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动产质押监管
作为融资担保的一种创新
方式迅速兴起和发展
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融资担保的壹种创新方式迅速兴起和发展
近年来,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融资担保的壹种创新方式迅速兴起和
发展。于实践中,动产质押监管的壹般操作模式为:债务人向银行申
请贷款且以动产进行质押担保,银行委托第三人(壹般为物流企业,
于动产质押监管中作为监管人)代为监管质物,履行监管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对质物的数量、质量的监管,对债务人或出质人出入库权利
予以限制和约束,必要时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予以监管,发现有
害于质权人利益的情形时及时通知质权人,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法律上且没有对“监管”明确定义,“监管”合同也非有名合同,因
此很难根据法律清晰界定该第三人于动产质押中对质权人应当承担
何种责任。从理论上讲,第三人和质权人之间是委托关系,第三人接
受质权人的委托,于质权人的授权范围内,对质物进行保管、仓储及
监督管理等行为。实践中,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具体形式不同,第三
人于其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同,或是监管或是保管抑或二者兼有,目前
的业务发展趋势是监管人逐步向监管、保管责任相混合的方向演化,
仓储方和监管方合二为壹,其责任也合二为壹。为保障债权的安全,
质权人往往选择有实力的物流企业作为质押监管人,要求将质物储存
于物流企业的自有仓库,由物流企业以保管人的身份履行监管责任,
控制信贷风险。
质押监管是壹种跨行业的合作,于我国尚属壹种新兴的业务。它
对我国目前的市场现状比较适应,能够较好地解决银行和企业之间的
矛盾,同时,它也为物流企业带来了新的增值机会,能够很好地实现
银行、融资企业和物流企业“三赢”的局面。2001年以来,呈现出良
好的发展态势。
质押监管的模式介绍
质押监管的基本业务模式是监管人接受质权人(银行、担保公司
等)的委托,对出质人的质押物进行监管。质押物于质押期间的提取,
必须有质权人的书面指令。监管人承担保管和控货责任。质押监管的
业务模式主要有以下俩种分类方法。
壹、按质押监管融资服务的产品不同能够分为五类
1.仓单质押:指出质人以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作为质押担保,银
行给予融资的授信业务。从担保种类而言,属于权利质押类,质押的
标的是物权化的权利凭证——仓单,银行对质物的占有方式为占有经
过出质人和监管人同时背书过的仓单,监管人为仓单的出单人。
2.动产质押逐笔控制:指出质人以银行认可的合法的动产作为质
押担保,银行给予融资,且于授信期内通过银行审批更换所质押的动
产的授信业务,监管人的控货方式为逐笔控制。
3.动产质押总量控制:指出质人以银行认可的合法的动产作为质
押担保,银行给予融资,且于授信期内于满足银行核定的最低库存基
础上可更换所质押的动产的授信业务。质押的标的为监管人仓储保管
的货物,银行委托监管人不间断的占有质物,但监管的质物是不断更
换的,于不同的时间表现为不同批次、种类,故称为“动态质押总量
控制”。
4.买方信贷(保兑仓):银行于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条件下,为买
卖双方之间的先款后货贸易提供封闭式采购融资支持。出质人及供应
商实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出质人不能提供现货供质押,但其供应
商能配合银行控制货权。指定货物到达指定监管人拥有使用权的仓库
后,由监管人确认出具仓单或清单,且按质权人约定实施控货监管。
5.开证监管:是指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或出
口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壹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
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
二、按质押融资监管地点(即场所)的不同可分为俩类
1.库内监管:质押物存放于中储所属仓库或中储租用管理的仓库
且由监管人监管。
2.库外监管:质押物存放于第三人的仓库且由监管人监管。监管
人可和第三人签订委托监管协议。
市场及客户分布
质押监管融资业务市场需求量大,前景广阔。可用于质押的货物
品种虽少,但数量巨大,而且理论上讲,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均应可能
发生质押业务,故该业务于相当壹段时期内需求旺盛。
目前,于我国诚信经济相对脆弱的情况下,壹方面,中小企业急
需大量的流动资金发展生产,融不来资金;另壹方面,银行出于风险
控制的角度考虑,大量的信贷资金不敢放贷——银行放贷难、企业借
款难。银行和中小企业的这种融资上的“俩难”矛盾目前于我国具有
普遍性。质押监管正是于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它较好地解决了银企
之间的融资矛盾。
壹、质押监管为企业正常运营提供支持
质押监管业务允许中小企业利用原材料和于市场上运营的商品
作质押进行贷款,解决了企业实现规模运营和扩大发展的融资问题,
有效地盘活了沉淀的资金,提高了经济运行的质量。物流企业为其提
供了优质的第三方物流及其延伸服务,仍使其能把有限的资金和精力
投向核心业务——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上。
二、质押监管促进了银行安全放贷
银行通过和物流企业的结盟,能够对中小企业发放频率高、数额
小的贷款。有物流企业负责监管质押物,既吸引了储户又达到了放贷
的目的,而且资金是安全投放的,风险极低。
三、质押监管促进物流企业的增值服务
对于物流企业来讲,通过和银行合作,增加了物流附加值,提升
了企业综合价值和竞争力,且且能够更好地融入到客户的商品产销供
应链中去。
于质押监管的开展过程中,物流企业要根据银行和客户的不同,
采取不同的运作模式,仍要于具体的过程中加强管理。质押监管对物
流企业的服务供给能力及其所处的外部环境提出了新的课题,这也为
物流企业实现增值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壹方面,物流企业要对来自不同方面的风险进行控制。于选择客
户时壹定要谨慎,要重点考察企业的运营能力和信用情况;要对质押
商品的种类有壹定的限制;价值的确定要合理;要加强对单证的管理,
保证仓单(或质押清单)的真实性、惟壹性、有效性等。
