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卷 第2期
2006年 4月
运 筹 与 管 理
OPERATIoNS RESEARCH AND MANAGEMENT SCIENCE
Vo1.15,No.2
Apr.2006
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机制
彭华涛
(武汉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摘 要:本文比较了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关系与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差异 ;考虑
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成长因素,建立了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单期委托代理模型和三期委托代理模型,并进行
了比较分析,提出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必须关注对象的多元化、能力的差异化、激励的滞后化、观念
的动态化。
关键词: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委托代理;模型
中图分类号:F27l 文章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3221(2006)02 0133—04
Analysis of Principal-Agent Mechanism in Construction of
Hi-tech Enterprises’Start-up Social Network
PENG Hua—tao
(School of Management,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Wuhan 430070,China)
Abstract:Abstract:This paper compar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 in the con—
struction of hi—tech enterprises’social network and traditional 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Considering the
growth factor of start—up social network(unit)。it builds single period principal—agent and trinary period prin—
cipal—agent model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i—tech enterprises’social network and makes a comparison,then
proposes that the diversity of objects,difference Of ability,hysteresis of incentive and the dynamics of opinion
must be emphasiz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i—tech enterprises’solial network.
Key words:hi—tech enterprises;start—up social network;principal—agent;model
0 引言
维系高科技企业以及企业家创业社会网络的纽带是多方面的⋯。其既可以是情感性因素(比如亲缘、
业缘、学缘、地缘等),也可以是功利性因素(比如基于风险分摊、资源互补、利润共享等的考虑),还可以是
外在性因素(比如创业理念的转变、创业组织的设计、创业模式的选择等)。因此,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
络既可由高科技企业以盟主身份发起而构建,同时亦可由社会网络群体自由组合而成。无论创业社会网
络以何种形式构建,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创业社会网络个体能否在高科技企业创业历程中表现出其所预
期的能力、价值、特征以及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社会网络个体的实际情况,同时更依赖于社会网络个体能
够在高科技企业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以及协调机制下按照预定的合约去履行相应的职责与义务。亦即
在自愿互利、自我约束的前提尚不确定的条件下,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有效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取决于
委托代理机制设计的完善与否。正是基础此;本文试图探讨高科技企业社会网络构建过程中社会网络个
体不断成长条件下的委托代理问题。
收稿日期:2005—06-01
基金项目:教育部高校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项目(20040497010)
作者简介:彭华涛(1979.).男,湖北天门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创业社每网络。
维普资讯
第 15 ~在第 2 期
2006 年 4 月
运筹与 管理
OPERA TlONS RESEARCH AND MANAGEMENT SCIENCE
Vol. 15 ,
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机制
彭华涛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0)
摘 要:本文比较了商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关系与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差异;考虑
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成长因素,建立了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单期委托代理模型和三期委托代理模型,并进行
了比较分析,提出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必须关注对象的多元化、能力的差异化、激励的滞后化、观念
的动态化。
关键词:商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委托代理;模型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章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3221 (2006) -04
Analysis of Principal-Agent Mechanism in Construction of
Hi-tech Enterprises' Start-up Social Network
PENG Hua-tao
(School of Management ,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Wuhan 430070 , China)
Abstract:Abstract: This paper compar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 in the con-
struction of hi-tech enterprises' social network and traditional 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 Considering the
growth factor of start-up social network( uni t) , it builds single period principal-agent and trinary period prin-
cipal-agent model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i-tech enterprises' social network and makes a comparison , then
proposes that the diversity of objects , difference of ability , hysteresis of incentive and the dynamics of opinion
must be emphasiz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i-tech enterprises 'solial network.
