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职责岗位
培训
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辛智利(院长、主任医师)
副主任委员:王伟(副院长、主任医师)
于长国(副院长、主任医师)
王桂云(副院长、主任医师)
李振山(副院长、主任医师)
安海全(副院长、主任医师)
委员:王哲(医务科长、主任医师)
包华(神经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白苏容(内分泌科主任、主任医师)
史瑞峰(呼吸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路欣(消化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多景华(肾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陈桂梅(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刘桂荣(老年病科主任、主任医师)
丁喆(中医科主任、主任医师)
楚伦巴特(蒙医科主任、主任医师)
刘和龙(神经外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闯(普外科主任、主任医师)
周成亮(骨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许哲(介入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安海泉(泌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罗宏伟(肿瘤科主任、主任医师)
其其格(眼科主任、主任医师)
张治平(耳鼻喉科主任、主任医师)
森德(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张亚平(手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阿英(门诊办主任、主任医师)
巴根那(急诊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吴华(医保科科长、主管护师)
房启麟(药材科主任、主任药师)
夏晓光(感染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单银波(感染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图雅(腔镜室主任、副主任医师)
敖敏(检验科主任、副主任检验师)
康英慧(超声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罗明慧(病理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雷春生(康复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季丽玢(口腔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路涛(口娇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韩再恩(口美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白云花(皮肤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桂卿(体检科主任、主任医师)
包彩玲(护理部主任、主任护师)
孙丽媛(工会主席)
王文慧(党办主任)
孔磊(质控科长)
李景才(财务科长)
贾志岩(保卫科科长)
王富(总务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王哲
办公室副主任:孔磊贾志岩王文芬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安全防火委员会
主任委员(总指挥):辛智利
副主任委员(副总指挥):于长国王伟
委员:王哲包华王桂云白苏荣史瑞峰王桂卿
多景华陈桂梅刘桂荣丁喆楚伦巴特王士俊
崔广发许哲安海泉敖君其其格张治平
森德张亚平阿英陈慧民李振山图雅
敖敏康英慧罗明惠雷春生季丽玢路涛
韩再恩白云花房启麟宝兰吴华王淑珍
包彩玲王文芬梁秀文孔磊李景才关莉
张仁国王文慧李阳青王富朱亚昕谭卫星
刘德志
办公室主任:朱亚昕
办公室副主任:李永堂
防扑组长:王富
成员:保卫科、总务科、设备科全体成员
保卫组长:朱亚昕
副组长:朱永堂
成员:保卫科、警务室全体成员
抢救组长:王伟
副组长:于长国王桂云
成员:抢救救灾医疗队(壹至三队全体)
通信组长:李阳青
通信副组长:张布林
成员:设备科、网络管理全体成员
安全保卫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辛智利院长
副组长:安海泉副院长
成员:贾志岩保卫科科长
王富总务科科长
李勇堂总务科副科长
孔磊质控科科长
王文芬院办主任
王哲医务科科长
张帆人事科科长
王东升门诊办主任
包秀荣护理部主任
李阳青设备科科长
李井才财务科科长
房启麟药剂科主任
敖敏检验科主任
巴根那急诊科主任
办公室主任:贾志岩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医院分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辛智利
副组长:王伟于长国
成员:王哲路欣包华王桂云白苏荣史瑞峰
安海泉王士俊刘和龙其其格陈慧民李振山
康英慧敖敏阿英王文芬王德印包彩玲
孔磊梁秀文李景才关莉夏晓光单银波
房启麟邵立钧李阳青王文慧张仁国王富
朱亚昕李永堂
办公室主任:王文芬
办公室副主任:王哲
办公室成员:包彩玲孔磊王德印梁秀文罗明慧
卢美玲张布林李晓东刘兆宾宋维民
平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辛智利
副组长:于长国王伟王桂云李振山
成员:孙丽媛王哲包彩玲张仁国王文慧王文芬
王淑珍陈慧民阿英夏晓光单银波朱亚昕
李永堂谭卫星
办公室主任:于长国
办公室副主任:王哲朱亚昕
办公室成员:王哲包彩玲朱亚昕贾志岩李永堂张仁国
王文慧王文芬孔磊李景才阿英陈慧民
李阳青房启麟王富张布林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辛智利
副组长:于长国王伟王桂云李振山
成员:孙丽媛王哲包彩玲王文慧王文芬王富
李阳青朱亚昕李永堂王海山刘和龙夏旭峰
包华赵秀娥王艳芝敖敏
办公室主任:朱亚昕
办公室副主任:李永堂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于长国
成员:孙丽媛朱亚昕贾志岩李永堂王文慧李景才
王富管智慧张帆
综治办主任:于长国
综治办副主任:朱亚昕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对易燃、易爆、酸类物品的保管使用,防止事故
和丢失,勤领少存,安全存放。
2.对剧毒药品严格实行领用登记手续,实行专人负责,
建立严格的使用等级制度。
3.电炉不得靠近电线、木器家具。使用时应有专人见管,
用毕拔掉插销。
4.技术室内严禁吸烟,使用酒精灯时附近不得放易燃、
易爆药品。
5.切实加强对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由专人负
责、专人使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6.使用贵重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
人汇报,查清事故原因,及时维修。
7.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确保安全。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安全保卫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积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重点部位治安、消防安全保卫,督促落实防盗、
防破坏、防治安事故措施。
三.以维护治安角度,协助医务部门维护医院工作秩序。
四.根据“谁主管,谁负责”保卫工作原则,医院和各部
门(科室)签订治安保卫管理责任书,保卫科要认真做好督
促检查工作。
五.组织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且做好
相应记录。
六.强化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七.协助公安等部门进行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事故调查。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保安工作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法律
知识和安保业务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保技通通,做
到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严防不法分子、不
明物品进入医院,严防医院物资、财产流失,保障安全。
三.执勤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及时报警,
及时扭送医院警务室,及时妥善处置,协助公安机关执法调
查。
四.执勤时,不得违抗上级命令,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依法执行任务。
五.落实做好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
及时方案关联部门,及时妥善处置。
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不得私自挪用医院
物资设备、工作用品,不得滥用防卫工具和通信、报警设备。
七.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准发生迟到、早
退、脱岗、串岗、缺岗违规违纪行为。
八.执勤时,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言行文明,待人礼貌,
服务热情。保安制服不准混穿、乱穿,不准将制服借他人使
用(如照相等)。
九.严肃队容风纪,不准留胡须、长发,不得于街上互相
搭肩挽臂,嬉戏打闹。当班时,不准饮酒、不得打瞌睡。
十.为了明确责任,责任到岗到人,要认真纪录《保安员
工作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
当班者应将工作情况向接班者详细交待清楚,未经交接班的
当班者,不能擅自离岗。
十一.保安发现群众失物,应认真登记造册,方案保卫科,
由保卫科安排人员联系公安部门作进壹步处理,保安不得私
自处置。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探视病员制度
为了维护优美、舒适、温馨的病员治疗环境,探视人员
应该注意以下内容:
一.探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关联规定,服
从医院工作人员管理。
二.探视要按规定时间进行。传染病员不得探视,学龄前
儿童不宜带入病房。
三.持病人病危通知单探视危重病员,随时给予探视。
四.探视人员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
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
不要吃病员食品和使用病员用具,不要于病员床上睡觉。
五.不准吸烟,不乱扔杂物,不大声喧哗,要保持病房整
洁、安静,仍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六.要爱护公物,探视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
赔偿。
七.不要将自家的躺椅、座椅、违规用电(气)设备带进
病房,以免影响病房环境、秩序和安全。
八.医院是公共场所,探视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不
要将贵重物品带入院内。
保卫科值班制度
一.保卫科值班人员要按照交接班正常工作,值班期间严
禁脱、空岗,不准迟到、早退,有事、有病需提前向科长请
假。
二.值班期间要搞好室内及个人卫生,按时换床单被罩。
三.值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准赌博、不准吸烟、不准留外
人住宿。
四.值班期间要按时查岗,巡视重点部位,按时清理陪护,
准确无误地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要按时开门锁门,确保医院的正常工作及重
点部位的安全。
六.加强综合治理工作。见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严禁于办公室、更衣室、更衣柜内存放先进和私人贵重物品。
七.妥当管理好科室的公私物品、严禁使用非医疗、电炉
子、电暖气、录放机等电气设备。
八.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巡查工作。发生案件及时处
理。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医院大门卫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院内工作制度,尽职尽责的完成工作任务。
2.有事、有病需提前向保卫科领导或保卫科值班人员请
假、批准。
3.上岗时需佩戴胸卡,着装要整洁、仪表、站姿要严肃
认真,解答问题时要使用文明用语。
4.维持进入医院的车辆秩序。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
头或抢活的出租车应及时制止,对突发事件需控制事态发展,
且如实上报保卫科。
5.值班期间不准于他人闲谈、饮酒、吸烟、不准脱岗空
岗。
6.注意服务态度、努力塑造医院窗口的优质服务,提高
服务质量,维护医院整体形象。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凡因受光、热、空气等影响易引起爆炸自燃,毒害
和腐蚀等化学试剂药品,以及放射物品,均属危险品管理范
围。
二. 危险品的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养护技术性强,危
害、危险性大,故管理者必须具有管理危险品的知识,熟悉
业务,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原则,努力做好危险品及安全储存管理工作。
