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研究 2009年第10期寿险专论ĮijĸĺķĦijĨĪĸĹĺĩĮĪĸ ijŔ.10 2009 企业年金市场进入规制研究郭 磊(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200092)[摘 要] 本文从质量和数量两个维度考察中国企业年金市场进入规制。质量规制目标明确,最低资质标准能够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底线质量,但受评审专家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干扰,资格认定机制无法保证经营牌照发放给真正优秀的金融机构。资格认定机制也是数量规制措施,监管当局缺乏对企业年金市场合理市场结构的明确判断,政策的摇摆导致早期企业年金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未来垄断合谋的可能性增强。[关键词] 最低资质标准;资格认定;进入规制;企业年金[中图分类号]ī [文献标识码]Ħ [文章编号]1004-3306(2009)10-0032-06 企业年金市场进入规制是整个企业年金市场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最低资质标准和优中选优的资格认定机制,目的是保护相关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但是经过两次资格认定后,市场对于资格认定结果并不满意,而且出现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恶性价格竞争,某些机构市场势力增强影响正常竞争,以及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困难等问题,这些都与进入规制的初衷不符,损害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因此,当前企业年金市场进入规制的合理性及其有效性值得深入探讨。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探讨中国企业年金市场进入规制的目的、进入规制约束下的企业行为以及最终的效果。一、规制目的与政策设计进入规制是政府纠正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益的重要形式,主要包括数量规制和质量规制两方面内容。数量规制主要是为了避免规模经济行业的过度进入以及维持自然垄断,以保持一个合意的垄断市场结构。质量限制主要考虑经验性产品在事前无法了解其质量,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逆向选择损害消费者利益。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进入规制包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最低资质标准和优中选优的资格认定机制。(一)最低资质标准企业年金是职工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交给一定资质水平以上的金融机构管理才有安全保障,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是一种经验品,事前无法详细了解其质量,职工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影响了职工选择。企业年金监管当局通过设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最低资质标准,保证获得牌照的金融机构具备有效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能力,既节省了职工的搜寻成本又为企业年金基金安全提供了基本保障。目前,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针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了详细的最低资质标准。(二)资格认定机制符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要求的金融机构经过对应的监管机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审核批准后都可以向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提出申请,再经专家进行资格认定评审后决定是否发放牌照。资格认定是一个择优录取的过程,并非只要满足最低资质要求就可以发放牌照,因此资格认定过程实际上对进入 [基金项目] 本研究受同济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行动计划(2007İį051)资助。 [作者简介] 郭 磊,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32—
