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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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工 行 业 标 准
QB/T
XXXX—2009
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
Norm of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beverage manufacture
(征求意见稿)
2009-XX-XX 发布 2009-XX-XX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布
QB/T XXXX—2009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 2009 年首次发布。
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的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节能管
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 GB 10789 中各类饮料制作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本标准适用的包装容器为聚酯瓶、金属罐、玻璃瓶、纸塑复合包装和其他种类饮料包装
容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T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0789 饮料通则
GB/T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2589 和 GB/T12723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能源 energy
饮料制造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指企业在饮料生产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
一次能源,主要包括原煤、天然气等;
二次能源,主要包括燃料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热力、电力、蒸汽等。
耗能工质 energy-consumed medium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和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
能源的工作物质。
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属于综合能耗计算种类。饮料制造中的耗能工质包括不进入产品的
新水、压缩空气、不进入产品的二氧化碳气、氮气和制冷剂等。
4 技术要求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是评价现有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指标。现有饮料制造
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应符合表 1 中限定值的要求。
新建及扩建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
新建及扩建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是评价新建及扩建项目是否能通过审批
的指标。新建饮料制造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应符合表 1 中准入值的要求。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是评价现有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水平的指标。饮料
制造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应达到表 1 中先进值的要求。
表 1 饮料制造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的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
饮料种类
综合能耗限额
(kgce/t)
综合能耗限额的修正系数 备注
限定值 20
1.自制 PET 瓶
2.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
3.玻璃瓶 3
准入值 15
1.自制 PET 瓶 2
2.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
3.玻璃瓶 3
碳酸饮料
先进值 9
1.自制 PET 瓶
2.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 2
3.玻璃瓶 3
1.PET 瓶和金属罐外购
2.玻璃瓶循环使用
限定值 10
1.PET 瓶自制
2.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
3.桶装水
准入值 6
1.自制 PET 瓶 3
2.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
3.桶装水
纯净水
矿泉水
矿物质水
先进值 3
1.自制 PET 瓶
2.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
3.桶装水
1.PET 瓶外购
2.桶装水容器循环使用
限定值 50
1.自制 PET 瓶
2.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
3.无菌灌装
4.萃取茶饮料
5.果蔬原料直接生产果蔬汁 2
准入值 40
1.自制 PET 瓶
2.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
3.无菌灌装
4.萃取茶饮料
5.果蔬原料直接生产果蔬汁
茶饮料
果蔬汁
果蔬汁饮料
特殊用途饮料
风味饮料
植物饮料
先进值 30
1.自制 PET 瓶
2.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
3.无菌灌装
4.萃取茶饮料
5.果蔬原料直接生产果蔬汁
1.PET 瓶、金属罐或玻
璃瓶外购,热灌装
2.PET 瓶外购,无菌灌
装
3.纸塑复合包装无菌灌
装
4.果蔬汁原料外购
植物蛋白饮料
复合蛋白饮料 限定值
90
1.无菌灌装
2.自制 PET 瓶,无菌灌装
1.金属罐、玻璃瓶和 PP
(聚丙烯)瓶外购,加压
准入值
80
咖啡饮料
先进值 70
