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资金汇划与清算核算
第一节 商业银行系统内资金汇划
清算的核算
资金汇划与清算的组织体系
1. 电子资金汇划与清算体系由汇划业务经办行、清算行、
省区分行和总行清算中心组成,各行间通过计算机网络
连结。
2. 经办行是办理结算和资金汇划业务的行处。汇划业务的
发生行是发报经办行,汇划业务的接收行是收报经办行。
3. 清算行是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的行,各
直辖市分行和二级分行(包括省分行营业部)均为清算
行,清算行负责办理辖属行处汇划款项的清算。省分行
也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账户,但不用于汇划款项
的清算,只用于办理系统内资金调拨和内部资金利息的
汇划。
4. 总行清算中心主要是办理系统内各经办行之间的资金汇
划、各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及资金拆借、账户对账等
账务的核算与管理。
资金汇划清算的基本程序
• 各发报经办行根据发生的结算资金汇划业务录入数据,全
部及时发送至发报清算行;
• 发报清算行将辖属各发报经办行的资金汇划信息传输给总
行清算中心;
• 总行清算中心对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汇划数据即时传输给
收报清算行;
• 收报清算行当天或次日将汇划住处传输给收报经办行,从
而实现资金汇划业务。
• 其中,清算行处于信息中转的地位,既要向总行清算中心
传输发报经办行的汇划信息,又要向收报经办行传输总行
清算中心发来的汇划业务信息,资金汇划的出口、入口均
反映在清算行,使其可以控制辖属经办行的资金汇划与清
算。
总行
发报清算行 收报清算行
发报经办行 收报经办行
甲单位 乙单位
二、资金汇划清算业务的会计科目
1、“系统内上存款项”科目,为资产类账户。
用于核算下级行存放上级行的资金,凡是各清
算行和省区分行在总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以及
二级分行在省区分行开立的调拨资金户均使用
该科目核算。
各清算行包括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和二
级分行均应在“系统内上存款项”科目下设置
“上存总行备付金”账户,用于核算资金调拨
和清算辖属行处的汇划款项;二级分行还需要
设置“上存省区分行调拨资金”账户,用于核
算在辖内集中调拨资金。
2.“系统内款项存放”科目,该科目是各上级行用
以核算下级行备付金存款和调拨资金的科目,属于负
债类。总行清算中心核算反映各清算行和省区分行在
总行的备付金存款增减变动情况,总行在“系统内款
项存放”科目下按清算行和省区分行设“备付金存款
户”;省区分行以该科目核算反映二级分行的调拨资
金存款的增减变动,在该科目下按二级分行设置“调
拨资金存款户”。
3.“辖内往来”科目,该科目用以核算反映各发、
收报经办行与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汇划往来与清算情况,
属于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
三、资金汇划往来与清算的核算
• (一)发报经办行的处理
• 发报经办行是资金汇划业务的发生行,业务发生后,要经
过录入、复核和授权三个环节的处理。汇划业务的发出分
为实时处理和批量处理,实时处理主要是对紧急款项的划
拨和查询查复事项要即时处理,其他业务作批量处理。
• 经办人员根据客户填写的汇划凭证用计算机“转账发报录
入系统”录入汇划凭证内容,业务数据经过录入、复核、
授权无误后,产生有效汇划数据,由系统按规定时间发送
至清算行。贷报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 借:××科目
• 贷:辖内往来
• 借报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
(二)发报清算行的核算
发报清算行收到辖属各经办行传输来的汇划业务后,对于金额在1亿元
以上(含)特大额汇款应由会计主管授权后进行处理,然后传输汇划业
务信息并处理账务。
跨清算行的汇划业务由系统自动更新备付金后,将汇划数据传输到收
报清算行。如贷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辖内往来
贷: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借报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同一清算行经办行之间的汇划业务,系统不更新备付金,自动进行划
转,如贷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辖内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借:其他应付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贷:辖内往来
借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贷:辖内往来
借:辖内往来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三)发报省区分行的处理
发报省区分行在资金汇划系统处于信息转发的地
位,其主要任务是:收到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全
国汇划业务实时上传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发报清
算行传输来的省区分行辖内的汇划业务后,实时
转发给各收报清算行;日终将日间登记的省内汇
划数据按清算行汇总后上送总行。省行汇划发报
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完成。
(四)总行清算中心的处理
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各发报清算行通过省区分行上传的全
国汇划业务信息,系统自动流水登记,并传至收报清算行。
如为贷报业务,其会计分录为:
借:系统内款项存放——发报清算行备付金户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收报清算行备付金户
如为借报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每日营业终了,经账务核对无误后,打印“试算平衡表
”、“备付金存款分析表”、“资金汇划系统资金流向表
”等,以便分析当日资金汇划业务情况和资金流向情况。
(五)收报省区分行的处理
收报省区分行主要是负责将总行清算中心传输来的全国
汇划信息传输给收报清算行,而省区分行对汇划收报业务
的传输系由资金汇划系统自动完成。
(六)收报清算行的核算
清算行对资金汇划款项采取分散管理模式或集
中管理模式处理。分散式即各项业务的账务核
算均在各经办行处理,汇划业务只需要经清算
行转划。集中式即清算行作为业务处理中心,
负责全辖汇划收报的集中处理及汇出汇款等内
部账务的集中管理。
对核押无误的实时汇划业务,清算行确认后即
时传至收报经办行,如贷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贷:辖内往来
如为借报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七)收报经办行的处理
在采用分散管理模式下,收报经办行的账务处理
是在收到清算行传输来的汇划信息后进行的。
收报经办行收到实时汇划信息,经确认无误后,
由汇划系统自动记账,并打印“资金汇划补充凭
证”。收到贷报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辖内往来
贷:××科目
借报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集中管理模式的收报业务均由清算行代理记账,
收报经办行只须于日终打印汇划补充凭证和有关
记账凭证及清单,用于账务核对。
第二节 中央现代化支付系统
