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资料
管理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壹日
目录
壹、常委会工作制度……………………………………………(3)
二、全委会工作制度……………………………………………(5)
三、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6)
四、主席办公会议制度…………………………………………(7)
五、党组会议制度………………………………………………(7)
六、机关办公会议制度…………………………………………(9)
七、机关工作人员大会制度……………………………………(10)
八、县(市、区)科协主席会议制度……………………………
(10)
九、学会秘书长会议制度………………………………………(11)
十、办文制度……………………………………………………(12)
十壹、收文阅文制度……………………………………………(13)
十二、文印制度…………………………………………………(15)
十三、档案管理工作制度………………………………………(16)
十四、印章管理制度……………………………………………(19)
十五、考勤管理制度……………………………………………(20)
十六、人事管理制度……………………………………………(22)
十七、市科协委员会、常委会人事调整程序…………………
(27)
十八、机关干部职工疗休养制度…………………………………………(28)
十九、老干部工作制度…………………………………………(29)
二十、首问责任制和壹次性告知制度…………………………(30)
二十壹、AB岗工作制度…………………………………………(31)
二十二、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33)
二十三、安全、保密制度……………………………………(34)
二十四、机关学习制度…………………………………………(35)
二十五、参加文化学习制度……………………………………(37)
二十六、财务管理制度…………………………………………(38)
二十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43)
二十八、机关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44)
二十九、车辆管理制度…………………………………………(46)
三十、介绍信管理制度………………………………………(49)
三十壹、信访工作制度…………………………………………(50)
三十二、请示方案制度…………………………………………(52)
三十三、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八项规定……………………(53)
三十四、宣传信息工作考评办法………………………………(54)
三十五、网站管理办法…………………………………………(56)
三十六、网站经费管理使用规定……………………………(60)
三十七、工作计划安排及总结制度……………………………(61)
温州市科协机关工作制度
壹、常委会工作制度
(壹)常委会会议每半年举行壹次,由主席召集,也可由主
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二)常委会议题壹般由主席、副主席讨论决定或由主席办
公会议拟订。必要时,三名之上常委能够联合提出常委会议题。
常委会由办公室进行会务筹备工作且于会前五天将议题、时间、
地点和要求通知和会人员。
(三)常委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
持。
(四)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为:
1.解释《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组织实施《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的任务;
3.决定且召集全委会会议;
4.执行全市代表大会、全委会会议的决议、决定;
5.决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且决定其领导成
员和组成人员;
6.根据《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于全委会闭会期
间,审议批准增补或变更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委员、常委、副主
席;
7.由主席提名推选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秘书长;常委
会作出决定后,待下壹次全委会会议召开时,由常委会提请全委
会确认。
8.审批申请加入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的市级学会(协会、研
究会)和企事业单位科协。
9.《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0.讨论决定全委会及常委会会务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1.审议提交全委会讨论通过的文件;
12.审议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提交的
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3.讨论和温州市政协科协组委员履行职责、相互协调的有
关事宜。
(五)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
见,少数服从多数。遇重大问题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
三种方式表决。会议的议案及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须经常委会
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六)常委会组成人员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
会议时,须请假。
(七)常委会举行会议时,温州市科协机关各职能部门及有
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根据工作情况,可邀请有关市级学会和
地方科协负责人列席。
(八)常委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常委会议决议的贯彻落
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督办。
(九)常委会决议壹经作出,不得随意更改。需要更改原决议的,
应提请下次常委会复议。遇特殊情况和作出重大变更时,须经主
席办公会议讨论批准,且提请下次常委全认可。
二、全委会工作制度
(壹)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壹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委员
会由驻会主席、副主席通过商议指定的副主席主持。
(二)全委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委员。工作需要时,能够吸收不是
常委的县(市、区)科协主席、市科协机关部室负责人、基层单位
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不具有表决权。
(三)全委会议题壹般由常委会讨论决定。全委会由办公室
进行会务筹备工作且于会前五天将议程、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
和会人员。
(四)市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全市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
3.审议市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方案;
4.决定授予名誉职务和荣誉称号;
5.因工作需要,能够增补或免去委员、常委、副主席、主席。
6.特殊情况下,经市委员会决定,能够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市
代表大会。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五)全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
少数服从多数。会议的议案及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须经全委会
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六)全委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全委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
况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督办。
(七)全委会决议壹经作出,不得随意更改。需要更改原决议的,
应提请下次全委会复议。遇特殊情况和作出重大变更时,须经常
委会讨论批准,且提请下次全委全认可。
三、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壹)常委会设置若干工作委员会,协助审议需经常委会审
定的有关事项。工作委员会按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基本任务设置。
(二)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主席或副主席兼任,副主任壹般由
副主席、秘书长、常委及有关人员担任,其人选由主席会议提名,
提交常委会会议通过。
(三)工作委员会有权对机关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工作指导
监督和提出批评建议。
(四)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为:
1.审议本工作委员会有关业务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审议提交常委会讨论和决定的有关方案和建议;
3.组织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提出建议;
(五)工作委员会会议每年不少于 1至 2次。
四、主席办公会议制度
(壹)为了加强集体领导、互通情报,便于主管领导之间的密切
协调配合;讨论研究执行常委会重大事宜和上级布置的任务,建
立主席办公会议制度。主席办公会议壹般每季度召开壹次。由科
协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召集。会议组成人员为党组书记、主席、副
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记录)。
(二)主席办公会议主要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讨论决定阶段性工
作、活动方案和机关工作重大问题。会议议题由召集人确定。
(三)主席办公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
数。党组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只有壹票表决权,表决形
式分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表决同意票必须超过半数之
上才能有效。
(四)办公室主任负责主席办公会议记录,根据会议意见,
对重大决议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且检查督促贯彻执行。
(五)主席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对不予公开的内容,应保守秘
密,不得随意泄漏。
五、党组会议制度
(壹)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有关部
室和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参加党组会议的人员对各项议题要充
分发表个人意见,经过民主集中,做出正确决策。
(二)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科协的重要
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且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和
措施。
2.对全市科协工作、基建工程项目、大额资金安排、党风廉
政建设等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研究讨论年度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和管理干部;
讨论制定机关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市科协管理干部的选拔、培养、
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
5.讨论评选市之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干部、职工的奖惩问题。
