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
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
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
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
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
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
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
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
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并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
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
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按技术工种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 96 元;二类工每工
日 77 元;三类工每工日 61 元。
3.人工费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
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
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八、基价中材料费的说明和规定: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
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
耗量;零星材料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
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各
项费用,并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2.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3.材料的消耗量包括按国家消耗量定额标准规定的正常施工消耗和材料从工
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堆放损耗和运输损
耗以及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 2012 年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取定的价格,包括了由
材料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
5.材料采购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 %计取。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
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留 %;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
设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留 %o
6.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供料,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
料款(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材料单价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
为准,材料数量按实际领用量确定。
7.基价中已综合了搭拆 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材料, 以外需搭设的
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脚手架措施费有关子目执行。
8.周转材料费中的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等相关费用。
9.基价中部分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带有括号,并列于无括号材料消
耗量之前,表示该材料未计价,基价未包括其价值,计价时应以括号中的
消耗量乘以其价格,同时计算其采购保管费,分别计人本基价的材料费和总价中;
列于无括号材料消耗量之后,表示基价的总价和材料费中已经包括了该
材料的价值,括号内的材料不再计价。
10.材料消耗量带有“×”号的,“×”号前为材料消耗量,“×”号后为该材料的单价。
数字后带“()"的,“()”内为规格型号。
九、本基价中机械费的说明和规定: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照正常的施工程序、合理的机械配置确定的。
2.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及《天津市施
工机械台班参考基价》确定。
十、本基价除注明者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 20m 以内考虑,当建筑物檐高超
过 20m 时,因施工降效所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按第九章超高工程
附加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施工用水、电已包括在本基价材料费和机械费中,不另计算。施工现场
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和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
量,按相应单价计算后退还建设单位。
十二、本基价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注明“××以外”
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基价材料、机械和构件的规格,用数值表示而未说明单位的,其计量
单位为毫米;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凡未说明计量单位的,按长度计算的以
米为计量单位,以面积计算的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按体积计算的以立方米为计
量单位,按质量计算的以吨为计量单位。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踢脚线,楼
梯装饰,扶手、栏杆、栏板装饰,台阶装饰,垫层,防潮层,找平层,变形缝,
其他等 13 节;共 327 条基价子目。
二、砂浆配合比如设计要求与基价不同时,允许调整,但人工费、砂浆消耗
量、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设计要求水泥砂浆地面砂浆厚度与基价不同时,砂浆
厚度每增减 1mm,每 100m2 水泥砂浆地面砂浆消耗量增减 ,人工、机
械、管理费不调整。
三、当设计要求的抹灰砂浆品种与预拌砂浆市场供应品种不同时,可参照下
表选择预拌砂浆强度等级。
种 类
设计
要求
的抹
灰砂
浆
预 拌 砂 浆
1:3
水泥
砂浆
M15
楼 地 面 砂 浆
1:2
水泥
砂浆、
1:2.
