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垄断和规制
本章内容
垄断
规制
基础设施和接入定价
垄断
垄断
主导企业
弹性法则
垄断势力与需求弹性
垄断
垄断模型基于以下假设:有一个明确的市场
定义,且市场中只有一家供应商。
由于价格和产量都与需求函数有关,所以,
选择最佳价格和最佳产出量是一样的。
垄断势力与需求价格弹性
需求的价格弹性越小,垄断者制定的
价格与边际成本的差额就越大。
换句话说,需求的价格弹性越小,垄
断者进行价格的操作空间就越大。
弹性准则
图 需求弹性和最优垄断边际
主导企业
假设有这样一种市场结构,在该市场中,存在着这样的
一个企业,它的产出占整个市场的绝大部分,其他若干
企业的产出只占到整个市场的一小部分,我们称这样的
市场结构为主导—从属型市场。
在主导—从属型市场中,产出占整个市场的绝大部分的
企业就是所谓的主导企业。
主导企业
主导企业在一个市场中的地位,近乎
于垄断市场中的地位。
主导企业如何定价?
图 主导企业的最优价格
垄断和垄断势力
有时,用需求价格弹性来定义垄断势力似乎
要比用市场份额来定义垄断势力更为合理。
以市场份额为基础来定义垄断常常会出现市
场定义的问题。不同的市场定义可能会导致
非常不同的市场份额。
垄断和垄断势力
垄断势力是企业持续保持售价高出成本
的能力。垄断势力的大小与企业的需求
弹性呈反比。
不同的垄断市场中需求弹性可能是不同
的,因此,它的垄断势力是不同的。
垄断和垄断势力
在某种程度上,公共政策反映了垄断市场份额
和垄断势力的区别。
反托拉斯法则中,较大的市场份额本身而言是
合法的,但是反对企业滥用主导地位。
在兼并的审查中,反托拉斯当局对更强调兼并对于
价格的影响而不是对市场份额的影响。
垄断和垄断势力
1996年9月,Staples和Office Depot宣布将合并二
者提供办公用品的连锁超市,而此提议受到联邦贸易
委员会(FTC)的反对。 Staples认为相应的市场应
该定义为销售办公用品的商店,二者联合后所占的市
场份额很小,但FTC则认为相应的市场应该定义为销
售办公用品的超市,因此二者合并后的市场份额将超
过70%。但是,是否阻止合并的决定应该取决于合并
增加了市场的集中度后价格是否会持续升高。
规制
规制的含义与类型
规制俘获理论
收益比率规制
最高限价规制
两种价格规制模型的比较
规制的含义和类型
由于垄断的低效率,通过竞争就可以获得垄断定价中损
失的效率。这就是反托拉斯法的存在原因。
但是,如果固定成本很大,规模经济非常明显,竞争并
非是可行的选择,极端的情况便是自然垄断。此时,对
垄断者直接规制就可能是最佳选择。
事实上,出于一些其它的原因,政府也往往对一些行业
的某种行业进行规制,如信息的不对称、稀缺资源的分
配等。
图 不受规制和受规制的垄断
规制的含义和类型
通常规制分为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
经济性规制是指在自然垄断和信息不对称的场合,
为了防止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和公平的交易行为,
政府对企业的某些行为进行的规制。
社会性规制是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
康、卫生、环境保护等为目的,对产品和服务的
质量等进行的规制。
边际成本定价规制
对于自然垄断的规制,规制者迫使垄断者的价格
等于边际成本会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
但是,这将导致被规制的企业出现亏损。为了解
决这一问题,规制者必须给企业补贴。
为了提供补贴,规制者可能提高其它方面的税收,这
些新的税收会带来新的效率损失。
企业可以俘获规制者,以获得更多的补贴。
规制俘获
规制俘获指被规制者投入资源来影响规制
者的决策,使规制者的决策更多的反映企
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更非社会福利最大化
的目标。
事实上,即便规制者没有受到影响,这种
使用资源的方式也是社会的浪费。
规制俘获理论
起源:对19世纪未以来美国规制历史的回顾发现
一个经验的规律:规制是有益于厂商的,它总是
趋向于提高产业利润。
如在出租车行业,规制支持在成本以上定价
和阻止进入以防止租金耗散。而在电力等自然垄
断行业,有证据表明规制对于价格的影响相当小,
以致于使厂商赚取超额利润。
规制俘获理论
经验的观察导致了俘获理论的产生。该理
论认为促使政府进行规制的是某一特殊利
益集团,规制的整个过程最终将变成是为
被规制的产业服务,规制者被规制的对象
所俘获,是一种极端的推断。
规制俘获理论
俘获理论认为,规制的供给是应行业的规制需求,即立法
者被规制者所俘获;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规制机构变
成受行业控制,即规制者被行业俘获。
正如施蒂格勒所说,“规制通常是产业自己争取来的,规
制的设计和实施主要是为受规制产业的利益服务的”。
平均成本定价规制
平均成本定价规制是对边际成本定价规制
的一个替代,根据这种方法,企业被迫使
自身的价格等于其平均成本。
平均成本定价法
C
Quantity
Price
Demand
MC
AC 规制价格P
收益率规制
收益率规制,也称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
