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利益均衡分配研究
严靖华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州350007)
内容摘要:本研究以Rubinstein动态议价模型为基础,运用均衡利益比分析供电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利益分配情况,发现供电企业在利益分配上存在较大优势及均衡利益比对实际利益分配有重要影响。
关键词:Rubinstein模型;均衡利益比;电力行业
Content abstract: This study, based on dynamic bargaining model of Rubinstein, analyzes th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between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s and production enterprises by the use of balanced interests than. Found that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in th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there is a big advantage and balanced interests than has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actual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Keywords:Rubinstein model;Balanced interests than;Power industry
据统计,我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倍上升到2011年的23倍[1] ,社会存在着收入分配严重不均现象。本研究正是在利益分配严重失衡的背景下,选取了利益分配问题进行研究。本研究以Rubinstein动态议价模型为基础,以供电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利益分配为研究对象,运用均衡利益比研究双方利益分配的结果和影响因素,以实现利益分配均衡。纵观国内学者的利益分配研究,较多采用动态议价模型,例如黄珺通过动态议价模型分析了公司与农户合作时彼此之间的收益分配问题[2]等。
Rubinstein动态议价的均衡模型
博弈论(game theory)是利益分配研究的重要工具,运用均衡理论来分析经济问题是博弈论的重要任务。通过对利益分配均衡问题,找到利益分配均衡规律,实现社会经济均衡发展。因此,本研究把经济均衡发展取决于利益均衡分配作为首要前提假设。
作者简介:严靖华(1977-),男,福建福清人,讲师,硕士,从事农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方面的研究,(电话)13055915385,(E-mail)jinghua_6@。
1982年,鲁宾斯坦引入贴现因子的时间概念,构造了动态议价的模型,称Rubinstein模型。在模型中,A,B两个局中人对总利润为1的利益进行分配。假设A方先提出一个分配建议(x,1-x),B方有两种选择,要么接受,要么拒绝。B如果接受则博弈结束,B获得1-x利润。B如果拒绝则由B提出分配建议(y,1-y) ,则A要么接受或拒绝。这样的博弈可以无限次,但是每一次博弈的条件都不一样,一个条件代表一个阶段。如果每一轮博弈不成功,必定会带来交易费用,给双方带来损失,所以,后一轮的博弈都要考虑到贴现因子σ∈[0,1] [3]。
在Rubinstein模型中,是A与B二人博弈的唯一完美均衡解。即在均衡状态下,A可分得单位产品的收益,B可分得单位产品的的收益。所以,Rubinstein在该模型中描述了利润分配的均衡状态。
Rubinstein模型中的均衡利益比
均衡利益比的内涵
Rubinstein模型的重要贡献在于它找到利益分配的唯一完美均衡解,使我们能够从理论上来描述均衡状态。如果将A均衡收益与B均衡收益对除,可以获得均衡利益比指标:
该指标可以很好反映双方利益分配状况。当,则A在利益分配中占有优势;当,则B在利益分配中占有优势;当,则双方平分利益。
设、。由于σ为贴现因子,则λ为折扣因子,则均衡收益比为:
因此,A、B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均衡收益比受到、、三个因素影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A为先出价者,所获得收益的大小取决于对手B的折扣因子,而B为后出价者,所获收益的大小取决于对手A的折扣因子及自身的贴现因子。如果我们把贴现视作节约,则折扣即为浪费。也就是说A所获得利益取决于B的浪费程度,而B所获得利益取决于A的浪费程度和自身的节约程度。
均衡利益比计算的方法
根据市场均衡利益比取决于双方的折扣或贴现程度的结论,可以运用均衡利益比对行业的利益分配问题进行研究。这种方法主要建立在量差即为折扣总量的假设基础上,即产量、需求量与成交量存在量差。即把量差作为折扣总量,从而求出双方的折扣因子,近而求出双方的均衡利益比指标。
假设A是销售商,B是生产商,A作为购方先出价,双方讨价还价的最大回合数为n。A的需求量为a,B的产量为b,二者成交量为c,成交价格为p。则A的折扣程度为∈[0,1],B的折扣程度为∈[0,1]。当产量、需求量与成交量存在差异,都可以认为是折扣。
则A的折扣因子
B的折扣因子
则A,B的均衡利益比为
例如,当B生产100件,A购入80件,但是A的实际需求却是60件,双方讨价还价的回合为1。则A的折扣程度是,B的折扣程度是。那么A,B的均衡利益比为。A,B在实际利益分配时双方比值不应偏离太多,才能保证该行业的平稳发展。
由于B供求弹性EB=(△Q/Q)/(△P/P)=/(△P/P),A供求弹性EA=(△Q/Q)/(△P/P)=/(△P/P),则可以计算出均衡利益比为:
即:
因此,均衡利益比受到供求弹性、价格变动及交易最大次数的影响。
电力行业利益分配的实证分析
在电力行业中,其交易模式存在特殊性。本研究主要讨论电力行业的供电企业与电力生产企业之间的博弈。在这个垄断模型中,假设供电行业A处于先发地位,由其先进行出价,且出价回合只有一个。电力生产行业B根据其所出的价格,决定其生产的电量。
根据上述的方法,电力行业均衡利益比应为:
电力行业利益分配的均衡分析
本研究选取1990年——2009年电力供给弹性、需求弹性和电力工业出产价格指数三组数据指标,运用均衡利益比分析电力行业20年来的均衡利益分配状况,寻求双方利益分配的结果和影响因素。
表1 各年度电力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及出产价格指数
Table 1 The annual power supply elasticity and demand elasticity, percentage price changes
年 份
电力工业出产价格指数
电力消费弹性系数
电力生产弹性系数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表2 各年度电力利益分配均衡比
Table 2 The annual power Balanced ratio of th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年 份
电力工业出产价格指数
电力消费弹性系数
电力生产弹性系数
Es/Ed
1-│Es*△p/p│
均衡利益比
1990
1991
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14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在表2中,共计算出Es/Ed、1-│Es*△p/p│和均衡利益比三组数据,其中1-│Es*△p/p│指的是电力生产行业的贴现因子,Es/Ed供需双方弹性比。20年来,Es/Ed在[,]区间内变动,其均值为;供电行业贴现因子在[,] 区间内变动,其均值为;均衡利益比在[,]区间内变动,其均值为。
