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歧视
简介
价格歧视( price discrimination)
一般说来,价格歧视是指一家厂商在同一时间对同一产品或服务索取两种或两种
以上的价格。它还可指一家厂商的各种产品或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大于其生产成本之
间的差额。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所有的购买者都对同质产品支付相同的价格。如果所有消费
者都具有充分的知识,那么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别就不存在了。因
为任何试图比现有市场价格要价更高的产品销售者都将发现,没有人会向他们购买产
品。然而,在卖主为垄断者或寡头的市场中,价格歧视则是很常见的。
价格歧视的存在需要一些条件
1.厂商必须面对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即产品的需求与其价格成反比。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购买团体必须能在某一成本下区分开,该成本不超过区分
他们所能带来的收入。即厂商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进行市场细分。
3.必须阻止不同购买集团之间贱买贵卖的转卖行为。
4.不同的购买集团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必须不同,并且为厂商所知。即厂商
了解购买集团对产品的不同的需求程度。
价格歧视通常有下述形式
一、直接差异定价
直接差异定价指厂商可以确定消费者的不同消费偏好,并因此确定价格。假定消
费者市场由四个同等规模的子市场 A、B、C、D 组成,各子市场中的消费者的意愿
价格分别为 40、30、20 和 10,单位生产成本为 5,且假定每一个消费者最多购买一
个单位产品。如果采取单一价格,那么最优价格肯定是 4O、3O、20、10 中的一个。
价格是 40 时,销售量是 l,利润等于 35(40—5);价格是 3O 时,销售量是 2,利润等
于 50(30×2—5×2);价格是 2O 时,销售量是 3,利润等于 45(20×3—5×3);价格是 10
时,销售量是 4,利润等于 20(10×4—5×4);所以最优价格是 30,最大利润是 50。如
果采取差异定价,使各子市场的价格分别等于消费者的意愿价格,那么利润将有明显
提高,此时利润等于 80(40—5 十 30—5 f20—5 十 10—5)。
尽管直接差异定价是最简单易行的方法,但在实际中往往存在若干问题:
(l)消费者的意愿价格难以测定;
(2)市场难以细分;
(3)难以为特定的子市场确定价格;
(4)无法保证消费者之间的转卖行为;
(5)消费者可能认为差异定价是不公平的;
(6)市场细分和定价费用可能过高。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更常见的是下面介绍的间接差异定价。
二、两部分定价
即价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固定价格,一是单位产品价格。因为单位产品乎均价
格随销售量的增加而趋于下降,所以此方法可被视为数量折让的一种。与单一价格相
比,固定价格的存在可以使厂商获取更多的,从而提高利润。
图 l 假定图 l 表明一同质市场,且消费者具有相同的需求曲线。采取单一价格
时,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边际利润等于时利润最大,此时,价格为 P*,消费者剩
余为 F*;而采取两部分定价时,可以将固定价格定为 Fc,单位价格定为边际成本
c,这样固定价格就成为唯一的利润来源,厂商获取了全部消费者剩余。
图 2 那么厂商是如何利用两部分定价实现价格差异的呢? 首先,厂商可以将
固定价格定得偏高,以排除某些消费者,因为这些消费者如果购买的话,固定价格将
超过其消费者剩余。 其次,厂商可以对不同消费者制定不同的平均价格。如图 2 所
示,如果存在大量的 A 类消费者,那么最优的定价策略是固定价格为 A 类消费者剩
余,而单位价格则高于边际成本,这样,两类消费者都不会被排斥,而且 B 类消费
者所付的乎均价格低于 A 类消费者支付的平均价格。
三、区域定价
区域定价是最常见的数量折让方式的定价策略,至少有两个边际价格,固定价格
可有可无。图 3 表示一个无固定价格的三区域定价策略。
图 3 当购买量小于或等于 Ql 时,单价为 P1;当购买量介于 Ql 和 Q2 之间时,
超过 Ql 的部分的单价为 P2;当购买量大于 Q2 时,超过 Q2 的部分的单价为 P3。
为了说明区域定价的优越性,我们可以将其与两部分定价作个比较。假设(F1,Pl)
是图 2 所示的最优两部分定价。现在考虑:固定价格仍为 Fl,另外,购买量小于或
等于 Qb 时,单价为 Pl,Qb 以上的部分的单价为 P2,这样,A 类消费者的购买量
仍为 Qa,但 B 类消费者的购买量将从 Qb 上升到 Qb’,而且,由于 P2 大于成本
C,利润也会提高。
四、产品线定价
现在的厂商往往向市场推出多条产品线、多种产品,因为现在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占领货架对厂商来说非常重要,多种产品可以使厂商占领更多货架空间,所以产品线
