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与标准
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委会
(SAC/TC 286) 顾问
刘 慎 斋 研究员
内容介绍
一、基本概念(标准是什么?)
1. 标准化与标准
2. 《标准化法》与《WTO/TBT》
二、标准内容的确定(标准写什么?)
1. 目的性原则
2. 性能特性原则
3. 可证实性原则
三、标准的表述(标准怎么写?)
1. 标准的主体
2. 标准的附加要素
3. 标准的“包装”
一、基本概念(标准是什么?)
1. 标准化与标准
2. 《标准化法》与《WTO/TBT》
一、基本概念
1. 标准化与标准
标准化
条款
主体
附加要素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技术法规
标准
技术规范
规程
以下是GB/T 与ISO/IEC指南2的概念
适用于GB/T和ISO,IEC,ISO/IEC标准。
一、基本概念
标准化
标准化是一项活动。
标准化是一项制定条款的活动。
条款的特点是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
条款的对象是研究现实的问题和潜在的问题。
标准化的目的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
把上述的答案集中在一起,就是“标准化”的定义:“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可见标准化就是一项制定条款的活动。标准是标准化活动的结果。这里出现一个关键词“条款”。
1. 标准化与标准
条款
“条款”的定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表述方式,一般采取陈述、指示、推荐或要求等形式”。
条款的内容一般分为两类:
——涉及标准化对象(物)的能力和可能性的;
——涉及标准实施者(人)的行为或行动步骤的。
可见条款的内容主要是写过程及其结果。
1. 标准化与标准
主体
“主体”的定义:“构成规范性文件实质内容的一组条款”。
可见标准的主体就是一组相关的条款。就标准而言,也就是规范性要素。
1. 标准化与标准
附加要素
“附加要素”的定义:“包括在规范性文件中而不影响其实质内容的信息”。
主体和附加要素合起来构成了规范性文件
1. 标准化与标准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的定义:“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导则或规定特性的文件”。
定义中的“各种活动或其结果”
换一种说法,就是“产品、过程或服务”
“文件”指载有信息的各种媒体。
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统称,规范性文件经过不同的机构发布,将得到不同性质的文件。
1. 标准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分为两类:
权力机构:具有立法上的权力和权利
公认机构:不具有立法上的权力和权利
规范性文件经过权力机构发布成为技术法规
规范性文件经过公认机构发布成为标准
GB/T 和ISO/IEC指南2又分为:
技术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规程
1. 标准化与标准
技术法规
“法规”的定义:“由权力机构通过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可见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别,在于通过或发布机构的不同。法规是由权力机构通过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技术法规”的定义:“规定技术要求的法规,它或者直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通过引用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将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的内容纳入法规中”。
可见技术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主要在于包含了技术内容,并由权力机构通过或发布。
1. 标准化与标准
标准
“标准”的定义:“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发布,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标准是规范性文件之一,它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别是:经协商一致并由公认机构发布。只有符合这两点才能称为标准。
标准分为两类:
——可公开获得的标准: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指企业标准、公司标准。也就是不能公开获得的标准。
1. 标准化与标准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的定义:“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
技术规范也是规范性文件之一,它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主要是从文件中条款的内容来判断。
技术规范主要是用于对标准化对象提出技术要求,就是对过程及其结果提出要求。当经协商一致并由公认机构发布时,它可以是标准或分部分标准的一个部分;否则它就与标准无关,不能称为标准。
这里的技术规范其原文是小写字母ts开头的,意思是泛指的技术规范,可用于标准名称。在ISO 的文件中还有一种
