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股東會通過
壹、交易原則及範圍
本公司就規避營運上可能產生之匯兌風險需要,得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種類如下:
遠期外匯契約(Forward Exchange Contracts)、選擇權(Options),其相關之定義與交易內容,
概略說明如下:
一、遠期外匯契約(Forward Exchange Contracts)
遠期外匯契約係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約定價格及數量之特定標的物
交易之契約。
二、選擇權(Options)
選擇權係買方在付出代價(Premium)以後,獲得一個在特定期間內要求賣方依一特定
價格買入(Call Option)或賣出(Put Option)某項標的物的權利。
三、權責劃分
(一)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指派特定人員負責組成運作小組,並就相關之種類、額度及
程序呈報小組負責人核准後始可進行交易。
(二)小組負責人應負責監督與控制相關之交易風險,並定期評估所使用之風險管理程
序是否已適當及確實地依本交易處理程序辦理。
(三)運作小組應訂定獎懲處理要點。
四、本公司從事外匯避險之操作金額,不得超過相當於未來六個月實際進出口之外幣需求
總金額。
貳、作業程序
一、運作小組負責人在核准授權範圍內向已核准交易之金融機構下單。
二、運作小組依據實際成交單據,填寫衍生性商品操作明細表,併同各項交易單據影本,
分別交由會計課及財務課相關人員。
三、會計課於交易期間應依規定按各種商品之市價,評估已實現或未實現之交易損益,經
部門主管核准後確實入帳。若有任何超過公司所設定之損失上限時,應即呈報小組負
責人,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
四、交易期間之每次收付日或到期解約之現金收支,由運作小組以外之財務課相關人員負
責交割後,備妥相關單據立即交由會計課入帳。
參、公告申報程序
一、本公司應將相關資訊於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二、本公司應按月將本公司及非屬國內公開發行之子公司截至上月底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
易之情形依規定格式,於每月十日前輸入證期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三、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錯誤或缺漏而應序補正時,應將全部項目重行
公告申報。
肆、會計處理方式
一、遠期合約(Forward Contracts)
遠期外匯買賣合約:本公司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為避險性質,於訂約日以或有資產、
負債備忘記載,於交割日按實際入帳。
二、選擇權(Options)
會計處理方式比照遠期合約。
伍、風險管理措施
1.信用風險管理:
基於市場受各項因素變動,易造成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操作風險,故在市場風險管理,依
下列原則進行:
(1)交易對象:以國內外著名金融機構為主。
(2)交易商品:以國內外著名金融機構提供之商品為限。
(3)交易金額:同一交易對象之未沖銷交易金額,以不超過授權總額百分之十為限,但總
經理核准者則不在此限。
2.市場風險管理:
以銀行提供之公開外匯交易市場為主,佔不考慮期貨市場。
3.流動性風險管理:
為確保市場流動性,在選擇金融產品時以流動性較高(即隨時可在市場上軋平)為主,受
託交易的金融機構必須有充足的資訊及隨時可在任何市場進行交易的能力。
4.現金流量風險管理
為確保公司營運資金週轉穩定性,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資金來源以自有資金為
限,且其操作金額應考量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預測之資金需求。
5.作業風險管理
(1)應確實遵循公司授權額度、作業流程及納入內部稽核,以避免作業風險
(2)從事衍生性商品之交易人員及確認、交割等作業人員不得互相兼任
(3)風險之衡量、監督與控制人員應與前款人員分屬不同部門,並應向董事會或向不負交
易或部位決策責任之高階主管人員報告。
(4)衍生性商品交易所持有之部位至少每週應評估一次,惟若為業務需要辦理之避險性交
易至少每月應評估二次,其評估報告應呈送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員。
6.商品風險管理
內部交易人員對金融商品應俱備完整及正確之專業知識,並要求銀行充分揭露風險,以
避免務用金融商品風險。
7.法律風險管理:
與金融機構簽署的文件應經過外匯及法務或法律顧問之專門人員檢視後,才可正式簽署,
以避免法律風險。
陸、內部稽核制度
一、往來交易之金融機構是否均呈報董事長或指定授權人核准。
二、財會處是否依規定定期執行重評價作業,其所採用之價格或利率,是否客觀允當。
三、所有交易是否均依規定未超過公司設定之限額,若有超過限額情形發生時,交易前
是否均已呈報小組負責人核准。
四、稽核報告:按月查核交易部門之遵循情形並分析交易循環,作成稽核報告後,併同內
部稽核作業年度查核計劃執行,於次年二月底前申報證管會。
柒、定期評估方式
1.董事會應授權高階主管人員定期監督與評估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是否確實依公司所訂之
交易程序辦理,及所承擔風險是否在容許承作範圍內、市價評估報告有異常情形時(如持
有部位已逾損失受限)時,應立即向董事會報告,並採因應之措施。
2.衍生性商品交易所持有之部位至少每週應評估一次,惟若為業務需要辦理之避險性交易至
少每月應評估二次,其評估報告應呈送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員。
