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
本章主要内容:
非关税贸易保护政策的经济后果
影响贸易的国内产业政策
影响贸易的国内消费政策和其它经济政策
一、进口配额与“自愿出口限制”
1.竞争条件下的进口配额
图8-1
S1 S2 C2 C1 Q数量
60 70 110 120
价格(千元)
P
Sd国内供给曲线
Q=40
d
c
b
a
Dd对国内钢铁的需求
D总需求曲线
(1).配额的分配方式和福利的变化
(ⅰ) 政府直接颁发进口许可证给进口商。进口商所得的利润正好等于政府的税收部分C,进口国的社会总利益变动与关税一样 ;
(ⅱ) 政府根据申请颁发许可证。进口商为得到许可证必然付出一定代价(即“寻租”)。所以最后收益小于C,社会的利益少于关税的情况 ;
(ⅲ) 政府公开拍卖许可证。拍卖一般会将使许可证的价值等于C。整个社会的利益变动也与关税一样。社会利益变动与关税一样;
(ⅳ) 政府在设置限额,由出口国自行分配。进口国的净损失变成了b+d+c,大于关税时的净损失。
(2). 配额相对于关税的优点
第一,配额可以比关税更有效地控制进口;
第二,实施配额更灵活,政府可以通过发放进口许可证随时调节进口数量;
第三,配额给政府更多的权力;
第四,配额比关税承受相对小的国际贸易自由化压力。
2.垄断条件下的进口配额
Q=M2
成本、价格
Pq
MC
PW+t
PW
t
b
MR
Dd
D
Qf Qq Qt C3 C2 C1 数量
d
垄断条件下实行配额的社会分析:
垄断条件下实行配额对社会经济利益的损失绝对比关税大。在配额下,垄断企业生产Qq,低于关税时的产量,甚至有可能低于自由贸易时的生产量Qf,而价格则是Pq,高于关税时的国内市场价格(Pm+t),国内消费者支付更高的价格,而消费更少的商品(从C2到C3)。整个国家的损失除了贸易政策扭曲带来的b+d(跟关税时相同),还包括图中的阴影部分。
3. 市场变动时配额与关税的区别
(1).国内市场的变化(假定中国为钢铁进口小国)
h
Q=40
40 20
(A)本国市场 (B)中国钢铁进口市场
价格
(千元)
S
DM DM’
D’
D
60 70 80 110 120 130 140 数量 40 60 80 数量
Qf Qt Qq Ct Cq Ct’Cf
i j k
价格
(千元)
SX
当中国的钢铁需求增加时,进口需求曲线向右移动。在关税不变(仍是50%)的情况下,中国进口60吨,社会福利净损失为k,政府税收收入增加了( i+j )。在配额不变(仍是40吨)的情况下,虽然“配额租”增加了,但与自由贸易相比社会净损失也增加了,为(h+i+j+k)。与关税政策相比,配额造成了更多的损失(损失比关税多h+i+j)。
(2).国际市场的变化
(假定中国为钢铁进口小国)
图8-5
(A)中国钢铁进口市场
(B)国际市场
i
j k
价格
(千元)
Q
Q
40 60
SW
SW’
DW
DM
价格
(千元)
如果中国的配额不变(仍是40吨),进口量不会增加,国内的价格也不会变动,唯一的变化是配额的“租”增大了,在上图中,租由原来的()×40变成了(-)×40,增加了一倍,与此同时,跟自由贸易相比的社会福利损失也扩大了,由原来的i变成了(i+j+k),比关税情况下的损失多(i +j)。
配额和关税政策影响比较
不变
增加
不变
增加
增加
增加
增加
增加
增加
不变
增加
增加
下降
不变
不变
增加
下降
不变
不变
上升
上升
不变
上升
不变
配额 关税
配额 关税
国际市场供给增加
国内市场需求增加
进口量
国内价格
国内生产
国内消费
政府收益或配额租
相对自由贸易的福利损失
影 响
(4).配额的特殊形式:“自愿出口限制”
(ⅰ). 自愿出口限制和进口配额的区别在于:对进口国,自愿出口限制听起来少一点保护主义的味道;对于出口国,如果同样受到数量限制时, “自愿出口限制”肯定要比强迫限额好。
(ⅱ).自愿出口限制对进口国国内市场的价格,生产,消费的影响都跟配额相同。但是因为由出口国自行分配配额,所以原本属于国内进口商的那部分利益(图8-1中的c)就由外国出口商获得了。对进口国来说,其总共损失为b+d+c。
二.影响进口的国内经济政策
60 70 120 数量
S1 S2 C2 C1
M1=60
价格
(千元)
P
PW=
b
a
D
S’补贴下的供给曲线
M2=50
d
S供给曲线
政府对生产补贴的结果是:生产者价格提高,国内生产增加;消费者的价格不变,国内消费没有减少。
整个社会的利益变动:钢铁生产者显然得到了好处。在图8-6中,生产者盈余增加了a,跟关税时一样。钢铁消费者利益没有变动。政府则与征收关税时不同,总补贴支出为a+b。社会净损失为b。对每吨进口钢铁征收500元关税和给予国产钢铁每吨500元补贴,对刺激国内钢铁生产的效果相同,前者的社会净损失是b+ d ,后者只有b。
2.政府采购
M1
Pd
Q
S
Pw
a b
M2
D
S1 G D1
P
这种歧视性采购政策减少了进口,促进了国内生产,起到了与生产补贴相似的保护作用。当然,代价也是相似的:本国企业得到了a(生产者剩余),但政府为此多支付了(a + b),本国的净损失为b。
3.技术和社会标准
