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分公司管理办法
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2011-1-01)
1 总 则
为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知名度,多创品牌工程,同时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公司推行分公司管理模式。
分公司要具备一定的市场资源、诚实守信,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年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管理费上缴在30万元以上。
分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属非法人经营机构。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的经营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的设立必须有推荐人负责、主管领导同意、董事长批准,填写《分公司设立审批表》
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以公司名义所承接的各类工程。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对分公司承接的工程实行分公司经理责任制,不断改进和提高分公司的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公司名义所承接的各类工程,公司将与分公司经理签订《管理协议书》及《联合施工协议书》,针对每项工程的规模公司派驻项目若干管理人员。
分公司恪守依法经营、精细管理、诚信做人。在工程安全、质量、履约等方面,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是明确公司与分公司的职责与工作关系,规范分公司管理行为,作为考核、评价分公司经理的基础依据。
公司项目部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
本办法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任何人无权予以变动、变通。
本办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2 分公司经理职责
分公司经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负责分公司的全面管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诚信尽责。
积极开拓市场,完成每年与公司签订的任务书。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信誉。
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成本、合同履约负全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对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无故不得缺席,并严格贯彻、执行会议的各项决议。
3 市场信息管理
各分公司所联络洽谈的项目,要充分了解工程资金情况、招投标要求。在确保其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进行运作和洽谈,并自行担负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如发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分公司同时跟踪一个项目的情况,根据各分公司对该项目的工作深度情况由公司予以协调。采取属地管辖、共同推动,利润分配具体由两家分公司协商。
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公司领导可出面对分公司联系的项目进行洽谈,以协助分公司充分了解项目的可靠性。
对于分公司为总公司提供有价值的项目信息,并由总公司中标承建的,公司将给予分公司工程造价1%的奖励。
4 投标管理
分公司所跟踪的项目,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不得投标:
①项目资金不足70%的;
②工程承包价低于工程成本的;
③前期策划不周密,与业主关系不到位的。
分公司在进行资格预审申报时,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名。
分公司的资质预审、投标文件原则上由分公司自行编制。如需公司合约部编制的,公司将收取工程预算及标书编制费、文件印刷费。计费标准:只计取投标过程所发生的成本费。
分公司对所投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必须进行评审。由合约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总经理参加。
对投标文件中“承诺书的主要条款内容”必须由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核,报合约部备案。
分公司所做项目投标书,须经公司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向业主提交投标书。
工程中标后,须将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投标文件报合约部备案。
5 合同管理
一般规定
工程中的合同管理包括:施工合同(与业主签订的)、物资购销合同、机具设备租赁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
各种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书面委托的分公司经理、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合同的签订工作,未经委托授权的人员无权签订。
公司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署,严禁口头协议。
合同管理
合同评审
1.合同签署前,由分公司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分公司及相关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参加,对施工合同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对方的履约能力、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工程风险等。
2.合同评审后形成评审记录,并有分公司经理、合约部负责人、法律事务部、主管经理、总经理的会签。评审记录由合约部保存备案。
3.工程施工合同要求使用《国家标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使用《国家标准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版本;各种物资购销合同、设备架料租赁合同要求使用公司制定的统一版本,同时争议解决地统一设在密云县人民法院。
4..一般合同的评审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项目的合同评审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5.合同评审通过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备案。
6.对于所需签订的各类合同,必须由公司统一评审、盖章,各分公司、项目部不得加盖自己的印章。若公司发现后,将给予所签合同额2%的处罚。
施工合同签署
1.合同签订原则上采用示范合同文本或由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
2.合同由法人代表或书面授权委托人签字。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拨付帐号统一采用公司指定的帐号,并在合同中约定。
3.各类以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公司至少保存一份原件,由分公司管理办公室保存备案。并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
合同签订后,施工合同由合约部负责到建委合同处办理合同备案事宜;劳务合同备案由劳务方负责,所有合同正本均由分公司管理办公室备存。
合同依法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分公司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公司信誉。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违约情况,分公司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及时追究对方责任。当我方接到对方索赔(由于违约)报告时,应认真研究、处理,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当合同中的部分内容需要变更时,分公司及时通知合约部,按上述程序进行变更内容的评审,并由合约部保存评审记录及变更手续,同时将变更内容交财务部一份备案。