5 水
泥砂
浆
M20
四、现浇水磨石基价已包括酸洗打蜡工序。块料面层基价未包括酸洗打蜡,
如设计要求酸洗打蜡者,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五、楼地面面层除特殊标明外,均未包括抹踢脚线。设计如做踢脚线者,按
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六、踢脚线高度 300mm 以外,按第二章相应子目执行。
七、楼梯、台阶面层未包括防滑条,设计需做防滑条时,按本章相应子目执
行。
八、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楼梯面以外均未包括踢脚线及底面抹灰、侧面抹灰
和刷浆工、料,楼梯底面的单独抹灰、刷浆,其工程量按第三章相应子目执行,
楼梯侧面装饰按第二章零星抹灰项目执行。
九、水泥砂浆楼梯面基价内已包括踢脚线及底面抹灰\侧面抹灰和刷浆工料。
十、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
计算,材料用量乘以系数 计算。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按材料用量乘
以系数 计算。
十一、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 1m2
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项目。
十二、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十三、块料点缀项目适用于单个镶拼面积小于 的点缀项目。
十四、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其材料用量及材料规格设计与预算基价取定不同时,允许换算。扶手未包括
弯头制作安装,弯头另按相应子目计算。
十五、随打随抹楼地面适用于设计无厚度要求的随打随抹面层,基价中所列
水泥砂浆,系作为混凝土表面嵌补平整使用,不增加制成量厚度。如设计
有厚度要求时,应按水泥砂浆楼地面基价执行,其中 1: 水泥砂浆的用量可根
据设计厚度按比例调整。
十六、变形缝项目适用于楼地面、墙面及天棚等部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
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 以内的孔洞
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楼地面嵌金属分隔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二、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面上各种建筑配件所
占面层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面层工程量
内计算。
2.点缀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计算块料面层工程量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三、橡塑面层
橡塑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面上各种建筑配件所占面层
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面层工程量内计算。
四、其他材料面层
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面上各种建筑配件
所占面层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面层工程
量内计算。
五、踢脚线
1.水泥砂浆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不扣除门洞及空圈长度,但门洞、
空圈和垛的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2.石材踢脚线、块料踢脚线、现浇水磨石踢脚线、塑料板踢脚线、木质踢脚
线、金属踢脚线、防静电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门洞、
空圈所占面积,增加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面积。其中成品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
度计算,扣除门洞、空圈长度,增加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长度。
3.楼梯踢脚线的长度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 计算。
六、楼梯装饰
1.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 500mm
以内的楼梯井)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
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 300mmo
2.楼梯地毯压棍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压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七、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
计算,楼梯斜长部分的长度按其水平长度乘以系数 计算。
2.扶手弯头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八、台阶装饰
台阶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 300mm)水平投
影面积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等面积。
九、垫层
地面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垫层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
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
积 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十、防潮层
1.地面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
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 以内的孔
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墙面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 以内的孔
洞所占的面积。
3.墙面防潮层高度在 300mm 以内者,其面积并人地面防潮层工程量内。高
度在 300,mm 以外者,按墙面防潮层基价执行。
十一、找平层
地面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面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
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 以内的孔洞
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十二、变形缝
变形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三、其他
1.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石材底面面积计算。
2.楼梯、台阶踏步防滑条按设计图示踏步两端距离减 300mm 以长度计算。
3.楼地面、楼梯、台阶面酸洗打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镶贴块料,柱面镶贴
块料,零星镶贴块料,墙、柱面装饰等 7 节;共 424 条基价子目。
二、砂浆配合比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调整,但人工费、砂浆消耗量、
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三、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
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四、如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中掺防水粉时,可按设计比例增加防水粉,其他
工料不变。
五、墙、柱面抹护角线的工、料已包括在相应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六、设计要求抹灰厚度与预算基价不同时,砂浆消耗量按下表计算,人工费、
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
项 目
100 m2 抹灰面积每
增减 1mm 厚度增减
砂浆消耗量
水 泥 砂 浆 0. 12 m3
混 合 砂 浆
O.12 m3
TG 胶 水 泥 砂 浆 0. 12m3
干 拌 砂 浆
湿 拌 砂 浆 0. 12 m3
七、当设计要求的抹灰砂浆品种与预拌砂浆市场供应品种不同时,按下表选
择预拌砂浆强度等级。
种类 设计要求的抹灰砂浆 预拌砂浆
1:1:6 混合砂浆 M5
1:1:4 混合砂浆 M10
1:3 水泥砂浆 M15
抹灰砂浆
1:2、1: 水泥砂浆、1:1:2 混
合砂浆
M20
八、内墙面抹灰未包括抹水泥砂浆窗台板,如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按本章相