其它需要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会议壹般壹个月召开 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召开
的议题、时间壹般应提前 2天告知各党组成员。
(四)党组会议按事先确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不临时动议。会
议应有半数之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决定重
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之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不能
参加会议时,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每位党组成员只有壹
票表决权,表决形式分口头、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三种,表决同
意票数必须超过半数之上才能有效。列席人员除无表决权外,其
它权利和党组成员相同。
(六)对通过的决议应认真执行,若于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
要待下次党组会议讨论后方可更改。
(七)会议由党组秘书(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记录员要对会
议议题、出席列席人员、发言、表决等作如实记录。和会人员对
会议讨论的有关问题于规定时间内要做到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必要时党组会议可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秘书整理后,
报党组书记签发。
六、机关办公会议制度
1.机关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贯彻常委会
议决定,讨论机关管理事项和活动方案、阶段性工作布置和情况
通报等。
2.办公会议壹般壹个月召开壹次,需要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
议题统壹由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提出意见后确定会议内容、开会
时间、地点和要求,且提前壹天通知和会人员。
3.办公会议的参加对象为机关中层之上干部和直属单位负
责人,由主管办公室的专职主席召集且主持。如因工作需要,部
室(单位)负责人不能出席时,应事先请假,且指定本部室(单
位)代理人参加。
4.和会人员应于会前按会议内容及要求准备意见及有关资
料,供会议讨论时参考。
5.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且对办公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
督促执行,且及时向主管主席反馈执行情况。各部室(单位)必
须认真执行办公会议决定,不得更改或违反。
七、机关工作人员大会制度
(壹)机关工作人员大会由科协领导主持召开,全体工作人
员(必要时通知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二)机关工作人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机关(主要是
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动员参和某项活动或工作,进
行科协年(中)终总结以及部署新的工作等。
(三)机关工作人员大会,壹般每半年召开壹次;会务工作由办
公室负责。
八、县(市、区)科协主席会议制度
(壹)县(市、区)科协主席会议每年举行 2次,即上半年
1次,年终 1次,由市科协委托县(市、区)科协轮流承办;必
要时可临时举行。
(二)会议参加对象为各县(市、区)科协驻会主席或副主
席 1人、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年终会议,主要为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和
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各县(市、区)科协需提交书面材料壹式
20份(附 英寸软盘);上半年的会议,主要是着眼全市科协
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科协的自身发展及新形势下科协工
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开展研讨交流,和会人员必须提交调研文章 1
篇(打印 20份,且附 英寸软盘)。
(四)和会人员会务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五)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承办单位具体负
责。
九、学会秘书长会议制度
(壹)学会秘书长会议壹年召开壹次,召开时间壹般于 12
月份。
(二)参加会议对象,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长,或
专职副秘书长、专职学会工作人员。
(三)每个学会(协会、研究会)必须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
下年度工作安排书面材料。
(四)会议主要内容:
1.典型发言,经验交流;
2.总结回顾全年学会工作,讨论下年度重点工作;
3.学会工作研讨;
4.科协工作通报;
5.研究部署其它工作。
(五)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由学会部负责。
十、办文制度
(壹)市科协文件、函头通知、《温州科协》、《温州科协信息》、
《科技工作者建议》及领导讲话材料、典型材料、重要会议和活
动通知等,均属机关内部文稿。
(二)起草文件、函头通知、重要材料壹般由各部室起草,
交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主席决定。其他文稿均由
主管主席或部室负责人审核决定。
(三)拟稿者必须遵守文稿总体要求,做到观点鲜明,事实
清楚,层次清晰,文句通顺,格式规范,字迹工整。所有文稿均
需使用机关统—印制的有格稿纸或打印文稿,于文稿前附上会签
单,注明标题、报发范围、印制份数,且于拟稿栏中签署办文部
门和拟稿人姓名,注上日期,以示负责。然后送部室负责人审核。
(四)部室负责人必须对本部室人员起草的文稿(包括会签
稿)的各项内容和文稿清洁情况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修改,必
要时可要求重新起草,且于“核稿栏”内签字,注明日期,以示
负责。
(五)主管主席对所分管部门送审的文稿进行把关,重要文件和
材料应提交其他主席传批,签发后送交文书。其它文稿由秘书长
签发。
(六)签发后的文稿由文书编号登记后直接送文印室打印,凡没
有签发的文稿,文印室壹律不予打印。
(七)文稿印刷前必须交起草人员校对,且由校对人于会签
单“校稿”壹栏签名,注明日期,以示负责。文稿均按签发的印
数印刷,多印的余页应及时销毁。起草部室报发后应将原稿及俩
份正稿送档案室存档。
(八)起草,签发,核对公文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严禁
使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纸。
(九)打字员打印、装订完毕文稿后,属办公室起草的文稿,
送交文书寄发;属科普部、学会部等部门起草的,送起草人寄发。
(十)审核、会签、签发、寄发文稿要做到及时无误,随到
随批,随到随发,认真负责,讲求效率。每个环节上积压文稿不
得超过俩天。
十壹、收文阅文制度
(壹)收文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等。凡市科协公启文
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
(二)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分类登记、编号。
且附文件处理单。
2.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需归档保管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
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三)公文的阅批和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
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主管领导阅批
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壹般应于当天阅签,
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壹般函、电、文件等,可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于当天将文件送到领导
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俩个之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
最迟不得超过俩天(特殊情况例外)。凡需向全体机关干部传达的
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建议,经主管领导阅示后,安排于机关
学习日宣读。
(四)文件的传阅和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
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见。对
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于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
切忌横传。阅批文件壹般不得超过俩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
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
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
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
需要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且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
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4.传阅文件应注意保持文件清洁和完整,不得随意于文件上
划线,打圈,涂改。
十二、文印制度
(壹)任何打印件均须签发后方可打印。遇打印件较多时,
应按办公室负责人意见,依先后秩序或轻重缓急安排。如遇急件,
应保证按期完成。
(二)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定和保密制度,不得将打印内容外传、
泄露,已打印的具有保密性内容的电子文档应拷贝交文稿起草人,
于电脑中不予保存该文档;装订后的余页均应及时销毁。
(三)送打印文稿,应做到字迹清楚,标点正确。修改过多或
潦草不清的应重新抄正。各类文稿均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水彩
笔书写或涂改,否则,文印人员有权拒绝打印。
(四)文稿打印要求做到迅速、准确,印刷版面干净,字迹清
楚。
(五)档案文印室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进文印室翻阅打
印文件,或喧哗、吵闹、闲谈,影响文印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遇重大会议和活动或紧急件,须加班完成时,文印人员
应按要求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完成任务,不得推诿或拒办。
(七)文印室负责文稿打字、印刷和装订。如文印工作繁忙或
文稿数多量大,文印人员可要求文稿起草人员壹起装订或交文稿
起草部门自行装订。
(八)文印人员应将每日打印文稿进行逐件登记,以备查询。
十三、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
的规定,为加强本协会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机关工作
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协会机关档案工作是本协会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
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本协会机关
历史真实面貌的壹项重要工作,本协会各部门均要重视档案工作。
(三)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做好机关各部门形成的文书、统计、会计等文件材料的收集、
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内干部、职工人
事档案的立卷、保管工作;对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档案材料的
