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税务登记核准流程图
自领取营业执照 30 日内,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办税服务厅综合税务登记
窗口受理审核资料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
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受理并
在 1 小时内完成下列工作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
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责令限
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
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
人补正,并一次告知补
正内容
收取工本费 50 元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县级税务机关将办证
数量、收取工本费金额
和处罚情况在征收大
厅公开。
地税各级监察部门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12366
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进出口经营权批文或自
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其
他许可证;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
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
他合法证件;
6.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
租赁合同;
7.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
系及地址;
8.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
件、资料。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变更税务登记核准流程图
变更税务登记流程图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
它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起 30 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
办理
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
受理审核资料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
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受理并
在 1 小时内完成下列工作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
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机
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
人补正,并一次告知补
正内容
收取工本费 50 元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县级税务机关将办证数
量、收取工本费金额和处
罚情况在征收大厅公开。
地 税 各 级 监 察 部
门负责监督。举报
电话:12366
对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
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变更
表》,要求其如实填报并提供
相应的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
议、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变
更的文件;
3.税务登记证件记载内容发
生变化的纳税人的原税务登
记证件;
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注销税务登记核准流程图
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
受理审核资料
向工商部门或其它机关办理
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有关部
门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申请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
请人补正,并一次告
知补正内容
由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发票、
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证件、
清缴应纳税款、多退(免)
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纳税人领取《注销税务登记
证明书》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签署意见
主管税务机关制作《注销税
务登记证明书》
征收大厅公开处罚情况
每季度公开
各级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举报电话:12366
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发放《注销税务登记申
请审批表》要求其如实
填报并提供相应的证
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有关部门批准撤销、
宣告破产或宣布解散
的证明、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发放的吊销营业执照
决定;
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
有关证件、资料。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停业登记核准流程图
纳税人提出申请
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
受理审核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签署意
见
由主管税务机关收存发放的
全部税务证件和未使用的发
票、清缴应纳税款、滞纳金
和罚款
不符合停业规定,未通
过核准,由办税服务厅
将有关资料退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制作《停复业
报告书》
纳税人领取《停复业报告书》
税务管理部门负责
监督
在征收大厅公开停业
户名称
(一)对办理停业
登记的纳税人(实
行 定 期 定 额 征 收
的 个 体 工 商 户 且
停业时间达到 15
天以上),发放《停
复业报告书》,要
求其如实填写。
(二)由主管税务
机 关 收 存 发 放 的
全 部 税 务 证 件 和
未使用的发票、清
缴应纳税款、滞纳
金和罚款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复业登记的核准流程图
延期申报的核准流程图
纳税人提出申请
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
受理审核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签署意
见 (3 个工作日)
由主管税务机关收存发放封
存的全部税务证件、办理发
票的解封存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制作《停复业
报告书》
纳税人领取《停复业报告书》
对 办 理 复 业 登
记的纳税人,要求其
提交停业时发放的
《停复业报告书》,
调取已存档的《停复
业报告书》,退还税
务登记证件。将复业
信息录入计算机。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邮寄(电子)申报方式的核准流程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
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书面向
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
受理审核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签署意
见
不符合延期申报条
件,未通过核准,由
办税服务厅将有关
资料退还纳税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期
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
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
税款
延期申报申报资料:
1.《延期申报申请核
准表》;
2.依据申请延期申报
的具体理由提供的
相关证明材料;
3.税务机关需要的其
他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核准
的延长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和税款结算,即不能超出延
期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税
款结算
征收大厅公开延期
申报的纳税户名称
纳税人所在地方主管税
务机关管理科(所)负责
监督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提出申请
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
受理审核资料
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报验的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签署意
见
不符合邮寄(电子)
申报条件,未通过核
准,由办税服务厅将
有关资料退还纳税
人
提供资料不完整、不
符合要求,退回申请
人补正,并一次告知
应补正内容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离境清税审核流程图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