应子目执行。
九、室外腰线、栏杆、扶手、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一般抹灰项目按本章
外檐装饰线子目执行。
十、本章中抹水泥砂浆及混合砂浆,均系中级抹灰水平。当设计要求抹灰不
压光时,其人工费和管理费均乘以系数
十一、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费和
管理费乘以系数 ,材料费乘以系数
十二、离缝镶贴面砖子目,面砖及灰缝材料消耗量分别按缝宽 5mm,lOmm
和 20mm 考虑,如灰缝宽不同或灰缝宽超过 20mm 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
用量允许调整,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十三、本章基价的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
四类木种者,其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乘以系数
十四、零星装饰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
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等
十五、墙裙高度在 1500mm 以外者,按本章墙面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基价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
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按第六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七、墙、柱面装饰基价内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者,另
按相应子目计算。
及管理费均乘以系数
十八、-墙、柱面装饰基价内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J
十九、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基价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
计不同时,材料用量允许调整,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二十、玻璃幕墙设计有相同材料平开、推拉窗者,应执行幕墙基价,窗型材、
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二十一、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面板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
隔离层基价已综合在内,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二十二、基价项目中涉及的油漆品种、刷漆遍数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面抹灰
1.内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内墙面抹灰面积,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
挂镜线、单个面积 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顶面面
积不增加,但垛的侧面抹灰应与内墙面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净长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 灰高度不扣除踢脚线高度。
②有墙裙者,其高度按墙裙顶点至天棚底面另增加 10cm 计算。
②有吊顶者,其高度按楼地面至天棚下皮另加 10cm 计算。
(2)墙中的梁、柱等的抹灰,按墙面抹灰子目计算,其突出墙面的梁、柱抹
灰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3)内墙裙抹灰面积以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
并增加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垛的侧壁面积并人墙裙面积内计算。
2.外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外墙面抹灰,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
以内的孔洞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的侧壁(不带线者)和顶面面积、垛的抹灰均
并入相应的墙面抹灰面积中计算。
(2)外墙窗间墙抹灰,以展开面积计算,按外墙抹灰相应子目执行。
(3)外墙裙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扣除门口和空圈所占面积,门口、空圈
的侧壁面积并人相应墙裙面积内计算。
二、柱梁面抹灰
1.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断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但柱脚、柱帽抹线角
者,另按装饰线子目计算。
2.单梁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断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零星抹灰
1.零星一般抹灰
(1)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挑檐、天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外檐装饰线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外窗台抹灰长度如设
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窗洞口宽度两边共加 20cm 计算,窗台展开宽度按 36cm
计算,墙厚 49cm 者,宽度按 48cm 计算。
(4)阳台、雨篷抹灰按第三章相应子目执行。当雨篷四周垂直混凝土檐总高
度超过 40cm 者,整个垂直混凝土檐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按本
章装饰线子目执行。
(5)阳台栏板、栏杆的双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栏板、栏杆水平中心长度乘以高
度(由阳台面起至栏板、栏杆顶面)的单面积乘以系数 计算,有栏杆压顶
者按乘以系数 计算。
2.零星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装饰抹灰厚度增减及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的面积计算。
四、墙面镶贴块料
1.墙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应扣
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 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增加门窗洞口侧壁和
顶面面积。
2.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柱面镶贴块料
1.柱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2.挂贴大理石、花岗岩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最大外径的周长计算。
3.除基价已列有柱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尺
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柱墩、柱帽加工按个数计算。
六、零星镶贴块料
1.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柱面粘贴大理石、花岗岩按零星项目执行。
七、墙、柱面装饰
1.龙骨基层、夹板、卷材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
和单个面积 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2.墙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
单个面积 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增加门窗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
3.柱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除基价已列有柱
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
人相应柱面积内。柱墩、柱帽加工按个数计算。
4.隔断
(1)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
个面积 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2)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3)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幕墙