的管理和定价问题对厂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条产品线由多个产品组成,这些产品
的差异在于属性配置上的不同,而基本功能是相同的,例如宝洁公司光洗衣粉系列就
有 7 种产品,所以产品线定价时的一个潜在的困难是不同产品之间的替代问题。
图 4 在图 4(a)中,两条消费者意愿价格曲线相交,所以厂商可以以 RyA 向 A
出售 Y 产品,以 Blg 向 B 出售 X 产品,而且不会出现替代现象,因为 X 产品的价
格高于 A 的意愿价格,Y 产品的价格高于 B 的意愿价格。
在图 4(h)中,两条消费者意愿价格曲线没有相交。如果仍采取(a)中价格,A 就转
向 X 产品,即 X 将替代 Y,因为购买 X 产品时,A 可以获得(Rxa— Rxb)的消费者
剩余。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的方法是:将 Y 的定价从 Rya 降到 Rya—(Rxa— Rxb)以下,
这样 A 购买 Y 将比购买 X 获得更多消费者剩余。
如果替代问题比较严重,即 Y 的价格需要下降许多,那么可考虑删除替代产品,
即减少产品线长度。例如,假定 A、B 消费者数量分别为 Na 和 Nb,若 NB* Rxb+Na(Rya
—Rxa+Rxb)< NA dr Byn,那么删除 X 产品,只以 Rya 的价格向 A 销售 Y 产品
将对厂商更为有利。
五、产品集定价
厂商有时会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品作为一个产品集进行销售,这一般也包括两
种情况:一是产品集由不同产品组成,一是产品集由相同产品组成。
在第一种情况下,厂商销售产品集的原因在于:如果消费者对产品集中的不同产
品的偏好是负相关的,那么单独销售产品或者会使产品定价太低,或者会排斥某些消
费者。而采取产品集销售既不会降低利润,也不会排斥消费者。通过产品集,厂商将
异质市场同化为一个同质市场。
例如,某一厂商销售两种产品 A 和 B,消费者市场由两个同等规模的子市场 X
和 Y 组成,其意愿价格分别为(12,4)和(4,12),假设各产品的单位成本都低于 4。
如果采取单个产品销售,则 A 的价格为 12,B 的价格为 4,X 不会购买 B,Y 也不
会购买 A。但是如果将 A 和 B 作为一个产品集进行销售,则 X 和 Y 对产品集的意
愿价格都是 16,这样,销售额从 24 上升到 32,且不会排斥任何消费者。 但是,这
种产品集策略也存在一个缺点,即消费者的意愿价格可能低于产品的边际成本。例如,
假定上例中产品单位成本均为 6。假如产品单独销售,利润为 12。而采取产品集时,
X 对 B 和 Y 对 A 的意愿价格均小于边际成本,则利润降为 8。这时,采取单独销售
则对厂商更为有利。
在第二种情况下,厂商采取产品集是为了增加销售。最常见的例子是体育套票和
音乐会套票等。以年度体育套票为例,假设年度比赛场次为 N,总成本为 E,预定
价格为 P,厂商在确定 P 时可以通过抽样调查了解愿意以价格 P 购买套票,而观看
场次为(1.2.3…N—1.N)的消费者的数量,由此得到总的收益,然后根据利润最大
化原则,确定最优的 P。
上面讨论的都是单纯产品集销售,实际中更多采取的是混合销售,即同时采取单
独产品销售和产品集销售。
在市场营销组合(产品,价格,地点和促销)中,促销是最常用和最灵活的。价格
促销作为促销的一部分,其任何形式都属于价格歧视。以商品券为例,19 世纪 80 年
代,舒斯特设在美国威斯康星州的米尔沃基市的百货公司就开始给其顾客发行商品券,
到今天为止,美国已有大约 250 家商品券公司。40%的市场由斯佩里和哈钦森绿色商
品券公司控制。这些公司的商品券只有约 5%没有被收回。那么,为什么百货公司要
发行商品券呢?
众所周知,产品的全部价格不仅要包括货币价格,而且要包括隐含的时间,这里
的时间包括换寻产品和购买产品(以及消费产品的时间)。我们可以假定,人们对于免
除购买所费时间估价越高,人们致力于寻找低成本的购买安排就越少。换句话说,一
个对于时间的估价相对高于货币收入的人,为了节省购买时间,将更多地用货币支出
来代替花费的时间,他将用更少的时间去发现更低的价格。因此,较高地估价时间的
人同并不这么高地估价时间的人相比,在任何给定的商店里都表现出弹性较低的需求
曲线。 让我们假定时间价值和一个人的相对财富有很强的相关关系,以及较富有的
人时间价值比较贫穷的人更高。那么,在一个给定的商店,一个较富有的人的需求价
格弹性将比一个较贫穷的人更低。现在零售商面临两类消费者,一类消费者的需求弹
性相对小一些,一类消费者的需求弹性相对大一些。零售商的问题是区分两类消费者,
并向较富有的消费者索取较高的价格。一种方法就是对那些乐于花费时间成本的顾客
提供一个回扣,回扣形式就是商品券。因此,想要回扣的人必须收集并保存商品券,
然后在指定的地点换成商品。所有这些活动需要时间,这样,我们所假定有较大需求
弹性的较贫穷的人,为他们购买的商品支付了较低的价格,因为他们换掉商品券时,
就能得到商品。而需求弹性较小的富有的消费者由于时间成本的缘故拒绝这些商品券。
他们的购买不享有任何回扣,
价格歧视可以分为一级价格歧视 , ,
①如果厂商对每一单位产品都按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出售 ,这就是一级
价格歧视;一级价格歧视也被称为完全价格歧视。
①只要求对不同的消费数量段规定不同的价格 ,叫二级价格歧视 ;二级价格歧视不
如一级价格歧视那么严重
①垄断厂商对同一种产品在不同的市场上(或对不同的消费群)收取不同的价格 ,
叫三级价格歧视 .
