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差别准备金方案的实施,体现了中央银行货币监管的基本特征,同时是与银监会的机构监管相辅相成的货币监管的探索和尝试。
★正向激励与激励相容,应当成为央行的货币监管和银监会的机构监管的重要探索方向,差别准备金率是当前金融监管举措中为数不多的尝试这一理念的监管举措。
★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办法确立了资本金约束的方向,但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机制,而差额准备金率则无疑有助于加速这一理念的落实。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4年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据人民银行介绍,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主要内容是,金融机构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等指标挂钩。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越低、不良贷款比率越高,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高;反之,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越高、不良贷款比率越低,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低。
目前,对于这一政策的看法还存在不少的分歧。实际上,这一政策与其说是一项旨在调节货币供求的货币政策,还不如说是货币监管的一个积极尝试,特别是在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之后,这一政策可以说是从中央银行角度探索货币监管功能的一个积极探索。
一、中央银行同样具有货币监管职能,差别准备金率是一个积极尝试
通常认为,银行监管从中央银行分离之后,中央银行就不再具有监管职能,因而此次带有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的政策措施就似乎不宜由中央银行实施。实际上,这是对中央银行职能的一个误解。简言之,银监会履行的主要是机构监管职能,但是,即使在银行的日常机构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之后,中央银行依然具有为履行货币政策而进行的货币监管职能。差别准备金率就可以视为货币监管的一个积极探索。在实际监管中,货币监管强调的是为保证货币政策实施而由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进行的监管,而机构监管强调的是监管机构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而进行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日常营运等的监管。这两个监管职能实际上都是起源于早期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
在中央银行实施货币监管,或者银监会实施机构监管的过程中,二者的合作是必然的。中央银行进行货币监管以实施其货币政策目标的行为,也必然会对银监会所监管的金融机构稳定的目标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例如,中央银行对于有贷款关系的金融机构的检查、对货币政策制定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利率政策、选择性货币政策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当前经济转轨阶段采用的直接性货币政策工具进行检查,都不仅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的合作,也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监管部门监管目标的实现。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银行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机构监管也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实施,机构监管所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监管法规,直接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形成影响,进而对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效果直接形成影响。
通常,对于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分工来说,一个直观的判断是,货币政策着眼于宏观层面,银行监管着眼于微观层面。这实际上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划分。姑且不论当前微观层面的银行行为是货币政策的最为主要的传导途径,仅仅从货币政策运作的环境看,没有商业银行微观行为的市场化改进,货币政策的实施在目前的环境下往往也是难以着手的。在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能够基本有效地对货币政策的宏观信号作出反映,此时货币政策当然无需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直接信贷控制,而更多地依托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手段,银行的监管实际上也是采取激励相容的市场化手段。但是,在商业银行体系市场化程度有限、商业银行主体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阶段,货币政策如果不能介入商业银行的信贷运作行为,就难以有效地传导到经济运行环节,此时必然需要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积极合作。
当然,无论是货币政策决策,还是银行监管决策,都是基于对银行体系等的大量信息分析的基础之上。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都是以一定的银行体系的传导机制为前提的,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货币政策操作,例如利率调整、公开市场操作,都必须立足于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的深入掌握。更为重要的是,银行监管信息也是中央银行及时高效地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基础。与此同时,货币政策操作必然会对银行体系的经营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也需要银行监管部门及时把握、进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来指导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二、差额准备金率体现了现代金融监管发展的正向激励和激励相容的发展趋势
无论是货币监管,还是机构监管,作为金融监管的组成部分,从全球范围内来看,正呈现一种正向激励的特征和激励相容的趋势。
所谓金融监管的正向激励和激励相容,强调的是金融监管要鼓励优秀的金融机构的发展,抑制不良的金融机构的扩张;同时强调监管者不能仅仅从监管的目标出发设置监管措施,而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监管的范畴,引导这两种力量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对激励相容的监管作过一个简要的界定,那就是:激励相容监管应当是符合和引导,而不是违背投资者和银行经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