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万工程合同仲裁费多少钱
篇一:“包死价”工程合同索赔成功案例
“包死价”工程合同索赔成功案例
一、案例简介
1、 签订合同: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某电建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 司”)与某
电厂公司(以下简称“电厂公司”)签订了《发 电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方将合同承包范 围内的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电
建设公司,电建公司依 照施工合同和图纸履行了施工义务,电厂公司依
约向电建公 司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约定合同价款包死价,即承包范围内
的工程项目和费用项目,按批准概算确定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项目的概算
价8762万元作为合同价。
2、 履行合同:
合同签订后电建公司严格按照电厂公司提供的施工图 设计全面履
行了施工义务,并按约定将建成且经验收合格的 两台机组分别移交给了
电厂公司投产使用。
3、结算争议:
电建公司与电厂公司合同约定的概算价是当时双方当 事人确定包
死合同价的依据,从而也确定了概算价下的合同 承包范围内的实物工程
虽。但在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电 厂公司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与签订
合同时初步概算设计的 工程虽存在根本的区别,施工图设计无论从工程
虽、工程范 围、还是工程造价上都大大突破了初步设计,合同原约定的
工程虽及工程价款因业主的变更,施工方电建公司无法满足 施工图的设
计要求,如按施工图施工则势必要变更合同,而 按合同约定施工即无法
按电厂公司提供的施工图施工。事实 上,电厂公司的实际图纸等大虽要
求改变了原合同约定的工 程虽,电建公司只好按实际施工图设计的新内
容进行工程建 设施工,无条件满足发包方电厂公司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
施 工。
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结算合同价上出现 了严重分歧:
电厂公司认为,既然合同是包死价,结算只能 按照包死价进行结算;电
建公司认为,合同虽然约定是包死 价,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包
方已经变更了原来初步 设计的工程虽等项目,改变了原来合同约定时的
工程虽等项 目,属工程变更,应按照变更后的实际施工图工程虽进行如
实结算。双方故此产生结算争议。
在长达四年的结算过程中,电厂公司自己委托鉴定单位 进行了单
方审价,且要求在原包死的范围内审价,而拒绝按 变更后的工程虽据
实结算,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给承包方电建公司造成了巨
大的经济损失。无奈电建公司依 据合同的约定,于20XX年7月向仲裁
委申请了仲裁。
二、案件仲裁过程
1、收集证据:该电厂工程从 1999年9月开工,至20XX
年底竣工,结算工作一直延续到 20XX年年底。在此期间,
双方形成了大虽的工程结算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工程变更 签证、图
纸会审纪要、工程联络单、项目部施工会议纪要、
设备到货记录、设备检验及交付使用记录、施工统计报表、 工程虽增
减及其签证手续、质H验收手续(中间工程、隐蔽 工程、已完工程)
、竣工报告、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付款凭 证等资料。由于此案是针对
整个工程结算进行仲裁,工作虽 大而繁杂,资料的前期收集整理及后
期的补充工作从 20XX
年12月开始至20XX年11月,历时近两年,先后动用了人 员有50余人次
,全力收集整理开庭证据及其它相关资料。
2、正式向仲裁委申请:20XX年6月,电建公司正式就 此案向仲裁
委申请仲裁,电厂公司随后提出反请求,双方涉
案标的达一亿伍千万元。仲裁委受理双方的仲裁申请后,通 知双方当事
人举证,并于 20XX年11月12日第一次开庭就 本案进行了审理。承包方
举出变更的证据证明,施工图设计 的实际工程虽大大超出签订合同时的
初设图纸,整个工程的 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此证明该施工合同发
生了质的变 化,并依此为突破口,主张不应按照原来所签合同价 8762
万元结算,而应据实结算,并在庭审中始终围绕这一中心点 展开举证
和辩论。发包方电厂公司坚决主张依照原来签订的
施工合同进行结算,结算额不能突破合同总价 8762万元加
认可的50万以上工程变更, 拒绝据实结算。最终,仲裁庭
在承包方的全面完整的举证之下采纳了阿包方我方的观点, 认同该工
程应该据实结算,而不应按照原来双方签订的固定 价合同结算。到此,
我方就基本上突破了结算所依据的原合 同的包死价的限制。
3、 仲裁过程中的鉴定:在仲裁之前,发包方就搞过 一个单方
鉴定,承包方不同意单方鉴定结论, 要求重新鉴定。
由于双方对于工程结算的主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所以仲裁
庭在开庭审理后,支持申请人对该工程的造价申请 司法鉴定,以求通过
司法鉴定解决双方的分歧,结论作为该 工程造价的参考或依据,并以鉴
定结论作为仲裁裁决的基 础。于是,20XX年4月电建公司正式申请进行
司法鉴定,因 为在与电厂公司共同选择司法鉴定机构过程中,无法达成
一 致意见,所以仲裁庭指定了司法鉴定所单位,对该工程造价 进行了
整体鉴定。司法鉴定最终的结果是:电厂整体工程造 价为 元。这个结
果大大超出了原“合同包死价”和发包方 单方审价的数额,基本上实现了
提起仲裁的目的。
4、 调解:仲裁委在该鉴定结果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双
方进行调解。双方对工程整体造价和还款方式等事项再次进 行协商,并
达成一致,电厂整体造价为 10270万元,仲裁委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作出裁决:电厂工程总造价为
10270万元,加上电建公司已代付的设备款 3185000元,剩
余材料款元,再减去八项消缺费用及油料款 928000元后,
最终工程结算额为元(壹亿零伍佰零参万陆仟肆佰伍拾陆元 渠角捌分)
,减去电厂公司已经支付电建公司的元,电厂公 司共欠电建公司工程款
元,在 4个月内付清;本案双方各自 已经支付的仲裁费和鉴定费由双方
各自承担。本案仲裁结果 基本上达到了电建公司的预期目标。
三、经验和教训
从本案中看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 办法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存在随意性。在本案证据资料的整理过程 中发现很多
合同的签订存在随意性,比如产品规格不明确, 数虽模糊,条款不严谨
等现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 程进度需要,要签订大虽工程分包
、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和 构件加工等合同文件,这些合同的签订直接关
系日后工程的 结算问题。但在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签订人很少
从 整个工程结算的角度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查,造成签订的合 同条款
不完善、部分条款意思不明确或者合同条款不利于己 方甚至合同无效等
现象,为以后出现纠纷埋下了隐患,没有 很好的重视合同审查以便避免
出现不必要的合同风险。
2、 合同履行不严格。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起订立并遵
照执行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严格履行
合同,不仅会承担违约责任,还有可能出现赔偿对方经 济损失的
法律后果。在项目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签 订合同后,便把合同
搁在一边,履行合同时没有再去仔细研 究合同条款或进行合同交底,而
是凭借对合同的粗略理解或 是个人以往的经验进行合同的履行,对合同
履行情况没有建 立跟踪报告制度。这样可能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合同履
行不 全面、产生违约现象甚至出现合同纠纷,影响到公司的正常 经营
管理,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3、合同变更手续不完善。施工项目部在经营管理过程 中,由于施
工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大的变化,经常会出现到对 已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
包括合同标的、数虽、质虽、价款、 履行地点时间方式、违约责任和争
议解决方式等)进行变更 的情况,那么就会涉及到合同变更手续的完善
问题。在出现 此种情况时,项目部管理人员常常是打个电话通知或是当
面 几句话说明情况,双方没有形成书面的合同变更协议,一旦 产生纠
纷,合同变更将无从主张,导致合同产生履行风险。 我国《合同法》规
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所以, 在合同发生变更时,应取得双
方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或是对 方同意合同变更的书面声明,完善合同变
更手续,避免出现 合同风险。
(二)、施工过程中索赔的问题
1、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工程合同索赔意识不强
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
承包商一方由于另一方未恰当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
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其特征是:( 1)
不主张不赔偿;(2)事后提出;(3)依法解决的过程。工 程索赔是
保证施工合同正确履行,获取应得经济效益的有效 途径,签证索赔工
作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并非影 响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关系
的非正当行为。 由于受传统管
理模式的影响,施工企业对于工程索赔工作重视不够,形成 了不敢签证
索赔,不会签证索赔的局面,即认为承揽工程不 容易,建设单位(发包
人)能将工程交给自己做,就应当听 发包人的,一味顺从发包人。遇到
该签证索赔的事件为顾及 与发包人的关系不去签证索赔,仅将索赔停留
在口头上,错 过签证索赔的最佳时机,造成工程索赔不能,形成了公司
应 得利益的严重流失。
2、工程索赔资料原件缺失或不完整,结算依据不足
在本案的资料整理中发现工程资料存在大虽的复印件, 原件缺失
,甚至有的工程结算项目没有相应的证据资料支 持,在此种情况下,
一旦双方发生结算纠纷,而公司的主张 乂没有相应签证资料支持,必
然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程签证资料的原件的收集
和管理工作,所有履行相关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都 是日后进行
结算和索赔的最合法、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尤其 是对以下资料应给于特
别关注:
1、开工前应注意收集的资料
(1) 合同书,补充协议,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
设备代办合同,设备材料租赁合同;
(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3 )工程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 )图纸,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资料(要有对方签字的
原件)
(5 )工程虽清单,工程报价单
(6 )施工许可证及工程的相关批准文件
(7 )工程师及甲方监理的授权书
(8 )进厂的记录,场地移交手续;