三级价格歧视
三级价格歧视(Third-degree price discrimination)
三级价格歧视是指这样一种状况,在此之中,一个垄断者在不止一个市场上销售
商品并且这种商品不能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上再销售,因此厂商可以在不同
市场上制定不同的价格。即对于同一商品,完全垄断厂商根据不同市场上的需求价格
弹性不同,实施不同的价格。
如电厂对于弹性较大的工业用电实行低价格 ,而对弹性较小的家庭用电采用高价
格 .
价格歧视是指企业在出售完全一样的或经过差异化的同类产品时,对不同的顾客
索取不同的价格。由于这些价格并不完全反映其产品的真实价值,所以价格歧视运用
了非线性定价策略。价格歧视作为一种理论,属于定价策略的范畴,无任何褒贬之意。
价格歧视如果被垄断者所用,依靠其垄断地位采取高于单一价格的歧视性高价时,将
会造成对消费者的掠夺,使社会福利受到损失,同时会削弱竞争,进一步加强垄断。
这一行为应当受到政府部门的禁止和管制。但在垄断市场上,在具有较多竞争对手、
竞争激烈的行业里,价格歧视以各种各样的灵活形式被广泛运用。它是一种有效的价
格策略,不仅有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其经营目标,并且顺应了消费者的心理差
异,满足了消费者多层次的需要。
英国经济学家庇古(Pigou)于 1920 年提出,根据歧视程度的高低,价格歧视可
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又称完全价格歧视,是指企业根据每一个买者对产品可能
支付的最大货币量(买者的保留价格)来制订价格,从而获得全部的定价方法。由于企
业通常不可能知道每一个顾客的保留价格,所以在实践中不可能实行完全的一级价格
歧视。是指企业根据不同消费量或者“区段”索取不同的价格,并以此来获取部分消费
者剩余。数量折扣是二级价格歧视的典型例子。三级价格歧视是指企业将其顾客划分
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类别,对每类顾客索取不同的价格。三级价格歧视是最普遍的价
格歧视形式。二级和三级价格歧视的不同主要在于,三级价格歧视利用了关于需求的
直接信息,而二级价格歧视则是通过消费者对不同消费包的选择,间接地在消费者之
间进行挑选。
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企业都可以实行价格歧视策略。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每个
企业都是价格的接受者,价格歧视现象就不可能产生。价格歧视的实施必须满足三个
前提条件:第一,企业必须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市场价格。
第二,企业必须有容易区别的、对产品有不同需求弹性的顾客群。只有具备这一条件,
企业才有可能采用逆弹性定价法,在需求弹性大的市场上制订较低的价格,在需求弹
性较低的市场上制订较高的价格,通过价格歧视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第三,企业
必须有效地制止消费者的套利行为。即企业能够成功地分离市场,以低价购买商品的
消费者没有途径再以高价卖出。
电信运营业基于网络而运营,同时又是典型的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的行业,
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这一特性使得电信运营商具有一定的价格影响能力。
电信网络的实体是由用户终端设备通过传输系统与交换系统相连,最终形成以交
换系统为中心的网状结构。消费者的身份在网路交换系统中被抽象为一个个号码,电
信运营商通过对号码的控制实现对用户消费行为的控制。电信运营商可以利用技术手
段实现对市场的细分,识别具有不同需求弹性的消费群体,并有效杜绝用户的套利行
为。电信运营业的上述特点赋予了其实施价格歧视的完备能力。
一级价格歧视
一级价格歧视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就是每一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
知道每一个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
所确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由于
企业通常不可能知道每一个的保留价格,所以在实践中不可能实行完全的一级价
格歧视。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并且这些价格是因人而异
的。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
一级价格歧视-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零售业已经转向以超级市场和超大型百货商场为主的商业
形式,、等大型超级市场蓬勃发展,交易火爆,而传统百货商场和小杂货店却日
渐冷清,经营难以为继。超级市场带给人们购物方便省时、物美价平的同时,也
极大地促进了消费总量的上升。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规律到底是什么?不断进驻
国内零售业市场的外资大型超级市场与传统商铺相比较,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
先进的管理方法、完备的信息系统和高效的物流体系等诸多优势,最主要的原因
却是大型超级市场大大地降低了商品零售的交易成本,满足了广大消费者的需要。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能看到不同的人购买同样的商品,付出的价钱是不同的,
这其实就是一种价格歧视。人们在货比三家、与商家讨价还价时所花费的大量时
间精力就是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高低与是否实行价格歧视有很大的关系。所谓