三. 危险品仓库应设置相应的防火器材。管理人员应熟
悉掌握消防器材性能和灭火方法。仓库应坚决贯彻按性质分
类,分区储存,严禁混淆。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
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禁止非工作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
未经批准,非工作人员禁止翻阅实验室任何资料。
三.实验室各类测试数据、病人资料、记录和文件等均按
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如发
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办法,且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
处理。
四.实验室的电、水、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
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
按规定接地。
五.各类于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
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
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
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
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防晒,通风良好。
六.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关好水电、空调、电脑、仪
器、火种、门窗等,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节假日前各室
负责人应统壹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
七.实验室内配有灭火器材,放置醒目位置,每年年检壹
次。工作人员均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妥
善保管,不得随意挪动。
八.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
及时方案实验室负责人和科主任。造成轻伤之上的事故或被
盗、水灾、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
保护事故现场,且立即逐级方案科主任、保卫科等关联部门
和医院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集体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集体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不准于室内私接电源。
2.不准于走廊内吸烟和焚烧废物,使用蚊香仍是要注意
安全。
3.离开宿舍随手关好门窗,且切断电源。
4.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不得于消防通道内堆放杂物。
5.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
如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刑事责任。
录像资料管理制度
目的:
加强安全工作的保密性,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程序:
1.凡医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查见监控资料,应经保
卫科长同意,填开“调见监控录像审批表”,报经主管院长审
批后,由保卫科人员陪同到监控室查见关联监控资料。
2.公安机关因工作需要查见录像资料的,按之上程序办
理。遇有特殊情况可有保卫科长陪同查见关联监控资料。值
班人员要做好记载。
3.监控资料壹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拷贝监控资
料的,须经主管院长核准后方可进行拷贝。监控值班人员要
做好记载。
4.监控工作人员对监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监控录像内
容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外界透漏,有违反者予以严肃处
理,情节严重予以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关联法律责任。
5.保卫科长、副科长可查见当日监控资料。
6.凡查见的监控资料,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记录,
以备查阅。
7.监控机房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违反规定对当事
人予以处罚,领班人员承担共同责任。
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必须准时,认真,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得
离岗。
二.交接班内容:
当日发生的各种事件,监控信息掌握情况,领导要求的执行
情况,及需由接班人继续处理的情况。
三.交接方法:交班人员应将交班的内容逐项核实且确认
无误,于交接班上签名,交班人方能离岗。
四.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件,以交班人为主,接班人协助
共同处理,直到事件处理完毕或者告壹段落后继续交接。
五.因漏交或错交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因漏接
或错接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承担责任,交接双方均未发现
的问题由双方承担责任。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监控中心工作制度
一.监控中心实行专职结合的 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
员必须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认真、准确、及时的填写各种登记表格,详细记录各
防区发生的情况,按照及时、准确、简明扼要、词名通达等
要求,将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方案,且每天填写《每日要情》,
随时编写《要情搞报》。
三.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方案制度,对重要情况及时、准确
地向科长、值班院领导方案,杜绝迟报、漏报。对壹时查不
清的重要情况,可先预报,等查清后再续报。
四.切实覆行检查、督促职责。及时督查各部门对上级要
求的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值班工作,
发现值班制度不落实或值班人员不于岗的情况要及时督促整
改。
五.交接班时,交接班人要把当班受理的有关情况、领导
指示、处理情况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书面向接班人移
交清楚,办好交接班手续。
六.自觉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向无关
人员泄露医院有关情况,不得于机房和值机员聊天,不得将
无关人员带入机房,不做和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七.正常操作保养监控中心系统设备。
八.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卫生,值班同志交班前将室内卫生
打扫干净。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值机员岗位责任制
一.值机员必须具备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热爱本职
工作,兢兢业业,严守机密,保持“严谨、求实、执着、敬
业”的工作作风。
二.值机员必须经院领导和直属部门领导严格审查,由工
作认真负责且具有壹定业务水平和文化素质的人员担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和私自找他人顶班,
不准于岗位上打盹睡觉。当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设
备运行情况和报警处理情况,凡未填写值班记录接班人员能
够拒绝接班。且由值班院长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监控中心所有设备,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更不准值
机员以外任何人操作设备,需要操作需经设备科批准,因不
当操作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损坏,壹经检测核实,出现后
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且赔偿损失。
五.值机员应对工作间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且保持中心整
洁卫生,注意电器和防火安全,监控中心属要害部门,严禁
擅自带领他人进入监控中心。
六.值班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程序,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
到及时、准确调取录像,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由当事人
负责。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警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1.警卫人员必须具备应付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严守机密,保持“机智、果敢、
执着、献身”的工作作风。
2.警卫人员值班期间应详细记录值班情况和处理突发事
件情况,交接时必须认真、仔细。
3.警卫人员必须熟悉院区各个安全防范重要部位的基本
情况。了解和掌握各个摄像头和红外线报警探头各个防区分
布情况,以便赶赴现场时反应迅速,准确、及时。
4.接到或发现重大案情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方案,赶赴现
场时反应迅速,准确、及时。如脱岗、拖拉,没有人及时赶
赴现场,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对讲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讲机的管理,规范对讲机的使用,充分发挥对
讲机于保卫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保卫科对讲机使用管理制
度。
一.对讲机是安全保卫人员重要的通讯工具,必须爱护使
用。值班时必须携带,不许关机,保证正常通话使用,对使
用对讲机人员,于发放前,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及使用规则的
教育。使用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
能,爱护且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二.使用实行定岗、定机的方法。即每个岗位员工固定使
用同壹部对讲机,于各班人员之间交接。因工作需要佩带时,
应将对讲机挂于腰带右后侧以便使用,也可手持。
三.接班时做好检查和保管记录工作,发现损坏、故障,
要及时弄清情况向上级汇报。应保持对讲机清洁,保持其功
能正常,上、下班认真交接。交接班时,交机人员要讲明对
讲机当班使用情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
立即方案科领导。
四.科领导定期对对讲机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讲机的使用必须是于发生紧急情况及工作需要时
使用,不许使用对讲机作和工作无关的通话。工作期间,应
保证对讲机电源充足,于任何时刻均不能随意关闭,以保持
正常通讯联系,谁当班,谁负责。如发现损坏、丢失,将视
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且予赔偿。
六.要爱护对讲机,不得于机身上乱划、做标记,或使用
和规定无关的对讲机功能,对讲机各种配件注意避免损坏或
丢失,人为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遇有雨雪天气或于潮湿环
境中,应保护好对讲机,以防受潮损坏。
七.用对讲机时,语言要规范、简短、明确。严禁污言秽
语。特别是对领导要尊重,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
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八.不得随意调频或拆卸对讲机的任何部分。无特殊情况,
对讲机不得离身,以防丢失。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
持机人应立即方案,严禁自行拆修。
九.严禁将对讲机交和其它无关人员玩耍、使用,防止被
抢、被盗、被损。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
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十.除科领导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将对讲机携离医院外。
十一.对话要求:
1.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对方,且于最后讲“收
到请回话”。
例:“XXX,我是 XXX,收到请回话,谢谢!”