(9 )甲方应当完成的工作记录手续;
2、 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应收集的资料 :
(1 )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签字盖章的原件)
(2 )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要有对方签字手续)
(3)工程书面的,口头指令及口头确认、书面确认
(4 )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的施工统计报表
(5 )设计变更手续------洽商会议、工程变更单、工程
指令
(须有原设计单位签署意见,而非甲方指令,签字方: 甲方、监
理、设计单位、施工方)
(6 )工程虽增减及其签证手续(结算依据)
(7 )质虽验收手续(中间工程、隐蔽工程、已完工程)
(8 )经甲方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9) 工程虽的确认手续(经监理确认签字并签付款令 付款)
包括:正常施工工程虽,设计变更增减工程虽;
(10) 预付款、应付款手续;
(11) 材料设备报表(合同约定到货、验收、交付使用 记录,有
对方签字)
(12) 会议纪要及相关记录(参会人员签字)
(13) 来往函件、信件、传真、E-
mail
(14) 施工备忘录,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表
(15) 工程照片
(16) 竣工验收交接手续:竣工报告、竣工验收、竣工
移交的手续
(17) 结算手续,付款及催款手续;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结算程序, 结算程序具体可行,
明确约定时间、方法等)
(18) 索赔情况记录、申报手续
(19) 来往收发文件的签收记录(业主签字,严格执行
文件签收制度)
3、竣工验收后的资料
(1)保修合同(涉及质保金等)
(2) 工程资料移交手续清单(签字)
(3) 工程款的催付手续(保持时效)
同时,在收集工程索赔资料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1、 主体——谁签字有效、合法;
2、 程序一一严格按合同约定程序提出索赔;
3、 时间——要按合同约定时间主张权利;
4、 证据 ------在法律上只有原件有效力。
总之,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在签订了建筑承包合 同后,就
应注重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作,尤其是索赔与反 索赔的基础工作,需
要有专业律师的提前介入。谁注重了这 一点谁就能最大的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篇二:电力施工合同
市电引入申请委托及施工合同 甲方:国动络通信集团
辽宁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三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方通信机房供电安全,降低用电成本。
区机房通信机房的市电 220V引入的用电申请及施工等 事宜,经甲
乙双方认真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到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办理机房甲方通 信机房用
电手续,并将电供至甲方通信机房所在地机房内,
乙方应按法律法规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甲方正
常用电。
二、项目内容
乙方供电施工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所有
基站采用380V三相四线制市电引入;须新立杆路的杆材为 7 米或8米杆,
电缆至少用16平方铜芯电力电缆或 35平方以 上铝芯电缆;表计容虽统
一为 15-30千瓦;单相电电缆至少 为10平方铜芯电力电缆;电力配电箱
及计虽表箱内应装有 完全断开的闸刀及短路开关。(注:直供电电表到
机房甲方 机房电表全部为铜芯电缆,电表到电源电缆可用铝芯电缆)
三、施工费用:
沈阳市17个 基站,采用整体外包,包工包料(包括新 立杆路、电
缆、配电箱、计虽表、材料、设计、敷设开挖及 通电等全部费用)、含
税、包干价:人民币: 1 , 360, 000 元(壹佰参拾陆万元整);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不可预计费用甲方不再另行
支付,工期最晚不超过甲方通知后 30日内完成所有申请和
施工,保证甲方正常用电,不影响甲方基站的正常运营。
四、除上述第三条约定的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 任何其他
费用。如遇机房附近无电需安装变压器及高压线路 施工安装变压器的,
购置及安装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 方承担。
五、 工期最晚不超过甲方通知后
15日内完成所有申请
和施工,保证甲方正常用电,不影响甲方机房的正常运营。
六、 结算方式:
a. 乙方完成机房机房供电施工工程,待该站点达到运 营商开通
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 竣工资料,甲方收到
乙方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及时完成验 收,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乙
方向甲方提供对账单,甲方 收到乙方提交的对账单应及时核实,核实无
误后乙方按甲方 核实确认之金额提供合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
规发
票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进度款即总价款的 90壮次性
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剩余10%乍为该站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自运营商
验收合格并正式投运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没有发生 质虽问题的,质保期
届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乙方指定 的收款账户为:
b. 户名:沈阳三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c. 账号:3301009109248109331 。
d.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e. 因不可抗力或因甲方增加工程内容导致工程延期
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f.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应做好安
全生产管理与落实工作。若发生施工人员伤亡等人身伤害事 故由乙方自
行负责赔偿、医治。
七、其他双方需要约定的内容:
1. 乙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法定许可和 相应资质,
并确保甲方新建机房的用电及其施工工程的合法 性和有效性,否则,由
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且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
2. 乙方承诺并保证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虽完成 市电引入
申请、审批、施工、供电,保证甲方正常用电,甲 方机房正常运营,乙
方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扣减本合 同总金额的1%,直至全部完成,
甲方正常用电。
3. 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或供电 不能满足
甲方机房使用条件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三日内 负责更换和维修整改
,逾期更换、维修整改的,甲方有权另 行委托他人维修整改,由此产生
的费用和甲方的实际损失, 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
项。
4. 施工竣工后甲方用电过程中,如产生任何影响甲方
正常用电的情形,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 24小时内修复,乙
方逾期修复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整改,由此产生 的费用和甲
方的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期间造成人 员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上述事故系由甲方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则由甲方承
担。
6.甲方可协助乙方协调施工过程中遇到白姓阻扰、道 路绿化开挖
协调与审批工作。
7. 施工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电力接 入路由图及
其施工材料表肆份并加盖乙方公章。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有异议,则应友好协 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提交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裁决。 律师费、仲裁费由
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参份,乙方执壹份、经双 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 规定,书面补充规定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住所: 单位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XX 年10月12日 日期:20XX年10月12 日
篇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及工程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及工程结算
案情简介
当事人:申请人:第 X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S物流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承建 S物流中心工程一事,于20XX
年6月25日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约 定为竣工验收
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 95%,结算完成后付至
97%合同约定,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则按所拖欠 工程款总额
的每日万分之三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工期相应顺 延。申请人按照合同
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被申请人却 一直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
度款,并因资金问题停工及设 计变更导致工程虽增加等原因,造成工
程延期。双方 20XX 年3月5日签署工程延期协议书。 协议约定:工程
延期至20XX 年8月15日;因延期属被申请人责任所致,申请人不承担
任何责任。20XX年4月18日,被申请人因资金紧张导致工 程停工,并
向申请人发出“关于工程停工情况的说明”,申 请人要求解除双方的合
同并结算。申请人提交结算报告显示 已完成工程部分工程款为
7,206,000元人民币。被申请人收 到结算报告后一直未答复。申请人遂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请求裁决: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