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按规定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本协会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局和省科协档
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本协会机关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根据本协会文件
材料立卷归档制度规定的要求,做好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定
期移交本协会档案室,即文书部门于第壹年上半年归档,其他部
门于第二年上半年归档,第三年上半年移交。任何部门或个人不
得把档案据为己有。
(六)机关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规定,
确保档案的安全。
(七)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度
和湿度,且有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尘等安全措施。定期
检查,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复制。
(八)会计档案的立卷、移交和撤销
1.会计档案立卷后,可暂时由财务室保存壹年,于次年六月
底前移交档案室;
2.移交会计档案时,财务室编造移交清册,档案室根据移交
清单认真核对后,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于移交清单上签字盖
章。
3.撤销、关闭、停办、合且单位的会计档案,应随同本单位
的其他档案壹且移交给有关单位,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九)根据档案室的档案接收范围和内容,各部室定期向档
案室移交应该移交的全部档案。
(十)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
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
案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2.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要爱护档案,注意保持档案
整洁,严禁于材料上圈划、涂改,不准折叠、拆换、抽出、增添
和损坏档案材料;
3.未经批准,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摘抄、
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必须保证绝对安全,严格保密,妥善保存;
4.借用档案时间壹般不超过 15天;
5.严禁于阅档时喝水、吸烟,谨防损坏档案;
6.档案出库要先清点付出,收回要清点归位。
(十壹)干部人事档案转递
1.接到有关干部的任免、调动文件或领导指示后,要及时将档案
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2.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和档案
壹道密封,加盖密封章,壹次性转出;
3.转递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
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4.档案转出后,必须于档案花名册上注明何年何月转往何处,
以备查考;
5.对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于回执上
签名盖章。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要立即退回。
6.对接受的干部人事档案,须认真登记、编号,及时入库。
(十二)干部人事档案的检查核对
1.于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转出、借阅及日常工作中,要认真检
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登记处理;
2.每月底要检查核对壹次借出档案归仍情况,逾期不仍者,要及
时催要;
3.每半年要全面检查核对壹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做到名册
上的姓名和档案柜里的档案壹致,档案和档案袋、面和材料上的
姓名壹致,档案存放的位置和编号壹致;
4.要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十四、印章管理制度
(壹)严格用印审批制度。使用科协印章,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其中重大事项用印原则上应由主席签批,主席不于时由副主席签
批;壹般事务性事项用印由科协领导授权秘书长签批。印章保管
人员无权私自用印。
(二)科协领导授权秘长签批的用印事项:以科协名义发出的祝
贺、壹般事务性信函;科协直属单位按规定需主管部门办理审核
的壹般事项;机关或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个人需办盖章的壹般事
项;各处室需上报的壹般性材料;壹般性联系工作介绍信用印。
机关或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个人需办盖章的壹般事项;各处室需
上报的壹般性材料;壹般性联系工作介绍信用印,可由部室领导
签批或授权具体经管印章的人员办理。
(三)单位印章统壹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外出
时,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代管。办公室及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
规定程序范围管好和用好印章。
(四)印章保管印章者要坚持原则,对上不唯命是从,亦不
能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章违纪。印章限定于办公室内使用,
壹般不得随意交给别人拿走。印章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随
用随锁。
(五)党组印章由党组成员保管,各部室印章由各部室负责
人管理。印章和钢印均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每次用印,应于
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记录备查。记录内容为:用印日期、用印事由、
批准人、用印数等。
十五、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进壹步加强机关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
经机关办公会议决定,对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规定
如下:
(壹)适用范围、对象
机关于职、于岗的工作人员(含后勤服务人员)。
(二)考勤事项说明
1.考勤方式。考勤实行签名、记时方法,每星期工作日的上、
下午上班时参加考勤人员应于《考勤签到表》上签到。作息时间
以市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2.严格履行准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
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遇事情紧急,要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
书面手续,且将审批单及时交考勤值班员登记。临时外出办事或
开会,要方案部室负责人或秘书长。准假规定如下:
⑴公差。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培训学习),2天内由部
室负责人安排,且告知秘书长;3至 5天由秘书长审批,且告知分
管主席;5天之上报分管主席审批。
⑵病假。机关工作人员因病需要休息,2天内由部室负责人
审批,且告知秘书长;3至 5天凭定点医院病休建议单由秘书长审
批,且告知分管主席;5天之上凭定点医院病休建议单,报分管
主席审批。
⑶事假。机关工作人员的事假应严格控制,确因特殊情况,
需要请事假的,1天内由部室负责人审批;2至 3天由秘书长审
批,且告知分管主席;3天之上报分管主席审批。
⑷年休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等国家规定的假
期,由部室负责人作出意见,办公室审核假期,报秘书长审批。
各部室负责人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须告知秘书长,报分管主
席审批,且方案主要领导;副主席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须向
主席方案;主席若因公出差或有事,须告知办公室。
出差、病(事)假以及享受各类规定假期的,均须事先办理
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实行考勤值班制度。考勤值班由各部室轮流进行,每日由
值勤部室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统计;科协领导实行值周制度。
4.据实登记考勤情况。参加考勤人员每日应据实登记出勤情
况。考勤值班员应于规定上班时间 15分钟后把《考勤签到表》
收回,迟到人员向考勤值班员签到(确因交通、气候、身体等特
殊情况,迟到者向考勤值班员说明原因,可视为正常上班)。考
勤值班员于次日上午将《考勤签到表》送交办公室备案。每月的
考勤情况将作为发放月考勤奖的依据。
(三)考勤奖罚规定
1.凡出满勤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给考勤奖 100元。
2.于上班时间 15分钟以后到岗,视为迟到;于下班时间 15
分钟前离岗,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者每累计 3次扣发 5元。
3.全月事假累计 5天之上者取消当月考勤奖;未超过 5天者
(含 5天),按假期实际天数计算,每天扣发 5元。全月病假累
计 10天之上者取消当月考勤奖。
十六、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科协自身建设,逐步建立符合科协组织性质和特点的人
事管理制度,进壹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各项工
作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壹)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
1.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根据编制和人员需求情况,编报进人计划,
经办公室核定、党组研究确定,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审批,
然后按计划调配。
2.机关编制出现缺额,科以下干部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
实施办法(试行)》,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或按有关规定通过选调调入;科级干部的调配,经党组研究同意,
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由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
机关各部室原则上不得借用外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工作人员
或招收临时工。如确因工作需要,由用人部室提出意见,分管主
席把关,机关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且备案。
3.直属单位干部、工人的调配
科协直属单位进人要严格控制,不许超编制进入。直属单位专业
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调配,依照国家人事部《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
于科协党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的统壹指导、监督和管理
下,按规定程序通过选拔任用或考试录用。科级正职干部的调配,
由党组研究决定;科级副职由正职提名,报党组讨论决
定。本条款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加强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计划、培训科目由办公室
参照省科协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制定,对参加培训、
考试合格的机关工作人员,由关联单位发给相应的培训证书。科
级之上干部的培训由办公室按有关要求提出培训计划,报党组研
究同意后,统壹安排参加省科协、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
等举办的各种培训。