Key words:hi-tech enterprises; start-up social network; principal-agent; model
。 引言
维系高科技企业以及企业家创业社会网络的纽带是多方面的[门,其既可以是情感性因素(比如亲缘、
业缘、学缘、地缘等) .也可以是功利性因素(比如基于风险分摊、资源互朴、利润共享等的考虑) ,还可以是
外在性因素(比如创业理念的转变、创业组织的设计、创业模式的选择等)。因此,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
络既可由高科技企业以盟主身份发起而构建,同时亦可由社会网络群体自由组合而戚。无论创业社会网
络以何种形式构建,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创业社会网络个体能否在高科技企业创业历程中表现出其所预
期的能力、价值、特征以及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社会网络个体的实际情况,同时更依赖于社会网络个体能
够在高科技企业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以及协调机制下按照预定的舍约去履行相应的职责与义务。亦即
在自愿互利、自我约束的前提尚不确定的条件下,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有效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取决于
委托代理机制设计的完善与否。正是基础此L本文试图探讨高科技企业社会网络构建过程中社会网络个
体不断成长条件下的委托代理问题。
收稿日期: 2005-06-01
基金项目:教育部高校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2004049701O)
作者简介:彭华涛(1979-) .男,湖北天门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创业社会网络。
134 运 筹 与 管 理 2006年第15卷
l 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问题
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是高科技企业在其创业历程中,为积累创业资源、拓展创业机会、获取创业
优势等而将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各种核心要素、关键资源与必要功能联合起来而组建的动态的、虚拟的、
跨越时间和空间的合作联盟。排除高科技创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构建创业社会网络之外,创业社会网
络的构建往往以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作为重要的指导原则,但由于合作过程中的文化冲突、价值
取向、目标差异等问题,创业社会网络仍然必须建立在尽可能完备的委托代理合同之上。创业社会网络构
建的委托代理问题与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存在诸多区别之处:
(1)概念内涵不同。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具有动态特性,创业的不同时期或者出于不同的创业动
机,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所吸纳的个体亦将随之不同,并且高科技企业所构建的创业社会网络既可能
是临时的亦可能是永久的,既可能是紧联接亦可能是松联接。基于此,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过程
中的委托代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并且对于代理人的测评范围远不如传统的委托代理严格。
(2)激励方式不同。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建立在合作、信任、契约而不是产权的基础之上。传统
的委托代理关系可将产权激励与外在激励作为主要激励方式,但其并不适用于对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激
励,后者主要以内在激励与隐性激励为主,其目标在于将高科技企业的创业目标转化为其社会网络整体的
共同目标与内在需求,并能够对未来行为做出有效承诺。
(3)价值取向不同。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是为了获得网络个体能力增长、价值增值之后的
超额利润与期权收益,而并不是创业社会网络个体作为代理人的单期努力和当前价值。传统意义上对于
代理人的测评与考察以及委托代理机制的设计多将代理人的能力视作静态表现并且多以单期合同为主,
显然这种价值取向并不适合于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
2 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模型
2.1 单期委托代理模型的建立
假定a是一个一维努力变量,产出函数取为 丌=(1一是)a+C(ka)+ ,其中c是高科技企业创业社
会网络中某网络个体的能力函数,并且 C >0,C <0,C(0) 0;O≤忌≤1; 为均值等于零、方差等于 口0
的正态分布随机变量,代表外界不确定性因素对创业社会网络个体价值创造的影响。以上产出函数表示,