企业年金市场的金融机构数量和类型进行了控制,进而影响整个市场结构,但监管当局合意的企业年金市场结构是什么并不明确。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首次进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29家机构获得了37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其中投资管理人15家,受托人5家,托管人6家,账户管理人11家,每种业务上相关的金融机构都存在激烈竞争。同时,仅有8家机构获得了双牌照,四个业务角色分属信托、基金、银行、证券、保险等五类行业,没有哪一类机构或一个跨行业的金融集团能够独立开展企业年金的全部业务,金融机构必须合作才能为企业提供全套服务。不同业务角色之间还可以相互制衡,降低委托代理风险,保护职工利益。这样的安排降低了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市场势力过大限制竞争的可能性。但第二次资格认定时,监管当局的思路发生了变化。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第二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时规定“为优化资源配置,便于发展,本次不再接受单一的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的申请”,第二次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后,整个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市场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多家企业获得了多牌照,稀缺的牌照资源正在向大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金融集团集中。二、质量规制下的牌照竞争最低资质标准保证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基本质量,但受资格认定评审专家与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影响,资格认定工作很难保证遴选出优秀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评审专家受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委托对候选金融机构进行资格评定,假设在这个层面上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则专家主观上希望能够筛选出高水平的金融机构。但是受信息不对称的干扰,专家并不能直接了解候选机构的实力。同时,专家既有国家部委、监管机构的官员,也有各个行业协会的成员,还有部分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虽然利益代表性强,但专业性明显不足。而且封闭评审时间较短,专家很难在短时间内通过阅读申请材料来全面了解候选机构的情况。因此,专家根据对候选机构历史信息的了解,即根据印象来做出评判也就在所难免。而候选机构也会预见到该问题,于是机构便提前采取特定的行动向特定的公众传递信号,表明自身具备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的实力。候选机构常用的一种塑造印象的信号行动就是召开各类企业年金业务相关的会议,受邀参会人员来自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会议召开的信息以及会议上的各种发言讲话通过相关媒体进行传播。通过会议,金融机构可以了解某些来自官方的信息,比如某些制度规则可能的倾向,也可以了解业内人士、专家学者的意见,以便未来可以应对。更重要的,该机构可以借机向参会人员表明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工作的意愿,并展示自己的前期准备工作,例如为迎接企业年金业务进行的人力资源储备,组织调整,产品开发工作,设备和系统引进等。会议经媒体报道后反复转载引用,金融机构与企业年金一起出现的频率大大增加,其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工作的意愿,以及为此进行的准备会为更多公众所了解,相关的公众会不由自主地把该金融机构与企业年金联系在一起。如若恰好有与会的官员和专家参与资格评审,毫无疑问,同等条件下,举办过会议的机构与没有举办过会议的机构相比,会在评审专家心目中有更好的印象,获得资格的几率会更大。即便资格评审专家没有参会,他们通过媒体获得相关信息,也能了解到该机构已经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工作做了大量准备,也会对举办会议的金融机构有更好的评价。如果是这样,则那些已经为未来企业年金业务有所准备的金融机构赢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概率更高,这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但现实远非如此简单,信号博弈理论揭示了信息不对称下,低能力行为人看到信号行动有利可图,也会实施策略性的信号干扰,通过模仿类似的行动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高能力行为人。举办一次会议对于任何金融机构来说都是可承受的,还能够增加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概率,因此不具备从事企业年金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也会召开类似的会议发放信号。这样一来,鱼目混珠,会议无法把高能力的金融机构和低能力的金融机构区分开来,资格评审专家如果还按照会议产生的印象来评判就会使更多低能力金融机构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如果评审专家认识到低能力金融机构的信号干扰,则会议就不会成为专家决策的参考因素,那么就回到了没有任何信号行动时的状态,对低能力金融机构而言至少和高能力金融机构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也是值得的。为了克服低能力行为人的信号干扰,根据信号博弈理论,高能力行为人会提高信号行动的成本,直至超—33—
