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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探析
李辉荣
;佳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高资产管理局
[摘 要]现行的《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对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做出了规定,其中人民银行实施的"应收账款质押
登记办法"为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指明了方向。应收账款质押也和"浮动"抵押一样,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而且它比较灵活,一般
受影响因素比较少。本文将对担保公司应收账款质押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质押业务;应收账款;浮动抵押;灵活
从法律视角来看,抵押担保实际上就是在不转移特定物占有
基础上,由债务人将财产作为债权进行担保的一种形式;当债务
人不依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以该财
产折价、以拍卖和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对其进行优先受偿。在质押
担保过程中,抵押人可为第三方,也可为债务人,其中抵押物可
以是动产,也可为不动产。
-、应收账款质押中的法律问题
物权法中规定了应收账款质押,中国人民银行也规定了应收
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并设立了专门的征信登记机构,但从本质来讲,
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实际上是债权质押的一种,其实现了依靠债务
人清偿能力、清偿意愿,不确定性非常的大,而且债务人清偿能力、
清偿意愿担保公司很难得到有效的控制,只是从外围对其有所了
解而已。这些极大的增加了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使应收账款质
押的可接受度大打折扣,作为一种新的权利质押类型,还没有被
广泛的接受。一方面,在《物权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被一些中小企业接受之后,针对担保应收账款质押人民银行也建
立并和完善了一些征信登记的制。应收账款质押,必须要依靠债
务人本身才能得以实现,如当事人是否有偿还债务的意识,又或
者是他们是否有足够偿还的能力。从另一方面讲,担保公司对债
务人的偿还意识和能力是不太清楚的。所以,他们也就只能从表
面上去做一些比较肤浅的判断。在人民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
记办法"中,曾提出将包含桥梁建筑、城市公路、公共渡口等在
内一些具有公共建设物纳入应收账款范畴,因此在这一登记法颁
布之后,这些具有公共建设性质的不动产,也必须按照"应收账
款质押登记办法"里的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对于普通的债券质押而巳,债权人将自身的权利凭证交付给
担保公司,而应收账款质押却没有确切的规定某种质押方式,所
以它极其的灵活。但是应收账款质押,必须要经过登记,才能确
保其在有效的范畴之内得以实现。倘若质押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
有进行合理的变更登记,那么先前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则会被视
为无效。而深入的探究应收账款质押方法,就会发现d物权法〉用"应
收账款质押登记方法"给予了质押人质押的权利。
二、应收账款盾押的探究
1.质押权与质押义务
质押人对应收账款进行质押登记后,法律就会给予他质押权。
质押权,通俗的讲也就是物权的→种,质押人可以用它来对抗第三
人。对于应收账款来说,债务人在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后,应收
账款质押和债权人之间是存在着不可分割的法律关联的。《物权法》
和忧收账款质押方法"是基于法律基础的。换句话说,就是应收
账款质押拥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它包含了:债务人的抗辩权、合同
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可以撤销合同等等。而债务人的抗辩权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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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效的时间内,债务人可以对合同另一方做出的一些伤及自身权
益的事情进行有效的抗辩,比如:债券的转让等等。
2. 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对于担保质押问题,建议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这样→且
在此出现题目,胜算的几率业务较大。为了确保安全性,建议采
用双重登记方法,即由出质人直接通知债务人,并由质押权人控
制债务人收到通知的书面证实材料;如债务人拒尽接受,可以公
证投递或公证特快专递内容的方式进行。针对那些具有建设性质
的不动产,在对它们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时候,必须严格按
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债权人在质押登记
后确保自己的法律权益。至于债务人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中的效
力问题,则应该由担保公司直接告诉债务人,并将通知以书面证
明的形式及时传达到债务人的手中。如果债务人对担保公司发来
的通知有疑问,那么债务人可以拒绝接受担保公司传来的通知。
与此同时,债务人还必须要按照公证递交内容里面所写的方式进
行。那些在应收账款质押方法中所出现的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的关系,债权人可以及时撤销质押,并联系担保公司对此进行一
系列针对性的改变,使其还原到之前的一种正确状态。除了这一
方法之外,还可以让债权人利用通知里面的办法进行。同时,还
要严防登记被以为是时效问题发生,即留意登记办法的时间限制,
防止被以为是失效。建议选择担保机构所在地、信用较好的大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的债务作为应收账款进行质押。从法律
的观点上来深入研究应收账款质押,还是能够发现其本身存在着
的→些问题。面对这些各式各样的问题,需做出确切的防护措施
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以此来避免和消除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在
法律上出现的问题。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即便是在法律问题和风险可以较为短期的控制住
的情况下,应收账款质押在本质上依旧还是存在着一些难以估量
的风险。倘若担保公司和债务人想要降低应收账款质押带来的风
险,还必须得要依赖于债务人自身。如果债务人自身就具有极高
的偿还意识,并且能够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那么就会大大降低
应收账款质押给他们带来的风险。另外,要进行一次让债务人自
身满意而又放心的应收账款质押,则必须得要选择→个信用星级
较好、规模庞大,且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担保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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