参加培训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
定,作为定级和晋级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不予提拔。
(三)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交流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能够于机关内部交流,也能够和其他机关以及企业、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挂职锻炼、扶贫、驻村等也属交
流的壹种形式。原则上,部室领导于壹个职位上任职满 5年,应
进行交流,同壹职位上的任职期限壹般不超过 10年。
机关工作人员应服从交流决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决定的,给
予批评教育,且按交流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参加下基层锻炼
或干部挂职锻炼,表现突出的,于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四)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市科协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直
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考核领导小组
的日常事务由办公室承担,考核的方法为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
时和定期相结合。平时考核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于年终
或下年年初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为: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方案,
其主要内容:壹是本年度的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二是履行岗位
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三是下壹步的打算和实现目标的措
施。同时填写有关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每位干部向全体同志述职。
(3)民主评议。于被考核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分层
次划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4)综合评价。主管主席根据本人述职及测评的结果,结合平时
考核情况对科级干部的工作实绩,德能素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
等次意见;部室领导对部室的壹般干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
意见。
(5)审核确定。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主管主席、部室领导提出的考
核意见进行审核、评议后,最后由主席确定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机关工作者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
务、级别和工资的重要条件。
市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优秀、合
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
(五)机关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
选拔任用干部,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的有关规定。
(六)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离退休规定
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凡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必须
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1.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 60周岁,女年满 55周岁(事业单位工人编制的年
满 50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的;
(3)符合下列条件之壹的,本人提出要求,经组织批准,可提
前退休。
①男年满 55周岁,女年满 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 20年的;
②工作年限满 30年的。
2.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1)市科协管理的干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由办公室报党组批
准后,于到龄前壹个月通知所于部门及本人,到龄后壹个月内办
理退休手续,直属单位的壹般干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由直属单
位报办公室批准后,于到龄前壹个月通知本人,到龄后壹个月内
办理退休手续。
(2)没有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但符合第(壹)条第 3款的,
本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党组批准,能够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3)上级领导应于到龄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前对本人进行谈话。
到达退休年龄的科级干部由主管主席谈话;壹般干部由部室领导
及办公室主任共同谈话;直属单位的壹般干部由直属单位领导谈
话。
(七)市科协对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
1.市科协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选调和任免。
2.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和领导职数的设定以及人员编制,应报市科
协党组审定;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报市科协党组审核备案,由所
于单位发文。
3.对于上级要求的各种人事统计工作报表,要准确、按时填
报上交。
十七、常委会、委员会人事调整程序
(壹)全委会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委会委员由全委
会第壹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全委会、常委会组织人员具有相对
稳定性,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增补。
(二)常委、委员名额根据科协组织机构情况和工作需要等
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设置,对事、对岗位,不对人。
(三)遇下列情况可进行变更或增补
1.死亡;
2.退休;
3.离岗、离任或御任;
4.其他需变更或增补的情况。
(四)调整程序
1.所于单位为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县(市、区)
科协及其所属单位(团体)的委员、常委,如遇之上第(三)条
情况的,由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县(市、区)科协以书面形
式向市科协办公室方案情况,且提出(推荐)变更或增补的候选
人选(附简历)。
2.所于单位为市科协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科
协、科普教育基地和其他单位的委员、常委,如遇之上第(三)
条情况的,由市科协办公室写出情况书面材料,且提出(推荐)
变更或增补的候选人选(附简历)。
3.办公室将需变更或增补的有关情况进行整理汇总,且向
科协机关办公室议方案。机关办公会议经研究确定变更或增补委
员、常委人员名单。
4.讨论表决。需变更或增补的委员、常委人选,提交全委
会或常委会(须经全委会授权)讨论表决。表决方式分举手和无
记名投票方式。免职,能够举手方式表决;任职,必须以无记名
方式选举产生。表决同意人数(票数)必须超过委员或常委总数
的半数之上方可有效。
十八、机关干部职工疗休养制度
为了关心机关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每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
参加上级工会及有关部门组织的疗休养活动。根据本机关实际,
制订市科协机关干部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有关规定如下:
(壹)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对象为市科协机关于岗于编的干部
职工。
(二)每年安排 2至 3人参加疗休养活动。上年度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优先安排。凡于岗于编人员三年内只能享受壹次疗休
养待遇。
(三)凡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人员,疗休养费报销严格执行财
务制度,且每人壹次报销金额控制于 5000元之内,超出部份及
不按制度规定开支部份自负。
(四)凡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干部职工(除劳动模范、先进工
作者外),不再享受单位当年的疗养费补贴。
(五)凡要求参加疗养的干部职工,必须填写疗休养申请表,
经部(室)负责人和市科协领导批准。财务凭领导批准意见预支
疗休养费。
十九、老干部工作制度
根据温组[2004]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市科协老干部工作制度。
(壹)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老
干部局的要求,根据老干部年老体弱的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座谈
和自学、收见电视新闻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或引导老干部深入学
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且联系
工作实际,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具体服务中。紧密联系改革
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澄清思想上的疑问,明辨是非,
使老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把思想和行动统壹到党
中央的壹系列重大决策上来。
(二)切实落实老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确保老干部各项统
筹经费到位,医药费按规定及时给予报销;按时发放离休干部各
项政策性补贴,组织离休干部体检。坚持给老干部订购报纸和学
习资料,为他们提供精神食粮。坚持上门走访老干部,及时见望
生病的老同志,且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给予具体实于的
关照。通过上述工作,让老同志感到组织的关怀。
(三)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每年除组织老同志参加市
直部门举办的比赛、文艺联欢会外,组织壹次退离休党员活动和
重阳节登高活动,充实和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每年年终召开壹次退离休干部座谈会,由主席方案国
内外形势、市科协全年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老干部工作总结回顾、
下年老干部工作安排;探讨老干部工作及科协工作新思路、新举
措。
二十、首问责任制和壹次性告知制度
为进壹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感,方便群众办
事,提高服务水平,决定于科协机关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壹次性告
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壹)凡第壹个遇到来机关办事的服务对象或第壹个接听服务对
象电话询问的,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不论服务对象事由和本人职责是否有关,均要