2.接收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接
收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例:“XXX收到,请讲,谢谢!”明白对方意思后应当
说:“清楚/明白,谢谢!”
突发事件操作程序
处理突发事件是值放人员的主要职责,关系到医院声誉
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稳定的大局,必须体现及时、敏捷、
准确的原则。处理事件时,必须遵循下列程序:
1、接到方案后先登记,问清方案人姓名、情况、事件起
因、地址、时间、因果关系,详细登记于案。
2、重大事件及时方案主管科长及值班院长,对于群众影
响较大的事件,涉及稳定的闹事事件,需及时和 110报警中
心、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且直接向院长汇报。
3、紧急突发事件先处置。根据上级指示组织人员维持现
场秩序,防止局面进壹步恶化。
4、壹般事件按常规处理,详细登记,下班前编好《每日
要情》,登记备案。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保卫科人员奖惩制度
1.杜绝迟到早退,迟到扣发工资 5元,迟到 10分钟之上
扣发工资 10元,迟到 30分钟之上,职工扣发工资 50元,临
时工扣发 20元。迟到 1小时之上视为旷工。职工扣发工资 100
元,临时工扣发工资 50元。不请假脱岗视为旷工。
2.当月病事假超过俩日按日扣发工资。(含俩日累计俩
日。病事假折抵休假)
3.旷工俩日,职工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临时工扣发工资
200元。保卫科有权予以辞退。
4.工作期间应衣着整洁,统壹着装且佩戴胸卡。不着装
每次扣发工资 10元,不戴胸卡每次扣发工资 2元。医院检查
扣分的扣发当日工资。
5.工作时间不准饮酒(含中午),违反规定,职工每次扣
发工资 200元,临时工扣发工资 100元或辞退。
6.各值班岗位不得留宿他人,违反规定扣发当事人工资
50元。
7.值班期间各岗位要严格执行巡查制度,科值班执行联
合查房及其他岗位检查、报警器见护制度,大门保证急诊、
门诊楼、大门前及进院通道的车辆秩序,外科门卫保证探视
秩序、门前车辆秩序,楼层巡查及报警器见护。内科、门诊
楼门卫,要保证所管区域的秩序且对所辖区域的安全进行巡
查,不留死角。内科门卫要对门前车辆进行清理及管理。行
政楼门卫要保证楼内工作秩序及门前车辆管理,要对后院的
安全进行巡查,违反规定每次扣发工资 10元。
8.各岗位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疯傻讨要、商贩等影响医院
安全和形象的人员及时发现且进行清理。对可能造成安全隐
患的行为要及时方案和制止。违反规定每次扣发工资 10元。
9.值班期间发生脱岗,扣发工资 50元。
10.科内值班的值班员负责检查各岗位的出勤情况,各岗
位发生脱岗值班员未发现的承担脱岗责任人的共同责任。值
班员中午 12点、下午 5点必须到岗。
11.各岗位实行见面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擅
自离岗的,追究交接班人员的共同责任,扣发工资 50元。多
次违反规定的予以辞退。
12.每周五定期召开科务会,下午 5点 10分开始开会,
迟到扣发工资 10元。
13.发生责任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且承担因此造成的
科室绩效工资减少的部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职责
一.于医院的领导下,认真的执行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法规,
组织领导本单位各科室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且组
织实施。
二.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和“四防”(防火、防盗、防爆
炸、防毒害)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制
定措施,及时整改。
三.本单位如发生治安、消防等灾害事故和内部安全现象
和活动,要组织力量调查和处理,且配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
门进行工作。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平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方案,且组织实施。
二.实行创建平安医院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壹次),定期
总结研究“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中存于的问题,落实整治措
施,推进活动开展。
三.广泛宣传活动意义、目标要求,利用各种宣传形式。
四.提高医疗水平,落实医疗核心制度,防范医疗差错事
故,保障医疗安全,排查隐患。
五.加强医患沟通,注重沟通效果,医疗纠纷处理法制化,
自觉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六.加强和公安部门联系,建立警务工作室。
七.完善各种防范措施,减少治安案件发生。
保卫科安全管理(质控)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根据评审标准制定、落实本科室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二.按照本科室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检查、督促评审
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三.定期对本科室汇总材料进行分析、评价,不断改进、
规范医院管理。
四.按照本科室职责分工对等级医院备检材料进行归纳、
整理、汇总。
五.负责本科室安全管理质控工作且每月向院质控会反
馈。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呼伦贝尔市医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于医院党委领导下,
全面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
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于本单位贯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全院职工开展
创建和谐社会活动。
二.制定医院综合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安排。
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年和各部门、各科室签订《综治
目标管理责任状》,定期检查督促年终考评奖罚,进行壹票否
决权。
四.对全院职工加强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防火、
防盗、防破坏、防各种事故。增强法律意识,把职工中的矛
盾和纠纷消化处理于本单位。
五.加强门卫值班的巡逻制度和重点目标,要害部位守护
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和家属子女帮教对象的帮教工作,确保
单位安全。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保卫科科长职责
1.于院长和主管院长领导下,做好全院治安保卫工作。
2.组织本科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遵守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院领导的决议。
3.督促、检查医院要害部门的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且方案各级领导。
4.负责组织安全防范和防火工作的检查。
5.督促、检查本科执勤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完
成任务情况。
6.经常和上级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发生重大案件及时上
报,且配合查处。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保卫干事职责
1.于科长领导下,认真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执勤认真负责,值班时坚守岗位,对可疑人员及时查
问和处理。
3.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做好依法办事。
4.大案情立即赶赴现场,配合上级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经常到门诊、急诊、病房及院内重点地段巡视、检查,
对壹般纠纷要做好解释,对无理取闹者要采取措施,保证医
疗工作正常进行。
6.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受
教育面达全院职工的 85%。
7.督促检查全院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消除
壹切不安全因素。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门卫人员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维持秩序,如遇
紧急情况要立即方案有关科室处理。
2.对来访者、诊病及探视病员者,要态度和蔼,热情接
待,耐心解释。
3.严格执行探视制度,掌握原则,非探视时间有权阻止
探视者进入病房,如遇无理取闹者,可转有关部门处理。
4.检查出院病员的出院许可证,陪伴带物外出要病房通
行证可放行。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于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本院质量、安全
管理控制方案,包括质量、安全管理的目标、指标、计划、
措施、效果评价和信息反馈等,且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进行
必要的修订和充实。
三.监督、检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四.加强对全员职工的质量控制工作教育,组织质量管理
活动。
五.对质量、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分析,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二 0壹二年四月
医院防火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
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
二.认真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消防安
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研究部署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
贯彻执行情况。
三.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消防火
灾隐患,落实消防工作措施,积极研究解决和完善本单位的
消防安全条件和设施等重大事情。
四.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逐级消防责
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五.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作业指导书。
六.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组织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和灭火预案,带领职工扑救火
灾,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追查处理火灾事故,调查火灾原因。
九.依据《消防法》规定,每年组织灭火及疏散演练工作
壹至二次。
医院分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根据评审标准制定我院落实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二.按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检查、督促评审标准贯
彻执行情况。
三.定期对汇总材料进行分析、评价,不断改进、规范医
院管理。
四.按职责分工对等级医院备检材料进行归纳、整理、汇
总。
五.负责逐级申报工作,草拟申报文件,主持评审申请书
填写工作。
文件名 保卫科主要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及
医院各项制度和“四防”教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
故)→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整
改意见→(1、消防安全工作 2、重点要害部门管理 3、内部
治安管理)→复查落实情况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文件名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工作流程
建立关联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院内治安
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院领导汇报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文件名 门卫工作流程
进行岗前培训→着装上岗→(1、查验有关证件 2、查验
夹带品 3、治安巡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且方案→做好交
接班工作记录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文件名 重点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工作人员审查岗前培训→定期
检查,提出整改意见→(1、查验工作登记 2、防火 3、防盗
4、防霉烂)→复查落实情况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文件名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流程
制定有关制度,进行岗前教育→着装上岗→指导车辆停
放→保卫科检查监督,纠正违章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文件名 安全保卫应急预案流程图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文件名 保卫科工作流程图
保卫科、警务室
电话:3997110
一般事件、纠纷
调查、取证
报科领导
处 理
保护现场
—刑事、失窃、抢劫、绑架、械斗等突发案件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文件名 保卫科工作流程图
保卫值班员:接警
1.报警:“110”
2.报辖区派出所
8234444
8223039
上报院总值班
联系电话:3997011
处理结果
壹般治安案件(酒闹)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文件名 火警流程图
保卫值班员:接警
自行处理:1.批评教育
2.做好记录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文件名 失窃流程图
火警钟响
报警“119”
火情信息:上报院领导
如情况危险或认
为有必要疏散时,
将病人转移到安
全处
清点病人及员工数目,
向现场指挥报告
若为本科室
的火警立即
通知在场所
有员工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文件名 遇暴徒流程图