合约部负责分公司在合同的履行、变更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于特殊原因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的,分公司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并及时收集中止合同给我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责任。
合同内容完成后,分公司应会同合约部及时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包括工程结算、工程验收单、款项支付清算等)。
合同纠纷发生后,分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汇报,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对方协商解决。申请仲裁、起诉或作为被告应诉的,移交合约部主办。
6 资金管理
对分公司实行风险抵押金或担保制度,保证金数额为10万元
资金计划管理:资金计划是公司全面掌握分公司对项目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分公司在项目回收资金时,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业主将工程款打入公司的指定账户,不得自行滞留资金及坐支。
分公司应在春节前提供当年的工程款回收预测明晰表,另按工程的进度、结点进行工程款回收的月度计划安排。
资金计划的编制依据
工程款收入申请表的编制(开发票的依据)
由分公司填写《分公司/项目部开具发票申请表》,由分公司管理办公室、公司财务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开具工程款发票。开具发票的同时,需缴纳规定数额的管理费及税金。
工程款支出申请表的编制:
按照回收工程款的比例,列明分包工程款、劳务费、项目材料采购款和本单位应留资金等支出明晰的单位名称、应付款金额等。申请单位应留资金比例不得超过工程款收入的25%。
工程款支付的履行
工程款支付是根据分公司提供的工程款支出申请表,并经分公司管理办公室、主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办理付款。
支票开具是根据各分公司提供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明晰表中列出的分包和材料供应商的名称、付款金额来开具的;同时,需提供与款项金额相同的收款单位的发票方能领取支票。
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严格执行,在程序中缺少环节签字的、成本发票不能及时提供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直到总经理签字后转到财务出纳处才能付款。
扣除以下项目后的余额作为基准支出:
1. 税金:按工程款收入的%计取;
2. 管理费:工程管理费的收取以工程结算价为基准,收取比例为1%,但每年上交最少不低于30万元。
每月5日前,由分公司管理办公室将上月度各分公司资金的收入、使用情况用《 年 月分公司资金使用表》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7 行政人事管理
行政管理
签订分公司独立经营协议,明确分公司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关系,分公司要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工作。
要求各分公司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机构,并将人员配置和分工情况上报公司总部备案。
营业执照管理
1)公司为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负责人为公司聘任的分公司经理担任。
2)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由分公司保管或由公司总部代管。
3)当分公司停止经营活动并办理完审计工作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注销。
印鉴管理
1.公司按照法定的规格、外形、尺寸和式样刻制分公司全称的印章,其它专用章需报请公司总部批准后,由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刻制,领用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分公司不准刻制印章。工程项目章只限于与监理部门资料往来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发生其他纠纷,公司将按规定对分公司负责人予以处罚。
2.分公司印章必须设专人保管,并采取安全的存放措施,防止丢失或被盗用。若有丢失,需及时向公司报告,以便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使用印章必须经分公司经理书面批准,并进行用印登记。
3.用印登记表每月30日前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4.分公司印章使用超出范围的,如用于合约、协议等所引起的任何不良后果,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会议管理
1.公司总部将定期召开相关管理会议,当需要分公司相关人员参加时,将会议的议题和日程提前通知分公司。
2.分公司经理召集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中途离会。
3.与会人员有事必须在会前向公司总经理请假。
工作汇报制:公司总部实行分公司工作月报制,分公司按期汇报本月日常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以及需要与总部沟通和提示的工作事项。
人事管理
分公司的员工管理纳入到总部管理之中,所有员工的档案和相关证件等资料均报到总部进行备案。
分公司员工的管理和使用
1.分公司员工的职称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必须纳入到总部的统一管理中,公司负责证件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2.分公司在投标时建造师(项目经理)以及各专业人员证件,原则上均应使用本分公司自己的人员。若使用公司人员证件时,需按公司行政人事部对人员证件使用管理要求缴纳人员证件使用费。
3.分公司投标时如须使用总部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专业人员证件,需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使用,并明确责、权、利的关系。
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在承揽建设工程时,如其本身无符合条件的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须向公司总部提出申请,由总部统一调配,接受统一调配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须向公司总部支付建造师的证件使用费,其标准为:一级建造师每人每月为人民币3000元,二级建造师每人每月为人民币1000元。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时间段以工程资格预审日始至该建造师自网上解锁日止。
5.分公司由于在承接项目时,管理人员不足,需公司提供相应的管理人员的,公司将按月对所派出的人员发放工资,工资标准由公司与分公司商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书,费用从与分公司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1.分公司自招聘员工入职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与公司总部签订劳动合同。
3.分公司的员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上报公司备案。
4.劳动合同文本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工资管理:在分公司工作的员工工资均由分公司承担,每月初将上月工资发放明细及员工考勤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社会保险
1.公司将为分公司开设单独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分公司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社会保险,分公司必须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因故不开设社会保险证的分公司,其员工的社会保险的缴纳纳入到总部管理中,分公司必须将员工的相关资料报送公司行政人事部,并按月、按时足额将社保金上缴公司。
