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央银行负债业务简介
• 前 言
•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
•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
•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资本业务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
前 言
• 一、中央银行负债业
务的含义:
指金融机构、政
府、个人和其他部门
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
债权而形成的业务。
• 二、中央银行负债业
务的内容:
中央银行的负债
业务主要包括:货币
发行业务、存款业务、
资本业务和其他负债
业务。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
• 一、货币发行的涵义
• 二、货币发行的渠道与程序
• 三、货币发行的原则
• 四、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五、货币发行业务的内容
一、货币发行的涵义
1、涵义:货币发行有两重涵义——一是
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商业银
行的业务库再流到社会;二是指货币从中央银
行(发行库)流出的数量大于从流通中回笼的
数量。
2、两种性质的货币发行:
(1)货币经济发行——是指中央银行根据国
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增加货币供应总量。
(2)货币财政发行——是指中央银行因弥补
财政赤字而增加的货币流通量。
二、货币发行的渠道与程序
(一)货币发行的渠道
中央银行通过“开展再贴现、贷款、
购买证券、收购黄金、外汇等业务活动
”的“渠道”,将货币注入流通,并通
过同样的“渠道”反向组织货币回笼。
(二)货币发行程序:(以美元为例)
1、接受申请:各联邦储备银行向发行人Fed任命的“货
币发行代理人”——本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提出申报,并明确
需要的现钞的数量,同时递交发行抵押物(规定的商业票据、
证券),其价值不得少于申报发行的现钞数额。
2、审核:“货币发行代理人”对联邦储备银行提出的申
请和递交的发行抵押物进行审查、核实。
3、交割或拒绝:对合格的发行抵押物如数交割,并换给
同等数量的现金;对不适宜的发行申请,或不合格的抵押品
(部分或全部)有权予以拒绝。
4、回笼交割:经过流通回到各联邦储备银行的货币,由
联邦储备银行送还本储备区“货币发行代理人”,同时,“
货币发行代理人”将当初申请人递交的抵押品作退还交割。
一个发行程序即结束。
三、货币发行的原则
(一)垄断发行的原则;
(二)要有可靠信用作保证的原则;
(三)要有一定弹性的原则。
(含义和必要性)
四、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一)含义:
所谓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是指中央银行在
货币发行时,以某种贵金属或某几种形式的资
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保证)金,从而使
货币的发行量与某种贵金属或某些其他资产的
数量之间建立起联系和制约关系的制度。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以法律规定
的贵金属(金或银)作为准备;在现代信用货
币制度下,货币发行一般以某几种形式的资产
作为准备。
(二)货币发行准备的构成——货币发行准备率
1、构成:中央银行发行货币的准备金有
两类构成:
一是现金准备,包括黄金、外汇等具有极
强流动性的资产。有利货币稳定,但缺乏弹性。
二是证券准备,包括短期商业票据、财政
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券等。有较大弹性空间,
稳定和控制性差。
2、货币发行准备率:一国货币发行准备中,
现金准备和证券准备各自所占的比例,称为“
货币发行准备率”。
(三)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种类:
按各国规定的不同 “货币发行准备率”,形成不
同的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1)现金准备制——指货币发行必须以100%的现
金作准备。
(2)发行抵押制——指货币发行必须有100%质量
合格的法定证券作为发行抵押并须随时提供附加担保
品,其中包括一定比例的金证券(政府有义务以黄金
兑换的证券)。
(3)保证准备制——指货币发行要以政府公债、
短期国库券、短期商业票据等国家信用作为发行准备。
(4)保证准备限额制——指在规定的发行限额内
可全部用政府债券作发行准备,但超过限额的任何发
行,都必须以十足的现金作为发行准备。
五、货币发行业务的内容
(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例)
(一)发行库与发行基金管理业务:
1、发行库:发行库是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货币发行
业务的专门机构,是为国家保管待发行的货币(发行基
金)的金库。中国人民银行设有总库,各级人民银行设
置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都是总库的一部分。
2、发行基金:发行基金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保
管的待发行的货币。
发行基金由设置发行库(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
的各级人民银行保管,并由总行统一掌握。
发行基金的来源:一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印钞
厂按计划印制并解缴总行发行库的新币;二是开户的各
存款货币银行业务库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的回笼货币。
(二)发行基金计划:
发行基金计划是在一定时期内,中国人民
银行发行或回笼货币的计划。它是一个差额计
划,即“货币投放”与“货币回笼”相抵后的
差额——形成“货币净投放”或“货币净回笼
”,反映货币发行的动态状况。
(三)货币发行业务流程:
1、流程:
(1)货币投放:
发行库/发行基金―→业务库/现金
(2)货币回笼:
发行库/发行基金←―业务库/现金
(3)货币净投放:货币投放>货币回笼
(4)货币净回笼:货币投放<货币回笼
2、发行库与业务库的关系:
业务库是商业银行基层行(处、所)为办理日常现金
收付业务而设立的金库,保存的是用于周转和营运的“现
