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鼓励出口和出口管制措施
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
出口补贴
商品倾销
外汇倾销
促进出口的组织措施
出口管制的原则、对象、形式和程序
第一节 鼓励出口措施
• 限制进口和鼓励扩大出口是国际贸易政策
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奖出限入”
• 在世界贸易日益趋向自由化的压力下,国
家干预进口贸易的政策措施越来越受到制
约,迫使贸易国的干预政策逐渐转向对出
口贸易的管理。尤其是以积极的鼓励出口
代替消极的限制进口更为显著。
一、出口信贷
(一)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
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的银行为了鼓励商品出口,
加强商品的竞争能力,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外
国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是一国的出口厂商
利用本国银行的贷款扩大商品出口,特别是
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如成套设备、船舶等
出口的一种重要手段。
出口信贷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条件资金贷放的市
场利率,利差由国家补贴,并与国家信贷担
保相结合。
(二)出口信贷的分类
1、按信贷时间长短划分
短期信贷(short-term credit, 180天以内):
主要用于原料、消费品及小型机器设备的出
口
中期信贷(medium-term credit, 1~5年):
中型机器设备的出口
长期信贷(long-term credit, 5~10):大
型成套设备与飞机、船舶的出口
2. 按借贷关系划分
卖方信贷(supplier’s credit):出
口方银行向出口商(即卖方)提供的
贷款。通常用于那些金额大、期限长
的项目。是银行直接资助出口商向外
国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以促进商品
出口的一种方式。
买方信贷(buyer’s credit):出口
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即买方)或进
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其附加条件就
是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债权国的商品,
这就是所谓的约束性贷款(tied)。
因具有约束性而能起到扩大出口的目
的。
签订合同
付款15%
还款
进口商出口商
出口国银行
还款
贷款85%
签订合同
付款15%
付款85%
进口商 出口商
出口国银行
分期还款85%
贷款85%
• 由于出口信贷能有力地扩大和促进出口,
因此,西方国家一般都设立专门银行来办
理此项业务,如美国进出口银行、日本输
出入银行、法国对外贸易银行、加拿大出
口开发公司等。
• 这些专门银行除对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
具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贷外,还向本国私人
商业银行提供低利率贷款或给予贷款补贴,
以资助这些商业银行的出口信贷业务。
卖方信贷 买方信贷
运用阶段 出口信贷发展初期 出口信贷发展成熟期
合同金额 信贷额度要求低 信贷额度要求高
贷款的币种 以本币为主 国际货币为主
贷款比例 85%或以上的额度 85%的额度
信贷期限 发运前与发运后融资 发运后融资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商可获90%赔偿 银行可获100%赔偿
风险
出口商承担收汇、汇率、利
率风险
出口商收即期现汇,不
用承担上述风险
债务率 出口商负债巨大 出口商无负债
手续 简单 复杂
表11-1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的主要区别
为何买方信贷迅速发展?
