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 《社会保障学》刘磊著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2年5月出版
ISBN:978-7-121-16577-1
本教材配套有习题答案,教师可向作者索取
课程简介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类社会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劳动关系方面衍生出了诸多矛盾,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各类社会矛盾的“化解器”、“安全网”,是关乎和谐社会构建和持久维持的基础,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同时,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
近年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整体框架。
即使学生掌握实用的岗位操作技能,又能够培养学生对社会保障理论的分析和思考能力。
以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过程为主线,从社会保障的工作基础、社会保障的分类实务、社会保障工作流程和争议处理多个方面进行介绍
以最新颁布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为依据编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课程特色
*
第十一章 社会福利
第二章 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第六章 医疗保险
第三章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第七章 工伤保险
第八章 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工作基础
社会保障争议处理
社会保障实务
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
第十二章 社会救助与补充保障
第四章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第五章 养老保险
第九章 生育保险
第十章 社会优抚
第十三章 社会保障的办理程序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章 社会保障争议处理
课程结构
*
第1章 社会保障概述
懂得社会保障的模式
掌握社会保障的作用
熟悉社会保障的原则和特点
掌握社会保障的含义
学习目标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601年英国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萌芽
2. 1883年,德国颁布《疾病保险法》、1884年颁布《工伤保险法》、1889年颁布《伤残及养老保险法》------建立
3. 1935年8月14日美国总统签发了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基本法律制度被许多国家确立并实施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是安抚政策的一种具体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意义
*
. 中国社会保障的历史演进
1.古代思想
2.开国后,新中国立即着手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创建工作,具体我们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3.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整体框架,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社会保障的含义
社会保障制度结构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
社会优抚
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
养
老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抚
恤
制
度
优
待
制
度
安
置
制
度
公
共
福
利
职
业
福
利
弱势
群体
福利
优抚
社会
化服
务
城镇
最低
生活
保障
农村
扶贫
和五
保供
养
灾
害
救
助
慈善
事业
和志
愿服
务
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的概念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普遍性、互助性和福利性的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保障的概念
2.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老人、母子家庭、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
社会保障的概念
3.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主要包括抚恤制度、优待制度、安置制度、优抚社会化服务。
社会保障的概念
4.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遭受自然灾害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最根本的目的是扶贫济困,保障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需求。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的原则
1.公平原则
2.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
3.责任分担原则
4.法制性原则
.社会保障的原则
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的特点
福利性
强制性
普遍性
互助性
社会保障的特点
.社会保障的作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作用。
1.“安全网”的作用。
2.“平衡器”的作用。
3.“助推器”的作用。
4.“稳定器”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的模式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国外社会保障模式
福利型
保险型
强制储蓄型
社会保障的模式
1.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美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模式的基本特征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社会保障费用由政府、雇主和劳动者三方分担;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缴费相联系;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既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享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又不能影响市场竞争活力。
社会保障的模式
2.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经济比较发达、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实行的一种比较全面的保障形式,以英国、瑞典等国实行的福利型社会保障模式,它贯彻“普遍性”原则,范围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需要,按统一标准交费、给付,保障基金主要由国家税收解决。福利型社会保障模式是以全民性和普遍性的保障原则为核心,全体居民和公民不论其有无收入和是否就业,都可享有国家制定的各项福利保障政策。由于全民都享有受保障的权利,因此,这种模式下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国家的税收。
社会保障的模式
3.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
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投入资本市场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雇员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完全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积累额。依据基金管理运营方式的不同,可将强制储蓄模式进一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以新加坡为代表,其核心是政府集中管理和运营基金;另一种以智利为代表,其核心是由私营基金管理公司竞争运营基金。
社会保障的模式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中国社会保障可以归类为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但同德、美等国家又有一些区别,我们称之为多元化协调模式,其关键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一种在农村和城市保障项目有别、组织方式各异、近期发展方向不同的目标模式。在这一模式中,作为社会保障主体的国家要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协调。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是多元协调模式
社会保障的模式
1.农村与城市生产力水平的差异性所决定的。
我国城乡间生产力水平呈现出明显的二元特征:一个是以先进工业为基础的城市生产方式,另一个是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乡村生产方式。不同的生产力决定了我国城乡经济体制的不同,从而在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的发展水平和体系结构的差异。相对而言,城市应采取就业型保障模式,而农村应采取家庭保障模式。
社会保障的模式
2.地区经济发展的平衡决定了社会保障内容与水平的差异。
从全国来看,由于各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了社会保障分配的差异,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越高;越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越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一事实说明,中国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既要强调同一性,又要承认差异性,不能强求一律。
社会保障的模式
3.社会保障制度内在要求国家主体要集中管理和统一协调。
兴办社会保障事业是政府行为,是国家应履行的社会职责。因此,必须由国家建立统一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协调。社会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它是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综合构成,另一方面它既有实施对象、享受条件、支付标准、资金来源、管理方式之间的配套协调问题,又有资金交纳统筹、储存运用、保值增值、分配运用之间的调节平衡问题,同时还涉及财政、税收、民政、劳动人事各部门。所以,必须建立具有统一协调功能的决策管理机构,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第2章 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理解社会保障管理的概念
掌握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他们相应的工作内容
学习目标
熟悉社会保障监督的内容
含义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为了实现社会保障目标,由国家和政府成立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组织社会保障的专业人员,对各项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过程。具体包括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社会保障业务管理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社会保障管理的含义
依法管理的原则
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社会化原则
责权明确的原则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资金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政策制定
监察监督管理
业务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最高管理机构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中层管理机构
民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基层管理机构
民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局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最高管理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由原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而成,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2)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
1)拟订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2)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3)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
5)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3)社会保障相关内部机构和职能
1)政策研究司。
2)规划财务司。
3)养老保险司。
4)失业保险司。
5)医疗保险司。
6)工伤保险司。
7)农村社会保险司。
8)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
9)调解仲裁管理司。
10)劳动监察局。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2.民政部
(1)民政部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国务院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2)社会保障相关职责
1)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
3)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
4)组织、协调救灾工作。
5)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7)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3)社会保障相关内部机构和职能
1)优抚安置局
2)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3)最低生活保障司
4)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3.卫生部
(1)卫生部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卫生工作的组成部门;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早并一直保留至今的政府部门之一。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2)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
研究拟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订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3)社会保障相关内部机构和职能
1)规划财务司
2)农村卫生管理司
3)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中层管理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职责与部门设置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对应,下设处,如养老保险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机构设置不再赘述)。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2.省民政厅
省民政厅的工作职责与部门设置同民政部相对应,下设处,省民政厅的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厅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机构设置不再赘述)。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3.省卫生厅
省卫生厅的工作职责与部门设置同卫生部相对应,下设处,省卫生厅的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机构设置不再赘述)。
.基层管理机构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主要进行社会保险办理,劳动争议仲裁等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落实。
2.市民政局
市级民政局负责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主要进行各项民政工作的具体落实。
3.市卫生局
市级卫生局负责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主要进行各项卫生工作的具体落实。
社会保障监督
社会保障监督是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障经办部门的管理过程和管理结果进行评审,鉴定,以达到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各方的合法利益。
社会保障监督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进行。
社会保障监督系统的基本方向是法制化与独立化。
监督方式是实现内外监督、上下监督、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社会保障监督
.社会保障监督的内容
社会保障监督
的内容
组织监督
财务监督
法律监督
社会保障监督
.社会保障监督机构
1.行政监督机构
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审计机关。
2.司法监督机构
我国国家司法机关仅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专门监督机构