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个体付出的努力为a,其中(1一 a直接用于增加创业社会网络的当期价值产
出, 用于增加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价值创造能力,则该网络个体当期的产出由其直接努力和所具备
的价值创造能力共同决定。设某网络个体的初始能力为 c。,在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过程中,其
总可以发挥网络的外部性效应以及规模经济性效应而获得成长。假定某一阶段内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成
长函数为 c +l=C (1+ (ka) ),』为一常数,则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第一期产出函数为丌0=(1
一 是)口+C0+ ,所以有:
E(Ir0)=E((1一是)a+C0+ )=(1一是)a+C0
假定高科技企业作为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2],创业社会网络个体是风险规避的。考虑一期线性合同
s(丌)=a+ ,其中 a是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固定收入(与 丌无关),p是网络个体在高科技企业创业社
会网络中分享的产出份额,即产出 丌每增加一个单位,创业社会网络的报酬增加 p单位。p=0意味着创
业社会网络个体不承担任何风险, =1意味着创业社会网络个体承担全部风险。因为委托人是风险中性
的,给定 s(丌)=a+ ,第一期委托人的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入 :
E( (丌一5(丌)))=E(1r0一口~ 0)=一口+E((1一 )丌0)=一口+(1一p)(口一ka+C0)
假定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绝对风险规避特征 ,即“=一 一尸t£J,其中JD是绝对风
险规避度量, 是实际货币收入。假定创业社会网络个体努力的成本c(口)=鲁口 可以等价于货币成本,
这里6>O代表成本系数,6越大,同样的努力 口带来的负效用越大,则代理人的实际收入为:
叫 s(丌)一c(口)=a+ ((卜忌)口+C。+ )一鲁口2
确定性等价收入为:
维普资讯
134 运筹与管理 2006 年第 15 卷
1 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问题
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是高科技企业在其创业历程中,为积累创业资源、拓展创业机会、获取创业
优势等而将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各种核心要素、关键资源与必要功能联合起来而组建的动态的、虚拟的、
跨越时间和空间的合作联盟。排除高科技创业通过井购、重组等方式构建创业社会网络之外,创业社会网
络的构建往往以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作为重要的指导原则,但由于合作过程中的文化冲突、价值
取向、目标差异等问题,创业社会网络仍然必须建立在尽可能完备的委托代理合同之上。创业社会网络构
建的委托代理问题与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存在诸多区别之处:
(1)概念内涵不同。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具有动态特性,创业的不同时期或者出于不同的创业动
机,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所吸纳的个体亦将随之不同,并且高科技企业所构建的创业社会网络既可能
是临时的亦可能是永久的,既可能是紧联接亦可能是松联接。基于此,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过程
中的委托代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并且对于代理人的测评范围远不如传统的委托代理严格。
(2)撒励方式不同。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建立在合作、信任、契约而不是产权的基础之上。传统
的委托代理关系可将产权激励与外在激励作为主要激励方式,但其并不适用于对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激
励,后者主要以内在激励与隐性激励为主,其目标在于将高科技企业的创业目标转化为其杜会网络整体的
共同目标与内在需求,并能够对未来行为做出有效承诺。
(3)价值取向不同。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是为了获得网络个体能力增长、价值增值之后的
超额利润与期权收益,而并不是创业社会网络个体作为代理人的单期努力和当前价值。传统意义上对于
代理人的测评与考察以及委托代理机制的设计多将代理人的能力视作静态表现并且多以单期合同为主,
显然这种价值取向并不适合于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
2 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模型
