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目 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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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1
修 訂 履 歷 2
1 目 的 3
2 適 用 範 圍 3
3 參 考 文 件 3
4 定 義 3
5 職 責 3-4
6 作 業 流 程 4
7 作 業 內 容 4-6
8 記 錄 保 存 6
9 相 關 表 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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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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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 訂 履 歷 ※ ※
REV. ECN NO. 修 訂 內 容 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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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期使環安衛管理制度與推行活動達成內部組織之相互共識,通過信息資源共享,了解環安衛管理體
系之承諾,以推動環安衛管理體系之持續改進。
2. 適用范圍
ITBG 內各產品處部門與公司外相關團體,廠商均適用之。
3. 參考文件
《環境安全衛生法規及其他要求管制程序》 < SG-2-003 >
《外包承攬供應商環安衛管制程序》 < SG-2-015 >
《環境安全衛生糾正及預防措施管制程序》 < SG-2-023 >
《環境安全衛生管理審查管制程序》 < SG-2-026 >
4. 定義
無
5. 職責
各 BU 業務(市場﹑交管等單位)
客戶環安衛信息接收、傳遞之窗口;
負責客戶環安衛信息初步確認,並將信息傳遞給各 BU 品規窗口;
負責配合客戶端環安衛信息調查處理將結果傳遞給客戶.
各 BU 採購
負責供應商環保調查﹑環安衛運作及客戶環保作業時需與供應商交流之相關信息傳遞
(如簽定環保協議書等).
負責將環保信息進行初步確認,將信息傳遞給各 BU 品規及廠內相關單位,并保存記錄。
各 BU 工安
負責各 BU 廢水﹑廢氣﹑廢棄物﹑噪音檢測等外部聯系及廢棄物等回收廠商聯系并將處
理相關記錄予以保存.
分包商﹑承包商之廠內作業管制。
工務處
負責各 BU 及周邊共用設備<如:電梯﹑空調>分包商及發包工程承包商保養及維護之環
安衛信息交流。
設備部:
負責各廠部生產設備分包商及發包工程承包商保養及維護之環安衛信息交流。
營建單位
負責新建﹑擴建﹑改建施工等分包商及承包商等進行環安衛信息交流。
各 BU 產工單位
負責新機種承認階段與供應商進行樣品之材質証明﹑MSDS 及第三方測試報告等資料索
取之相關信息交流﹐并將接獲之信息資料 COPY 至各 BU 品規課進行登錄作業。
工標品規單位
環安衛信息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蒐集環保局及其他方公告之相關法規,評鑒廠內適用
之相關法規加以彙整并予以公告或以其他方式傳遞相關信息。
外部環安衛信息管理并定期跟蹤收集更新之國際/國家/地方相關法令法規等相關方要求
并將更新之資料傳達給相關單位。
各 BU 品規單位
負責將業務單位所接獲的客戶環保調查﹑問卷﹑協議書﹑產品標准等進行填寫﹑
存檔﹑登錄。
負責將產工單位接獲的信息進行相關作業并保存相關記錄。
及時將接獲的信息在公司內部公布並協助宣導教育訓練,讓相關單位人員知悉信息要求,
及時按要求作出對應動作,並保留記錄。
各相關單位
各單位主管依相關法規對部門內之采購﹑生產、…等活動加以規範以符合法令需求。
產品群/處環安衛管理代表
負責環安衛法規及其他要求收集及執行之督導與協調處理。
員工代表
收集環安衛意見和建議,確保公司管理層和員工之間良好溝通。
6. 作業流程
無
7. 作業內容
總則
環安衛信息分為內部環安衛信息和外部環安衛信息。
信息交流的途徑可以是口頭或書面文件,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通信及宣傳工具。
環安衛法規信息交流管制見<環境安全衛生法規及其它要求管制程序>。
各 BU 品規應對客戶和其他相關方就相關環安衛事項議題進行交流,重大環安衛信息由 BU
環安衛管理代表督導與協調重點處理,并應留下相應記錄。
為了保証交流信息有序暢通及對應窗口明細化,各 BU 品規課應安排專人負責信息接受﹑
確認﹑傳遞﹑擴散﹑追蹤和回饋等流程。
信息交流和處理
由外→內傳遞流程
A.客戶環安衛信息由業務單位負責接受,有必要時進行內部傳達與分享,若有執行要求時,需將
相關文件登錄品規受控,進行傳達與執行﹐必要時副本抄送給集團台灣總部相關部門。
B. 集團總部有相關資訊及專案活動時﹐由對口部門進行內部傳達與躍進。
C. 當政府單位對公司進行安全或消防檢查時﹐由總務安全應對。
D.周圍居民及相關方對公司有相關環安衛建議或投訴時﹐由人資單位進行內部處理。
內→內信息傳遞流程
A. 環安衛方針﹑目標﹑管代﹑員代﹑應急聯絡相關信息要在公司全員間進行傳達與宣導。
B. 環境因素﹑工作場所的 OHS 信息﹑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及部門的應急聯絡至少要在部門內
得到傳達與交流。
C.各級員工關於環安衛方面的意見﹑建議和投訴可通過面談﹑電話﹑郵件﹑信件等方式傳達
給員工代表﹐由其與公司主管進行協商解決﹐并留下相關記錄。
D.員工代表參與風險管理方針的 EHS 程序的制定﹐并于發行前對其進行審核﹔重大 EHS
檢查及工傷事故總務安全需知會員工代表一起進行處理。
內→外信息傳遞流程
A. 對進入公司內部的相關方﹐若面臨 EHS 風險時﹐公司須對其告知并進行相關防范(比如
施工)﹔若相關方的行為給公司帶來 EHS 風險時﹐公司需要求其告知﹑預防與控制(比
如危險品送貨商﹐餐廳承包方)。
B. 公司對外單位須依《外包承攬供應商環境安全衛生管制程序》讓廠商充分了解公司環境
安全衛生管理要求及環境政策內容與要件,並分發環境安全衛生政策于廠商,並要求廠
商在「環境安全衛生政策廠商宣導回覆表」中會簽。
C. EHS 情況變化產生影響有涉及到的相關方﹐責任單位需對其進行通報。
D.采購或 SQE 單位可就公司環境策略對供應商施加相關影響。
E.當公司員工在客戶處作業時﹐需了解其 EHS 要求并按其執行。
F.本事業群不對公司的重要 EHS 因素與外部進行交流。
8.記錄保存
依據《環安衛記錄管制程序》執行
9.相關表單
環安衛會議記錄
聯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