出低能力行为人所能承受的最高水平,此时低能力行为人的模仿和伪装将不能获利,而信息劣势一方则可通过信号行动的成本判断行为人的能力水平。高水平金融机构为了规避低水平金融机构模仿和伪装带来的负面效应,将提升其信号行动的成本。召开会议作为一种典型的信号行动,其成本主要由以下因素决定:第一,会议举办的次数,举办会议的次数越多成本越高。第二,与会人员的层次。政府官员的行政级别越高,与企业年金监督管理越密切,受邀参会的难度也越大,成本就越高。专家学者的学术水平越高,决策影响力越大,邀请与会的成本越高。第三,合作媒体的级别。媒体是信号传递的主渠道,覆盖范围越广,报道越权威,成本越高。通过提高信号成本,候选机构能够了解更多和更权威的来自官方和学界的信息,有助于了解未来趋势,这对于尚处在起步阶段,制度安排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中国企业年金市场而言尤为重要,候选机构可以利用此信息来培养未来的竞争力。通过提高信号成本,候选机构能够更准确,更多地传递信息,展示实力,塑造良好的形象。而实力较弱的金融机构无法承担如此的高成本将放弃模仿,这样,通过提高信号成本可以区分候选机构的实力高低。而评审专家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依靠这些信号塑造的候选机构的印象来评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候选机构的信号行为与其实力并不等同,如果仅以此作为资格评审的依据显然是不合理的。但是,实证研究表明仅依据网络公开的信号成本数据对资格认定结果进行预测,准确率在90%左右,换句话说,不依靠专家也能获得基本相同的结果。进一步,候选机构只需要召开一些会议,通过会议的频率,参会人员和合作媒体的选择就能够很大程度上控制资格认定结果。显然,承担着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第二支柱重任的企业年金,绝不能凭借如此的方法来决定具体的运营机构。三、数量规制下的价格战与合谋(一)价格战自2000年企业年金制度试点以来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发展迅速,但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起步阶段的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规模极其有限,截至2007年10月底,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积累总量为1200亿元,仅相当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规模。而我国目前已有41家金融机构共获得61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其中投资管理人21家、法人受托机构12家、托管人10家、账户管理人18家。现行进入规制制度下,供求之间的巨大矛盾直接导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恶性价格竞争。2006年7月首家企业年金计划(联想集团)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8月就有媒体报道某金融机构以“零”管理费率签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此后,价格战的硝烟弥漫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市场。同时,信息不对称下的竞争策略性也进一步激化了价格战。由于对竞争对手拥有不完全信息,自身的利润是对竞争对手预期成本的函数,所以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就有激励通过特定的行动策略改变对手的预期,从而使对手做出利于自身的决策。而定价本身蕴含着丰富的信息足以对竞争对手的决策做出影响,限制性定价(ıŎŒŎřĵŗŎňŎœŌ)可以向竞争对手传递信号,表明市场盈利较差,降低竞争对手对市场收益的预期,以打消对方的竞争企图。也可以向对手表明自己是低成本的竞争者,在对抗中具有成本优势。而掠夺性定价(ĵŗŊʼnņřŔŗŞĵŗŎňŎœŌ)可以表明自己是一个比较“强硬”的或非理性的竞争者,会采取不理智的价格战来打击竞争对手,从而遏制竞争对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制定极低的管理费率,向竞争对手表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市场并非想象中那么诱人,随时都有可能遭遇“疯狂”的非理性的竞争对手的价格战,可能遇到具有明显成本优势的对手的阻击,利润会由于激烈的竞争而非常稀薄,这无疑对那些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进入该市场的金融机构是一种警示。