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办公厅文件
审办财发〔2011〕31 号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
况统计表和填报说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
(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根据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培训班的讨论意见,署地方政府
性债务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和
填报说明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
要求,根据审计情况认真填报。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审
计署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附件:1.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表 1—表 12)
2.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3.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填报操作要求及各
表校验关系说明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 - 表1、表2、表3- 三类债务明细表. xl s
附件1
- - 表4- 粮食企业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情况表. xl s
附件1
- - 表5- 债务发生的起始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明细表. xl s
附件1
- - - 表6- 201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测算表. xl s
附件1
- - - 表7- 高速公路2010年银行贷款本息偿还情况分析表. xl s
附件1
- - 表8- 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风险分析表. xl s
附件1
- - - 表9- 普通高校和医院2010年财务状况和债务风险分析表. xl s
附件1
- - - 表10- 融资平台公司2010年基本情况和债务风险分析表. xl s
附件1
- - - 表11-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表. xl s
附件1
- - - 表12-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问题汇总表. xl s
附件 2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统计表填报说明
一、总体填报说明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共 12 张,表 1 至表 5 为债务
基本情况表,表 6 至表 10 为债务单位基本情况和风险分析表;表
11 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表;表 12 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
问题汇总表。填报总体要求和说明如下:
(一)各级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
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在审计工
作方案确定的 7 个年度年初存在“三类债务”余额或当年新发生“三
类债务”的,审计组应按要求填报审计情况统计表。
(二)为便于填报,表 1、表 2 和表 3 均将 7 个债务统计表年
度的债务在一张表中填报。填报完成后,通过筛选分别生成 7 个年
度的审计统计表。
(三)不同“债务形成年度”的债务不能在一行填列。年初债务
余额与当年举借额应当在不同行反映。
如果一笔债务涉及不同债务类型、多个资金投向类别、多个债
权人类别、不同项目开工年度,或一笔贷款合同涉及多个提款年度
的,要分别按照债务类型、资金投向类别、项目开工年度、债权人
类别和提款年度进行合理拆分,分别填报表 1、表 2 或表 3。
对同一年度的多笔债务,如果债务类型、资金投向类别、债权
人类别、项目开工年度等全部相同的,在同一年度内可以合并填报。
(四)为避免重复统计,转贷或转借的债务填报原则如下:
1.地方政府债券和上级财政转贷债务(包括通过中央部门、
金融机构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等债务)由本级使用的,计入本级政
府债务;转借给下级政府的,计入下级政府债务。该类债务以财政
部门为债务人,“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填写“财政部门”,“项目单位
名称”填写使用债务资金的具体单位名称。在填报时,应根据偿债
责任,划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2.贷款人(第一借款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后,又转借给
其他单位(第二借款人)的,根据转借协议或合同约定,如果偿债
资金来源于第一借款人的,应作为第一借款人债务填报;如果偿债
资金来源于第二借款人的,应作为第二借款人债务填报。
(五)上下级政府间往来款、暂付款,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借
款,以及白条欠账,均不计入地方政府性债务。上下级政府、部门
和单位之间的借款,如果借出资金属于自有资金,不作为债务进行
统计填报。
(六)违规集资形成的债务不作为政府性债务,但作为违规问
题在表 12 填列。
(七)各省通过人民银行再贷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形成的债务,
由各省本级审计组组织填报和审核。除人民银行再贷款外,各级政
府为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举借的债务,由各级审计组负责组织填报和
审核。