我们国家社会保障设立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采取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相结合的管辖方式。
省、市、县、市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情况实行监察。
4.社会监督机构
包括工会、各种协会、社会舆论组织(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
学习目标
2
3
1
理解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基本内容
掌握社会保障基金的筹建渠道
懂得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
第3章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的含义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基金一般按不同的项目分别建立,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等。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福利基金
养老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
社会救济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模式
社会统筹部分
基金积累模式
完全积
累模式
现收现
付模式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基本内容
1.现收现付模式
由社会保险机构以社会需求总额进行资金筹资,即由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或全部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以支定收,不留积累。此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费率调整灵活;社会共济性强,易于操作,不存在基金受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的威胁,具有通过再分配达到公平为主导的特性。缺点是如果一国人口的年龄结构严重老龄化或者经济持续衰退,则会使在职劳动者不堪重负。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基本内容
2.完全积累模式
完全积累模式是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实质是长期范围收入再分配制度。首先由政府基金管理部门对有关人口寿命、经济发展状况等做宏观预测,然后预测劳动者退休之后所需的保险费用支出,将其平均分摊到劳动者的整个就业期间和投保期间。完全积累模式费率在整个实施过程中相对稳定,不会有很大的起伏波动,有较强的抗人口老龄化能力,受人口年龄结构影响较小;并且形成的储备基金短期内不会支用,可为经济增长积累资金,促成资本形成,为经济发展作贡献,使制度本身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缺点是制度设计过于强调效率,没有再分配和互济功能,不利于缓和贫富差距,背离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基本内容
3.社会统筹部分基金积累模式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其核心是引进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的机理,积累基金建筑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统筹互助调剂的机制。单位缴纳的保险费大部分统筹调剂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员的费用,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保险费和单位缴纳统筹保险费的一部分一起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这种模式由于建立了养老金个人账户,具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也保留了社会统筹互济的优点,集聚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和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制两者的优点,防止和克服了两者的弱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从理论上看这种模式是优点大于缺点,是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中的一种主要模式。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基本内容
1.依法管理,规范运行的原则
2.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3.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的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基本内容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委托代为收缴的各级税务部门。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各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中心,该机构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渠道,又称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它是国家依法确定的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所需专向基金取得和形成的渠道,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环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
社会保障
基金筹集
主渠道
辅渠道
国家
个人
企业
社会捐献
基金的运
营增值
彩票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主渠道
个人
国家
企业
. 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主渠道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1.国家渠道。
(1)给付形式
1)财政拨款。
2)国家让税。
3)国家让利。
(1)资金用途
1)管理社会保险支出的行政费用。
2)通过财政拨款弥补社会保险费用收支不足的部分。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2.企业渠道。
企业作为劳动力的实际使用单位,对就业者及其家属负有社会保障的责任。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履行社会保障责任的方式是为其就业者向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社会保障费。通常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障费是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由社会保障机构强行征收。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3.个人渠道。
社会成员个人既是社会保障权益的享受者和社会保障待遇的受益人,也是社会保障基金的责任主体和义务人。社会成员个人负担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是一种公认的原则。通常,社会成员个人按工资或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由社会保障机构强制征收,并成为社会保障基金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来源。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 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辅助渠道
社会捐献、基金的运营增值及彩票收入等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 社会保障基金征收费率水平合理界限
1.费率水平对资源配置的影响。费率水平过高,加重企业负担,提高人工成本,会削弱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费率水平对征集效率的影响。费率与征收效率有正比关系,征收费率过高,导致企业不愿意缴费,最终收费总量减少,这就设计到如何测定最佳征费点的问题。
向别人要多少钱?自己的收益会最大
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
.社会保障基金给付的原则
随经济发展调整
基金给付水平
权利和义务对等
保障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
.社会保障基金给付的条件
年龄
性别
缴费数额
给付的条件
身份
缴费期限
投保年限
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
.社会保障基金给付的形式
服务给付
实物给付
货币给付
社会保障基金
给付的形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主要是财务监督
通过对社保财务活动的监督审查,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和鉴证,揭发贪污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严重损失浪费及无效率、不经济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提请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从而纠错揭弊,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计划及预算的贯彻执行,维护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社保部门的财务报告及其它核算资料的正确可靠。
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内容
基金征缴监督
基金支出监督
结余基金(财政专户基金)监督
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日常监督(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开展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基金监督工作)、专项监督(针对某项具体问题而开展的基金监督)和挪用基金案件的检查处理
1.现场监督
依靠经办机构和有关机构报送的数据,进行多方面的分析、测算并加以管制。
2.非现场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方式
第4章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学习目标
理解逆向选择的概念
懂得逆向选择的成因与控制方法
理解道德风险的概念
懂得道德风险的成因与控制方法
从风险到保险
风险就是发生不幸事件的概率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保险本质是一种互助行为
保险经营与风险密不可分,保险事故的随机性、损失程度的不可知性、理赔的差异性使得保险经营本身存在着不确定性,加上激烈的同业竞争和保险道德风险及欺诈的存在,使得保险成了高风险行业。
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的定义
逆向选择是经济学中是一个词汇,它的定义是指由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
逆向选择
在医疗保险市场,身体比较健康,平时不大患病的人,一般是不愿意购买健康保险的;恰恰是那些身体不很健康,平时经常生病的人,更愿意购买健康保险。凡是那些积极买保险的人都是容易出险的人,因为他们容易得病,所以常常渴望购买健康保险,以便出险之后有保险公司为他们付费。而出险概率较低的人则往往犹豫不决,如果健康保险价格提高了,反而会把他们首先拒之门外。这就是典型的逆向选择效应。
.保险市场中的逆向选择
*
交易双方自由决定是否交易
产品质量
不均一
信息不
对称
逆向选择
.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的成因
逆向选择
监管
信号甄别
捆绑各类保险
强制参加
逆向选择的
控制方法
.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的控制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的定义
道德风险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道德风险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或者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
道德风险亦称道德危机。
道德风险
(1)医疗消费市场是个供方垄断性很强的领域。
1.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2)第三方付费(保险)参与的医疗健康保险市场上,被保险人的需求就会大于他们的实际需求。
(3) 一个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后就会产生一种依赖心理或思想上的麻痹,
.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
2.失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1)如果失业人员失业之后获得的失业补助高于或者过分接近其失业前的收人水平,就会使劳动者丧失劳动积极性,宁肯失业。
(2)一方面劳动者出于偷懒等主观意愿造成的失业与客观原因导致的"非自愿失业"的表现并无区别;政府往往不加区分地按照统一税率对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征收失业保险税,并按照统一标准给每个失业者给付失业保险金。这一政策必定会造成厌恶劳动的人采取故意失业或延长失业时间来获得失业保险金的行为。
道德风险
社会福利中的道德风险体现在为了享受某些福利项目,而提供虚假资料,以达到其目的的行为, 社会福利中所潜藏的道德风险一直是普通民众关注的焦点,例如:为了保障民生,政府出于一种对经济增长和调控房价的权衡考虑,出台了经济适用房制度,人们将希望集中在扩大经适房供应、调整住房结构上,这里面就出现了虚假的申请的行为。
3.社会福利中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
4.社会救助中的道德风险
社会救助中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参保人员的骗保问题。一个贫困家庭在达不到申请低保的条件时,为了享有低保等权利,在社区工作人员调查时,会把家里贵重的东西藏起来,穿上破旧的衣服,把自己说的十分可怜,造成家庭极度贫困的假象,骗取低保。当前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部分流浪乞讨人员成了所谓的专职“跑站”人员,他们从一个救助站到另一个救助站,骗取社会救助资金。
道德风险
.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的成因
在讲述保险市场道德风险的成因前,我们必须要明白一个关系:委托代理关系。简单说来,委托代理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契约关系。契约的基本内容是规定代理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应采取何种行动,委托人应相应地向代理人支付何种报酬。
道德风险
代理人与委托人信息不对称
1
代理人与委托人利益不一致
3
3
2
不确定因素
道德风险
.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的控制
完善激励机制
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的控制
加强制约控制
学习目标
理解养老保险的概念
掌握养老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第5章 养老保险
熟悉参加养老保险缴交的费用和待遇
.养老保险的含义
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
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
.养老保险的社会作用
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
有利于社会的安定
促进经济的发展
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
.养老保险的原则
养老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养老保险的原则
保障基本生活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管理服务社会化
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养老保险的特点
养老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养老保险的特点
强制性
互济性
社会性
我国养老保险的组成
个人储蓄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制中的核心。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与给付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缴交与给付按照公民身份分四类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企业职工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养老基金基本来源:
(1)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提取
(2)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提取
(3)从破产和出售企业资产变现中清偿欠缴和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增值收入
(6)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款利息
(7)财政补贴,企业缴费于税前提取也体现了国家补贴
(8)其它收入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养老基金的缴交与给付
(1)企业职工养老基金的缴交与给付
1)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在《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中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3)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2011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更改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城镇居民养老基金的缴交与给付。在《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 (国发〔2011〕18号)中,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的缴交与给付有明确的规定:
