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宗旨及其理论基础
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宗旨及其理论基
美国进出口银行既不是美国政府的行政机构,又不同于为盈利目的而设立的商业银
行。作为一种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美国进出口银行有其独立的宗旨和目标,并且是以一
定的经济理论为基础的
(一)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宗
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宗旨既是进出口银行在其业务活动过程中所追求的政策目标,也是
美国政府设立这一机构的根本目的所在。作为一个以私有制为其根本政治经济制度的资本
主义国家,美国政府设立进出口银行决不是为了通过其经营活动直接获得赢利,进出口银
行及其他任何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维系都是服务于美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
《1945 年进出口银行法》规定,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宗旨是在金融上帮助和便利(to
aid in financing and to facilitate)货物与服务的进口、出口及美国、美国的领地、
属地与任何外国国家、其境内的机构与公民之间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流[1]
从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立法宗旨看,美国进出口银行是既支持美国产品的出口,又支持
外国产品的进口的,即支持任何涉及并跨越美国领土及属地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流”
(the exchange of commodities and services)。然而在美国进出口银行法以后的行文
中却只强调其支持出口的功能,而闭口不谈为进口外国产品提供融资或其他便利。可见,
建立和维系美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的和根本的目标在于促进美国产品的出口,进而增加国
内就业,提高国民收入水平,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这一点在《1945 年进出口银行法》
第二节(b)(1)(A)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该条规定:“助成制成品、农产品及其他货
物和服务的出口的扩张,进而促进和维持较高的就业水平和较高的实际收入水平并加速开
发美国的生产性资源,是美国的政策”[2]。在美国进出口银行 70 多年的实践中,就笔
者所接触的资料看,除了 1934 年华盛顿第二进出口银行[3]为了从古巴进口用于铸币的
银提供过一次贷款外,再没为外国产品的进口提供过融资。另外,这一点在美国进出口银
行现行的各服务项目(Programs)中亦可看出,其所有现行服务项目都是围绕着支持美国
产品的出口而设计的[4]
(二)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经济理论基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按照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市场是调节供需和进行资
源配置的最有效手段,政府的责任只在于管理市场而不应直接介入经济生活。但是从本世
纪 30 年代以来,为了应付不断发生的经济危机,美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逐渐增多(美国
进出口银行也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而凯恩斯主义的发展则更为以上政府干预经济的
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
从理论上证明美国进出口银行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言论主要反映在美国国会就延
长进出口银行的存续期限,扩大其业务活动限额等问题举行的听证会上,以及美国进出口
银行向国会提交的有关报告中。美国学者一般把证本文由论文联盟
收集整理明美国进出口银行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论点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补充市场机制之不
较之于国内贸易,国际贸易风险更大。这一方面是由于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和进口
商分处不同的国家,进口国政府实施的外汇管制、进口国政府的更迭及战争、内乱等都有
可能为出口商收汇或出口商的银行收回贷款造成困难,特别是当进口国是本世纪中期以来
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时,由于这些国家往往政局不稳,外汇紧缺,从而出口商的收汇风险
更大;另一方面,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出口国和进口国法律制度不同,较国内贸易更容易
发生纠纷,而纠纷的解决又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再者,在国际贸易中,外国进口商的商
业信用、经营状况等资料难以收集,因而国际贸易的商业风险也大于国内贸易。由于国际
贸易的以上特点,商业性贷款、保险机构往往不能或不愿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或出口信用
保险,尤其是在一些大型资本性货物的出口或大型项目建设中,需要长期、大量的资金供
给,这样就更增加了出口商或进口商的融资困难,从而使得国际贸易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
影响
主权国家的存在,使得统一的世界市场一时难以形成,在商业性金融机构不能或不愿
为出口贸易提供金融支持时,就需要政府出面,通过进出口银行或类似机构承担国际贸易
中的额外风险,从而促进本国产品的出口,以增加国内就业,发展本国经济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美国经济学家也认为,这种市场机制的不足,不能构成美国进出
口银行为美国产品的出口提供直接信贷的理由,因为信贷担保或出口信用保险就足以吸收
国际贸易中存在的特殊风险,从而促使商业银行为美国产品的出口提供融资[5]
2. 抵消外国政府的融资补
20 世纪 60、70 年代以来,以西欧、日本为主的一些国家,为了本国产品占领国际
市场,维持并扩大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纷纷建立自己的进出口银行或类似机
构。它们不但以这些机构的活动补充市场机制之不足,而且还通过这些机构以低于市场价
格的方法为本国产品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贷或出口信用保险,从而大大增加了其本国产品在
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构成了 WTO 及其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所限
制或禁止的出口补贴,显然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为美国产品的出口提供条件优惠的(低息、长期)贷款及其他金融支持,以抵消外国
政府为其本国产品出口提供的融资补贴,纠正由此造成的对国际贸易的扭曲,为美国出口
商造就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被认为是美国进出口银行存在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在许多
情况下,美国进出口银行的活动被认为是对外国政府的补贴性融资行为的回应
为了“中和”外国政府为其产品出口提供的融资补贴,《1945 年进出口银行法》授
权美国进出口银行为美国产品出口提供在利率、期限及其他条件方面都使美国产品富有竞
争力的金融支持,并授权美国进出口银行就补贴性融资与外国有关当局进行谈判,以便达
成协议,各自消除自己的融资补贴,提高出口信贷的利率[6]
3. 改善国际收支状况,扩大国内就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 60、70 年代以来,由于西欧、日本等国在经济上的崛
起,美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相对下降,一方面美国国内市场不断被西欧、日本及一些新兴
工业化国家所占领,另一方面美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所占的份额也不断下降,终于导致了
80 年代以来美国巨额的贸易赤字,并使美国国内失业人数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对
于美国改善其国际收支状况,增加国内就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作为一个支持和促进
美国产品出口的机构,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
其实,许多美国经济学家认为,以上理论并不能证明美国进出口银行存在的合理牲
[7]。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存在及其活动不但是美国经济的需要,同时也是由美国的政治制
度决定的,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存续期间之所以被不断延长,其业务活动限额之所以被不断
扩大,对其财政拨款之所以能够不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美国大型设备的生产商和出
口商向国会游说的结果。长期以来,美国进出口银行把其大部分贷款用以支持飞机和电力
设备的出口就是一个明证,美国这些产品的制造商和出口商有着强大的游说能力
(lobbying Power)。再者,虽然补充市场机制之不足,抵消外国政府的补贴性融资是美
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理论基础,但在实践中,美国进出口银行提供贷款时一般并不要求申
请人提供不能从私人资本市场获得融资的证明,也不把外国政府为其本国产品的出口提供
补贴性融资,作为美国进出口银行以优惠贷款支持相同美国产品的出口的前提条件。因
此,可以说美国进出口银行的活动主要地不是为了补充市场机制之不足和抵消外国政府的
补贴性融资,而是为了通过增加本国产品的出口,改善国际收支、增加国内就业和发展本
国经济,只有后者才是美国进出口银行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