(1)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2)全玻幕墙如有加强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天棚抹灰,平面、跌级天棚,艺术造型天棚,其他面层(龙骨
和面层),其他等 5 节;共 295 条基价子目。
二、本章基价子目中砂浆配合比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调整,但人工费、
砂浆消耗量、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三、本章基价子目中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
料进行补充、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四、如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中掺防水粉时,可按设计比例增加防水粉,其他
工、料不变。
五、天棚抹小圆角因素已考虑在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六、设计要求抹灰厚度与预算基价中不同时,砂浆消耗量按第二章“墙、柱
面工程”说明中的“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计算,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
变。
七、阳台、雨篷抹灰子目内已包括底面抹灰及刷浆,不另行计算。
八、本章中抹水泥砂浆及混合砂浆,均系中级抹灰水平。当设计要求抹灰不
压光时,其人工费和管理费均乘以系数 。
九、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
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 。
十、本章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形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
装,灯光槽制作安装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
作安装。
十一、本章基价子目中龙骨如与实际采用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中木质龙骨损
耗率 6%,轻钢龙骨损耗率 6%,铝合金龙骨损耗率 7%。
十二、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基价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
底面吊挂)o 如使用单层结构(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平面天棚的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 ;跌级天棚的轻钢龙骨人工
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 ,铝合金龙骨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 。
十三、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四、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基价项目内,不另计算。工程量计算规
则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附墙烟
囱、间壁墙、检查洞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有钢筋混凝土梁的天棚,梁的两侧抹
灰面积应并人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人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3.有坡度及拱顶的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拱顶面积计算
方法: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下表延长系数。
拱顶延长系数表
拱高:
跨度
1:2 1: 1:3 l: 1:4 1: 1:5 1: 1:6 1: 1:7 1:8 1:9 1:10
延长系
数
注:此表即弓形弧长系数表。拱高即矢高,跨度即弦长。弧长等于弦长乘以系数。
二、天棚装饰
1.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
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影、
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增加。
2.天棚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装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实铺面积壁墙、检计算,不扣除间!
查口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面积 以外的孔独立柱、灯
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拱形、高
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4.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
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管道和单个面积 以内洞所占
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增加。
5.灯光槽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
7.网架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嵌缝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9.送(回)风口安装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第四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木门,金属门,其他门,金属窗,门窗附属配件等 5 节;共 240
条基价子目。
二、凡由现场以外的加工厂制作的门窗应另增加场外运费,按本章相应子目
执行。
三、铝合金门窗制作兼安装项目,指施工企业现场制作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
厂制作并安装。
四、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消耗量,按 ×、厚
方管确定,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 38 系列确定,推拉窗按 90 系列确定。如
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尺寸及厚度与基价规定规格不符合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
线密度加 6%的施工损耗率计算型材消耗量。
五、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
门窗制作、安装和冷藏门项目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六、塑钢门窗安装项目是按单玻考虑的,如实际采用双玻者,人工费和管理
费乘以 系数。
七、本章中凡包括玻璃安装的项目,基价中的玻璃品种及厚度如与设计要求
不同时允许换算。
八、本章中窗帘盒展开宽度为 430mm,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九、本章项目中凡综合刷油者,除已注明者外,均为底油一遍,调和漆二遍。
如设计做法与基价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木种分类见下表:
木 种 类 别 木 种 名 称
一 类 红木、杉木
二 类 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 类
榆木、柏木、樟木、苦栋木、梓木、黄菠萝、青松、水曲柳、黄花松、
秋子松、马尾松、槐木、椿木、楠木、美国松
四 类 柞木、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十一、基价中的木料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要求刨光时,板、方
材一面刨光加 3mm;两面刨光加 5mm。
十二、本章项目中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
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 ;木门窗
安装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 ;其他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
费均乘以 。
十三、细木工程的木材烘干费(包括烘干损耗在内),已综合考虑在木料单
价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门
1.实木门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
