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在东欧国家中,波兰在每家国家银行都设立一个专门负责管理“沉淀资产”的独立部门,按照 1992 年 6 月划
定的标准,将“可疑”或“亏损”的资产连同相应的准备金转移到该部门,由国家银行牵头,其他债权人和外
部者共同参与,对企业不良债务进行清理。银行负责管理“沉淀资产”的部门要求借款企业限期做出改革方
案并提出还款时间表,如果该方案没有有效执行,企业将被强行破产清算。捷克于 1991 年 3 月建立了统一
银行,将 2/3 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不良贷款连同一部分负债转移到该银行帐户上,并将这些贷款转换
为利率比再贴现率高 4 个百分点的巴年期长期贷款,使企业界获得长期资金。
国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理的经验借鉴
2.中欧的银行重组
快速转轨的中欧国家,捷克、匈牙利以及波兰。
他们处理无偿还能力或有坏帐的银行的经验可值得
借鉴,因为他们的国情与中国相似,都是经济转轨国
家,都向着市场化经济发展。这三个国家中,捷克的
金融结构与中国最为相似,银行贷款与GDP的比率
都相对较高。捷克的四大银行占据了市场贷款的
70%和存款的80%。1990年捷克银行改革之初,当
时所有国有企业的营运资金全来自短期、低利率的
循环银行信贷,称为1uz贷款。捷克成立了集中的
处置银行K0ndidac耐Banka,目的是按商业化原则
重组这些1-0z贷款。所有1nz贷款转移到处置银
行时都附带着企业在另一家银行的一定数额的存
款。然而,国有企业仍从其原银行获得银行服务和
薪贷款。经过几个阶段,其他的贷款中鼓评为坏帐
的从最大的捷克银行转移到Kon舯lidacnj Banka进行
处理,政府再对原银行重新资本化。
尽管这些方法当时看似合理,但是,捷克的解决
方案依然没能确保国内银行体系的稳定。无论是为
贷款债务人建立一个独立的处置银行,还是对银行
资产负债的几次清理,都没能为捷克的四大银行提
供坚强的金融支持。最根本的原因是以市场为导向
的银行体系的基础没打好。首先,这些银行宣布私
有化后,政府依然在这些银行中占有主要股份,因而
大银行并没完全独立于政府。其次,银行依然能留
住客户,并因为私有化与一些客户的联系更为密切,
因而,激励问题也没有解决。在私有化过程中,银行
通过其投资资金取得了一些客户的所有权,从而银
行作为资本持有者的利益与银行作为债务持有人的
利益出现了冲突。当遭遇一次小规模的货币危机
时,捷克公司就会陷入困境,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就会
恶化。但捷克政府的保护政策使得国内银行能够获
得一个高价差,从而赚取合理的利润差额。即使银
行可以自身进行资本化,由于软性贷款仍然继续,坏
帐问题还是无法解决。有人估计,捷克银行重组的
总成本高达GDP的大约30%,目前为止,它是转轨
经济中重构成本最高的国家。
相比而言,匈牙利银行的私有化政策则通过将
控股权尽快出售给外国投资者进行的。这种出售需
要银行的重新资本化,以使银行的净值和特许权价
值对外国投资者更具吸引力。匈牙利国内银行进行
了两次重大的重新资本化,以及几次小规模的资本
化。第一次重大的重新资本化,并不充分,一方面因
为使用的工具流动性不足或者缺乏吸引力,另一方
面因为重新资本化的银行依旧为表现不良的客户服
务。第二次重要的重新资本化利用市场工具,并最
终取得了成功,紧随其后进行了面向独立的国外所__
有者的私有化。这些重新资本化过程以及私有化策
略使得匈牙利的银行体系成为转轨国家中最强大
的。
匈牙利的经验说明了独立性的重要,既要独立
于政府,又要独立于不良客户。对银行的长远经营
而言,继承银行的不良客户比继承不良贷款更糟。
对亏损国企拥有最多暴露头寸的匈牙利银行Ma鼾ar
Hitel,在完成了重新资本化但未找到外国战略投资
者前。它的贷款资产组合分为优良资产和不良资产。
坏帐及这些客户的存款与优良资产部分分开,并成
立了一个专门的部门与这些客户打交道,希望可以
收回部分坏帐。只将好银行程有化,这一策略吸引
了外围的战略投资者,他们显著地提高了银行的资
本金。
波兰的经验表明,让银行主导企业重组是不适
当的。cmy&H01le(1996)的研究表明,金融机构破
产时重组是其首选。重组的主要工具是债权一股权
互换,实力弱小的银行多选择此种方式。此外,Gnly
&HoUe调查的例子中,1/3采用向问题企业提供新