(八)除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外的各地各类开发区(园区)视同
本级政府所属机构,其债务属于同级政府债务,按照要求填列有关
统计表。审计组在填写《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测算表(表 6)》中
的财政数据时,要区分本级政府《财政决算报表》是否包含同级开
发区;如果不包含,应将开发区财力并入同级财政决算报表后填报
表 6,并入时需注意开发区与同级财政的抵扣关系,防止少计算或
多计算财力。
(九)对以外币转贷的世亚行贷款或外国政府贷款等政府外债,
需按照年末外币汇率统一折算后填报债务年初余额、当年举借额、
当年偿还额和年末余额。
二、各表填报说明
(一)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明细表(表 1)。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
择。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分省本级、地市本级、县级 3
个级次。
第 5 列“债务统计表年度”,在下拉框中选择。债务统计表年度
分为 1997 年、1998 年、2002 年、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 7 个年度。
第 6 列“债务单位名称”,应填写债务单位全称。
第 7 列“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
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部门(不含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财政
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公共安全部门,教育—中小学,教育—普通
高校,教育—其他部门,科学技术部门,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社
会保障和就业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医院,医疗卫生部门—其他,
环境保护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农林水部门,交通运输—公
路,交通运输—铁路,交通运输—民航,交通运输—其他部门,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部门,粮油物资储备管理部门(不含政策性挂
账),其他部门。
一般公共服务部门包括: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
发展和改革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人
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商贸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测绘部门、地震部门、气象部门、民族事务管
理部门、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港澳台侨事务管理部门、档案部门以
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部门。
公共安全部门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劳教、
国家保密等部门。
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包括: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
闻出版等部门。
社会保障与就业部门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
门等。
农林水部门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部门。
教育部门包括:教育—中小学,教育—普通高校,教育—其
他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包括:交通运输—公路,交通运输—铁路,交通
运输—民航,交通运输—其他部门。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门、安全生产
监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等。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包括:粮食部门、物资储备部门、旅游
部门等。
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单位部门类别”按照其隶属的机关、事业
单位所属部门类别填列。
普通高校附属医院,选择“医疗卫生部门—医院”。
第 8 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地方政
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不含公用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其他单位 6
类。
第 9 列“债务形成年度”,是指债务举借或拖欠发生的年度,填
写 4 位整数,填写的范围为:1949 至 2010。
第 10 列“债务期限”,是指合同、协议确定的借款期限。具体
填写方法举例,如:2 年、5 年 3 个月、23 个月、18 天等。对于
拖欠债务,不填此列。
第 11 列“债务期限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拖欠债务不填此
列。
第 12 列“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名称可能与第 6 列“债务单
位名称”相同,也可能不相同,如果有关债务不对应具体项目,不
填此列。
第 13 列“项目名称”,指项目的具体名称,应按有关合同、协
议约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如果有关债务不对应具体项目,不填此列。
第 14 列“项目开工年度”,指项目开工的具体年度,在下拉框
中选择。对于尚未开工的项目和未对应具体项目的债务,应分别在
下拉框中选择“尚未开工项目”和“非项目债务”填列。
第 15 列“债务用途类别”,分为公益性项目、非公益性项目和
