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转移价格
国际转移价格对跨国公司、
接受跨国经营的各国政府,以及对
国际资本的流动都有广泛而深远的
影响。因此,国际转移价格的制定,
是跨国公司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
分。
第一节 国际转移价格概述
一、国际转移价格及意义
国际转移价格(International transfer
price)是指:跨国公司管理当局从其总体经营
战略目标出发,为谋求公司利润的最大化,在
跨国联属企业(如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
子公司)之间购销产品或提供劳务时所确定的
内部价格。这种价格通常不受市场供求关系变
动的影响。
跨国公司经营活动的多国性质,大大提高
了转移价格的重要性,也增加了转移价格制定
的复杂性。首先,在跨国经营企业的总产量中,
需要在公司内部以转移价格的部分大幅增加。
据统计,国际贸易总额中约有40%是由跨国公
司内部的产品流转构成的。其次,在当前复杂
的国际经济环境中,转移价格已从最初作为控
制各责任中心或子公司的手段,发展到现在作
为跨国经营企业实现其全球战略的重要策略。
由于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国际转
移价格的制定历来被认为是一种颇为神秘且具
风险的行为。国际转移价格制定得当与否,直
接影响到跨国公司以及各国政府的利益。就跨
国公司而言,适当地利用转移价格,可以减轻
税款支出,包括减轻所得税、扣缴税或者关税
等,从而改善公司的资金流动状况。此外,也
可以增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竞争能力。但过分
地利用转移价格,也有可能导致东道国政府的
报复,或者会损害公司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进
取心,削弱企业的竞争能力。
另一方面,就各国政府而言,对跨
国公司的转移价格管理过于松懈,可能
严重影响本国财政收入;但如果控制过
严,又会损害这些国家的投资环境,影
响国外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二、影响国际转移价格制定的
各种因素
影响国际转移价格制定的因素很多,
如所得税制的差别、关税壁垒、竞争、
通货膨胀、外汇管制和政治风险等。跨
国公司在制定转移价格时必须予以认真
考虑上述因素。
(一)税负
各国所得税率的不同使跨国公司通
过人为地抬高或压低转移价格的手段来
减少整个企业集团的税负成为可能。
具体地说,跨国公司可通过以较高
的转移价格输入产品,而以较低的转移
价格输出产品的方式,把设在税率较高
国家的子公司的利润转移出来,再用相
反的方法把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国家的
子公司去,从而减少应交所得税,增加
整个跨国公司集团的税后利润。
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转移收益,
减轻税负对各国政府的影响是:
由于跨国公司是将收入由税率较高
的国家向税率较低的国家转移,而将费
用由税率较低的国家向税率较高的国家
转移,从而导致相关国家在税收利益方
面的关系发生变化。
转移给低税率国子公司
以压低的价格减少
其成本、增加其利润
转移给高税率国子公司
以提高的价格增加
其成本、减少其利润
利润转移
从高税率国子公司
转移到低税率国子公司。
按整个公司为一整体减少
全世界范围的税负
高税率国
子
公
司
低税率国
子
公
司
一般地说,税率较高国家的所得税收入
将相应减少,而税率较低国家的所得税将相应
增加,其相关影响如下所示。
(高所得 低价出售产品 ( 低所得
税率国家) 高价出售产品 税率国家)
一般包括所得税和关税,下面用一个所得税的
例子说明。
例:假设一汽车公司拥有A、B两个子公
司。A子公司向B子公司提供零部件,由B
子公司组装出售,售价为每辆$300。A子
公司的生产成本为每辆$200,销给B子公
司的转让价格为$250。若A子公司本月向
B子公司销售的零部件为1000辆套,并经
B子公司装配后全部出售,A、B两子公司
所在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5%和50%。
则该汽车公司的收益如下表:
收益表1
项 目 A公司 B公司 母公司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销售费用
税前净利润
所得税
净收益
$250000
200000
$50000
3500
$46500
16275
$30225
$ 300000
250000
$50000
4000
$46000
23000
$23000
$300000
200000
$100000
7500
$92500
39275
$53225
分析:
由于B子公司东道国的税率高于A子
公司,因而,只要提高A子公司向B子公
司的转让价格,便可使跨国公司的净收
益增加。假定,转让价格改为$285。则
该汽车公司的收益状况就会发生变化,
见下表:
收益表2
仅转让价格变化一项,就使跨国公司增加净收益$ (58475-
53225)=$5250。反之,A国税率高于B国税率,可以降低转移价
格。
项 目 A公司 B公司 母公司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销售费用
税前净利润
所得税
净收益
$285000
200000
$85000
3500
$81500
28525
$52975
$ 300000
285000
$15000
4000
$11000
5500
$5500
$300000
200000
$100000
7500
$92500
34025
$58475
当两个国家的所得税税率相近时:
跨国公司还可以通过在避税港设立“发
票中心”式的非生产性子公司作为贸易中介,
通过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方式将大部分利润
从两个税率相近的国家转移到避税港。这种贸
易中介被国际税收专家成为“国外基地公司
”(foreign base company)。在避税动机
的刺激下,基地公司发展极为迅速。1970年
瑞士有基地公司20000家,1975年巴哈马有
基地公司14000家,开曼群岛为6000家,摩
洛哥有2000家信箱公司,希腊有轮船基地公
司近1000家。
例:一美国跨国公司向设在德国的子公司
出售一批零件,它可以低价卖给设在巴哈
马的基地公司,再由基地公司用高价卖给
德国的子公司,实际上货物可能由美国直
接运往德国,但经过这一转让价格,美国
的跨国公司因低价出售而无盈利,德国的
子公司因高价收购也无盈利。这样,两者
的盈利都集中在基地公司,再由基地公司
将利润汇回母公司,整个公司就可以减少
税负,逃避税收。
以上例,假设A、B国都为高税率
50%。C国为A国的避税港,其税率为
20%。A国以$ 230卖给C国基地公司,其
费用为$200,基地公司以$ 280元卖给B国
子公司,B子公司仍以$300出售。
A公司直接向B公司出售
项 目 A公司 B公司 母公司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销售费用
税前净利润
所得税
净收益
$230000
200000
$30000
3500
$26500
13250
$13250
$ 300000
230000
$70000
4000
$66000
33000
$33000