大写字母TS开头的技术规范是专指由ISO用ISO/TS代号发布的技术规范如ISO/TS 16949,应注意区分。
1. 标准化与标准
规程
“规程”的定义:“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
规程也是规范性文件之一,它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主要是从文件中条款的内容来判断。
规程主要是用于对过程提出建议,对标准实施者的行为或行动步骤推荐惯例或程序。当经协商一致并由公认机构发布时,它可以是标准或分部分标准的一个部分;否则它就与标准无关,不能称为标准。
1. 标准化与标准
从这一部分内容看出,标准化是一个活动,包括制定标准的过程和得到规范性文件的结果。
可见,标准是标准化活动的结果之一。
1. 标准化与标准
2. 《标准化法》与《WTO/TBT》
在法律上的相对位置和各自关心的重点
《标准化法》与《WTO/TBT》的不同表述
技术法规与强制性标准(GB)
标准(WTO)与推荐性标准(GB/T)
合格评定程序与检验规则(GB,GB/T)
一、基本概念
在法律上的相对位置和
各自关心的重点
《标准化法》是国内法,《WTO/TBT》是国际法。
1988年通过的《标准化法》着重关心工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方面的技术要求。
1993年通过的《WTO/TBT》着重关心国际贸易和交流。
2. 《标准化法》与《WTO/TBT》
《标准化法》与《WTO/TBT》的不同表述
图中各个方框外的数字,代表各种文件所承担的角色数量。
2. 《标准化法》与《WTO/TBT》
技术法规与强制性标准(GB)
《WTO/TBT》中“技术法规”的定义:规定产品特性和与之相关的加工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行政管理条款,并要求强制执行的文件。它也可包含或单独给出适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的要求。
《标准化法》中“强制性标准”的定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2. 《标准化法》与《WTO/TBT》
标准(WTO)与推荐性标准(GB/T)
《WTO/TBT》中“标准”的定义:由公认机构发布的,为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特性和与之相关的加工和生产方法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不要求强制执行的文件。它也可包含或单独给出适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的要求。
《标准化法》中“推荐性标准”的定义: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2. 《标准化法》与《WTO/TBT》
合格评定程序与检验规则(GB,GB/T)
WTO/TBT对“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直接或间接用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相应规定的任何程序”。
我国标准中的检验规则与合格评定程序具有相同的功能,也是确定是否满足标准相应规定的规则。
合格评定程序分为三种:
第一方合格评定程序(生产方)
第二方合格评定程序(使用方)
第三方合格评定程序(中立方)
检验规则只有一种,但适用于:
出厂检验(生产方)
验收检验(使用方)
认证检验(中立方)
可见两者的用途虽然相似。但是我国的检验规则实际上是合而为一的,并且都在标准中予以统一规定,不加区分。
2. 《标准化法》与《WTO/TBT》
合格评定程序与检验规则的本质
合格评定程序的本质是代表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各自的主张,根据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它们是各不相同的。
检验规则的本质是代表国家统一的主张,具有计划经济的特征。
根据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国家统一的主张,只适用在国家强制认证中,用于技术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相应规定的确定。
2. 《标准化法》与《WTO/TBT》
今年是建国57周年。我国过去(1989年以前的40年)实施的标准,其实就是技术法规;今天(1989年以后)实施的标准中有一部分也是技术法规。由于长期的影响,现在有人把标准当成技术法规来执行,也就不难理解了。
今天的推荐性标准与TBT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差别在于有无检验规则。
2. 《标准化法》与《WTO/TBT》
二、标准内容的确定(标准写什么?)
1. 目的性原则
2. 性能特性原则
3. 可证实性原则
二、标准内容的确定
1. 目的性原则
标准的内容是由制定标准的目的确定的。
计划经济时主要目的是组织现代化生产。
市场经济时的主要目的是贸易和交流(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常见目的:适用性,相互理解,安全卫生环保,认证,接口,品种压缩等。
目的确定后,标准的内容也随之确定。
二、标准内容的确定
2. 性能特性原则
对于适用性目的提出的技术要求,通常可从性能特性和描述特性两方面提出。
性能特性规定的是要什么(结果)。
描述特性规定的是怎么做(过程)。
描述特性的规定限制了人的手脚。
性能特性的规定则放开了人的手脚。
二、标准内容的确定
3. 可证实性原则
对于在性能特性中提出的要求,无论是产品或服务都应该是可以证实的要求。
定量的要求通过取样,测试和检验来证实。
定性的要求通过评价,验证和合格评定(供方声明,认证)来证实。
对于无法证实的要求,不应在标准中提出.因为列出后无法证实,等于没有提。
二、标准内容的确定
三、标准的表述(标准怎么写?)