价格歧视,是指商家对相同的商品索取不同的价格,目的是为了剥夺消费者剩余,
获得更多的利润。价格歧视可分为三级,即一级价格歧视、和。
实行一级价格歧视时,企业在交易中向每个客户索要其愿意为所买商品支付的最
高价格。商品价格应该随着客户对所购商品的价值期望和支付能力的不同而不同。
在现实中,由于企业获取每个客户个人消费信息的不完全以及获取信息的巨额成
本,完全一级价格歧视在营销实践中运用相当因难。由于为数不多的超级大客户
和大客户构成了电信运营企业利润来源的主体,并且往往是各电信运营企业争夺
的焦点,因此,电信运营企业可以在与这些超级大客户及大客户进行交易时应用
一级价格歧视。在交易中,代表可通过讨价还价最终和客户达成价格协议。这个
一级价格歧视
讨价还价的过程就是企业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估价、摸底、试探、商议的过程。若
价格协议达成,企业就成功地索要了该客户愿意为购买其商品而支付的最高价格
(即保留价格)。对客户实行一级价格歧视的关键是视每个客户具体情况的不同而
确定不同的讨价还价的起点、让步幅度和妥协点。企业通过试探、估计客户对其
产品价值的看法后确定报价起点。然而,客户会隐藏自己对产品价值的看法,甚
至向企业发出相反的信号,如掩饰强烈购买欲望或故意贬低商品价值等,这些都
有可能使企业错误地估计客户的保留价格,在讨价还价中作出不适当的让步,使
本该获得的消费者剩余落空。从这一点上看,实行一级价格歧视的关键是索要保
留价格。
最理想的情况下,厂商希望向它的每个顾客都要不同的价格。如果它能够做到,
它会向每个顾客索要其愿意为所购买的每单位商品付的最高价格,我们称这种最
高价为保留价格。向顾客索取其保留价格的做法称为完全的一级价格歧视(first-de
greepricediscrimination).在实践中,完全一级价格歧视几乎是决不可能的。首先,
向每个顾客都索取一个不同的价格通常是不现实的。第二,厂商通常不知道顾客
的保留价格。最后,声称他们原因付很低的价格是符合顾客的利益的。因此,一
级价格歧视只存在于理论研究之中,来理想化一种厂商能够实现完全利润的情况。
一级价格歧视-具备条件
实行价格歧视是厂商为了获取超额利润的手段,要使价格歧视得以实行,一般要
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市场存在不完善性。当市场不存在竞争,信息不畅通,或者由于种种原因
被分割时,垄断者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实行价格歧视。
第二,各个市场对同种商品的需求弹性不同。这时垄断者可以对需求弹性小的市
场实行高价格,以获得垄断利润。
第三,有效地把不同市场之间或市场的各部分之间分开。地区封锁和限制自由的
各种障碍往往有利于垄断者实行其价格歧视,因此,反垄断限制价格歧视应该尽
力消除其实现的条件。
一级价格歧视-存在条件
价格歧视的存在需要一些条件:
1.厂商必须面对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即产品的需求与其价格成反比。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购买团体必须能在某一成本下区分开,该成本不超过区分他
们所能带来的收入。即厂商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进行市场细分。
3.必须阻止不同购买集团之间贱买贵卖的转卖行为。
4.不同的购买集团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必须不同,并且为厂商所知。即厂商了
解购买集团对产品的不同的需求程度。
一级价格歧视-运用理论
一级价格歧视就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对消费者所卖的商品
逐个索取不同的价格(这个价格是消费者的保留价格)。一
级价格歧视的结果是消费者剩余都被剥夺了,如图 1 所示。
一般消费者在零售市场上遇到的大都是一级价格歧视,本文所讨论的价格歧视专
指一级价格歧视。在一级价格歧视的市场中,消费者为购买某一商品的支出为:PC
=PC1+PC2
PC1 为商品信息调查费用。消费者需要知道哪些商家能提供所需商品,并需要尽
可能多地获知价格信息,如产品的生产成本、其他消费者曾获得的各种价格优惠
条件、各个商家的报价等等,以此同各商家讨价还价,确定各商家实际能接受的
最低价格和服务条件,并选择出最理想的商家。调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金钱支出
和付出的时间精力的机会成本,构成了信息调查费用。
PC2 指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商家的售价也由两部分构成:PV=PV1+PV2PV1 为
商家区分不同需求的消费者的成本和与顾客讨价还价的时间精力的付出的机会成
本。PV2 为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包含了商品的进价,储运成本,合理利润等。
在社会商品丰富多样、消费者支付能力很高的今天,很多商品对消费者而言是可
有可无的,或者有很多的替代产品可以满足相同的消费需求。在价格不透明的市
场购物,如果消费者没有很强烈的消费意愿,而却要为一个不一定要购买的商品
而预先付出一笔信息调查费用,相信有很多消费者会再三犹豫,甚至打消购买这
种可有可无的商品的念头。这就形成了购买障碍。相反,很多人到超级市场购物,
并不仅仅是购买计划好的东西,而且是看到合适的就买下来。消费者不担心价格
太高,也不会担心买到次品,凭着对超级市场的价格和服务的信任,并不预先调
查商品价格信息,这就节省了一笔调查费用,其购买障碍很小,从而导致消费量
有很大增加。
对于在价格歧视市场中最终克服购买障碍的消费者,由于其付出的 PC>PC2,造成
其购买数量小于在单一产品价格制下所购买的数量。下面以供给-需求理论来分析
这两种不同价格制度的差异。并着重分析交易成本对供给-需求关系的影响。
如图 2 所示,在单一产品价格制下,没有额外的交易成本,需求
曲线 PC 和供给曲线 PV 线的交点 P*为成交价格,交易量为 Q*,
图 1 传统的供给-需求曲线
图 2 单一产品价格制
消费者付出金额 M=P*xQ*,亦等于商家的总收入。若边际成本线为 MC,则商家的