3.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无菌灌装 杀菌
2.PET 瓶外购,无菌灌
装
3. 纸塑复合包装无菌灌
装
限定值 85
准入值 70
含乳饮料
奶茶饮料
先进值 60
1.原料为奶粉
2.包含萃取工艺的奶茶饮料
3.无菌灌装
4.自制 PET 瓶,无菌灌装
5.外购 PET 瓶坯自吹瓶,无菌灌装
1.原料为鲜奶
2.玻璃瓶和 HDPE 瓶外
购,热灌装或常压杀菌
3.PET 瓶外购,无菌灌
装
4.纸塑复合包装或塑料
袋无菌灌装
限定值 600
准入值 500
浓缩果蔬汁
果蔬原浆
先进值 400
果蔬原浆
1.200L 大袋无菌包装
2.浓缩果蔬汁采用热浓
缩工艺
限定值 45
1. 湿混加工 7
2.湿法加工 50
3.茶粉 50
准入值 35
1. 湿混加工 8
2.湿法加工 55
3.茶粉 60
固体饮料
先进值 25
1. 湿混加工 10
2.湿法加工 70
3.茶粉 80
1.干混加工
2.湿混加工是原料湿混
合后的普通干燥工艺
3.湿法加工是原料经浸
提后的喷雾干燥工艺
注: 当某个饮料品种具有两个以上修正系数时,其最终修正系数是多个修正系数的乘积。例如:果蔬汁饮料自制 PET
瓶的无菌灌装,其综合能耗限额的修正系数是 ;以奶粉为原料的含乳饮料无菌灌装,其综合能耗限额的修正系数
是 。
5 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
统计范围
饮料制造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用于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一次能
源、二次能源和生产中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
生产系统能耗(直接能耗)主要包括的物料预处理、物料调配、过滤、发酵、杀菌、
冷却、容器清洗、充填封口、贴标(套标)、喷码、成品包装、检验、物流等直接服务于饮
料生产工序的能耗。饮料品种不同或同一种饮料品种采取不同的工艺路线,会影响直接能耗
部位的增加或减少。
企业生产工艺链之间的物流(如物料或成品的叉车运输)属于生产系统的直接耗能部
位,成品外运不属于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辅助生产系统能耗(间接能耗)主要包括蒸汽生产、压缩空气生产和企业自发电的能
耗,以及直接服务于饮料制造的照明、供排水、污水处理、制冷、取暖、库房、新产品试制、
设备调试、维修以及机修车间加工设备配件等部位的能耗。
附属生产系统能耗包括直接服务于饮料制造之外的企业厂区和管理部门的照明、供排
水和取暖的能耗等。
能源和耗能工质在用能单位内部储存、转换及分配供应中的损耗应计入综合能耗。
作为原料并进入产品的饮料制造用水不计入综合能耗,饮料制造中损耗的用水属于耗
能工质要计入综合能耗。
统计期内应计入综合能耗的饮料制造用水消耗量的计算,应符合公式(1):
Q = Q0 - Q1 …………………………(1)
式中:
Q —— 统计期内应计入综合能耗的饮料制造损耗用水量,t;
Q0 —— 统计期内总取水量,t;
Q1 —— 统计期内饮料合格产品总产量,t。
统计期内饮料合格产品总产量中,忽略不计饮料中的可溶性固形物。
在统计计算应计入综合能耗的饮料制造消耗用水量时,取水来自自来水的要计算耗能
工质能源等价值;取水来自自备水井、河水、湖水、泉水的,在将取水动力计入综合能源后,
不再计算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作为原料并进入产品的二氧化碳不计入综合能耗,碳酸饮料制造中用于灌装缸背压和
等压灌装过程中损耗的二氧化碳属于耗能工质,计入综合能耗。
统计期内应计入综合能耗的二氧化碳消损量的计算,应符合公式(2):
G = G0 – ………………………
(2)
式中:
G —— 统计期内应计入综合能耗的二氧化碳损耗量,kg;
G0 —— 统计期内实际计量的二氧化碳总消耗量,kg;
A —— 统计期内按照标准配方溶入碳酸饮料成品的二氧化碳平均体积倍数(20℃);
G1 —— 统计期内合格饮料产品的总产量,t。
其中系数 是二氧化碳单位质量 /m3 与碳酸饮料扣除可溶性固形物后容积
系数 的乘积。
碳酸饮料生产过程中作为耗能工质消耗的制冷剂,在统计时忽略不计。
饮料成品仓储的过程能耗,在统计时忽略不计。
饮料制造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包括生活用能和基建项目用能。生活用能指企业生活区
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
计算方法
统计期内能源消耗量的计算
企业生产单一饮料品种且包装方式相同时,可以直接计算统计期内的能源总消耗量。
企业生产多种饮料品种或同一饮料品种采取不同的包装方式时,要单独计算各饮料
品种生产系统的直接能耗;辅助生产系统的间接能耗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要分开计量,对
确属无法分开计量的厂区照明、污水处理、各类综合库房和设备配件加工等公用能耗,按产
品产量与能耗量的比例分摊计算。
能源实物量的计量
能源实物量的计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 GB 17167 的规定。
各种能源的计量单位
综合能耗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量单位:kgce(千克标煤);
原煤、液化石油气、燃料油、柴油的计量单位: t(吨);
天然气、压缩空气的计量单位:m3(立方米);
二氧化碳气的计量单位:kg (公斤);
电力的计量单位: kW·h(千瓦小时);
热力的计量单位: MJ(兆焦);
蒸汽的计量单位:t 或 MJ(吨或兆焦);
水的计量单位: t(吨)。
统计期内某种实物能源消耗量的计算
企业统计期内的某种实物能源消耗量的计算,应符合公式(3):
E = E1 + E2 - E3 - E4- E5 …………………………(3)
式中:
E ── 某种能源实物消耗量;
E1 ── 购入能源实物量;
E2 ── 期初库存能源实物量;
E3 ── 生活用能源实物量;
E4 ── 基建项目用能实物量;
E5 ── 期末库存能源实物量。
企业冬季取暖的热力消耗,可要求供暖部门提供年度供热的当量值,之后按企业不
同单位的供热面积进行内部分摊。
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存在供需关系时,输入、输出双方在计算中量
值上应保持一致。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量的方法
外购能源可取实测的低位发热值或供货单位提供的实测值为计算基础,没有实测值
的,可用国家统计部门的折算系数折算,参见附录 A。
生产中耗能工质均按相应能源等价值折算:企业自行转换生产时,按实际投入的能
源实物量折算标准煤量;向集中生产单位采购时,按国家统计部门的折算系数折算,参见附
录 B。
统计期内综合能耗的计算
综合能耗是饮料制造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
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饮料企业综合能耗的计算按 GB/T 2589—2008 中第 条的公式(1)计算。