• 卖方信贷属于商业信贷,出口商自身
资金规模有限,周转困难;
• 买方信贷属于银行信贷,由于银行资
金雄厚,提供信贷能力强,高于一般
厂商,故国际间利用买方信贷大大超
过卖方信贷;
• 买方信贷还令出口商可以较早地得到
货款和减少风险(如汇率风险);
• 进口商对货价以外的费用也比较清楚,便
于其与出口商进行讨价还价;
• 出口方银行贷款给国外的买方银行,要比
贷款给国内企业风险更小,因银行的资信
等级一般高于企业;
• 银行提供买方信贷,既能帮助出口厂商推
销产品,加强银行对该企业的控制,又能
为银行资金在国外的运用开拓出路。
二、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export
credit guarantee system)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
对于本国出口商或商业银行向国外进口
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专
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由于各
种原因拒绝付款时,该国家机构即按照
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
这项措施是国家代替出口商承担风险,
是扩大出口和争夺国外市场的一个重
要手段。是一种提高商品非价格竞争
力的重要手段。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担保对象主要有
对出口厂商的担保和对银行的直接担
保两种。
出口信贷风险
政治风险:政变、革命、暴乱、战争
及政府禁运、冻结资金、限制对外支
付等
经济风险:进口商或借款银行因破产
倒闭无力偿付、货币贬值、通货膨胀
等
• 对出口信贷进行担保往往要承担很大
的风险。由于该措施旨在为扩大出口
提供服务,收费并不高,以减轻出口
商和银行的负担,因此,往往会因保
险费收入总额不抵偿付总额而发生亏
损。例如,1986年,英国出口信贷担
保署亏损亿美元,美国进出口银
行亏损亿美元,日本通产省出口
担保课亏损亿美元。
• 严重的亏损情况使得私人保险公司不
愿也无力经营,所以,对出口信贷进
行担保只能由政府来经营和承担经济
责任。我国的中国进出口银行除了办
理出口信贷业务外,也办理出口信用
保险和信贷担保业务。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The Export-Import Bank of
China)(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
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政策性银
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进出
口银行是我国外经贸支持体系的重要力量和金融
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
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对外承包工程及各类境
外投资的政策性融资主渠道、外国政府贷款的主
要转贷行和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的承贷行。
目前在国内设有11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和
4个代表处;在境外设有东南非代表处、
巴黎代表处和圣彼得堡代表处;与300
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中国进出口银行分支机构设置图
中国进出口银行自1995年开始承接外国政府贷款转
贷工作,截至2008年上半年共办理了包括日本、
德国、荷兰、奥地利、西班牙、澳大利亚、挪威、
芬兰、丹麦、科威特、韩国、比利时、英国、瑞
典、卢森堡、波兰、加拿大、沙特阿拉伯、瑞士、
意大利、以色列、法国、葡萄牙及世界银行、美
国进出口银行、北欧投资银行、北欧发展基金、
欧洲投资银行等23个国家和5个金融机构的贷款项
目和债务管理工作,项目遍布包括西藏在内的全
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在我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安排的项目和借入
的资金中,进出口银行负责转贷的项目和
金额均超过60%,一直是我国外国政府贷
款最大的转贷银行。
截至2008年6月末,进出口银行转贷外国政府
贷款项目累计1600多个,转贷协议金额累
计350多亿美元。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职责及转贷业绩
主要职责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
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外交
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
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
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政策性
金融支持。
转贷业绩
• 2005年批准项目52个,批准金额亿美
元,发放贷款亿美元。
• 2006年批准项目52个,批准金额亿美
元;发放贷款亿美元。
• 2007年批准项目50个,批准金额亿美
元,发放贷款亿美元。
• 截至2008年6月末,贷款余额为亿美
元,转贷余额为亿美元。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
办理出口信贷(包括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
方信贷);
办理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类贷款;
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提供对外担保;
转贷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
办理本行贷款项下的国际国内结算业务和企
业存款业务;