保护现场
执行部门 保卫科 责任人 贾志岩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遇暴徒
设法求助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安全保卫工作,保护成均航天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
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安全保卫工作条例》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管
理关联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是指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医院内部组织开展的医疗服
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守卫及警卫目标安全管理和内部防范管理
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保障安全”的方针,落实
“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壹失”的要求。
第四条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壹)“党政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四)业务指导和各负其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任务是:
(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破坏、防恐怖、防盗窃、防火灾、防灾害性事故(简称五防)教育
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
(二)认真做好医院综合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各项任务安全顺利进行;
(三)认真落实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
塞漏洞,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四)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五)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秩序。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层层落
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把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任务落实到基层、岗位和
责任人。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院长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第壹责任人,对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
责是:
(壹)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关
于安全保卫工作关联规章制度于医院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医疗服务和改革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单位生存和发展的生命
工程来建设;
(三)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四)将安全保卫工作和医疗服务、改革、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关联规章制度;
(五)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提供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第八条分管院领导是具体负责领导、管理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壹)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划、计划、且批准实施;
(二)保障安全保卫工作经费落实。
(三)组织查处医院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行为和事件;
(四)负责保卫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工作;
(五)完成院长委托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事项。
第九条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
主要职责是:
(壹)熟悉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事项,了解掌握安全保卫工作重点;
(二)将安全保卫工作和分管业务活动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
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以下简称“五同时”)要求,为安全保卫管理和分管业
务管理结合提供保障;
(三)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要活动提出安全要求,且检查落实情况;
(四)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要活动,应主动要求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医院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医院消防工作的领导和议事组织,其职责是:
(壹)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要求;
(二)审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处理涉及医院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且提出奖惩建议;
(五)组织检查医院义务消防队建设、管理情况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六)总结推广消防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对先进集体、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涉及消防安全的关联事项。
第十壹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是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和议事组织,其职责是:
(壹)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要求;
(二)研究部署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且检查、指导、监督落实;
(三)熟知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情况,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五)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医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医院内部稳定工作的领导和议事组织,其职责是:
(壹)贯彻执行维护稳定工作关联规章制度,保障医院内部稳定;
(二)负责医院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三)对不稳定苗头、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组织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四)定期总结维护稳定工作,实施考核奖惩。
第十三条医院防火安全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下
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保卫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保卫处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
要求;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落实单位防火委员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稳定
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三)组织治安防范巡逻,督促隐患整改;
(四)制止且处置发生于本单位的治安事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治安事件的侦查和处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组织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指导、督促安全保卫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七)负责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八)开展治安情报信息、敌情、社情动向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内部治安动态和社情动向,
及时处置、排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单位内部治安和政治稳定;
(九)开展安全保卫知识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保卫管理先进经验;
(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安全保卫工作事项。
第十五条关联部门安全保卫职责
(壹)院办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总体规划和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医院预算;
(三)医务处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疗任务全过程同步管理;
(四)人力资源处负责将安全保卫关联规章制度和防范知识纳入医院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其他各部门、科室职责:全面落实“见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
事”。且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要害部位管理
第十七条要害部位系指对医疗服务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起决定性或重要影响的部位。
第十八条要害部位管理的任务是:制定且落实关联工作制度、规定和措施,防止火灾、盗窃、
破坏、泄密等案件和灾害性事故发生,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第十九条要害部位分为三个等级:壹级要害部位是指对国家和航天科技工业全局有重大影响
的部位;二级要害部位是指对医疗服务和职工群众生活有严重影响的部位;三级要害部位是
指除壹、二级要害部位界定范围外、其他需要列入要害安全管理的部位。
第二十条壹级要害部位由本单位认定,填写《要害部位申报表》,经七院保卫处审核,报集
团公司办公厅审批。二、三级要害部位由医院认定,保卫处审核,报七院保卫处审批。
第二十壹条要害部位要定期复核,可根据承担科研生产任务需要及时调整、变更,变更级别
按申报和审批程序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二十二条要害部位必须采取技术防范措施,实行人防、物防和技术防范相结合。
第二十三条要害部位录用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
保卫保密部门共同负责。不宜于要害工作的人要必须及时调离。
第二十四条要害部位必须制定紧急处置各类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应急预案,且定期组织演练,
壹旦发生问题,能及时发现和妥善地处理,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二十五条要害部位必须建立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档案、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出入制度以
及防火、防盗、防窃、防破坏保卫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十六条保卫部门于检查要害部位安全时发现重大隐患,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通
知有关单位或部门限期整改,且监督落实。
第二十七条要害部位发生案件或事故,应及时方案保卫处,保护好现场,且协助有关部门做
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消防安全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消防法》和当地政府的规定要求和集团公司、七院
的关联规章制度,进行消防建设、防范和管理,以预防和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第二十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安
全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抓好消防基础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十壹条各部门、科室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
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科室要对新进人员和进入新岗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且经常
对员工进行消防法制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是:
(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作业指导书;
(二)本科室、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重点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三条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转运的部位,
档案馆,财务处、病案室、高压氧仓等要害部位;
第三十四条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
保障措施,重点防火部位要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且组织实施和落实。
第三十五条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挪用或损坏。
第三十七条各种防火器材应按使用说明要求,进行妥善保管,铅封完好,灭火剂充足,若发
