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注册/虚拟主机/VPS/自助建站等服务代理合同
甲方公司:
甲方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填写): 传 真:
业务联系人E-mail:
乙方公司:郑州易方科贸有限公司 邮 编: 450008
乙方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段鑫苑金融广场金座2006 电 话:0371-55517861
联 系 人:杜继红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 Internet 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
域名注册、虚拟主机、VPS、自助建站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
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 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
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
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
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
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
誉。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
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http://www. ,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
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
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便
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
的责任。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购买虚拟主机、
VPS、自助建站等产品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对应产品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
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账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租用购买虚拟主机、VPS、自
助建站等产品,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不同产品(比
如: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产品的(比如:域名)管理权
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账号下,只要产品(比如: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
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账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
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
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产品最终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账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账号和密
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
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
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
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
务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
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账号和密码及其它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 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
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
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
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
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虚拟主机、VPS、自助建站等产品:甲方向乙方租用购买虚拟主机、VPS、自助建站等产品
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 10
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
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空间、VPS、自助建站等产品租用购买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
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
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
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
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
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 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VPS、自助建站等产品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
断服务,或因 Internet 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
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 1000 元人民币起,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
须将 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账号成为 代理,
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
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和品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
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
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
解除本协议。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
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
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
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
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
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
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
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
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
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
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
结算累计进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 合同附件
代理价格表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 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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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郑州易方科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65861101 4006371371
(郑州易方 ) 传真: 0371-65861101-777
盖章:
运营中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鑫苑金融广场金座 2006 室
邮编:450008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域名/虚拟主机/VPS/自助建站等服务信息安全责任书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单位将认真落实如下责
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
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
为。
二、不利用代理本公司的域名用于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
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三、不利用代理本公司的域名/虚拟主机/VPS/自助建站等产品用于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
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四、不利用代理本公司的域名/虚拟主机/VPS/自助建站等产品用于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未经允许,进人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五、如果利用代理本公司的域名/虚拟主机/VPS/自助建站等产品用于放置低俗,违法,违规或者上级主管部
门认为该域名/虚拟主机/VPS/自助建站等产品存在违法,违规内容的情形,乙方有权封闭,HOLD 该域名,并不
退还剩余费用;由于甲方原因引起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公司进行处罚的情形,甲方必须承担所有责任以及乙方的
所受损失。
六.我公司/个人保证注册域名 WHOIS 信息真实有效,无虚假注册情况出现。
七、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甲方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营性 ICP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