单期墨托代理模型的建立
假定 a 是一个一维努力变量,产出函数取为 π= (1- k) a + C( ka) + (),其中 C 是高科技企业创业杜
会网络中某网络个体的能力函数,并且c' >0 , C" < 0 , C(O) "" 0 ;0~k~1; ()为均值等于零、方盖等于 σ2
的正态分布随机变量,代表外界不确定性因素对创业社会网络个体价值创造的影响。以上产出函数表示,
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个体付出的努力为 a ,其中 (1 -k)a 直接用于增加创业社会网络的当期价值产
出 , ka 用于增加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价值创造能力,则该网络个体当期的产出由其直接努力和所具备
的价值创造能力共同决定。设某网络个体的初始能力为 Co , 在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过程中,其
总可以发挥网络的外部性效应以及规模经济性效应而获得成长。假定某一阶段内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成
长函数为 Cn + 1 = Cn (1 + j ( ka )勺,)为一常数,则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第一期产出函数为 π。""(1
- k) a + Co + (),所以有:
E ( 11'0) = E ((1 - k ) a + Co + ()) "" (1- k ) a + Co
假定高科技企业作为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 [2] 创业社会网络个体是风险规避的。考虑…期线性合同
s( π) = a + 际,其中 a 是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固定收入(与 π 无关) ,卢是网络个体在高科技企业创业社
会网络中分享的产出份额,即产出 π 每增加一个单位,创业社会网络的报酬增加卢单位。卢 =0 意味着创
业社会网络个体不承担任何风险,卢=1 意味着创业社会网络个体承担全部风险。因为委托人是风险中性
的,给定 s( π )=a+ 街,第一期委托人的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入:
E( v( π-s ( π )))=E( πo-a 干衔。)==-a+E( (1-ß) π。) = - a + (1 - ß)( a - ka + Co)
假定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绝对风险规避特征[町,即 u=-e-PW ,其中 ρ 是绝对风
险规避度量, ω 是实际货币收入。假定创业社会网络个体努力的成本刊a)= 卡可以等价于货币戚本,
这里 b>O 代表戚本系数 , b 越大,同样的努力 a 带来的负效用越大,则代理人的实际收入为:
w=ω
确定性等价收入为:
第2期 彭华涛: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机制 135
E(训)一寻 d2= +/3((1一忌)n+C。+ )一 b口2一寻 d2
其中E(训)是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期望收入,寺』q臼2 是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风险成本,当卢=0时,风
险成本为零。创业社会网络个体最大化期望效用函数 E(“)=一E(e一 )等价于最大化上述确定性等价收
入。令 为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保留收入水平。若确定性等价收入小于 ,创业社会网络个体将不接受合
同,则高科技企业不可能构建其创业社会网络。因此,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参与约束可以表述如下[ 】:
n+/3((1一忌)n+C0+ )一 b n 一告 d ≥
考虑努力水平 n不可观测时的最优合同,因为给定(a,p),创业社会 网络个体的激励约束意味着
k=0,n=(1一k)卢/6=p/6,也即创业社会网络个体不会对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成长投入努力,其
所关注的问题是选择(a,p),亦即求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max —n+(1一p)(n+C0)
s.t.( )a+卢(n+c0)一告 d 一鲁a2≥
(IC) a=p/6
解得:卢
2.2 三期委托代理模型的建立
高科技企业意识到其创业社会网络个体所可能具有的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问题,其通常乐意选择
通过多期合作以有效观察该网络个体的隐性属性与潜在能力。假定高科技企业与其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签
订三期合同,合同仍为线性合同,s( )=a+ ,假设创业社会网络个体在这三期的平均努力水平为 n,则
三期的产出函数为:
0=(1一k)ao+Co+0
1=(1一k)n1+C0(1+ (忌“0) )+0
2=a2+Co(1+ ( 0) )(1+ ( 1) )+0
为研究方便,设创业社会网络个体在这三期的平均努力水平为n,则三期总的产出函数为:
= (3—2k)a+3C0+3C0 (忌n)2+C0 2(忌n)4+3 (1)