人之间《建 筑工程施工合同》;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程款
7,206,000 元及违约金;3、申请人就本项债权,对 S物流中心工程享 有
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优先受彳权; 4、被申请人承担
全部仲裁费。
被申请人在庭审中答辩称: 1、确实存在拖欠工程款问
题,我方对申请人解除合同的主张不反对; 2、申请人一期
工程基本做完,但收尾工作还没有完成,如果解除合同,我
方必须另找其它公司做剩余收尾工作,希望申请人能配合我
方验收;
3、对于已完成的工程款部分有争议。
主要问题和双方的分歧
本案中涉及到建筑施工合同的解除、建筑工程的结算与 鉴定、工
程款的优先受偿权等问题。双方并不存在法律上的 认识分歧。
仲裁程序和相关法律
本案的审理程序适用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 仲裁委员会
仲裁规则》,根据仲裁规则第 25、26、27条的
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三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进行审 理。
根据本案事实、合同约定和《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仲裁庭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案合同的法律效力。本案合同为双方当事人 的真实意
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为有效合同,对 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
力。
二、关于本案合同的解除。因被申请人拖欠工程款,导 致工程停
工,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申请人请求解除合同。被 申请人对此亦予以认
可。仲裁庭经审查,支持申请人的此项 请求。
三、关于被申请人所欠工程款的金额。双方当事人对已
经完成的工程造价金额有异议 .为查明案件事实,经申请人 申请,仲裁
庭于20XX年1月委托B司法鉴定所对涉案工程 造价进行司法鉴定,经鉴
定该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6,546,000
元。
四、关于本案工程欠款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优先受 偿权。仲
裁庭注意到,申请人的此项请求不仅要对抗其他债 权,而且还要求对抗
不特定的抵押权。对此,仲裁庭认为, 本案工程欠款是因为建造该项工
程所致,该债权与该物权虽 然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但从财富的渊源上
分析,属于资金 物化形式的直接转换。申请人请求以此偿债,并请求优
先权, 符合情理,仲裁庭予以支持。
五、关于被申请人答辩中要求的配合竣工验收符合合同 约定,也
是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尽的义务,且由于被申请 人没有就其主张提出
反请求,仲裁庭对此不予裁决。
仲裁结果
仲裁庭裁决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申请人向申 请人支付
工程欠款人民币 6,546,000元及违约金及被申请人 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申请人依本裁决享有对 S物流中心工
程的优先受偿权。
案件的分析与评论
本案是一个很普通的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但涉及到建筑 工程合同
的效力、合同的解除、建筑工程的结算与鉴定、工
程款的优先受偿权等多个问题,分析此案便于读者对中国的
仲裁机构(仲裁庭)裁决此类案件有比较直观的了解和认识
本案中主要适用《合同法》中“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中的相关规定,另外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 院公布的《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题的解释》(下称《
建设工程施工案件解释》)对于《合同 法》第十六章的规定作了细化
, 在仲裁裁决中可以参照适用。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问题。
首先,在中国1999年的合同法颁布后,法律原则上要 求尽虽维护
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合同受到众多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的调整,特
制是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强制性规 范较多,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
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认 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不利于维护交 易的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
据《建
设工程施工案件解释》第 1条和第4条的规定,除《民法通 则》第58条
、《合同法》第52条、53条等基本法律规定的 合同无效情形应当适用
于建设工程合同外,建设工程合同存 在以下五种情形也应认定无效“一
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 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等
级的实际施工人 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
须进行 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 的
;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除此之外,就应当 尽虽认定合同
有效。其次,对垫资条款不作无效处理。本案 中并不存在以上几类情
形,据此仲裁庭认为合同为有效合 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问题。
合同的解除,一般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法定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致使合
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案件解释》 第8条、 第9条分
别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解除权。 第9条规定“发 包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
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的,应予支持:一是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第 10 条规定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的处理规则“合同解除
后,已
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虽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付相应的工程价款。”本案中属于一方未按约定支付工
程价款导致的合同解除,且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无异议, 因此仲裁
庭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三、建设工程结算和鉴定问题。
首先,建设工程结算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当事
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 工程款。一
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就 应当结算。结算中,一
般是由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由
发包人审核。实践中有的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 文件后迟迟
不予答复或根本不予答复,以达到拖欠或不支付 工程款的目的,严重损
害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为制止这种 行为,《建设工程施工案件解释》
第 20条明确规定“当事
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 复,视为认
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当事人 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
,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 本案中当事人未对结算文件答复期限
做出约定且双方有争 议,经申请人的申请,仲裁庭委托 B司法鉴定所进
行鉴定。
被申请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先后提出 了若干异议。
仲裁庭采纳了其合理意见。仲裁庭认为,鉴定 过程是公正和透明的,充
分保证了当事双方的举证、质证和 发表意见的权利,符合相关法规的规
定。当事人尽管对鉴定 结论不予认同,但并未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
复议。有鉴 于此,仲裁庭认为,鉴定机构关于涉案工程造价的鉴定结论
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依据。
四、关于本案工程欠款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优先受 偿权的问
题。最高人民法院于 20XX年6月27日施行的《关 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
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承包人优先受 偿权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关系
,与作为消费者的买受人的 关系以及对建设工程价款的范围、权利行使
的期限均作了规 定。“一、……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
中,
应当依照《合同法》第 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 人的优先
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本案申请人 的工程款优先权的请
求于法有据,应该得到支持。
作者简介:钟妙,深圳仲裁委员会调研处工作,深圳仲 裁委员会
仲裁员。
篇四:论合同纠纷的仲裁
论合同纠纷的仲裁
摘要:在仲裁中正确适用法律, 是确保仲裁质虽的关键。 本文就
合同纠纷仲裁中
关键词:
一、什么是合同纠纷,如何仲裁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 止等行为
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 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
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 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
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
终止的整个过 程。
我国〈〈仲裁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仲裁庭有权确 认合同的效
力。”仲裁合同纠纷,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确认 合同的效力。仲裁庭要