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筹集资金;
办理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
国内银团贷款;
从事人民币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
从事自营外汇资金交易和经批准的代客外汇
资金交易;
办理与本行业务相关的资信调查、咨询、评
估和见证业务;
经批准或受委托的其他业务。
三、出口补贴(export subsidy)
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
品的价格,增强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在出口某
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补贴是当今国际贸易中运用最广泛的干预形式之一。
实施出口补贴,就使产品具有“双重价格”——国
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内销价)和销往国外市场的价
格(外销价),外销价低于内销价。
出口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基本方式。
1、直接补贴(direct subsidy)
直接补贴是政府在商品出口时,直接付给出口
商的现金补贴,主要来自财政拨款。
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出口商品国内价格高于国际
市场价格所带来的亏损,或者补偿出口商所
获利润率低于国内利润率所造成的损失。有
时,补贴金额还可能大大超过世纪差价或利
差,这就包含了出口奖励的意味。
2、间接补贴(indirect subsidy)
间接补贴是政府对某些商品的出口给予财政上
的优惠,如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所缴纳的销
售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国内税,
或对进口原料或半制成品加工再出口给予暂
时免税或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即出口退税)
,免征出口税,对出口商实行延期付税、减
低运费、提供低息贷款,以及对企业开拓出
口市场提供补贴等。其目的仍然在于降低商
品价格,以便更有效地打进国际市场。
图11-1 贸易小国情形下出口补贴的经济效应
图中S为出口国的国内供给曲线,D为国内需求
曲线,Pw是在开放市场并实行自由贸易的情
况下的国际市场价格,同时也是出口国的国
内市场价格。在此价格水平下,出口国的国
内需求量为OQ1,出口量为Q1Q2。出口国政府
为扩大出口,对出口企业每出口一单位商品
提供相当于s的出口补贴。
这样,出口企业的出口总收入便增加至
Ps,(Pw+s)。由于出口收入增加,
出口商不再愿意以Pw的价格在国内市
场上销售商品,直至国内市场价格上
升到与其出口收入相一致的Ps。
因此,政府提供出口补贴的最终结果,
必然迫使出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也上
升到Ps。这样,由于国内市场价格上
升,国内需求由原来的OQ1下降到补贴
以后的OQ3,国内供给则由补贴前的
OQ2增加到现在的OQ4。其中OQ3用于满
足国内需求,Q3Q4用于出口。从而使
国内的生产,消费和政府收支出现如
下变化:
• 生产者收入增加,表现为生产者剩余
增加了a+b+c;消费者收益减少,表现
为消费者剩余比补贴前减少了a+b;政
府的支出增加了用于支付出口补贴的
部分b+c+d。
• 因政府补贴而导致出口国社会福利水
平的变化为:(a+b+c)-(a+b)-
(b+c+d)=-(b+d)。其中,b是消费扭曲,
d为生产扭曲,即由效率低的出口国的
生产代替了效率高的国外产品生产而
造成的效率的损失。由此可见,在贸
易小国的情形下,出口补贴的实施会
导致出口国整体社会福利水平下降。
图11-2 贸易大国情形下出口补贴的经济效应
贸易大国与贸易小国不同的地方是,当大
国实行出口补贴,导致出口供给增加时,
国际市场价格会下降,因此会减少出口
商的收益,弱化政府出口补贴的作用。
同样图11-2中S为出口国的国内供给曲线,D
为国内需求曲线,Pw是在开放市场并实行
自由贸易的情况下的国际市场价格,同时
也是出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在此价格水
平下,出口国的国内需求量为OQ1,出口量
为Q1Q2。出口国政府为扩大出口,对出口
企业每出口一单位商品提供相当于s的出口
补贴。
这样,出口企业的出口总收入便增加至Pw+s。
随着出口收入的提高,出口企业会不断增
加出口的供给同时减少其在国内市场的销
售。但由于出口国是一贸易大国,其出口
量占国际市场供给的相当大比重,因此,
随着该国在国际市场上供给的不断增加,
会引起国际市场的供过于求从而导致国际
市场价格由Pw下降至Pw’ ,即在国际市场
价格下降以后,出口企业的实际总收益只
有 +s。
因此,实行出口补贴后出口国的市场价
格最终会上升至Ps( +s)。这一价格上
升的幅度是低于贸易小国时出口国国
内价格的上升幅度的,原因是由于政
府补贴导致出口供给增加世界市场价
格下降。因此出口国政府所提供的补
贴,有一部分成为了进口国消费者的
福利。
这就使在贸易大国情形下,出口补贴对出口国
的生产、消费及政府支出的影响发生了变化。
具体如下:
• 生产者收入增加,表现为生产者剩余增加了
a+b+c;消费者收益减少,表现为消费者剩余
比补贴前减少了a+b;政府支出增加了,表现
为政府必须向出口企业提供b+c+d+阴影部分
的出口补贴。
这样,因政府补贴而导致出口国社会福利水
平的变化为:
(a+b+c)-(a+b)-(b+c+d+阴影部分)=-
(b+d+阴影部分)
由此可见,在贸易大国的情形下,出口国政
府向出口企业提供出口补贴所造成的损失
大于贸易小国的情形。
案例1 出口补贴——农产品(欧共体的共
同农业政策)
1. 支持价格
Q
P
=PTPS
PW
SW DWSh
Dh
D
S
MW
Xh
2. 利用共同农业基金
来购买超额供给的农产
品
3. 按世界市场价格出售
基金所购买的农产品
4. 对于共同体外的农
产品征收门槛税
出口补贴——工业品(韩国与美国的钢
材贸易)
美国 韩国 世界
补贴前
补贴后
变化
反补贴
a
c b
a 0 a
a+c+b -c-b-d a-d
-c-b -d-b-c -d
a+c c a
出口补贴政策和反补贴政策的最终结果是出口国将一部分政府收入
无偿交给进口国.