1)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2)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3)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4)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5)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无论男女都是60周岁。
6)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各地可根据实际,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提高待遇水平,确保老年生活保障。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3)农村居民养老基金的缴交与给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中,对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的缴交与给付有明确的规定:
1)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
2)农村居民养老基金的给付:“新农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养老金从60岁开始领。
养老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1.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德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的基本原则是“保险费用部分由雇主、部分由被雇佣的职工缴纳,而国家仅仅给伤残和养老保险提供补贴”。个人养老金的多少,不取决于退休前工资的多少,而取决于一生交纳了多少养老保险费。
国外养老保险
2.日本
日本作为东方最具代表性的发达国家有着完善的养老体系,这与日本老龄化和人口少有密切关系。目前在日本,一对老年夫妇只要他们在退休前交足了公共养老金保险费,就能每月领到金额为23万日元的养老金,相当于在职人员平均实际月收入的80%。在有自己住宅的前提下,生活费、衣着费、医疗费、交通费以及通信费和娱乐费都能得到基本保证。
国外养老保险
3.美国
目前在美国养老金以四种形式出现:政府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福利养老金和储蓄养老金。政府退休金由政府向各级政府退休人员提供。他们只占美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8%。基本养老金是政府向剩下的92%的65岁以上的美国老人提供的,约占原收入的42%。资金的来源为征收社会养老保障税,社会保障税全部记入财政信托帐户,首先用来保障养老保障支出的需要,节余可购买财政部发行或政府担保的特别债券。福利养老金是由大企业向雇员提供的,完全由雇主出资。职工退休后根据其在公司工作的年限领取一定份额的养老金。
国外养老保险
4.新加坡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为受薪人员而设立的一项养老储蓄基金,是一项强制性的储蓄计划。其主要目的是为雇员提供足够的储蓄,以便在退休后或者丧失工作能力时有所依靠。中央公积金面向所有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雇员。雇主和自雇者可自愿参加。保险费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纳。根据新加坡养老保障法,雇员年满55岁后,个人帐户结构由普通帐户、医疗储蓄帐户和特别帐户转变为退休帐户和医疗储蓄帐户。
国外养老保险
学习目标
理解医疗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掌握参加医疗保险参保和待遇
了解国外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第6章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的含义
医疗保险的基本内容
.医疗保险的职能和社会作用
医疗保险的基本内容
风险转移
补偿转移
医疗保险的职能
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5.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社会作用
.医疗保险的职能和社会作用
医疗保险的基本内容
.医疗保险的原则
医疗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收支平衡、略有积累
医疗保险基金有效管理
保障性原则
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
强制性与非强制性结合
医疗保险的原则
1.医疗资源配置的非市场性
2.不同身份人员参保与待遇的差异性
.我国医疗保险的特点
医疗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医疗保险的分类
医疗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1
社会医疗保险
2
商业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分类
.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与给付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同养老保险类似,基金的缴交与给付按照公民身份分四类,
医疗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企业职工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医疗基金基本来源: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定比例共同缴纳。基金来源有:
(1)行政机关由各级财政安排。
(2)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由各级财政视财政补助及事业收入情况安排,其他事业单位在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提取的医疗基金中列支。
(3)企业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
(4)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医疗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医疗基金的缴交与给付
(1)职工医疗基金的缴交与给付
1)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2)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医疗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城镇居民医疗基金的缴交与给付
1)缴费和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2)费用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医疗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3)农村居民医疗基金的缴交与给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缴费标准。 2)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 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医疗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我国现在执行的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在2010年6月28日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调整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58号。
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础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又自行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物支付目录。
.医疗保险基本药品目录
医疗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的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的药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医疗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
1.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的条件。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均为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药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
(2)符合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医疗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
对于易于滥用的、可用于非治疗用途的药品不列入《药品目录》: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医疗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1.德国:
社会保险
2.加拿大:
全民免费
3.美国:
商业保险
国外医疗保险
第7章 工伤保险
学习目标
理解工伤
保险的原
则和特点
熟悉参加
工伤保险
缴交的费
用和待遇
掌握工伤
如何认定
和伤残等
级鉴定
了解国外
工伤保险
的基本情
况
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
.工伤保险的含义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该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
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的作用
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工伤保险的原则
工伤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个
人
不
缴
费
原
则
损
害
补
偿
原
则
无
过
错
原
则
损
害
补
偿
原
则
个
人
不
缴
费
原
则
严格
区别
工伤
和非
工伤
的原
则
预防
补偿
康复
相结
合的
原则
.工伤保险的特点
工伤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
3.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4.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决定》对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了修改。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工伤保险费征缴
1.参保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缴费比例:
(1)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至%。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关于行业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行业风险分类如表7-1所示。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工伤认定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工伤认定。
1.认定时效:《工伤认定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工伤认定规定如下:
第四条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认定内容:《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保险待遇
在赔付方面,医疗费用通常是由工伤保险先报销后,商业保险扣除已赔付部分对剩下的金额进行赔偿。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则是分别按照约定额度给付,不存在冲突现象。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及工伤康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基本药品目录
同医疗保险一样,工伤保险药品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执行。
工伤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国外工伤保险
1.德国:德国在建立工伤保险模式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德国的同业保险协会既负责事故调查、办理赔付,也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性的监督检查,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早在1884年,德国政府就通过立法颁布了《德国工伤保险法》,建立了无责任保险制度。
2.美国:美国的工伤保险主要依据联邦政府制定的《社会保障法》执行。但各州.企业也可结合本州、本企业制定相应的规定。
国外工伤保险
3.英国:英国由卫生与社会保障部的地方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伤保险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英国没有单独的工伤保险基金。
在工业事故中,所有在英国就业的具有劳动合同的职工或学徒工必须参加保险。甚至一些难以订立劳动合同的自谋职业者,如出租车.汽车.轮船驾驶员等,也被工伤保险所覆盖。
4.日本:工伤保险由政府主管,平时由一个专门的审议会负责处理具体的工伤保险事务,主要是各种保险支付。审议会的委员由劳动大臣任命,其中工人代表.雇主代表和公益代表各占三分之一。
保险费用则由政府依据《工伤保险费征收法》,向相关的企业主进行征收。另外,根据《工伤补偿保险法》第26 条,国库也可以在预算范围内补助一部分费用。
学习目标
理解失业保险的概念
掌握失业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第8章 失业保险
熟悉参加失业保险缴交的费用和待遇
失业保险的基本内容
.失业保险的含义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所谓有劳动能力,是指失业人员具有从事正常社会劳动的行为能力。
自愿放弃就业权利,已经退出了劳动力的队伍,不属于劳动力,也就不存在失业问题。
.造成失业的原因
失业保险的基本内容
周期性失业
摩擦性失业
季节性失业
技术性失业
结构性失业
失业原因
失业保险的基本内容
.失业保险的社会作用
1.维护社会安定。
2.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3.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促使劳动力素质提高。
.失业保险的原则
失业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广覆盖的原则
1
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双重功能的原则
3
低水平的原则
2
用人单位、职工和国家共同负担失业保险费用原则
4
.失业保险的特点
2.无偿性
国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支付任何代价
3.固定性
事先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实行专款专用
1.强制性
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
失业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3)财政补贴;
1.《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失业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1)失业保险基金不是政府资金。
(3)与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相比,失业保险基金也有特殊之处。
(2)失业保险基金不同于投资基金。
2.失业保险基金的特殊性:
失业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现行的失业保险是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1998年12月16日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与之有冲突的,按照《社会保险法》执行:
失业保险基金筹集与给付
失业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1.参保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失业基金的缴交
失业保险费由企业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3.失业申报期限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4.失业人员享受的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如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失业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失业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缴费时间与领取失业金期限对照表
24个月
10年以上
18个月
满5年不足10年
12个月
满1年不足5年
0
1年以下
领取失业金期(最长期限)
缴费时间
在2011年06月29日发布的《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中规定: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1.德国式的“失业保险+失业救济”的衔接型
2.美国式的“失业保险+企业补充失业津贴”的补充型
3.加拿大式的“失业保险+特殊失业补助”的授助型
国外失业保险
掌握生育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理解生育保险的概念
熟悉参加生育保险缴交的费用和待遇
第9章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含义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在于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的基本内容