金”。
(1)隶书关系不同——发行库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
业务库隶属于各商业银行;
(2)设置的目的不同——发行库因发行货币需要而设
置,业务库因各商业银行对外营业需要而设置;
(3)业务对象不同——发行库的业务对象是普通金融
机构和政府等,业务库的业务对象是企业、居民等社会的
普通客户;
(4)保管的货币性质不同——发行库保管的是“发行
基金”,业务库保管的是现金(已发行的货币);
(5)收付款起点不同——发行库出入库的起点金额以
“千元”整捆为单位,业务库收付现金没有金额起点限制。
3、发行基金与现金的关系:
(1)二者可以互相转化——发行基金从发行库进入业
务库即成为现金,现金从业务库缴存到发行库即成为发行
基金;
(2)性质不同——前者是国家未发行的货币,后者是
现实流通的货币;
(3)价值不同——前者的价值体现在印制费用、调拨
费用和管理费用三个方面,后者的价值是以其购买力体现
的社会一般劳动;
(4)管理者不同——前者只归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后
者可由合法现金收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管理
(5)流通不同——前者流通必须通过上级行的调拨令
进行,后者的流通可以通过任何拥有者的交易活动实现。
(四)货币发行过程的管理:
1、发行基金的运送管理
(1)“发行基金运送”是指按照调拨
命令,把发行基金运送到异地的过程。
发行基金的运送管理以“制度管理”为
主,目标管理为府。
(2)制度管理主要有三项:A、坚持
保密制度;B、坚持双人押运制度;C、
坚持交接制度。
2、人民币票样管理及反假币管理
人民币票样——是货币(人民币)的标
准样本,是鉴别真假货币的实物标准和工
具。票样管理主要是制度管理,包括票样
的分发、保管、检查和流失的处理等。
假币——主要包括伪造、变造的假货
币及各种代币券等。反假币主要根据《关
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
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
行。
3、人民币出入镜限额管理
1951年3月6日:禁止人民币出入境;
1957年7月25日:每人每次最高限额5元,票面
金额不超过1元;
1987年:每人每次最高限额200元;
1993年1月20日:每人每次最高限额6000元;
2005年1月1日:每人每次最高限额20000元。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
• 一、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种类和目的
• 二、准备金存款业务
•三、中央银行的其他存款业务
一、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种类和目的
(一)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种类(五大类):
1、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准备金存款
2、政府存款
3、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
4、外国存款
5、特定机构和私人存款
(二)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目的和作用
1、调节货币供应量——(1)调整法定存款
准备金率,从而达到控制存款货币银行“创造信
用货币”、和“发放贷款规模”的目的;(2)
通过存款业务集中大量资金,可灵活自如地开展
公开市场业务和票据再贴现业务。
2、向政府提供适度资金支持并以此达到币值
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3、维护金融业安全稳定。
4、有利于全国的清算并加速全社会资金流通。
二、准备金存款业务
(一)存款准备金制度:
1、存款准备金的概念:存款准备金是存款货币银
行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备付金,以应付存款
客户提取存款和现金及其他日常的现金支付。
当前,存款货币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一般由两部分
构成:一是“自存准备”,包括存款货币银行的“库
存现金”和其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二是款
货币银行必须按法定比例缴存到中央银行的“法定准
备金”。
存款准备金= “自存准备”+“法定准备金”
=(“库存现金”+“超额准备金
”)
+“法定准备金”
2、准备金的概念:准备金亦称备付金,是商业银行等
金融机构,为应付存款客户提取存款和现金及其他日常的资
金支付,而设置的专门周转金。包括:“存款准备金”和“
非存款准备金”,其中,“非存款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等
金融机构为补充“存款准备金”的不足或扩大资产业务的需
要,通过向中央银行再贴现和贷款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形成
的储备资金。通过向中央银行再贴现和贷款形成的储备资金
叫“借入储备”;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形成的储备资金叫“非
借入储备”。
准备金=“存款准备金”+“非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借入储备”+“非借入储备”)
准备金总额=“库存现金”+“超额准备金”+“法定准备金
”+借入储备+非借入储备
3、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所谓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
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为实现宏观货币政策目标,
控制信贷规模,维持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直接
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缴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
金的比率和结构,并通过对缴存比率和结构的调
整,借以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法
律规定的缴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叫“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在此制度实施之前,由各家商业银行等金融