• 一、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是中国人
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并利用现
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
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
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
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
• 中央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包括大额支付系
统、小额支付系统。
• 我国的支付清算系统主要由大额支付系统、
小额支付系统、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
和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构成。
• 二、大额支付系统
•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跨行同城和异地的
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大额贷记支付业务
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大额实时支
付系统采取逐笔发送支付指令,全额实时
清算资金。
• (一)支付系统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
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
•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有两级处理中心,
即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全国32个(包
括31个省会城市和深圳市)城市处理中心
(CCPC)。NPC分别与各CCPC连接,其
通信网络采用专用网络,以地面通信为主,
卫星通信备份。
• 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其省级分行作
为直接参与者接入CCPC;中国人民银行会
计集中核算系统(ABS)、国家金库会计
核算系统(TBS)分别以地市为直接参与者
远程接入CCPC。
• (二)大额支付系统的基本程序:
• 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其信息从
发起行发起,经发起清算行、发报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收报中心、接受清算行,
至接收行为止。
• 在该程序参与者中,发起行和接收行为间
接参与者;发起清算行、发报中心、收报
中心、接收清算行均为直接参与者。
• 1.国家处理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大额支付
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接收、转发各城市处理中心
的支付指令,并对集中开设的清算帐户进行资金
清算和处理的机构。
• 2.发(收)报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
统中的城市节点,负责接收和转发支付指令,也
称城市处理中心。
• 3.发起(接收)清算行:是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的行号,在国家处理中心开设清算帐户,向发
报中心提交、从收报中心接收支付业务并进行帐
务处理的机构,其帐户用于发起(接收)行和自
身发起、接收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和帐务处理,
也称直接参与者。
• 4.发起(接收)行:是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
行号,向发报中心提交、从收报中心接收支付业
务并进行帐务处理的参与机构,也称间接参与者。
• 二、大额支付系统处理支付业务
• 大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支付业务:
(一) 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二) 规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紧急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三) 商业银行行内需要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贷记
支付业务;
(四) 特许参与者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
(五) 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资金的
汇划业务;
(六)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国库部门发起的贷
记支付业务及内容转账业务;
(七)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
• 三、现代支付系统的科目设置与清算账户
的开立
• (一) 科目设置
• 大额支付系统设置存款类科目、大额支付
往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汇总平衡(国
家处理中心专用)科目。
• (二) 清算账户的设置
• 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
连接的,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清算账户
并物理摆放在国家处理中心。
• 大额支付系统对商业银行的清算账户采取“物理
上集中摆放,逻辑上分散管理”的方式,即各商
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的清算账户物
理上在NPC集中存储,日间处理跨行的资金清算;
逻辑上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进行管理,日终
ABS下载清算账户数据,进行账务平衡。
• 四、日常业务流程 及大额支付业务处理
(一)发起行(发起清算行)的处理
发起行(发起清算行),根据发起人提交的原
始凭证和要求, 将处理信息逐笔加编地方
密押后发送发报中心。待国家处理中心清
算资金后接收回执。
• 发起大额支付业务会计处理
• 1.发起行(发起清算行)
• 发起清算行为商业银行的,其账务处理分录为:
• 借:××科目
•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 发起清算行为人民银行的,其账务处理分录为:
• 借:××科目
•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库)
户
• (二)发报中心的处理
发报中心收到发起清算行发来的支付
信息,确认无误后,逐笔加编全国密押,
实时发送国家处理中心。
• (三)国家处理中心
•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发报中心发来的支付报文,逐笔确认无
误后,分别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发起清算行、接收清算行均为商业银行的,会计
分录为:
借:× ×存款--× ×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 ×行户
• 借: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 ×行户