利润为线段 1234 所围成的面积。
如图 3 所示,在一级价格歧视的市场中,消费者为购买某一商品的支出为:PC=PC1
+PC2〉PC2 的,同样付出金额 M,得到的商品数量仅为 M/(PC1+PC2)<M/PC2,相
当于消费者的钱发生了贬值,相对于单一产品价格制,需求曲线必然左移。同理,
原本商家愿以价格 PV 出售的商品数量为 Q,但在一级价格歧视的市场中,PV 包含
着交易成本 PV1,商家仅能得到的价格为 PV2,这样商家必然减少其愿意出售的商
品数量,这样也造成了供给曲线的左移。
由于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都向左移动,成交量 Q**就小于在单一产品价格制下的
成交量 Q*,成交价格为 P**.假设边际成本线为 MC,由于在一级价格歧视中,消
费者剩余被商家全部剥夺,商家的利润为线段 123 所围成的面积加上线段 2354 所
围成的面积之和。
从以上两图我们可以很方便地比较单一产品价格制和一级价格歧视的
优缺点。单一产品价格制的成交量 Q*大于成交量 Q**,相应单一产品价
格制 1234 所围成的面积大于一级价格歧视 2354 所围成的面积。而一级价格歧视
却多出了 123 所围成的面积。商家实行单一产品价格制或一级价格歧视,取决于
何种价格制度能带来更多的利润。
在社会经济尚未充分发展,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候,商品较为匮乏,供不应求,
消费者需要调查的商品信息不多,也无力与商家讨价还价。且市场经济还未发展,
人力成本比较低,这些造成了交易成本很低,仅占商品价格的一小部分,实行一
级价格歧视所造成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向左移动的量很小;且由于此阶段消费
者所购买的大多为生活必需品,故购买障碍很小。这些导致实行一级价格歧视的
交易量比实行单一产品价格制的交易量减少不多。这样实行一级价格歧视所多出
线段 123 所围成的利润面积大于因交易量减少而减少的利润。商家当然采用价格
歧视的做法来获得最大利润。现在我们在集贸市场、小型百货店、一般菜市场购
物还能享受价格歧视的待遇。如果你有时间和耐性,货比多家,锱铢必究,你可
以在这种地方获得满意的价格。这也是退休的老人很多都在这种地方购物的原因。
一级价格歧视-面临困境
除了由于同种商品对不同消费者的售价不同带来的公平性问题外,价格歧视实际
上是把消费者的部分或全部收入再分配给了生产者,生产者利润的增加是以损害
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的。除了最终产品或服务市场存在价格歧视外,中间产品市
场往往也存在着价格歧视,这将直接导致下游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出于对消
费者权利的保护以及价格歧视所具有的明显的限制竞争性质,价格歧视为各国反
一级价格歧视
垄断法或限制竞争法所禁止。中国的中明确规定:价格歧视为不正当价格行为,
并规定了比较严厉的惩罚措施。尽管价格歧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相当普遍,但厂
商真正由于价格歧视的原因而被诉诸法律的情况却很少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
几点:
(一)价格歧视界定的困难
由价格歧视的定义可知,如果生产者根据生产成本的不同而相应地索取不同的价
格,这种差别定价的形式不能称为价格歧视。如果生产者对生产成本不同的同种
商品索取相同的价格,严格说来这时生产者也在实行价格歧视,这样一来就会对
价格歧视的界定过于宽泛。反之,如果把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状态下交
货的或存在质量差异的商品都看成是不同的经济商品,那么“纯粹”价格歧视的范
围可能是非常有限的,这又会使价格歧视的界定过于狭窄。如果消费者之间的价
格差异恰好反映了厂商的生产成本差异就可以认为不存在价格歧视,但是正如只
有消费者才知道的自身偏好和需求一样,现实中也只有厂商知道其所提供的产品
或服务的成本差别,规制机构和被规制的厂商之间存在着成本信息不对称,这大
大增加了规制机构界定价格歧视的困难。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尽管现实生活中存
在着大量的价格歧视现象,但真正被规制部门界定为价格歧视行为并加以限制的
却很少。
(二)价格歧视的福利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由于一级价格歧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不多见,所以本文只做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
价格歧视的福利分析。与统一定价相比较,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进行福
利分析结果是不确定的。强迫垄断者制定统一价格的干预办法尽管可以降低垄断
者的利润,但消费者并不一定因此而受益。尤其是当价格歧视的规制导致了部分
市场的关闭,那么这样做就尤其危险。因此,在不实施价格歧视时相应产品就不
可能被厂商供应的情况下,进行价格歧视无论是对生产者还是对消费者来说都是
有利的,这最终会增进社会福利。可见,尽管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二级价格歧
视和三级价格歧视,但由于其福利结果的不确定性,使得规制部门在对价格歧视
进行规制时处于两难境地。
(三)多维度的价格歧视
除了数量上的价格歧视外,厂商还可以在质量等其他维度上实行价格歧视。如果
说在数量维度上界定价格歧视还相对比较容易的话,那么在质量等其他维度上界
定价格歧视则要困难得多,这主要是由于数量维度上的价格歧视行为比较直观也
比较容易度量,且有大量的研究成果作为支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质量维
度上的价格歧视行为除了面临度量上的难题外,还存在着厂商信息不对称问题。
有些情况下,消费者既选择数量变量又选择质量变量,这时垄断者可同时在数量