由于分公司所聘用的管理人员,在用工上引起任何纠纷,均由分公司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各项费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也由分公司承担。
8 工程项目管理
质量管理
一、一般规定
分公司应遵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司《管理手册》的要求,针对每个承建项目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项目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理的循环方式进行系统运作。
分公司应通过人员、机具、设备、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过程管理和控制,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项目质量管理要按下列程序实施:
1.进行质量策划,制定工程质量目标。
2.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3.按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总结质量管理工作,做到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质量策划
分公司对中标承接的项目应进行质量策划,制定质量目标。公司提倡、鼓励分公司争创“长城杯”。
在项目实施前,应先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具体编制内容可参见公司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毕后,应及时报公司总工审核,同时有公司各相关部门的审核、会签,最后再报监理单位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审批合格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应及时做好对管理人员的交底工作。
针对一些重要的分项、专业工程及特殊过程,应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
三、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依据国家、地方颁发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
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1.工程自检
在施工过程中或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求操作人员按图纸、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自检合格,填写自检记录。
2.工程预检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或复核,由工长及有关人员检查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检查
对重要部位施工过程中,被下道工序所掩盖的隐蔽项目的检查,必须有建设、监理单位的书面确认,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中间验收与竣工验收
1.中间验收
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中间验收,分公司必须通知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参加验收工作,并有相关人员的书面确认,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竣工验收
①应具备的条件:单位工程应完成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且施工技术资料已整理齐全。
②做好竣工前预验收。在四方验收前,分公司应提前通知公司技术质量部,对工程施工实体质量、施工技术资料进行预验收,对技术质量部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报技术质量部复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③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将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备案表、工程保修合同书、向甲方移交资料的清单等所有资料复件一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一份。
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技术质量部每月将组织一次技术、质量联检,联检后填写检查记录单。分公司应及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认真整改,在一周内将整改报告上交技术质量部。
对于在联检、抽查及日常质量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技术质量部及主管领导与分公司共同分析事故的原因及整改措施,确认责任人,并对事故的轻重、有关责任者和单位进行通报、罚款、开现场会、整顿等。
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质量管理,接受公司每年一次的内部和外部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四、工程竣工回访与保修
认真做好工程回访与保修工作,是为公司建立良好的信誉,同时也是与业主进行沟通的有效途径之一。因而必须重视此项工作。
回访与保修的具体办法
1.每年由技术质量部制定公司的回访计划,并下发到各分公司,分公司按照回访计划对保修期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回访,并填写回访记录,反馈到技术质量部。
2.分公司当接到业主的保修信息后,及时通知公司技术质量部,共同到现场确定责任单位,如是甲方分包项目,则与甲方讲清不属于总包单位保修范围,同时有文字说明。如是总包方保修项目,则应确定分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到现场看核实,分析原因,制定维修方案,并对维修人员做好维修技术交底,然后进行维修。
维修完毕后,由技术质量部和分公司会同甲方共同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并履行维修项目验收确认手续。
3.分公司不对工程项目进行维修的,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维修,并编制维修费用计划,报主管经理审批后组织维修,费用支出由分公司拨付的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分公司必须本着对职工、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分公司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于分公司承接的一切工程,必须与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工程项目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分公司经理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各项费用的正常投入,确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项目经理必须与劳务队伍及各分包单位签订书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①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以下的,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②工程建筑面积在2—5万㎡的,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③工程建筑面积在5—10万㎡的,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
④工程建筑面积在10万㎡以上的,设立安全领导小组。
3.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方案及消防保卫方案,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后实施。对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中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专家论证后,报公司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批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公司实行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公司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各施工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限定时间、指定责任人、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部进行复查。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公司在生产施工中严禁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杜绝死亡、重大火灾及刑事案件,工伤事故频率要控制在2‰以下。
