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三
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 资产类别
本期计提折旧
摊销的资产平
均原值或折余
价值
本期资产折旧或摊销额
应 予 调 整
的 资 产 平
均价值
本期资产
计税成本
小计
计入制造
费用
计入管理
费用
计入营业
费用
计入在建
工程
1 2 3 4 5 6 7 8
1 固定资产小计
2 房屋建筑物
3 机器设备
4 电子设备运输
工具
5 无形资产小计
6 专利权
7 非专利技术
8 商标权
9 著作权
10 土地使用权
11 商誉
12 其他
13
其他资产小计
14 开办费
15 长期待摊费
16 其他
17 合计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有关情况、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应作纳税调整额及以前年度确认折旧或摊销的时间
性差异等。本表第11列第17行为正数时,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8行,为负数时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8
行;第15列第17行填入附表五第18行或第19行。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按会计核算口径填报。
2、第1列第2行:金额等于(计提折旧的房屋、建筑物年初原值余额+本年1至11月末原值余额)÷12。
3、第1列第3行(第4行):金额等于[计提折旧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年初原值余额+本年末原值余额]÷12。如果纳税人当年经营期或折旧期
不足一年,应按实际经营期或折旧期计算。
4、第2列=第3+4+5+6列。
5、第3至6列:按会计核算口径的实际计提、摊销数分配填列。
6、第7列“应予调整的资产平均价值”:填报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外的企业资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2003年以前受赠)、外购商誉和
其计提折旧、摊销额以及资产会计计价与税收计价差异的调整额。金额为负数时以“—”表示。
7、第8列“本期资产计税成本”:金额等于第1+7列或1-7列(7列为负数时)。
8、第9列“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金额等于第8列各行(小计、合计栏除外)×税收规定的年折旧率或年摊销率。
9、第10列“本期纳税调整增加额或减少额”:金额等于第2-9列。本列第17行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10、第10列第17行“合计”:正数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8行;负数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7行。
11、第11列“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于以后年度确认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收规定可以从当年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而形成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在本期的纳税调增额。
12、第12列“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折旧或摊销”:填报会计核算已列支的折旧或摊销,但按照税收规定不得在本期扣除的数额。
13、第13列“以前年度结转额”:金额等于上年度本表第15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或摊销”。
14、第14列“本年税前扣除额”:填报以前年度调增结转的折旧或摊销在本年的扣除额。本列第17行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7行。
15、第15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或摊销额”:金额等于第12+13-14列。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有关情况、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应作纳税调整额及以前年度确认折旧或摊销的时间
性差异等。本表第11列第17行为正数时,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8行,为负数时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8
行;第15列第17行填入附表五第18行或第19行。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按会计核算口径填报。
2、第1列第2行:金额等于(计提折旧的房屋、建筑物年初原值余额+本年1至11月末原值余额)÷12。
3、第1列第3行(第4行):金额等于[计提折旧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年初原值余额+本年末原值余额]÷12。如果纳税人当年经营期或折旧期
不足一年,应按实际经营期或折旧期计算。
4、第2列=第3+4+5+6列。
5、第3至6列:按会计核算口径的实际计提、摊销数分配填列。
6、第7列“应予调整的资产平均价值”:填报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外的企业资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2003年以前受赠)、外购商誉和
其计提折旧、摊销额以及资产会计计价与税收计价差异的调整额。金额为负数时以“—”表示。
7、第8列“本期资产计税成本”:金额等于第1+7列或1-7列(7列为负数时)。
8、第9列“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金额等于第8列各行(小计、合计栏除外)×税收规定的年折旧率或年摊销率。
9、第10列“本期纳税调整增加额或减少额”:金额等于第2-9列。本列第17行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10、第10列第17行“合计”:正数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8行;负数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7行。
11、第11列“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于以后年度确认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收规定可以从当年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而形成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在本期的纳税调增额。
12、第12列“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折旧或摊销”:填报会计核算已列支的折旧或摊销,但按照税收规定不得在本期扣除的数额。
13、第13列“以前年度结转额”:金额等于上年度本表第15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或摊销”。
14、第14列“本年税前扣除额”:填报以前年度调增结转的折旧或摊销在本年的扣除额。本列第17行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7行。
15、第15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或摊销额”:金额等于第12+13-14列。