和质量两个维度上进行价格歧视。理论研究成果的缺乏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困
扰,使得规制部门不可能对数量维度以外的价格歧视进行规制。
(四)法规的欠缺
目前,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纷纷进驻我国,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的子市场上实施
价格歧视的现象非常普遍。中国尽管存在禁止价格歧视的法律法规,但其适用范
围仅限于我国境内,而国际法中又缺乏限制跨国价格歧视行为的相关条款。因而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框架下,要对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市场之间实施的价格歧视行
为进行规制实际上是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
一级价格歧视-社会影响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对价格歧视不可望文生义,将其理解为一种贬义的歧视性行为。实际上,运用价
格歧视策略在增加企业利润的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的福利,形成了一种双赢局
面。在日常生活中,有利于消费者的价格歧视行为不胜枚举,因此不能单纯地把
价格歧视行为视为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而加以禁止。电信运营企业也应该利用这一
理论,实行差别化的定价策略,从而避免单一的价格战,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环
境,提高企业效益。
在电信行业中,需要坚决反对的是那种掠夺性的歧视性定价。掠夺性价格歧视是
指垄断经营者在特定的地区或特定的产品类别上,为使较小的竞争对手破产而暂
时降低价格的价格歧视行为。掠夺性的价格歧视与其他形式的价格歧视不同,它
不仅严重伤害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并通过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最终损害了消
费者的利益。所以,对这种价格歧视应加强规制。
与贫富差别的关系
在经济发达国家,居民区分穷人区、富人区早已有之,在中国,居住分贫富区也
已成为一种社会的需求。赞成者言,如果是一个低收入者,却住在一个富人堆里,
每天出门回家,一辆自行车穿行于宝马、奔驰之间,肯定会觉得压抑,甚至心理
失衡。同样,如果是一个高收入者,但居住的小区天天人声嘈杂,还可能因为一
些住户不愿缴暖气费而冬季用不上暖气,因为一些住户欠缴物业费而导致小区卫
生、安全无人管,绿化和一些康乐设施不能到位等,住着也难舒心……反对者讲,
发展是为了建设和谐社会,而通过住宅将人分出等级,明显有违社会平等原则。
虽然说贫富区早已有之,但存在的并非就一定合理,今天西方社会,贫富分区已
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
其实在人们身边,在很多商业化运作的住宅小区里,已经出现了贫富区的朦胧划
分。问题也没有我们想象的严重,这里面只要不涉及特权,只要存在自由流动,
就应以平常心待之。只要有市场需求,就会有商家行动。追求利益是商人的特性,
像任志强先生这样的企业家肯定是发现了:致力于建富人区,不仅可以把房价卖
得高一些,而且物业费、其他配套消费等都会很有钱赚。只要够档次,利润当然
会不菲。
据说在西方,银行家们对待客户也不是一视同仁。很多银行会对客户分类对待,
把服务的重点只放在 20%的重点客户上,其余 80%的储户则会受到冷落,并对他
们收取各种费用。这样做的原因是,他们研究发现,对银行而言,只有这 20%的
重要客户才能给他们带来效益。市场经济是个竞争机制,在很多时候真的无情。
对房地产商而言,将住宅区分穷人区和富人区,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将房子“差别
定价”。
譬如说出一本书,如果你将书定价 50 元,只有热心者才会购买,而定价 20 元,
你可以把它卖给大量偶尔使用它们的顾客,但是却会失去以高价出售这种产品的
收益。如何选择则取决于每一种类型顾客的数量。如果你能够算计好,可以先出
豪华本,以 50 元卖出几千册,再出简装本,以 20 元卖出几千册,那当然最好不
过了。向每一位顾客收取其刚好愿意支付的价格,在经济学上称之为“完全价格歧
视”。
商人卖房子如此,卖汽车也是这样。现在汽车商推出一种新车,往往是先出豪华
型、大排量,瞄准对品牌热诚度高的一部分消费者,而等到竞争对手新车型上市
时再推出标准版,先赚高利润,最后再一网打尽……
商人趋利到底也无可厚非。试想如果企业家们都不讲效率和收益,所投出的钱大
部分亏损(这些钱很可能是大家放在银行里的钱),那么对社会是最不利的事情,
不仅不能为社会纳税,还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虽然任志强为富人建房的话
让我们听起来不舒服,但不同的声音却往往能够让人们理性认识到问题所在。何
况贫富区也不是因为任志强先生这样说了才有的,任志强至少算是一个有勇气之
人,只要他合法经营,合法赚取利润,合法纳税,而且纳的税多,就应该算是为
社会作了贡献。
们有企业家选择的理由,政府则有政府的责任。企业家经营好了,政府财税多了,
正好可以倾斜社会弱势群体,大力扶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政府把力量多用在穷人
区的建设和条件改善上,使大量的穷人区的条件越来越接近富人区。那时候,即
使再出现少量的超豪华社区,人们也就不会这么在意了。
一级价格歧视-参考资料
1、
2、泰勒尔 .产业组织理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3、吴永涛,张群 .“选择资费”的多重价格歧视特性 .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02(4)
什么叫价格歧视?