现壳体腐蚀溢漏,灭火器压力不足等情况,及时更换,已超过使用年限的消防器材应及时报
废更新。
第三十八条消防设施属专用消防灭火的必备设施,各单位应加强管理,且做到因施工和其他
原因需动用消防设施的、必须书面方案消防主管部门审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挖沟、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或移动。
第三十九条各类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监控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失灵、失效、误报、误喷
的应立即修复更换,其功效已过时的或和承担任务不相适应的,要改建或重建,使其时刻处
于良好的备防状态。
第四十条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切实做到:
(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废油的仓库、场所,要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制度,必须设
立有醒目的能区分类别的警示标志,且挂上“严禁烟火”的标牌,已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的,
应设置院统壹制作的防火警示标志;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专库保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性质不同不准同库、同车(船)储存运输;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品,
不准混装、混放;
(三)储存和使用上述物品的库房和作业场所,严禁穿钉子鞋、铁板鞋和进行产生火花的作
业,周围10米内不准使用明火和堆放引火物。库内不准住人或作办公室,不防爆的电器不准
带入库内;
(四)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场所,因设备维修须临时动火,必须经
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同意,采取安全措施,报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
(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安装电器设备必须防爆,电线必须穿管进入库内;
第四十壹条各部门应保障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指示
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各种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
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四十二条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且组织消防业
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第四十三条部位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医院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灭火和应急
疏散,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疏散人员,为公安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灭火灾创造条件。
火灾扑灭后,应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
查明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事故责任。
第四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
(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三)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当场无法处置的应立即方案,且填写巡查记录。
第四十五条保卫处对各部门、科室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每周不定期抽查、每月定期检查、每
季度考核检查,且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检查的内容包括:
(壹)各部门的防火巡查情况、领导重视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标志、灭火器和应急照明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三)员工教育和重点工种、岗位人消防知识熟知情况;
(四)各部门的消防措施是否齐全,组织是否到位,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防火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领导应于检查记录上签名存
档。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令当场整改:
(壹)违章使用明火;
(二)违反禁令随意吸烟、乱扔烟头;
(三)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四)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
(五)消防栓、灭火器被遮盖或挪动作他用的;
(六)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未放到位;
(七)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八)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
(九)其他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保卫处或防火委员会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查出重大火灾隐患,应下达《火灾隐患
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存于火灾隐患的部门应按照节点要求进行整改,于火灾隐患未消
除前,部门应采取防范措施。整改完后,由保卫处负责复查验收。
第四十八条凡公安消防机关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于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写出火
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章国家安全和反奸防谍
第四十九条国家安全管理是指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范围内,于国家安全机关指导下,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于内部开展的教育、防范、打击和管理工作。
第五十条国家安全和反奸防谍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密切协作,确保安全”的工
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分类管理,逐级落实反奸防谍工作责任制
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十壹条国家安全和反奸防谍工作于单位党委的统壹领导下,实行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
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科研技术人员、各行业、各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
第五十二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国家安全和反奸防谍工作的第壹责任人,对本单位的
国家安全和反奸防谍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为:
(壹)保证国家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有关国家安全工作
措施,于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为本单位国家安全工作提供组织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和下属单位责任人签订国家安全工作责任书,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绩效工资考核,
严格兑现奖惩;
(五)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十三条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进入涉密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先审后用,先培训后上岗,
签订保密责任书,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保卫、保密部门要参
和审查和管理;人力资源、保密部门和保卫部门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涉密人员因公、因私
出国(境)政审、行前教育、回访和登记工作,于涉密岗位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人员,
原则上不得因私出国(境),特殊情况需要因私出国(境)的,核心涉密人员须报国防科工
委批准,重要涉密人员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壹般涉密人员须报七院审批。
第五十四条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涉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应实行闭环管理,其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严格遵守《航天医院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私存和占有涉密载体。
第五十五条涉密计算机及其内网系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及医院制定的
有关规定,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外网,上外网计算机不涉密;内网和外网必须实行彻底物理
隔离;内网系统应建立访问权限制度。
第五十六条要害部门、部位管理。要害部门、部位要根据涉密等级制定管理制度。
第六章治安管理
第五十七条治安管理是指医院为保护患者、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医院
正常的医疗科研、运营、工作秩序,组织开展教育、防范、打击、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第五十八条治安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壹)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增强员工遵纪守法和自觉防范意识;
(二)进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维护,建立健全且完善管理制度;
(三)组织门卫、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且处理问题,消除隐患;
(四)维护医院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于各部门的违法行为;
(五)配合公安机关查破发生于单位内部的治安、刑事案件,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六)教育、挽救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将其改造成新人,维护内部政治稳定。
第五十九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壹)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二)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方案制度;
(三)其他需要列入治安管理的制度。
第六十条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成立医院内保队。对医院所属的各部门实行目标守护、值班
工作。值班守护工作必须遵守“严格管理、服务医疗、外树形像、内保安全”的基本原则。
遇有重大活动、突发性事件时,内保队员要积极参和维护现场秩序。
第六十壹条各值勤点实行24小时值班守护,三班倒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内保职责,严
格交接班制度。
第六十二条内保队员要自觉接受保卫处管理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保卫处领导
方案,以确保守卫目标安全。
第六十三条内保队员值班时间必须着内保服装,着装应当严整。
(壹)、应当配套穿着内保服装,不同制式、不同季节的内保服装不得混穿。
(二)、按内保服装要求,规范缀钉和佩带帽徽、肩章、领花、臂章,不得佩带其它和内保
队员身份不符的标志。
(三)、内保队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内保服装及佩饰,保持服装平整、清洁和无损。
(四)、着装时不得挽袖、敞胸、披衣、卷裤腿、穿拖鞋、戴有色眼镜,不得于内保服外套
罩便服和带围巾。
第六十四条内保队员不得留长发、剃光头、留胡须、染彩发、纹身。
第六十五条内保队员辞职、辞退、开除、转岗应当于批准和宣布的当日,将服装和佩饰交回
配发单位,交回的服装必须是原配发服装,且保持完好、清洁和无损。对损坏、丢失的,视
情况照价赔偿。
第六十六条内保队员于值勤时应当姿态端正,不得操手、袖手、搭肩、挽臂、插兜、吸烟、
嬉戏打闹、聊天、睡觉和做和值勤无关的其它活动。
第六十七条于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和酒后接班,不准下棋、打牌、干私活;串岗等。
第六十八条值勤时间不准会客,更不准让客人于值勤室逗留。
第六十九条值勤时间不允许见电视、见书报、小说和其它刊物。
第七十条内保队员接待外来人员时,应当注意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不得出口伤人和动手打
人,自觉维护医院声誉。
第七十壹条外来人员进入重点值勤守护区域,值勤人员要严加过问。
第七十二条各部门、科室要严格检查外出人员携带的物品且做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向保卫
处领导汇报。
第七十三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没有特殊情况(如生病住院等)不准请假和私下换班和代班。
确有必要请事假不能上岗的,由本人提出申请,交班组长审查、处领导审核同意,事后及时
履行销假手续。
第七十四条内保队员不准脱岗,不准非内保队员代替值勤,特殊情况需经保卫处领导批准。
第七十五条内保队队长必须加强对值班守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队伍管理。对工作失职、
管理不严等行为导致工作中出现不安全隐患的,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六条内保队各班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好本组各项工作,发挥表率作用。对工作