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1)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院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我国现行的生育制度
1
生育社会保险。其核心内容是实行社会保险,生育费用社会统筹,
2009年,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
3
生育保险的基本内容
生育保险的社会作用
1.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
2.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3.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
生育保险的基本内容
.生育保险的原则
生育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生育保险的原则
单独核算
社会统筹
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
生育保险的原则和特点
.生育保险的特点
产假有固定要求
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
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
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
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
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所在城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持有所在城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埠人员。2009年,在全国7城市试点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
生育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筹集与给付
生育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1. 生育保险交费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不论男女职工比例多少,按照统一费率(最高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缴纳生育保险费;深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2.享受生育保险条件
享受生育保险,需要同时具备下面两个条件:
(1)所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纳义务;(各地规定略有差异,大部分地区规定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并且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需在职人员才能参保)。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条件,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5)假期天数
(6)男职工假期及假期工资
国家和各地自行规定的其它费用;
生育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生育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4.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解决
2009年07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7号中规定:
(1)各地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开展门诊统筹的地区,可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2)城镇居民生育医疗服务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的参保与待遇
.生育保险基本药品目录
同医疗保险一样,生育保险药品还是按照<<国家基本医 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执行。见医疗保险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国外生育保险
1.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也称实行参保制的国家)
2.实行福利制度的国家(也称实行强制性保险和普遍医疗保健相结合的制度的国家)
3.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
*
熟悉社会优抚制度
掌握社会优抚的作用
理解社会优抚的概念
学习目标
第10章 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主要包括抚恤制度、优待制度、安置制度、优抚社会化服务。
.社会优抚的含义
社会优抚的基本内容
1.优抚事业是国家稳定与发展的保证
2.优抚事业是社会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
3.优抚事业是鼓舞士气、焕发民族精神的重要环节
4.优抚制度具有稳定社会的作用
.社会优抚的作用
社会优抚的基本内容
1.抚恤优待工作实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原则。
2.根据对国家贡献大小、困难大小、确定保障水平的原则。
4.保障水平随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提高同步增长的原则。
3.因地制宜确立优待对象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
.社会优抚的原则
社会优抚的原则和特点
.社会优抚的特点
社会优抚的原则和特点
优抚保障的标准较高
优抚优待的资金主要由国家财政支出
2.两层关系
3.一个机制
社会优抚的特点
优抚对象具有特定性
优抚内容具有综合性
. 社会优抚资金的来源
国家财政拨款
社会募集
社会优抚资金的来源和运行
.社会优抚资金的运行
国防分配拨款
军人福利、退役、安家等费用
军人保险费用
军人工资
国家财政拨款
社会募集基金
社会保障管理职能机构(以民政
部门为主)
基层社区
单位
社会团体
优抚对象
社会优抚资金的来源和运行
社会优抚制度
社会优抚具体内容
优抚社会化服务
优待制度
安置制度
抚恤制度
. 抚恤制度
1.死亡抚恤
(1)一次性抚恤金。
(2)定期抚恤金。
(3)特别抚恤金。
2.伤残抚恤
(1)伤残等级。
(2)伤残抚属待遇。
社会优抚制度
. 优待制度
1.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他们在农村承包的责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原有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2.医疗待遇。
3.伤残优待。
4.优抚对象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
社会优抚制度
. 安置制度
退役安置是指国家和社会为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资金和服务,以帮助其重新就业的一项优抚保障制度。
社会优抚制度
.优抚社会化服务
优抚社会化服务是指国家和社会筹资建造服务设施,如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荣复军人慢性病疗养院等。
既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又要使优抚对象能享受到社会的成果,
社会优抚制度
学习目标
理解社会福利的概念
掌握社会福利的原则
熟悉公共福利的分类
熟悉其它福利的具体内容
第11章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的基本内容
.社会福利的含义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老人、母子家庭、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
社会福利的基本内容
.社会福利的原则
社会福利的原则
政府与社会相结合,以政府为主导的原则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以公平为首要原则
社会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实现社会福利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社会福利的基本内容
.社会福利的作用
1.纠正社会特别是在市场经济运行条件的社会运行失灵的有关社会问题。
2.国家和社会主动对社会成员或公民提供层次不同、内容不等、水平有异的各种福利,增进社会福利水平,提高社会融合品质。
公共福利
住房福利
教育福利
公共福利的内容
文化福利
卫生福利
公共福利
住房福利
住房福利是指政府利用国家和社会力量,为公民(尤其是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采取的措施和手段。
消费需求优先
资源占用补偿
存款购房优先
普遍性特征
低收入者优先
公共福利
1.住房福利的特征
(1)廉租房
(2)经适房
(5)住房补贴
(3)限价房
(4)住房公积金
公共福利
2.住房福利的政策调控
公共福利
.教育福利
教育福利是指政府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国民素质方面的各种社会福利措施也手段,教育福利政策的宗旨在于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进而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推动社会协调全面发展。
公共福利
1.教育福利的特征
(1)保障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2)提高个人收入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增长
(3)消除贫困,促进社会融合
公共福利
2.教育福利的政策措施
(1)九年制义务教育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3)国家助学金
(4)助学贷款
公共福利
.文化福利
文化福利是政府为了让人民群众能提高文化修养,并享受文化带来的乐趣。
经过30年经济大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大国和政治大国,唯独弱在文化大国。文化是自由精神的表现,没有自由精神的民族,难有大的文化气派与胸怀。2009年9月27日,中国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公布。国家将文化列入战略决策规划,作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投资目标。而举办的各种活动或提供免费使用的文化设施。
公共福利
.卫生福利
卫生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以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为目的所提供的以医疗和保健为内容的公共福利。
1.预防性卫生福利
2.治疗性卫生福利
其它福利
后付制
预付制
其它福利
一体化制
职业福利
弱势群体福利
其它福利
.职业福利
职业福利是指企业单位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以职工为对象而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和福利项目的总称,它是工资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其它福利
1.职业福利的特征
(1)补偿性:员工福利是对劳动者为企业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性补偿,也是员工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均等性:企业内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员工,都可以平均地享受企业的各种福利。
(3)集体性:企业兴办各种集体福利事业,员工集体消费或共同使用共同物品等是员工福利的主体形式,也是员工福利的一个重要特征。
(4)差别性:各个企业单位的福利项目、水平和享受范围等存在很大的差别。
其它福利
2.职业福利的内容
(l)福利津贴。一般以现金形式提供,是职工工资收入以外的收人。
(2)福利设施。包括职工食堂、职工宿舍、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理发室、休息室等生活福利设施,以及文化室、俱乐部、职工图书馆、健身房、泳池、运动场、歌舞厅等文化、康乐设施和场所。
(3)福利服务。福利服务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与上述各项设施相关的各项服务,也包括诸如接送上下班,接送女职工子弟上学,提供健康检查等特别服务。
其它福利
.弱势群体福利
1.老年人福利
老年人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了安定老人生活,维护老人健康,充实老人精神文化生活为目的而提供的供养、医疗、康复、娱乐等方面的服务设施和服务。
老年社会福利的内容包括:
(1)满足生存与安全需要的福利。
(2)满足尊重与享受需要的福利。
(3)满足发展需要的福利。
其它福利
2.妇女儿童福利
妇女儿童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满足妇女、未成年人的特殊需要和维护其特殊利益而提供的照顾和福利服务,是社会福利项目之一。
(1)妇女福利
1)生育保护
2)劳动保护
根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①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劳动。
② 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保护
3)专门福利设施与服务
其它福利
(2)儿童福利
1)儿童健康: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水平,在儿童进行免费疾病预防,为孤儿、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2)儿童教育:推动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加强基础教育的内容,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3)法律保护: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从立法、执法层面体现儿童优先原则,从实现儿童最大利益出发,完善和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和工作机制,保护儿童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益,完善儿童监护制度等。
其它福利
3.残疾人福利
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
理解补充保障的概念
理解社会救助的概念
掌握社会救助的原则和特点
学习目标
熟悉参加社会救助的内容
第12章 社会救助与补充保障
.社会救助的含义
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遭受自然灾害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最根本的目的是扶贫济困,保障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需求。
.社会救助的特征
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
社会救助的特征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的对象和内容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救助对象的界定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户口标准,另一个是居住时限标准,目前我国采用的是户口标准。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内容
社会救助的对象和内容
(1)各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制定。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2)区分不同情况享受不同待遇。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2)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1)体制改革推动式扶贫
(2)大规模开发式扶贫
(3)重点攻坚式扶贫
(4)参与式扶贫开发
社会救助的对象和内容
.农村扶贫和五保供养
1.农村扶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扶贫政策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5)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
2.五保供养起源
50年代中期------保证吃、穿、住、衣、葬
社会救助的对象和内容
(1)五保供养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社会救助的对象和内容
(1)五保供养内容。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灾害救助
社会救助的对象和内容
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村委会、居委会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补充保障
补充保障是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之外的,以非政府主导性,非强制性为特征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的统称。他与政府主导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一起,共同构成国民生活保障系统,主要包括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
补充保障
1.慈善事业的概念。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是在政府的倡导或帮助、扶持下,由民间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对社会中遇到灾难或不幸的人,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一种无私的支持与奉献的事业。慈善事业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再分配的实现形式。
.慈善事业
补充保障
2.慈善事业的功能。
宣扬社会文化价值
弥补民间医疗不足
照顾社会弱势群体
慈善事业的功能
补充保障
全国的慈善基金会有2000余家,各自针对的募集基金和基金使用的救助对象也不同,主要的有: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
3.慈善基金会
补充保障
慈善公益项目在国内开展的很多,针对的人群也不同,我们在这里仅列举部分:
希望工程:希望工程是青少年基金会发起倡导并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春蕾计划:春蕾计划是一项旨在帮助因生活贫困而辍学或濒临辍学的女童重返校园接受学校教育的爱心工程。
贫困母亲救助项目:救助那些需要帮助的贫困母亲,全面提高贫困妇女的素质,改善她们的生活环境和家庭条件。
4.大型公益项目
补充保障
1.志愿服务的概念.