非项目支出,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16 列“还债资金来源具体名称”,要根据协议约定、项目性
质或相关政策规定,分析填列还款资金来源的具体名称。
第 17 列“债权人名称”,填写金融机构、上级财政、其他单位
等债权人的具体名称。
第 18 列“债权人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分为:银行贷款—
人民银行,银行贷款—工行,银行贷款—农行,银行贷款—建行,
银行贷款—中行,银行贷款—交行,银行贷款—农发行,银行贷
款—国开行,银行贷款—其他银行,银行贷款—城市和农村信用
社,银行贷款—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地方政府债
券,发行债券—企业债券,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债 券
—中期票据,发行债券—银信政,发行债券—其他,上级财
政—外债转贷,上级财政—国债转贷,上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
借款,上级财政—其他,其他单位和个人—拖欠工程款,其他单位
和个人—其他。
银行贷款主要包括:单位普通贷款、普通并购贷款、银团贷款、
信用卡及账户透支、贸易融资、境外贷款转筹资、融资租赁、票据
融资和各项垫款。
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等。
企业债券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
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行的,约定 1 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期票据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
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上级财政—外债转贷”包括通过上级财政部门、中央部门或金
融机构等部门转贷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
第 19 列和第 20 列,按表头要求填列。一笔债务不能同时填写
第 19 列和第 20 列。
第 21 列、第 22 列和第 28 列,自动计算。
第 23 列至第 27 列、第 29 列至第 33 列,按表头要求填列。
第 34 列,按表头要求填列。该列=第 37 列+第 38 列=第 19 列
+第 20 列-第 22 列。
第 35 列,按表头要求填列。仅 2010 年债务统计表年度填写此
列。
第 36 列,按表头要求填列。仅 2008、2009、2010 年债务统计
表年度填写此列。
第 37 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尚未支出的债务资金额”,是指年末
债务余额资金中尚未安排并拨付到项目的债务资金余额。
第 38 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已支出的债务资金额”,是指年末债
务余额资金中已安排并拨付到项目的债务资金余额。
第 39 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已支出的债务资金投向”,在下拉框
中选择。
包括:工业,能源,交通运输—铁路,交通运输—政府还贷高
速公路,交通运输—经营性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政府还贷二级公
路,交通运输—其他公路,交通运输—机场,交通运输—其它,
市政建设—轨道交通,市政建设—道路桥梁,市政建设—水、热、
电、气、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市政建设—其它,农林水—大型水
利设施建设,农林水—其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教 育—
义务教育,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校,教育—其它,科
学、文化,卫生—医院,卫生—其他,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储整理,
政权机构建设,农网改造,乡村公路、桥梁,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和
其它。
政权机构建设是指:用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债务支出。
乡村公路、桥梁是指:用于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及桥
梁等附属设施建设债务支出。通乡(镇)公路指县(区)城通达乡
(镇)及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指由乡
(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
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包括: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为清理农村合作基
金会、清理供销社股金、清理城市商业银行、清理城市信用社、清
理信托投资公司等举借的专项借款。
第 40 列至第 49 列,仅 2010 年债务统计表年度填列。第 40
列至第 49 列是对第 38 列已支出的债务余额构成进行的具体分解。
第 40 列、第 41 列、第 42 列、第 44 列、第 47 列、第 49 列,
自动生成。
2010 年债务统计表年度,第 40 列+第 41 列=第 38 列。
第 43 列、第 45 列、第 46 列,第 48 列,按表头要求填列。
第 50 列,自动计算。该列=第 51 列+第 52 列。
第 51 列、第 52 列,按表头要求填列。
第 53 列至第 58 列,仅 2010 年债务统计表年度填列。2010 年
末逾期债务本金应作为 2011 年到期应偿还债务本金填写第 53 列。
(二)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明细表(表 2)。
第 1 列至第 34 列,填报要求同表 1。其中的第 23 列和第 29
列如果填有数据,即由财政资金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本金