失职、协调不力、表率作用不明显的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七条内保队员必须服从班组长和处领导工作安排,接受任务及时、准确,不得计较、
顶撞和无理取闹。
第七十八条每班内保人员交班后,应当认真打扫值班室及周围区域的卫生,值班场所随时保
持干净、整洁,做到无烟头、无灰尘,地板、门窗、墙壁、桌椅干净,严格执行“6S”管理
标准。
第七十九条值班室桌椅、衣帽架要摆放整齐,不准于值班室内存放私人物品。
第八十条合理使用值勤电话,严禁私聊和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八十壹条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事项,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见的不见,不该说
的不说。
第八十二条于值勤时间因值勤不认真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对群众反映好的,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敢于管理,文明值勤,表现突出,勇于
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者给予壹定的奖励。
第八十四条凡医院所属的办公区房产不得出租给境外医院、中外合资医院,情况不明的国内
医院。
第八十五条危险物品是指壹旦发生问题,对员工生命财产、公共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物品,
如: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品。
第八十六条危险物品管理必须落实“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积极预防,壹丝不苟,稳妥可靠,
万无壹失”的要求,确保安全。
第八十七条购买危险物品应注意以下事项:
(壹)使用部门提出品种、用量申请,由保卫处审查,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
理购买手续;
(二)购买危险物品必须专人负责,双人同行,持许可证,到指定供货点购买;
(三)购买的品种、数量必须和公安机关审批的品种、数量相符,不得超出范围;
(四)跨省、市购买,须到省级公安机关办理外购证明。
第八十八条危险物品使用应注意以下事项:
(壹)领用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须填写清单,经单位保卫部门审查,主管领导审批后,使
用单位派双人负责领取。
(二)领用危险物品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清退手续,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用量。未
稀释的剧毒物品不准于部门、科室过夜;
(三)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防护用具、盛装器具和稀释槽的安
全防护措施;
(四)销毁的剧毒物品,必须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到指定地点进行销毁,各部
门不得私自处理。
第八十九条剧毒物品的储存和保管
(壹)部门因科研、治疗需要储存剧毒物品,须向关联管理部门审批备案。严禁各部门或个
人私自储存、保管剧毒物品;
(二)剧毒物品必须储存于专用库房、专用储存室内或专用保险箱内。
(三)剧毒物品储存库应符合坚固、通风、干燥、严密,符合防火、防爆、防渗漏的安全要
求。壹般库温度保持33℃以下,相对湿度8O%以下;
(四)同壹个库内不准储存性质相抵触的剧毒物品,有吸湿性、遇酸、碱、光分解的剧毒物
品要分类储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建立健全剧毒物品存储管理制度。实行定期检查、核对,严格出入库登记,存放剧毒
物品的库房、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剧毒物品领用清退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六)库内储存的剧毒物品应有标签,剧毒物品储存库区应有明显标志,防止误发、误用;
(七)剧毒物品库必须安装防盗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灵敏、有效,符合安全防盗的要求。
第九十条各部门雇用临时工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落实“谁用工、谁管理’’的要
求。雇用人员必须证件齐全,没有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雇用部门要经常对他
们进行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问题。
第九十壹条部门雇用外来施工队进行基建、维修和工程改造,应由专人负责对施工队及其施
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九十二条用工部门和外来施工队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责任,交待注
意事项。
第七章证件管理
第九十三条出入证件,是指经七院保卫处统壹签发,可通行于七院工业区的有效证明。
第九十四条按照七院保卫处的关联规定,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各部门可向医院保卫处提出
申请,由医院保卫处统壹向七院保卫处分别办理不同级别人员出入证件。
(壹)院领导能够办理“特”级正式出入证,其他因工作需要办理“特”级正式出入证的人
员,须由部门申请,报七院保卫处审批合格后,方可办理。
(二))各要害部位员工、需经常进入各要害部位协调、处理工作的人员可办理“A”级正式
出入证。
(三)各部门于职员工和批准办理出入证件的离退休人员,可办理“B”级正式出入证。
第九十五条证件出入区域或部位:
(壹)持有代号“特"级出入证,能够出入“A”、“B”、“C”级代表的区域。
(二)持有代号“A”级出入证,能够出入指定的二级要害部位和“B”、“C”级代表的区域;
(三)持有代号“B’’级出入证,能够出入车间、库房、办公楼和“c"级代表的区域;
(四)持有代号“C”级出入证,能够出入除“特”、“A”、“B”代表区域以外的生产区和
办公区。
第九十六条员工辞职、离退休,必须做到先交证,后办手续;员工岗位变化换证、证件破损
换证,必须交旧换新。
第九十七条人员出入证件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准转借、涂改、伪造。如有转借、涂改、伪造
者,壹经发现,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保卫处按关联管理制度做出严肃处理。
第九十八条丢失出入证者,要写出书面检查且作如下罚款处理:
丢失“特”级出入证罚款500元;丢失“A”级出入证罚款300元;丢失“B”级出入证罚款200
元;丢失“c”级出入证罚款10O元。如丢失不报者,壹经发现将对其部门和个人通报批评,
且加倍予以经济处罚。
补办出入证者按规定交工本费。
使用假出入证或使用过期出入证的罚款200至1000元,同时处罚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
第九十九条应工作需要出入工业区的车辆可办理院保卫处统壹签发的车辆通行证。持有车辆
通行证,能够出入工业区和院区大门。
第壹百条车辆证件的管理应注意以下事项:
(壹)必须“专车专用,壹车壹证,证号相符’’;
(二)驾驶有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进入工业区,必须自觉接受保安验证,不准带无关人员和无
出入证人员进入;
(三)驾驶车辆出入通行区域时,要自觉接受关联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不超速行驶,不
乱停乱放;
(四)车证不准转借、仿制、涂改或丢失隐匿不报,如有违犯者,将对其部门和关联人员通
报批评,且处以1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壹定后果者,要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且
赔偿经济损失。丢失车辆通行证罚款20元。
第壹百零壹条携物证的使用和管理:
员工须携带箱、包、计算机等大件物品出入七院的,由所于部门或厂、所车间出具证明信,
经保卫人员检查后方可开出;
丢失各类证件的,须方案七院保卫处,随后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丢失证件应承担相应的保
密责任,且由保卫处给予100—200元的经济处罚。需要重新办理证件者,应书面申请,经所
于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保卫处办理;重新办理证件的费用自理。
第壹百零二条严禁伪造、涂改、假冒出入证件;严禁将证件转借他人使用。违反者,从严肃
处理。
第壹百零三条其他事项按院关联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章平安单位建设
第壹百零四条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稳定防控体系,营造和谐安全的内
部环境,确保职工群众安居乐业,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第壹百零五条成立医院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组织机构。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
记、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其他副院长和部门领导担任。落实各职能部门
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具体职责和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
第壹百零六条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目标为:
通过平安单位建设活动,努力实现我院内部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间谍窃密事件;无重大
治安灾害事故;无影响内部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
第壹百零七条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任务为:
(壹)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周、禁毒日、消防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活动,抓好全员安全法制教育和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防
范意识,杜绝或减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抓好基础建设和科技兴安建设,有效地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确保医
院、“无重大案件、无火灾事故、无失泄密事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员工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将矛盾化解于基层、
于内部、于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严重影响内部和危害社会的重大
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严格执行班组日查、处室周查、院月查的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
及时堵塞各种漏洞,消除各类隐患,严防火灾、爆炸、危害医疗安全和交通安全等群死群伤
事故发生。
(五)深入开展反奸防谍工作,完善各项国家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构筑牢固的人民防线,
防止间谍窃密案件和涉密人员出走、叛逃等事件的发生。
(六)依法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防止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经济案件发生。
第壹百零八条平安单位建设主要措施为:
(壹)建立平安单位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要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经
常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的执行情况纳入领
导干部政绩、业绩和部门目标考核内容。
(二)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将医疗服务、消防、国家安全、维护稳定、保卫保密队
伍建设、技安、交通纳入单位安全工作管理内容,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
工作责任制。
(三)加强安全保卫制度体系建设。要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实际,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
安保卫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对原有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具有行
业特点,又有操作性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体系。
(四)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壹步加强新形势下安全保卫工作
的决定》、《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健全保卫机构,
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卫人员,加大专用装备器材的投入,落实保卫人员的各项待遇。
(五)切实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关联工作。壹是进壹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机制,积极做好
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预警工作;二是进壹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
方案制度和预警信息收集工作;三是进壹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机整合各方力量,落
实疏导化解工作职责;四是认真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组
织演练,不断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做好平安单位建设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通过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要进壹步
推动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院每年将对未达标单位,按照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壹票否决权制,对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主要领导评先受奖、晋职晋级实
行壹票否决,且和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挂钩。对不重视“平安单位建设”活动而发生重大
治安问题,造成严重影响或恶劣影响的单位及责任人,将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
制的若干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壹百零九条于院组织的考核中,平安单位建设考核达标标准为:
(壹)得分90分(含)之上的部门为平安建设达标单位;
(二)得分95分(含)之上的部门为平安建设示范单位;
(三)得分低于90分的部门为平安建设不达标单位;
(四)得分低于85分的部门为平安建设存于严重问题单位。
第壹百壹十条平安单位建设考核。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从2006年起,每年考核壹次。具体办法
是:
(壹)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组织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后,填写《平安单位建设达
标申报表》,报七院平安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考核。
(二)七院平安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申报单位
进行考核。
(三)院每年通报壹次考核结果。
第九章技防安全设施管理
第壹百壹十壹条技防控制系统的使用单位必须具备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
及调试开通方案、竣工方案等文件资料,且经有关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壹百壹十二条技防控制系统的使用单位对系统出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维护,确保
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壹百壹十三条技防控制室应于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第壹百壹十四条技防控制室应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连续值班时间不得超
过12小时。
第壹百壹十五条技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具有高中之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
职工作,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第壹百壹十六条值班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作业指导书,
且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壹百壹十七条值班人员负责对各种技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做好检查、操作、记录工
作。壹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地启动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开展应急处
理工作,且立即向管理部门方案。
第壹百壹十八条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设备;值班时间严禁睡
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得于控制室内会客、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
室内设备。
第壹百壹十九条坚持每日、每周、每月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每日检查内容:自动报警系统自检、巡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等。
每周检查内容:自动报警系统主备电源的自动切换、摄像头及报警探头外观是否正常,消防
水泵启动运转情况。
第十章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第壹百二十条为建立应对各类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社会安全突发事
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的要求,结合
医院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壹百二十壹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集中领导,
统壹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原则。
第壹百二十二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用范围为:
(壹)重特大刑事案件;
(二)重大火灾事故;
(三)爆炸事故和恐怖事件;
(四)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需要应急处置的事件。
第壹百二十三条应成立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政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
任,成员由单位关联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为:
(壹)对单位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置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二)审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事项。
第壹百二十四条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单位关联部门派人组
成。保卫处为临时办公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职责为:
(壹)负责承办文件、起草方案等日常工作;
(二)按领导小组指示,协调、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外围支援工作;
(三)组织和派出人员参和事件调查。
第壹百二十五条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程序和规定为:
(壹)事件接报及信息转报程序和规定
1.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件方案后,接报人应对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单位、
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损失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现场保护情况,事件原
因初步判断,方案单位、方案人、方案时间)进行记录,且立即向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
小组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方案。
2.领导小组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且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方案。
3.影响较大的社会安全事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七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
(二)分级响应指挥程序及规定
1.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为三级事件应急指挥系统。
2.壹般事件发生时,由有关职能部门按部门职责分工进行处理。如果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
和严重后果超出有关职能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更多的职能部门作出响应时,即迅速生成
响应的二、三级应急指挥系统,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
3.于事件发生时,即自动生成三级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按照预案
规定和要求,负责领导、指挥本单位管辖区域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壹百二十六条事件应急处置方法为:
(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应急处置方法
1.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方案时,按事件接报和信息转报程序执行。
2.关联领导和部门派人到现场指导,了解情况,安抚群众,且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开
展工作。
3.收集整理案件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
(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1.事发单位及知情人员迅速向当地消防指挥中心(电话:119)报警;
2.同时向院有关部门方案;
3.按处置预案开展工作,做好现场控制、扑救、救护、抢险工作;
4.协助地方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且按规定上报结果。
(三)恐怖袭击事件(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1.恐怖袭击事件(爆炸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迅速保护现场,及时查明事件起因、涉
及的单位、部位、具体地点和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立即方案保卫处;
2.按预案分工开展工作,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取防毒气措施,且做好人员疏散、救护、
扑救、保障、安置等工作;
3.请技术专家到现场作技术鉴定,协助公安机关现场调查取证、收集整理情况,按规定上
报。
(四)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
1.群体性事件的划分
发生于本单位的群体性事件,依据不同程度共划分为三级。
有下列情况之壹的,为壹级群体性事件:
(1)阻断主要铁路交通,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
(2)群体暴力事件和50人之上群体到北京上访;
(3)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壹级群体性事件的。
有下列情况之壹的,为二级群体性事件:
(1)发生于单位范围以外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2)阻断主要公路交通干道,如阻断省道、国道等;
(3)50人以下群体到北京上访;
(4)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群体性事件的。
有下列情况之壹的,为三级群体性事件:
(1)于单位内部上访,且围堵办公大楼,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2)于单位内部罢工、非法集会、贴大字报的;
(3)围堵单位大门,打横幅,影响医院正常生产的工作秩序。
2.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壹、二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由当地省、
市、区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为主,七院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领
导参加,进行协调和领导医院内部对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以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主,事件即发,迅速作出响应,启动应
急预案,对事件进行控制和快速处置。
第壹百二十七条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为:
(壹)应急处置力量
以医院全体保卫人员为主要力量,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按照处置预案及职责分工,适时
参和处置工作。事态恶化或事件社会化,及时向七院保卫处和地方有关部门方案。平时抓好
教育、培训和演练,遇有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出动,维护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二)事件应急处置及责任分工
1.物资保障。由办公室负责提供应急物品、人员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救援装
备协调管理。
2.经费保障。由财务处负责组织关联开支经费的筹措和拨付。
3.应急力量保障。由保卫处负责协助组织保卫人员。
4.交通运输保障。由办公室、急诊科负责协调联系常备交通运输工具、调用交通运输工具,
且制定维护要求、人员使用和管理制度。
5.医疗保障。由医务处、护理部、药械科协调落实医疗药品、器械和医护人员。
6.社会动员力量。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协调落实。
7.技术保障。由医院各部门负责组成专家组,对事件处置和结果定性提供技术支持,建立
关联的专家人员数据库。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8.新闻报道。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审查、把关。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需经院领导审查且批
准后,才可向新闻媒体发布。
第壹百二十八条事件终结及善后处理程序为:
(壹)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事件发生单位对事件处置、人员安置、补偿、证据
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且报医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二)关联单位负责落实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于处置过程中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三)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要按照“四不放过”(不查清事实原因不放过,责任人不放过,
不举壹反三、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不放过,规章制度不完善不放过)的原则,起草事件调查及
处置工作方案,且逐级上报。
第壹百二十九条应急处置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壹)接报人接到事件方案后,和本预案程序规定的应报领导联系不上时,可于本系统内越
级方案。
(二)凡涉及到重要岗位人员因事出差,要指定自然替代人员;发生人事变动的人员,要及
时进行调整和重新明确。
(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确保预案处于完好和待命状态。
(四)本预案和上级规定内容不符时,之上级规定内容为准。
第十壹章安全保障措施
第壹百三十条医院保卫部门和保卫干部于本单位党政组织领导下,于属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
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壹百三十壹条保卫干部上岗前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安全保卫业务、技术技能及关联知