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的
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
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
80天的
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1.持税务登记证副
本
2.所在地税主管务
机关开具的《外出
经 营 活 动 税 收 管
理证明》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流程图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它的法定代表人在离开国境前,
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
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的
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
提供担保的
税务机关通知出境管理机关
阻止其出境
出境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可以提出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各县(区)局管理部门受理
审核资料(2 日内)
上报市局审核
特殊困难:1、因不
可抗力,导致纳税人
发生较大损失,正常
生 产经 营活 动受 到
较大影响的;2、当
期 货币 资金 在扣 除
应付职工工资、社会
保险费后,不足以缴
纳税款的
纳 税 人 需 报 送 下
列材料:
申 请 延 期 缴 纳 税
款报告,当期货币
资 金 余 额 情 况 及
所 有 银 行 存 款 账
户的对账单,资产
负债表,应付职工
工 资 和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税 务 机 关 要
求 提 供 的 支 出 预
算
营业税减免税的审批流程图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
免税
市局审核
接到下级税务机关减免税申
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
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上
报省局
省局审核
接到市局减免税申请后
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经省
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批
复。
需要上报市局的上报市
局
需要上报省局的上报省
局
税务征管部门负责对延期缴
纳税款的监督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
到申请延期缴纳税
款报告之日起 20 日
内作出批准或者不
予批准的决定;不予
批准的,从缴纳税款
期限届满之日起加
收滞纳金。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市局主管部门审核资料,每
月15日前通过网络上报省
局《申请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情况统计表》
省局自收到纳税人申请20
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
的决定,逐级通知当地主管
税务机关及企业
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审查流程图
申请认资格确认
所需手续:
1. 申请报告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
件
4. 发票领购簿
5. 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船舶
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6. 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
租赁合同复印件
7. 自有运输工具明细表及
购买发票或行车证复印
件
8.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 上年度财务报表
不需上报市局
批准的直接由
各分县局批准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由
基层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对
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后,上
报局长办公会研究
不需上报省局
批准的直接由
市局批复
每 年 年 终 对 减 免
税业户、减免税款
金额进行公开
由税务机关监
察部门进行监
督实施
定期将减免税
情况在征收大
厅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流程图
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货物运输
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资料、证件。审核符
合条件的报市级税务机关,不符合条件
的,退回纳税人
发给《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
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
市级税务机关审核资料、证件。审核符
合条件的批准其自开票纳税人资格,不
符合条件的,退回基层税务机关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依照财产损失审批政策
规定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提
出书面申请
总机构管理费审批流程图
市级税务机关
对纳税人上报财产损失金额
达到 1000 万-2000 万(不
含)、坏帐损失 200 万-500
万(不含)的相关资料进行
核实,上会集体研究,向主
管局长汇报
对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直接
批复纳税人
省级税务机关
对 纳 税 人 上 报 财
产 损 失 金 额 在
2000 万以上、坏帐
损 失 500 万 以 下
的 相 关 资 料 进 行
核实,上会集体研
究
县级税务机关
对纳税人上报财产
损失金额在 1000 万
(不含)以下和坏帐
损失 200 万(不含)
以下的相关资料进
行核实,上会集体研
究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省局接企业申请后,对
上报资料审核把关
按照政策规定允许计提总机构管
理费的单位,向有权审批的税务
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审批流程图
市局接申请后,根据管理权
限进行审核,属于市局审批
的,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把
关
批复纳税人 抄 送 主 管
税务机关
批 复 纳
税人
抄 送 主
管 税 务
机关
经处室集体研究,向主管
局长汇报,对符合政策规
定的予以批复
经处室集体研究,对
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
批复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经费的预算管理
纳税人依照政策规定书面申请国产
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相应资料审核
后,撰写调查报告,经局长办公会研究
对符合市局审批权限的,
市局批复
对符合省局权限的省局予
以批复
上报市局,经市局研究、审核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日常发票发售管理流程图
有
支
出
项
目
的
处
室
提
出
申
请
支
出
金
额
1
0
0
0
元
以
上
需
编
制
预
算
处
室
正
职
、
主
管
副
局
长
签
字
需
上
局
长
办
公
会
研
究
的
支
出
支
出
金
额
5
0
0
元
至
5
0
0
0
元
的
由
财
务
主
管
副
局
长
审
批
财
务
部
门
依
据
原
始
凭
证
办
理
支
出
金
额
5
0
0
元
以
下
由
财
务
负
责
人
审
批
后
到
财
务
部
门
直
接
办
理
每
半
年
在
单
位
内
部
公
开
经
费
使
用
情
况
监
察
部
门
负
责
审
计
监
督
监
督
电
话
:
8
7
8
6
0
9
3
1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申请
1、 企业冠名发票申请审批
表。
2、 发票购领申请审批表。
3、发票缴销报告表。
售票窗口
1、购(印)票资格审核。
2、发票售前监控(未申报、
未入库、违章)。
3、已使用发票审核。
提供发票违章信息
纳税人
1、领取发票
2、缴纳工本费
上报《企业冠名发票申请审
批表》
税务机关
1、登记《发票分户帐》
2、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3、《发票存根联登记簿》
4、《发票保证金登记簿》
实施检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有税收违法行为,
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税务机关收缴其发票或者停
止向其发售发票。
在征收大厅公开收取工本费
价格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支
出
金
额
5
0
0
0
元
以
上
或
预
算
外
支
出
的
上
局
长
办
公
会
研
究
代开普通发票流程图
纳税人提出申请1.申请代开发票
人的合法身份证
件;
2.付款方(或接
受劳务服务方)
对所购物品品名
(或劳务服务项
目)、单价、金额
等出具的书面确
认证明。
税务登记证件定期验证流程图
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
口受理提供资料完整、填写
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后
受理。
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
纳税人缴纳税款,取得完税
凭证。
纳税人领取代开的普通发票。
(当场办结)
监察部门对代开发票使用税
率和税款缴纳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验
证(换证)登记表》
对涂改、损毁、
伪造税务登记
证件的,处二
千元以上一万
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