门扇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扇外围面积计算。装饰门扇安装按设计图
示数量以扇计算。
2.木门扇皮制隔声面层和装饰板隔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面积计算。
3.木质防火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二、金属门
1.铝合金门、塑钢门、断桥隔热铝合金门、彩板组角钢门按设计图示洞口尺
寸以面积计算。
2.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面积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
筒顶点为准。带卷筒罩的按其展开面积计算,并入门的面积内。电动装置安装按
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小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扇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
3.钢质防火门、厂库房钢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4.防火卷帘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地)面算至端板顶点高度乘以宽度以面
积计算。
5.防盗装饰门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6.全板钢门、半截百叶钢门、全百叶钢门、密闭钢门、铁栅门按设计图示尺
寸以质量计算。
7.钢射线防护门、棋子门、钢管铁丝网门、普通钢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
围面积计算。
三、其他门
1.电子感应自动门、转门、不锈钢电动伸缩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樘计算。
2.不锈钢包门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冷藏门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4.冷藏门门樘框架及筒子板以筒子板面积计算。
5.保温隔声门、变电室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四、金属窗
1.除钢百叶窗、成品钢窗、防盗窗按框外围面积计算外,其余金属窗均按设
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木材面包镀锌钢板按下表中展开系数以展开面积计算。
项目名称 展开系数 计算基数
门窗框 延长米
单面 框外围面积
门窗扇
双面 框外围面积
五、门窗附属配件
1.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门窗贴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门窗筒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窗帘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
6.窗帘轨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等 4 节;
共 286 条基价子目。
二、本基价中刷涂、刷油系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系采用机械操
作,如采用操作方法不同时均按基价子目执行。
三、油漆工、料中已综合浅、中、深等各种颜色在内,不论采用何种颜色均
按本基价执行。
四、本基价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如需做美术
图案者另行计算。
五、基价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基价
含量乘以系数 。
六、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漆,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 以外。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 以外 以内。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 以内。
七、本章基价子目中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
料进行补充、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材面油漆
1.木材面油漆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2.木材面油漆、烫硬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
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工程量内。
3.基价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
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4.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按本章其他木材面刷防
火涂料相应子目执行。
5.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
计算,按本章木地板相应子目执行。
二、金属面油漆
金属构件油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构件质量计算。
三、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1.木材面油漆
执行单层木门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双层(单裁口)木门
单层全玻门
木百叶门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执行单层木窗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再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玻璃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双层框扇(单裁口)木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组合窗
双层组合窗
木百叶窗
执行木扶手(不带托板)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不带托板) 封檐板、顺水板
木扶手(带托板) 挂衣板、黑板框、宽度在 100mm
以外
窗帘盒
按设计图示长度
计算
单独木线条 宽度在 100mm
以内
按设计图示长度
计算
执行其他木材面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木间壁、木隔断
木护墙、木墙裙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按设计图示尺寸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
踢脚线
木栅栏、木栏杆(带
扶手)
以单面外围面积计
算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按设计图示尺寸
衣柜、壁柜
木方格吊顶天棚
零星木装修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油漆
吸声板墙面、天棚面
梁柱饰面
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暖气罩
以面积计算
2.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按展开面积计算
混凝土楼梯底(板式)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混凝土楼梯底(梁式) 按展开面积计算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按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第六章 其他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招牌、灯箱,美术字安装,压条、装饰线,暖气罩,镜面玻璃,
旗杆,其他等 7 节;共 132 条基价子目。
二、当主材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
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三、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按第五章相
应子目执行。
四、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墙面上者;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
在墙面上者;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者;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
正立面有凹凸造型者。
3.招牌的灯饰均未包括在基价内。
4.招牌面层执行天棚面层项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 ,管理费乘以系数
,其他不变。