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2.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4年12月5日,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志愿服务
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
懂得社会保障的办理程序
学习目标
熟悉参加社会保障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13章 社会保障的办理程序
生育
失业
工伤
医疗
养老
社会保障办理
社会保障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本章所指的社会保障办理,是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的五险的办理,
社会保障办理
1.保证公司是合法经营企业;
2.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公司编号;
3.新员工入职,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根据员工身份的不同(本地城镇、本地农村、外来城镇、外来农村等)准备好签合同所需要的资料,如就业证、失业证、就业指导手册等,(有些城市此资料有些城市不需要)。
5.带好以上资料及备案花名册、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等到劳动部门备案;
6.社保备案;
(5、6两程序有些城市是可以直接登录劳动局网站,企业自行办理登记的)
7.一般从次月开始,缴纳前一月份和扣费当月的保险;
8.缴费成功后的下一自然月,到社保处办理社保卡。
.企业参加社会保障流程(从企业的角度)
社会保障办理
由于各地社保机构办事流程与项目有小的差异,
以广东省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例:
1.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
申请单位提交依法成立的证照或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按初审、复核二级管理权限办理。
2.建立和管理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档案。
(1)建档。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工作内容(从社保部门的角度)
社会保障办理
3.测定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比例。
(1)根据各险种的收支情况计算出新的缴费比例
(2)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新的缴费比例征收社保费。
4.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核定。
(1)每年的4至6月为新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具体时间以当地社保部门公布为准)。
(2)每年的4至6月参保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软盘到所属社保办,提取本单位参保人员资料回去填报参保人员上年1至12月月平均工资收入。填写完成后打印纸质申报表。
(3)参保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软盘、纸质申报表到所属社保办,按初审、复核二级管理权限办理申报手续。
社会保障办理
5.调整全市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在缴费年度结束后,对职工个人帐户进行结算,包括当年缴费额、实际缴费月数、当年利息额、历年缴费累计结转本息储存额等。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记帐利率计算。
6.核查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1)《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验一次。验证时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批准成立相关证照、《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明细表等。
(2)按初审、复核二级管理权限办理
社会保障办理
7.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
(1)参保人申请将异地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系转入本市的,须填写《佛山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提供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入的调动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申请把个人社保关系转出异地的,需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提供异地社保机构接收函《佛山市职工社会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按初审、复核、审批三级权限办理。
社会保障办理
8.建立、变更、终结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关系.
(1)缴费单位为参保人办理参保的同时即建立个人档案。
(2)当参保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时,由缴费单位或参保人携带《佛山市社会保险手册》、个人档案、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户口薄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
(3)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按初审、复核、审批三级权限审理完毕
9.审核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资格。
(含审查确认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档案标准工资、用工形式、待遇标准、生存验证等)
社会保障办理
10.核查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情况。
受理资料→审核→处理
11.核查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情况。
受理资料→审核→处理
12.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确定,协议的签订和考核。
13.参保人员转院和异地治疗。
申请转院→审核申请资料→填写相关表格→审批
1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智能卡的发放和管理。
(1)在各业务科办理业务之前做新增减人员变动、生成新增人员数据,再将新增人员数据交给银行制卡。
(2)生成医疗个人账户的应发人数并汇总,生成医疗个人账户实发人数并打印汇总报表,报表核对无误后经主管局长签发后转交财务科。
社会保障办理
15.确认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
筛选→征求意见→签订协议→向社会公布
16.确认工伤职工转院治疗。
服务医疗机构提出→受理申请→审批
17.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资格。
受理申报资料→核定→次月发放待遇
18.审查确认定期领取伤残津贴人员或供养亲属的资格。
生存证明、就读证明审查
19.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调整→复核→审核→发放
20.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复查。
受理资料→重核→重核决定
社会保障办理
1.征收流程图
社会保障办理
每月1-25日,缴费单位到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保险关系科(股)、办事处办理本单位人员的增减变动手续
每月26日为结算日,当日产生各缴费单位次月的应征人数和金额
社保部门把每月应征数额传输给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
地税部门把每日征收到帐的数据信息传输到社保部门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行政给付
社会保障办理
(1)养老和失业
1) 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①户口本
②个人档案
③身份证
④社保卡
⑤银行存折
2)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①原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用人单位提供的投保明细
③本人身份证
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相关内容料、填写相关内容
受理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符合条件的
不符合条件的
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并说明理由
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待遇
告知其它途径
复核待遇
负责人审批
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必要的保送相关部门备案
通过银行发放待遇
社会保障办理
3)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流程图
(2)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办理
1)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销医疗费
a.工伤认定书(原件)、工伤医疗费用发票。
b.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收费章)。
c.出院小结、住院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核对章)。
d.门诊病历卡及加盖收费章的门诊医疗费用清单。
e.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账号。
②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首次定期伤残津贴
a.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两份及复印件)、鉴定费发票。
b.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账号。
③首次领取遗嘱供养定期待遇
a.工伤认定书、遗嘱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孤寡、收入情况、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证明。
c.如一次性领取应提供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号。
2)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流程如图13-3所示;
(3)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办理
1)申请领取医疗保险待遇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a.社保卡
b.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收费章)。
c.出院小结、住院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核对章)。
d.门诊病历卡及加盖收费章的门诊医疗费用清单。
e.开户银行、账号。
f.身份证
2)医疗保险(住院、特门)核报流程如图13-4
3.社保稽核流程图。
社保稽核流程如图13-5所示
社会保障办理
劳动保障年审制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项措施。
我们以广州市劳动保障年审为例,说明年审的程序和内容。
企业年审
1.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送审分工
(1)在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年审。
(2)在区、县级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到区、县级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年审。
(3)尚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按现行劳动保障管理隶属关系办理年审。
(4)在本市参加失业、医疗保险的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需在本局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副证)年检。
(5)新建用人单位,应自领取法人登记证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审申报,核发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在年审期间领取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无需再进行年检。
企业年审
2.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地点及时间
(1)送审地点:
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2)送审时间:
按《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尾数安排年审,编号尾数为:
2的单位,请于当年2月份参加年审;
3和0的单位,请于当年3月份参加年审;
4和1的单位,请于当年4月份参加年审;
5和8的单位,请于当年5月份参加年审;
6和9的单位,请于当年6月份参加年审;
7的单位,请于当年7月份参加年审。
新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和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用人单位,请于当年2月至7月期间办理。
企业年审
3.办理劳动年审和社保登记证年检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年审
(2)备检资料
1)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2)按要求填写好的《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
4)招用流动人员的加带《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
5)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6)年审时上月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年审时上月职工工资表;
8)办理综合计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
9)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10)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企业年审
(3)在本市参加失业、医疗保险的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年审时上月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年审时上月职工工资表。
企业年审
4.年审程序
(1)自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保障年审的内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先行整改。用人单位对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必须提交书面说明。
(2)申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自查后,每年2月开始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申报年审。
(3)审查。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对其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他有关资料,或实地核查。申报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所有资料退回。
(4)发证。年审合格的,发给《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证》。
企业年审
5.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劳动年审证照费问题的复函》规定,各用人单位在领取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和登记证前,应持我局开出的缴费通知到市工商银行营业点缴交年审证照费每户50元。
企业年审
6.关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预审。
(1)各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审时,必须携带本单位制订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2)本局委托市就业训练中心、广州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保障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对内部规章进行预审(不收费)。
(3)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经预审合格的,由劳动监察机构盖章认可。不合格的,由委托预审单位提出意见退回修改。
(4)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预审不合格的,以自愿为原则,参加有偿的培训、委托修改、或委托以上两单位制订。
企业年审
学习目标
熟悉社会保障争议的诉讼
理解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掌握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第14章 社会保障争议处理
熟悉社会保障争议的仲裁
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关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也是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和享受经济发展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还只能以提供公民基本需要作为目标,这也是同我国社会保障“低水平、广覆盖”的精神相适应的。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的含义
1.社会保障关系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做出多种划分。具体如下:
(1)政府与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之间的关系。
(2)国家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3)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国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2.社会保障关系解析
(1)社会保障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属性。
(2)社会保障关系既不完全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也不完全是体现国家权力的管理和服从关系。
(3)社会保障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具有非对等性。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严格的法定性
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
特定的立法技术性
广泛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争议处理制度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争议处理:“一调一裁两审”
协商调解
仲裁
诉讼(一审)
诉讼(二审)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根据现行的规定,仅仅对于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申请仲裁的,不属于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在用人单位不买社保、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给予赔偿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才会受理。
在劳动者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对于单位不购买社保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应当受理并予查处。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社会保障仲裁与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关系争议、工资和经济补偿争议、社会保障争议三部分,三者是密不可分的,而劳动关系成为其中的基本点,只要劳动关系成立,单位就要对员工承担相应的的责任,所以社会保障仲裁是劳动仲裁的一部分。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裁判。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1.快捷
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
2.专业性强
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向何处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7.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1.《仲裁申请书》。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材料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1.对于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劳动者对上述1所列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对上述1所列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终局裁决之规定对劳动者较为有利,
终局裁决
对于劳动者
对于企业
如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的6种情形下,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只有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企业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社会保障争议仲裁
. 劳动仲裁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社会保障争议诉讼
.法院管辖的社会保障案件范围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就《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答记者问进一步解释为:
“我们研究认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争议,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争议,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社会保障争议诉讼
.劳动诉讼的概念
同社会保障仲裁一样,我们同样将社会保障诉讼归结于劳动诉讼中,但注意法院对社会保障争议的受理范围。
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此外,劳动争议的诉讼,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未经仲裁,案件不能进入诉讼程序 。
社会保障争议诉讼
.诉讼时效
我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社会保障争议诉讼
.劳动诉讼应当提交的材料
1.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 ;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社会保障争议诉讼
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3.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4.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社会保障争议诉讼
.劳动诉讼程序
1.两审终审制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社会保障争议诉讼
2.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准备诉讼材料
法院立案
参加庭审
领取法院判决书
决定上诉或申请执行
(1)拟好民事诉状,在民事诉状中写明请求事项,并以事实和理由简单说明请求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将拟好的民事诉状、仲裁书或劳动部门不受理通知书以及其它证据,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以便于人民法院立案,立案时并垫交案件所需诉讼费用。
(3)案件立案后,根据法院通知,领取举证通知和开庭传票。
(4)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内,向法院提交本案所需的证据资料。
(5)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参加庭审。
(6)等待法院下判并领取判决书。
社会保障争议诉讼
(7)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提起上诉。
(8)按第二审法院的要求提交新的证据资料
(9)按提二审法院的要求参加第二审庭审。
(10)领取第二审判决。
(11)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
(12)如果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权利人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
(13)法院执行完毕。
(14)结案。