审查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已经成立的 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有
效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因 为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和法律后果
是不同的。
我们今天就从以
二、案情简介
申请人(反请求被申请人):廊坊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反请求申请人):某投资发展(廊坊)有限公司
20XX年6月24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某投资发 展(廊坊)
有限公司某企业建筑相关工程前期策划与经营管 理合作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约定由申请人为被申 请人隶属的某企业建筑项目(以下
简称涉案项目)提供策划 服务。
关于“相关工程前期策划工作”的服务,《协议》第条 约定:
1、依据涉案项目相关现工程政府的规划建议(用地面 积、容积率
、绿化率等等),依据被申请人的设想建议,在 进行市场调研后,申请
人制定符合星级评定要求的《某投资 发展(廊坊)有限公司隶属企业建
筑相关内部使用功能规划 建议书》,并在被申请人递交有关 “现工程政
府的规划建议” 后的45天,向被申请人呈报该书面文稿。 2、申请人
依据被
申请人对《某投资发展(廊坊)有限公司隶属企业建筑相关 企业工程项
目内部使用工程规划建议书》的审批决定,配合 被申请人指定的建筑设
计院 /公司,对企业相关工程的建筑 提出平面与立面的工程布置建议。
3、依据被申请人对涉案
项目“相关企业工程项目、内部使用功能的平面与立面布置” 的审批意
见,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书面确认《某投资发展(廊 坊)有限公司隶属
企业建筑相关企业工程内部使用工程规划 建议书》的20个工作日向被
申请人提交《某投资发展(廊 坊)有限公司隶属企业建筑相关企业建
筑规划设计任务书》
4、申请人依据被申请人对涉案项目“相关企业工程项 目、内部使
用功能的平面与立面布置”的审批意见,提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评
定旅游饭店星级的规定》标准的总体 设想,并于被申请人确认《某投资
发展(廊坊)有限公司隶 属企业建筑相关企业工程内部使用工程规
划建议书》后的10个工作日制订出《某投资发展(廊 坊)有限公
司隶属企业建筑相关工程项目经营与管理的星级 评定分数(初步)标准
》。 5、申请人根据被申请人对《某
投资发展(廊坊)有限公司隶属企业建筑相关企业工程内部 使用工程规
划建议书》和涉案项目“相关企业工程项目、内 部使用功能的平面与立
面布置建议”的审批决定,与被申请 人书面确认《某投资发展(廊坊)
有限公司隶属企业建筑相 关企业工程内部使用工程规划建议书》后的
35个工作日制
订出《某投资发展(廊坊)有限公司隶属企业建筑相关企业 工程经营与
管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帮助和协助被申请 人对涉案项目相关工程
的判定。
关于工作职责与法定责任,《协议》第条约定:被申请 人须获得
因企业供应、管理和经营所需要之《营业执照》和 与营业内容相符的各
类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关于前期策划费的支付,《协议》第条约定:涉案项目 相关工程
前期策划费为 105万元,支付方式为:1、定金款: 双方签订《协议》
次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定金 38万
元;2、进度款:申请人完成《某投资发展(廊坊)有限公 司隶属企业
建筑相关工程项目经营与管理的星级评定分数 标准》和《某投资发展
(廊坊)有限公司隶属企业建筑相关 建筑规划设计任务书》的制订工
作后的三日内支付 37万元;
3、尾款:申请人完成第条工作内容和制订工作时和《某
投资发展(廊坊)有限公司隶属企业建筑相关经营与管
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的三日内支付余款 30万元。
关于违约责任,《协议》第条约定:若任何一方违约,
不能执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须提前 9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
另一方,在保证此期间违约方仍继续、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前 提下,可免
于支付违约赔偿金;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 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并
无提前 90天或在前款的基础上 30天 期间未能继续、完全履行本协议,
违约方须支付违约赔偿金; 违约赔偿金为:五十万元;违约赔偿金不涉
及企业管理费。
双方均在《协议》上盖有单位印章,申请人的法定代表 人余某某、
被申请人的副总经理余某各在己方 “法人(代表)
签署”栏上签字。 经查,涉案项目位于浙江省廊坊市某县 某镇某岛
,该项目的土地使用者及建设单位为被申请人。某 县建设局20XX年5月
27日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显示,该建设项目名称为“某住宅小区”。 双方签订《协
议》后,被申请人于 20XX年6月27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电 汇方式向申
请人支付了定金款 38万元。同日,申请人向被
申请人开具了该定金款的等额发票。
20XX年7月27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递交了一份《某 企业建筑内
部使用功能规划建议书》 (以下简称《建议书》)
和“企业接待中心楼面、一至三层、地下一、二层、一号楼 地下二层、
二号楼地下一
层、四号楼地下一层、五号楼地下一层《平面图》”共 十份(以下
简称《平面图》),由被申请人的签约代表余某 签收。《建议书》第一
章“业主提供的建筑技术指标参数与 分析”中记载了涉案项目的规划用地
面积为 73333仃,建筑
容积率为,绿化率为%而在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 1之材料1 《某岛规划
设计条件》中显示:涉案项目“总体容积率控制 在以下,绿地率 50泅
上”。仲裁庭注意到,该两组数据较 接近,有理由相信申请人提交的上
述文件是根据《某岛规划 设计条件》中有关容积率、绿化率的数据信
息所制作。 因此,
仲裁庭认定双方签订《协议》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递交了
“现工程政府的规划建议(关于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化率 等)”,包
括:《某岛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某国用(20X为字第003号】》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某20XX0170019号)》及附件。20XX年8月5日, 申请人向被
申请人递交了一份《某企业星评分值说明(相关 工程项目经营与管理的
星级评定分数标准) 》(以下简称《星
评分值说明》),由余某签收。
20XX年8月,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递交了一份 《某企业与 物业区域
建设工程方案 (修改)设计任务书》(以下简称《设 计任务书》),
由余某签收。
20XX年9月,“美国大洋洲企业管理公司”编制了一份 《某企业工
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 报告》)。该《研究报
告》第 131页(末页)注明“某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敬呈”并盖有
篇五: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一)工程名称:xx工程 发包单位: xx承包单
位:xx甲方:海南电xx公司乙方:xx工程项目名 称:xx工程项目
地点:xx计划工作时间:xx年xx月xx日 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作为管辖
电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 于部分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
合同关系,为 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
事 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
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南方电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 工作规定
》和海南电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
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 承包工程项
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 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
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 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 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
情况和近三年 安全施工记录。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
安 全施工资质合格证。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 和工程技
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 录或资料。安全技术
交底按照《中国南方电有限责任公司电 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
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 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
技术交底。 3、甲
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 术素质。审
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 格。4、甲方负责审查
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 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
先制订安全措施。 5、甲
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第393号令)
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 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
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6、甲
方每月15日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虽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 机抽查。重点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 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
施。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
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