$300000
200000
$100000
7500
$92500
46250
$46250
项 目 A公司 C公司 母公司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销售费用
税前净利润
所得税
净收益
$230000
200000
$30000
3500
$26500
13250
$13250
$ 280000
230000
$50000
4000
$46000
9200
$36800
$280000
200000
$80000
7500
$72500
22450
$50050
如果C国向B国转移:
项 目 C公司 B公司 母公司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销售费用
税前净利润
所得税
净收益
$280000
230000
$50000
4000
$46000
9200
$36800
$ 300000
280000
$20000
4000
$16000
8000
$8000
$300000
230000
$70000
8000
$62000
17200
$44800
ACB 母公司
项 目 A公司 C公司 B公司 母公司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销售费用
税前净利润
所得税
净收益
$230000
200000
$30000
3500
$26500
13250
$13250
$ 280000
230000
$50000
4000
$46000
9200
$36800
$300000
280000
$20000
4000
$16000
8000
$8000
$300000
200000
$100000
11500
$88500
30450
$58050
A向B国直接转让其净收益和税都为$
46250元,
通过避税港C其税为:
13250+9200+8000=$30450
净收益为:
13250+36800+8000=$58050
增加利润:
58050 – 46250 = $11800
影响转移价格制定的税负因素,除所得
税外,还有关税。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
如果某子公司向设在高关税国家的子公司出口
产品,可以采取调低出口产品转移价格的手段,
以减少缴纳关税的金额。相反,如果向低关税
国家的子公司出口产品,则可以调高产品的转
移价格,以便从中获取收益。如果是关税和所
得税两者皆高的国家,跨国公司确定转移价格
时就只好在两者之间作一番取舍了。
然而,跨国公司通过调整转移价格,
增加公司整体利润的做法势必影响子公
司所在国的纳税收入。这就有可能引起
子公司所在国政府针对跨国公司的避税
手段采取某些干预性措施,以避免税收
流失。
(二)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主要对企业的货币性项目产生
影响,使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的购买力下降,
进而侵蚀企业的财务能力。跨国公司为了减少
这种损失,通常将设在通货膨胀率较高国家的
子公司的货币性资产保持在最低限度。为达到
这一目的,其做法是抬高设在这类国家子公司
提供的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者压低这些子公
司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的价格,尽可能地将这
些子公司的货币性资产转移到通货膨胀率较低
的国家中去,避免购买力损失。
(三)竞争
转移价格策略也是跨国公司增强其整体
竞争能力的重要的手段。由于新成立的子公司
在生产、经营等方面都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其
竞争能力一般较弱,难以在市场上与其他公司
相抗衡。出于占有和保持市场的需要,母公司
可以用低价转移价格的方式扶持子公司,以增
强其市场竞争力。这笔以转移价格的形式授予
的补贴可以随着子公司的竞争地位的改善而逐
步减少,直至达到正常的转移价格。
同样,对于在竞争中处境不佳的子公司,
跨国公司可以调低其输入产品的转移价
格,同时抬高其输出产品的转移价格,
以使该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得到
人为改善,并可增强其竞争能力,削弱
国外竞争对手的地位。
但是,由于竞争需要人为调整转移价格的做法,
也会受到来自各方的制约。从外部来看,这种
做法会导致子公司所在国政府采取反托拉斯和
反倾销的行为,同时也会遭受到所在国其他竞
争对手的报复。其结果有可能与跨国公司的初
衷相背离,不仅不能增强子公司的竞争地位,
而且还可能使其处境更加艰难。从内部来说,
跨国公司给予的这种价格补贴,子公司经营管
理人员如果不是从竞争方面正确理解,则很可
能使他们产生依赖思想。
(四)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一般通过两个方法:
高税率:
许多国家对跨国公司在本国赚取的收益
在汇出本国国境时施加了很多限制,并课以
十分可观的税收。
外国政府将其货币贬值:
此外,外国政府出于改善国际收支
状况的需要,常常将其货币贬值使这些
国家中的子公司遭受类似通货膨胀下的
损失,留在子公司的现金越多,损失就
越大。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可以通
过转移价格的调整,以避开外汇管制和
减少货币贬值损失。
例如:
跨国公司采取调高向子公司提
供的产品和劳务的转移价格,将子
公司的资金转移到母公司或其他子
公司中去。
(五)东道国政局的稳定性
各国政治局势的稳定与否,直接关
系到跨国公司以及其下属公司合法权益
能否得到保障。在政治局势不稳定的国
家内,企业的正常权利往往难以得到保
障。
一些跨国公司为防止因财产被没
收而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常常将子
公司输入产品的转移价格定得很高,
借以转移多余的现金;并把子公司输
出产品的转移价格定得偏低,以便用
隐藏的形式将子公司的实物资产转移
出来。
但跨国公司的这类逃避风险的措
施如果不加节制,往往会加剧政治动
荡,反过来损害自身的利益。
三、国际转移价格定价目标
鉴于对跨国公司转移价格影响因
素的分析,跨国公司国际转移价格
定价的目标概括如下:
1、谋求跨国公司全球总税负最低化。
对跨国公司而言,税负因素主要
有两个方面:所得税与关税。由于跨
国公司的母公司及各子公司所处的国
家不同,且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各不
相同,所得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也存在
或大或小的差异,故跨国公司要利用
国际转移价格谋求其总体税负的最低
化。
2、保证各级目标的一致性。
跨国公司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由于生
产经营条件和物质条件的不同,往往会
发生利益上的矛盾,转移价格制定不当
有可能加深这种矛盾。
跨国公司一般都要采用适当的转
移价格定价策略,对产生的利益冲突
进行协调,使分权经营的各公司既能
像真正的独立经营单位那样提高效益
和利润水平,又能使整个公司在转移
价格政策的支持下获得长期的分权经
营效益,最终保证公司总体目标和各
利润中心目标的一致性。
3、确保转移价格具有激励作用。
分权经营体制下的跨国公司需要
有一个激励机制,通过这个机制来激励