进一步,市场导入期的主要矛盾是市场份额,谁占有较多的份额谁就可能在后续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在市场导入期先期占领市场的机构有可能形成良好的品牌声誉,进而在后期的竞争中建立起进入障碍;这些机构通过前期业务的积累能够有效降低成本,例如账户管理系统其固定成本巨大,而可变成本较小,随着账户管理业务增加,规模效应较为明显,从而为后期竞争提供成本优势;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流程较为复杂,在我国又是新鲜事物,其学习效应较为明显,这些机构的前期业务还有利于企业积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建立知识优势。因此,在进入规制造就的供求失衡下,通过价格战打击竞争对手获取市场份额,借此获得长期竞争优势是企业的理性决策。—34—
(二)合谋1.市场集中度提高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二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后,整个企业年金市场集中度大幅提高。首先表现为牌照集中。目前41家金融机构共获得61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其中,5家金融机构获得3张牌照,10家金融机构获得2张牌照,稀缺的牌照资源正在向大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金融集团集中。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都获得了法人受托机构资格、托管人资格和账户管理人资格三张牌照,同时相关联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招商基金都获得了投资管理人资格,从而“工银系”和“招商系”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全部牌照。中信集团公司旗下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投资管理人资格,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得法人受托机构资格和账户管理人资格,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托管人资格,实现了一家集团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全牌照”。建设银行获得了法人受托机构资格、托管人资格和账户管理人资格三张牌照。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法人受托机构资格、投资管理人资格和账户管理人资格三张牌照。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只获得了法人受托机构资格和账户管理人资格两张牌照,但关联的中国人寿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了投资管理人资格,所以,也可看作获得三张牌照。其次表现为业务集中。目前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市场上综合实力强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占有绝对优势。其中,工商银行截至2009年6月底,企业年金客户超过万家,受托管理年金基金57亿元,管理个人账户599万户,托管基金742亿元,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4月底,中标的企业年金受托资产规模达亿元,已中标的企业年金投资资产规模为亿元,企业年金客户数量达到家。太平养老截至2009年7月底,受托管理企业年金资产达到亿元,投资管理资产亿元。2.市场中的合谋机制(1)合谋博弈“价格战”的囚徒困境之所以出现,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对违背合谋定价行为的有效惩罚机制,而一旦引入这种机制,囚徒困境就可能打破,合谋就可能出现,īŗŎŊʼnŒņœ证明了这一点。他构造的惩罚机制包括两点:其一,博弈无限期重复进行,即超级博弈(ŘŚŕŊŗŌņŒŊ),超级博弈保证博弈参与者能够有机会对违背串谋定价默契的行为者实施惩罚。即便博弈是有限期的,引入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即给定一个博弈结束的概率,结合贴现因子,也可以达到和超级博弈相同的效果。其二,博弈参与者采取冷酷策略(即触发策略,řŗŎŌ-ŌŊŗŘřŗņřŊŌŞ),每个博弈参与者开始采取合谋定价,一旦有一方背离默契,此后将永远进行价格战不进行合谋。冷酷策略保证能够对背离默契行为进行有力的惩罚,无限期的价格战是每个博弈参与者都不愿看到的。冷酷策略之所以冷酷,主要缘于该策略对背离合谋的行为给与极其严厉的惩罚。事实上,即便博弈参与者采用不这么“冷酷”的策略,只要能够保持一定的惩罚机制,稳定的合谋定价也是可以实现的。考虑博弈参与者采用“胡萝卜加大棒”策略(ňņŗŗŔř-ņœʼn-ŘřŎňŐ),这一策略为博弈参与者提供两种手段:其一是单阶段的惩罚,选择价格战定价;其二是潜在的无限期合作,执行默契合谋定价。如果任何一方背离了合谋,则惩罚开始,如果任何一个企业背离了惩罚,则会使博弈进入又一轮惩罚。如果双方都执行合谋定价,则在下一阶段又回到合谋定价。