小国所面临的出口供给曲线为水平直线
M
P
PS
PW
MW MS
Dm
SXd
变化
总变化
-b b+d d
c -c 0
PT=
四、商品倾销和外汇倾销
(一)商品倾销(dumping)
商品倾销是指商品以低于本国国内市场价格
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大量抛售,以打击
竞争对手,占领或巩固国外市场的贸易行
为。
商品倾销通常由私营垄断企业进行,但随着
贸易战的加剧,一些国家设立专门机构直
接对外倾销商品。
无论何种倾销,都会对国外生产者造成
损害。对本国消费者来说,则意味着
需要支付比国外消费者更高的价格。
因此,倾销无一例外地受到国外生产
者与国内消费者的反对。
实行商品倾销的目的
为了打击或摧毁竞争对手,以扩大和垄断
其产品销售市场;
为了建立新的销售市场;
为了阻碍当地同种产品或类似产品的生产
和发展,以继续维持其在当地市场上的垄
断地位;
为了推销过剩产品,转嫁经济危机;
为了打击发展出国家的民族经济,以达到
经济上、政治上控制的目的
倾销的种类
• 偶然性倾销(sporadic dumping):抛售
“剩余货物”,不易引起注意,较少受到
反倾销指控与调查。
• 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intermittent or
predatory dumping):挤垮对手再抬价,
冲击与危害性较大,较多受到反倾销指控
• 持续性倾销(persistent dumping)或长
期性倾销(long-run dumping):占领国
外市场。
20世纪70年代以来,持续性倾销日益增多。
这种现象之所以能够存在和维持,一般
来说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⑴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在本国市场上有一定
的垄断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价
格的形成。
⑵本国与外国的市场隔离,不存在倾销商
品倒流进入出口国的可能性。
⑶两国的需求价格弹性不同,出口国需
求价格弹性低于进口国需求价格弹性。
当这些条件成立时,企业就可能通过在
国内市场索要高价,而向外国购买者
收取较低的价格,使利益最大化。
(价格歧视)
倾销损失的补偿途径
采用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措施控制
外国商品进口,防止对外倾销商品倒
流,以维持国内市场上的垄断高价;
出口国政府对倾销商品的出口商给予
出口补贴,以补偿其在对外倾销商品
中的经济损失,保证外汇收入;
出口国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对内高价
收购,对外低价倾销,由政府负担亏
损;
出口商在以倾销手段挤垮竞争对手,
垄断国外市场后,再抬高价格,以获
得的垄断利润来弥补以前商品倾销的
损失。
(二)外汇倾销(exchange dumping)
外汇倾销是指一国降低本国货币对外国
货币的汇价,使本国货币对外贬值,
从而达到提高出口商品价格竞争力和
扩大出口的目的。
外汇倾销是向外倾销商品和争夺国外市
场的一种特殊手段。
• 以美元对日元的汇率变化为例,从1985年2
月26日至1995年10月10日,美元与日元的
比价从原来的1美元264日元,跌至1美元
日元,1995年4、5月间还跌破80日
元,美元贬值62%。(广场协议Plaza
Accord)
• 这意味着,一件100美元的美国商品1985年
在日本的售价为26400日元,而1995年仅为
10043日元;而一件26400日元的日本商品
1985年在美国的售价为100美元,1995年则
为263美元。
• 由此可见,一国的货币(如美元)的贬值即汇率
下降后,出口商品用外国货币(如日元)表示的
价格降低,这就提高了该国(如美国)商品的价
格竞争能力,从而有利于扩大出口。
• 而同时,进入该国的外国商品(如日本货)以该
国货币(如美元)表示的商品价格就会上涨,削
弱了该外国商品的价格竞争力,从而又会限制进
口。
• 实行外汇倾销会同时起到扩大出口和限制进口的
双重作用。
• 从出口方面看,假设1美元 = 5元人民
币,一双袜子值5元人民币,1美元可
以买(进口)一双袜子;若1美元 =
10元人民币,一双袜子值5元人民币
(价格不变),1美元可以买(进口)
两双袜子。多出口一双袜子,但出口
收入没有变化。
• 从进口方面看,若5元人民币 = 1美元,
一双袜子1美元,可以买一双袜子;若
10元人民币 = 1美元,一双袜子1美元
(价格不变),5元人民币只能买半双
袜子(一只袜子),进口减少一半。
故本币贬值,有利于出口(数量),不
利于进口。
六、促进出口的组织措施
• 成立专门组织,研究与制定出口战略
• 建立商业情报网
• 设立贸易中心,组织贸易博览会,以推销本国商
品
• 组织贸易代表团出访,以加强国际间经贸联系
• 组织出口厂商的评奖活动,以形成出口光荣的社
会风气
• 外汇留成制度
第二节 经济特区
一、经济特区的含义
所谓经济特区(economic zone)是指一个国家或地
区在其管辖的地域内划出一定非关境的地理范围,
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以吸引外商从事贸易和出
口加工等业务活动。
建立经济特区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鼓励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贸易,繁荣本地区和邻