允 许 税 前
扣 除 的 折
旧 或 摊 销
额
本 期纳税
调整 增 加
额或减少
额
本期转回以
前年度确认
的时间性差
异
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计算
本年结转以后
年度扣除的折
旧或摊销
以 前 年 度
结转额
本 年 税 前
扣除额
累计结转以后
年度扣除或摊
销
9 10 11 12 13 14 15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三
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有关情况、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应作纳税调整额及以前年度确认折旧或摊销的时间
性差异等。本表第11列第17行为正数时,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8行,为负数时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8
行;第15列第17行填入附表五第18行或第19行。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按会计核算口径填报。
2、第1列第2行:金额等于(计提折旧的房屋、建筑物年初原值余额+本年1至11月末原值余额)÷12。
3、第1列第3行(第4行):金额等于[计提折旧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年初原值余额+本年末原值余额]÷12。如果纳税人当年经营期或折旧期
不足一年,应按实际经营期或折旧期计算。
4、第2列=第3+4+5+6列。
5、第3至6列:按会计核算口径的实际计提、摊销数分配填列。
6、第7列“应予调整的资产平均价值”:填报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外的企业资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2003年以前受赠)、外购商誉和
其计提折旧、摊销额以及资产会计计价与税收计价差异的调整额。金额为负数时以“—”表示。
7、第8列“本期资产计税成本”:金额等于第1+7列或1-7列(7列为负数时)。
8、第9列“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金额等于第8列各行(小计、合计栏除外)×税收规定的年折旧率或年摊销率。
9、第10列“本期纳税调整增加额或减少额”:金额等于第2-9列。本列第17行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10、第10列第17行“合计”:正数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8行;负数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7行。
11、第11列“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于以后年度确认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收规定可以从当年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而形成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在本期的纳税调增额。
12、第12列“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折旧或摊销”:填报会计核算已列支的折旧或摊销,但按照税收规定不得在本期扣除的数额。
13、第13列“以前年度结转额”:金额等于上年度本表第15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或摊销”。
14、第14列“本年税前扣除额”:填报以前年度调增结转的折旧或摊销在本年的扣除额。本列第17行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7行。
15、第15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或摊销额”:金额等于第12+13-14列。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有关情况、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应作纳税调整额及以前年度确认折旧或摊销的时间
性差异等。本表第11列第17行为正数时,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8行,为负数时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8
行;第15列第17行填入附表五第18行或第19行。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按会计核算口径填报。
2、第1列第2行:金额等于(计提折旧的房屋、建筑物年初原值余额+本年1至11月末原值余额)÷12。
3、第1列第3行(第4行):金额等于[计提折旧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年初原值余额+本年末原值余额]÷12。如果纳税人当年经营期或折旧期
不足一年,应按实际经营期或折旧期计算。
4、第2列=第3+4+5+6列。
5、第3至6列:按会计核算口径的实际计提、摊销数分配填列。
6、第7列“应予调整的资产平均价值”:填报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外的企业资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2003年以前受赠)、外购商誉和
其计提折旧、摊销额以及资产会计计价与税收计价差异的调整额。金额为负数时以“—”表示。
7、第8列“本期资产计税成本”:金额等于第1+7列或1-7列(7列为负数时)。
8、第9列“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金额等于第8列各行(小计、合计栏除外)×税收规定的年折旧率或年摊销率。
9、第10列“本期纳税调整增加额或减少额”:金额等于第2-9列。本列第17行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10、第10列第17行“合计”:正数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8行;负数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7行。
11、第11列“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于以后年度确认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收规定可以从当年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而形成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在本期的纳税调增额。
12、第12列“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折旧或摊销”:填报会计核算已列支的折旧或摊销,但按照税收规定不得在本期扣除的数额。
13、第13列“以前年度结转额”:金额等于上年度本表第15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或摊销”。
14、第14列“本年税前扣除额”:填报以前年度调增结转的折旧或摊销在本年的扣除额。本列第17行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7行。
15、第15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或摊销额”:金额等于第12+13-14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