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7、应用《电
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项目部 及施工现场管
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 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
应的评断。 8、协议中规定由甲方
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
的安全责任1、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 业安全与卫
生的法律 、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 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
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 标准。2、乙
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 管理机构,
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紧急救
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 甲方审查认可后方
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乙方应对施工人 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
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 技术方案。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
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 主管部门
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4、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南方电《电建设工程安全 和环境管理
设施规范应用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 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
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 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施工现场必
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
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 项目管理
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虽、工期)目标 以及主要管理制度
等。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 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
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施工单位 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
、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
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 现场的人员
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 施工。乙方应该保证施
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 标志齐全。6、针对施工实际情况,
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 防暑降温、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安全
措施要到位。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 的有关规定
,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 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
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 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
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 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 行检查和
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进入
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 各种安全
防护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手持电 动工器具、电气设备
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 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 10、乙方要应用
《电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工 程项目部及
施工现场、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11、
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12、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3、 协议中
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
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 电力行业各
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
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
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 务院第
393号令),共同遵守中国南方电公司颁发的《安全 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 规定》、〈〈输变电工程安
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建设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和《电建设工程安全健 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
工程、劳务分包
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 协议签
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 或安全隐患者,
将严格按照海南电公司关于《关于印发海南 电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
场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南电建
〔XX〕168号)和《海南电公司电建设工程奖惩办法 (试行)
的通知》(海南电建〔XX 175号)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 有关条款,
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 造成工程质虽事故的
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罚情况报 海南电公司备案。
五、其他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并尽力提
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 时,甲方
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 员,但所需全部费
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双方签订的《单
相计虽装置轮换改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书》,乙方应按单项工 程(或一次
性)缴纳 3千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 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
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 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
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 扣减后返还乙方,不足时乙方应补交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 xxxx 年 xx月xx日至 xxxx 年 xx
月xx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签字盖章即
生效。 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
委托代表: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曰年 月曰 电力工程施工合
同(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虽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承揽 甲方安装工
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三、材质
要求
四、技术要求 五、工程说明 六、施工方式: 包工包 料,预留端口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七、工程质虽及要求:1、 本工程质虽必须达到供
电部门优良工程标准。 2、材料供应
(1)、本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设备, 由乙方自
行购买,但质虽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现行国家标 准。(2)、乙方应按
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 术标准采购材料;所购的材料乙
方必须提供合格证、化验单 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质虽负责。 (
3)、乙方所使用
的材料应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工程工期1、准备工
期:个日历天。2、安装工期: 个日历天。3、制作工期 自合同预付款
支付之日起计算。安装开始时间由甲方提前 3
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 开始施工。
因天气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
程价款与支付方式1、工程总价:元整(附:预算书)。 大写:。
工程变更以实际发生增减工程虽进行决算。 2、
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作为 预付工程
款,剩余5%乍为质保金,验收合格经确认无质虽问 题,乙方出具同价
款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