和利息,表明政府已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承担了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 35 列,填报要求同表 1 第 36 列,反映用于中央扩内需项
目形成的债务余额,仅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债务统计表年度
才填写此列。
第 36 列,自动计算。该列=第 37 列+第 38 列+第 39 列+第 40
列。
第 37 列“政府信用方式举借”,是指以政府信誉方式举借的债
务余额。包括: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财政转贷,以及其他政府部门
和机构以政府信誉举借的债务中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第 38 列至第 40 列,按表头要求填列。如果一笔债务采用多种
方式进行担保的,应按照不重复的原则填列,填列的先后顺序为:
人大、政府及所属部门出具承诺函、宽慰函举借;以财政收入、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担保举借;其他政府担保方式举借。
第 41 列“担保人具体名称”,是指提供担保的地方政府及所属
部门和机构的名称。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外债转贷等财政转
贷中明确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作为以政府信用担保方式举借
的债务,不需要填写担保人名称。
第 42 列、第 43 列,填报要求同表 1 的第 37 列、第 38 列。
第 44 列、第 45 列、第 46 列、第 47 列,填报要求分别同表 1
的第 39 列、第 50 列、第 51 列、第 52 列。
第 48 列至第 53 列,填报要求同表 1 的第 53 列至第 58 列,
仅 2010 年债务统计表年度填列。逾期债务本金应作为 2011 年到期
应偿还债务本金填写第 48 列。
(三)其他相关债务明细表(表 3)。
第 1 列至第 34 列,填报要求同表 1。
其中第 8 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下拉框中不含“地方政府(含
政府部门和机构)”和“其他单位”选项。
第 18 列“债权人类别”下拉框中不含“上级财政—外债转贷,上
级财政—国债转贷,上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借款,上级财政—
其他,其他单位和个人—拖欠工程款”选项。
其中的第 23 列第和第 29 列,如果填有数据,即由财政资金偿
还其他相关债务本金和利息,表明该部分其他相关债务已由政府偿
还。
第 35 列,填报要求同表 1 第 36 列,反映用于中央扩内需项
目形成的债务余额,仅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债务统计表年度
填写此列。
第 36 列、第 37 列、第 38 列,填表要求同表 1 第 37 列、第 38
列、第 39 列。
第 39 列、第 40 列、第 41 列,填表要求同表 1 第 50 列、第 51
列、第 52 列。
第 42 列至第 47 列,同表 1 第 53 列至第 58 列,仅 2010 年债
务统计表年度填写此列。逾期债务本金应作为 2011 年到期应偿还
债务本金填写第 42 列。
(四)粮食企业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情况表(表 4)。
第 1 列、第 2 列,第 3 列、第 4 列填报要求同表 1,第 5 列在
下拉框中选择,其他列次按照表头要求填列。
(五)债务发生的起始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明细表(表 5)。
“债务发生的起始年”是指:各省本级、市本级、县(区)改革
开放以来发生第一笔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含粮食企业和供销
企业政策性挂账,不含拖欠)或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的那个年
度。
各审计组可通过与当地政府及所属财政、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
和单位座谈等方式,了解确定该地区“债务发生的起始年”。
审计组在确定本地区“债务发生的起始年”后,按下述要求填报
表 5:
(1)如果“债务发生的起始年”属于 1996 年以前(含 1996
年),则审计组应对该地区在“债务发生的起始年”存在上述 2 类债
务的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
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债务情况进行审核,并填报表 5。
(2)如果“债务发生的起始年”属于 1997 年以后(含 1997
年),审计组只填写表 5 中的第 1 列至第 5 列,标明该地区“债务发
生的起始年”的具体年度,同时按要求填报表 1 至表 4。
第 1 列至第 4 列,填报要求同表 1。
第 5 列“债务发生的起始年”,限定填写四位整数,如 1986。
第 6 列、第 7 列、第 8 列,填报要求同表 1 第 6 列、第 7 列、
第 8 列。
第 9 列、第 10 列,填报要求同表 1 第 17 列、第 18 列。
第 11 列“债务类型”,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政府负有偿还
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供
销企业政策性挂账 4 个选项。
第 12 列“当年举借额”,按照表头要求填列。
第 13 列“年末债务余额”,按照表头要求填列。
第 14 列仅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填写此列。地方政府债券、
国债转贷、外债转贷等财政转贷中明确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作为以政府信用担保方式举借的债务,不需要填写担保人名称。
第 15 列“债务资金投向”,填写协议或合同约定的债务资金投
向。
(六)表 6 至表 12 由审计人员根据表格内容及附注填报。
附件 3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
填报操作要求及各表校验关系说明
为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的填报,保证统计表的