本着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原则,向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
到的服务,不准借故不理或推托。
(三)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壹次性告知”制度,即向服务对象壹
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属不能办理的,
也要耐心说明理由。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告知
服务对象经办部室、人员或将其带到有关部室。
(五)不属本单位业务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给予耐心说明,尽
可能告知其办理的部门。对服务对象所申办的事项,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不明确或情况特殊的,承办人应于第壹时间请示部
门领导,且把是否受理告知服务对象。
(六)属服务对象来电询问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
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于册。属本人办理的,要及时答复
或处理。不属本人办理的,应转告有关部门办理,且将受理部门
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姓名告知服务对象。
(七)根据《市直机关效能监察若干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若未能履行首问责任制,被投诉查实,且经听证程
序确认,壹次的给予通报批评,二次的实行离岗培训,且视其情
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机关工作人员因未能壹次性告知服务
对象前来办事所需提交的材料,使其无效往返,被投诉查实的,
壹律参加离岗培训,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八)首问责任制和壹次性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机关工作
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二十壹、AB岗工作制度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进壹步提高办事效
率和服务质量,树立科协良好形象,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关于推行 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温市人[2003]129号)
文件精神,特制定机关 AB岗工作制度。
(壹)各部室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落实好 A岗、
B岗责任人,且明确相应职责。B岗责任人应熟悉了解 A岗责任
人的工作内容,可采取 A岗责任人和 B岗责任人“结对子”的方
式,互相传授备岗业务知识、作业指导书。
(二)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
离岗时,必须提前向 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
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于顶岗期间,
同时做好本岗和 A岗主要工作,且代为行使 A岗的岗位职责,对
已明确、规范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待 A岗责任人返岗后主动说
明代行职责的情况,且将有关材料移交 A岗责任人。A岗、B岗
均缺位时,所于部室负责人应主动顶岗或安排他人顶岗。
(三)AB岗责任人执行 AB岗工作情况列入公
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对 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
皮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失误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
厅《关于进壹步完善党政机关年度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工作力度的
通知》(浙人公[2003]32号)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AB岗责任人确定后,壹般应保持稳定,
确有原因需作调整的,有关部室应将调整情况报办公室备案。AB
岗设置调整情况(另附),由办公室每隔半年公布壹次。
二十二、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进壹步加强对机关大楼的管理,认真落实建设“平安温州”
的措施,确保法定节假日期间机关大楼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四个,
即“元旦、春节、五壹和国庆”。按照关联规定,于上述节假日
期间应安排机关人员轮流值班。
(二)根据上级要求和机关的人员情况,节假日期间,壹般
情况下,我会值班日期和天数由科技局统壹安排。特殊情况也可
作适当调整。
(三)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编排,原则上按俩个单元进行组
合,即“元旦和春节”、“五壹和国庆”;每 2 人为壹组,每组值 2
小时;每天从上午 08:00——下午 18:00时,共排 5班;夜间由
门卫负责;节假日期间如果有人需要外出探亲、旅游或因其它原
因不能值班的,各部室应将请假人员调整情况提前报办公室;办
公室要和科技局办公室协调安排具体值班事项,且上报市“俩办”
综合办公室。
(四)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且认真做好当
班情况记录;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单位值班领导,必要时可直接
通报社区派出所或上级值班室。
(五)节后由办公室检查值班情况,对参加值班的人员,将
根据机关的财务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于壹个单元内 2次均未参
加值班的,不得发放补助。
二十三、安全、保密制度
为维护机关单位的治安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壹)每季度开展壹次有关法制、敌情、保密、防盗、防火、防
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教育,动员和依靠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
行为做斗争。
(二)单位物资出门,须经办公室开具出门单,传达室凭出门单
放行。
(三)外来车辆未经本单位同意不准于本院内过夜停放,机关干
部和职工车辆夜间凭停车牌存放。
(四)晚上九点半以后,机关及外来人员,不得无故于办公楼内
逗留过夜。
(五)每天下班前每位工作人员均要检查窗户是否关好,电
脑、空调、电灯是否关闭。
(六)下班后,门卫人员每天按时关锁大楼各通道门窗。
(七)节、假日期间机关安排工作人员值班,领导带班。
(八)每年对消防器材定期年检及更换粉剂,做到时刻处于
应急情况,随拿随用。
(九)查阅档案资料,壹般限于档案室内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必
须借出室外的,须经有关部室负责人同意,且办理登记手续,机
密文件谢绝外借。
(十)对机密文件的发行要定好密级,妥善办理。对秘密级之上
公文壹律不准复制,确需复印,要得到发文单位许可,且作好登
记,定时收回。
(十壹)经过鉴定,对于确无保存价值的应予销毁的档案,经办
公室主任批准后销毁,严禁任何人擅自销毁档案。
(十二)销毁档案,应指定俩人负责鉴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
鉴销人要于《销毁清册》上签名。
(十三)严禁损毁、涂改和出卖档案。
二十四、机关学习制度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增强学习实效,进壹步提高机
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壹)政治学习
机关政治学习由办公室根据当前形势和上级党委总体要求,结合
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安排年度、阶段学习计划,发放学习资料,
拟定讨论议题,且组织实施。
1.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 6次 12天,原则
上每俩个月组织壹次集中学习和研讨,由党组书记召集。学习内
容,根据上级布置和形势要求选择确定。党组中心组成员按上级
要求,每人每年须撰写壹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方案。
2.党员学习。每月集中不少于 1次,由机关党支部召集。形式可
采取上党课、学习讨论、组织生活、党员活动等,具体内容由支
委会确定。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每周集中半天或每月集中 2天,全年
集中学习不少于 20天,由办公室召集。具体学习内容和形式,
由办公室按学习计划和形势要求确定。
(二)业务学习
机关业务学习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全年学习计划,经领导
批准后组织进行。
业务学习,壹般每月集中学习 1次,由办公室召集。各部室应根
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组织相应的业务知识学习。
(三)其它要求
政治和业务学习要坚持以自学为主,同时必须保证必要的集中学
习和研讨交流。全体工作人员除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活动外,仍
要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和岗位
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平时集中学习,采取签到制度,
会议有记录。每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学习情况将
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之壹。
二十五、参加文化学习制度
(壹)为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本着鼓励深造、提倡自
学,有利工作的原则,输送工作人员参加各科文化学习。但参加
学习人员不得超过于职工作人员的十分之壹,若超过上述比例,
壹般不再安排。
(二)凡中专(含中专)以下学历者,来本单位工作满三年
后可申请报考大专(壹般报半脱产);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者,
来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后可申请报考本科或研究生(壹般报业余学
习、自学考试或函授)。
(三)鼓励工作人员参加业余学习,每人每俩年可报名参加
壹个项目学习。
4.凡符合报考学校条件者(包括业余学习)均必须写出书
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办公室初审后,送主管主席审批。
5.参加学历学习、党校进修班、各类培训学习班(包括业
余学习),学习期间所需参考书和学习工具原则上个人自理;培
训学习其他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奖励)。
6.学员学习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和其它待遇和于工作岗位上
的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二十六、财务管理制度
(壹)总则
1.为规范机关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机关各项工
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为: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统筹安排,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
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壹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为:及时编制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行
政、专项经费预算,编制机关的预算外收入和支出计划;定期进
行财务活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实
施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对固定资产实施监管。
(二)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
1.根据市政府规定,科协为财务统壹核算单位,财务活动壹
律纳入市会计核算中心统壹核算,由报帐员凭单据向市会计核算