2.项目部施工现场发生死亡、重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发生一般性的安全生产事故,项目部要在2小时内上报。配合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3.对发生的工伤事故,分公司必须做好各项善后工作。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纠正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4.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除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劳动保护及人身意外保险
1.分公司必须将安全生产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努力改善作业环境,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切实保证生产安全。
2.建筑施工点多、面广,属高危行业,为减少因工及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各分公司必须按时为职工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分公司要从全局出发,从长远考虑,以提高项目经理部管理水平,以树立华云建筑品牌为出发点,积极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劳务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工作,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资质管理:
1. 严禁将分包工程或劳务分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或劳务单位。
2. 严禁使用零散工。
3.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必须在分公司、项目部备案。
劳务的施工管理:
1.严禁劳务队伍扩大分包工程项目,严禁分包工程再转包或再分包给作业班组。
2.严格依照与各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工程合同支付劳务工程款,严禁拖欠劳务工程款。
3.严禁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劳务工资的发放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制度。劳务单位严格依照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统一发放,明确工人当月工资的已付和尚欠情况并应张榜公示。
4.工人考勤资料,必须齐全,保存完好,并做好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的备案工作。
5.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协议书》
6.每月的劳务管理情况必须严格依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系统上报
7.劳务队伍不足50人的,设立一名安全员,超过50人的,每50人设立一名安全员,实行群众监督员制度,班组长以上人员必须履行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职责。
劳务人员管理;
1.所有劳务分包队伍必须设立劳务人员台帐,实行“实名制”管理,办理实名制卡,配置实名制IC机。
2.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入场教育,新入场员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对每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禁止未经教育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劳务单位必须与每位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资标准、支付时间、支付形式。劳务合同和工伤保险凭证必须在项目部备案。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5.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标准严格依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京建施【2003】382号)文件执行,改善民工的食宿条件,完善后勤管理。
监督检查
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工程及分包工程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纠正或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除限期整改外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金额1000-5000元,并取消项目负责人年终的评优、评先资格。对出现拖欠劳务工程款、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引发群众围堵等集体性事件的分公司、项目部严肃处理,除对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外,处罚该单位5000-10000元,处罚责任人1000-5000元。
项目成本管理
项目必须健全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进行成本控制与管理。
项目预算员在一个月内编制出施工预算,并编制相应的工料分析表,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测算,编制“项目责任成本计划”、“项目用工计划”、“项目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以此作为项目责任成本控制的依据。
各类费用开支的控制措施:
1.项目材料费支出应按材料消耗定额或工料分析的预算用量,实行限额领料的控制方法。
2.项目机械使用费支出应实行以台班定额为基础,提高利用率、减少现场停置时间,节省租赁费支出。
3.施工中劳务队伍应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同公司有合作基础的,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4.项目的业务招待费按核定的比例进行控制。
项目成本管理要注意成本原始资料的积累和分析工作,保证成本资料的完整。
工程竣工后,工程项目的成本必须及时核算,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
9 区域分公司管理
区域分公司设立:
1.区域分公司设立要根据公司在该区域市场要求、公司发展需要设立。
2.由分公司管理办公室提出“分公司设立申请”,由公司指定区域分公司负责人,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分公司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注册手续。
区域分公司机构设置要求:
1.区域分公司要求有固定的办事机构,并由公司委派一名负责人,管理区域分公司的日常事务。同时设商务人员一名、财务人员一名、工程管理人员一名。或根据区域工程项目数量可成立相应的管理部门。
2.区域项目管理人员原则上由分司统一调配,需要属地招聘人员时,需经公司行政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档案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区域分公司管理要求:
1.区域分公司要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2.区域分公司要积极开拓市场,提高区域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3.区域分公司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人事管理招待公司的统一规定。
4.未经公司许可,区域分公司不得私自同意项目合作。
5.公司每半年对区域分公司的进行一次财务审计。