作者姓名】张正明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表日期】 一八-NOV-98
所谓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
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
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
或者服务,对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价格
歧视是一种重要的垄断定价行为,是垄断企业通过差别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
种定价策略。它不仅有利于垄断企业获取更多垄断利润,而且使条件相同的若干
买主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妨碍了它们之间的正当竞争,具有限制竞争的危害。因
而,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规基本上都对它作出了限制。西方经济学中将价格歧视
定义为: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种商品向不同的购买者索取不同的价格。实行价格歧
视是厂商为了获取超额利润的手段,要使价格歧视得以实行,一般要具备三个条
件。第一,市场存在不完善性。当市场不存在竞争,信息不畅通,或者由于种种
原因被分割时,垄断者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实行价格歧视。第二,各个市场对同种
商品的需求弹性不同。这时垄断者可以对需求弹性小的市场实行高价格,以获得
垄断利润。第三,有效地把不同市场之间或市场的各部分之间分开。地区封锁和
限制贸易自由的各种障碍往往有利于垄断者实行其价格歧视,因此,反垄断限制
价格歧视应该尽力消除其实现的环境条件。
根据价格差别的程度,可把价格歧视区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价格歧
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
每一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
确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这
是一种极端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二级价格歧视,即垄断厂商了解消费者
的需求曲线,把这种需求曲线分为不同段,根据不同购买量,确定不同价格,
垄断者获得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买主的消费剩余。公用事业中的差别价格就是典
型的二级价格歧视。三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对不同市场的不同消费者实行
不同的价格,在实行高价格的市场上获得超额利润。
价格歧视作为一种垄断价格,它既是垄断者获取最大垄断利润的一种手
段,又会导致不公平竞争,理所当然地应该加以限制。但是,限制价格歧视并
非要取消一切价歧视。在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公用事业中,对于一些不能贮存的
劳务,采用高峰时期和非高峰时期的差别价格,将某些高峰需求调向低峰时
期,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其设备资源,对于社会来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美国
等西方国家的竞争法律均涉及价格歧视问题。美国反托拉斯法律制度一直将某
些对市场竞争造成损害的价格歧视作为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研究和规
范。根据《克莱顿法》和《鲁宾逊帕特曼法》的规定,从事商业的人在其商业
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同一等级和质量商品的买者实行价格歧视,如果价格
歧视的结果实质上减少竞争或旨在形成对商业的垄断,或对竞争造成其他损
害,则是非法的。违法价格歧视的构成要件是:实施价格歧视的主体包括商品
的销售者和购买者;价格歧视的标的物只是商品,不包括服务及无形物,且这
种商品必须是相同等级、相同质量,商品的销售发生在美国境内的商业过程
中;实施价格歧视的后果对市场竞争造成损害。
在我国,价格歧视行为还需要认真探讨,区别情况进行规范。《价格法》
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对具有同等条件的
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这里所称的“价格歧视”,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
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使同等交易条件的接受者在价格
上处于不平等地位。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条件相
同的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交易待遇,例如对具有同等条件的甲、乙企业,对甲
可以实行批量作价,对乙则不允许享受批量作价;或对甲可以讨价还价,对乙
则不允许;或因甲是本地企业,乙是外地企业就实行不同价格待遇等,从而构
成价格歧视行为。价格歧视使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妨碍了
它们之间的正当竞争,具有限制竞争的危害。因而,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规基
本上都对它作出了限制。
一级价格歧视
一级价格歧视(First-degree Price discrimination)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每一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
者知道每一个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定的价
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由于企业通常不可能
知道每一个的保留价格,所以在实践中不可能实行完全的一级价格歧视。垄断厂商按
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并且这些价格是因人而异的。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
现实中很少发生。
[]
一级价格歧视-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零售业已经转向以超级市场和超大型百货商场为主的商业
形式,、等大型超级市场蓬勃发展,交易火爆,而传统百货商场和小杂货店却日渐冷
清,经营难以为继。超级市场带给人们购物方便省时、物美价平的同时,也极大地促
进了消费总量的上升。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规律到底是什么?不断进驻国内零售业市
场的外资大型超级市场与传统商铺相比较,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管理方法、
