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产权交易所知识产权交易操作指引
一、基本交易规则
参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执行。
二、交易流程图
三、交易收费标准
参照海南产权交易所现行收费标准(琼发改审批【2009】354号文)执行。
四、转让方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多页需盖骑缝章,并提供原件审验):
(一)专利权转让需提交的材料
1、知识产权转让申请书;
2、转让方身份证明及授权文件:
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知识产权持有人还需提交内部决策机构同意转让的文件,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转让的文件。
4、专利证书;
5、专利公告文本;
6、专利年费交纳凭证;
7、专利法律状态证明。
8、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还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技术背景分析、市场分析与预测、竞争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风险及对策分析、专利价值分析预测等)。
10、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其他知识产权转让需提交的材料
其他类型知识产权转让需提交的材料,参照专利权转让提交材料要求,根据拟转让知识产权的具体类别和实际情况,确定所需材料。
五、意向受让方(合作方)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多页需盖骑缝章):
(一)、知识产权受让(或合作)申请书;
(二)、意向受让方身份证明及授权文件:
1、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代理,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人受让还需提交内部决策机构同意受让的文件,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受让的文件。
(四)产交所及挂牌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