6.对于区域分公司在管理中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差的,公司将给予区域分公司负责人处罚,特别严重的,撤消区域分公司经理资格。
10.其他要求
分公司应严格按公司《CI管理手册》对项目进行管理。
公司每年与各分公司签订任务书。任务书完成情况作为对分公司经理考核的一项内容。
公司对分公司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根据每年对分公司的质量、安全、劳务用工、履约情况综合评定。
11 奖惩办法
对违反《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管理规定》,给公司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的,公司将对分公司经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免职等处理。
分公司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经济、信誉上的损失,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分公司经理通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免职处理。
合同中工程款拨付帐号统一采用公司指定的帐号,否则视为违规。
分公司恶意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对其追究民事责任。
年度考核信用好的分公司,公司将在市场上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奖励。
(一)公司管理流程图
流程层次
一级流程
流程名称
分公司设立流程
单位
分公司管理办公室
公司行政部
公司财务部
公司管理领导
节点
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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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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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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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SHAPE \* MERGEFORMAT
(二)分公司项目部施工合同管理流程图
流程层次
一级流程
流程名称
分公司项目部施工合同管理流程图
单位
分公司项目部
分公司管理办公室
公司合约部
公司技术部
公司合约部
公司人事部
公司管理领导
节点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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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D
E
F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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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SHAPE \* MERGEFORMAT
(三)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合同管理流程图
流程层次
一级流程
流程名称
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合同管理流程图
单位
分公司项目部
分公司管理办公室
公司合约部
公司技术部
公司合约部
公司人事部
公司管理领导
节点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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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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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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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PE \* MERGEFORMAT
(四)分公司项目部资金支付管理流程图
流程层次
一级流程
流程名称
分公司项目部资金支付管理流程图
单位
分公司项目部
分公司管理办公室
公司财务部
公司管理领导
节点
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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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HAPE \* MERGEFORMAT
(五)统计工作管理流程图
流程层次
一级流程
流程名称
分公司项目部资金支付管理流程图
单位
分公司项目部
分公司管理办公室
公司相关部室
公司管理领导
节点
A
B
C
D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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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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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HAPE \* MERGEFORMAT
附件一
HY2011--
管 理 协 议 书
甲 方: 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武汉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 年 11 月 1 日
甲方: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拓展企业营销市场,共同发展,本着真诚和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派人负责华中地区工程建设的全面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及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同意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华中地区开展经营和生产活动前向甲方提供¥ 10万元的经营风险保证金。
2、甲方同意乙方自主开展经营、生产活动,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以甲方的名义跟踪承接工程项目。
3、乙方是独立核算的经营实体,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诚实信用、自负盈亏”的原则合法经营,因在经济、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经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须按实际收入的 1 %按次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如乙方年度工程结算价超过1亿元(含),则管理费按 / % 缴纳,已按 / 缴纳的超出部分在当年返还。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的上级管理部门,对其工程投、招标及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及企业文化等工作方面进行指导及技术支持,并行使监督、管理权。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企业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供乙方参与市场经营活动。
3、在招投标过程中,甲方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公章、证照的使用。
5、甲方负责乙方工程款发票的开具,并监督乙方工程款的支付。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一切注册工作均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2、乙方的负责人为 谢良德 。乙方的各种印章、证照由乙方自行管理。
3、乙方应对其人、财、物享有支配权,同时对其经营活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负责人的更换须报甲方备案。