机构,根据需要和经验,按其吸收存款的一定比
例,“自发提取准备金”
4、准备金存款的概念:准备金存款是中央
银行吸收的来自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备
金性质的存款。是中央银行吸收全部存款的一
部分。
中央银行吸收的准备金存款,一般包括两
部分:一是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款;二是超额准
备金存款。以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款为主。
超额准备金存款的形成,一般由以下5个方
面:(1)法定存款准备率下调后,超过法定存
款准备率形成的准备金存款;(2)商业银行等
金融机构多缴存的准备金存款;(3)借入储备
形成的准备金存款;(4)非借入储备形成的准
备金存款;(5)清算结余形成的准备金存款。
(二)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业务的基本内容:
1、规定并调整存款准备金率:
第一、规定存款准备金率。各国根据不同的存款种类、金
融机构的类别和金融机构经营的不同环境等因素,制定不同的
存款准备金率。主要有:
(1)按存款的类别规定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一般来说,
存款期限越短,其货币性就越强,对其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就
越高;相反,存款期限越长,其货币性就越弱,对其规定的存
款准备金率就越低。一般顺序是:支票存款准备率最高,活期
存款次之,定期存款再次,储蓄存款准备率最低。
(2)按银行的规模、资本充足率、经营环境不同规定不同
的存款准备金率。一般来说,银行规模越大(或所处地区经济
越发达),创造信用货币的能力就越强,对其规定的存款准备
金率就越高;相反,银行规模越小(或所处地区经济越不发达)
,创造信用货币的能力就越弱,对其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
低。
第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1)调
整方向——根据货币政策目标的需要调
整。一般来说,控制货币供应量(即“
从紧”),则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反之,若增加货币供应量(即“放松
”),则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2)
调整幅度——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
对经济运行产生的震动作用比较大,故
每次调整幅度不宜过大。我国最近每次
调整个百分点,约5%左右的幅度。
2、规定可充当存款准备金的内容。(1)
大多数国家,只有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才能充当
法定存款准备金,而各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不
能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我国亦如此)。
(2)西方发达国家,存款准备金的内容较宽
泛,可分为“第一准备金”和“第二准备金”
:第一准备金是为应付客户提现而随时可以兑
付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法定准备金”),
所以,也叫“现金准备”或“主要准备”;第
二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流动性较强的资
产(国库券等),也叫“保证准备”。
3、确定存款准备金计提的基础。
(1)确定计提存款准备金的银行存款余
额。大多数国家以银行“月平均存款余额
”作为计提存款准备金的基础。我国按银
行“旬平均存款余额”为基础计提。
(2)确定缴存存款准备金的基期。分“
当期准备金帐户制”和“前期准备金帐户
制”两种基期。
三、中央银行的其他存款业务
(一)政府存款。主要是中央政府在
中央银行的存款,一般包括国库持有的
货币、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外币存款
等。有的国家还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及政
府部门的存款。我国中央银行的)政府
存款,是指各级财政在中国人民银行帐
户上预算收支的余额。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非
准备金存款,主要用于清算。我国还包括邮政储蓄存款的
“转存款”。
(三)外国存款。外国中央银行或政府在别国中央银
行的外汇存款,主要用于贸易结算和清算债务。
(四)特定机构和私人部门存款。指非政府、非金融
机构的存款,一是为特定目的,二是为了扩大中央银行的
资金来源。我国主要是机关团体部队的财政性存款。
(五)特种存款。是中央银行根据商业银行和其他金
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营运状况以及银根松紧和宏观调控的需
要,以吸收存款的方式向它们集中一定量的资金而形成的
存款,是中央银行直接信用控制的手段之一。具有非常规
性、强制性和特定性的特征。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资本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的涵义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是中央银行筹集、
维持和补充自有资本的业务。
二、中央银行的资本构成
中央银行的资本主要由法定资本、留存收益、
损失准备和重估储备构成。但多数国家中央银行
的资本仅表现为法定资本和损失准备两项。
1、法定资本:各国中央银行法中规定的资
本数额。
2、留存收益:是中央银行业务盈利扣除股
息和损失准备、重估准备后的部分。
3、损失准备:为中央银行可能的业务损失
而进行的拨备,包括一般损失准备和特殊损失准
备。
4、重估储备:是为未实现的资产和负债重估
后可能损失的拨备。
三、中央银行的资本来源
各国中央银行制度不同,其资本来源也不同。一
般来说,其自有资本的形成主要有4个来源:
1、中央政府出资。即中央银行自有资本由本国中
央政府拨付,这是中央银行自有资本的主要来源方式。
2、地方政府或国有机构出资。中央政府不直接持
有中央银行的股份资本,而是由地方政府、国有银行、
公共部门等出资构成中央银行的资本。
3、私人银行和部门出资。中央银行的股份资本由
私营机构(银行、公司企业)持有。
4、成员国中央银行出资。指跨国中央银行的的资
本由其成员国中央银行各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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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