五、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安装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安装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基价。
六、压条、装饰线条
1.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基价均以成品安装为准,如采用现场制作,每 lOm
增加 工日,管理费增加 元,其他不变。
2.石材装饰线条基价均以成品安装为准。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
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3.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孑 L 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4.装饰线条基价以墙面上安装直线条为准,如墙面上安装圆弧线条或天棚安
装直线形、圆弧形线条或安装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 ,管理费乘以系数 ,
其他不变。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 ,管理费乘以系数 ,
材料费乘以系数 ,其他不变。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 ,管理费乘以系数 ,
材料费乘以系数 ,其他不变。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费乘以系数 ,管理费乘以系数 ,
材料费乘以系数 ,其他不变。
七、挂板式暖气罩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者;平墙式是指凹人墙内者;明式是
指凸出墙面者;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基价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招牌、灯箱
1.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型的凹
凸造型部分不增加面积。
(2)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
按边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体积计算。突
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等均另行计算。
(4)广告牌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灯箱的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层的展开面积计算。
二、美术字安装
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划分,分别以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三、压条、装饰线
压条、装饰线条均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四、暖气罩
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五、一耄面玻璃
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面积计算。塑料镜箱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旗杆
1.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2.旗杆基础
(1)人工挖地槽按体积计算:地槽长度按槽底中心线长度计算,槽宽按设计
图示基础垫层底面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标高至槽底标高计
算。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地槽的放坡坡度及起始深度按下表规定执行。
放坡系数表
土 质
起 始 深 度
(m)
人 工 挖 土
一 般 土 1:
砂 砾 坚 土 1:
(3)挖地槽时应留出下步施工工序必需的工作面,工作面的宽度应按施工组
织设计所确定的宽度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参照下表数据计算: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每 边 增 加 工 作 面
(cm)
毛 石 砌 筑 15
混凝土基础或基础垫层需要支模板时 30
(4)挖地槽原土回填的工程量,可按地槽挖土工程量乘以系数 计算。
(5)现浇混凝土零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6)砌砖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其他
1.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
算。
2.大理石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面
积)。
第七章 脚手架措施费
说 明
一、本章包括装饰装修脚手架 1 节,共 26 条基价子目。
二、脚手架措施费是指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正常操作所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
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费用。
三、各项脚手架基价中均未包括脚手架的基础加固,如需加固时,加固费按
实计算。基础加固是指脚手架立杆下端以下或金属脚手架底座下皮以下的一切做
法。
四、清水外檐墙的挑檐、腰线等装饰线抹灰所需的脚手架,如无外脚手架可
利用时,应按装饰线长度计算,执行挑脚手架基价。
五、室内净高超过 的内墙抹灰,所需的脚手架,按本章单排外脚手架
子目执行;天棚抹灰按本章满堂脚手架子目执行。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者,
其内墙面抹灰不再计算单排外脚手架,只按每 100m2 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
架工 工日。
六、独立砖石柱的装饰装修用脚手架,按单排外脚手架基价执行。
七、如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为同一施工企业施工,脚手架及安全网措施
费应分别计取,装饰装修外脚手架及安全网人工费乘以系数 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外墙的外边线长乘以墙高以面积计算,不
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同一建筑物各面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子目高度范围
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基价中所指的高度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
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二、内墙面粉饰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
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三、吊篮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
所占面积。
四、满堂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室内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其高度以室内地
面至天棚底面(斜形天棚按平均高度计算)为准。凡天棚高度在 -5m 之间者,
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超过 5m 时,再计算增加层,每增加 计算一个增
加层;尾数超过 时,可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五、活动脚手架和悬空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室内地面净面积计算,不扣
除垛、柱、间壁墙、烟囱所占的面积。
六、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层数以累计总长度计算。
七、水平防护架,按建筑物临街长度另加 lOm,乘以搭设宽度,以面积计算。
八、垂直防护架,按建筑物临街长度乘以建筑物檐高,以面积计算。
九、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挑出式
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独立砖石柱装饰装修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截面的周长另加 ,
再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
第八章 垂直运输费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多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等 2 节;共 23 条基价子目。