一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的罚
款
丢失税务证件
的按“遗失税务
登记证件管理”
有关程序办理
对 未 按 规 定 期
限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证 件 验 证 手
续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二
千 元 以 下 的 罚
款;情节严重的
处 二 千 元 以 上
一 万 元 以 下 的
罚款
税务登记证验证
申报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
2.营业执照副本
或其他有效证件;
3.税务机关需要
的其他证件、资
料。
在税务登记证上加贴验证标
识或加盖验证专用章,将《税
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表》
中的信息录入计算机
验证期满后,当日制作“未按
期验证纳税人清册”,传递给
管理部门
在征收大厅公开处罚情况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举报电话:87860931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税务登记证件定期换证流程图
对纳税人提供的证件、资料
进行验审
对纳税人提供的证件、资料
进行验审
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验
证(换证)登记表》
对涂改、损毁、
伪造税务登记证
件的,处二千元
以上一万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一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对未按规定期限
办理税务登记证
件换证手续的,责
令限期改正,可以
处二千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的罚款
核定应纳税额流程图
丢失税务证件的按
“遗失税务登记证
件管理”有关程序
办理
税务登记证换证
申报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
其他有效证件;
3.税务机关需要的
其他证件、资料。
在税务登记证上加贴验证标
识或加盖验证专用章,将《税
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表》
中的信息录入计算机
收取工本费 50 元
验证期满后,当日制作“未按
期换证纳税人清册”,传递给
管理部门
在征收大厅公开处罚情况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举报电话:87860931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管理人员向纳税人发放《纳税
营业额申报核定表》要求如实
填报
收到纳税人交来的《纳税营业
额申报核定表》后,确定典型
户和非典型户
税务机关可以
采取下列方法
核定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
类行业或者类
似行业中经营
规模和收入水
平相近的纳税
人的税负水平
核定
2、按照营业收
入或者成本加
合理的费用和
利润的方法核
定
3、按照耗用原
材料、燃料、
动力等推算或
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
理方法核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税务
机关有权核定其
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可
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应
当设置帐簿但未
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
或者拒不提供纳
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
但帐目混乱或者
成本资料、收入
凭证、费用凭证
残缺不全,难以
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
未按照规定的期
限办理纳税申报,
经税务机关责令
限期申报,逾期
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
计税依据明显偏
低,又无正当理
由的
应纳税额的调整流程图
典型户:对其进行调查分析,
填制《经营情况典型调查表》
将《经营情况典型调查表》、
《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报
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待主管局长批准后,下达各管
理部门
管理人员逐户填制《定额核定
(调整)通知书》传递给咨询
服务人员,并张榜公布核定定
额结果
每 月 公 开 定 额 核
定 业 户 征 收 情 况
和处罚情况
由监察部门进行
监督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提出申请:纳税人对
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
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
应当提供相关证据。
收到纳税人申请调整应纳税
额的《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
表》和相关证据,经调查属
实,调整其应纳税额
按月将《应纳税额核定报告
单》报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将批准后的定额调整信息录
入计算机
填制《定额核定(调整)通
知书》,传递给咨询服务人员,
并张榜公布调整定额结果
税务征管和监察部门负责监
督实施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非典型户:将《应
纳税额核定报告
单》报县级税务机
关批准
加收滞纳税款滞纳金流程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
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责令限期缴纳或
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
过 15 日
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缴纳或
解缴税款义务的,除责令限
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
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
之五的滞纳金,直至实际缴
纳或解缴税款之日止
拒绝缴纳滞纳金的,可以按
不履行纳税义务实行强制执
行措施
由 县 级 税 务 机 关
对 加 收 滞 纳 金 情
况进行公示
由税务征收部门负
责征收
由监察部门负责对
征收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欠税公告流程图
欠税公告制度是指税务机关
将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
期向社会公告
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其财
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
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其
欠税情况
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请求
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
况
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将纳
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
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
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
期进行公告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合并、分立的管理流程图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
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
法缴清税款
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
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
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
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
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欠税大户处分
不动产或大额财产的管理流程图
合并分立的纳税人为同一税
务机关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的
征管部门负责监督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
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
机关报告
适用的主体必须是欠缴税款数额(欠缴
税款数额较大,是指欠缴税款 5 万元以
上)
处分的对象必须是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合并分立的纳税人由两个或
两个以上主管机关管理的,
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征管部
门负责监督
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
有代位权和撤销权流程图
纳税人主
管税务管
理科(所)
负责监督
适用代位权、撤销权的前提
是纳税人欠缴税款,即纳税
人在纳税期限届满时仍未缴
纳应纳税款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
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
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
照《合同法》第 73 条的规定
行使代位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放弃到