各利润中心的经理在不影响企业整体利
益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自己公司利润的
最大化,并使公司充满活力。国际转移
价格策略被认为是激励机制中的一个重
要手段。
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通过授予利
润中心一定的价格决策权来实现这一
目标。因为将转移价格决策权在一定
程度上下放给各利润中心,意味着将
竞争机制引入了利润中心之间的内部
交易,这样便激发了下属公司经理的
能动性和创造性,从而起到激励作用。
4、减少外汇交易风险。
通过合理地运用国际转移价格定价策略,
尽可能将软货币国家中的资金转移到其他国
家,从而减少由于汇率变动可能给跨国公司
带来的损失。在实际工作中,跨国公司还将
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与创新金融工具的运用
结合起来,以求更好地实现减少外汇交易风
险这一目标。
5、避免与各国政府发生冲突。
现在大部分国家都已采取了种种措
施来限制跨国公司的国际转移价格定价
中的任意操纵行为,所以,跨国公司在
制定国际转移价格时,都将争取避免与
东道国的有关规定发生矛盾作为一个目
标,不使东道国政府机构介入公司决策
过程,不影响公司的经营。
6、提高资金使用的自由度。
各国对跨国公司设立于其国内的子
公司都有一些管制措施,如对“利润返
还”行为加以限制等,这意味着跨国公
司对各子公司所创造的利润的自由使用
受到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除利用
股利、使用费和公司管理费用等方法
从其所属公司收回一定的资金外,还
要利用转移价格来提高其自由使用下
属公司所创造的利润的能力。如制定
较高转移价格是将利润转出某个国家
的一种办法。所以要通过转移价格达
到提高资金使用自由度的目的。
除了上述六项基本目标外,国际转移
价格定价系统还能帮助跨国公司增强海外子
公司在当地市场上的竞争力,实现资源的优
化分配,满足现金流动的短期需求和有助于
海外子公司实行自治等目标。
第二节 国际转移价格的策略
一、国际转移价格制定原则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经济合作
与发展组织、联合国等国际性组织先后
提出了一些跨国公司制定转移价格的指
导原则,用以规范和指导国际转移价格
的制定,以维护跨国公司的国际收入和
费用的合理分配,解决各国政府间有关
跨国公司税收及其他经济利益的争端。
1963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
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的协议草案》中就提
出了“独立核算原则”。该原则也称正常
交易原则或市场竞争原则,它要求把联属
企业当作各自不控制对方或不受对方控制
的独立的企业,完全按照无联属企业之间
业务往来的方式和条件来从事它们之间的
内部交易,制定国际转移价格。目前,盛
行的制定国际转移价格的主要原则就是“
独立核算原则”。
1977年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范本
中对“独立核算原则”又作出了新的阐述。
范本指出:
两个联属企业间的商业和财务关系,
由于自身造成的或外部强加的条件而不同
于两个独立企业的关系。为此,任何应由
一个企业取得,但由于某种条件而没有取
得的利润,可以计入该企业的利润,并为
纳税依据。
联合国税收协定小组也在20世纪
70年代着手致力于独立核算原则的研
究,使之成为制定国际转移价格、处
理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问题的指导原
则。目前,美国和大多数西欧国家都
接受了以“独立核算原则”来指导国
际转移价格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销售收入价格制定原则
东道国政府对转移价格的态度
直接影响着跨国公司的行为,面对
东道国政府的严格控制,跨国公司
都急于表明它们在转移价格方面是
正当的和合理的。
由于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认为以
市价为基础的转移价格比以成本为基
础的转移价格较少地受人为因素的影
响,相对来说较为公平和可信,跨国
公司为了减少与东道国政府的冲突,
自然也就不得不尽量采用正常交易价
格作为制定转移价格的基础。
近年来,确实有越来越多的国家
倾向于或要求国际转移价格采用市价
基础,有的国家甚至规定,政府有权
对非市价基础的转移价格做重新计算
和调整,或可对收入做重新分派,以
保证政府的征税权利不致落空。
(二)劳务费用的计价、分配原则
跨国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两种不同性
质的劳务:
一类是管理性质或统筹性质的劳务,如
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务,这类服务
涉及分摊原则问题;
一类是具体的劳务,如修理、安装等,
这类劳务涉及到如何计价问题,与产品的转
移价格相似。
对于第一类劳务,很难用合理的定量
方法来加以计量,甚至是否真正发生或提
供过该种劳务也难以判断。因此,对于它
的确认、计价和分配,各国政府都较为敏
感。如果母公司所提供的服务确有其事,
这些费用就要在子公司之间分摊。分摊的
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归集费用,然后按一
定的标准直接分配成本;另一种方法是设
定收费标准,由子公司对接受的劳务支付
报酬。
劳务费用支付标准,总的来说,上限至含
利润的市场价格,下限至劳务的成本费用水平,
是符合正常交易原则的。具体有以下几种
情况:
(1)相关联企业间相互提供的
劳务,如果是企业的主要经营
业务(如美国规定,某种收入
达到总收入25%时,即为主要
经营业务),就必须按含利润
的市场价格计算劳务收入。
(2)如果提供的劳务不是企业
的主要经营业务,就可以在成
本费用和市场价格之间确定劳
务收入标准。
(3)母公司作为整个企业集团的控
制机构,以及作为对外国子公司有控
制权的股东而从事的与此身份有关的
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是属于母公司本
身的费用,不应对子公司收取劳务收
入,也不得分配给子公司。
(4)母公司或总公司的一般国际管理费用,
如董事酬劳金、车旅费、职工薪金等,一
般只能按成本来分配。
(5)不许对子公司就一般劳务重复收费。
(6)科研开发费用的分配有些国家是这
样处理的,先把明确为某子公司支付的科
研费用分配给该子公司,然后在科研费用
中扣除30%的部分,由母公司承担;余下
的70%部分,按有关产品在母公司和子公
司之间的销售比例进行分摊。
为了防止跨国公司利用劳务费用作出
有损所在国利益的行为,在许多国家签订
的税收协定中,对母公司向子公司如何按
正常交易标准收取劳务费用,都做了明确
的规定。
(三)利息费用的确定原则
这里所说的利息费用,是指母公司
和子公司之间因借贷资本而发生的资金
转移。跨国公司在对外汇管制比较严的
国家进行投资时,往往把企业的资本额
定得很低,子公司所需的营运资金大部
分以贷款的形式提供,并据此收取高额
利息。 这样做的实际结果是母公司分享
子公司的利润,并用隐蔽的形式把资金
从子公司所在国转移出去。
由于大多数国家对非居民纳税人的
利息所征的扣缴税要低于正常的公司所得
税,利息费用又可作为费用在报税时扣除,
