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明细单填制说明
出货物明细单中有以下几点是必填项:
日期:填单日期。
经营单位:****进出口有限公司。
3、 提单托运人:与提单中的SHIPPER发货人保持一致,如国税有明确规定不能接受第三方提单将另行通知。
收货人、通知人:根据提单上的收货人和通知人填写。
运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付”或“到付”处打勾。
提单张数:按实际情况在“正本提单三份”或“电放”处打勾。
发票号:按照报关发票上的发票号填写。
金额:按报关金额填写。
收汇方式:按实际收汇方式填写(T/T、L/C、D/P)
货物性质:按实际情况在对应小括号内打勾。
贸易国别、出口口岸、目的港:按报关单和提单填写,与报关单和提单保持一致。
装运期限:按实际填写,不早于提单出运日期。
标记唛码、货名规格及货号、箱数、体积、毛重、净重、价格:按提单、报关发票、装箱单、报关单上的内容填写。
结汇单证:按提交给客人或银行(信用证方式下)的实际情况在各单证名称下方的空格内打勾。
二、其它几点按实际填写,也可以不填写,根据具体情况由各代理公司自行决定。
*****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