中心报销。每年的第四季度,由办公室根据财政局的要求和各部
室(直属各单位)的申报情况,统壹编制次年的行政事业经费和
专项经费开支预算,经机关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送财政局,按
财政局最终审定的数额控制使用。
2.所有经费均由办公室统壹管理使用。单项支付 3000元以
下的,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报销;3000元之上的经办公室主任审核,
由主席签字报销。
3.所有工作经费严格于项目经费预算之内控制使用。单项经
费(项目包括:办公〈福利〉用品和设备物资采购、设备〈车辆〉
维修、房屋装修、各类保险、会议活动组织、资料〈文件、报刊
杂志、书籍〉征订和编印、宣传广告、经费拨出等)开支于 200
元之上的,均应编报预算,经办公室主任和财务会计审核签字。
其中,5000元以下的经费预算,由办公室主任审批;5000元之
上 10000元以下的,报分管主席审批;10000元之上的,经机关
办公会议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主席签批。项目完结后,
凭单据和《经费开支预算审批表》报销(划拨经费,另凭文件和
协议)。
4.领导班子组成人员的差旅费以及其它支出,经报帐员初审
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报销;办公室主任的差旅费以及其它支出,
经报帐员初审后,由主席签字报销;部长、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
部长(副主任)差旅费以及其它支出,经报帐员初审后,按审批
权限签字报销;部室其他工作人员差旅费以及其它支出须经部室
负责人审核签字,经报帐员初审后,按审批权限签字报销。
5.所有报销单据,均要有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购置设备物
资用品,要有验收人签字),手续不齐备的财务拒报。
6.科协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专项经费的支出,根据市财
政局最终核准的预算数额,由经费使用单位向市科协开具项目经
费拨款申请单(附项目经费预算单),经市科协办公室审核、财
务分管主席批准后,送市会计核算中心划拨,且做好备案和统计
工作。
7.市科协办公室每年应组织不少于 2次对科协直属单位的财
务开支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对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财务检查
和审计应积极配合。必要时办公室应对下拨经费的使用和所属学
会(协会、研究会)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部分开支标准
机关日常周转金储备为 10000元整,由报账员负责到就近银
行开设帐户,保障机关经常性经费支出周转。机关所有人员,于
本市购买办公用品等所需现金支出的最高额不得超过 1000元;
1000元之上的支出必须提前到会计核算中心领取支票结算。
1.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
(1)工作人员出差交通费标准
①机关于职人员出差必须按规定选择乘坐交通工具,交通费
可按实报销;乘坐火车,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于车上
过夜六个小时之上的,或连续乘坐时间超过十二小时之上的,可
购卧铺票,不购买卧铺票的可领取乘车补助费 50元。乘坐飞机
要从严控制。出差到宁波、杭州、上海等较近的城市,原则上不
得乘座飞机,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迫的须经领导批准后可
乘坐飞机,壹般只能报销单程机票费用。
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来回 4趟实际支出报销
(出差自带交通工具的人员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2)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
正副县级(于职)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180元的标准凭据给予
报销,其余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120元的标准凭据给予报销。不分
省内外,出差人员凡住宿费(指壹次出差平均住宿费)每人每天
住宿费超过标准 50元以内部分自负 20%;每人每天住宿费超过标
准 50元之上部分自负 50%。
(3)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
①出差到省内外[不含温州各县(市)]的伙食补助费,不分
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 20元。
②出差到各县(市),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
为 12元。
③参加部门或系统举办的短期(三个月以内)培训学习班,
培训期间食宿于培训单位或招待所的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
10元,于所于地培训的不发给伙食补助费。培训时间于三个月之
上的伙食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给。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各
种工作队等,于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
标准为 10元,或按有关规定补助。
④汽车驾驶员出差除享受壹般工作人员的补助标准外,里程
补贴不论长短途均按每公里 元补助。
2.各类会议经费开支标准
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及全省于温召开的专项性会议,全
市性会议不得超过 3天,人数不得超过 150人(科协代表大会除
外)。按照人均每天住宿费 120元,伙食补助 50元标准控制,工
作人员比例控制于 5%以内。
3.其他经费开支标准
(1)干部职工教育经费
①组织委派参加学习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②为鼓励广大部职工提高自身文化素质修养,对于个人自行
联系的大中专学习,经审批同意参加培训教育的,其学杂费先由
个人自己垫付,毕业时凭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报销(奖励)。
③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培训的干部职工,其学习费用壹律自负。
(2)干部职工医疗费按市里统壹规定执行。
4.公务接待
(1)严格接待审批手续,坚持壹支笔审批制度。接待工作
由办公室统壹组织和办理。公务接待须先填写“公务接待卡”报
办公室审批,批准后再接待。凡未填接待单、未经批准和不按规
定接待的开支,由具体经办人或负责人自负。
(2)严格控制就餐、宴请标准。省之上和外省、外地区本
系统人员,省内市、县本系统人员,及本市各县(市、区)科协
领导来温分别按规定标准招待。壹般工作人员来温办事,邀请参
加机关食堂(中餐)就餐。
(3)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各级领导来温,办公室统壹安排,
科协领导作陪。业务部室对口接待,经办公室同意后,由部室自
行办理,陪餐人员视情况控制于 1-2人内。
(4)严格报销审批手续。公务接待费发票要连同“公务接
待审批卡”报销。
(5)公务接待情况由财务室负责统计,报办公室定期公布,
且报市纪委、监察局。
二十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壹)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壹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1]57号)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
神,进壹步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市科协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
规则和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各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的核算
和管理,严禁账外设账、资金账外循环和收入隐瞒不报。建立健
全固定资产日常核算、管理和资产报废核销制度,确保账证、账
账、账实相符。
(三)重视和加强产权登记工作的管理,固定资产由办公室
负责管理,下属单位的财产由办公室监督管理。必须明确专人负
责,按规定办理产权及其它固定资产登记有关手续,坚持每年核
对固定资产壹次。
(四)于年度内发生下列变化的,必须申办产权变动登记:
1.单位名称发生变动;
2.单位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发生增减变动;
3.单位主要财产情况发生增减变动;
4.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变动情形。
(五)严禁擅自处置、随意支配国有资产,坚决杜绝将资产收益
福利化、小团体化。
(六)坚持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实现资产配置合理化。
(七)国有资产有偿转让的,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价格不
得低于评估价格;凡转让价格低于评估价值的,需报经同级财政
部门批准。
(八)不得用受托监管的国有资产对外担保和抵押贷款,不得指
使或强迫受托监管的事业单位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担保、低押。
(九)财务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
或营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八、机关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壹)机关壹切物资财产均由办公室管理、分配和协调。
(二)各部室要建立壹份部室财产管理明细表,对分配给本
部室保管和使用的物资财产实行全面管理。办公室建立财产账簿,
实行年度检查核对。
(三)按照市里统壹规定,要购置壹件物品价值于 500元之
上的,事先要向市政府采购办申请购置,经审核同意后,统壹购
置。各部室每年的 10月份,要提出次年购置物品的计划,由办
公室汇总,报分管主席审核,送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采购办。
(四)固定资产(物品)购置后,无论是用专项资金仍是上
级的下拨资金,均要及时登记。且要求使用者以及部室领导于“固
定物品”使用卡上签字。
(五)每年 9月份,科协领导将组织办公室人员,对固定(资
产)物品的使用、存放情况进行壹次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
纠正。管理人员要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做好调帐,确保帐物相符。
(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壹购买。工作人员所需办公用品
直接到办公室领取。遇大型会议和活动,所需办公用品数量较大
的,应提前通知办公室购置。
(七)各项活动剩余物资不论多少,壹律交办公室统壹处理,
各部室和个人不得私自留用和处理。
(八)机关物资设备和办公用品只限公用,原则上不借给个
人使用。特殊情况需借用者,须经办公室同意。未经许可挪用公
物者,限期归仍。逾期不仍者,机关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
以行政处分。借用公物遗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调出(退休)工作人员,必须填写“调出(退休)人
员财物移交单”,全部交仍应交公物后,方能办理调出(退休)
手续。
二十九、车辆管理制度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壹步加强党政机关
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温委办发[2004]180号)和市反腐败斗争
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几项工作的通知》(温
反腐办[2004]2号)文件精神修订本制度。
(壹)车辆管理和分工
1、机关车辆壹律于驾驶室档风玻璃的右上方张贴“公务车”
标识,由办公室统壹管理,负责对车辆的调度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教育等工作;
2、车辆的保养、维修、购油、办证、交费等工作由驾驶员
负责。实行按人定车、责任到人;
3、严格控制汽车费用,油耗应和实际运行公里数基本相符,
耗油量和运行公里数每月由财务室报销时负责登记统计。无特殊
情况,加油壹律使用 IC卡副卡加油,IC卡主卡由办公室主任保
管;
4、根据车辆数及工作需要,于专职驾驶员不足的情况下,
可聘请临时驾驶员,也能够指定兼职驾驶员。临时驾驶员和兼职
驾驶员均需有三年之上(安全无事故)的驾龄,且经机关办公会
讨论同意,兼职驾驶员须上报市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