近地区的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建立
经济特区是一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和鼓励扩大出
口的一项重要政策。
经济特区又称自由经济区,如1973年《京
都公约》关于自由经济区方面的附约,
已获得许多国家的认可。其中的自由经
济区定义为:“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
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
税及其它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之外,
并免予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
1975年联合国贸发大会也对自由经济区
下了这样的定义:“指本国海关关境
中一般设在口岸或国际机场附近的一
片地域,进入该地域的外国生产资料、
原材料呵以不办理任何海关手续,进
口产品可以在该地区内进行加工后复
出口,海关对此不加以任何干预。”
二、世界经济特区的类型
• 世界经济特区主要有自由港和自由贸
易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科学工
业园区、自由边境区和过境区、综合
型经济特区等类型。
1、自由港(free port)和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zone)
自由港自由港又称自由口岸,是世界经济特
区的最早形式,是指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
商品可以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口的港口。
自由港一般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港口条件。
目前,德国的汉堡、不莱梅,丹麦的哥本
哈根,意大利的热那亚、里雅斯特,法国
的敦刻尔克,葡萄牙的波尔图,新加坡、
香港等,都是世界著名的自由港。
• 自由贸易区是由自由港发展而来,是以自
由港为依托,将范围扩大到自由港的邻近
地区。自由贸易区与自由港的功能基本相
似。
• 自由贸易区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包括了
港口及其所在的城市,如香港;另一种是
仅包括港口或其所在城市的一部分,也称
“自由港区”,如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仅
是汉堡市的一部分。
• 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都划在一国关境以外,
外国商品除了进港口时免缴关税外,一般
还可以在港区内进行改装、加工、挑选、
分类、长期储存或销售。外国商品只在进
入所在国关境时才纳税。
• 设立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是为
了方便转口和对进口货物进行简单加工,
主要面向商业,并以转口邻近国家和地区
为主要对象,多设在发达国家或地区。
• 自由港以欧洲为最多,自由贸易区以美洲
为最多。
• 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雏形,早在封建社
会的后期便已出现。
• 早在1228年,法国南部马赛港就已在港区
内开辟自由贸易区,以便让外国货物在不
征收任何捐税的情况下进入港口的特定区
域,然后再向外输出。
• 15世纪末,德意志北部的几个自由市联合
起来,建立自由贸易联盟,史称“汉萨同
盟”,为促进同盟内部的通商贸易,选定
汉堡和不莱梅两地作为自由贸易区。
• 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自由港与自由
贸易区不断涌现,17~19世纪,在国际贸
易中占有优势地位的国家如荷兰、英国等,
为了扩大对外贸易,增加外汇盈利,相继
把地中海沿岸的某些港口,如直布罗陀,
以及中东、东南亚和加勒比海一带的某些
港口辟为自由港,包括亚丁、吉布提、槟
城、新加坡等。
• 进入20世纪40年代,自由港或自由贸
易区在国际贸易中担当起越来越重要
的角色。二战后,在世界重要航线上,
建立了一批新的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
如南美洲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巴拿
马科隆自由贸易区。
2、保税区(bonded area)
保税区也称保税仓库(bonded warehouse),
是由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设置的特定
地区或仓库。
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进出保税区,在保税区内
还可对商品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
展览、加工和制造等。进口商品存放在保
税区内,可以暂不缴纳进口税;如再出口,
不缴纳出口税;但若从保税区内进入本国
市场,则必须办理报关手续,缴纳进口税。
• 保税区是一些国家,如日本、荷兰在
没有设立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情况