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
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供电部门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 并组织验
收,依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为准,但违法违规通过验 收的除外。2、验收
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采取修理、更换 等补救措施。若工程达不到合
同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可采取折价措施。若工程难以实现合同
目的,乙方除退还甲 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十一、工
程质保期1、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计算。质
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因甲方操作或 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除
外); 2、合同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
甲方购置材料,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发生费用由双方协商 解决。十
二、双方责任1、甲方
(1)负责施工场地及场外线路通道的赔青、协调工作, 满足安
装施工条件。 (2)派驻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工
程质虽进行监督。 (3)负责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
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办理。2、乙方(1) 合同签
订后3日内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与其他专业沟通做 好预埋及施工指导
工作。 (2)负责施工场地的临时生活设
施安排,材料进入工地后负责卸车和保管。 (3)在施工中
乙方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教育,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 行负责。
(4)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表、
竣工验收资料。 (5)现场工程材料和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
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所发 生的一切
费用。 (7)、工程完工后免费对甲方的相关技术
人员进行培训。 (8)、协助甲方办理用电前的(用电协议、
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 十三、
违约责任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赔 偿工程总造
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2、其他违约本合同
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按《合同法》执行,违约方承 担对方的
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附件有效组成部分: 乙
方提供正式预算书,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书面确认书、 承诺书、
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及变更通知等作 为主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 一切争执,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 过潢川仲裁委员会进行
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 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
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 机关申请变更,除非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费
由败诉方承担。
六、附则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
一式四份,乙方二份,甲方二份。 3、本合同履行地点:河
南省潢川县。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
方使用之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银 行账号:银行账
号: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年 月 日
年 月曰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三) 甲方(发包方):湖南 尚美尔投资有
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湖南亨通电力有限
公司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 10KV
配套 工程的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长沙 电业局有关
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 一致,签订本协议,作
为办理施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的依 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 公司10KV配套工程。2、工程地点:长沙市杉木
冲东路旁。
3、工程内容: 以现场查勘设计并报长沙电业局城南供电局 审核的图
纸为准。即从 10KV线路T接到尚美尔公司地下室、 一楼的分支箱。
二、工程的承包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商
定,该工程采取大包干的方式。包办本次工程验收、送电, 所有设备
、电缆采购、安装、调试工作的所有手续。
全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工程造
价:经双方协商,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壹佰参拾捌万元整
(¥ 1380000元)(不含税),该造价根据甲乙双方现场查 勘所定工
程项目确定,如有增补项目,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结 算。3、本协议签订
之日起 1天内,甲方一次性预付工程款 1000000元,工程接近尾声支付
进度款 300000元,余款在工 程验收合格,送电后 7日内付清。 三、工
期1、开工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在取得长
沙电业 局城南供电局的开工许可通知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开始
计算工期。工程竣工时间为 20XX年11月30日(天气情况
除外)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并具备受电条件。 2、法定长假
以及因季节性负荷紧张及其它原因造成不能停电时,以及其 他不可预见
因素的影响等原因,则工期相应顺延。
篇六: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六)
《案例44》在非洲某水电工程中, 工程施工期不到3年, 原合同
价2500万美元。由于种种原因,在合同实施中承包 商提出许多索赔,
总值达 20XX万美元。监理工程师作出处 理决定,认为总计补偿 1200
万美元比较合理。业主愿意接 受监理工程师的决定。但承包商不肯接
受,要求补偿 1800
万美元。由于双方达不成协议,承包商向国际商会提出仲裁 要求。双方
各聘请一名仲裁员,由他们指定首席仲裁员。本 案仲裁前后经历近3年
时间,相当于整个建设期,光仲裁费 花去近500万美元。最终裁决为:
业主给予承包商 1200万
美元的补偿,即维持工程师的决定。经过国际仲裁,双方都 受到很大损
失。如果双方各作让步,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争 执,则不仅花费少,而
且麻烦少,信誉好。
《案例45»为了说明反索赔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下面分 析一个由
于拖延和加速施工的费用索赔案例 (见参考文献
19)。( 一)工程概况某大型商业中心大楼的建设工程,按照 FIDIC
合同模式进行招标和施工管理。中标合同价为 18329500元人民币,工
期18个月。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
大楼土建施工,停车场,餐饮厅等。 (二)合同实施状况在
业主下达开工令以后,承包商按期开始施工。但在施工过程 中,首先遇
到如下问题: 1.工程地基条件比业主提供的地
质勘探报告差,2.施工条件受交通的干扰甚大, 3.设计多
次修改,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变更指令,导致工程虽增加和 工期拖延。
为此,承包商先后提出 6次工期索赔,累计要求
延期395天;此外,还提出了相关的费用索赔,申明将报送 详细索赔款
额计算书。对于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业主和监理 工程师的答复是:1.根
据合同条件和实际调查结果,同意 工期适当的延长,批准累计延期 128
天;2.业主不承担合
同价以外的任何附加开支。承包商对业主的上述答复极不满 意,并提出
了书面申辩,指出累计工期延长 128天是不合理
的,不符合实际的施工条件和合同条款。承包商的 6次工期
索赔报告,包括了实际存在的并符合合同的诸多理由。要求 监理工程师
和业主对工期延长天数再次予以核查批准。从施 工的第二年开始,根据
业主的反复要求,承包商采取了加速 施工措施,以便商业中心大楼早日
建成。这些加速施工的措 施,监理工程师是同意的,如由一班作业改为
两班作业,节 假日加班施工,增加了一些施工设备等等。就此,承包商
向 业主提出加速施工的费用赔偿要求。
(三)承包商的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承包商的 最终批准工期
延长为176天;2.如果发生计划外附加开支, 同意支付直接费和管理费
,待索赔报告正式送出后核定。这 最终批准的工期延长的天数就是工
程建成时实际发生的拖
期天数。工期原定为18个月(547个日历天数),而实际竣工 工期为723
天,即实际延期176天。业主在这里承认了工程 拖期的合理性,免除了
承包商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的责任, 虽然不再多给承包商更多的延期
天数,承包商也感到满意。
同时业主允诺支付由此而产生的附加费用 (直接费和管理费)
补偿,说明业主已基本认可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在工程即将 竣工时,
承包商送来了索赔报告书, 其索赔费用的组成如下:
(l)加速施工期间的
生产效率降低损失费 659191元(2)加速并延长施工期 的管理费
121350元(3)人工费调价增支 23485元(4)材料 费调价增支59850元(5)设
备租赁费65780元(6)分包装修 增支187550元(7)增加投资贷款利息
152380元(8)履约保 函延期增支52830元以上共计(1322416 元)(9)利润
(% )112405元索赔款总计1434821元对于上述索赔额, 承包 商在索赔
报告书中进行了逐项地分析计算,主要内容如下: 1.劳动生产率降低
引起的附加开支。承包商根据自己的施工 记录,证明在业主正式通知
采取加速措施以前,他的工人的 劳动生产率可以达到投标文件所列的
生产效率。但当采取加 速措施以后,由于进行两班作业,夜班工作效
率下降;由于
改变了某些部位的施工顺序,工效亦降低。在开始加速施工 以后,直
反驳函件进行了多次研究,在工程快结束时作出答复: 1.