跨国公司利用利息形式转移利润就获得双
重好处:
一方面排除了少数股东对
这部分利润的要求权;另一方
面又减轻了整个公司集团的税
负。
基于上述原因,各国政府对跨国
公司内部的信贷交易十分关心。贷款
利息费用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债权人所在国的一般市
场利息率作为相关联企业之间
贷款利息标准。
即假设设在甲国的独立企业,
从设在乙国的独立企业取得贷款,其
贷款利息率一般是由放款人所在乙国
的市场条件决定,而不是由借款人所
在甲国的市场条件决定,因而,按照
独立核算原则,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
贷款利息标准,也采用债权人所在国
的一般市场利率。
(2)相关联企业之间贷款利率,如
果上下不超过债权人所在国一般市场
利率的20%,即被视为符合独立核算
原则。这是因为由于贷款人的条件变
化,有可能费用增加,也有可能得到
政府的某些优惠,由此造成的利息率
波动是正常的。
(3)在跨国公司之间,如果贷款金额
较大,只要能证明贷款的实际费用较
高,就可按较高的利息率。能确定资
金是债权人以优惠条件从相关联企业
集团以外获得的(如政府贷款),就
可采用较低的利息率为标准,这仍符
合正常交易的原则。
(4)在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居于发
展中国家的子公司,在开业初期出现
亏损,或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居于
发达国家的母公司可能给予子公司不
计利息的贷款,或者赊销预付。
(四)有形资产租赁费用计算原则
美国在《国内税收法典》中对此做出
的规定,现已成为许多国家处理相关联企
业间有形财产租赁问题的重要参考依据。
美国规定,有形财产租赁的租金,应该按
无关联企业之间的市场标准确定,即成本
加合理利润。同时也准许采用一种最低成
本加成费用率计算。
(五)无形资产的转让计价原则
作为无形资产的专有技术和专利权,
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转让时,也要按惯例
由提供者授以特许使用权,并收取特许使用
费。技术转让的特许使用费是国际资金流动
的重要内容,它的支付可以用单独计价的形
式,也可以隐含在其他商品的价格中。特许
使用费由于其内容独特,缺乏可比性,因此
一向是避税与反避税斗争的一个焦点。
美国指出:
在相关联企业中提供无形资产使用
的收费,可以采用各单位适当分摊费用
的方法,由有关单位分摊无形资产的科
研研究所产生的利益、费用和风险。这
种分摊的标准只是无形资产的成本费用,
成为处理相关联企业之间无形资产转让
收入和费用的一个参考方法。
综上所述:
将国际转移价格制定原则按不同的
处理标准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按
成本费用收费的;另一类是要按成本加
合理利润收费的。
具体来说:
对于联属企业之间往来的商品销售
业务或与商品生产经营密切有关的无形
资产转让业务,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来
制定价格;而对非商品销售业务,可以
按成本加利润制定转让价格,也可以按
成本收费。
对不同联属企业进行相同销售业务
所制定的转移价格独立核算原则要求不
同,对于所进行的交易是交易一方或双
方主要经营业务,应以成本加利润来进
行收费;而对于进行的交易是双方辅助
性营业活动的,则可按成本加利润计取
收入,也可按成本收费。
此外:
世界范围内还有总利润原则、合理
原则和合理利润划分安全等原则来指导
跨国公司联属企业之间的转移价格的制
定,不过,以这些原则制定转移价格的
国家为数不多。
二、制定国际转移价格的基本方法
在几十年的实践中,各国会计界已
形成若干制定转移价格的基本方法。但
归纳起来可分为两类:
(1)以市价为基础;(2)以成本为基
础。两类方法各有优缺点,在实务中,
企业往往是根据自身的特点加以选择和
运用的。以下就制定转移价格的两类基
本方法作简要的介绍。
(一)以市价为基础
以市价为基础的定价方法,就是要
使转让的商品或劳务按转让时外部市场
通行的价格,亦即这些商品或劳务的买
入公司愿意以对外支付的价格作为公司
间转移价格的定价基础。
采用市价为基础的定价方法的优点主要表
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采用这种定价方法在公司内
部转让产品,实际上是将母公司及所属
各子公司视为完全独立经营的企业。这
不仅能达到公司分权化经营的目的,还
有利于发挥子公司的自主权,促使子公
司管理人员充分利用市场,增强其适应
市场的能力。同时,利用这种转移价格
确定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也比较真实。
其次,由于市价代表了无关联关系
的买卖双方在公开竞争的市场上所愿达成
的交易价格,排除了人为调节的因素,因
此,这种转移价格易于为东道国政府所
接受。
正是由于这些优点,目前大部分国家
和许多国际组织,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以及联合国等,均倾向于采用此法。
但采用市场价格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实务中,选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
格往往是很困难的。
首先,很难找到一个完全竞争的市
场,而只要是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上,
跨国公司就有能力操纵市场价格。
其次,对跨国公司内部转移的半
成品或零部件而言,很少有一个现成
而公允的中间市场可借以寻找可靠的
市价资料。
再次,商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只
有在信用环境、等级、质量、运输条
件等确实相同时,才具备较强的可比
性,而实际上这些条件往往是不相同
的。
最后,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仪
器、电子、信息技术等行业,产品成
本中研究和开发费用占了相当的比重,
而其仿制者可避免这类成本以较便宜
的价格出售其仿冒产品。因此,开发
产品的跨国公司很难接受这种市场价
格。
(二)以成本为基础
以成本为基础的转移价格按其
所包括的内容可分为三种类型:
(1)全部成本;
(2)全部成本加成;
(3)变动成本加一个固定额。其中,
“成本”可以是实际成本,也可以
是标准成本或预算成本。
采用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的优点主
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成本资料容易收集,所以此
法简便易行。
其次,此法还有助于各公司重视成
本管理和成本数据的搜集,避免在定价
上的人为判断,有利于跨国公司内部的
相互协作。
最后,由于成本资料有据可依,也
经得起各东道国税务当局的核查。
当然,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也有其局限性。
以全部成本为基础制定的转移价
格,使转出产品的子公司或利润中
心无任何利润。
其结果是:
既损害了转出产品子公司的积极性,
又致使这些子公司不关心其自身对成本
的控制和管理,因为无论转出产品的全
部成本高低如何,转入产品的子公司原
则上都得接受。