下设立的,实际上起到了类似自由港
和自由贸易区的作用,只是其地理范
围一般较小且没有居民。
3、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
出口加工区又称加工出口区,是一个国家或
地区在其港口、机场附近交通便利的地方,
划出一定区域范围,新建和扩建码头、车
站、道路、仓库和厂房等基础设施,并提
供减免关税和国内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
商在区内投资设厂,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
成品的加工区域。
•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口加工区开
始出现,爱尔兰于1959年在香农国际机场
兴建的经济特区,是世界上第一个出口加
工区。
• 1965年世界上第一个以出口加工区命名的
经济特区在我国台湾高雄兴建起来。
• 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随着发展
中国家纷纷转向“出口导向”工业化发展
战略,出口加工区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迅
速涌现。
出口加工区有两种类型:
• 一种是综合型出口加工区,即在区内可以
经营多种出口加工工业,如菲律宾的巴丹
出口加工区;
• 另一种是专业型出口加工区,即在区内只
能经营某种的出口加工产品,如印度孟买
的圣克鲁斯电子工业出口加工区。
目前,世界各地的出口加工区大部分是综合
型出口加工区。
4、科学工业园区(science-based
industrial park)
科学工业园区又称工业科学园、科研工业区、
高技术园区等,是一种科技型经济特区。
它以加速新技术研制及其成果应用,服务
于本国或本地区工业的现代化,并便于开
拓国际市场为目的。通过多种优惠措施和
方便条件,将智力、资金高度集中用于高
新技术研究、试验和生产。
• 科学工业园区最早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末、
60年代初的美国,70年代逐渐在世界范围
内兴起,80年代以后进入发展期,90年代
进入高峰期。
• 科学工业园区主要分布在发达国家和新兴
工业化国家或地区,以美洲为最多。世界
知名的科学工业园区如美国的“硅谷”、
英国的“剑桥科学园区”、新加坡的“肯
特岗科学工业园区”、日本的“筑波科学
城”、我国台湾的“新竹科学工业园区”
等。
• 北京中关村科技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
武汉光谷等。
• 科学工业园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自主型
科学工业园区,发达国家新设园区多属此
类;另一种是引进型科学工业园区,发展
中国家或地区所设园区多属此类。
世界经济特区的规模
三、中国的经济性特区
我国的经济性特区,是指在国内划出一定的
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他
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政策,以减免关税
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
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
学管理方法,以促进经济发展的特定区域。
主要有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
境经济合作区及旅游度假区等类型。
五
个
经
济
特
区
:
厦
门
、
深
圳
、
珠
海
、
汕
头
、
海
南
14
个
沿
海
开
放
城
市
沿
海
经
济
开
放
区
1、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是我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地
区,也是实行特殊优惠政策、集中吸收外
资的重点地区。自1979年以来,我国先后
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省
五个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致力于发展以工业为主的外向型经
济,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技术窗
口、管理窗口、知识窗口和对外政策窗口
的作用。
2、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4年以来,我国在沿海、沿江开放城市的工业建
设地带设立了一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促进外
商投资、加工出口、开展国际贸易保税及技术开
发等功能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也是我国吸收利用外
资的重点地域,且是拓展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
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基地。