1. 标准的主体
2. 标准的附加要素
3. 标准的“包装”
三、标准的表述
1. 标准的主体
“主体”的定义:“构成规范性文件实质内容的一组条款”。
可见,主体是由条款组成的。
标准中的条款是声称符合标准时需要遵守的要素。
标准中的条款按作用一般分为三个层次:
要求型条款:表达如果声称符合标准需要满足的准则,并且不允许有差异的;
推荐型条款:表达建议或指导的;
陈述型条款:表达信息或说事明理的。
三、标准的表述
要求型条款
要求型条款在标准中表示:如果声称符合标准需要满足的准则,并且不允许有差异。可有两种表示方式:
——利用祈使句的句式直接表明行动。如在试验方法中表示操作步骤,可用“开启记录仪”这种表示方式。这一句话的作用是命令标准实施者必须完成的行为或行动步骤,并且不允许打折扣;
——利用助动词“应”或“不应”,表示必须满足的准则。如“条文的脚注不应包含要求”;或表示必须满足的能力。如“汽车的最大时速应大于100km”,以上内容当声称符合标准时,都是必须满足的。
1. 标准的主体
推荐型条款
推荐型条款是在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程度上有所减弱的条款。它既不是 “要求”,也不是 “陈述”。它只能利用助动词“宜”或“不宜”来表达:
——表示在几种可能性(表示结果)中推荐的,特别适合的一种,不提及也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表示某个行动步骤(表示过程)是首选的,但未必是要求的;
——在否定形式时,表示不赞成,但也不禁止某种可能性(结果)或行动步骤(过程)。
1. 标准的主体
陈述型条款
陈述型条款在标准中仅仅用来提供信息,不作为任何要求和建议:
——利用一般陈述句提供信息。如“章是标准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只是解释“章”的概念,便于相互交流;
——利用助动词“可”或“不必”,表示在标准的界限内允许的行为或行动步骤。如“图的脚注可包含要求”。
——利用助动词“能”或“不能”,表示能力和可能性。如“将一项标准分成若干个单独的部分,这样,能对每个部分单独进行修订。”或“范围的文字应简洁,以便能作内容提要使用。”
综上所述,将一些相关的条款集中在一起就构成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内容。
1. 标准的主体
条款的变形
图 当描述的对象是形状烦琐的物体时,用图形表示比较直观。所以图样是条款的另一种表示形式。
表 当描述的对象是反复循环的内容,每次循环文字变化不大,只是数字或个别文字有变动,用表格表示简明又便于比较。所以表格是条款的又一种表示形式。
由于图表可以代替文字描述对象,但条款的使用程度仍需要用文字来表示。凡是标准中的图表均应在相应条款中提及并明确是要求、推荐或陈述。
1. 标准的主体
条款的变形
附录
附录产生的原因:
——相对篇幅较大,与其他条款的篇幅不协调;
——局部内容对于上下文来说属于另类,虽然篇幅不大,但是从整体上看在内容上不连贯。
附录分为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
规范性附录属主体内容可含要求、推荐和陈述等条款。
资料性附录属附加要素,只能提供有助于标准的理解和使用的附加信息。
附录的性质由提及它的条款来决定。不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
1. 标准的主体
条款的省略—引用
条款内容应该编写清楚、完整,这是起草人的责任。
有现成的条款时可采用引用方式。
引用方式分注日期引用和不注日期引用。引用时应在条文中表达清楚。
注日期引用的内容是不变的,固定的,绝对保险的;
不注日期引用的内容是变化的,有风险。选择时要慎重。
引用在起草时可以节省篇幅,但在使用时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资料。
引用的具体规定,按 GB/的规定,尤其要注意条的规定,不宜引用法规性文件。
引用和提及
1. 标准的主体
条款的限制
GB/T中的条款都是法律法规已有规定之外的内容,也就是法律法规当前不管的内容
对于法律法规已有明文规定的内容,在GB/T中不宜涉及,因为GB/T说了不算。
1. 标准的主体
2. 标准的附加要素
“附加要素”的定义:“包括在规范性文件中而不影响其实质内容的信息”。
附加要素分成两个层次:
——有助于标准的理解和使用的附加信息,用示例、注、资料性附录表示;
——纯粹的附加信息(不是有助于标准的理解和使用的附加信息),用脚注表示。
就标准而言,附加要素也就是资料性要素。
三、标准的表述
标准内容的层次
综上所述,将“主体”和“附加要素”合在一起就构成规范性文件的核心内容。因此,标准中的内容共有五个层次。
主体分为:要求型条款,推荐型条款,陈述型条款共三个层次;
附加要素分为:“有助于”,“纯粹的”两个层次。
主体和附加要素构成标准的核心内容
三、标准的表述
标准的起草人和标准的使用者都要具有‘五个层次’的意识。不同的内容应放入对应的层次当中。
写标准时要注意写,用标准时要注意认真读,按规则办。不能自作主张,随意写,随便理解。
文字在标准中可以表示条款或附加要素,类比可知图、表、附录,在标准中也可用来表示条款或附加要素。
三、标准的表述
由于条款和附加要素在标准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因此要仔细区分图、表、附录,在标准中充当的角色。