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
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
第 74 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
方式是通过行政诉讼方式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对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追征权流程图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
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
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
年内可以追征,但是不得加
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
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
款的,税务机关在 3 年内可
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
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
到 5 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
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
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
所骗取的税款
税务机关的责任
是指税务机关适
用税收法律、行
政法规不当或执
法行为违法
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计算错误等失
误是指非主观故
意的计算公式运
用错误以及明显
笔误;特殊情况是
指纳税人或扣缴
义务人因计算错
误等失误未缴或
少缴、未扣或少扣、
未收或少收税款
累计数额在 10 万
元以上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
务机关追征税款情况,可在
办税场所或新闻媒体进行公
开
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
稽查等部门负责执行
税务稽查流程图
税务稽查任务单
专项检查、专案稽查、注销
户检查
纳税人、扣缴义
务人逃避、拒绝
或者以其他方式
阻挠税务机关检
查的,由税务机
关责令改正,可
以处一万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一万元
以上五万元以下
的罚款,并对处
罚情况进行公开
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
通知书
无税务检查证
和税务检查通
知书的,纳税
人、扣缴义务
人及其他当事
人有权拒绝检
查。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征管、法规部门负责监督
税务检查调取账簿流程图
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
务场所进行检查
调账检查
帐外调查、账内检查
达到立案标准 未达到立案标准
税务稽查结果表
案件资料移交清单
有问题 未发现问题税务稽查报告
税务稽查结论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
有必要时
税务检查银行存款帐户和储蓄存款流程图
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
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
长批准
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
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
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
须在30日内退还。
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
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
簿、记账凭证、报表和
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
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
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
3个月内完整退还
监察部门对调账监察的程序
进行监督、受理投诉举报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
有必要时
税务调查权流程图
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
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
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
准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
长批准
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
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
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
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
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
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
收以外的用途。
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
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
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
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构的存款账户。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税
务
机
关
调
查
税
务
违
法
案
件
时
对
与
案
件
有
关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税务登记证管理流程图
可
以
记
录
、
录
音
、
录
像
、
照
相
和
复
制
。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应按规定使用税务登
记证
1、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
应当自工商行政机关或者其
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
务机关申报办理
2、不需要工商行政机关或者
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
应在 30 日内,到税务机关申
报办理变更登记
税务登记证不得转借、涂改、
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对涂改、损
毁、伪造税
务登记证件
的,处二千
元以上一万
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
重的处一万
元以上五万
元以下的罚
款
对未按规定期
限办理变更登
记的,责令限
期改正,可以
处二千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处二千
元以上一万元
以下的罚款
税务登记换证流程图
纳税申报的管理流程图
在征收大厅公开处罚情况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举报电话:87860931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进
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
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
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
务 人 未 按 规 定
期 限 办 理 纳 税
申 报 和 报 送 纳
税资料的,由税
务 机 关 责 令 限
期改正,可以处
二 千 元 以 下 罚
款;情节严重的
可 以 处 二 千 元
以 上 一 万 元 以
下罚款
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编造虚
假计税依据的,
由税务机关责
令限期改正,
并处五万元以
下的罚款
税收保全措施流程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
报,应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
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
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
税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可采取直接申
报、邮寄申报、数字电文申报和
其他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在 征 收 大 厅 公 开
处罚情况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对限期内纳税人有明显转移、
隐匿应纳税商品、货物以及
其他财产或应税收入迹象的,
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
供纳税担保。不能提供纳税
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
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
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
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相当