的银行贷款。在分析一家波兰银行的案例时,胁jn
和kven(2000)发现,向三家大型军事产业客户新增
的贷款超过了银行重新资本化的总额,这使银行对
这些企业的头寸暴露在金融重组后不仅没有减少,
反而增加。与捷克的情况一样,波兰的方案不仅没
有打破银行与其不良客户的联系,反而加强了这种
联系。因此波兰的经验强调了银行剥离无生存能力
客户的重要性。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思考
2、瑞典是 1992 年银行业已陷入严重
困境的情况下,借鉴美国的经验成立了多
个资产管理公司分散处置各家银行的不
良资产,但不同于美国 RTC 模式的政府
果断介入和果断退出,基于本国实际情况
进行了新的发展。一是成立多家资产管理
公司;二是不完全由国家一手包办,银行
可有自己的自行成立、自行管理的资产管
理公司;三是资产管理公司采取了商业化
转型的办法,让国有的和各银行自行成立
的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继续发挥作用。
4、中东欧国家大体上采取集中、分散
和混合三种模式处置不良资产。罗马尼
亚、匈牙利、保加利亚等都是采用集中模
式,即由政府出资设立或直接经营独立的
机构———整合银行(CB),负责统一处理
银行的不良资产;中欧和巴尔干地区国家
大都采用分散模式,由债权银行专门设立
机构或小组来处理自身的不良资产;波
兰、斯洛文尼亚等国家则采用混合模式
既有财政主导的重组,又有银行主导的重
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路:
国际比较与现实选择
1990 年,依靠低利率和高投资率拉动的瑞典经
济出现通货紧缩,房地产泡沫破裂,经济的周期性
衰退给银行造成了大量的损失。根据国际清算银行
的统计,1992 年是瑞典银行危机的高峰期,不良贷
款占当时银行总贷款的比重为 11%。瑞典政府在银
行不良资产处理中迅速借鉴美国 RTC 经验,并进行
了一定发展。瑞典政府要求两家问题最严重的银行
(Nordbanken 和 Gota)先各自设立资产处置机构,而
其他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的银行则分别设立下属的
处置机构。在 Nordbanken 和 Gota 这两家银行的下
设机构对自身资产有了一定了解之后,瑞典政府在
1992 年和 1993 年分别推动成立了两家资产管理公
司 Securum 和 Retriva,Securum 源自 Nordbanken 银
行的资产处置部门,Retriva 则源自 Gotha 银行。一
年后,这两家公司逐步合并了其他资产管理公司,
进入商业化不良资产收购、处置轨道,但仍担负政
策性资产和问题机构处置职能。
到 1996 年底,瑞典已成功解决了不良信贷资
产问题,在 1996 年 7 月,瑞典政府开始逐步取消对
国内银行的担保。此时,Securum 和 Retriva 剩余资
产中房地产类资产的价值开始凸现,于是,瑞典政
府安排这两家公司首先合并,成为一家商业性的不
良资产处置机构 Venantius,并将剩余约 100 亿克朗
的资产(主要是房地产)注入,合并后的 Venantius
不久即完成其他类别的资产处置,并彻底转型为房
地产投资持股公司,同时兼营商业化不良资产处置
业务。
论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
2瑞典
20世纪80年代中期,政府花费650亿克朗巨额,对那
些经营状况恶劣的银行进行了资本重组,初步稳定了金融
状况。同时,将那些巨额的不良资产分解出来,并建立一家
专门负责管理、运营和消化这些巨额不良贷款的机构SECURUM
公司。由于有效的运作,SECURUM经过5年时
间的有效治理,提前完成了消化不良资产,化解银行危机的
重任,也因此提前解散。在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SECU—
RUM的任务是先把所有的贷款转成资产,然后把这些资产
变成易销售的资产,最后卖掉。具体处置策略如下(如表1
所示)。
3波兰·
20世纪90年代初,伴随着经济结构转型,波兰经历了
一次严重的经济衰退(如表所示)。波兰政府于199Z年推
出“国有企业与银行重组计划”,对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大
规模的清理。以减少银行的负担,避免银行产生系统风险。