这种机制允许被规制企业制定价格以获得
合理的资本投资收益。
这种方法与平均成本定价法的思路是大致
一样的。
收益率价格规制
收益比率价格规制模型为:∑Pi·Qi = C + r·K,
其中Pi为第i种产品的价格,Qi为第i种产品的数量,i为
产品种类数,C为成本费用(如燃料成本、工资、税收
和折旧等);r为政府规定的投资回报率;K为企业的资
本投资总额。
收益比率规制是自然垄断产业传统的,也是最为常见的
价格规制方式。在中国,城市供水产业、燃气、电力等
产业均采取了这种价格规制方式。
收益比率规制的问题
由于价格能够全部补偿成本,企业丧失了成本节约
的动力,导致企业的X—无效率。
企业无法享受到成本节约的好处,当成本下降时,
价格也在下降,尽管在现实中,从公司降低成本到
新的规制价格起作用,这中间有一个规制时滞,但
它仍然无法激励企业降低成本。因此,它是低效能
激励机制。
收益比率规制的问题
会产生A—J效应,即企业具有过度扩张资本的冲动。
结果,产品是在缺乏效率的高成本下生产出来,从
而无法有效地配置资源。
最高限价规制
1983年英国的李特查尔德为英国政府的价格规制改革提出这一方
法。该模型不仅仅适用单一产品或服务,也适用于多种产品或服
务的价格规制,是一个“一揽子价格”规制模型。
最高限价规制模型表示为P t = Pt-1 (1+RPI-X),其中P t和Pt-1分
别表示本期和上一期规制产品的最高价格水平,RPI表示通货膨
胀率水平,X指管制者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效率增长率。。
在价格上限范围内,企业可自由变动价格。
最高限价规制是一种高效能的激励机制。
最高限价规制的优点
规制机构规定大于零的生产效率提高率,迫使被规
制企业必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率。
企业改变价格水平的因素限于受规制企业无法控制
的外生变量(通货膨胀水平和强制性企业生产效率
提高率)。在企业的价格和总收入既定时,利润的
变化完全取决于总成本的变化,企业可以完全享有
降低成本、效率提高所带来的利润增加。
最高限价规制已成功运用于美国的电信业、英国的电信、燃气、
城市供水等产业。
对最高限价的批评
棘轮效应的产生。如果规制者承诺的最高限
价的期限较短,企业降低成本的动力将减弱。
它不能激励企业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在最高限价下,被规制企业的风险更高。
基础设施和接入定价
一个网络型产业的模型
接入价格
有效成份定价规则
电力行业的基础网络
发
电
发
电
输
电
配
电
售
电
其它的网络型产业
电信行业,区域性网络被认为是自然
垄断
铁路行业:部分的自然垄断
航空产业:机场和航空公司
电力行业的基础网络
发
电
区
域
性
电
信
企
业
长
途
电
信
公
司
基础设施
假设这些行业的非自然垄断部分允许竞争。一
个典型的问题是这些非自然垄断的部分不能离
开其他自然垄断部分独立生存。
如果垄断者要将服务销售给竞争性企业,这些
竞争性企业再将服务销售给消费者。那么,垄
断者就是上游瓶颈,垄断者的资产或产出就是
基础设施。
对基础设施应如何规制
如果基础设施的所有者经常参与下游市场的竞争,这又产生
新的问题,即上游的垄断者会将垄断势力延伸至下游。为此,
可以阻止上游企业参与下游市场的竞争。
如AT&T在1984年被分割,成立了长途电信公司和一系列的
地方电信公司(小贝尔),在上游市场保持垄断的同时,在
下游长途电信市场开展竞争。
但是,另一个问题随之出现。纵向合并可以提高效率,特别
是在具有资产专用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如果阻止上游企业
参与下游,那么可以会损失效率。此时,在效率和市场势力
之间存在着权衡。
对基础设施应如何规制
另一种规制方法是允许上游企业参与下游
市场的竞争,但是阻止上游企业歧视下游
竞争者。
在大多数欧洲国家,这是解决电信问题的
选择方案,但这一方案的关键在于对接入
价格进行规制。
接入价格是指下游企业使用基础设施所支
付的价格。
有效成份定价规制ECPR
该规则规定向下游企业索要的批
发价格不得高于纵向一体化企业的最
终产品售价和其在下游市场的边际成
本之差(ECPR)。
有效成份定价规制(ECPR)
假设有一家电信公司T,与一家移动电话公司M1合
并,另有一家移动电话公司M2。每家移动电话公
司的边际成本为C1和C2。假设合并的公司制定的
最终价格p1,ECPR规定合并企业向企业M2索要的
最大批发价格是w2=p1-C1。在这种批发价格下,
企业M2的利润为
P2-(C2+W2)=(P2-P1)+(C1-C2)
有效成份定价规制(ECPR)
因此,如果企业M2制定与竞争对手同样的
价格,即p2=p1,当且仅当C2<C1时才有
正利润。
这正是ECPR的观念,即当独立的下游公司
与纵向一体化公司相比具有竞争力时,他
们才可能生存。这就表明,实施ECPR,则
生产效率最大。
ECPR的缺陷
尽管ECPR意味着生产效率,但存在一种可能性,
即最终的消费者还是支付垄断价格,接入定价规制
和无规制时的情形是一样的。
假设两家移动公司的边际成本相同,C2=C1 ,企
业M1根据ECPR规则将接入价定为W2=PM-C1 ,
M2制定与竞争对手同样的售价PM,使利润为零。
其结果是不管M2卖出多少产品,企业M1得到全部
垄断利润,消费者支付垄断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