例如GB/-2000中“表2给出了标准中典型编排示例”。说明表2是标准的附加要素,不是标准的主体。
“一项标准不一定包括表2中的所有规范性技术要素,它还可以包含表2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技术要素。规范性技术要素的内容及其顺序根据所制定的标准的具体情况而定。”这才是标准的主体,但不是要求型条款,而是陈述型条款。说明没有对规范性技术要素提出任何要求。
三、标准的表述
3. 标准的“包装”
标准的核心内容是“源”
封面
标准名称
目次
前言、引言
专利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符号、缩略语
参考文献
索引
三、标准的表述
标准的核心内容是“源”
过去的标准中只有核心内容,没有其他的外加要素(见下页)。因为有法律作后盾,都是强制执行的,属于技术法规。
TBT协定的标准,是自愿性的,它需要“包装”后进行推销。被用户接受后才被应用。
3. 标准的“包装”
1.紧固件的完整标记由名称、型式与……组成。……
…………
4.表面处理的标记方法,按GB1238-76的规定。
…………
6.标记示例:
…………
3. 标准的“包装”
封面
原来的标准首页取消了。
封面上有标准名称、及英文名称、标准分类号、发布日期、发布单位。
封面上增加了“代替”的信息。
采标的标准封面上,增加了“一致性程度标识”。
3. 标准的“包装”
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的趋向是采用分段方式,尤其是分部分的标准,一定要采用分段方式。
分部分标准的顺序号对应的是标准名称中的主体要素,顺序号相同的则主体要素应相同;其后的部分号对应的是标准名称中的补充要素。
采用国际标准时,分部分标准的部分号也可采用分组编号,如 IEC标准的部分可以再分部分。
3. 标准的“包装”
目次
利用模板编写标准时,可利用模板自动生成目次。
如果一般标准的目次中有一章是术语,则目次中只要求保留该章的标题,其余条的标题都删去不要。
术语标准的目次只保留每一章的标题,不宜把术语标准的目次变成索引。
3. 标准的“包装”
前言、引言
前言写与其他文件的关系和规定的内容。
前言是必备要素,是一定要有的。
引言写标准自己的事情。
引言是可选要素。
以有关专利的套话为例说明。
3. 标准的“包装”
专利
标准对于专利最好不要涉及,因为专利属于私有权利。
为了免除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标准草案、不包含专利的标准和包含专利的标准分别拟定了三段“套话”,放入标准的封面、前言和引言。
第一段“套话”属于通知性质,放在所有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的封面上,请专利持有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请将你们发现的有关专利的内容和支持性文件随意见一并返回。”
第二段“套话”属于声明性质,内容是说明标准与专利没有关系,或持有人放弃专利,这是交代标准与其他文件之间的关系,所以放在该标准的前言内: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3. 标准的“包装”
专利
第三段“套话”属于说明性质,说明标准内有专利,这时,提到的专利成为标准内部的事情,所以放在该标准的引言内: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如下事实,声明符合本标准时,可以使用涉及……[条]……中有关……[内容]……的相关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对于专利的范围、有效性和验证资料不提出任何看法。
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保证,他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和非歧视的条款和条件下,就使用授权许可证进行谈判。在这方面,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在本标准的发布机构备案。有关资料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专利持有人姓名……
……地址……
请注意除上述已经识别出的专利外,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3. 标准的“包装”
范围
“范围”是为了“推销”标准自己。
范围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交代本标准中“有什么”;另一部分交代本标准能“干什么用”。
“范围”通常只写“有什么”和“干什么用”。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写“没有什么”和“不能干什么用”。但是不能写其他内容。
例如 GB/-1993的“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标准编写的要求和表述方法,适用于编写我国各级标准。当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为我国标准时,其编写格式和方法可与被采用的标准一致。”中第二句话的内容是对的,但是不能放在“范围”内。