资料采源:Montes--Negret and Papi,1997年,94页
波兰主要是通过银行主导的企业重组来实现对不良资
产的处置,具体方式包括法庭和解、银行和解、破产、清算、
债权出售、归还债务等。
二是以瑞典的Securum 为代表的以政府出资
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但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完毕后
资产管理公司不解散, 而是转型为商业性资产管
理公司或投资银行。这种模式兼顾资产处置速度
和回收率, 有利于资产管理公司根据不良资产处
置市场需求灵活掌握处置节奏和进度, 同时, 由
于资产处置的成效是其未来转型的基础和前提,
可以对资产管理公司起到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
瑞典的Securum 成立于1992 年, 原计划运营
10 ) 15 年, 结果1995 年就成功处置完毕, 转型
为商业性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方式的选择研究
3.1.2波兰工业发展暑(IDA)采用的资产处置方式
波兰是中东欧转孰经济国家的典型代表。转孰经济是指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
场经济体制过渡的一种经济形态。转轨经济国家主要指中东欧的前中央计划国
家、波罗的海国家、俄罗斯及前苏联的其他联邦国家,包括波兰、匈牙利、保加
利亚、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俄罗斯、乌克兰、
格鲁吉亚、立陶宛、哈萨克斯坦等25个国家。
20 世纪 90 年代初,伴随着经济体制转型,波兰经历了一次严重的经济哀退,
使银行体系中早己存在的不良资产问题迅速恶化。根据波兰国家银行的数字显
示,1990、1991、1992年不良资产率分别为10%、20%和28%。为了避免情况的
进一步恶化,挽救银行危机,波兰政府于1992年推出“国有企业与银行重组计
划”,对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大规模的清理。首先,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和发行债
券向国有银行注资。同时在9家国有银行分别设立“不良资产处理部”,接管己
经被定为可疑和坏账的贷款,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回收。其次,对少数符合条
件参加重组但社会和政治影响太大的困难国有企业,政府将其银行债务转到“工
业发展署(IDA)”,由该机构负责处置{41。波兰工业发展署采用的具体处置方式包
括法庭和解、银行和解、破产、清算、债权出售、归还债务等。
(1)法庭和解协议
法庭和解是波兰破产法中规定的重组程序,其目的是在清算程序之外为那些
经过重组可以恢复竞争力的企业提供一条通道。法庭和解的重点是为债务入减
债,重组协议中不要求列入运行重组方面的内容。但事实上.进入这一通道的大
多数企业的经营状况没有因法庭和解而得到明显改善。
(2)银行和解协议
银行和解协议在功能上与法庭和解协议是相同的,目的都是为了给那些有重
组价值的债务人企业在清算程序之外再开辟一条通道。之所以在法庭和解程序之
外又设计了银行和解程序,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避开法庭和解程序的诸多缺陷。银
行和解程序是一个临时性的重组程序,只在1996年3月18日之前使用,同时也
是一个局部性的重组程序,只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原理上,银行和解
程序类似于美国破产法中的重组程序,但它是一个没有法庭参加的庭外和解程
序,法律赋予银行在调解中的准司法权力。银行调解结果为执行令状,具有法律
效力,调节手段比较灵活。签定银行和解协议的申请由债务人向“牵头银行”提
出,其中包括对企业进行全面重组的计划。牵头银行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企业谈
判,银行和解协议由持有50%债权额的债权人通过后,经政府私有化部签字就可
以生效,牵头银行负责监督协议的执行。如果债务人未能执行协议而牵头银行没
有及时终止协议,它必须负责赔偿其他债权人的损失。如果协议被终止,协议中