社会保障争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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자주적 관리를 통한 고객 감동 실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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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课上完。
1这种模式决定着企业正在从事的或者应该从事的经营业务、以及界定着企业所属的或者应该属于的经营类型。波特-战略是公司为之奋斗的一些终点与公司为达到它们而寻求的途径的结合物。
2在狭义的战略定义中,确定目的过程与战略制定过程虽然互相联系,但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过程。
安索夫就是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影响了后来的很多研究者。他认为企业战略是贯穿于企业经营、产品与市场之间的一条“共同经营主线”,决定着企业目前所从事的、或者计划从事的经营业务的基本性质。这条共同经营主线由四个要素构成:①产品与市场范围:是指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竞争所在的市场。②增长向量:是指企业计划对其产品和市场范围进行变动的方向。③竞争优势:是指那些可以使企业处于强有力竞争地位的产品和市场特性。④协同作用:是指企业内部联合协作可以达成的效果,1+1>2。
霍弗与申德尔进一步认为,企业在制定自己的战略时,应该考虑企业资源配置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他们认为:战略是企业目前的和计划的资源配置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基本模式。该模式表明企业将如何实现自己的目标。
3前面两类定义尽管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企业战略的一方面属性:计划性、全局性与长远性。近年来,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加快,使得以计划为苦战的定义受到不少批评,于是企业战略的现代概念受到广泛的重视。
明茨伯格把战略定义为一系列行为方式的组合。他借鉴市场营销学中的四要素(4P‘S)的提法,创立了企业战略的5P’S模式,即计划、计策、模式、定位与观念来对企业战略进行描述。其中,“计划”强调战略作为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行动方案;“计策”强调战略可以作为可以威慑和战胜竞争对手的一种手段;‘’模式‘强调战略最终体现为一系列具体行动及实际结果;“定位”强调战略应使企业根据环境的变化进行资源配置,从而获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和独特的竞争优势;“观念”强调战略作为经营哲学的范畴体现其对客观世界的价值取向。
明茨伯格的定义与传统定义最大的不同在于:他认为战略作为一系列的决策或行动方式,即包括刻意安排的(或计划性)战略和任何临时出现的(非计划性)战略。事实上,企业大部分战略是事先的计划和突发应变的组合。许多学者研究组织的有限理性,并将重点放在组织不可预测的或者未知的内外部因素约束下的适应性上。所以,传统定义与现代定义的本质区别在于,现代化概念更强调企业战略的另一方面属性,即应变性、竞争性与风险性。
第1次课上完。
1这种模式决定着企业正在从事的或者应该从事的经营业务、以及界定着企业所属的或者应该属于的经营类型。波特-战略是公司为之奋斗的一些终点与公司为达到它们而寻求的途径的结合物。
2在狭义的战略定义中,确定目的过程与战略制定过程虽然互相联系,但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过程。
安索夫就是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影响了后来的很多研究者。他认为企业战略是贯穿于企业经营、产品与市场之间的一条“共同经营主线”,决定着企业目前所从事的、或者计划从事的经营业务的基本性质。这条共同经营主线由四个要素构成:①产品与市场范围:是指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竞争所在的市场。②增长向量:是指企业计划对其产品和市场范围进行变动的方向。③竞争优势:是指那些可以使企业处于强有力竞争地位的产品和市场特性。④协同作用:是指企业内部联合协作可以达成的效果,1+1>2。
霍弗与申德尔进一步认为,企业在制定自己的战略时,应该考虑企业资源配置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他们认为:战略是企业目前的和计划的资源配置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基本模式。该模式表明企业将如何实现自己的目标。
3前面两类定义尽管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企业战略的一方面属性:计划性、全局性与长远性。近年来,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加快,使得以计划为苦战的定义受到不少批评,于是企业战略的现代概念受到广泛的重视。
明茨伯格把战略定义为一系列行为方式的组合。他借鉴市场营销学中的四要素(4P‘S)的提法,创立了企业战略的5P’S模式,即计划、计策、模式、定位与观念来对企业战略进行描述。其中,“计划”强调战略作为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行动方案;“计策”强调战略可以作为可以威慑和战胜竞争对手的一种手段;‘’模式‘强调战略最终体现为一系列具体行动及实际结果;“定位”强调战略应使企业根据环境的变化进行资源配置,从而获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和独特的竞争优势;“观念”强调战略作为经营哲学的范畴体现其对客观世界的价值取向。
明茨伯格的定义与传统定义最大的不同在于:他认为战略作为一系列的决策或行动方式,即包括刻意安排的(或计划性)战略和任何临时出现的(非计划性)战略。事实上,企业大部分战略是事先的计划和突发应变的组合。许多学者研究组织的有限理性,并将重点放在组织不可预测的或者未知的内外部因素约束下的适应性上。所以,传统定义与现代定义的本质区别在于,现代化概念更强调企业战略的另一方面属性,即应变性、竞争性与风险性。
第1次课上完。
1这种模式决定着企业正在从事的或者应该从事的经营业务、以及界定着企业所属的或者应该属于的经营类型。波特-战略是公司为之奋斗的一些终点与公司为达到它们而寻求的途径的结合物。
2在狭义的战略定义中,确定目的过程与战略制定过程虽然互相联系,但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过程。
安索夫就是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影响了后来的很多研究者。他认为企业战略是贯穿于企业经营、产品与市场之间的一条“共同经营主线”,决定着企业目前所从事的、或者计划从事的经营业务的基本性质。这条共同经营主线由四个要素构成:①产品与市场范围:是指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竞争所在的市场。②增长向量:是指企业计划对其产品和市场范围进行变动的方向。③竞争优势:是指那些可以使企业处于强有力竞争地位的产品和市场特性。④协同作用:是指企业内部联合协作可以达成的效果,1+1>2。
霍弗与申德尔进一步认为,企业在制定自己的战略时,应该考虑企业资源配置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他们认为:战略是企业目前的和计划的资源配置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基本模式。该模式表明企业将如何实现自己的目标。
3前面两类定义尽管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企业战略的一方面属性:计划性、全局性与长远性。近年来,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加快,使得以计划为苦战的定义受到不少批评,于是企业战略的现代概念受到广泛的重视。
明茨伯格把战略定义为一系列行为方式的组合。他借鉴市场营销学中的四要素(4P‘S)的提法,创立了企业战略的5P’S模式,即计划、计策、模式、定位与观念来对企业战略进行描述。其中,“计划”强调战略作为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行动方案;“计策”强调战略可以作为可以威慑和战胜竞争对手的一种手段;‘’模式‘强调战略最终体现为一系列具体行动及实际结果;“定位”强调战略应使企业根据环境的变化进行资源配置,从而获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和独特的竞争优势;“观念”强调战略作为经营哲学的范畴体现其对客观世界的价值取向。
明茨伯格的定义与传统定义最大的不同在于:他认为战略作为一系列的决策或行动方式,即包括刻意安排的(或计划性)战略和任何临时出现的(非计划性)战略。事实上,企业大部分战略是事先的计划和突发应变的组合。许多学者研究组织的有限理性,并将重点放在组织不可预测的或者未知的内外部因素约束下的适应性上。所以,传统定义与现代定义的本质区别在于,现代化概念更强调企业战略的另一方面属性,即应变性、竞争性与风险性。
第1次课上完。
1这种模式决定着企业正在从事的或者应该从事的经营业务、以及界定着企业所属的或者应该属于的经营类型。波特-战略是公司为之奋斗的一些终点与公司为达到它们而寻求的途径的结合物。
2在狭义的战略定义中,确定目的过程与战略制定过程虽然互相联系,但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过程。
安索夫就是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影响了后来的很多研究者。他认为企业战略是贯穿于企业经营、产品与市场之间的一条“共同经营主线”,决定着企业目前所从事的、或者计划从事的经营业务的基本性质。这条共同经营主线由四个要素构成:①产品与市场范围:是指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竞争所在的市场。②增长向量:是指企业计划对其产品和市场范围进行变动的方向。③竞争优势:是指那些可以使企业处于强有力竞争地位的产品和市场特性。④协同作用:是指企业内部联合协作可以达成的效果,1+1>2。
霍弗与申德尔进一步认为,企业在制定自己的战略时,应该考虑企业资源配置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他们认为:战略是企业目前的和计划的资源配置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基本模式。该模式表明企业将如何实现自己的目标。
3前面两类定义尽管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企业战略的一方面属性:计划性、全局性与长远性。近年来,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加快,使得以计划为苦战的定义受到不少批评,于是企业战略的现代概念受到广泛的重视。
明茨伯格把战略定义为一系列行为方式的组合。他借鉴市场营销学中的四要素(4P‘S)的提法,创立了企业战略的5P’S模式,即计划、计策、模式、定位与观念来对企业战略进行描述。其中,“计划”强调战略作为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行动方案;“计策”强调战略可以作为可以威慑和战胜竞争对手的一种手段;‘’模式‘强调战略最终体现为一系列具体行动及实际结果;“定位”强调战略应使企业根据环境的变化进行资源配置,从而获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和独特的竞争优势;“观念”强调战略作为经营哲学的范畴体现其对客观世界的价值取向。
明茨伯格的定义与传统定义最大的不同在于:他认为战略作为一系列的决策或行动方式,即包括刻意安排的(或计划性)战略和任何临时出现的(非计划性)战略。事实上,企业大部分战略是事先的计划和突发应变的组合。许多学者研究组织的有限理性,并将重点放在组织不可预测的或者未知的内外部因素约束下的适应性上。所以,传统定义与现代定义的本质区别在于,现代化概念更强调企业战略的另一方面属性,即应变性、竞争性与风险性。
1全局性:一个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总是要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一些决策涉及整个组织范围,另外一些可能只与局部利益相关。企业战略是以企业的全局为对象,根据企业总体发展的的需要而制定的。它所根据的是企业的总体行为,它所追求的是企业总体效果。虽然它必然包括企业的局部活动,但是,这此局部的活动是作为总体行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战略中出现的。
2长远性:企业战略既是企业谋求长远发展要求的反应,又是企业对未来较时期内如何生存和发展的整体筹划。虽然企业战略的制定要以企业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当前情况为出发点,并且对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指导、限制作用,但是,这一切也都是为了更长远的发展,是长远发展的起点。也就是说企业战略更注重长远利益。
3竞争性:企业战略是关于企业在激烈在竞争中如何与竞争对手抗衡的行动方案,同时也是针对来自各方面的许多冲击、压力、威胁与困难,迎接这些挑战的行动方案。
4纲领性:企业战略规定的是企业总体的长远目标、发展方向和重点、前进道路,以及所采取的基本行动方针、重大措施和基本步骤,这些都是原则必性的、概括性的规定,具有行动纲领的意义。
4相对稳定性:为了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战略必须具有相对稳定性。
迈克尔·波特在战略管理领域取得的成就,是与其运用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分析方法分不开的。其中最有名的,就是他用来分析产业结构的“五力模型”。正是这一模型,奠定了波特的学术地位。
在波特之前,企业战略分析的基本方法是SWOT法,即分析判断企业本身的优势(strength)和劣势(weakness),外部环境的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进而根据企业的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来确定发展战略。SWOT法相当简便实用,但同时又显得过于笼统,如果没有具体指标,容易产生主观臆断。所以,波特在SWOT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分析产业结构的五力模型,以求战略分析的细化和深化。