二、垂直运输费是指工程施工时为完成工作人员和材料的垂直运输以及施工
部位的工作人员与地面联系所采取措施发生的费用。
三、建筑物垂直运输
1.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地面的高度。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地(楼)面的高度。
2.檐口高度 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3.带有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若地下室垂直运输高度小于 ,则地下层不
计算垂直运输费。
4.再次装饰装修利用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或通过楼梯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其
费用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饰装修楼层(包括该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的垂直运输费,区别
不同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按基价中人工工日分别计算。
二、地下部分垂直运输费计取:当地上有建筑物,且其地下层数超过二层或
层高超过 时,根据地上建筑物檐高,按相应垂直运输高度在 20m 以内基价
乘以系数 计算。当地上无建筑物时,按多层建筑物檐高 20m 以内基价乘以系
数 计算。
第九章 超高工程附加费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单层建筑物超高工程附加费和多层建筑物超高工程附加费。
二、超高工程附加费是指建筑物檐高超过 20m 施工时,由于人工、机械降
效所增加的费用。
三、多跨建筑物檐高不同者,应分别计算,前后檐高度不同时,以较高的檐
高为准。
计算规则
装饰装修楼层(包括该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的超高工程附加费区别不同
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按檐口高度),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机
械费及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乘以下表降效系数分别计
算。
超高工程附加费系数表
项 目 降 效 系 数
30 %
40 %单 层 建 筑 物
建 筑 物 檐 高
(m 以内)
50 6. 80%
20~40 9. 35%
40~60 %
60~80 %
80~100 %
多 层 建 筑 物
垂直运输高度
(m)
100~120 %
第十章 成品保护费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楼地面成品保护,楼梯、台阶成品保护,独立柱成品保护,内
墙面成品保护等 4 节;共 4 条基价子目。
二、本章中各项成品保护所用遮盖材料如下:
1.楼地面用胶合板遮盖。
2.楼梯、台阶用麻袋遮盖。
3.独立柱用彩条纤维布遮盖。
4.内墙面用彩条纤维布遮盖。
三、遮盖物的消耗量均考虑了周转使用因素。
四、如因装饰表面需要,遮盖材料品种与基价所选品种不同时,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成品保护
楼地面成品保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
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楼梯、台阶成品保护
1.楼梯成品保护(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小于 500mm 宽的楼梯井)按设计
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台阶面层(包括踏步,最上一层踏步宽度按 300mm 计算)按水平投影面
积计算。
三、独立柱成品保护
独立柱成品保护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四、内墙面成品保护
1.内墙面成品保护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
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单个面积 以内的孔洞和
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不增加,但垛的侧面所做保护应与
内墙面所做保护的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高度确定如下:
保护高度不扣除踢脚线高度;
有墙裙者,其高度按墙裙顶点至天棚底面另增加 10cm 计算;
有吊顶者,其高度按楼地面至天棚下皮另加 10cm 计算。
2.内墙裙成品保护按设计图示墙裙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
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并增加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和顶面的面积,垛的侧
面面积并人墙裙面积内计算。
第十一章 组织措施费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
时设施),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室内空气
污染测试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等 6 项。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是指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
环境保护费用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
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的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
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其他小型临时设
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和材料摊销费。
三、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期或雨期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
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四、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
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五、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在地下室等特殊施工
部位施工时所采用的照明设备的安拆、维护、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六、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是指检测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可能造成室内空气污染
所需要的费用。
七、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是指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在竣工验收后,应
提交的档案资料所发生的编制费用。
计算规则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基数×%
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其中人工费占 16%。
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计算基数×%
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可以计量的措施
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其中人工费占 55%。
三、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工期定额工期-合同工期)/工日合计×每工日夜间施工增
加费工日合计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工日及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工日合
计。每工日夜间施工增加费按 元计算,其中人工费占 90%。
四、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封闭作业工日之和×80%× 元/工日
本项费用中人工费占 78%。
五、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按检测部门的收费标准计取。
六、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
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计算基数×%
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可以计量的措施