填报、审核、采集、汇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统计表勾稽关系的
审核,提高填报质量,署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下
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EXCEL 表格进行了计算
机技术处理,增加了各表的自动计算和数据平衡关系、数据间逻辑
关系的校验功能。现将审计情况统计表填报操作要求及各表校验关
系说明如下:
一、填报操作要求
本项目要求使用 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3 版本进行报表填报,
使用其他版本可能会造成表中部分内置功能失效或产生校验误报。
例如,使用 Excel 2000 不能实现【债务审计】菜单中的【插入新行】
功能。
(一)严禁更改统计表结构。
本套统计表中,每张表都包含表头、数据填报、附注三个区域。
其中,表中预留的空白区域为数据填报区,并已预置相关公式和格
式,在此即可完成全部填报工作;表头、附注的内容和位置不允许
做任何修改,具体包括:
1.严禁自行在报表中增加列、删除列、更改列顺序;
2.严禁删除表头所在的行;
3.严禁删除、修改表头区各单元格中的内容;
4.严禁删除报表下方的附注信息。
(二)关于数据备份等问题。
1.定期数据备份。
为保证数据的安全,使用审计署配发迷彩 U 锁的同志要定期
将保险箱中的文件备份到自己的工作用移动硬盘中。
2.与财政部门的《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情况录入表》的“统
计”功能冲突问题。
目前发现,部分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中因安装了财政部门的
《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情况录入表》,导致在Excel表中增加了“统
计”菜单,与债务审计统计表中的“债务审计”工具发生冲突。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中已经有财政部门的《融资平台公司
清理核实情况录入表》文件,则要求在填报债务审计统计表时不得
打开该文件,如果在填报时同时打开了该文件,请先关闭 Excel 程
序后,再重新打开债务审计统计表。
(三)报表填报注意事项。
1.除表 11 无校验关系未设置主键外,其他各表都标识了一列
称为“主键”的信息。各表依据“主键”完成相关校验功能,“主键”内
容为空的行不参与校验。当本行其他位置有内容时,标有“主键”的
列必须填列内容,以保证校验功能正常实现。除表 11 外其他各表
的“主键”参见下表:
报表名称 主键名 列号
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明细表(表 1) 债务单位名称 6
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明细表(表 2) 债务单位名称 6
其他相关债务明细表(表 3) 债务单位名称 6
粮 食 企 业 和 供 销 企 业 政 策 性 挂 账 情 况 表
(表 4)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
债务发生的起始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明细表
(表 5)
债务单位名称 6
2010 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测算表
(表 6)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
高速公路 2010 年银行贷款本息偿还情况分析
表(表 7)
债务单位名称 5
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风险分析
表(表 8)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
普通高校和医院 2010 年财务状况和债务风险
分析表(表 9)
单位名称 6
融资平台公司 2010 年基本情况和债务风险分
析表(表 10)
融资平台公司名称 6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问题汇总表(表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
2.每张表中表头显示为灰色的区域必须通过下拉框选择,即
通过点击并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内容的方式进行填列,不得手工输入。
3.每张表中表头显示为淡黄色的区域由报表自动计算产生。
如手工输入内容,在校验时会自动更正为自动计算结果。
4.在填报前需将 Excel 的宏安全级别设置为【低】。设置方法
如下:
(1)选择 Excel【工具】菜单后出现以下窗口:
(2)点击【宏】后出现以下窗口:
(3)点击【安全性】后出现如下窗口:
(4)在“安全级”页面选择为【低】后,点击“确定”,完成对
宏安全级的设置。
设置完成后,需要切换一下 Sheet 页或关闭后重新打开 Excel
表,以使宏功能生效。
只有在正确设置宏“安全级”后,打开报表文档才会显示内置的
【债务审计】功能,如下图:
点击【债务审计】,下有“插入新行”功能和“检查数据”两个功
能菜单:
在填写报表时,如使用手工插行,则需要通过“向下填充”的方
式将计算公式和格式补齐。建议使用“债务审计”菜单下的“插入新
行”功能在表中插入新行,这样新行中就包含了所有的自动计算公
式以及单元格格式。操作过程如下:
(1)点击菜单【债务审计】->【插入新行】;
(2)输入需要插入的行数;
(3)点击【确认】后完成插入操作。会在用户选定行上方插
入指定数量的新行。新行中单元格的公式会保留,用户无须设置。
在进行报表填报过程中,可以使用“债务审计”菜单下的“检查
数据”功能进行数据校验。如果填列数据有不符合内置校验关系的,
会将错误单元格显示为红色,并给出所报错误的提示信息。该提示
信息可以通过 Ctrl+C 快捷方式复制下来,便于审验核对。
对数据的检查包括三方面:一是对有下拉框的列进行检查,是
否所填数据为下拉框列表中的选项;二是对于数据有效性检查,是
否允许为空,是否符合单元格类型的要求;三是表内各数据之间的
逻辑关系审核。具体步骤为:
(1)点击菜单【债务审计】->【检查数据】,如下图:
(2)将根据内置规则检查所填入的值。如发现错误,则会出
现错误提示框,如下图:
(3)点击【确定】,在 Excel 里出错数据所在单元格会被填
充为红色,如下图:
为避免仅在报表最后完成时才做检查,可能无法完整显示错误
信息,建议每填报 1 行数据就做一次【检查数据】,及时改正相关