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
其他财产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
属维持生活必需的
住房和用品,不在
税收保全措施的范
围之内
每季公开税收保
全措施情况及抵
缴税款情况,监
察部门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对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税
务机关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
税义务行为的,下达《限期
缴纳税款通知书》
强制执行措施流程图
纳税人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的,
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自收到
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
证之日起 1 日内)解除税收
保全措施
纳税人应在扣押之日起 15
内缴纳税款限期期满仍未缴
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
(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
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
存款中扣缴税款或依法拍卖
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
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
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
纳或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的
税款
凭批准后的《扣缴税款通知
书》填制《税收通用缴款
书》,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纳税担保人开户行扣缴税款、
罚款
凭批准后的,《税收强制执
行扣押(查封)决定书》扣
押、查封纳税人或扣缴义务
人、纳税担保人的商品、货
物或其他财产,并开具相应
文书
制作《扣押(查封)物品拍
卖(变卖)申请审批表》报
经批准后,将扣押(查封)
的商品货物财产提请有权拍
卖机构进行拍卖或变卖
拍卖或变卖后,向纳税人送
达《拍卖(变卖)结果通知
书》,填制《税收通用缴款书》
将应征款项缴入国库,3 日
内将剩余款项退还被执行人,
不足部分依法补征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最长不可超过 15 日)
由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实
施,纳税人有疑问的可向
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监察
部门举报,市局举报电话:
87860931
每季公开税收保全措施
情况及抵缴税款情况,法
规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征管、法规部门负责人监督
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
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
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
行措施
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流程图
纳税人申请
办税服务厅咨询服务窗口受
理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
请后,在 5 日内进行审查,
决定是否受理。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
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
议决定
对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
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
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税收优先权流程图
征管法规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税收优先权,是指国家征税
的权利与其他债权同时存在
时,税款的征收原则上应优
先于其他债权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
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
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
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
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
权限、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
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
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复议决定变更原税务机
关决定的,由变更税务机
关执行
复议决定维持原税务机
关决定的,由原税务机关
执行
在《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
下达 15 日内
税务行政处罚流程图(简易程序)
出示证件,亮明身份
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
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
和申辩的权利
听取当事人申辩
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简易)》,并当场交于当事
人
税务行政处罚流程图(一般程序)
发现违法事实
调查取证
50 日内审查完毕
(一)审查机构对案
卷资料进行如下审查:
1.认定的事实是否清
楚; 2.证据是否充分
确凿; 3.处罚建议及
依据是否得当;
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审查发现有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或手续
不全等情况,应当通
知调查人员予以增补
或重新调查取证。
(二)报送局(所)
长审批。
(三)对一般违法行
为,局(所)长可直
接审批;情节复杂或
者重大违法行为,由
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
机关领导集体讨论,
并制作笔录,按讨论
结果审批。情节复杂
和重大违法行为的标
准,由上一级机关确
定。
(四)属于符合重大
税务案件条件的,提
交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
知书》,告知纳税人
当事人提出陈述或
申辩,未要求听证
的
符合下列条
件的当事人
有要求听证
的权利:对
从事非经营
活动的公民
罚款 500 元
以上,对从
事非经营活
动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罚
款 5000 元
以上;对从
事经营活动
的 公 民 罚
款 1000 元
以上,对从
事经营活动
的法人或其
他 组 织 罚
款 10000 元
以上。
当 事 人 要
求听证
涉嫌犯罪的,
按 照 有 关 程
序 移 送 司 法
机关
听取陈述或申辩,
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当事人不陈述、
申辩也不提出
听证的
制作陈述申辩
笔录
举行听证会
执 行
根据执行情况 2 日内报所
属税务机关备案
法规部门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流程图
缴纳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税暂行
条例》 的规定缴纳娱乐业、
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依据
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娱乐业、
广告业营业税税额计算征收。
计税标准
应缴费额为应纳娱乐业、广
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 3%
费款征收日常管理稽查
地税机关管理部门对缴费人
缴费情况进行日常管理;稽
查部门对缴费人进行稽查。
每季度在征收大厅公开
征收情况
缴纳时间
在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
税时一并征收缴纳。
缴纳地点
缴费人应当在提供娱乐业、
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
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
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处罚告知 3 日后,局(所)长
审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未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出诉讼的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 执行
结案
法规部门负责监督
教育费附加征收流程图
征税依据
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
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
计算征收。
计税标准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 3%。
缴纳人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
《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
办学经费的通知》的规定,
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
单位外,都应当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流程图