识培训、考核,于岗期间应当定期接受安全保卫业务知识培训。
第壹百三十二条医院保卫干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壹)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安全保卫工作;
(三)具有大专之上文化程度,掌握壹定的法律知识、技术技能和安全保卫工作知识;
(四)身体健康,反应敏捷;
(五)具备从事国防科研生产和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第壹百三十三条保卫部门和保卫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卫部门和保卫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保卫部
门和保卫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壹百三十四条医院根据安全保卫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保卫工作机构配备安全防护器材和交
通、通讯、摄影、摄像、技术检测等装备。
第壹百三十五条医院应当给保卫干部办理有关保险。保卫干部因履行安全保卫职责伤残或者
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评定伤残、批准烈士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壹百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壹)安全保卫工作于医院党政领导下统壹组织实施;
(二)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医疗服务、运营开发和改革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单位生存和
发展的生命工程来建设;
(三)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壹把手”工程来抓,做到有批示、有要求、有
检查、有落实、且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四)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应以主要精力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安全保
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业务主管领导要保证“五同时”于分管业务工作中落实;
(六)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把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任务落实到
基层、岗位和责任人。
第壹百三十七条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机制。
(壹)单位防火委员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
(二)各领导小组成员应明确职责和具体任务,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工作到位;
(三)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例会不少于俩次,及时研究解决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壹百三十八条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壹)保卫工作经费分为保卫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
(二)保卫工作经费应当单独列入单位财务预算,建立帐户,专款专用;
(三)保卫管理工作经费可参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
保发[2002]4号)标准执行。即,单独设立保卫处的单位不少于15万元,有归口管理部门的
单位不少于1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调研、咨询、奖励、协调和秘密力量建设等。
(四)专项保卫工作经费按实际需要予以保障。主要用于单位技术防护设施建设和关联设备
配置。
第壹百三十九条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壹)将保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单位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安排、同实施、
同检查、同总结;
(二)安全保卫法制和关联知识培训应纳入单位干部培训内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
安全保卫法制和关联知识培训;
(三)新录用人员、进入涉密岗位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四)重点防火部位要开展“俩个消防安全周”宣传教育活动,即每年三月份第壹周和
“11。9”宣传日当周为消防安全宣传周,年度对员工的消防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2小时,受
教育率必须达到95%之上;
(五)从事医疗服务的临床壹线人员每年接受保卫安全知识教育不得少于8小时,受教育率
必须达到95%之上;
(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舆论信息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
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壹百四十条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
(壹)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各部门、科室责任令考核。和领导干部的津贴和任期目标考核结
合起来,且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级晋职和实施奖惩的依据;
(二)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部门、科室年度评先创优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将考核结
果作为部门评先进、创优秀员工评选的依据。
第十二章保卫档案管理
第壹百四十壹条安全保卫工作档案是指于开展安全保卫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和使用价值,
且经过科学整理,分类保存的文件、资料等。
第壹百四十二条安全保卫工作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和资料档案等三大类。
(壹)文书档案是指于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中逐步形成的,具有参考、使用价值,经过科学整
理,分类保存的文件、材料。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上级领导机关发来的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决议、决定、条例、通知、通报、
指示、意见、批复、计划、总结等;
2.不相隶属的单位和部门发来的文件、函件。包括:通报、通知、简报、专题方案、会议纪
要等;
3.医院产生的文件。包括:通知、通报、指示、命令、意见、计划、总结、请示、方案、
批复、函告、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4.各部门报来的文件。包括:请示、工作方案、总结、简报等。
(二)业务档案是指于开展业务工作中,以及于查破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形成的,具
有参考使用价值,经过科学整理,分类保存的文件材料。业务档案按工作事项立卷,相同事
项可综合立卷。主要内容是:
1.相同事项卷。包括:关联组织(防火委员会、综治领导小组、慰问领导小组)成员情况、
保卫机构设置及历史沿革、专职人员素质等情况、兼职人员现状统计、工作经费预算及使用
情况、专项经费投入统计、重大事项记录、规章制度等;
2.要害部位管理卷。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要害部位示意图、要害部位申报审批表、要害部
位人员名册、部位管理措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问题查处情况等;
3.消防安全管理卷。包括:、单位消防基本情况;单位消防重点部位及必要图表;建筑施
工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文件、资料;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专、兼
职消防队队员及装备配备情况;和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及演
练情况;防火安全检查及消防设备、器材维修、更换记录;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消防教育
培训记录;动用明火审查审批;火灾情况记录;责任令落实及奖惩情况。
4.治安管理卷。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治安管理措施、重点人口管理、专项整治、治安值
班点及人员、巡逻守卫力量、治保组织及活动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剧毒物品管理、危险工
种人员管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治安处罚、责任制落实及奖惩等情况;
5.其他管理卷。包括:会议保卫、展览保卫、证件管理等。
(三)资料档案是指医院保卫处于日常工作中逐步累积的,具有参考、使用价值,经过科学
整理、分类保存的关联材料。主要包括:
1.声像资料
2.影视资料
3.学习书籍
4.培训课件
5.经验材料
6.学术论文
7.考核试题
第壹百四十三条安全保卫档案必须内容详实、数字准确、文字工整、统壹规范;有专人管理,
借阅、传递制度健全。
第十三章奖惩
第壹百四十四条认真执行本《规定》,对成绩突出的部门、集体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应当
给予奖励。
第壹百四十五条于单项业务工作中,对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部门、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
励。
第壹百四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壹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壹)为保证医院于医疗服务过程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为制止危害医院医疗安全的行为做出
突出贡献;
(二)为医院消防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
了大火灾事故发生;于扑灭火灾的斗争中表现突出的;
(三)为治安管理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绩和贡献;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
的;
(四)及时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制止了重大
治安、刑事案件发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
(五)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事迹和行为。
第壹百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安全保卫职责或者违反本《规定》而存于或发生问题的部门及
责任人应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壹百四十八条各部门存于和发生下列问题之壹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且将纳入部门
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考核。
(壹)保卫工作责任制不落实,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教育不普及,管理不到位,措施
不落实的;
(二)发生被盗事故,对医疗服务和任务完成未造成大的影响的;
(三)影响平安单位建设达标的;
(四)发生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
(五)发生群体性事故后,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发生重大剧毒药品被盗事件,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
第壹百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的个人,由所于部门或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壹)盗窃医疗原材料者、违犯规定引起火灾者、内外勾结违法犯罪者;
(二)对揭发和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者;
(三)违反保密规定或未办理有关手续,私自携带、留存机密级之上文件、资料、软件或者
其他密件、密品的;
(四)违反门卫规定,刁难殴打门卫造成恶劣影响者;
(五)为了个人私利和经济目的,非法获取且出卖属于医院、本部门、科室科研成果者。
第壹百五十条为保障公共财产安全,对医院公共财产被盗将实行经济赔偿。
(壹)经济赔偿标准:
1.直接责任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0%;
2.部门责任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
(二)经济赔偿办法:
1.下发《公共财产被盗经济赔偿通知单》;
2.直接责任人、责任人接到《通知单》后,应于七日内主动到医院财务处缴纳赔偿金。逾
期不交者,财务处可依据《通知单》从个人收入中扣除;
3.赔偿金壹律由个人支付,不得报销或明赔暗补;
4.存放于办公区的个人财务发生被盗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于赔偿之列。
第壹百五十壹条发生危害医院的重大之上责任事故、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对直接责任人、
部门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章附则
第壹百五十二条本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不相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
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和医院以往有关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壹百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医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壹百五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增加摄像头申请
院领导:
为了更好的安全防范,特申请行政楼、医技楼外围摄
像头的安装及远程电教室的安全防范,门诊收费处、
住院处分别申请增加高清摄像头安装,门诊 B超室、
眼科申请安装探头及报警器。
请批示
保卫科
二 0壹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