• 一、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业务
• 二、对外负债业务
一、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业务
(一)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业务的含义和对象:
1、含义:
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是中央银行为了调节金融机构多余
的流动性(超额储备),而向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务凭证。发
行债券表现为回笼货币,到期清算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主动负债业务,
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金融证券市场不发达,尤其是国债市场
不发达,中央银行券往往成为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工具。
200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中央银行债券余额为
万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的%。
2、发行对象:
中央银行债券发行的对象主要是国内金融机构,包括商
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业务的目的和货币政策
机理
1、目的:
一是针对金融机构超额储备过多的情况,发行
债券以减少他们的超额储备,以便有效控制货币发
行量;二是以此作为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之一,通
过中央银行券的市场买卖行为,灵活调节货币供应
量;三是可以预测市场利率走势,引导并稳定市场
利率水平。
2、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业务的政策机理:
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直接作用是:商业银行将原来上
存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用于购买中央银行债券。
当中央银行卖出债券时→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减少
→原来可以直接支付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变为不能直
接支付的中央银行债券→可贷资金量减少→货币供应量
减少;反之,当中央银行买进债券时,商业银行的超额
储备增加→原来不能直接支付的中央银行债券变为可以
直接支付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可贷资金量增加→货
币供应量增加。
因此,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货币政策效应是直接调
节基础货币量,这与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以减少或
增加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存款的效果异曲同工。
3、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与调整法定存款准备
金率的区别
(1)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与调整法定存款准
备金率相比,虽然政策效果相同,但前者更具
有市场化和灵活性优势。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
率后,超额准备金存款部分或全部变为法定准
备金存款,商业银行的这部分资金无法再用于
流通支付,只能存在中央银行的帐户上;而变
为中央银行债券后,虽然仍然不能用于现金支
付,但可以作为货币市场的交易工具上市交易,
这就赋予了持券人自我调节流动性的权力,但
不管最终的持券人是谁,中央银行债券在总量
上都起到了调节商业银行部分流动性的目的。
(2)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与调整法定存
款准备金率相比,中央银行在负债总量
不变的情况下,负债结构发生了变化,
即负债由“准备金存款”变为“债券”
形式的负债。相应地,商业银行也在资
产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资产结构也发生
变化,由原来可以直接支付的“超额准
备金存款”变为不能直接支付的中央银
行债券。
(三)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业务的内容
1、发行方式:
中央银行债券发行的方式有两种:一是
信用发行,二是外汇质押发行。
按照国际惯例,中央银行债券在信用评
级时等同于国家主权的信用等级,具有零风
险的特征,因此,大部分国家的中央银行
(包括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都采用信用发
行的方式。
2、发行招标方式:
在公开市场上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一般采
用两种招标方式:
一是价格(利率)招标,即在明确发行数
量的的条件下,以价格(利率)为标的竟标,
利率较低者中标。
二是数量招标,即在明确招标价格(利率)
的前提下,以数量为)为标的竟标,如果投标
量超过债券发行量,最终成交量按比例分配;
如果投标总量不足发行量,最终成交量(发行
量)按实际投标量确定。
3、发行计价
中央银行债券发行一般采用“贴现方式”
计价,即债券票面值扣除利息支付就是其发行
价格。或者说,中央银行债券通常以低于其票
面值的价格发行,发行价格等于债券票面值与
利息之差。
4、发行成本
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时,向投资者支付的利
息,就是中央银行债券发行的成本支出。
二、中央银行的对外负债业务
1、含义(内容):
中央银行的对外负债业务主要包括从国外
银行借款、对外国中央银行的负债、国际金融
机构的贷款、在国外发行的中央银行债券等。
2、目的:
(1)平衡国际收支逆差,向国际金融机构
贷款;(2)维持本币汇率的既定水平,通过
对外负债筹措外汇;(3)应付本国货币危机
和金融危机,通过对外负债筹措外汇资金,增
强中央银行的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