缴纳地点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地点,原
则上与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的规定一致,有特殊
规定的除外。
缴纳时间
分别于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同时缴纳。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征税依据
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
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
计算征收。
计税标准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 1%。
纳税地点
由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的纳税义务人所在地的地方
税务机关征收。
缴纳期限
比照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
税的纳税期限执行。
缴纳人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
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
及个人。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图
缴费人向地税主管机关办理
缴费登记
取得社保登记证 5 日内办理。
缴费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缴费申报
每月 3 日前办理。
缴费人向地税主管部门办理
缴费
地税主管征收机关接到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申报表
后,每月 10 日前按规定征收
费款。
地税主管征收机关向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情况
次月 15 日前。
每季度在征收
大厅公开征收
情况
征缴范围:国
有企业、城镇
集体企业、外
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
和其他城镇企
业及其职工,
实行企业化管
理的事业单位
及其职工,城
镇个体工商户
及其雇工。
缴费人办理社会
保险缴费登记时,
应当提供下列有
关证件、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
证及社会保险登
记表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批准成
立证件或其他核
准执业证件;
3、银行账号证明;
4、以个人名义参
加社会保险的,提
供居民身份证、职
工养老保险手册
或者其他合法证
件;
5、地方税务机关
要求提供的其他
有关证件、资料。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失业保险费征收流程图
缴费人向地税主管机关办理
缴费登记
取得社保登记证 5 日内办理。
缴费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缴费申报
每月 3 日前办理。
缴费人向地税主管部门办理
缴费
地税主管征收机关接到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申报表
后,每月 10 日前按规定征收
费款。
每季度在征收
大厅公开征收
情况
缴费人办理社会保
险缴费登记时,应当
提供下列有关证件、
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及社会保险登记表
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营
业执照、批准成立证
件或其他核准执业
证件;
3、银行账号证明;
4、以个人名义参加
社会保险的,提供居
民身份证、职工养老
保险手册或者其他
合法证件;
5、地方税务机关要
求提供的其他有关
证件、资料。
征缴范围:国有企
业、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城
镇 私 营 企 业 和 其
他 城 镇 企 业 及 其
职工,实行企业化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及其职工,城镇个
体 工 商 户 及 其 雇
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流程图
地税主管征收机关向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情况
次月 15 日前。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征收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安置或安
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
例(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人
数的 %)的各级各类企业
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
位。
办理审核认定
每年的 6 月底前,各缴费单
位到单位所在地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联合征收办公室办理
审核认定,取得年审报表。
征收标准
(单位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
人数×应安排比例数-在岗
残疾人职工人数)×上年度
当地年平均职工工资。
征收管理
地税机关管理部门按照现行
税收管理体制进行日常管理。
办理申报缴费
1、每年的 7—8 月份,申报缴
纳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
2、缴费单位凭年审报表、残
疾职工的残疾证、就业证、
养老保险证明等复印件,到
主管地方税务局征收大厅申
报缴纳。
1.缓缴申请,须经
县级地方税务机
关审核同意,但最
长不得超过 3 个
月。
2. 缴纳确有困难
单位,每年的 6 月
底前提出书面申
请,经同级地方税
务机关和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联合
征收办公室同意,
报同级人民政府
残疾人工作协调
委员会办公室批
准。
在 征 收 大 厅 按 征
收 期 限 公 开 征 收
情况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流程图
缴纳人在石家庄市城区范围内
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部含市国
税局、市工商管理局代征单位)
征税依据
按照纳税人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税收入计算征收
计税标准
应缴费额为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税的 ‰-1‰征
收
缴纳时间
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可按季或月缴纳河道工程
修建维护管理费
再就业资金征收流程图
缴纳地点
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征收范围和标准
对市辖区内(包括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
华区、高新区)如下行业和高收入单位征收:
1. 对宾馆、饭店、招待所的床位费收入 10%价外征收。
2. 对餐饮业按其营业收入加收 2%的价外调剂金。
3. 对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夜总会、保龄球馆、娱乐中心
等高消费场所,按其营业收入的 10%从价征收。
4. 向高工资收入的企业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不足 50%的
按超过部分 5%征收;超过 50%以上的按超过部分 10%
征收。
征收时间
再就业资金是一年的每个月份征收
征收票据
凡缴纳再就业资金的单位使用《再就业
资金专用缴纳凭证》缴入专户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费征收流程图
征收管理
对拖欠再就业资金,经催缴无效的,由征收
单位出具统一的再就业资金扣款通知书,由单
位开户行无条件扣款划转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征收范围
凡在石家庄市市区(包括矿区、高新
区)内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及联营、“三
资”和股份制企业。
征收标准
按照年度职工(合资企业按中方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
额的 %比例交纳人防工程建设费。贷款新建企业自投产
(经营)之日起,三年按照应缴金额的 50%缴纳;亏损企业
和利润总额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 1%的微利企业,由企业提
出书面申请,地方税务局提出初步意见经市财政局、人防办
核准后,可免缴本年度的人防工程建设费。
征收时间
实行按年度一次性征收,各分局于次年
4 月底之前征收上年度人防工程建设费。
征收票据
使用河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底《行政事业性
收费票据》
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或使用税控装置审批流程图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征收管理
按冀财综字[1996] 118 号《河北省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费征收具体办法》和冀国动字[1998]2
号《关于转发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部<
人民防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
定执行,同时接受统计审计部门的监督。
纳税人提出申请
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受
理。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签署意
见
纳税人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
进货销货登记或使用税控装
置
1、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
建账能力的纳税人.