4、乙方对自身的经营行为及分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人员的行为负完全独立、直接的法律责任;经营活动中对外发生的全部债务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组织施工的项目,由乙方承担一切经营风险。
6、乙方的财务管理严格按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本协议合作有效期暂定伍年即 2011年11月1日到2016年10月30日。合作有效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无条件续签合约,双方继续合作可履行合同内容延长合作时间。如终止合作,乙方未完成的工程项目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处理完毕后合同方可终止,同时退还乙方10万元的经营风险保证金。
五、双方在履行协议中若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的原则。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原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保密遵守:除非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把本协议的内容全部或部分透露给任意第三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编号:
建设工程联合施工协议书
甲方: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武汉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成功中标 工程,针对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联合经营该项目的施工任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联合经营的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效益分成的原则,对 工程合作经营,双方已充分了解并共同履行 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 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共同享有和承担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
第二条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内容:
4、合同造价:
5、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6、施工工期:
7、质量目标:
第三条 联合经营形式
1、甲方以自身的品牌、信誉、业绩、技术及管理作为对该项目的投入。
2、甲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交通设施等由乙方免费提供,若乙方无法提供,则由甲方自行解决,此费用在拨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3、甲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商务、财务、安全、资料等人员)工资、社保费、通讯费按照不低于 元/月计算(详见后《附联合施工项目公司派出人员工资一览表》),此费用由甲方单位代发,上述费用随人员变化进行调整,并在拨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甲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费(包括探亲、会议、学习等),按实发生由财务从拨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参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在扣除固定上缴、税金、政府部门收取的规费及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按照乙方上报甲方的资金使用计划予以支付,确保材料款、租赁款及人工费支付到终端。
第四条 项目部组成和管理
1、甲方派出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安全、商务、财务、资料等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既代表双方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又在工程管理中与乙方派出人员紧密合作。
2、项目经理部机构的设置按照北京华云建筑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手册》的要求配置。
3、乙方派出到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项目经理部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有标识的上岗证,办公场所和现场布置使用甲方规定的统一标识。
4、甲方对乙方所派出的管理人员不称职、不能胜任该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调整仍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甲方安排人员,费用乙方承担。
5、项目经理部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成本账,乙方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五条 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的权力与责任
1、项目经理具有现场指挥调度权、质量安全的监督控制权。
2、项目经理部必须全面落实华云CI标准及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的要求,维护好甲方的信誉,保证工程优质、安全、低耗、按期交付使用。
3、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负责办理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所需的各种证照手续。
4、工程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因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减部分,由乙方配合项目经理部负责同业主进行协商及时办理现场签证。
5、乙方采购本项目的各种材料(除业主供应材料外),均须项目经理部会同业主确认后方可采购,不允许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不允许提高材料价格,加大材料用量而提高成本。
6、技术资料按照相关定及甲方要求,由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资料整理存档。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照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手册》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工程施工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2、督导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指导乙方处理各方关系并做好服务工作。
3、监督检查和指导乙方做好施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CI的创建工作。
4、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计划书,并送业主或监理审批。
5、审定乙方编制、上报的工程进度报表,并送业主或监理审批。
6、在收到业主工程款后,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类相关资料及相应的发票、票据按甲方相关规定及流程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在未收到业主款项前,乙方不得向甲方申请工程款。
7、协调、指导乙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及竣工结算手续。
8、督导乙方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按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劳务管理办法,做好劳务用工“实名制”。
9、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10、有对不称职责任人的罢免权。
11、协助乙方办理当地政府要求的各项手续。