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总确定性等价收入为:
Ew一号 d =3a+卢((3—2k)a+3C0+3C0j(ka) +Coj ( ) )一号 口 一导 (2)
给定(a,p),k的一阶条件为:
(3)
其中C0 <2,O≤k≤1;若 C0.『≥2,则
0+ l+ 2一 =3C0j(ka) +C0 (忌n) 一2ka (o≤忌≤1) (4)
上式为k的单调函数,其中 0为只签订一期合同时的产出函数,所以(4)≥O。将式(3)代入(2),解
得n的一阶条件仍为a=p/6,此时的最优化问题为:
max 一3a+(1一p)(3a一2ka+3C0+3C0j(ka)。+C0 。(志口) )
s.t.(豫)3a+卢((3—2k)a+3C0+3C0 ( ) +Co ( ) )一号 d 一导6a2≥
( )
(IC) a=[3/b
将参与约束(IR)激励约束( )代入目标函数,上述最优化问题可以重新表述如下:
max 3 +3Co+G(Co, )一号 2一 6( ) 一 ax + + , )一号 一号6( )一
其中 G(c c ka)z+Co ka)4_2ka=
维普资讯
第 2 期 彭华涛: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机制 135
E(w) 一 ÷PFZ卢 α+ 卢((1一 h)a+Co+0)-ft 一 ÷ppν
其中 E(w)是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期望收入,÷dd 是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风险戚本,当卢=0 时,风
险戚本为牢。创业社会网络个体最大化期望效用画数 E(u) 百一 E(e - P"')等价于最大化上述确定性等价收
人。令 w 为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保留收人水平。若确定性等价收入小于旬,创业社会网络个体将不接受合
同,则高科技企业不可能构建其创业社会网络。因此,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参与约束可以表述如下[4] :
a+ 卢((1一 k) α+ Co + (})一 faz 一 ÷pp》汩
考虑努力水平 α 不可观测时的最优合同,因为给定 (α ,卢 ) ,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激励约束意味着
k=O , a= (1 -k) 卢/b= 卢/b ,也即创业社会网络个体不会对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成长投人努力,其
所关注的问题是选择(α ,卢) ,亦即求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解得:卢=午1
i 宁 Dpa
max F-a +(1-F)(a+Co)
s. t. (IR) α+ 卢(a+Co)-tpp2σ2一?占西
(IC) α= 卢/b
三期萤托代理模型的建立
高科技企业意识到其创业社会网络个体所可能具有的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问题,其通常乐意选择
通过多期合作以有效观察该网络个体的隐性属性与潜在能力。假定高科技企业与其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签
订三期合同,合同仍为线性合同 , s( π)=α+ 际,假设创业社会网络个体在这三期的平均努力水平为 a ,则
二期的产出画数为:
π。= (1- k) α。+ Co + ()
πl= (1 -k) α1+ C0 (1 +j( 缸。 )2) 十。
π2 = a 2 + CO (1 + j (缸。 )2)(1 + j(kat)2) + (}
为研究方便,设创业社会网络个体在这三期的平均努力水平为 a ,则三期总的产出画数为:
π== (3 - 2k) a + 3 CO + 3 Coj (ka)2 + CO/( ka)4 + 3 () (1)
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总确定性等价收入为:
Er?ppzt=3α+ 卢((3 一川α+ 3Co + 3Coj(阳 )2 + Coj2(时)-2pFσ才M ω
给定(α ,卢), k 的一阶条件为:
9cjj2 (3)
其中 Co/<2 , O ::S;;; k:::;;;;1 ;若 Coj二习,则
π。 +π1+πz 一 π。 =3Coj(ka)2+ CO/(缸 )4 - 2缸 (O::S;;; k ::S;;;O (4)
上式为 h 的单调函数,其中 π。为只签订一期合同时的产出函数,所以 (4)注0。将式(3)代人(2) ,解
得 a 的一阶条件仍为 α= 卢/b , 此时的最优化问题为:
mT-3α+ (1- ß)(3a - 2ka + 3Co + 3Coj(阳 )2 + Coj2(缸 )4)
s. t. (IR) 3α+ 卢((3-2k)α+ 3Co + 3Coj(ka)2 + C山ka)4) - ~ pß2 a2 一 ?b占百
9C~i2 (IC) k = -;-;一一」气 94(2 一仁of)za
(IC) α= 卢/b
将参与约束(IR)撒励约束(IC)代人目标函数,上述最优化问题可以重新表述如下:
ß . ~ ~ . ~,~ 3~?? 3. /β\2
maxJ f+3Co+G(Chj)-E旷a~ - 2 b t引一切
^ . ••
_ _ 9cliz 其中 G(Co ,j) =3Coj( 缸 )2 + CO/(缸 )4-2ha= UJ 4(2 - CO/)2==--