2、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
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
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
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
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
困难的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科
(所)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流程图
申请人资格确认
单位和个人向主管税
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
提出购票申请。
确定供给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及购票方式。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
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
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
元以下的罚款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资料、证
件。
所需手续有:
1、税务登记证;
2、法人代表和购票人员
身份证和影印件;
3、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
章的印模;
4、临时用票者需提供接
受服务或其它经营活动
的书面证明;
5、外地纳税人凭“外出
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
6、填写购票申请。
发给《发票 IC 卡领购簿》。
用票单位和个人凭《发票 IC
卡领购簿》核准的发票种类、
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
务机关购领普通发票或由税
务机关代开发票。
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退回
申请人。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流程图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调查核准后
(7 个工作日)
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单
位或个人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代
售申请
税务机关对代售者进行指导、检查和
监督。
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须专
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
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
向银行缴纳。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
用。
税务机关与代售者签订代售合同
税务机关发给代售者代售许可证
营业税征收流程图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之日
起 30 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申报
纳税人取得营业收入后,在
税务机关核定的具体纳税期
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
当地主管征收管理税务机关
审核征收税款
主管税务征收大厅接到纳税
人申报后对有关资料进行审
核,并征收税款。
税费征收日常管理稽查
地税机关管理部门对纳税人
纳税情况进行日常管理;稽
查部门对纳税人进行稽查。
每季度在征收大厅公
开征收情况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企业所得税征收流程图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
者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
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
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
组织。
办理申报
1.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纳税人向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预缴当期税款;
2.年度终了后 45 日内,向
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
算报表和所得税年度申报
表;
3.年度终了后 4 个月内汇
算清缴,多退少补应纳税
款。
企业所得税税率
1.应税所得额 3 万元(含 3
万)以下企业,减按 18%;
2.应税所得额 3 万元至 10
万元(含 10 万)企业,减
按 27%;
3.应税所得额 10 万元以上
企业,按 33%。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征收
税款。
日常税务管理
由纳税人主管税务局管理科
(所)进行日常管理;纳税
人主管税务局稽查部门对纳
税人进行稽查。
在 征 收 大 厅 每 季
度公开征收情况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个人所得税征收流程图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 1 年
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
境内居住不满 1 年的个人。
办理申报
纳税人取得收入后,于次月 7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征
收大厅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和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5%-4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
经营、承租经营所得:5%-35%;
稿酬所得: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 30%;
劳务报酬所得: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
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20%。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征
收税款。
纳税人主管税务局管理科(所)
进行日常管理;纳税人主管税
务局的稽查部门对纳税人进行
稽查。
在征收大厅每季度
公开征收情况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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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征收流程图
征税依据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
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
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计税标准
原油 8-30 元/吨;天然气 2-15
元/千立方米;煤炭 -5 元/吨;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20 元/
吨或者立方米;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 元/吨;有色金属矿原矿
-30 元/吨;盐:固体盐 10-
60 元/吨、液体盐 2-10 元/吨。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
采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
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 1 日、3 日、
5 日、10 日、15 日或者 1 个月,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
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
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
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
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申报纳税,
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
1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
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
起 10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
税款。
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
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
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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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标准
石家庄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
五角至五元
额
为五角至五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流程图
征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为计税依据。
纳税义务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
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
和个人。
纳税地点
由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征收。
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于上半年 3
月份和下半年 9 月份分
两次缴纳。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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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流程图
征税依据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
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计税标准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
税率为 %。依照房产租金
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
%;个人房产出租用于居住
的,税率暂为 4%。
纳税义务人
凡在征收房产税的地域
内,已构成房屋建筑物
的,其产权所有人、经
营管理人、承典人、代
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义
务人。
纳税地点
由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
务机关征收。
纳税期限
按年征收,每半年缴纳
一次。上半年 3 月份征
收,下半年 9 月份征收,
每次征期为 1 个月。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车船使用税征收流程图
征税依据
乘人汽车按照座位数计算;
载货汽车按照净吨位计算;
摩托车、三马车按照辆计算。
计税标准
乘人汽车:乘坐 10 人以下的
每辆 110 元/年;乘坐 11 人至
30 人的每辆 120 元/年;乘坐
31 人至 50 人的每辆 150 元/年;
乘坐 51 人以上的每辆 180 元/
年;载货汽车:净吨位每吨 42
元/年;三轮摩托车每辆 48 元/
年;二轮摩托车每辆 36 元/年;
摩托轻骑每辆 24 元/年;三马
车每辆 40 元/年。
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
单位和个人。
纳税地点
由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
务机关征收。
纳税期限
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次缴纳,上
半年 3 月份征收,下半年 9 月份征收。
属于个人的车船,可于 3 月份一次缴清
全年税款。实行委托代征或联合征税办
法的,按主管税务机关明确的纳税期限,
一次缴清全年税款.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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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征收流程图
征税依据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
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
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
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
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
