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理念知识
一、环境管理体系 ☆环境: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环境指标:直接来自环境目标,或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环境表现(行为)要求,它们可适用于组织或其局部,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污染预防:旨在避免、减少或控制污染而对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的采用,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1、环境污染源的概念 污染源是造成环境的污染物的发生源,通常是指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的总称。 ● 天然污染源 ● 人为污染源:大气污染源、水体污染源、土壤污染源、生物污染源。 主要环境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噪声、土壤污染、热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辐射污染、工业生活过程及其污染。 2、环境污染防防治技术 (1) 清洁生产(对应末端冶理) ◇ 基本要素是污染预防。 ◇ 清洁的生产过程:原材料(能源)有效利用和替代、改进工艺和设备、生产系统内部循环利用 ◇ 清洁的产品:产品生命周期评价、产品的生态设计。 (2) 冶理技术 ○ 大气污染物:除尘(机械、洗涤式、过滤、电除尘等)、气态污染物冶理技术(吸附、吸收、催化、燃烧、冷凝、生物、脱硫法等); ○ 废水:物理法(筛滤、沉淀、气浮、离心、蒸发等)、化学法(混凝、中和、氧化分离、电解、化学沉淀法)、物理化学法(吸附、反渗透、电渗透法等)、生物法(活性污泥、生物膜、厌氧消化、生物稳定塘法等)、废水处理系统(一级、二级、三级)。 ○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无害化;回收利用;焚烧、稳定化、固化、填埋。 ○ 噪声污染:声源控制(改进生产技术)、噪声传播途径控制(吸声、隔声、消声、减振降噪)、接受者的防护(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1、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众所周知,在人们的工作活动或工作环境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潜在的危险源,可能会损坏财物、危害环境、影响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伤害事故。这些危险源有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人体工效和其他种类的。 人们将某一或某些危险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称之为风险。风险可用发生机率、危害范围、损失大小等指标来评定。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因素有两类:个人因素和工作/系统因素。 2、、危险源的分类和辨识方法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而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 从广义角度分类:机械类、电气类、辐射类、物质类、火灾与爆炸类。再比如: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性、行为性。 危险源辨识的常用方法:现场观察、查阅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等。 3、、事故的分类 (1) 按伤害程度分类: 〓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但构不成重伤事故; 〓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 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计算的。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事故可分为: 〓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4、选择风险控制措施应考虑的因素 (1)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 (2)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器; (3)在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人,如考虑人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 (4)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 (5)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6) 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 (7) 要求引入计划的维护措施,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 (8) 在其它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9) 应急方案的需求; (10) 预防性测定指标对于监测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十分必要。 5、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1) 宪法; (2)职业健康安全法律:如《劳动法》、《民法》、《工会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3) 职业健康安全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等; (4) 地方性职业健康安全法规;
(5) 职业健康安全制度: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 《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 《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 《职业健康安全监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