错误后再继续填报。
二、各表校验关系说明
(一)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明细表(表 1)。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第 5 列“债务统计表年度”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6 列“债务单位名称”不能为空。
第 7 列“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8 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9 列“债务形成年度”限定填写 4 位整数,范围为 1949 至
2010,不能为空。第 9 列应小于等于第 5 列。
第 10 列“债务期限”在下拉框中选择,可以为空(对于拖欠债
务不用填写此列)。
第 11 列“债务期限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可以为空(对于拖
欠债务不用填写此列)。
第 12 列“项目单位名称”可以为空。
第 13 列“项目名称”可以为空。
第 14 列“项目开工年度”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5 列“债务用途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6 列“还债资金来源具体名称”不能为空。
第 17 列“债权人名称”不能为空。
第 18 列“债权人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9 列“年初债务余额”可以为空。针对一笔债务,第 19 列和
第 20 列不能同时有数据。若第 9 列=第 5 列,则第 19 列应为 0。
第 20 列“当年举借额”可以为空。
第 21 列=第 22 列+第 28 列,自动计算。
第 22 列“偿还本金小计”为第 23 列至第 27 列之和,自动计算。
第 28 列“偿还利息小计”为第 29 列至第 33 列之和,自动计算。
第 34 列=第 37 列+第 38 列=第 19 列+第 20 列-第 22 列,有校
验。
第 35 列“其中:计划以土地出让收入为还债资金来源的债务余
额”可以为空,应小于等于第 34 列。
第 36 列“附:用于中央扩内需项目配套形成的债务余额”可以
为空,应小于等于第 34 列。第 36 列仅在第 5 列=2008 年、2009
年、2010 年时,才可以有数据,否则为 0。
第 37 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尚未支出的债务资金额”可以为空。
第 38 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已支出的债务资金额”在第 5
列=2010 年时,等于第 40 列和第 41 列之和。
第 39 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已支出债务资金投向”在下拉框中选
择,可以为空。当第 38 列不为 0 时,第 39 列不能为空。
第 40 列“2010 年以前年度举借形成的余额(自动生成)”。
(第 5 列=2010 年,且第 9 列<2010 时,第 38 列的值)。
第 41 列“2010 年当年举借形成的债务余额/合计(自动生成)”。
(第 5 列=2010 年,且第 9 列=2010 时,第 38 列的值)。
第 42 列“用于续建以前年度开工项目的支出/金额(自动生
成)”。
(第 5 列=2010 年,第 9 列=2010,且第 14 列不等于“2010 年”
和“尚未开工项目”和“非项目债务”3 个值时,第 38 列的值)。
第 44 列“用于当年新开工项目的支出/金额(自动生成)”。
(第 5 列=2010 年,第 9 列=2010,且第 14 列等于“2010 年”
时,第 38 列的值)。
第 47 列“其他支出/金额(自动生成)”。
(第 5 列=2010 年,第 9 列=2010,且第 14 列等于“尚未开工
项目”或“非项目债务”时,第 38 列的值)。
第 49 列“附:用于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支出(自动生成)”。
(第 5 列=2010 年,第 9 列=2010,且第 14 列等于“尚未开工
项目”或“非项目债务”,且第 39 列=“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时,第 38
列的值)。
第 43 列小于等于第 42 列。
第 45 列小于等于第 44 列。
第 46 列小于等于第 44 列。
第 48 列小于等于第 47 列。
第 49 列小于等于第 47 列。
第 50 列=第 51 列+第 52 列,自动计算。
第 51 列应小于等于第 34 列。
第 53 列至第 58 列之和应等于第 34 列,仅第 5 列=2010 年时,
才建立该校验关系。
(二)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明细表(表 2)。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第 5 列“债务统计表年度”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6 列“债务单位名称”不能为空。
第 7 列“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8 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9 列“债务形成年度”限定填写 4 位整数,范围为 1949 至
2010,不能为空。第 9 列应小于等于第 5 列。
第 10 列“债务期限”在下拉框中选择,可以为空(拖欠)。
第 11 列“债务期限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可以为空(拖欠)。
第 12 列“项目单位名称”可以为空。
第 13 列“项目名称”可以为空。
第 14 列“项目开工年度”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5 列“债务用途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6 列“还债资金来源具体名称”不能为空。
第 17 列“债权人名称”不能为空。
第 18 列“债权人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9 列“年初债务余额”可以为空。针对一笔债务,第 19 列和
第 20 列不能同时有数据。若第 9 列=第 5 列,则第 19 列应为 0。