136 运 筹 与 管 理 2006年第15卷
解该最优化问题,得 =■
l十opa一
2.3 比较分析
由以上分析可见,签订三期合同时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总期望效用为:
(丌一s(丌))=一3口+(1一卢)(3a一2ka+3C0+3C0J(忌口) +C0J。(忌口) ) (5)
采用单期合同时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总期望效用为:
(3/t"o一3s(丌o))=一3a+3(1一 )(a+C0) (6)
由于在上述(5)(6)两式中 a、 、a、C0均相同,故:
(丌一 (丌))一 (3 7r0—3 (丌0))=(1一 )(3C0J(ka) +C0 (五口) 一2ka)=(1一 )G(Co,J)≥0
签订三期合同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总期望效用与单期合同创业社会网络体的总期望效用之蕉为
(1一 )G(C0,J)≥O。由以上分析可知,考虑创业社会网络在一定时期内成长时,签订长期合同,其解显
然是对签订单期合同最优解的Pareto改进。在基于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委托代理模型中,目标函数包括
短期利润和长期利润,要实现该模型的最优解,必须签订长期合同,其实质是将长期利润中的相应部分让
渡给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由此可见,将网络个体的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创业社会网络的成长特性考虑
到合同中,会发现委托代理均衡解比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代理模型均衡解更优,其对于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
网络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3 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对策
由以上委托代理模型分析可见,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必须充分考虑网络个体的能力增值以
及多期合同对于创业社会网络价值的影响。基于此,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必须关注如下问题:
(1)对象的多元化。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是为满足创业的不同需求,由包括高科技企业在内的网
络个体所组成的动态联盟。因为各个体在创业社会网络中所处的位置不同(比如结构稀疏地带、稠密地
带、空洞地带等)以及创业使命的不同(比如创业资金的供给、客户网络的维系、政策资源的挖掘等),高科
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需要处理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并且因为对象的多元化,委托代理机制的设计必
须考虑针对不同对象的激励和监督。
(2)能力的差异化。对于同处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中的网络个体,其 自身所拥有的客观能力以及
后天主观努力所能达到的能力水平可能是并不相同的。即使网络个体具有相同能力,但因为学习效率不
同以及创业环境赋予网络个体的要求不同,网络个体的能力同样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这就要求高科技企业
在社会网络构建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激励政策时,必须采取差异化策略以有效激励网络个体。
(3)激励的滞后化。网络个体能力及其努力作为隐藏信息,往往并不能被高科技企业在构建其创业社
会网络过程中准确、及时地观察 ,并且由于网络个体的能力具有成长性,所以创业社会网络(个体)所可能
创造的价值具有滞后性。针对这一情况高科技企业在实施正反馈激励时同样需要体现出激励效果的滞后
性,从而保证高科技企业能够从其创业社会网络中获得期权价值,而网络个体亦可获得与其所创造的价值
成正比的回报。
. (4)观念的动态化。动态流动机制以及筛选机制是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客观法则。创业
社会网络构建的根本出发点不是以静止的思想维系该网络并留住网络个体,而是要以动态的目光着眼于
吸引、发现和发掘创业社会网络中网络个体的作用。对于不再适应高科技企业创业需求的网络个体应该
迅速解除委托代理关系,同时对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进行重组,积极构建保证创业社会网络高效运转
的新型委托代理关系。
参考文献:
[1]彭华涛,谢科范.创业管理社会网络构建的理论研究[J].科学技术与工程,2004,4(2):131—134.
[2]郑君君。谭旭,范文涛.基于委托一代理理论的股权激励模型的研究[J].管理科学学报,2005。8(1):24.29
[3]王影慧。张世英.委托一代理制度下的差异厂商的水平兼并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05,19(2):136.139.