的一切让步都将被取消,债务人的偿债责任恢复到协议签订之前的状态。在与债
务人的谈判中,债权人被分成不同的小组,为了在法庭不参与的情况下保护小债
权人的利益,同一小组的债权人必须得到相同的待遇。
调节的结果是达成银行企业之间的和解。包括:债务人承诺采取切实措施改
善管理;债权人承诺采取具体行动推动债务人管理改进计划的实施,如核销部分
账款及利息、降低应付账款利息、关闭应收利息账户、应付利息资本化、延期偿
还、提供新的信贷等;确定债权转股权的原则;确定调解成本的分摊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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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调解生效后有关应付账款的兑现方式。
(3)破产
破产是指资不抵债的企业按1934年破产法对债务人企业进行清算。按照这
一法律,银行和其他非政府债权人很难指望得到多少赔偿。资产处置的收入首先
要用于支付相当于其债权额5.3l%的清算费用,然后要支付职工安置费,此后
再支付政府债权人,如税务局、社会保险机构,最后才是银行和非银行债权人。
(4)清算
清算是指按1981年通过的波兰国有企业法第19条的规定对国有企业进行清
算。按照这一法律,债权人可以向企业的主管部门提出清算申请,主管部门自己
也可以在获得私有化部和财政部的批准后决定对企业进行清算。按照规定,只有
那些资产大于债务的企业才可以进入这一程序。企业进入这一程序后,创办单位
多任命一个清算人实际主持清算过程。由于实际上己经资不抵债,很多进入这一
程序的企业被转到了1934年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
(5)债权出售
理论上说。债权出售可以使银行尽早摆脱坏账的困扰,不必进入旷日持久的
谈判和法律程序。不良资产可以被转移到最善于处理这些资产的人手中。对债务
人企业,债权出售也是一种硬约束。但在波兰的实践中,债权出售可能是一条最
不成功的通道。债权人和可能的债权购买者都没有足够的积极性利用这条通道。
在债权人方面,主要的障碍是税收政策。由于债权出售的损失不能扣减应税收入,
而在其他形式的重组中发生的损失可以扣减。另一个障碍是债权银行担心这样做
会损害自己和债务人企业的关系。对潜在的购买者,一方面,债权转股权的过程
由于私有化部的消极态度而非常缓慢和困难,另一方面,法定清算程序不仅时间
太长,而且也不利于非政府债权人。这样,不良资产对他们很难有什么商业价值。
(6)归还债务
进入这一通道的企业首先归还了牵头银行的债务,所用的资金部分来自新的
贷款,部分来自出售资产、政府帮助和自有利润。这些企业销售额、营业利润、
人均工资有所上升,而债务额、职工人数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3.1.3瑞典资产管理公司(SECUR堋)采用的资产处置方式
20世纪80年代中期,受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冲击,瑞典政府放松对银行的管
制,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在短期利润动机驱动下,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业,导
致整个银行体系累计的贷款损失几乎接近银行的资本金。于是,由政府出面,花
费650亿克朗(相当于92亿美元),对经营状况恶劣的银行进行了资本重组,初
步稳定了金融状况。同时,将银行巨额不良贷款分解出来,建立一家专门负责管
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理、运营和消化这些巨额不良贷款的机构SECURUM。经过5年的有效治理,SECURUM
提前完成了处置不良资产、化解银行危机的重任。
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SECURUM先把所有的贷款转成资产,再转变成易销
售的资产,最后卖掉。具体处置策略表3-1所示。
表 3 一 l 瑞典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重组与出售策略[Zl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