第 20 列“当年举借额”可以为空。
第 21 列=第 22 列+第 28 列,自动计算。
第 22 列“偿还本金小计”为第 23 列至第 27 列之和,自动计算。
第 28 列“偿还利息小计”为第 29 至第 33 列之和,自动计算。
第 34 列=第 42 列+第 43 列=第 19 列+第 20 列-第 22 列=第 36
列,有校验。
第 35 列“其中:用于中央扩内需项目配套形成的债务余额”可
以为空,应小于等于第 34 列。第 35 列仅在第 5 列=2008 年、2009
年、2010 年时,才可以有数据,否则为 0。
第 36 列,为第 37 至第 40 列之和,自动计算。
第 44 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已支出债务资金投向”在下拉框中选
择,可以为空。但当第 43 列不为 0 时,第 44 列不能为空。
第 45 列=第 46 列+第 47 列,自动计算。
第 46 列应小于等于第 34 列。
第 48 列至第 53 列之和应等于第 34 列,仅第 5 列=2010 年时,
才建立该校验关系。
(三)其他相关债务明细表(表 3)。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第 5 列“债务统计表年度”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6 列“债务单位名称”不能为空。
第 7 列“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8 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9 列“债务形成年度”限定填写 4 位整数,范围为 1949 至
2010,不能为空。第 9 列应小于等于第 5 列。
第 10 列“债务期限”在下拉框中选择,可以为空(拖欠)。
第 11 列“债务期限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可以为空(拖欠)。
第 12 列“项目单位名称”可以为空。
第 13 列“项目名称”可以为空。
第 14 列“项目开工年度”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5 列“债务用途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6 列“还债资金来源具体名称”不能为空。
第 17 列“债权人名称”不能为空。
第 18 列“债权人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9 列“年初债务余额”可以为空。针对一笔债务,第 19 列和
第 20 列不能同时有数据。若第 9 列=第 5 列,则第 19 列应为 0。
第 20 列“当年举借额”可以为空。
第 21 列=第 22 列+第 28 列,自动计算。
第 22 列“偿还本金小计”为第 23 列至第 27 列之和,自动计算。
第 28 列“偿还利息小计”为第 29 至第 33 列之和,自动计算。
第 34 列=第 36 列+第 37 列=第 19 列+第 20 列-第 22 列,有校
验。
第 35 列“其中:用于中央扩内需项目配套形成的债务余额”,
可以为空,应小于等于第 34 列,第 35 列仅在第 5 列=2008 年、2009
年、2010 年时,才可以有数据,否则为 0。
第 38 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已支出债务资金投向”在下拉框中选
择,可以为空。但当第 37 列不为 0 时,第 38 列不能为空。
第 39 列=第 40 列+第 41 列,自动计算。
第 40 列应小于等于第 34 列。
第 42 列至第 47 列之和应等于第 34 列,仅第 5 列=2010 年时,
才建立该校验关系。
(四)粮食企业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情况表(表 4)。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第 5 列“政策性挂账项目”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0 列=第 9 列,有校验。
第 22 列=第 21 列,有校验。
第 26 列=第 25 列,有校验。
第 30 列=第 29 列,有校验。
注意:第 9、13、17、21、25、29、33 列,运行“检查数据”后,
自动按公式计算生成数据,请保证相关列次数据准确性。
第 9 列=第 6 列+第 7 列-第 8 列,自动计算。
第 13 列=第 10 列+第 11 列-第 12 列,自动计算。
第 17 列=第 14 列+第 15 列-第 16 列,自动计算。
第 21 列=第 18 列+第 19 列-第 20 列,自动计算。
第 25 列=第 22 列+第 23 列-第 24 列,自动计算。
第 29 列=第 26 列+第 27 列-第 28 列,自动计算。
第 33 列=第 30 列+第 31 列-第 32 列,自动计算。
(五)债务发生的起始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明细表(表 5)。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第 5 列“债务发生的起始年”,限定填写四位整数,范围为 1978
至 2010,不能为空。
第 6 列“债务单位名称”,不能为空。
第 7 列“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8 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9 列“债权人名称”不能为空。
第 10 列“债权人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1 列“债务类型”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5 列“债务资金投向”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六)2010 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测算表(表 6)。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注意:第 5、6、9、12、15、21、23、25、28、31、33、36、
39 列,运行“检查数据”后,自动按公式计算生成数据,请保证相
关列次数据准确性。
第 5 列=第 6 列+第 9 列+第 12 列+第 15 列-第 18 列-第 19 列,
自动计算。