[4]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维普资讯
l36
解该最优化问题,得卢午τ
l -r Q严
比较分析
运要F 与管理
由以上分析可见,签订三期合同时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总期望效用为:
2006 年第 15 卷
v( π - s( π)) =一 3α+ (1- ß)(3a -2ka + 3Co + 3Coj(ka)2 + Coj2(ka)4) (5)
果用单期合同时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总期望效用为:
v(3π。一 3s( π。)) = - 3α+ 3(1- ß)(a + Co) (6)
由于在上述(5)(6)两式中 αJ、 a 、 Co 均相同,故:
v( π - s( π)) - v(3 π。一 3s( π。)) = (1- ß) (3Coj (ka)2 + Coj2( ka)4 - 2ka) = (1- ß) G( Co , j) 注。
签订三期合同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的总期望效用与单期合同创业社会网络体的总期望效用之差为
(1千卢)G(Co , j)注0。由以上分析可知,考虑创业社会网络在一定时期内成长时,签订长期合同,其解显
然是对鉴订单期合同最优解的 Pareto 改进。在基于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蚕托代理模型中,目标函数包括
短期利润和长期利润,要实现该模型的最优解,必须签订长期合同,其实质是将长期利润中的相应部分让
搜给创业社会网络个体。由此可见,将网络个体的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创业社会网络的成长特性考虑
到合同中,会发现委托代理均衡解比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代理模型均衡解更优,其对于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
网络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3 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对策
由以上委托代理模型分析可见,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必须充分考虑网络个体的能力增值以
及多期合同对于创业社会网络价值的影响。基于此,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必须关注如下问题:
(1)对象的多元化。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是为满足创业的不同需求,由包括高科技企业在内的网
络个体所组成的动态联盟。因为各个体在创业社会网络中所处的位置不同(比如结构稀疏地带、稠窜地
带、空洞地带等)以及创业使命的不同(比如创业资金的供给、客户网络的维系、政策资糠的挖掘等) ,高科
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的构建需要处理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并且因为对象的多元化,委托代理机制的设计必
须考虑针对不同对象的激励和监督。
(2)能力的差异化。对于同处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中的网络个体,其自身所拥有的客观能力以及
后天主观努力所能达到的能力水平可能是并不相同的o 即使网络个体具有相同能力,但因为学习效率不
同以及创业环境赋予网络个体的要求不同,网络个体的能力同样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这就要求高科技企业
在社会网络构建过程中果取相应的激励政策时,必须采取差异化策略以有效激励网络个体。
(3)撒励的滞后化。网络个体能力及其努力作为隐藏信息,往往并不能被高科技企业在构建其创业社
会网络过程中准确、及时地观察,并且由于网络个体的能力具有成长性,所以创业社会网络(个体)所可能
创造的价值具有滞后性。针对这一情况高科技企业在实施正反馈激励时同样需要体现出激励效果的滞后
性,从而保证高科技企业能够从其创业社会网络中获得期权价值,而网络个体亦可获得与其所创造的价值
成正比的回报。
(4)观念的动态化。动态流动机制以及筛选机制是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构建的睿观法则。创业
社会网络构建的根本出发点不是以静止的思想维系该网络并留住网络个体,而是要以动态的目光着眼于
咂引、发现和发掘创业社会网络中网络个体的作用。对于不再适应高科技企业创业需求的网络个体应该
迅速解除委托代理关系,同时对高科技企业创业社会网络进行重组,积极构建保证创业社会网络高效运转
的新型委托代理关系。
番考文献:
[1]彭华瓣,谢科范.创业管理社会网络构建的理论研究[J] .科学技术与工程,2004 , 4(2):131-134.
[2J 部君君,谭旭,范文涛.基于委托一代理理论的股权激励模型的研究[JJ. 管理科学学报, 2005 , 8 (1), 24-29.
[3] 王影慧,张世英.委托一代理制度下的差异厂商的水平兼并研究[JJ. 管理工程学报,2005 , 19(2) , 136-139.
[4J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J.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