12、有权优先支付本项目应属乙方承担,但与甲方有关联的债务和费用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负责实施并确保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相关协议的完全履行。
2、承担所有工程报建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定额测定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在双方协议签订后及时缴纳,因乙方费用缴纳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本工程如果需要甲方在当地办理工商、税务注册手续的,乙方应配合协助甲方,注册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担所有上交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种规费和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项目:(1)与工程有关的印花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各种规费;(2)按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甲方应收取的管理费和甲方派驻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4)由于乙方自身证照不全而导致的甲方遭受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款项;乙方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应具有的资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所在地的工商注册证明、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注册证明、其他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备案证明等。
以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或款项,甲方在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扣缴。
5、甲方给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和其他税务机关认可的支付单据,乙方要提供的发票应是不低于60-65%的材料(钢筋、商混、水泥、沙石等)发票, 10-15%劳务费发票,剩余20-30%可以提供其他发票或支付单据。
6、应按照甲方有效的项目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建立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若乙方因质量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及补救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质量不合格,乙方拒不返工,甲方有权处以罚款并进行警告,同时,甲方另行组织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正式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划一份(含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经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
7、配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项目成本负责。
8、每月25日按时向甲方提供当月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各种现场技术资料及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参与甲方或业主主持的图纸会审或现场例会,协助甲方及时办理变更签证及结算。乙方应承担因其工程技术及质量资料不齐全、不规范而造成的全部责任。负责对甲方及其各部门发出的文件、通知、检查要求、整改等的及时回复和整改。
9、配合甲方办理与业主(监理)的施工现场签证及有关索赔,协助甲方做好交工验收及资料收集、归档。在未取得业主的签证和索赔前,不得向甲方主张。
10、协助甲方按甲方的工作流程向业主收取工程款及办理工程结算。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项目各种成本款项支付严格按甲方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交纳各种税金及规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罚款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1、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经理部名义对外采购材料或赊账购物,否则,甲方有权按发生额的双倍向乙方追究责任。乙方确需以甲方名义或甲方担保对外采购的,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合同签订流程,甲方付款至终端。乙方对外签订的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租赁、机械采购租赁合同均必须在甲方备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乙方承担本项目出现的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所引起的一切债务。
12、乙方除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外,还需依约承担业主直接分包工程的管理义务及其相关费用。
1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工程质量或安全出现重大隐患,在规定期内无明显改进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前期所有垫付资金,作为乙方违约金予以扣除。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造价的_80%_结算,剩余_20%_予以扣除作为后期施工的补偿费用。
14、 在竣工验收之日起20天内,乙方将竣工结算报告及合格完整的结算资料在经过甲方审批后以甲方的名义报送业主审批。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与业主办理结算,乙方承诺在竣工验收 6 月内办理完成与业主的结算;对因乙方原因久拖不办的工程结算,甲方有权直接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对于结算结果,乙方应无条件认可,并承担办理结算当中的相关费用和给予结算人员3~5‰的奖励,此项费用应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的结算奖励报告,从乙方工程尾款中直接支付。
15、保修期内,乙方应当组织完成保修期内所有的保修服务,若乙方不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保修,发生的费用从工程尾款中双倍扣除。
16、乙方必须接受由项目部与甲方签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本《建设工程联合施工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 安全文明奖励基金 万元(合同价的千分之,最多不超过10万元),并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完成公司下达指标,基金予以返还并奖励。
17、乙方随时接受甲方成本核算小组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的成本控制。
18、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第七条 项目成本控制
1、项目成本严格按照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手册》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2、本项目所用人工、材料、机械及现场经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在分包合同、采购合同谈判、签订、履行过程中均需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甲方付款至终端;乙方对外签订的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租赁、机械采购租赁合同均必须在甲方备案,作为付款依据。
3、与本项目无关的所有费用,不得在该工程中核销开支。
4、劳务分包费用、材料款等的支付程序严格按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和支付流程办理,批准后方可支付。
