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项目的严谨性检查
【例】
甲企业主营天然气销售和管道安装,兼营管道运输,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华北某市重要的天然气销售商。
该公司在进行管道辅设时,预计未来市场上用气量会很大,销售前景光明,于是辅设了大流量的辅气管道。
然而在建成管道后,公司发现市场销售并不乐观,管道的实际使用率仅达到设计能力的一半左右,特别是辅气管道的折旧费用属于固定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直接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
甲企业经调查,发现其邻市有业务性质相同的乙企业正苦于没有天然气源而无法扩大市场。
甲企业和乙企业经过沟通协商后一致认为,乙企业通过甲企业的管道输气是双赢的选择:乙企业解决了气源问题,可大规模地发展用户,开拓市场,增加营业收入,提高经营效益;甲企业则提高了输气管道的利用率,增加运输收入,减少固定费用,特别是因用气量的增加还能降低进气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甲企业从丙企业购进天然气费用元∕立方米,其中天然气成本元∕立方米(含增值税),运费元∕立方米,进气成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开具交通运输业发票。
甲企业和乙企业约定,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的天然气(含运费)只能加价元∕立方米。
假定乙企业每年从丙企业购气1000万立方米,丙企业、甲企业及其分公司、乙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管道运输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之和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此外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纳税筹划前】
甲企业按元/立方米直接加价销售给乙企业,另外支付运输费用元/立方米。
(1)增值税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输费用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甲企业应纳各种税费和税后收益如下:
(1)增值税=1000万×(÷×13%-÷×13%-×7%)=25(万元);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10%=(万元);
(3)税前收益=1000×(÷-÷-×93%)-=(万元);
(4)企业所得税=×25%=(万元);
(5)税后收益=-=(万元)。
【纳税筹划】
甲企业分拆公司业务,公司总部负责天然气销售,成立独立法人运输公司负责运输。甲企业按元/立方米销售,由运输公司收取元的运输收入。
甲企业按原进价销售,则甲企业及其分公司应纳各种税费和税后收益如下:
(1)增值税=1000万×(÷×13%-÷×13%-×7%)=(万元);
(2)营业税=1000万××3%=3(万元);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10%=(万元);
(4)税前收益=1000×(÷-÷-×93%)+1000×-3-=(万元);
(5)企业所得税=×25%=(万元);
(6)税后收益=-=(万元)。
纳税筹划提高税后收益=-=万元
【该筹划方案可行性分析】
上述纳税筹划方案是否可行,必须考虑交易对方乙企业的购进成本因定价不同产生的变化。
(1)纳税筹划前乙企业的成本为=÷=元/立方米。
(2)纳税筹划后乙企业的成本为=÷+×(1-7%)=元/立方米。
(3)筹划后,乙企业的购进成本增加==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