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财
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计税标准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
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
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财产租赁合
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货物运
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
分之一贴花;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财产保险合
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
贴花五元;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五元。
纳税地点
印花税应税行为发生时的
地点即为纳税地点。由主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有特
殊规定的除外)
纳税期限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实行汇总缴纳
和核定缴纳的纳税人应按月计算应纳税额,按月进行纳
税申报,并于次月 10 日前缴纳税款。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
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
位和个人。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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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流程图
征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
依据。
计税标准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
为 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
建制镇的,税率为 5%; 纳
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
或建制镇的,税率为 1%。
纳税义务人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
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纳税时间
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同时缴纳。
纳税地点
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的地点,随同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一起缴纳。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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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征收流程图
征税依据
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
取得的增值额计算征收。
计税标准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
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的部分,税率为 40%;增值
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
部分,税率为 50%;增值额超
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
税率为 60%。
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
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向房地
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
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纳税义务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
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
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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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产税征收流程图
车船使用牌照税征收流程图
征税依据
按每年帐面折余价值或租金
收入为计税依据。
税率
依房价计征者,年税率为
%;依房租计征者,税率
为 18%。
纳税义务人(适用于外资
企业)凡在征收城市房产税
的地区范围内,已构成固定
建筑的房屋,均应由其产权
所有人、经营管理人、承典
人、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纳税地点
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
关征收。
纳税期限
按年征收,每半年缴纳
1 次。上半年 3 月份征收,
下半年 9 月份征收,每
次征期 15 日内缴纳。
在 征 收 大 厅 按 缴
税 期 限 公 开 征 收
情况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征税依据
乘人汽车按照座位数计算;
载货汽车按照净吨位计算;
摩托车按照辆计算。
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
辆的“三资”企业,
在征收大厅按缴税期限
公开征收情况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营业税减免税审批流程图
计税标准
乘人汽车:乘坐 10 人以下
的每辆 110 元/年;乘坐 11 人
至 30 人的每辆 130 元/年;乘
坐 31 以上的每辆 150 元/年;
载货汽车:净吨位每吨 48 元
/年;三轮摩托车每辆 48 元/
年;二轮摩托车每辆 36 元/年;
小型摩托车 20 元/年
纳税地点
由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
务机关征收。
纳税期限
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属
于企业单位的车船,分两次
缴纳,上半年 1 月份征收,
下半年 7 月份征收。
工会经费征收流程图
报批类减免税,纳税人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
税期限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
申请,并填报《营业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备案类减免税,
纳税人应提请备案,填报《营业税减免税登记
备案表》,并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有关资料,
经县级地税机关登记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执
行。
主管地税机关对收到的减免税申请进行
审核,属于本级审批的,在规定工作日内
作出审批决定;无权审批的,在规定工作
日内提出意见并上报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扩权县(市)地税局直接上报省局
设区市地税局对收到的减免税申请进行
审核,属于本级审批的,在规定工作日内
作出审批决定;无权审批的,在规定工作
日内提出意见并上报省局。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代征范围
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除工会自
收、财政代扣代缴的行政事业单位
外)均由地税机关代征。
车船使用税减免税的审批流程图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计算基数
缴费单位应拨缴工会的工会经费,
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
为计算基数
缴纳期限
实行按月(季)收缴,应于次月(季
末)十五日内缴纳。
代收比例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上月全部
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的百分之四十代收;未建
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
资总额的百分之二代收
缴纳地点
由缴纳人向当地主管税务机
关缴纳。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
免税
纳税人所在地的县(市、区)
局审批(纳税人隶属市局直
属局或直属分局的,由市局
审批)。
资源税减免税的审批流程图
报省、市局备案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
免税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
上报市局
房产税减免税的审批流程图
市局审核后上报省局
省局接到市局减免税申请后
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经省
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批
复。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报批类减免税:纳税人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其
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房产税减免税申
请审批表》
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应提请备案,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
关资料,经县级地税机关登记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执行。
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审核,对相关资料核实后,
按照减免税管理权限,审批
或上报市局
市局接到下级税务机关减免
税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核
实后,按照减免税管理权限,
审批或上报省局
上报省局
省局审核
接到市局减免税申请后对相
关资料进行核实并经省局研
究后进行批复
不需上报市局审批的直接由
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批复,
报市局备案。审核备案类减
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的审批流程图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不 需 上 报 省 局 审 批
的直接由市局批复,
报省局备案
不需上报市局审批的直接由
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批复,
报市局备案。审核备案类减
免税。
报批类减免税:纳税人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其
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应提请备案,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
关资料,经县级地税机关登记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执行。
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审核,对相关资料核实后,
按照减免税管理权限,审批
或上报市局
市局接到下级税务机关减免
税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核
实后,按照减免税管理权限,
审批或上报省局
上报省局
省局审核
接到市局减免税申请后对相
关资料进行核实并经省局研
究后进行批复
所得税减免的审批流程图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
不 需 上 报 省 局 审
批 的 直 接 由 市 局
批复,报省局备案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
免税
不需上报市局
批准的直接由
各分县局批准
市局审核
接到下级税务机关减免税申
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
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上
报省局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由
基层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对
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后,上
报局长办公会研究
省局审核
接到市局减免税申请后
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经省
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批
复。
需要上报市局的上报市
局
需要上报省局的上报省
局
定期将减免税
情况在征收大
厅进行公示
不需上报省局
批准的直接由
市局批复
每 年 年 终 对 减 免
税业户、减免税款
金额进行公开
由税务机关监
察部门进行监
督实施
监督电话
市局监察室:8786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