5、该项目的资金管理执行甲方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第八条 效益分成与风险分担
1、乙方承诺并自愿履行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 签订的 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接受甲方与业主达成的所有来往函件条件,承担合同条款相关的一切风险。同意甲方按照总承包合同结算总造价(含业主供材) %收取最终效益,此费用不含规费和税金,此费用不受效益与风险的影响,剩余全部利润或亏损归乙方所有或承担。
2、收取方式:甲方根据每次收取业主工程款的金额及乙方的资金使用计划,按不低于 %逐步收取应分配的效益。
3、风险承担: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导致该工程发生亏损,其亏损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4、业主未向甲方付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付款。乙方并且保证在业主和甲方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的基础上,自筹资金组织施工,并不因此影响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和合理的安全设施等投入。由于业主逾期付款或不能履行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和索付,乙方的材料供应商或人工工资不得直接向甲方索付,项目所有支出均由乙方承担,均应在甲方监督下支付至末端。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若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奖罚办法
1、本联营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除了执行甲方同业主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外,还要承担工程结算造价 10 %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能力或没有诚意履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协议,另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损失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3、本施工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甲方同业主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或按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乙方承担与施工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成本及任何损失(含与工程有关的连带责任),对外签订的一切购销供应合同必须与供应商明确风险共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未对乙方任何授权,凡以乙方名义签订的购销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赊欠材料款及人工费,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若工期拖延,业主对拖延工期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加罚款权利。
6、施工过程中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现场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处理费用及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罚款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
7、质量无重大事故,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目标标准
8、项目需达到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9、出现工程质量投诉、上访事件给予乙方每次罚款 叁万元,现场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10、发生业主、劳务分包商、供应商等向甲方及其上级单位投诉事件,发生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事件,给甲方造成社会信誉等损失时,经查实属于乙方责任时,每发生一起罚款乙方 壹拾万 元;
11、乙方应确保完成上缴指标,如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严重拖延等,造成的损失及成本亏损均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12、对于甲方及其职能部门发出的文件、通知、检查要求、整改通知等未及时回复、处理的,每次处以 1000-5000元罚款。
13、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可按情节及造成的损失轻重对乙方处以相应的罚款。
14、若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每发生一次给予乙方壹万元-伍万元的处罚。
以上罚款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十条 履约担保
1、双方在 年 月 日签订的《管理协议书》中的乙方交纳的 万元履约保证金,可用于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书生效条件:
1)双方签字盖章;
2)加盖甲方公司合同备案专用章;
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2、工程交工、竣工资料归档,款项支付完毕后失效。
3、本协议书一式 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4、在施工中发生的本承包协议书未提及的相关条款,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与有关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书、投标函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5、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6、双方确认以下的通信地址,若有变更必须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址邮寄函件或告知书,另一方视为收到。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甲方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合施工项目公司派出人员工资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岗位工资
单位承担的社保金费用
通讯费
合计
社保金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20%)
医疗保险
(8%)
工伤保险
(1%)
失业保险
(2%)
住房公积金
(10%)
1
项目经理
2
技术负责人
3
商务经理
4
财务人员
5
安全员
6
资料员
7
8
9
公司领导: 项目经理: 联营方代表: 日期:
2011年( )月资金支付计划
分公司/项目部名称:
工程名称:
累计已收工程款: 元
累计已付工程款: 元
序号
合同名称
分包/供应商单位名称
合同价格
累计应付款
累计实付款
付款比例%
未付款
本期实付
余额
备注
一
劳务分包
二
专业分包
三
材料供应商
四
项目自用资金(不超扣除税费后收款额25%)
五
本期实付合计
六
应缴管理费及税金
1
税金%
2
管理3%
七
其它
八
工程质保金
八
项目总金额
分公司经理:
项目经理:
分公司管理部:
主管副总:
总会计师:
年 月 日
华云分公司项目部工程经营情况月报表
年 月
分公司项目部名称:
单位:万元、人
序号
工程名称
合同额
计划工期
产值情况
工程款拨付情况
本月
本年累计
自开工累计
本月
本年累计
自开工累计
1
2
3
4
5
6
合 计
0
0
0
0
0
0
0
序号
工程名称
合同额
计划工期
劳务费支付情况
作业人数
备注
应付总额
本月支付
本年累计
自开工累计
1
0
0
0
2
0
0
0
3
0
0
0
4
0
0
0
5
6
合 计
0
0
0
0
0
0
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签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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