将其卖出,多少年以后可以收回
投资。
• 发行价=发行市盈率*加权平均的
每股税后利润
=发行市盈率*发行当年预测
利润/[发行前股本数+本次公开发行
股本数*(12-发行月份)/12]
.竞价法
绿鞋机制(按原定发行量的115%)
超额配售选择权
一、基本介绍
超额配售选择权这种发行方式既可用于上
市公司增发新股,也可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超
额配售选择权,俗称“绿鞋”(Green
Shoe),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
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
额发售不超过总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
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
发售。
在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
市场情况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
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
的投资者。这样,主承销商在未动用自有资金的情况下,
通过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以平衡市场对该只股票的供
求,起到稳定市价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这种选择权属
于投资银行业务的一种创新,为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又
写上了浓厚的一笔。
这种做法首先起源于1963年美国一家名为波士顿绿鞋
制造公司的股票发行,因此被业界戏称为“绿鞋计划”或
“绿鞋条款”。中国证监会在股票发行中推出了超额配售
选择权的试点,并依法对主承销商形式超额配售选择权进
行监督管理。
.市场询价方式
这种定价方式在美国普遍使用。当新股销售采用包销
方式时,一般采用市场询价方式,这种方式确定新股发
行价格一般包括两个步骤:
第一,根据新股的价值(一般用现金流量贴现等方法
确定),股票发行时的大盘走势、流通盘大小、公司所
处行业股票的市场表现等因素确定新股发行的价格区间。
第二,主承销商协同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路演,向
投资者介绍和推介该股票,并向投资者发送预订邀请文
件,征集在各个价位上的需求量,通过对反馈回来的投
资者的预订股份单进行统计,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对最初
的发行价格进行修正,最后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四、我国股票的发行审批制度
(一)股票发行制度的三种模式
1、注册制
2、审批制
3、核准制
(二)我国股票发行制度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变革历程:
(1)1990-2000年,实行审批制,进
行“额度控制”。
(2)1999年7月1日起,实行“核准制
”。指“改制辅导一年,证券公司推
荐,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规
定。
(3)2003年1月,实行“保荐制”
(4)2005年1月,实行“询价制”
2、保荐人制度
所谓保荐人制度,是让券商和责任
人对其承销发行的股票,负有一定的
持续性连带担保责任。
保荐人制度的主要职责就是将符合
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
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
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
第七章 债券的发行
第一节 国债的发行与承销
一、国债发行方式
目目前前,,凭凭证证式式国国债债发发行行完完全全采采用用承承购购包包销销方方式式;;记记账账式式国国
债发债发行完全采用公行完全采用公开开招招标标方式。方式。
((一一))公公开开招招标标方式方式
公公开开招招标标方式是指按照投方式是指按照投标标人的直接人的直接竞竞价来确定价来确定发发行价格。行价格。
标的物 招标方式
价格 从高价开始选中标,直到达到预定的发行数额为止
收益率 从低收益率选起,直到达到需要的发行数额为止。
缴款期 按最早的缴款期开时选中标,直到达到预定发行量为止。
(二)承购包销方式
承购包销方式是指发行人和承销商签订承购
包销合同,合同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双方协商确
定。
招标拍卖方式。
分为竞争性招标和非竞争性招标两种方式。
竞争性招标是投标者按其意愿向招标人报
出认购价格(或收益率)和数量,招标人按收
益率由低向高或发行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开标,
以每次发行全额认购为标准,依次决定中标人
以及中标数量与价格。
非竞争性招标是通过采取竞争性招标方式
开标,但按所有投标者的平均投标收益或价格
分摊其愿意认购的数量,这一般对小额投资者
发行不可流通国债时采取。
非竞争性招标有两种代表性招标规则:
“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
“荷兰式”招标:中标价格为单一价
格,这个单一价格通常是投标人报出的最
低价,所有投资者按照这个价格,分得各
自的国债发行额。
“美国式”招标:中标价格为投标方
各自报出的价格。
我国目前的短期贴现国债主要运用“
荷兰式”价格招标 。
二、国债承销程序
((一一))记账式国债的承销程序记账式国债的承销程序
记记账账式式国国债债是是一一种种无无纸纸化化国国债债,,主主要要通通过过银银行行间间债债券券市市
场场和和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所所的的交交易易系系统统向向商商业业银银行行、、证证券券公公司司、、保保险险
公公司司、、信信托托投投资资公公司司等等具具有有国国债债承承购购包包销销团团资资格格的的机机构构和和
投资者发行。投资者发行。
招标发行招标发行
分销分销