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
附 录
附录一 砂浆及特种混凝土配合比
说明
一、本附录中各项配合比,仅供编制计价文件使用。
二、各项配合比中均未包括制作、运输所需人工、机械和企业管理费。
三、各项配合比中已包括了各种材料在配制过程中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四、砌筑砂浆为综合取定者,使用时不可换算。
五、非砌筑砂浆的主料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
六、特种混凝土的配合比或主料品种不同,可以换算。
附录二 现场搅拌混凝土基价
说明
一、本附录各项配合比,仅供编制计价文件使用。
二、各项基价中已包括制作、运输所需人工、机械和企业管理费。
三、各项基价中已包括各种材料在配制过程中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附录三 材料价格
说明
一、本附录包括装饰装修材料价格、标准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价格。
二、本附录的材料价格是确定预算基价子目中材料费的依据。在编制工程计
价文件时,应按编制期价格重新确定材料价格。
三、材料价格由材料采购价、运费和运输损耗组成。由供货方送货至工地且
采购价已包括运费时,不再计算运费和运输损耗。附录中的采购价系按天津市建
材市场材料价格加权平均综合取定。
材料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采购价为供应地点交货价格:
材料价格=(采购价+运费)×(1+运输损耗率);
采购价为施工现场交货价格:
材料价格=采购价。
四、运费指由供货地点至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运输损耗指
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损耗率如下表:
附录四 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说明
一、本附录的价格是确定预算基价中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确
定施工机械台班租赁价格的参考。
二、台班单价中每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三、台班单价由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
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四、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根据施工机械不同分为计入台班单价、单独计算和不
计算三种类型。
1.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计
人台班单价。
2.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单独计算。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除应计算安拆费、场外运费外,还应计
算辅助设施(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和拆
除等费用。
3.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和固定在车间不需安装、拆卸及运
输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
附录五 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
本附录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一、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的
各项费用。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
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
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
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
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
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
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
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
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
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
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
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
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
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
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
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
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
格认定、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
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
税等。
14.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投标费、业务
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二、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规费=人工费合计×%
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利润=人工费合计×利润率
利润率按附录六中相关规定计取。
四、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防洪工程维护费。
税金以税前总价为基数,工程项目所在地在市区的按 %计算,工程项目
所在地不在市区的按 %计算。
五、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的各项费用组成的划分比例如下,供施工企业内部核
算参考。
1.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 比例 序号 项目 比例
1 管理人员工资 % 9 工会经费 %
2 办公费 % 10 职工教育经费 %
3 差旅交通费 % 11 财产保险费 %
4 固定资产使用费 % 12 财务 %
5 工具用具使用费 % 13 税金 %
6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 14 其他 %
7 劳动保护费 %
8 检验试验费 % 合计 %
2.规费
序号 项目 比例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1 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2 住房公积金 %
合计 %
附录六 工程价格计算程序
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计算程序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应按下表计算各项费用。
施工图预算计算程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名称 计算方法
1 施工图预算子目计价合计 ∑(工程量×编制期预算基价)
2 其中:人工费 ∑(工程量×编制期预算基价中人工费)
3 施工措施费合计 ∑施工措施项目计价
4 其中:人工费 ∑施工措施项目计价中人工费
5 小计 (1)+(3)
6 其中:人工费小计 (2)+(4)
7 规费 (6)×%
8 利润 (6)×相应利润率
9 税金 [(5)+(7)+(8)]×相应税率
10 含税造价 (5)+(7)+(8)+(9)
二、装饰装修工程利润率按下表计算:
装饰装修工程利润率
工程类别 一类 类 二类 四类
施工图预算子目计价合计 2000 万元以外 1000 万元以外 50 万元以外 50 万兀以内
划分标准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施工图预
算子目计价合计
1200 元以外 600 元以外 200 元以外 200 元以内
利润率 35% 29% 24% 20%
注:1.工程类别应按单位工程划分。
2.各类建筑物的类别划分需同时具备表中两个条件。
3.全部使用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非营利建设工程,最高按三类执行。
三、补充预算基价表各项费用,可参考下表计算。
补充预算基价表各项费用参考表
费用名称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企业管理费
取费基数 材料费 人工工日 机械费
费用系数 %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