再则,对于接受产品的子公司而言,
不正常的、过高的成本无形中使其承担了
一部分转出产品子公司因经营不善所造成
的责任。而采用变动成本加一个固定额作
为定价的基础,若这个固定额等于边际利
润,则与以全部成本为基础的转移价格相
同。
再者,由于“成本”通常为历史成本,
若在通货膨胀剧烈的国家里,按成本为基
础制定的转移价格将与现行市场价格远远
脱节。
由此可见,以成本为基础制定转移价
格的方法忽视了市场竞争的要求和供求关
系的影响。很显然,以市价为基础和以成
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各具所长和所短,孰
优孰劣,难以判断。任何一种单一的定价
方法都难以满足跨国公司的需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到20
世纪80年代末,西欧、北美、日本等工业化发
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国际化经营规模得以新的拓
展,对跨国公司的内部国际转移价格定价系统
的实证研究也在不断增加。
表11-1总结了美国、日本、加拿大和英国
的跨国公司采用的国际转移价格定价系统进行
实证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三、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国际转
移价格的定价方法
表11-1 对跨国公司采用的转移价格定价方法所进行的实
证研究成果①
方 法
美国 日本 加拿大 英国
ECCELS TANG,
WALTER
RAYMEND
TANG,
WALTER
RAYMEND
TANG TANG
市场价格法 % % % % %
成本基础 % % % %
变动成本法 % 10. 2% 10. 2% 10. 2% 10. 2%
全额成本法 % % % % %
成本加成法 % % % % %
变动成本加成法 % % % %
全额成本加成法 % % % %
协议价格法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 % % % %
①资料来源:Abdallah,.(1989)International
Transfer Pricing Policies, Quorum Books, 。
从表11-1的数据中可以看出:
(1)大部分美国和加拿大的跨国公司通常采
用市场价格法制订其国际转移价格。对美国的
跨国公司来说,当没有合适的市场价格可以采
用时,往往将成本加成定价法作为其备用的第
一选择;
(2)比较多的英国跨国公司往往选择协议定
价法,而比较多的日本跨国公司选择成本加成
定价法;
(3)对于用成本定价法的跨国公司来讲,标
准成本定价法的运用要比实际成本定价法广泛。
实证调查结果还表明:
(1)跨国公司并不一定为其公司所有的
内部交易都选用同一种转移价格定价方
法,它可以进行不同方法的组合,但是
相比之下,市场价格定价法是最重要的
转移价格定价方法,紧随其后的是标准
全额生产成本加成法。
(2)在设置跨国公司内部国际转移价
格定价系统时,跨国公司的全球策略、
国家对其“利润返还”的限制、企业
的总税负和业绩评价系统是其中的几
个关键性因素。
(3)跨国公司认识到可以通过操纵、
控制内部交易的国际转移价格来实现
他们的目标,但是,他们也认识到,
这种做法有可能会引起相关国家政府
的介入,从而会对跨国公司的全球目
标造成长期的损害。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概括出:
在各种转移价格定价方法中,
采用全额成本法通常定价结果较低;
而协议价格法、市场价格法和标准
成本法通常定价结果较高,因为前
者不带利润。
另外,在跨国公司通常采用分权
经营,同时信息又存在不对称的外部
环境下,由于自治程度较高,无论最
终转移价格水平如何,子公司及其管
理者有可能通过假造数据等手段为自
己谋求好处。这种情况的存在对转移
价格的制定也构成影响,公司总部为
此要考虑给子公司的好处必须要大于
其损失。
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不同形式也会
影响转移价格定价政策,发展迅速的合
资企业就是其中一种主要的投资形式。
对于合资企业不能像对子公司一样,
所以在跨国公司制定母公司(或其他子公
司)与设立的合资企业之间的转移价格政
策时,就会考虑利用较高价格向合资企业
出售货物而使跨国公司在投资早期收回大
部分资金,这通常正是合资企业政府希望
避免和防范的;
另外的考虑是应用较低价格向合资企
业出售货物能够使合资企业报表显示出较
高利润,继续享受某些优惠政策。
合资企业的董事会也有当地合资
方的代表,这使得跨国公司利用与合
资企业之间的转移价格来实现降低汇
率变动风险、取得竞争战略优势、尽
早收回投资等目标难以完全按自己的
意志实现。如前所述,转移价格定价
政策并不能完全满足跨国公司经营管
理方面的所有要求。
第三节 国际转移价格
与总税负模型
一、基本公式及税负模型
为讨论跨国公司内部国际转移价格与其
总税负之间的关系,先建立一个基本公式。首
先我们假设:
T:供应方企业的产品收入或内部交易的国际
转移价格;
R:所得税税率;
r:关税税率;
C:供应方企业的生产成本;
P:收购方企业的产品售价或收入;
B:不含关税的营业费用。
以下标1、2区别供应方企业和收购方企业的
相同因子,如R1:为供应方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R2为收购方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表11-2将收入、成本、利润和税负
的基本公式列示出来,能够明显看出总
税负和总利润、子公司利润之间的关系。
表11-2 总税负和总利润、子公司利润之间的关系
项目 栏次 收购方公司 供应方公司
收入 1 P T
成本 2 C2=T C1
毛利润 3=1-2 P-T T-C1
营业费用 4 B2 B1
关税支出 5 r2×T(进口关税) r1×T(出口关税)
税前利润 6=3-4-
5
P-B2-(1+r2)×T (1-r1)×T-C1-B1
所得税 7 R2×[P-B2-(1+r2)×T] R1×[(1-r1)×T-C1-B1]
税后利润 8=6-7 (1-R2)×[P-B2-(1+r2)T] (1-R1)×[(1-r1)×T-C1-B1]
税务负担 9=5+7 (1-R2)×r2T+R2×[P-B2-T] (1-R1)×r1T+R1×[T-C1-B1]
整个跨国公司内部交易业务所形成的
的总税负为收购方企业与供应方企业的税
负之和,即:
跨国公司总税负=收购方公司税负+供应方公司税负
=(1-R2)×r2T+R2×[P-B2-T]+(1-R1)×r1T+R1×[T-C1-B1]
=[R2×(P-B2)-R1×(C1+B1)]
+T×[(1-R2)×r2-R2+(1-R1)×r1+R1]
=[R2×(P-B2)-R1×(C1+B1)]
+T×[(1-R2)×(r2+1)-(1-R1)×(r1+1)]
【例1】某跨国公司在一国设有甲公司,
该国所得税税率(R1)为45%,出口
关税税率(r1)为10%;在另一国设
有乙公司,该国所得税税率为(R2)
15%,进口关税税率(r2)为30%。
甲公司生产零部件,由乙公司加工装
配成产成品,然后以每件35美元的价
格销售。
甲公司生产一套零部件的成
本为13美元,以每套24美元的内
部国际转移价格向乙公司结算。
假定本期生产销售产品20000件,
甲、乙公司不含关税的营业费用
分别为30000美元、40000美元,
为了表达简明起见,设乙公司的
装配成本已计入其营业费用之中。
企业的税负计算如下:
甲公司(供应方企业)税负=所得税税负
+关税税负
=(R1-R1r1+r1)×T-(C+B1)×R1
=(45%-45%×10%+10%)×20000×24
-(20000×13+30000)×45%
=%×20000×24-290000×45%
=111900(美元)
乙公司(收购方企业)税负=所得税税负+关
税税负
=(r2-R2r2-R2)×T+(P-B2)×R2
=(30%-15%×30%-15%)×20000×24
+(20000×35-40000)×15%
=%×20000×24+660000×15%
=149400(美元)
跨国公司总税负=甲公司税负+乙公司税负
=111900+149400=261300(美元)
从图表11-3中可以看出,该跨国公司的总
税负=所得税税负+关税税负
=192000+69300=261300美元,与按公式求
得的结果一致。
甲、乙两公司的本期合并利润,如表11-3表示。
表11-3 甲、乙两公司合并利润表
项 目 甲公司 乙公司 合并利润
销售收入 $480000 $700000 $700000
销售成本 260000 480000 260000
销售毛利 $220000 $220000 $440000
营业费用 30000 40000 70000
关税 48000 144000 192000
税前利润 $142000 $36000 $178000
所得税 63900 5400 69300
税后利润 $78100 $30600 $108700
其总赋税是= 192000 +69300 =$ 261300
二、税负最小化分析
在前述的公式中,对于(C十B1)R1与
(P-B2)R2两个因子来说,一旦税率已定,
无论国际转移价格的高低变化如何,这
两个因子均不会改变,即对供应方企业,
收购方企业及整个跨国公司来讲上述两
个因子均不会改变其税负水平。
为了讨论的方便起见,将上述三式简化如
下:
(1)供应方企业税负=(R1-R1r1+r1)×T
(2)收购方企业税负=(r2-R2r2-R2)×T
(3)跨国公司总税负=T×[(1-R2)×(r2+1)-(1-
R1)×(r1+1)]
= [(R1-R2)-(R1r1+R2r2)+(r1+r2)]×T
(3)=(1)+(2)
公式中的T就是子公司之间的转移价格。
由此可见,转移价格影响跨国公司总税
负构成,各国所得税税率是一定的,同时大
部分国家为了鼓励出口,一般不征收出口关
税r1,或实行退税等政策。所以,实际上跨
国公司在制定转移价格时主要考虑的税负最
小化是包括企业利润所得税和进口关税的公
司整体总税负最小。
首先看转移价格变动对转出企业的影响
单就转出企业而言,由于所得税在
零与1之间,则 R1-R1r1 +r1 总大于零,
因而转让价格与企业税负成正比例关系;
转让价格降低,负税可减轻,反之则加
重。若原例转让价格为每套21美元,则:
甲公司负税=%×20000×21-
290000×45%=212100-
130500=81600(美元)
分析:
较上例的111900美元,降低了30300美
元,以相对数表示,转让价格降低%,税
负降低%,显然税负对转让价格的变动反
应较为敏感。另一面,由于降低了转让价格,
扎转出企业的税后利润也将随之减少。上例可
计算如下:
税后利润=(420000-260000-30000-42000)×
(1-45%)=48400(美元)
分析:
较上例的78100美元,降低了29700美元,
以相对数表示,降幅为%,其敏感
性较强。
其次看转移价格变动对转入企业的影响
单就转入企业而言,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当r2 > R2 +R2r2,此时转让价格与企业税
负成正比例关系:转让价格降低,其税负可以
减轻,反之则加重。
仍将原例的转让价格改为每套21美元,则:
乙公司税负
=%×20000×21+660000×15%
=143100(美元)
分析:
较前例的149400美元,降低了6300
美元,降低幅度为%,显然,税负对
转移价格变动的反应并不敏感,其变动
后的税后利润为:
税后利润=(700000-4200000-40000-126000)×
(1-15%)= 96900(美元)
较前例的30600美元,增加了66300美元,
增幅为%,显然其敏感性十分强。
(2)当r2 < R2 +R2r2, ,此时转让价格与
企业税负成反比例关系:转让价格提高,
其税负可以减轻,反之则加重
若将原例的两国税率互换,重新计算乙
公司在原转让价格(24美元)下的税负
及税后利润如下:
乙公司税负=(10%-45%×10%×10%-
45%)×20000×24+(20000×35-
40000)×45%=(-
%)×20000×24+660000×45%-
189600+297000=107400(美元)
税后利润=(700000-480000-40000-48000)×
(1-45%)=72600(美元)
现将转让价格改为每套27美元,则:
乙公司税负=( (-
%)×20000×27+660000×45%-
189600+297000=107400(美元)
=-213300+297000=83700(美元)
分析:
转让价格变动前的107400美元,降低了
23700美元。以相对数表示,转让价格上升
%,税负的降幅为%,税负对转让价
格的变动较为敏感。至于企业的税后利润则由
于转让价格的提高,将随之下降,可计算如下:
税后利润=(700000-540000-40000-54000)×
(1-45%)=36300(美元)
较变动前的72600美元,降低了36300美元,
降幅为50%,其敏感性较强。
转让价格变动对所得税的影响
如果忽略价格变动对所得税的影响,
单就所得税进行讨论,则前述第(3)式
可再简化为:
总税负=( R1-R2 )T
(1)当R1 >R2此时转让价格与跨国公司
的总税负成正比例关系:转让价格降低,
可以减轻总税负,反之则加重。
现将原例的关税因素略去,可重新计算跨国公司
以24美元作为转让价格时的合并利润见下表11-4
:
甲子公司 乙子公司 合并利润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营业费用
税前利润
所得税
税后利润
$480000
260000
220000
30000
190000
85500
104500
$700000
480000
220000
40000
180000
27000
153000
$700000
260000
440000
70000
370000
112500
257500
如将转让价格降为每套21 美元,则该跨国
公司的合并利润见下表11-5
甲子公司 乙子公司 合并利润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营业费用
税前利润
所得税
税后利润
$420000
260000
160000
30000
130000
58500
71500
$700000
420000
280000
40000
240000
36000
204000
$700000
260000
440000
70000
370000
94500
275500
分析:
转让价格变动前的25700美元,税
后利润计增加了18000美元,以相对数表
示,增加为7%,其敏感性并不高,原因
在于降低了转让价格,转出企业的利润
有所下降,部分抵消了转入企业所增加
的利润。
(2)当R1 < R2,此时转让价格与跨国公司
的总税负成反比例关系:转让价格提高,
可以减轻总税负,反之则加重。
若将原例两国的所得税率互换一下,
仍略去关税因素,则可重新计算合并利
润如下:
甲子公司 乙子公司 合并利润
税前利润
所得税
税后利润
$190000
28500
161500
$180000
81000
99000
$370000
109500
260500