(1).技术标准:可分为本国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和针对进口制定的技术标准。
这些技术标准有些是必要的,起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但有一些则是专门针对某些国家的出口产品制定的,目的旨在减少进口,保护国内进口工业。
(2). 社会标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政治文化历史的不同,各国的社会标准也不同,劳工标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4.其他非关税壁垒
(1).繁琐的海关手续
(2).国产化程度要求
(3).进出口的垄断经营
(4).外汇管制和不合理的汇率
三. 相机保护措施
1.反倾销 :
(1).确定某一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的条件
(根据关贸总协定(1994年)第六条和《WTO
反倾销协议》规定):
(ⅰ). 低于相同产品在出口国正常情况下用于国内
消费时的可比价格;
(ⅱ). 如果没有这种国内价格,则低于
a. 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
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
b.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
管理费、销售费等费用和利润。
(2). 根据WTO规定,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ⅰ).倾销成立;
(ⅱ).国内产业受到损害;
(ⅲ).倾销与损害有因果关系。
日本钢铁企业在美国市场
成本,价格
QX’QX 数量
MR
MC
MC+t
c
反倾销税t
D
b d
a
e
e’
PX’
PX
P1
t
进口国的政府获得t×Qx‘的税收(c),消费者则净损失了(b+d)。由于课征“反倾销税”,美国国产钢材价格也相应上涨,因此钢材消费者的总损失会大于b+d,不过消费者受国内价格上涨所受的损失是国内生产者的收益,面积a+b正好等于政府税收部分(c)。。如果a<d,进口国净损失,反之,则有净收益。
2.反补贴
(1).关贸总协定对补贴和反补贴的有关界定:
补贴被分成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
. (ⅰ).倾销成立;
不可诉补贴包括具有全局影响和
非经济的补贴这些补贴是被允许
的,被称为“绿箱子”范围内的补贴。
(ⅱ).对于不在“绿箱子”内的补贴就是可诉补
贴,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
(2).进口国政府可以对出口补贴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条件:
(ⅰ).补贴确定存在;
(ⅱ).同类或相同产品的国内产业已受到实质
损害;
(ⅲ).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只有
满足了这三个条件,进口国政府才可以
向受到补贴的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反补贴税的总额不超过进口产品在原产
地直接或间接得到的补贴。
美国从韩国进口钢材
价格
A B
P0
P1
D C
O
M0 M1 进口数量
韩国出口补贴
反补贴税
DM北美进口需求
零
损失P0P1DA
获益P0P1DA
A
A
出口补贴加上
抵消性反补贴税
获益ABC
获益ABCD
损失ABD
A
C
美国的
抵消性反补贴税
损失ABC
损失P0P1CB
获益P0P1CA
C
A
韩国的出口补贴
美国和韩国(世界)
韩国
美国
到达点
出发点
政策
福利影响
移动均衡
(等于韩国政府补贴了美国政府,韩国纳税人向美国纳税)
3.紧急保障措施
国内产业受进口产品严重损害时,政府可以实行临时的进口限制以保护国内生产者(关贸总协定1994年第19条),
(1).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规定,使用紧急保障措施的必
要条件是:
(ⅰ).进口产品大量增加;
(ⅱ).进口增加是由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的;
(ⅲ).进口增加是各边贸易谈判所带来的贸易自由化的结果;
(ⅳ).这种大量进口对国内生产者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
害的威胁。
(2).进口国政府实行紧急保障的措施
全部或部分地停止正常情况所承诺的
关税减让或其他优惠,进口国政府可以置数量限制。
关贸总协定对紧急保障措施设有时间
限制:保障措施不得超过4年,延长后总期限不得超过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