根据以上内容,并生成相应Es/Ed、1-│Es*△p/p│和均衡利益比折线图。
图1 Ed/Es、1-│Ed*△p/p│、利益分配均衡比折线图
Figure 1 Ed/Es、1-│Ed*△p/p│、Balanced ratio of th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Line
从上图可知,绝大多数年份供电企业与生产企业的均衡利益比大于1,只有1997年均衡比小于1。所以,在利益分配时,供电企业存在一定优势,但优势并不明显。
1998年前电力利益分配均衡比存在较大波动,1998年以后电力利益分配均衡比接近于1。所以,1998年前电力行业可能存在制度或生产力的变迁,影响到以后的利益分配水平。
电力行业利益均衡比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在以下分析中,选取均衡利益比与实际电力出产价格比两组指标来反映现阶段电力上游行业的利益分配状况(实际电力出产价格比由电力出产价格指数计算而来)。价格是反映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指标,价格的波动是经济的晴雨表。价格的剧烈波动,常常被认为经济发展存在严重不均衡征兆。因此,将二十年来均衡利益比与价格比进行比较,以了解价格变动对利益分配的影响。
表3 各年度电力利益分配均衡比、电力出产价格比
Table 3 Annual Balanced ratio of th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ratio of power prices
年 份
均衡利益比
电力出产价格比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根据上述两组数据,生成下列折线图,将均衡利益比与电力出产价格比曲线进行比较。
图2 均衡利益比与电力出产价格比折线图
Figure 2 Annual Balanced ratio of th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ratio of power prices Line
如图2所示,两条曲线存在相似性,理论均衡利益比伴随着价格的变动而波动。特别是在1998年以后,均衡利益比几乎与价格曲线重合。因此,价格变动对双方的利益均衡比有决定性的影响。
均衡利益比对实际利益比影响分析
在以下实证分析中,供电企业选取全国最主要的两大供电企业: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公司;发电企业选取全国五大发国集团: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及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实证分析的资料来源于2006-2010年《电力监管年度报告》。
通过资料整理,2006-2010年度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上网电量和利润总额如下:
表4 2006-2010年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上网电量(单位:亿千瓦时)
Table 4 2006-2010 Five power generation groups and two grid grid electricity (Unit: 100 million kwh)
年 份
五大发电集团
两大电网
2006
21070
2007
2008
2009
2010
表5 2006-2010年度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利润(单位:亿元)
Table 5 2006-2010 Five power generation groups and the two grid profit (Unit: 100 million yuan)
年 份
五大发电集团
两大电网
2006
2007
313
641
2008
-322
159
2009
2010
表6 2006-2010年度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单位利润(单位:元/千瓦时)
Table 6 2006-2010 Annual profits of five power generation groups and two grid units (Unit: yuan / kwh)
年 份
五大发电集团
两大电网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由于2008年电力生产企业出现亏损,数据需进行修正处理。取2008年五大发电企业单位利润的绝对值,同时供电企业单位利润加上电力生产企业的绝对值。
表7 2006-2010年度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单位利润(单位:元/千瓦时)
Table 7 2006-2010 Annual profits of five power generation groups and two grid units (Unit: yuan / kwh)
年 份
五大发电集团
两大电网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最后计算出实际上供电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单位利益比。
表7 2006-2010年度供电行业与发电行业实际利润与均衡利润比
Table 7 The actual profits of the 2006-2010 electricity industry and the power generation industry than the equilibrium profit
年 份
实际利益比
均衡利益比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根据上表数据,可以形成近五年的电力企业实际利益比和均衡利益比折线图。
图3 实际利益比与均衡利益比折线图
Figure 2 The actual interests than balancing the interests of more than line chart
从上图可知,这五年来,均衡利益比围绕着均衡利益变化,均衡利益比对电力行业实际利益分配起着重要的影响,是“看不见的手”。
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电力上游行业的利益分配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运用均衡利益比作为利益分配均衡指标,其主要意义有两个:运用均衡利益比可以反映出各个时期利益分配的均衡轨迹,实现对经济发展均衡状态的描述;均衡利益比指标可以作为二次利益调节分配的重要依据,为经济均衡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在电力行业利益分配研究中,均衡利益比表明供电企业在单位利益分配中存在着微弱的优势,但并不存在绝对优势地位。
第三,供电行业虽然在单位利益分配占有较小的优势,但是供电行业仍处于垄断地位,其所得到的利益总量大大超过了某一电力生产企业利益。因此,在产业利益分配中,垄断企业可以将较小优势进行无限放大,其所获得超级优势是其对手所无法比拟。
参考文献:
南昌新闻网. “中国收入差距扩至23倍 分配改革方案8年仍难产” [EB/OL].
黄珺. 农业产业化、合约稳定性及利益分配的博弈分析[J]. 经济问题,2007,(6):72-74.
(美)朱•弗登博格.博弈论[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3:60-6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0[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