现将转让价格提高为每套27美元,则可重新计算
该跨国公司的合并报表见表11-6
甲子公司 乙子公司 合并利润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营业费用
税前利润
所得税
税后利润
$540000
260000
280000
30000
250000
37500
212500
$700000
540000
160000
40000
120000
54000
66000
$700000
260000
440000
70000
370000
91500
278500
分析:
转变动前的260500美元,税后利润
计增加了18000美元,增幅为%,其
敏感性也不强。原因在于提高了转让价
格,转出企业的利润虽有较大幅度的增
加,但却有部分被转入企业的利润下降
抵消了。
转让价格变动对关税的影响
如果忽略所得税的影响,单就关税
的影响进行讨论,则前述第(3)式可简
化为:
总税负= (r1+r2)]T
显然,不论两国关税的水平高低如何,
转让价格与跨国公司的总税负总成正比
例关系:转让价格降低,可以减轻其总
税负,反之则加重。
下面让我们将上面的公式具体化;分
析一下实务中跨国公司内部国际转移价格
定价的变化对跨国公司税负的影响。
(一)货物从高所得税税率国向低
所得税税率国转移
当R1>R2时,且将货物从高所得税
税率国向低所得税税率国转移,这时我
们可以看(3)式中,由于所得税税率小
于1,关税税率大于零,从而(R1r1+R2r2)
是小于(r1+r2)的。
因此,上式中方括号的结果总为正数,
也即在转移价格不使供应方企业出现亏损
的前提下,转移价格与跨国公司的总税负
成正比例关系,转移价格下降,总税负可
以减轻;
反之,则加重。
若将原例的转移价格改为每套21美元后,
沿用前的计算结果,可合并计算如下有关
影响:
[(R1-R2)-(R1r1+R2r2)+(r1+r2)]×T
总税负=81600+143100=224700(美元)
转变动前的108700美元,下降了36600美元以
相对数表示,转让价格下降%,总税负下
降14%,敏感性一般。
税后利润=48400+96900=145300(美元)
转变动前的108700美元,增加了36600美
元,增幅为%,敏感性较强。
这种现象在理论上的解释是:
降低转移价格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
降低企业的从价关税税负,而在将货物从
高所得税税率国向低所得税税率国转移时,
降低转移价格则会将收入集中到买入方公
司,即所得税税率低的公司,从而降低整
个公司的所得税。
但是转移价格的降低是有限度的。
一般来说,各国税法都规定企业无利润
或出现亏损可以免交所得税。供应方企业亏
损增加和无利润的情况一样不交所得税,亏
损增加不会再使供应方企业少交所得税,所
以供应方企业无利润后再降低转移价格,不
会减轻供应方企业所得税税负,只可以减少
关税税负。
降低转移价格将使收购方企业的一部
分抵税成本转为应税收益,因而要增加交
纳所得税,
若R2(1+r2)>r1+r2,则供应方企业无利润
后再降低转移价格对整个跨国公司不利,整个公
司多交的所得税大于节约的关税。所以,当转移
价格降低到使供应方企业的利润为零时,要慎重
考虑是否还要降低转移价格。
(二)货物从低所得税税率国向高所得税税
率国转移
当R1<R2时,且将货物从低所得税税率国向
高所得税税率国转移。前述(3)式为:总税负=
[(R1-R2)-(R1r1+R2r2)+(r1+r2)]T。这时我们无法
保证方括号里的结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正
数或负数,即无法保证降低转移价格或提高转
移价格总能减轻跨国公司的总税负,增加跨国
公司的全球净利润,因此要分情况讨论。
1.当R1<R2并且R2-R1+R1r1+R2r2<r1+r2,这
时方括号里的结果为正数,即转移价格对跨
国公司总税负仍成正比例关系:
转移价格降低,总税负则减轻,反之,则加
重。
若将原例两国的税率互换一下,此时R1为15%,
R2为45%, R1<R2,并且
R
2
-R
1
+R
1
r
1
+R
2
r
2
=45%-15%+15%×30%+45%×10%
=39% < r1+r2
=30%+10%
=40%
符合本结论的假设条件。转让价格变动前
的合理利润可重新计算如表11-7
甲子公司 乙子公司 合并利润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营业费用
关税
税前利润
所得税
税后利润
$480000
260000
220000
30000
144000
46000
6900
39100
$700000
480000
220000
40000
48000
132000
59400
72600
$700000
260000
440000
70000
192000
178000
66300
111700
总税负=192000+66300=258300(美元)
如果将转让价格为每套21美元。则见表11-8
甲子公司 乙子公司 合并利润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营业费用
关税
税前利润
所得税
税后利润
$420000
260000
160000
30000
126000
4000
600
3400
$700000
420000
280000
40000
42000
198000
89100
108900
$700000
260000
440000
70000
168000
102000
89700
112300
总税负=168000+89700=257700(美元)
分析:
总税负较转变动前的258300美元,降低了
600美元,降幅为%,敏感性很弱;税后利
润较变动前的111700美元,增加了600美元,
升幅为%,敏感性也不高,但稍大于对税负
的影响。
这种现象在理论上的解释是:
降低转移价格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降低
公司的从价关税,但在货物从低所得税税率国
向高所得税税率国转移时,降低转移价格则会
将收入集中到买入方公司,即所得税税率高的
国家里的公司中,从而增加跨国公司的整体所
得税税负。但在R2-R1+R1r1+R2r2<r1+r2的前提
下,减少的关税税负大于增加的所得税税负,
从而公司的整体税负得以减轻。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低转移价格下跨国
公司的全球净利润并不能保证一定比高转移价
格下的全球净利润大。
但转移价格的降低超过一定限度时,低
转移价格所带来的总税负降低的积极影响有可
能被卖方公司所呈现的净损失所带来的消极影
响所抵消。这种情况下的分析与R1>R2时对转
移价格降低限度的分析基本相同。
在R₁<R₂,且R₂ - R₁ + R₁ r₁+
R₂ r₂ < r₁+ r₂的前提下,若 r₁+ r₂
> R₂ (1+ r₂ ),则低转移价格时的全球
净利润总额比高转移价格时的全球净利润要高,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跨国公司要尽量地降低
转移价格,以求获得更大的全球净利润。
若r1+r2<R2(1+r2),转移价格的降低则
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一定限度,跨国公司
的全球净利润就会出现负方向增长。这种情
况下在制订转移价格时,当转移价格降低到
使得卖方公司出现净亏损时就要慎重,避免
跨国公司的全球净利润出现负方向增长。
2.当Rl<R2,并且R2-R1+R1r1+R2r2>r1+r2这时
