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项目股权质押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市签订:
甲方(出质人):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质权人):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 (项目公司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签订了《融资合同》(合
同编号:________ ,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甲方向项目公司提供融资人
民币 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 元整)。
2.乙方系项目公司股东,合法持有项目公司 ____%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
民币 ________ 元)。
3.为保证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乙方自愿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为项目
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股权
质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协议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本金人民币 ________ 元;
利息(含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甲方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等)。
主 合 同 项 下 融 资 期 限 为 自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起 至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如融资期限延长或变更,本协议担保期间相
应顺延。
第二条 质押股权
乙方以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公司 ____%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
________ 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为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注册资本:人民币 ________ 元;
乙方持股比例:____%;
股权证书/出资证明编号:________。
质押股权的价值不以本协议签订时的评估价值为准,而以实现质权时质
押股权的实际变现价值为准。
质押期间,因项目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形成的派生股权,自动
成为本协议项下质押财产的一部分,乙方应配合办理相应的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本协议项下的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融资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
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及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第四条 质押登记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____ 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前往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设立登记手续。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证明文件、股权证书/出资
证明原件及其他办理质押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
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股权数量变更、担保范围
变更、担保期限变更等),双方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 ____ 个工作日内办理
变更登记手续。
质押登记费用由 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质押登记完成后,甲方有权保管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第五条 质押期间
质押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且质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
债务清偿完毕且甲方实现全部债权之日止。
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后,甲方应在 ____ 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
股权质押注销登记手续,并返还乙方提供的全部质押文件原件。
第六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存续的主体资格,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
议。
乙方对质押股权享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质押股权不
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质押股权不存在任何其他质押、查封、冻结、扣
押、监管等权利限制情形,也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乙方已取得签署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内部决策及外部批准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如适用)。
项目公司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项目公司解散、清
算、破产的情形。
第七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质权时,将依法采取拍卖、变卖等合法方式进行,
不会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对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项目公司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不得
泄露或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八条 质押期间的特别约定
股权行使:质押期间,除转让权、请求分配收益权以外,乙方仍享有股
东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表决权、知情权等),但行使上述权利不得
损害甲方的质权。
股权转让限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股权转让、赠与、
设定其他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给任何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的,转让所得价
款应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甲方提存。
分红与收益:质押期间,项目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的,乙方
应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将该等股息、红利划入甲方指定的监管账户,用于清
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作为质押财产的一部分。
股权价值维持:如质押股权价值因市场变化、项目公司经营不善等原因
减少,且甲方要求乙方补充担保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 ____ 日内提供甲方认
可的补充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供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等)。
重大事项通知:乙方知悉下列事项发生后,应在 ____ 小时内书面通知
甲方:
项目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项目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减资、解散、清算、破产等事项;
质押股权被查封、冻结、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乙方发生股权转让、赠与、继承、离婚分割等可能影响质押股权权属
的事项;
乙方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质权实现的事项。
第九条 质权的实现
实现条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依法行使质权: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项目公司未按约足额清偿全部债务的;
主合同约定的提前到期条件触发,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的;
项目公司或乙方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被申请破产、重整、和解的;
项目公司或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解散的;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经甲方书面催告后 ____ 日内仍未纠
正的;
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实现质权的情形。
实现方式: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行使质权:
与乙方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清偿;
拍卖、变卖质押股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依法提取质押股权产生的股息、红利等收益用于清偿债务;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价款分配:甲方行使质权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分配:
支付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支付主合同项下应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支付主合同项下融资本金;
剩余价款(如有)退还乙方。
质押股权折价、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甲方有
权继续向项目公司追偿,乙方不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或:乙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两者选其一)。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陈述与保证,或第八条约定的特别义务
的,甲方有权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立即到期,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约定配合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每逾
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_ 元。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赠与、处分质押股权或设定其他担保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质押股权当时市场价值的 ____%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
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补充担保的,甲方有权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立即到
期,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办理质押注销登记的,每
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_ 元,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
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前,原
协议继续有效。
主合同被撤销、认定无效或解除的,本协议相应解除。但因项目公司
或乙方过错导致主合同被撤销、认定无效或解除的,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
担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协议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战争、罢工、重大疫情、政府行为
等。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此
后七日内提供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相应期限顺延。
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十日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
约责任。甲方已实现部分债权的,乙方无需退还。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通知送达:双方就本协议履行事宜发出的任何通知、函件,应以书面形
式按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原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附件: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附件一:乙方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如适用)
附件二:项目公司股东名册
附件三:股权证书/出资证明复印件
附件四:主合同及担保合同(如有)
效力独立: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被撤销、认定无效或解
除的,本协议仍有效,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余条款
的效力。
合同份数:本协议一式 ____ 份,甲方持 ____ 份,乙方持 ____ 份,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
人签字并按指印)之日起成立,自股权质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