更一般的,考虑博弈方采用“针锋相对”策略(řŎř-ŋŔŗ-řņř),即博弈以合谋开始并在其后模仿对手的行动,对方在ř-1期的行动就是自身在ř期的行动。İŗŊŕŘ等利用声誉模型(ķŊŕŚřņřŎŔœIJŔʼnŊő)证明只要存在一个博弈参与者选择“针锋相对”策略的概率ŕ,即便这个值非常小,在一个足够长的重复博弈中,博弈参与者选择合谋的阶段所占部分就会很大。“针锋相对”策略是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非常常见的行为方式,这一策略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合作的主动性,即博弈开始总是合谋,如果对方也选择合作,则下一阶段继续合作;二是惩罚性,只要对手背离了合作,下一阶段就以不合作作为惩罚;三是宽容性,对背离合作行为的惩罚只进行一次,而不像冷酷策略将惩罚永远进行下去,利于恢复双方合作。行为生态学的研究也证明“针锋相对”策略是生物种群长期演化的选择,利于种群内部的合作,在社会经济领域,由于“个人实施”和“社会实施”机制的强化,这种策略会增强市场主体的合作(合谋)。—35—
(2)多点竞争牌照资源集中,多牌照金融机构增多,使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呈现出多点竞争(IJŚőřŎŕŔŎœřĨŔŒŕŊřŎ-řŎŔœ)的态势。由于在多项业务上展开竞争,对抗性性价格竞争的广度、力度和可选择性大大增强。例如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以极低的管理费率和对手竞争某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管理业务,则对手可以选择更低的管理费率来争取该项业务,也可以放弃该项业务而以低价争取账户管理业务,也可以同时在其他业务竞争上采取大范围的报复性定价策略。这样一来,多牌照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之间价格竞争较单一牌照机构之间的价格竞争更为激烈,对双方造成的不利影响更大,理性的金融机构考虑到这一点往往会采取较为克制的价格竞争行为,从而竞争强度会减弱,而合谋定价的可能性则大大加强。3.合谋的后果大量的业务向多牌照的金融机构集中,似乎预示着未来中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市场很可能形成少数几家大金融机构控制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局面。这种情况在很多国家都得到了印证,1998年匈牙利认定了38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而到2003年仅剩下18家,其中最大的6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占全国企业年金基金总资产的83%。智利从推行养老金民营化改革之初的22家养老金管理公司(Ħīĵ)减少到现在的6家,从市场份额来看,截至2002年3月,三家最大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养老金占智利全国养老基金总额的%。而一旦市场呈现少数寡头控制的局面,则寡头之间默契串谋定价的可能性会进一步增强,从而导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获利,而企业年金受益人管理费负担加重,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降低。以智利为例,1997~2004年,智利的养老基金管理成本占到缴费总额的18%,不菲的管理成本使基金管理业获利丰厚,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年平均利润率达50%,而养老基金的平均有效收益率受高额的管理成本(保险费用没包括在管理成本中)侵蚀,1981~2003年仅为%~%,比同期%的毛收益率低~个百分点。若把保险费作为管理成本也计入的话,根据世纪基金会的测算,1982~2004年的净收益率仅有%,比毛收益率低了一半。上述管理成本还只是参保者在养老金积累阶段产生的费用,在受益阶段,如果选择年金领取方式的话,还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这一费率一度达到全部基金额的5%。四、结 论公共政策的评价不仅要看政策目标是否符合公众利益,还要考察目标与效果之间的一致性。现行的企业年金市场进入规制虽然具备良好的意愿,但其政策效果却与目标相去甚远。质量规制旨在克服企业年金计划人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证获得牌照的金融机构具备有效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能力,为企业年金基金安全提供基本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受监管当局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干扰,理性的金融机构将策略性的输出信号表明自身具备所需资质,监管当局只能根据信号来判断,只有具备特定成本特征的信号才能保证理论上的分离均衡,监管当局才能准确判断金融机构是否足够优秀,而现实中的信号并不必然符合理论要求。即便具备分离均衡的成本特征,信号与金融机构的真正能力也并不完全相符,因此,现行的质量规制虽然具有良好的意愿,但不能真正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质量。