方括号里的结果为负数即转移价格对跨国公
司总税负成反比例关系;转移价格提高,总
税负则减轻;反之,则加重。
若将上例的r1改为20%,此时,
R2-R1+R1r1+R2r2
=45%-15%+15%×20%+45%×10%
=% > r1+r2
=20%+10%
=30%
符合本结论的假设条件。转让价格变动前
的合并利润可重新计算,见表11-9
甲子公司 乙子公司 合并利润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营业费用
关税
税前利润
所得税
税后利润
$480000
260000
220000
30000
96000
94000
14100
79900
$700000
480000
220000
40000
48000
132000
59400
72600
$700000
260000
440000
70000
144000
226000
73500
152500
总税负=144000+73500=217500(美元)
现将转让价格提高为每套27美元,则见表
11-10
总税负较变动前的217500美元,降低
了4500美元,降幅为%,其敏感性不强;
税后利润较变动前的152500美元,增加了
4500美元,升幅为%,敏感性也不高,但
大于对总税负的影响。
表11-10 合并报表
甲子公司 乙子公司 合并利润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营业费用
关税
税前利润
所得税
税后利润
$540000
260000
280000
30000
108000
142000
21300
120700
$700000
540000
160000
40000
54000
66000
29700
36300
$700000
260000
440000
70000
162000
208000
51000
157000
总税负=162000+51000=213000(美元)
这种现象在理论上的解释是:
提高转移价格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提高
公司关税税负,但在货物从低所得税税率国向
高所得税税率国转移时,提高转移价格则会将
收入集中到卖出方公司,即所得税税率低的公
司,从而减少公司的所得税。
但在R2-R1+R1r1+R2r2>r1+r2
的前提下,增加的关税税负小于
减少的所得税税负,从而公司的
总税负得以减轻.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高转移价格时
跨国公司的全球净利润也并不能保证一定
比低转移价格时的大。但转移价格的提高
超过一定限度时,高转移价格带来的总税
负降低的积极影响就有可能被买方公司呈
现的净损失带来的消极影响所抵消。
在R1<R2,且R2-R1+R1r1+R2r2>r1+r2
的前提下,一般情况(指出口关税税率小
于1)下的转移价格的提高是有一定限度的。
这时跨国公司在制订转移价格时,当转移
价格提高到使得买方公司出现净亏损时,
就要慎重了,避免跨国公司的全球净利润
出现负增长。
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是一个相当敏感的问
题。跨国公司利用国际转移价格使集团利益最大
化,但给有关国家的政府带来了损失,日益引起
各国政府的关注。许多国家的政府早已对这个问
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政
府都在采取一定的措施对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制
定进行监督和管制。
第四节 国际转移价格的各国反应
其措施概括如下:
(一)采用局外价格检查来监督转移价格
发达国家的政府经常对跨国公司转
移价格及其制定政策进行检查,往往通
过立法的形式达到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
移价格转移利润、逃避所得税的目的。
例如,美国国内收入署通过检查发现,
超过三分之一的跨国公司在其递交的年度
报告中,几乎75%的跨国公司不能及时就
其采用的转移价格定价手段和数据提供有
效而合理的信息。当国内收入署随后要求
跨国公司提供相关信息时,至少50%的公
司采取拖延的手段,平均拖延时间大约为
个月。
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规》的规定:
国内收入署有权检查有关联的公司
之间进行交易所使用的价格是否公平合
理,每个企业是否都能得到合理的利润。
如果公司无法证明其所使用的价格是公
平的,则须采用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价
格确定内部交易价格。国内收入署根据
这种局外价格计算各公司应得的利润,
如果发现定价不合理而转移了利润,则
要对其收入进行调整。
调整的方法是通过调整总收入对
公司集团中的收入进行再分配,从而
调整税基,并且按调整后的所得额纳
税。如通过局外价格检查,发现母公
司利用转移价格将利润转移到低税国
子公司时,就按局外价格计算增加母
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此提高其应
纳所得税。
美国政府的直接干涉使得公司间任
意定价的情况大为减少。这种做法为其他
国家的政府树立了榜样,有不少国家的政
府采取了类似的措施,对跨国公司转移价
格的制定实行有效的管理。
(二)用“比较定价”的原则监督转移价
格
有的政府通过“比较定价”来对转
移价格进行监督。把某一行业相同产品
的一系列交易价格和利润进行比较,如
果某一跨国公司进口货物或出口货物价
格偏高或偏低,距离该行业的平均利润
率较大时,税务当局可以要求按正常价
格进行计算,使该公司取得平均利润,
然后补交税金。
(三)扩大跨国公司制定转移价格方面的
信息披露
相对来说,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管
制跨国公司转移价格方面缺乏强有力的
措施。一方面是由于发展中国家需要跨
国公司向其投资、提供技术和增加就业
机会,不便管制过严;
另一方面也缺乏有关跨国公司制定转
移价格方面的资料,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
为此,广大发展中国家强烈要求跨国公
司公布有关制定转移价格方面的信息。在
对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监督和管制方面,
需要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才能取得一定的
效果。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国际转移价格?它对跨国公司有何
意义?
2、制定国际转移价格时,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
3、国际转移价格基本定价目标有哪些?
4、国际转移价格制定原则有哪些?怎样表
述?
5、试比较分析制定国际转移价格两类基本
方法的特点?
6、各国政府对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制定采
取哪些监督和管制措施?
谢 谢
三月-
2209:44:1009:440
9:44三月-22三月-
2209:44
09:4409:44:
10三月-22三
月-
2209:44:10
2022/3/24 9: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