第 6 列=第 7 列+第 8 列,自动计算。
第 9 列=第 10 列+第 11 列,自动计算。
第 12 列=第 13 列+第 14 列,自动计算。
第 15 列=第 16 列+第 17 列,自动计算。
第 21 列=第 20 列/第 5 列,自动计算。以百分比显示,保留小
数后两位。
第 23 列=第 22 列/第 5 列,自动计算。以百分比显示,保留小
数后两位。
第 25 列=第 24 列/第 22 列,自动计算。以百分比显示,保留
小数后两位。
第 28 列=第 26 列/第 27 列,自动计算。以百分比显示,保留
小数后两位。
第 31 列=第 29 列/第 30 列,自动计算。以百分比显示,保留
小数后两位。
第 33 列=第 32 列/第 20 列,自动计算。以百分比显示,保留
小数后两位。
第 36 列=第 34 列/第 35 列,自动计算。以百分比显示,保留
小数后两位。
第 39 列=第 37 列/第 38 列,自动计算。以百分比显示,保留
小数后两位。
(七)高速公路 2010 年银行贷款本息偿还情况分析表(表
7)。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第 5 列“债务单位名称”不能为空。
第 6 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7 列“项目名称”不能为空。
第 8 列“公路性质”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9 列“公路建设运营状况”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注意:第 15、18、22、23 列公式,运行“检查数据”后,自动
按公式计算生成数据,请保证相关列次数据准确性。
第 15 列=第 16 列+第 17 列,自动计算。
第 18 列=第 19 列+第 20 列+第 21 列,自动计算。
第 22 列=第 15 列-第 18 列,自动计算。
第 23 列=第 14 列-第 22 列,自动计算。
(八)2010 年及未来三年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政府
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风险分析表(表 8)。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第 16 列=第 13 列-第 14 列-第 15 列,仅做公式校验,不自动
计算。
注意:第 8 列、第 17 至 24 列公式,运行“检查数据”后,自动
按照相关列生成数据,请保证相关列次数据准确性。
第 8 列=第 5 列/第 6 列,自动计算。
第 17 列=第 9 列/第 13 列,自动计算。
第 18 列=第 10 列/第 13 列,自动计算。
第 19 列=第 11 列/第 13 列,自动计算。
第 20 列=第 12 列/第 13 列,自动计算。
第 21 列=第 9 列/第 16 列,自动计算。
第 22 列=第 10 列/第 16 列,自动计算。
第 23 列=第 11 列/第 16 列,自动计算。
第 24 列=第 12 列/第 16 列,自动计算。
(九)普通高校和医院 2010 年基本情况和债务风险分析表(表
9)。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第 5 列“债务统计表年度”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6 列“单位名称”不能为空。
第 7 列“单位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8 列“单位性质”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注意:第 19、24 列公式,运行“检查数据”后,自动按公式计
算生成数据,请保证相关列次数据准确性。
第 19 列=第 17 列-第 18 列,自动计算。
第 24 列=第 22 列-第 23 列,自动计算。
(十)融资平台公司 2010 年基本情况和债务风险分析表(表
10)。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第 5 列“债务统计表年度”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6 列“融资平台公司名称”不能为空。
第 7 列“成立年度”限定填写四位整数,范围为 1949 至 2010,
不能为空。
第 9 列“公司性质”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0 列“经营性质”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11 列“财政部门确定的融资平台公司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
可以为空。
注意:第 14、32 列公式,运行“检查数据”后,自动按公式计
算生成数据,请保证相关列次数据准确性。
第 14 列=第 15 列+第 16 列+第 17 列+第 19 列,自动计算。
第 32 列=第 22 列/第 20 列,自动计算。
(十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表(表 11)。
未设校验。
(十二)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问题汇总表(表 12)。
第 1 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 2 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
不能为空。
第 3 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
第 4 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不能为空。
第 5 列“涉及债务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可以为空。
第 27 列:小于等于第 26 列。
第 29 列:小于等于第 28 列。
第 31 列:小于等于第 30 列。
第 33 列:小于等于第 32 列。
第 35 列:小于等于第 34 列。
第 26 列、第 27 列、第 39 列、第 41 列,必须填写整数。
主题词:审计 债务 通知
署内分送:署领导(8),总经济师,办公厅、财政司(4),存
(4)。
审计署办公厅 2011 年 2 月 24 日印发
(只发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