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范文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
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
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
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
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证号: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
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
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
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
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
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
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
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
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
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
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
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
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
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
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
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
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
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
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
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
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
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
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
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
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
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
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
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
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
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
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
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
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
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
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
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
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
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
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
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
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
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
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 30 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
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
场项目部,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留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保证书:
范文二:
广州市 z 新世界物业管理处(简称甲方)与单位业主/租户聘用之装
修公司(简称乙方)对住宅小区/住宅栋单元就装修问题达成以下安全协
议。
一、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交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丙方提供之名单
核发施工人员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货物
电梯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他楼层随处闲逛。
二、1、乙方于施工现场必需按每 60 平方米配备一个灭火器。
2、施工现场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太阳灯),施工照明灯功率不
得大于 60w,并需安放在远离易然易爆物品的地方。
3、施工临时用电之电线,应采用多根套软线,并应做好一切安
全用电的保护。
4、禁止使用花线作临时施工用电之导线。
5、施工场地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热水壶及生明火煮食。
三、乙方如在施工现场作业时,需动用明火(如电焊、风焊/气割
等),须事先以书面申请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监护人及施工预
防措施后方可施工。
四、电气方面:
1、乙方须提供完整的电气施工图纸供给甲方审核。
2、电气安装须由领有施工认可执照的合格技工进行施工。
3、安装时,在满足用户使用的同时,要符合本住宅小区的用电
规定,每一回路容量不得超过 ,电线绝缘必须不少于 1 兆欧姆,
插座安装应牢固,接地、接零不可混乱。
4、厨、厕插座应选用带防水保护装置之插座,电线必须使用消
防局认可的难燃电线;在任何情况下,线径均应不少于 1、5 平方毫米
电线。
5、墙边开关、插座、微型断路开关、绝缘胶布等,应选用优质
产品(如奇胜、松本、梅兰/日兰、3m 等),严禁使用劣质新产品,所
有暗装之电线,必须穿金属管保护。
6、应造好接地保护,强弱电必须分开,所有电气开关、插座、
线管、不得安装在大楼的公共地方内。(如楼层间电梯前室,公共走
廊墙壁、走火梯等)。
7、所有电源插座,照明器具之金属部位,均应接地保护,以保
证用电安全。公共区域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否则,须由责任方对物业
管理公司作出赔偿。如本公司属下施工人员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
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
业主/住户签确装修公司签确/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