统计期内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饮料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是统计报告期内,某一饮料品种的综合能耗与同期合格产品
产量的比值。
饮料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按 GB/T 2589—2008 中第 条的公式(3)计算。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节能基础管理
企业应建立节能考核制度,定期对企业各生产工序的能耗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
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计算和统计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
行受控管理。
推荐使用《饮料制造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统计填报指南》进行能耗统计,见附录 C。
企业应根据 GB 17167 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过程和机械装备的能耗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改造规划和节能措
施的实施计划,通过对企业用能系统的深入研究和分析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
益和综合竞争力的目的。
节能技术管理
企业应使用节能设备和电器,提高变压器的功率因数。
企业在采购机械装备时,应将设备能耗作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之一。
企业应选用高热效的锅炉,采用先进的燃煤、燃油和燃气技术。
企业应配备余热回收等节能装置,最大限度地对生产过程中可回收的能源进行利用,
尤其要加强对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加强对巴氏杀菌和 UHT 灭菌等工序余热的回收利用。
企业要加强热力管道的保温,注意热力管道要走地下通道,不得直埋。
企业应合理安排工艺流程并组织生产,减少不必要的物流和中间环节,提高生产效率
和能源利用率。
企业应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生产线效率,延长设备大修周
期。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饮料制造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 20 908 kJ/kg (5 000 kcal/kg) 3 kgce/kg
燃料油 41 816 kJ/kg(10 000 kcal/kg) 6 kgce/kg
柴油 42 652 kJ/kg(10 200 kcal/kg) 1 kgce/kg
汽油 43 070 kJ/kg(10 300 kcal/kg) 4 kgce/kg
液化石油气 50 179 kJ/kg(12 000 kcal/kg) 3 kgce/kg
油田天然气 38 931 kJ/m3(9 310 kcal/m3) 0 kgce/m3
气田天然气 35 544 kJ/m3(8 500 kcal/m3) 3 kgce/m3
焦炉煤气
16 726 kJ/m3~17 981 kJ/m3
(4 000 kcal/m3~4 300 kcal/m3)
4 kgce/m3~ 3 kgce/m3
热力(当量值) ---- 12 kgce/MJ
电力(当量值) 3 600 kJ/(kW•h)〔860 kcal/(kW•h)〕 9 kgce/(kW•h)
蒸汽(低压) 3 763 MJ/t(900 Mcal/t) 6 kgce/kg
注:本附录中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如遇国家统计部门标准发生变化,能耗限额指标则应另行设定。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饮料制造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品 种 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 折标准煤系数
新水 MJ/t(600 kcal/t) 7 kgce/t
压缩空气 MJ/m3 (280 kcal/m3) 0 kgce/ m3
二氧化碳气 MJ/m3 (1 500 kcal/m3) 3 kgce/ m3
氮气(作副产品时) MJ/m3 (2 800 kcal/m3) 0 kgce/ m3
注:本附录中的能源等价值如有变动,以国家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饮料制造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统计填报指南
进行能耗统计时,每一个饮料品种或同一饮料品种使用不同包装容器要分别统计。企
业上报能耗数据的《饮料制造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统计表》,见表 C1。
企业填报的年能源总消耗量包括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统计期内单一饮料的能源消耗量和耗能工质消耗量由社会(或企业)审计部门出具的
证明作为统计依据。其中生产用电以电力部门出具的用电量证明作为统计依据;以自来水为
生产取水的企业,其用水量以水务部门出具的用水量证明作为统计依据。
企业自备水源包括自备井水、河湖水和泉水等。
外购城市焦炉煤气可以使用 m3(立方米)或 MJ(兆焦)作为计量单位。
外购低压蒸汽可以使用 t(吨)或 MJ(兆焦)作为计量单位。
生产消耗的二氧化碳气使用 m3(立方米)作为计量单位进行折标准煤的计算,企业外
购食品级液态二氧化碳以 kg(千克)作为计量单位,液态与气态之间按照 折算。
表 C1 饮料制造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统计表
一、饮料品种、总产量、能源总消耗量
饮料品种
年总产量(t)
品种 单位 数量 品种 单位 数量
年能源总消耗量
二、单一饮料的总产量
产品名称 包装容量(ml)
包装容器品种 包装容器类别 □自制 □外购 □回收重复使用
统计期(月) 统计期内产量(t)
三、统计期内单一饮料的能源和耗能工质消耗量
品 种 单 位 消耗量 备 注
原煤
油田天然气
一次
能源
气田天然气
燃料油(重油)
柴油
液化石油气
热力(当量值)
电力(当量值)
蒸汽 □ 自制 □ 外购
二次
能源
新水 □ 城市自来水 □ 企业自备水源
压缩空气 □自制 □ 外购
二氧化碳气 饮料标准配方平均体积倍数 A:
耗能
工质
四、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