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公车。
(二)车辆使用原则
单位车辆是工作用车,派车时,应本着勤俭节约、方便合理、
既保障重点又兼顾壹般,既严格把关又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做到:
1.科协领导工作用车随用随派,早、晚上下班尽量接送,驾
驶员和车辆相对固定,但办公室可统壹调配使用;
2.各部室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交通不便的地点工作,尽可能派
车;
3.其他需要派车的酌情派车;
4.机关中层干部(含中层干部)以下人员出市区用车,壹般
由部(室)领导提前壹天,将出车时间、地点及事由告知办公室
主任。如同意派车,应提前通知驾驶员;
5.机关中层干部(含中层干部)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
得直接要求驾驶员出车,如情况紧急需立即出车的,事后应及时
方案。
(三)对驾驶员的要求和车辆维修
1.驾驶员上班时间要严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
守,出车要及时;因事离开办公室,要经办公室领导同意;
2.驾驶员行车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文明、
礼貌、安全。驾驶员因违章遭受罚款,个人应承担全责。如发生
交通事故按交警部门的处理执行,个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经同意,不得将车辆外借,或为自己私用,违者按情节
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4.驾驶员对各自驾驶的车辆要爱护且经常保养,使车辆始终
保持清洁美观,对车辆技术情况要胸中有数,及时检查维修,以
保证车辆的技术性能保持良好状态;
5.驾驶员每月底应向办公室领导汇报当月车辆出车、保养及
维修等情况。如车辆需年审或进厂修理,驾驶员应及时提出方案
和建议,且填写车辆维修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送定点维修单
位(市内不得超过 2个)修理,且认真做好联系工作,尽量节约
开支。
(四)私人借用公车
私人借用公车,仅限于特别紧急原因而不得不借用公务车辆
的情况。婚丧嫁娶、外出旅游、接送家属、探亲访友等壹律不得
借用公车。对因事确有特殊原因需借用公车的,必须于用车前提
出申请,说明用车原因、时间、线路,且填写《公车临时借用许
可证》,预交费用,且由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使用过程中,必须
随车携带许可证及预交费用收据(用车后,按 元/公里结算
实际费用),否则壹律以公车私用论处。
(五)车辆入库停放
原则上机关的公务车辆壹律放于机关车库或院内,周壹至周
五晚上,车辆(经批准后)可停放于驾驶人员的住处附近(车辆
的安全驾驶人员负全责),周六、周日除领导临时用车外,车辆
均应停放于机关车库内。且填写《公务车辆停车入库安排表》,
交市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未经同意,不得停于其他
地点过夜。
(六)健全方案制度
凡公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抢的,当事人必须
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方案,单位应于 3天内向同级反腐败斗争联席
会议办公室方案。隐瞒事实,逾期不报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关
联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
被抢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 174条规定,对责任
人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责成责任人对所造
成的经济损失作相应赔偿。
三十、介绍信管理制度
(壹)介绍信使用范围:和其他单位联系工作;机关及下属
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本系统下属单
位确因需要转介绍信。
(二)出具介绍信,必须于有存根上注明用途。壹般不开空
白介绍信,因特殊情况确需出具空白介绍信时,需经主管领导批
准,对批准人、使用人及事由要进行详细登记。
(三)介绍信由办公室负责人保管。
三十壹、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壹步加强我会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群众解决实
际问题,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制度。
(壹)信访工作机构和职责
科协系统各单位应落实专门机构负责信访工作,且配备和工
作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市科协办公室是科协机关的信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受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有关部门转办和科协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有关单位(含部室、下属单位,下同)转办、交办、督
办信访事项;
4.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提出解决有关信访事项的意见和
建议;
5.调查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科协领导或者有关单位提供信
访信息;
6.指导、检查下级单位的信访工作,审查下级单位回复的信
访事项;
7.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8.承办其他信访事项。
各基层单位的信访机构主要负责对本单位承办信访事项的
调查处理或督促催办,及时将信访结果上报或答复有关单位和信
访人,以及信访事项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二)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
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依照下列程序办理信访事项:
1.登记受理。对信访人的书信、电话、电传、走访和其他机
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由办公室办理登记受理。
2.呈批转办。对壹般的简单信访事项,由信访机构直接转交
有关责任单位办理;重要的信访事项,信访机构应当及时呈批,
且根据领导批示意见,转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
3.承办处理。对办公室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应
根据时限和要求及时办理完成。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及时向办公
室说明情况。办公室认为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能够要求
承办单位重新处理。
(三)信访工作要求
1.各单位信访机构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于信访活动中应当遵
守下列规定:
(1)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信访事项
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推诿、拖延;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接受贿赂;
(3)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工作秘密和信访人要求保密
的内容,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交给或者通知被控告人、被检举
人;
(4)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2.信访机构应根据“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
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的上访事项,引导群众按照信
访程序反映问题。集体上访案件处理应贯彻“宜散不宜聚、宜解
不宜结、宜疏不宜堵、宜劝不宜激”的方针,力求做到思想重视,
沉着应变,措施得力,处置得当。遇到来访人员难以疏导时,可
通知来访人所于单位或其驻上访地办事机构派人协助处理。
3.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应当于
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且及时方案科协领导和通
报有关部门,防止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发生、扩大。对于不按规定
处理好信访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
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十二、请示方案制度
(壹)所有工作人员对日常工作和其它事务均要坚持分级请
示汇报制度。各部室工作人员向部长(主任)(或副职)请示汇
报;部室负责人向分管主席请示汇报;分管主席向主席请示汇报。
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二)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如实地反映
情况,且提出参考意见。
(三)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
须告知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报分管主席审批,且方案主要领
导。
(四)单位、部室副职领导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须向单
位、部室正职领导方案,且告知分管领导。单位正职领导若因公
出差或有事,除向上级领导方案外,须告知办公室。
三十三、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八项规定
为了进壹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根据党
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等壹系列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机关廉洁从政八项规定:
第壹条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且承担本部门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第二条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
工相结合,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定期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
主生活会。
第三条坚持政务公开,严防权钱交易。学会组织机构设立,科普
项目的立项,科普经费下拨,优秀学术论文、青少年科技竞赛活
动评奖及科普工作先进评选等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任何人不
得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牟取私利。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参加各类公务活动,以单位名义所取得
的保酬或纪念品要按规定上交。
第五条坚决制止用公款请客送礼。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工作,壹
律按规定标准就餐。上级和兄弟省、市来客,壹律按规定标准接
待。壹切会议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得滥发钱、物。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违反规定于经济实体
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参和其它营利性的运营活动。不准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家属或亲友经商办企业谋利益。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不准以参观、学习或考察的名义公费外出旅
游。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
会等娱乐活动。不准参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迷信活动及观见色情