到建成工程项目,承包商的施工记录总用技工 20237
个工日,普工38623个工日。但根据投标书中的工日定额, 完成同样的
工作所需技工为 10820个工日,普工21760个工
日。这样,多用的工日系由于加速施工形成的生产率降低, 增加了承
包商的开支,即技工普工实际用工 (A)2023738623
按合同文件用工(B)1082021760 多用工日 (C=A-B)941716863 每工
日平均工资 (元/工)(D)增支工资 款(元)(E=C XD)296636362555
共计增支工资(元)659191 2. 延期施工管理费增支。根据投标书及中标
协议书,在中标合 同价18329500元中包含施工现场管理费及总部管理费
1270134 元。
按原定工期18个月(547个日历天数)计,每日平均管理 费为
2322元。在原定工期 547天的前提下,业主批准承包 商采取加速措施
,并准予延长工期176天,以完成全部工程。 在延长施工的176天内,
承包商应得管理费款额为 2322元/
天X 176元=408672元但是,在工期延长期间,承包商实施 业主的工程
变更指令,所完成的工程款中已包含了管理费 287322元(则可以按比
例反算工程变更增加工程费为 414万
人民币,相当于正常 4个月工作虽)。为了避免管理费的重 复计算,
承包商应得的管理费为 408672 — 287322 = 121350
元3.人工费调价增支。根据人工费增长的统计,在后半年
施工期间工人工资增长%,按规定进行人工费调整,故应调
增人工费。本工程实际施工期为 2年,其中包括原定工期18 个月(547
天),以及批准工期延长 176天。在2年的施工过 程中,第一年系按合
同正常施工,第二年系加速施工期。在 加速施工的1年里,按规定在其
后半年进行人工费调整(增 加%),故应对加速施工期(1年)的人工
费的50%进行调增, 即:技工(20237 X)/2 x%= 10199 元普工(
38623 X )/2 X% =13286元共调增23485元4.材料费调价增支。根据材
料价 格上调的幅度,对施工期第二年内采购的三材 (钢材,木材,
水泥)及其他建筑材料进行调价,上调%。由统计计算结果, 第二年
度内使用的材料总价为 1088182元,故应调增材料费:
1088182X%= 59850元5.机械租赁费65780元,系按租赁 单据上款额列入
。
6.分包商装修工作增支。根据装修分包商的索赔报告, 其人工费、
材料费、管理费以及合同规定的利润索赔总计为 187550元。分包商的索
赔费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 以内。
在业主核准并付款后悉数付给分包商。 7.增加投资贷
款利息。由于采取加速施工措施,并延期施工工期,承包商 不得不增加
其资金投入。这批增加的投资,无论是承包商从 银行贷款,或是由其总
部拨款,都应从业主方面取得利息款 的补偿,其利率按当时的银行贷款
利率计算, 计息期为一年,
即:总贷款额1792700元X% = 152380元8.履约保函延期 开支。根据银
行担保协议书规定的利率及延期天数计算,为 52830元。9.利润。按加
速施工期及延期施工期内,承包商 的直接费、间接费等项附加开支的
总值,乘以合同中原定的 利润率(%)计算,即1322416元X% =
112405元以上9项, 总计索赔款额为1434821元,相当于原合同价的%,这
就是 由于加速施工及工期延长所增加的建设费用。 (四)解决结
果此索赔报告所列各项新增费用,由于在计算过程中承包商 与监理工程
师几经讨论,所以顺利地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核 准。乂由于监理工程师
事先与业主充分协商,因而使承包商 比较顺利地从业主方面取得了拨款
。 (五)案例分析本案例
包括工期拖延和加速施工索赔,在索赔的提出和处理上有一 定的代表性
。虽然该索赔经过工程师和业主的讨论,顺利通 过核准,并取得了拨款
。但在处理该项索赔要求 (即反驳该
索赔报告时)尚有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1.承包商是按照一揽
子方法提出的索赔报告,而且没有细分各干扰事件的分析和 计算。工
程师反索赔应要求承包商将各干扰事件的工期索 赔、工期拖延引起的
各项费用索赔、加速施工所产生的各项 费用索赔分开来分析和计算,
否则容易出现计算错误。在本 案例中业主基本上赔偿了承包商的全部
实际损失,而且许多 计算明显不合理。2.在施工第一年承包商共提出
6次工期
索赔共395天,而业主仅批准了 128天。这在工期索赔中常
见的现象:承包商提交了几份工期索赔报告,其累计虽远大
于实际拖延,这里面可能有如下原因: (1)承包商扩大了索
赔值计算,多估冒算。(2)各干扰事件的工期影响之间有较 大的重叠
。例如本案例中地质条件复杂、交通受到干扰、设 计修改之间可能有
重叠的影响。 (3)干扰事件的持续时间和
实际总工期拖延之间常常不一致。
例如实际工程中常常有如下情况: 交通中断影响8小时,
但并不一定现场完全停工 8小时;由于设计修改或图纸拖延 造成现场
停工,但由于承包商重新安排劳动力和设备使当月 完成工程虽并未减
少;业主拖延工程款 2个月,承包商有权
停工,但实际上承包商未采取停工措施等。在这里要综合分 析,注重现
场的实际效果。对承包商提出的六次工期索赔, 工程师应作详细分析,
分解出: (1)业主责任造成的。例如
地质条件变化、设计修改、图纸拖延等,则工期和费用都应 补偿。(2
)其他原因造成的。例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工期可 以顺延,但费用不
予补偿。 (3)承包商责任的以及应由承包
商承担的风险。如正常的阴雨天气、承包商施工组织失误、 拖延开工
等。对承包商提出的交通干扰所引起的工期索赔, 要分析:如果在投
标后由于交通法规变化,或当地新的交通 管理规章颁布,则属于一个
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预见的情 况,应归入业主责任;如果当地交通状
况一直如此,规章没 有变化,则应属于承包商
环境调查的责任。通常情况下,上述几类在工程中都会 存在,不
会仅仅是业主责任。这种分析在本案例中对工期相
关费用索赔的反驳,对确定加速所赶回工期数虽 (按本案例
的索赔报告无法确定)以及加速费用计算极为重要。由于这 个关键问
题未说明,所以在本案例中对费用索赔的计算很难 达到科学和合理。
3.劳动生产率降低的计算。业主赔偿了
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所有实际人工费损失。这只有在承包商 没有任何责
任,以及没发生合同规定的任何承包商风险状况 下才成立。如果存在气
候原因和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原因造 成工期拖延,则相应的人工工日应
在总额中扣除。 而且:(1)
工程师应分析承包商报价中劳动效率 (即合同文件用工虽)
的科学性。承包商在投标书中可能有投标策略。如果投标文 件用工虽
较少(即在保持总人工费不变的情况下,减少用工 虽,提高劳动力单
价),则按这种方法计算会造成业主损失。 对此可以对比定额,或本
项目参加投标的其他承包商的标书 所用的劳动效率。(2)合同文件用
工应包括工程变更(约414 万人民币工程M )中已经在工程价款中支
付给承包商的人工 费,应该扣除这部分的人工费。 (3)实际用工中
应扣除业主
点工计酬,承包商责任和风险造成的窝工损失 (如阴雨天
气)。(4)从总体上看,第二年加速施工,实际用工比合同 用工增加
了近一倍。承包商报出的数虽太大。这个数值是本 索赔报告中最大的一
项,应作重点分析。 4.工期拖延相关
的施工管理费计算对拖延 176天的管理费,这种计算使用了 Hudson公
式,不太合理,应按报价分摊到每天的管理费,打 个适当的折扣。这
要作报价分析。如果开办费独立立项,则 这个折扣可大一点。但乂应
考虑到由于加速施工增加了劳动 力和设备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乂会
加大施工管理费的开 支。5.人工费和材料费涨价的调整 (1)由于本
工程合同允
许调整,则这个调整最好放在工程款结算中调整较为适宜。 如果工程
合同不允许价格调整,即固定价格合同,则由于工 期拖延和物价上涨
的费用索赔在工期拖延相关费用索赔中 提出较好。(2)如果建筑材料
价格上涨魁基准期到第二年 年底的上涨幅度,或年上涨幅度 (对固定
价格合同),则由于 在工程中材料是被均衡使用的, 所以按公式只
能算一半, 即:
1088182 X *= 29925元6.贷款利息的计算这种计算利息 的公式是假设在
第二年初就投入了全部资金的情况,显然不 太符合实际。利息的计算
一般是以承包商工程的负现金流虽 作为计算依据。如果按照承包商在
本案例中提出的公式计 算,通常也只能算一半。7.利润的计算(1)由
于图纸拖延、
交通干扰等造成的拖延所引起的费用索赔一般是不能计算 利润的。(2
)人工费和材料费的调价也不能计算利润。一般 情况下本案是不能索
赔利润的。
篇七: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
项目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工程施工合同年 月
河南 •潢川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虽管理 条例》及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 信的原则,乙方承揽
甲方安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 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三、材质要求
四、技术要求
五、工程说明
六、施工方式:
包工包料,预留端口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七、工程质虽及要求:
1、本工程质虽必须达到供电部门优良工程标准。
2、材料供应
(1) 、本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设
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但质虽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现行国家 标准。
(2) 、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 术标准采
购材料;所购的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合格证、化验单 等有关证明文件,并
对材料质虽负责。
(3) 、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否 则,乙方
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 工程工期
1、准备工期: 个日历天。
2、安装工期:个日历天。
3、 制作工期自合同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安装开始
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施 工现场,开
始施工。因天气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九、 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元整(附:预算书)。
大写:。工程变更以实际发生增减工程虽进行决算。
2、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作为 预付工程
款,剩余5%乍为质保金,验收合格经确认无质虽问 题,乙方出具同价
款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 有关规定,
向供电部门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组织验 收,依通过电力部门验
收为准, 但违法违规通过验收的除外。
2、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 措施。若工
程达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采取 折价措施。若工程难以
实现合同目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 付的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甲
方相应损失。
十一、工程质保期
1、 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算。质保期
内乙方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因甲方操作或使用 不当造成损坏除外);
2、 合同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甲方购置材料,乙方负 责维修、更
换,发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责任
1、 甲方
(1) 负责施工场地及场外线路通道的赔青、协调工作, 满足安
装施工条件。
(2) 派驻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虽进行监督。
(3) 负责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 合同、用电
储蓄)四项手续办理。
2、 乙方
(1) 合同签订后 3日内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与其他
专业沟通做好预埋及施工指导工作。
(2) 负责施工场地的临时生活设施安排,材料进入工 地后负责
卸车和保管。
(3) 在施工中乙方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教育,若发生 工伤事故,
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表、竣工 验收资料。
(5) 现场工程材料和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 负责保管
,并清理好场地。
(6) 、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 收报告,
并承担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 、工程完工后免费对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 训。
(8) 、协助甲方办理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 协议、用电
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1、 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赔偿工 程总造价
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2、 其他违约本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 无约定的按《合 同法
》执行,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附件有效组成部分:
乙方提供正式预算书,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书面确 认书、承
诺书、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及变更通 知等作为主合同的组
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 友好协商
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过潢川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该仲裁委
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 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
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除 非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六、附则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二份,甲方二份。
3、 本合同履行地点:河南省潢川县。
篇八:建筑工程施工中监理委托合同范本 147
建筑工程中监理委托合同
监理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书委托方为:
(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 工 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
理范围 质虽控制、进度控制和 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 年 月至 年
—月。总费用为: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 定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 特殊条款与附录, 称为“
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 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
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本合同书签于: 年 月 日 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书,并按本合同书开展监理工 作。
第三条
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 金、征地、
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 益全面向国家负责。建
设工程教育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 书进行监
理工作,行使甲方赋予的权力并对甲方负责。
第四条
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 围与内容中
详细说明。
第五条
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 说明。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 准,特殊
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 的有关文件,属于
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 传真、电子邮件等是合同组
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双方联 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
)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七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7.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 本合同书立
即生效。
7. 2 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 限开始其服
务。
7 . 3 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 限内完成服务
。建设工程教育
7. 4 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 双方书面同
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 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7. 5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 应签订补充
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7 . 6 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 时,合同双方
经协商后可做调整, 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8 .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 查。
8.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 展,甲方有权
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解除合同。甲方 主张解除合同,应通知乙
方。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 乙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 力。建设工程教育
8 . 3 对涉及工程工期、质虽、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
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8.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 权力的统一。
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 设施和材料。
8.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 的合同文本、
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 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
收、保密等办法。
8.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8.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 乙方提交给他
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九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9.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 责任。建设工
程教育
9 .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 与勤奋,必须
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9 . 3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 助,在监理服
务责任以内的发生费用,由乙方
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得甲方书面同 意后,由
甲方承担费用。
9. 4 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 施。具体使用
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9. 5 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 理人员及项
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 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
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 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
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 师。
9 . 6 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 行。为保证利
于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这期限内作出合 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
,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 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
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 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9.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虽否决权、签发付款凭 证权和开工、
停工、返工和复工令权。
9.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 唯一报酬。
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 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
津贴、回报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 露甲方申明
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 并申明的秘密。
第十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 本着相互
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 若协商失败,
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 若调解无效,任何
一方均可依法要求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 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
建设正常进行。
第^一条违约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
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
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 担违约责任
,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
合同通知后,十五天内没有答复,可视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 约定。
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不影 响当事人
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 双方在特
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应另彳丁协商解决,签定补充文 件,作
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 订以下特
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 款不一致时以
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第五条补充:
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 务,甲方
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 服务受阻或延误,以
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虽和持续时间,则 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
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 服务费。
第六条补充:
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 头指示,
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联系人: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二补充:
监理服务期限:
第七条五补充:
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 同部分或
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 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
,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第七条六补充:
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
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增加八条九: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 料(技术
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