其主要任务是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集中建设基础
设施,完善涉外经济法规,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
机构,创造吸引外资的良好环境,引进先进的工
业项目。
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借鉴国外高科技
园区的成功经验,在适当地点划出一定区
域,赋予优惠政策,集中发展高科技,以
实现产业化的特定地域。
198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北京新技术产
业开发实验区是我国第一个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北京中关村是我国典型的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
4、保税区
保税区是我国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去和出口加工区
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在重要的外运港口
设立的。其基本功能包括:
⑴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贸易服务;
⑵国际转口贸易;
⑶出口加工。
1984年我国就提出了保税区的设想,进入90年代,
我国沿海地区逐步建立起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
税区是我国设立的第一个保税区(1990年6月)。
5、出口加工区
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出
口加工区。为有利于运作,国家将出
口加工区设在已建成的经济技术开发
区内。
第三节 出口管制措施
一般而言,世界各国都会努力扩大商品出口,
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然而,在特殊的
情况下,各国出于政治、经济或军事方面
的原因,往往对某些商品,特别是战略物
资、高新技术产品等重要商品的出口实行
管制,限制或禁止出口,鼓励进口。出口
管制有时是针对商品,有时是针对国家或
地区,它是发达国家实施贸易歧视的重要
手段。
出口管制(export control)是指国家通过法令和
行政措施,对本国出口贸易实行管理和控制。
一、出口管制的对象
• 战略性物资及其有关的尖端技术和先进技术资料
• 国内的紧缺物质
• 历史文物和艺术珍品
• 需要“自动”限制出口的商品
• 本国在国际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商品和出口
额大的商品
• 跨国公司的某些产品
二、出口管制的形式
1.单方面出口管制
即一国根据本国的出口管制法案,设立专门的执行
机构,对本国某些商品的出口进行审批和颁发出
口许可证,实行出口管制。
2.多边出口管制
即几个国家政府,出于共同的政治和经济目的,通
过统一的方式建立国际性的多边出口管制机构,
商讨和编制多边出口管制货单和出口管制国别,
规定出口管制的办法等,以协调彼此的出口管制
政策和措施。如巴统(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 COCOM)
• 巴黎统筹委员会(COCOM,简称巴统),早
先的名称是“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
• 1948年由美国发起,1949年11月正式成立,
因其总部设在巴黎(美国驻法大使馆)而
得名。
• 巴统有17个成员国:美国、英国、法国、
德国、意大利、丹麦、挪威、荷兰、比利
时、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加拿大、
希腊、土耳其、日本和澳大利亚。
• 巴统成立的目的是共同防止战略物资和先
进技术输往社会主义国家(主要是前苏联
和中国),以遏制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
• 列入禁运清单的有军事武器装备、尖端技
术产品和稀有物资等三大类上万种产品。
巴统的组织机构包括:
⑴咨询小组,是巴统的决策机构,由各会员国派高
级官员参加。
⑵调整委员会,1950年成立,是对苏联东欧国家实
行禁运的执行机构。
⑶中国委员会,1952年成立,是对中国实行禁运的
执行机构。
巴统是冷战的产物,随着苏联的解体和冷战的结束,
巴统逐渐放宽了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出口管制,其
作用日渐减小,至1994年4月1日,巴统正式宣告
解散。
三、出口管制的程序
根据出口管制的有关法案,制定出口管制货
单(commodity control list)和输往国
别分组管理表(export control country
group)。对于列入出口管制的商品,必须
办理出口申报手续,获取出口许可证后方
可出口
美国的出口许可证分为两种:
一般许可证(general license)
特种许可证(validated license)
以美国为例,美国商务部贸易管理局是办理
出口管制工作的具体机构,它负责制定出
口管制货单和输往国别分组管制表。在输
往国别分组管制表中将商品输往国家或地
区分成Z、S、Y、P、W、Q、T、V八个组,
实行从严到宽不同程度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