另壹方面,质押监管的有效开展,仍需要物流企业的努力以及整
个社会(特别是政府关联部门)的理解、关注和支持。这包括它们的
高度重视且加以宣传,制定标准和规范运作,对部分物流企业进行扶
持以及设立专业的监管公司等。
质押监管已经发展成为中心壹种新型的物流服务延伸产品,其意
义是深远的。目前,这壹产品尽管于实践中仍有壹些问题需要解决,
但质押监管必将对金融市场、物流运营、融资途径及运营理念等产生
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关质押监管的理论研究也会于实践的不断推动下
被赋予新的内容。
通过质押监管合作方式,银行要求物品必须存放于中心仓库(包
括租赁库和监管库,下同),中心为合作银行推介此类融资业务,于
合作的同时促进业务相助相长。中心质押监管业务开展以来,质押监
管融资额度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2001年,中心共办理 5家,融资
额度为 亿元;2002年共办理质押监管业务 9家,融资额度 亿
元;2003年共办理质押监管业务 15家,融资额度 亿元:2004年
共办理质押监管业务 16家,融资额度 亿元;2005年,共办理动
产质押监管业务 19家,融资额度 亿元;2006年,共办理动产质
押监管业务 21家,融资额度 亿元;截至 2007年 5月底,共办理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 25家,融资额度 亿元。
壹个从实践中得出的结论是:中心质押监管业务呈现出良好的发
展态势。
一、市场经济体质的变化
市场经济体质的改变也是促进融资物流监管业务的发展的壹个大的前提。
1.我国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集中于三大传统业务上,业务范围狭窄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集中于投资银行的三大传统业务上,即证券
承销、证券经纪和资产管理业务(包括资产管理和自营业务)。这三项业务收入于
我国证券公司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超过 76%,如 2010年,A股经纪业务收入占证
券公司总收入的 %。而企业兼且和收购、项目融资、理财顾问等业务于我
国证券公司收入中所占比重则比较小。
由于证券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集中于三大传统业务上,导致其收入和证券市场的
波动存于着密切的联系。当证券市场处于牛市状态的时候,证券成交量剧增,经
纪业务收入随之上升;同时,企业筹资需求增加,承销收入也增加。当市场处于
熊市状态时,情况则相反,证券公司的利润大幅下降。从 2001年开始,至 2005
年实行股权分置改革之前,我国股市持续低迷,从而导致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亏
损,甚至濒于关闭破产的边缘。有数据表明,近十年来美国前十名投资银行的传
统业务量从50%下降到 17%左右,投入传统业务的资本也从45%下降到 6%左右,
其业务已从传统型向创新型和延伸型扩展,实现了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增长。
2.过渡期结束后我国投资银行将面临外资更加激烈的竞争
世界贸易组织对资本市场的开放要求服从于(服务贸易总协定)和新的金融服务协
议的基本原则。对于资本市场准人原则,我国所作的承诺主要有:确保于华外资
证券服务提供者于取得证券服务方面享有最惠国待遇;允许外国证券服务者于华
设立机构且有开业权;确保外资证券服务提供者于我国境内提供本国暂缺的任何
形式的新金融服务。而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对资本市场开放的要求是:对缔约各方
开放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允许缔约国于国内建立证券服务公司且按竞争原则运
行;缔约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取消跨境服务的限制;
允许缔约国资本于投资项目中的比例超过 50%。
根据上面这些要求,特别是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我国完全开放资本市场是壹种必
然趋势。由于我国投资银行和国际著名投资银行相比,无论于净资本、综合资产、
业务种类以及创新能力方面均仍存于较大差距,于过渡期结束后,我国投资银行
将面临发达国家投资银行强有力的竞争,这也促使了要壹个新兴的模式来带动银
行业务的发展,我国银行占据了天时、地利仍有人和,可是新的模式如果不能尽
快的发展起来,资本行业将面临这壹个很大的危机。
3.于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创新型业务和延伸型业务
投资银行的业务能够分为传统业务、创新型业务和延伸型业务。传统业务如证券
承销、证券经纪、证券自营等,创新型和延伸型业务则包括企业且购重组、资产
证券化、金融衍生工具等。目前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投资银行大量开展创新
型和延伸型业务,朝着多样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于摩根士丹利、美
林、高盛这些国际大投资银行中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这三项传统业务收入占总
收入的比重约为 45%左右,和我国投资银行相比要低很多。通过业务多元化,不
仅增加了业务收入,而且有利于分散风险。我国的投资银行要发展成为现代投资
银行,就要利用各种能够利用的资源,开展企业且购重组、资产证券化、项目融
资等各项业务,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增加自身的收入渠道。
银行于扩大自己投资渠道的同时,相应的风险也会随之而来,他们于投资的同时
也要降低资本的回收不到位的风险,而对应产促生了融资物流监管业务的产生,
融资监管业务是物流公司借鉴国外的壹种融资操作模式,只是他们不是投资的主
体,只是从事金融投资的辅助,融资业务监管立足于银行和融资企业的角度从事
对银行融资企业的监管,融资业务也于为银行承担着相应的监管风险,融资监管
要于第壹时间把于银行融资企业的运营情况上报给银行,是银行能够及时的调整
对融资企业的了解,银行和监管公司共同分担于银行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及
时的解决风险带来的损失,当下投资银行也不愿意自己独自去承担融资企业的融
资风险,也要找个“人”来共同承担,同时来分享自己的收获,资本论中生产家
不愿意自己去做经销商壹个道理,利益共同分配,风险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