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说明
为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现将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1、所有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乘坐飞机、软卧及动车一等座,
如有发生,票面须有项目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硬卧处理,
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因私发生的费用按最低硬卧票价折算,因公按票
面价格实报。
2、所有人员因私报销差旅费间隔须大于 2 个月且每年因私报销
次数不得多于 2 次(含春节探亲),必须用实际车票报销,找其它车
票代替的一律不予受理。
3、所有人员因私发生差旅费用的,票面日期须与请假条日期一
致,日期不一致的(主要是指超出请假期限的)或没有请假条的一律
不予受理。
4、因私差旅费报销仅以一个目的地为准(不含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