捌、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時,董事會之監督管理原則
1.董事會應指定高階主管人員隨時注意衍生性商品交易風險之監督與控制,其管理原則如下:
(1)定期評估目前使用之風險管理措施是否適當並確實依本準則及公司所訂之從事衍生性
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辦理。
(2)監督交易及損益情形,發現有異常情事時,應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並立即向董事會
報告,本公司若已設置獨立董事者,董事會應有獨立董事出席並表示意見。
(3)定期評估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績效是否符合既定之經營策略及承擔之風險是否在公
司容許承受之範圍。
(4)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時,依所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規定授權相關人
員辦理者,事後應提報董事會。
(5)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時,應建立備查簿,就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種類、金額、
董事會通過日期及依本條第七項第 2.款、第八項第 1.及第 2.款應審慎評估之事項,詳
予登載於備查簿備查。
玖、處理程序之訂定與修正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之訂定,須經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
附錄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會計分錄
一、遠期外匯合約(Forward Exchange Contracts)
1.預售遠匯
(1)訂約時分錄:
借:應收出售遠匯款
出售遠匯折價
貸:應付遠匯款─外幣
※「應付遠匯款─外幣」以訂約日即期匯率入帳,「應收出售遠匯款」以
遠期匯率入帳,其差額以「出售遠匯折價」科目入帳。
(2)合約期間內每月底認列出售遠匯折價攤銷費用:
借:出售遠匯折價攤銷
貸:出售遠匯折價
借:應付遠匯款─外幣
貸:兌換損益
(假設發生評價收益)
(3)到期交割:
借:應付遠匯款─外幣
貸:兌換損益
銀行存款─外幣
(以外幣存款清償售予銀行之遠匯,並認列兌換損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售遠匯款
(收到出售遠匯予銀行之新台幣款項)
借:出售遠匯折價攤銷
貸:出售遠匯折價
(認列出售遠匯折價之攤銷費用)
2.預購遠匯
(1)訂約時分錄:
借:應收遠匯款─外幣
貸:購入遠匯溢價
應付購入遠匯款
※應付遠匯款以即期匯率入帳,其與遠期匯率之差額以「購入遠匯溢價」
科目入帳。
(2)合約期間內每月底認列購入遠匯溢價攤銷費用:
借:購入遠匯溢價
貸:購入遠匯溢價攤銷
借:兌換損益
貸:應收遠匯款─外幣
(假設發生評價損失)
(3)到期交割:
借:應付購入遠匯款
貸:銀行存款
(購入遠匯付予銀行之新台幣款項)
借:銀行存款─外幣
兌換損益
貸:應收遠匯款─外幣
(收到購入遠匯之外幣,並認列兌換損益)
借:購入遠匯溢價款
貸:購入遠匯溢價攤銷
(認列購入遠匯溢價之攤銷費用)
二、選擇權(Options)
(一)買入選擇權
1.買入時記載備忘分錄:
借:買入購買選擇權
貸:購買選擇權
或
借:買入出售選擇權
貸:出售選擇權
2.支付權利金
借:選擇權權利金
貸:銀行存款
3.選擇權到期時不論有無行使權利均應作下列沖轉備忘分錄:
借:購買選擇權
貸:買入購買選擇權
或
借:出售選擇權
貸:買入出售選擇權
4.當行使選擇權時,即按履約價格完成一筆兌購交易,其分錄與買賣外幣之分錄同。
5.若於到期日前,將買入之選擇權出售,結清選擇權部位,則作前述 3 之沖轉分錄
並記載權利金收入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選擇權權利金
(二)賣出選擇權
1.交易時記載備忘分錄:
借:購買選擇權
貸:賣出購買選擇權
或
借:出售選擇權
貸:賣出出售選擇權
2.若有存放保證金於金融機構處則
借:存出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3.收到權利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選擇權權利金
4.到期時不論有無行使權利均應作下列沖轉備忘分錄:
借:賣出購買選擇權
貸:購買選擇權
或
借:賣出出售選擇權
貸:出售選擇權
5.若對方行使權利,即按履約價格完成一筆兌購外幣交,易其分錄與買賣外幣之
分錄同。
若到期前將所賣出之選擇權買回,則除作前述 4 之沖轉分錄外,並記載支付權
利金分錄:
借:選擇權權利金
貸:銀行存款
(三)本公司之選擇權交易為避險性交易,權利金應遞延作為該被避險項目價格之調整。
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組織圖
一、組織原則: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對於操作人員與交易控管、風險管理人員間應予
適當分工,以收內部牽制之效。
二、任務編組:
1.風險之衡量、監督與控制:由董事長或指派之人員擔任。
2.操作小組(即交易人員):由具備專業素養的人員組成,成員由董事長指定之。
3.確認人員:由會計課長擔任。
4.交割人員:由財務人員擔任。
5.重評價作業人員:由會計課擔任。
三、組織圖:
風 險 管 理
董事長或指派之人員
重評價作業人員
會 計 課
交 割 人 員
財 務 人 員
確 認 人 員
會 計 課 長
操 作 小 組
具 備 專 業 素
養 之 人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