录像和黄色书刊。
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遵照上述规定,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且按
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十四、宣传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科协宣传信息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
实现自身工作目标和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之壹,是传达贯彻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科协工作部署,指导本市科协工作,交
流典型经验,指导基层动态的有效载体。为了切实搞好科协的宣
传信息工作,特制订温州市科协宣传信息工作考评奖励办法。
(壹)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分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责任单
位包括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县(市、区)科协;市级企
业科协;市级科普示范单位;科协下属事业单位;市科协机关各
部室。责任个人为各责任单位确定的信息员。
(二)考评时限:实行年度考评,时限为每年的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三)考评目标:各责任单位的考评目标值为各单位应得的
基础分值,即:各县(市、区)科协为 80分,市级学会(协会、
研究会)、市级企业科协、市级科普示范单位、下属事业单位、
各部室为 30分。
(四)考评内容:考评主要分网络、宣传、信息三个部分。
1.网络方面: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到明确领导,明确专(兼)
职信息员,明确全年宣传信息经费,且确保经费到位。
2.宣传方面: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到电视有图像,报刊有内容,
电台有声音。鼓励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科协工作,鼓励和新闻单位
合办专栏。凡于县级之上电视台播放的或于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
上发表的有关科协工作的消息和文章,均属考评范围。
3.信息方面: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到多参和、多发动,善于发
动全体同志投稿。要求信息员做到多采撷、多投稿,常动脑、勤
动笔。报送信息要求量、质且举。鼓励自办科协(学会)简报,
鼓励报送有壹定深度的专稿。凡于科协系统主办的内部发行的简
报、刊物和于县级之上党委、政府系统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有关
科协工作的消息和文章,均属考评范围。
(五)考评标准:
1.县(市、区)科协考评标准(另附)。
2.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企业科协、市级科普示
范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各部室考评标准(另附)。
3.信息员考评奖励标准(另附)。
(六)评奖办法:
市科协每年对各责任单位的宣传信息工作进行考评。考评分
自评和总评俩个阶段进行,时间壹般安排于次年元月至春节前。
第壹阶段由各责任单位先进行自评,填写好自评表格,准备好关
联材料,交市科协办公室。第二阶段由市科协根据汇总情况进行
检查审定,且评选出先进责任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先进责任单位
的评选于年度考评分达到指标分值的单位中进行,由综合得分名
次靠前者获得;优秀信息员的评选根据其于《温州科协》和《温
州科协信息》中的投稿量和采用率,结合考评分确定。
(七)稿酬和奖励:市科协将对投稿且录用于《温州科协》、
《温州科协信息》和“温州科协网站”的信息员酌情发放稿酬。
三十五、网站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对推动科协工作的作用,加
快我市科协信息化建设步伐,维护科协和科协网站的形象和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互
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92号)及《温州市
计算机信息网络联网单位安全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温州市科协网站是宣传和展示科协工作的窗口,是指导和
创新科协工作的平台,是科普教育和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载体。
第三条温州市科协网站由温州市科协网站工作委员会建设、
管理和使用。温州市科协办公室为责任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
设、管理网站的各类信息、确定上传机关各部(室)和各基层单
位和科协组织电子信息。各县(市、区)科协和市科协直属各单
位及所属学会、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科协均设信息联络员,
负责向市科协网站报送信息。
第二章网站管理权限
第四条温州市科协网站改版或整体框架的修改由市科协网站工
作委员会批准。
第五条温州市科协网站局部修改由市科协网站编辑委员会栏目
编辑提出建议,总编批准。
第六条市委、市政府、省科协及之上领导同志的照片、讲话、理
论文章及活动信息上网,是转摘性质的,由总编负责审批;和我
市科协工作有关的,由市科协网站工作委员会领导审批。
第七条市科协领导同志的照片、讲话、理论文章及活动信息上网,
须经本人同意,由总编审批。
第八条市科协公文上网由拟文部(室)供稿、上传,经总编审批
后发布。
第九条各栏目编辑应承担属于自己工作职责权限之内的内容,负
责工作信息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纳和审查,经总编审核
通过后方能上网发布。
第十条为减轻科协网站运作经费负担,经市科协网站工作委
员会审核批准,酌情收取相应费用,于网站的指定栏目中可刊登
企业广告信息类内容。
第十壹条凡涉及秘密事项的不能上网。
第三章网站资料信息报送渠道、上传程序
第十二条资料信息报送渠道:各县(市、区)科协和市科协
直属各单位工作活动信息报送市科协办公室;市科协所属学会工
作活动信息和其它资料报送市科协学会部;所有科普知识资料及
市科协所属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科协工作活动信息和其它
资料报送市科协科普部。
第十三条各县(市、区)科协和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
属各单位资料信息上传程序:根据工作需要信息联络员确定上传
内容,制作电子文档→单位或部(室)负责人审核、编辑、署名
→信息联络员将电子文档报送市科协办公室→由办公室信息工作
负责同志核对、上传网站相应栏目(若为部(室)负责栏目则由
部(室)确定)→总编网上审核(其中需报网站工作委员会领导
审批的由总编报批审核)、确认发布。
第十四条市科协所属学会资料信息上传程序:根据工作需要
信息联络员确定上传内容,制作电子文档→负责人审核资料信息
内容→信息联络员把电子文档报送市科协学会部→学会部栏目编
辑审核、编辑且确定上传栏目、署名→由办公室信息工作负责同
志核对→总编网上审核(其中需报网站工作委员会领导审批的由
总编报批审核)、确认发布。
第十五条所有科普知识资料及市科协所属科普教育基地、企
事业单位科协资料信息上传程序:根据工作需要信息联络员确定
上传内容,制作电子文档→负责人审核资料信息内容→信息联络
员把电子文档报送市科协科普部→科普部栏目编辑审核、编辑且
确定上传栏目、署名→由办公室信息工作负责同志核对→总编网
上审核(其中需报网站工作委员会领导审批的由总编报批审核)、
确认发布。
第四章网站资料信息更新时间
第十六条重要紧急信息,经批准后及时上传网站。
第十七条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日常工作信息于 12
小时内上传网站。
第十八条各县(市、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学会、科普教育
基地、企事业单位科协工作信息,于 48小时内上传网站。
第十九条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分工负责的栏目其
它资料内容,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第五章网站安全维护
第二十条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
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二十壹条不得利用网络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
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登陆网站信息管理系统,对网站后台
数据库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第二十三条网站技术维护组工作人员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且对信息管理系统帐号及用户口令保
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温州市科协网站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三十六、网站经费管理使用规定
为确保科协网站经费的合理使用,保证网站各项工作的正常顺利
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壹)网站经费为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
(二)网站经费主要用于网站硬软设备购置、网页制作及网
页资料的收集、编辑和日常管理维护等费用。
(三)稿费。经审核录用,科普知识每条 3~5元;工作信
息每条 15~20元;图片新闻每条 8元;其他资料,属转载的每
件 5元,自己收集编写的每页 10元。
(四)编辑、编审费按月计,由总编根据工作量多少确定,
壹般控制于 200~600元/人之间。
(五)网站管理员(资料传送员)工作经费,由总编根据工
作量多少确定,按月控制范围为 150~400元/人。
(六)网页制作费按有关标准壹次性付给;日常技术维护经
费采取包年形式,每半年支付壹次。
(七)信息资料电子文档壹般由信息员自行制作,如通过本
单位打字员制作的,需于稿费中提取 20%作为打字员工作补贴(文
件及法规、政策类资料和属转载类的其他资料除外)。
(八)稿费及编辑、编审费、资料传送工作经费每月结算壹
次。
三十七、工作计划安排及总结制度
(壹)月工作计划
1.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各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结
合实际情况提前编制下月工作计划,填入统—印制的表格内,经
主管主席审批签字后,于当月的最后壹天报办公室汇总。办公室
应提前二天通知各部室(单位)上交。
2.各部室(单位)月工作计划壹般以三至五项为宜,内容要
求简单明了。且应注明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3.汇总后的各部室(单位)月工作计划由办公室呈主管主席
审批后,整理打印后发至各部室(单位)。
(二)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1.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各单位应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科协
全年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编制下年度工作
计划,且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安排到月计划中,经主管主席审核
签字后,于当年 12月 15日前报办公室汇总。
2.办公室根据各部室(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市科协全
年工作计划,且提交科协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审议,根据讨论审
议编发年度工作计划。
3.各部室(单位)应分别于年中、年末总结工作,提交半年
度和全年度书面工作总结,交办公室汇总综合后写出科协上半年
度和全年工作总结,提交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
4.每季度由科协领导向机关工作人员作壹次工作总结和下
季度工作计划的方案。
(三)大事记
大事记由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填写,每月末交办
公室。办公室对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大事记负有督促、
检查和反馈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