数量规制旨在构建一个合理的企业年金市场结构,但监管当局合意的企业年金市场机构究竟是什么,还不得而知。第一次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仅有8家机构获得了双牌照,监管当局倾向于“分散式”经营,便于控制风险,似乎表明监管当局认为企业年金市场应该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或者最起码是一个垄断竞争市场。但是,随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之间恶性价格竞争的事实表明起步阶段的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容量尚小,无法承受如此之多的机构,而且大批有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意愿的中小企业无法承受“分散式”经营下的较高成本,这显然不利于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于是,监管当局的政策意图发生了变化,第二次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出现了多家拥有三张牌照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出现了拥有全部四张牌照的金融集团,似乎监管当局又倾向于“捆绑式”经营,更加偏好适度集中的市场结构。然而牌照资源向大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集中,使得大型金融机构呈多点竞争态势。多点竞争的金融机构市场关联度增强,竞争行为的整体破坏性也更强,这会制约他们的竞争强度,增加串谋定价—36—
的可能。同时,由于业务资源自发的向这些多牌照金融机构集中,他们的市场势力不断增强,其串谋定价的动力和能力也在增强。由此会导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费用上升,侵蚀其投资收益,影响企业年金计划受益人的积极性,最终仍会影响整个国家的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由此可以看出,整个企业年金市场进入规制,其质量规制目标明确,但效果并不理想,其数量规制缺乏明确的目标,效果与目标的一致性无法判断。基于此,希望本研究能够抛砖引玉,引发理论界和监管当局对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进入规制的深入思考。[参考文献][1] 郭 磊,陈方正.企业年金效用与风险[į].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27,(2).[2] 郭 磊,陈方正.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遴选结果营销关联性研究[į].2006,(1).[3] 殷允杰.拉美国家养老保障制度私有化改革面临的挑战及对中国改革的启示[į].中国人口科学,2006,(4).[4] 左香乡,李连友.企业年金政府监管制度安排及策略分析[į].系统工程.2008,26,(4).[5] 赵 农,刘小鲁.进入管制与产品质量[į].经济研究.2005,(1).[6] ķŔœņőʼnīŎŘňōŊŗ,ĵņŇőŔĬŔœşņőŊşņœʼnĵņŇőŔĸŊŗņ.ĹōŊĵŗŎśņřŎşņřŎŔœŔŋĸŔňŎņőĸŊŗśŎňŊŎœĨōŎőŊ:ĦœĪśņőŚņřŎŔœ[ķ].ŜŜŜ.ŜŊŇŒņœņŌŊŗ.ňő,2003.ĦŇŘřŗņňř:ĹōŊŒŎœŎŒŚŒňŔŒŕŊřŊœňŞŘřņœʼnņŗʼnņœʼnőŎňŊœŘŎœŌ,ŜōŎňōňŔŒŕŔŘŊŘřōŊŊœřŗŞŗŊŌŚőņřŎŔœŔŋňŔŗŕŔŗņřŊņœ-œŚŎřŞŒņŗŐŊřŎœĨōŎœņ,ŜŊŗŊŗŊśŎŊŜŊʼnŋŗŔŒŖŚņőŎřŞņœʼnŖŚņœřŎřŞʼnŎŒŊœŘŎŔœņőŎřŎŊŘŎœřōŎŘŕņŕŊŗ.ĹōŊŖŚņőŎřŞŗŊŌŚőņ-řŎŔœōņʼnņňőŊņŗŔŇŏŊňřŎśŊ,ņŎŒŎœŌřŔŊœŘŚŗŊŒŎœŎŒŚŒŖŚņőŎřŞŗŊŖŚŎŗŊŒŊœřŘŔŋřōŊňŔŗŕŔŗņřŊņœœŚŎřŞŋŚœʼnŘŒņœņŌŊ-ŒŊœřŎœŘřŎřŚřŎŔœŘřōŗŔŚŌōŎŒŕŔŘŎœŌřōŊŒŎœŎŒŚŒňŔŒŕŊřŊœňŞŘřņœʼnņŗʼn.ĹōŊőŎňŊœŘŎœŌŒŊňōņœŎŘŒňŔŚőʼnœŔřŊœŘŚŗŊřŔŎŘŘŚŊřōŊőŎňŊœŘŊřŔřōŊŗŊņőŊŝňŊőŊœřŎœŘřŎřŚřŎŔœŘŇŊňņŚŘŊŔŋřōŊŎœŋŔŗŒņřŎŔœņŘŞŒŒŊřŗŞŇŊřŜŊŊœřōŊŊŝŕŊŗřŘņœʼnřōŊŎœŘřŎřŚřŎŔœŘ.ĹōŊőŎňŊœŘŎœŌŒŊňōņœŎŘŒŜņŘņőŘŔņŖŚņœřŎřŞňŔœřŗŔőŗŊŌŚőņřŎŔœ.ĹōŊŗŊŌŚőņřŎŔœņŚřōŔŗŎřŞőņňŐŊʼnŚœʼnŊŗ-ŘřņœʼnŎœŌŔœřōŊņňňŊŕřņŇőŊňŔŗŕŔŗņřŊņœœŚŎřŞŒņŗŐŊřŘřŗŚňřŚŗŊ.ĮřŘŕŔőŎňŞŘŜņŞŘŗŊŘŚőřŊʼnŎœřōŊŕŗŎňŊŜņŗŎœřōŊŒņŗ-ŐŊřņřřōŊŊņŗőŞŘřņŌŊ,ņœʼnņŌŗŊņřŊŗŕŔŘŘŎŇŎőŎřŞŔŋŒŔœŔŕŔőŞņœʼnňŔőŚŘŎŔœŎœřōŊŋŚřŚŗŊ.İŊŞŜŔŗʼnŘ:ŒŎœŎŒŚŒňŔŒŕŊřŊœňŞŘřņœʼnņŗʼn;őŎňŊœŘŎœŌ;ŊœřŗŞŗŊŌŚőņřŎŔœ;ŔňňŚŕņřŎŔœņőŕŊœŘŎŔœ[编辑:郝焕婷]—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