(二)凭证式国债的承销程序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储蓄型债
券,由具备凭证式国债承销团资格的机构承销。
三、国债的发售价格
在在现现行行的的多多种种价价格格的的公公开开招招标标方方式式下下,,财财政政部部允允许许承承销销
商在发行期内自定发售价格,随行就市发行。商在发行期内自定发售价格,随行就市发行。
国国债发债发售价格的因素售价格的因素::
市市场场利率利率
承承销销商的中商的中标标价格价格
流通市流通市场场中国中国债债的收益率水平的收益率水平
国国债债承承销销的手的手续费续费
承承销销商的商的资资金回收速度金回收速度
四、国债的一级自营商制度
我国的一级自营商是指具备一定资格条件并
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共同审
核确定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
构。国债的一级自营商可直接向财政部承销和
招标国债。
第二节 企业债券发行
一、企业长期债券的发行承销
(一)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与要求
《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
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
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二))企企业债业债券券发发行的申行的申报报与核准与核准
((三三))企企业债业债券的上市券的上市
企企业业债债券券的的上上市市是是指指企企业业债债券券发发行行完完成成后后,,经经核核准准在在证证
券券交交易易所所挂挂牌牌买买卖卖。。企企业业申申请请债债券券上上市市,,应应当当符符合合一一定定的的条条件件,,
并并必必须须向向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所所提提交交债债券券上上市市申申请请书书、、债债券券资资信信评评级级报报告告
等等有有关关文文件件。。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所所对对债债券券上上市市实实行行上上市市推推荐荐人人制制度度,,债债
券券在在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所所上上市市,,必必须须由由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所所认认可可的的11~~22家家机机构构推推
荐。企荐。企业债业债券上市由券上市由证证券交易所核准。券交易所核准。
额额度申度申请请
发发行申行申报报
发发行行审审核核
图图7-1 7-1 企业债券发行流程图企业债券发行流程图
发行准备发行准备 额度申请额度申请 发行申报发行申报 发行审核发行审核
债券发行债券发行 上市申请上市申请 上市核准上市核准 上市交易上市交易
《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
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
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承销
((一一))企企业业短期融短期融资资券的券的发发行条件与要求行条件与要求
企企业发业发行短期融行短期融资资券的基本条件券的基本条件
发行条款的设计与要求发行条款的设计与要求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不对社会公众发行不对社会公众发行,,且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且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债券形式债券形式 采用实名记账方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
利率利率 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信用评级信用评级 应应通通过过具具备债备债券券评级评级能力的国内能力的国内评级评级机构的信用机构的信用评级评级
(二)企业债券发行制度
1、核准制
2、注册制
我国主要实行核准制
第三节 金融债券发行
次级债务的发行次级债务的发行
((一一) ) 银行次级债务银行次级债务
银行次级债务是指由银行发行的,固定期限不低于五银行次级债务是指由银行发行的,固定期限不低于五
年(包括五年(包括五 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
常经营损失,且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常经营损失,且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
行长期债务。行长期债务。
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中国银监会提出申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中国银监会提出申
请。申请的文件包括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请。申请的文件包括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
文本等。文本等。
(二) 保险公司次级债务
保险公司次级债务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
向募集的、期限在五年以上(含五年),本金
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
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与商业银行次级债务不同,保险公司次级
债务的偿还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
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募集人才
能偿还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