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用品和后勤生活耐用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行政生活物品的全方位管理,充分发挥公司拥有资源的效率,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耗材数量。根据公司向管理要效益的整体思路,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天润公司办公设备、后勤生活耐用品的管理实行。统一调配、逐级负责、使用、保管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条:属固定资产类设备、器材的折旧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管理”,包括办公设备、后勤生活耐用消费品的采购、发放、登记、调配、维修,保管的全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党政工作部负责贯彻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二章 采购管理
第五条:采购批办程序
(1)填写“办公设备、后勤生活耐用品购置申请表”,申明购置设备的物品名称、数量、理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报党政工作部办理初审等事宜,并报总经理审批;
(3)到总工办备案;
第六条:采购应坚持广泛询价,价格透明、通过招标、邀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供货商,以杜绝商业贿赂情况的发生。
第七条:大宗采购由党政工作部负责统一组织采购,其它采购由党政工作部限价,报批单位自行采购。(大宗采购指:物品单价超过两千元或单次采购总价超过一万元的)。
第八条:交货验收时,履行登记入库手续。
第九条:办公用的纸张、笔、墨等耗材采购分两级管理。机关由党政工作部办理,各单位、各项目部耗材履行审批程序后自行办理。
耗材采购亦应坚持确定专人,严格计划、询价比价、厉行节约,控制费用的原则。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十条:办公设备、后勤生活耐用品日常管理的原则是:领用有登记、使用有责任、维修有记录、调配有过户、报废有手续。
第十一条:要建立两级个人使用保管办公设备、生活耐用品登记台帐。即党工部有完整的公司每个管理人员的台帐,每人为一户头。各单位、各项目部要有专人管理,要建立所属人员的登记台帐。全公司做到,件件设备、物品使用登记到人。两级台帐要相符,帐物要相符。低值易耗类办公用品发放、领用,也应建立一定领用、登记制度。
第十二条:登记使用人发生岗位调动,应及时清收、更改、过户该职员台帐登记的物品。
第十三条:属公用类设备如空调、复印机、传真机、冰箱等,应按设备所在部门、使用频次高低等原则,确定专人登记,不允许设备处于无户头、无人管的状态。
第十四条:职工调出公司,必须交接清户头所登记的物品方能办理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党政工作部应根据各单位、各项目部工作及人员情况,对重要办公设备进行及时调配,避免出现有的设备闲置、有的地方紧缺而申请新购的情况。
第十六条:项目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应适时主动和党政工作部取得联系,对办公设备、后勤生活物品的交接保管、转移等事项作出稳妥安排。交接清点过程中,发生丢失、坏损、借出无法收回等问题,要查明原因,写出情况说明。纯属个人原因的,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项目部办公设备、生活用品的损失使用情况和项目承包兑现挂钩。具体执行“项目承包兑现实施办法”。
第四章 维护与修理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制定办公设备维护、保养、防盗、防损措施,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修理费用,防止被盗和坏损。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对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防盗、防损措施在个人负责的基础上,指定兼职人员负责对以上措施进行督促和检查。
第十九条:党政工作部应不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各单位办公设备、后勤生活耐用品使用、保管、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条:设备需要送店修理,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并在个人户头上记录。
第二十一条:设备报废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办理。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二条:办公设备、后勤生活耐用品使用人应认真遵守本办法。如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设备坏损、报废、丢失,党政工作部应进行调查,视情节给予纪律或经济方式的追究。
办公设备、生活耐用消费品购置申请表
单位
申请购置物品名称数量
估价
主要用途
购
置
理
由
单位领导签字:
总
经
理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
备
注
办公设备、后勤生活耐用品个人台帐
各部门: 姓名:
物品名称(型号)
数量
(台件)
物品状态
设备价值
维修记录
领用
日期
归还
日期
签 字
备注
原值
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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