3. 标准的“包装”
范围
编写“有什么”时,要“前”、“后”照应。
“前”是指范围之前的标准名称。对于标准名称,范围要做到:
——不要拆台,标准名称中有的内容,在范围中一定要重复,要有;
——要补台,标准名称中写不下的内容,在范围中一定要补全。
“后”是指范围之后的标准中的规范性要素。对于标准中的规范性要素,要按照章的顺序,将章的标题恰当地、有机地组织到“有什么”的条款中去。
3. 标准的“包装”
规范性引用文件
这一章是标准使用时需要寻找标准的清单
清单上的标准注或不注日期应该根据条款中的规定,由条款确定,不是由别人确定的
第2章的套话讲了三句话:引用文件的准入条件,注日期标准的含义和不注日期标准的含义。
排序
引用的标准应该是可公开获得的文件,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 标准的“包装”
术语、符号、缩略语
术语和符号是相通的,是对概念的不同形式的指称,术语采用汉字,符号采用拉丁字母。缩略语是术语和符号的缩写形式。
目前流行在标准中列出几个术语,但是要注意不要列出:该标准不用的,一看就明白的,大家都知道的术语。
符号和缩略语在标准中一般很少单独组章列出。
3. 标准的“包装”
参考文献
标准制定过程中曾经参考过的、引用过的;在标准中作为资料性引用的一类文件属于参考文献。为了尊重原作者的权利,按照国际惯例可编制参考文献。
3. 标准的“包装”
索引
过去术语标准习惯编制索引,今后使用电子文本时,为了检索方便其它标准也可编制索引。
3. 标准的“包装”
附录 采用国际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的含义
过去只有管理办法,现在又有了GB/T
1993年是“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
采用分为:等同采用;等效采用;非等效采用。
2001年新的“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一致性程度分为:等同;修改;非等效
其中等同和修改属于采用;非等效不属于采用
实施原则:新、旧办法双轨制
等同采用的国家标准采用双编号
标准化与标准
附录 采用国际标准
一致性程度划分
等同: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完全相同,或技术内容相同但有编辑性修改(增加资料性内容,删除资料性概述要素,改变标准名称等)。
修改: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可以有差异,但是要有对照表,并且说明理由。
非等效: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的差异很大,不要求有对照表。
采标标准中的《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采标的清单表示应按GB/的新规定。
按照新办法的表示方法
原国际标准表示为: IEC60068
GB/T XXXX 环境试验(GB/T XXXX-2002,IEC60068:1988,IDT)
因为英文名称相同,原文名省略
原国际标准表示为: ISO6425
GB/T XXXX 潜水员用手表和配件(GB/T XXXX-2002,ISO6425:1999,Diver‘s watches,NEQ)
因为英文名称不同,原文名不能省略
原国际标准表示为: IEC60068:1988
GB/T XXXX-2002 环境试验(IEC60068:1988,IDT)
因为英文名称相同,原文名省略
原国际标准表示为: ISO6425:1999
GB/T XXXX-2002 潜水员用手表和配件(ISO6425:1999,Diver‘s watches,NEQ)
因为英文名称不同,原文名不能省略
附录 采用国际标准
附录 采用国际标准
旧办法的表示方法
原国际标准表示为: ISO780
GB/T 191 包装标志(GB/T 191-2000,eqv ISO780:1997)
原国际标准表示为: ISO8323:1985
GB/T 17770-1999 集装箱(idt ISO8323:1985)
直接引用表示法
ISO/IEC 指南7:1994 合格评定用标准的编写指南(Guidelines for drafting of standards suitable for us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ISO15188:— 术语标准化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terminology standardization)
属于已经批准,正在出版,年号未知的标准
直接引用时不必提供译文
附录 采用国际标准
双编号引出的问题
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的编号方法
只在标准的封面和页眉上使用,条文中只取前面的我国标准的编号。
通过双编号表示有可能把其他标准的不同结构引入我国的标准体系。
不是双编号的标准其结构均应按GB/T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