波特指出,一般而言,一种产业的结构,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由上图可以看出,一个产业的结构是由五种竞争作用力(competitive force)共同决定的。这五种竞争作用力分别是:进入威胁、替代威胁、客户价格谈判能力、供应商价格谈判能力和现有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这个图示,就是著名的“五力模型”。从这个模型中我们可以看出,企业之间的竞争不能仅仅看作是现有竞争对手之间的较量,而是由五种力量共同作用的一个系统。除现有竞争对手外,企业的客户、供应商、潜在进入者和替代品生产商都影响着竞争态势,这种由产业结构决定的竞争被波特称为“拓展竞争”(extended rivalry)。对这五种力量,波特进行了产业经济学的重点分析。
现有竞争对手间争夺的激烈程度:任何企业,在制定战略和开展经营活动时,首先必须面对现有竞争者。同行竞争的激烈程度是由竞争各方的布局结构和所属产业的发展水平决定的。一个行业的产业格局,有着垄断与自由竞争的差异,从完全垄断,到寡头垄断,再到垄断竞争,直至自由竞争,属于哪一个层面,决定着同业者面临的竞争态势。所以,有些竞争是“鲜血淋漓”的,而有些竞争是“温文尔雅”的。
竞争各方的情况包括企业自身的固定成本和库存成本、产品差异化程度、产业的市场容量和市场增长速率、竞争对手的复杂程度、退出壁垒的高低等等。这些因素通常相互作用,共同决定着竞争的激烈程度。如果企业之间没有“龙头老大”式的行业垄断者,势均力敌,而且产品的差异化程度小,该产业市场已经趋于饱和而没有多大增容空间,退出壁垒较高(如生产线的专用性,过剩产能转移困难等),那么这就很可能会导致更加激烈的竞争。当然,这些因素中也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相互抵消。判断现有竞争者的竞争强度,需要对上述各种因素进行详细而具体的全面分析,而不是仅仅比较市场份额、利润率和增长速率几个简单的数据。
进入威胁:常识告诉人们,任何一个产业,只要有可观利润,就必然会召来对这一产业的投资。投资必然带来本产业的产量增加,价格回落,利润率下降,并冲击原有在位企业的市场份额,这就是进入威胁。进入威胁的大小通常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进入壁垒的高低,二是现有在位企业的报复手段。如果这一产业的进入壁垒强大,或者新进入者预期在位者会进行激烈的报复,那么进入威胁就会相对较小。
所谓进入壁垒,包括市场壁垒和非市场壁垒。市场壁垒是自由竞争条件下的壁垒,非市场壁垒是政府管制造成的壁垒(如法定的准入条件等)。波特着重分析了市场壁垒。他指出,进入壁垒主要有如下七种:(1)规模经济的存在,使新进入者在初期就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否则同在位者相比难以取得成本上的优势。(2)在位者由于在本产业内经营的时间较长,已经形成了自己被社会认可的特色,如在产品信誉、顾客忠诚等方面建立起来的优势。新进入者要想取得市场份额,必须耗费大量资金和时间,以建立品牌知名度和顾客忠诚度。(3)任何产业都有资本需求,新进入者面临着高风险,还有不可回收的前期研发费用、广告费用等,即使资本市场能够提供这种资金,也意味着新进入者比在位者要承担更大的投资风险。(4)客户从原有供应商那里采购转向从新的供应商那里采购,会造成额外的转换成本。只有入侵者提供的产品给客户带来的价值超出转换成本时,客户才有动力更换供应商。(5)在一定程度上,在位者已经控制着产品的分销渠道,新进入者要确保其产品的销售,必须要付出让分销商接受自己产品的代价,甚至要从头建立属于入侵者的新分销系统。(6)入侵者由于刚刚进入,在原材料来源、专有技术、地点优势、获得政府补贴、经营经验等方面往往不如在位者,这也会提高产业的进入壁垒。(7)政府的准入政策。包括政府的许可限制、原材料获取限制、产品标准规范、生产标准规范等。
对在位企业的预期报复,也会对进入威胁产生影响。任何在位者都不欢迎入侵者再分一杯羹。入侵者在进入该产业前,会分析在位者报复的可能性和强度。这主要依据在位者的自身实力、在位者以往对入侵者的态度、该产业在在位者业务组合中的地位以及该产业的成熟程度来作出判断。如果在位者实力强大,并且入侵行动会对在位者的核心利益造成巨大损害,那么在位者就极有可能对入侵者做出强烈反弹。
进入壁垒的本质,是对入侵者形成“进入扼制价格”。即进入该产业克服壁垒的成本加上遭受报复的代价,是否能够同进入后的预期收益持平。但是,进入壁垒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随着产业的发展和相关条件的变化而涨落。上面所说的任何一个条件的变化,都会调整进入壁垒的高低。比如,自动化和纵向一体化的发展,使规模经济扩大,就提高了进入壁垒;而可供入侵者利用的现成分销渠道,则能大大降低进入壁垒。
替代品的威胁:替代品指的是那些同现有产品具有相同功能的产品。世界上有许多东西都可以替代,但有替代的可能并不见得就发生替代。替代品是否产生替代效果,关键是看替代品能否提供比现有产品更大的价值/价格比。所以,替代产品的实际功能,是对现有产品造成了价格上的限制,进而限制行业的收益。用经济学术语来说,替代品影响着行业的总需求弹性。如果替代品能够提供比现有产品更高的价值/价格比,并且买方的转移壁垒很低,即转向采购替代品而不增加采购成本,那么这种替代品就会对现有产品构成巨大威胁。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替代产品与现有产品的价值/价格比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替代品产业的发展初期,它对现有产品的替代率往往十分缓慢。但现有产品的生产企业切不可掉以轻心,因为尚未大规模替代并不意味着替代品与现有产品相比没有竞争力,可能只是由于顾客出于转移成本的考虑,或者出于其他非经济方面原因的考虑,暂时处于观望状态。一旦替代品被确证比现有产品有优势,那就会形成对现有产品的迅速替代。
由上图可以看出,P点是替代过程的拐点。在P点之前,现有产品的生产企业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战略抉择,要么对现有产品和工艺流程进行大规模改进以降低成本(低成本战略),要么增加现有产品的特色以吸引顾客(差异化战略)。只有这样才能抑制替代品的增长。一旦越过了上图中的P点,企业采取的防御措施就不能成功地抑制替代品。一旦出现大规模替代,且原产品处于衰退期,那么就应当尽快对现有产品实行退出策略,或者逐渐转向替代品的生产。
客户价格谈判实力:作为生产性的客户,本企业的产品就是客户的原材料。而客户的利润跟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具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客户能够以较低价格采购,在其他的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利润率就会上升。通常,客户的砍价能力同下列几个因素相关:
(1)客户的购买量:客户的购买量越大,对供货企业的影响就越大。尤其是当本行业的客户分布较集中的时候,客户的购买量与客户的砍价能力具有非常强的正相关性。
(2)客户从本企业购买的产品占其总成本或购买数额的比例。如果这种比例很大,那么客户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制于本企业的,此时,客户的砍价能力较弱但会斤斤计较,为了获得优惠价格而耗费精力。但是,客户也有可能因为不愿受制于人而实行纵向一体化进入本行业。企业为了维持本产业的利润率,必须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如果本行业的产品在客户成本构成中无足轻重,那么客户的价格敏感度会降低,而砍价能力就会增强。
(3)本行业产品的标准化程度:如果行业的产品标准化程度高,其他企业也能够提供,那么客户的砍价能力自然会强。反之,如果本行业产品标准化程度低,或者本企业的产品特色鲜明,“奇货可居”,那么客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本企业。
(4)客户的转移成本:如果客户改变供货商的转移成本低,那么客户的砍价能力就会强,反之亦然。
(5)客户的盈利情况:如果客户所属行业的利润率低,那么客户就会对原材料的价格特别敏感,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就会尽一切力量降低原材料价格。
(6)客户采取后向一体化的战略的能力:如果客户企业的利润率高,有能力实施后向一体化,那么客户的砍价能力就会相对增强。如果客户后向一体化并不划算,则其砍价能力就会相对减弱。
(7)产品对客户的影响程度:如果供货方的产品决定着客户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那么,买主会首先考虑质量而不大计较价格。反之,如果是影响不大的配件,价格就会成为主要的考虑因素。
(8)客户对本行业信息的掌握程度:如果客户对本行业产品的成本结构、营销渠道等了如指掌,那么就会对本行业的盈利状况非常清楚,企业难以向此类客户索取高价。
上述因素并不是静止不变的,随着客户所属行业和企业自身的发展,客户和供货企业的关系处在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中。企业对这一点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供应商的价格谈判能力:供应商的价格谈判能力跟客户的价格谈判能力具有很大的雷同性。用产品流程来看,下游企业就是客户,上游企业就是供应商。当你销售时就是供应商角色,当你采购时就变成了客户角色。一般而言,供应商的价格谈判能力与下属几个因素有关:供应商所属行业的集中度、供应商产品的替代性、供应商产品在本企业成本组成中的重要性、供应商进行前向一体化的能力等等。关于供应商价格谈判能力的分析,同客户价格谈判能力的分析道理基本一致,只不过是角色互换而已,不再赘述。
对一个企业而言,波特的五力模型构成了一个规范化、标准化的战略分析框架。各种管理学教材,也都以这一模型作为企业战略分析的基本范式。可以说,这一模型对战略研究的影响是巨大且深远的。但是,范式只具有普遍意义,而企业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套用一句托尔斯泰的名言可以说,成功的企业战略都是相似的,失败的企业战略各有各的失败原因。管理学需要追求实践应用,如何把这一模型恰当运用到不同企业身上,才是真正的关键所在。在中国的管理学教学中,往往更为强调五力模型的公式化一面,而对其灵活运用重视不够。而一旦这种模型变成了教条,恐怕就会违背波特的初衷。
五种力量模型将大量不同的因素汇集在一个简便的模型中,以此分析一个行业的基本竞争态势。五种力量模型确定了竞争的五种主要来源,即供应商和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潜在进入者的威胁,替代品的威胁,以及最后一点,来自目前在同一行业的公司间的竞争。一种可行战略的提出首先应该包括确认并评价这五种力量,不同力量的特性和重要性因行业和公司的不同而变化,如下图所示:
五力模型理论
一) 简介 麦克尔·波特(MichaelPorter)于80年代初提出,对企业战略制定产生全球性的深远影响。用于竞争战略的分析,可以有效的分析客户的竞争环境。 (二)详解 五种力量模型将大量不同的因素汇集在一个简便的模型中,以此分析一个行业的基本竞争态势。五种力量模型确定了竞争的五种主要来源,即供应商和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潜在进入者的威胁,替代品的威胁,以及最后一点,来自目前在同一行业的公司间的竞争。一种可行战略的提出首先应该包括确认并评价这五种力量,不同力量的特性和重要性因行业和公司的不同而变化,如下图所示: 1.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 供应商影响一个行业竞争者的主要方式是提高价格(以此榨取买方的盈利),降低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下面一些因素决定它的影响力: (1) 供应商所在行业的集中化程度。 (2) 供应商产品的标准化程度。 (3)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构在企业整体产品成本中的比例。 (4)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对企业生产流程的重要性。 (5)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成本与企业自己生产的成本之间的比较。 (6)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对企业产品质量的影响。 (7) 企业原材料采购的转换成本 (8) '供应商前向一体化'的战略意图 2.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与供应商一样,购买者也能够成为行业盈利性造成威胁。购买者能够强行压低价格,或要求更高的质量或更多的服务。为达到这一点,他们可能使生产者互相竞争,或者不从任何单个生产者那里购买商品。购买者一般可以归为工业客户或个人客户,购买者的购买行为与这种分类方法是一般是不相关的。有一点例外是,工业客户是零售商,他可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这样,零售商的讨价还价能力就显著增强了。以下因素影响购买者集团的议价能力: (1)集体购买 (2)产品的标准化程度 (3)购买者对产品质量的敏感性 (4)替代品的替代程度 (5)大批量购买的普遍性 (6)产品在购买者成本中占的比例 (7)购买者后向一体化的战略意图 3.新进入者的威胁 一个行业的进入者通常带来大量的资源和额外的生产能力,并且要求获得市场份额。除了完全竞争的市场以外,行业的新进入者可能使整个市场发生动摇。尤其是当有步骤、有目的地进入某一行业时,情况更是如此。 新进入者威胁的严峻性取决于一家新的企业进入该行业的可能性、进入壁垒、以及预期的报复。其中第一点主要取决于该行业的前景如何,行业增长率高表明未来的赢利性强,而眼前的高利润也颇具诱惑力。 对于上两种威胁,客户需要研究进入壁垒的难易的条件因素,如钢铁业、造船业、汽车工业、规模经济是进入壁垒的重要条件,此外还有产品的差异条件,如化妆品及保健品业产品的差异条件是进入壁垒的主要条件之一。 4.替代品的威胁 替代品是指那些与客户产品具有相同功能的或类似功能的产品。如糖精从功能上可以替代糖,飞机远距离运输可能被火车替代等,那么生产替代品的企业本身就给客户甚至行业带来威胁,替代竞争的压力越大,对客户的威胁越大,决定替代品压力大小的因素主要有: (1)替代品的盈利能力。 (2)替代品生产企业的经营策略。 (3)购买者的转换成本。 行业中的每一个企业或多或少都必须应付以上各种力量构成的威胁,而且客户必面对行业中的每一个竞争者的举动。除非认为正面交锋有必要而且有益处,例如要求得到很大的市场份额,否则客户可以通过设置进入壁垒,包括差异化和转换成本来保护自己。 当一个客户确定了其优势和劣势时(参见SWOT分析),客户必须进行定位,以便因势利导,而不是被预料到的环境因素变化所损害,如产品生命周期、行业增长速度等等,然后保护自己并做好准备,以有效地对其它企业的举动做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