贷:× ×存款--× ×行户
• (四)收报中心的处理
收报中心接收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支
付信息,确认无误后,逐笔加编地方密押
实时发送接收清算行。
• (五)接收清算行(接收行)的处理
收到收报中心发来的支付信息,逐笔确认
后进行账务处理。
• 五、日终和年终的处理
日终,清算窗口关闭后,国家处理中心以人
民银行××行(库)为单位,将其管理的清算
账户、大额支付往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
和汇总平衡科目账户当日累计发生额和余
额以及各行(库)大额支付往来累计发生额
和余额分别进行试算平衡。试算平衡后,
立即下载账务信息和核对支付信息。
• (二)年终处理
• 进行账务结转
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国家处理中心完成
日终试算平衡,并将日终账务信息下载后,
立即将大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以人民银行×
×行(库)为单位,结转到支付清算往来科目。
• 六、小额支付系统概念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同城、异地的借记支付业
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贷记支付业
务。
• 小额支付业务采取小额批量处理的方法,
支付信息定时或实时转发,资金在日间规
定时点轧差清算。
• 七、小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跨行支付业务:
• (一) 普通贷记业务;
• (二) 定期贷记业务;
• (三) 实时贷记业务;
• (四) 普通借记业务;
• (五) 定期借记业务;
• (六) 实时借记业务;
• (七)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业务。
• 普通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
起的付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
• 类:
• (一) 汇兑;
• (二) 委托收款(划回);
• (三) 托收承付(划回);
• (四) 国库贷记汇划业务;
• (五) 网银贷记支付业务;
• (六)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贷记支付业
务。
• 定期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
协议,定期向指定收款
• 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 (一) 代付工资业务;
• (二) 代付保险金、养老金业务;
• (三)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贷记支付业务。
• 实时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接受付款人委托发起的、
将确定款项实时贷记指
• 定收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 (一) 个人储蓄通存业务;
• (二)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实时贷记支付业务。
• 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向付款行主动发起的收款
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
• 类:
• (一) 中国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
• (二) 国库借记汇划业务;
• (三)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借记支付业务。
• 定期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
协议,定期向指定付款
• 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 (一) 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
• (二) 国库批量扣税业务;
• (三)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
• 实时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接受收款
人委托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借记指
• 定付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 (一) 个人储蓄通兑业务;
• (二) 对公通兑业务;
• (三) 国库实时扣税业务;
• (四)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实时借记
支付业务。
• 八、业务处理流程
• (一)发起(发起清算行)行
• 发起行的处理与大额支付支付相同。
• (二)发报中心
• 发报中心接收的小额支付信息,对于非本城市处
理中心覆盖的业务,即时发往国家处理中心。对
于本城市处理中心覆盖的业务,应在规定的时点
轧差后,将支付信息分发接收清算行,轧差结果
即时自动发送国家处理中心。
• (三)国家处理中心
•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发报中心发来的小额支付信息,
在规定的时间按接收清算行进行清分,并发送收
报中心,同时以直接参与者为单位进行轧差,通
过清算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清算。
• (四)收报中心:接收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支付
信息,即时转发接收清算行。
• (五)定时轧差清算:城市处理中心可以定时轧
算支付信息差额并通过国家处理中心清算资金。
• 例:
• 浦东发展银行S分行营业部(直接参与行)作为代理付款
行,受理银行汇票一笔,开户单位是王朝公司,其提交银
行汇票二、三联与进账单,出票金额为120万元,实际结
算金额为115万元,S分行审查无误后,为王朝公司进账,
并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的城市处理中心汇划款项。
• 该银行汇票的出票行为工商银行G分行,汇票的申请人为
该营业部开户单位蜀能公司。
• 浦东发展银行S分行:
• 国家处理中心:
• 工商银行G分行:
• 浦东发展银行S分行: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浦发银行 1,150,000
•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王朝公司户 1,150,000
• 国家处理中心:
• 借: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S市分行户 1,150,000
• 贷:其他银行准备金存款——浦东发展银行S分行户 1,150,
000
• 借:工商银行准备金存款——G市分行户 1,150,000
•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G市分行户 1,150,000
• 工商银行G分行:
• 借:吸收存款——汇出汇款蜀能公司户 1,200,000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工行 1,150,000
• 吸收存款——活期存款蜀能公司户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