完备的信息系统和高效的物流体系等诸多优势,最主要的原因却是大型超级市场大大
地降低了商品零售的交易成本,满足了广大消费者的需要。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能看到不同的人购买同样的商品,付出的价钱是不同的,
这其实就是一种价格歧视。人们在货比三家、与商家讨价还价时所花费的大量时间精
力就是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高低与是否实行价格歧视有很大的关系。所谓价格歧视,
是指商家对相同的商品索取不同的价格,目的是为了剥夺,获得更多的利润。价格歧
视可分为三级,即一级价格歧视、和。
实行一级价格歧视时,企业在交易中向每个客户索要其愿意为所买商品支付的最
高价格。商品价格应该随着客户对所购商品的价值期望和支付能力的不同而不同。在
现实中,由于企业获取每个客户个人消费信息的不完全以及获取信息的巨额成本,完
全一级价格歧视在营销实践中运用相当因难。由于为数不多的超级大客户和大客户构
成了电信运营企业利润来源的主体,并且往往是各电信运营企业争夺的焦点,因此,
电信运营企业可以在与这些超级大客户及大客户进行交易时应用一级价格歧视。在交
易中,电信运营企业代表可通过讨价还价最终和客户达成价格协议。这个讨价还价的
过程就是企业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估价、摸底、试探、商议的过程。若价格协议达成,
企业就成功地索要了该客户愿意为购买其商品而支付的最高价格(即保留价格)。对客
户实行一级价格歧视的关键是视每个客户具体情况的不同而确定不同的讨价还价的
起点、让步幅度和妥协点。企业通过试探、估计客户对其产品价值的看法后确定报价
起点。然而,客户会隐藏自己对产品价值的看法,甚至向企业发出相反的信号,如掩
饰强烈购买欲望或故意贬低商品价值等,这些都有可能使企业错误地估计客户的保留
价格,在讨价还价中作出不适当的让步,使本该获得的消费者剩余落空。从这一点上
看,实行一级价格歧视的关键是索要保留价格。
最理想的情况下,厂商希望向它的每个顾客都要不同的价格。如果它能够做到,
它会向每个顾客索要其愿意为所购买的每单位商品付的最高价格,我们称这种最高价
为保留价格。向顾客索取其保留价格的做法称为完全的一级价格歧视(first-degreepric
ediscrimination).在实践中,完全一级价格歧视几乎是决不可能的。首先,向每个顾客
都索取一个不同的价格通常是不现实的。第二,厂商通常不知道顾客的保留价格。最
后,声称他们原因付很低的价格是符合顾客的利益的。因此,一级价格歧视只存在于
理论研究之中,来理想化一种厂商能够实现完全利润的情况
[]
一级价格歧视-具备条件
实行价格歧视是厂商为了获取超额利润的手段,要使价格歧视得以实行,一般要
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市场存在不完善性。当市场不存在竞争,信息不畅通,或者由于种种原因
被分割时,垄断者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实行价格歧视。
第二,各个市场对同种商品的需求弹性不同。这时垄断者可以对需求弹性小的市
场实行高价格,以获得垄断利润。
第三,有效地把不同市场之间或市场的各部分之间分开。地区封锁和限制自由的
各种障碍往往有利于垄断者实行其价格歧视,因此,反垄断限制价格歧视应该尽力消
除其实现的条件。
[]
一级价格歧视-存在条件
价格歧视的存在需要一些条件:
1.厂商必须面对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即产品的需求与其价格成反比。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购买团体必须能在某一成本下区分开,该成本不超过区分
他们所能带来的收入。即厂商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进行市场细分。
3.必须阻止不同购买集团之间贱买贵卖的转卖行为。
4.不同的购买集团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必须不同,并且为厂商所知。即厂商
了解购买集团对产品的不同的需求程度。
[]
一级价格歧视-社会影响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对价格歧视不可望文生义,将其理解为一种贬义的歧视性行为。实际上,运用价
格歧视策略在增加企业利润的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的福利,形成了一种双赢局面。
在日常生活中,有利于消费者的价格歧视行为不胜枚举,因此不能单纯地把价格歧视
行为视为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而加以禁止。电信运营企业也应该利用这一理论,实行差
别化的定价策略,从而避免单一的价格战,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企业效益。
在电信行业中,需要坚决反对的是那种掠夺性的歧视性定价。掠夺性价格歧视是
指垄断经营者在特定的地区或特定的产品类别上,为使较小的竞争对手破产而暂时降
低价格的价格歧视行为。掠夺性的价格歧视与其他形式的价格歧视不同,它不仅严重
伤害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并通过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所以,对这种价格歧视应加强规制。
与贫富差别的关系
在经济发达国家,居民区分穷人区、富人区早已有之,在中国,居住分贫富区也
已成为一种社会的需求。赞成者言,如果是一个低收入者,却住在一个富人堆里,每
天出门回家,一辆自行车穿行于宝马、奔驰之间,肯定会觉得压抑,甚至心理失衡。
同样,如果是一个高收入者,但居住的小区天天人声嘈杂,还可能因为一些住户不愿
缴暖气费而冬季用不上暖气,因为一些住户欠缴物业费而导致小区卫生、安全无人管,
绿化和一些康乐设施不能到位等,住着也难舒心……反对者讲,发展是为了建设和谐
社会,而通过住宅将人分出等级,明显有违社会平等原则。虽然说贫富区早已有之,
但存在的并非就一定合理,今天西方社会,贫富分区已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
其实在人们身边,在很多商业化运作的住宅小区里,已经出现了贫富区的朦胧划
分。问题也没有我们想象的严重,这里面只要不涉及特权,只要存在自由流动,就应
以平常心待之。只要有市场需求,就会有商家行动。追求利益是商人的特性,像任志
强先生这样的企业家肯定是发现了:致力于建富人区,不仅可以把房价卖得高一些,
而且物业费、其他配套消费等都会很有钱赚。只要够档次,利润当然会不菲。
据说在西方,银行家们对待客户也不是一视同仁。很多银行会对客户分类对待,
把服务的重点只放在 20%的重点客户上,其余 80%的储户则会受到冷落,并对他们
收取各种费用。这样做的原因是,他们研究发现,对银行而言,只有这 20%的重要
客户才能给他们带来效益。市场经济是个竞争机制,在很多时候真的无情。对房地产
商而言,将住宅区分穷人区和富人区,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将房子“差别定价”。
譬如说出一本书,如果你将书定价 50 元,只有热心者才会购买,而定价 20 元,
你可以把它卖给大量偶尔使用它们的顾客,但是却会失去以高价出售这种产品的收益。
如何选择则取决于每一种类型顾客的数量。如果你能够算计好,可以先出豪华本,
以 50 元卖出几千册,再出简装本,以 20 元卖出几千册,那当然最好不过了。向每一
位顾客收取其刚好愿意支付的价格,在经济学上称之为“完全价格歧视”。
商人卖房子如此,卖汽车也是这样。现在汽车商推出一种新车,往往是先出豪华
型、大排量,瞄准对品牌热诚度高的一部分消费者,而等到竞争对手新车型上市时再
推出标准版,先赚高利润,最后再一网打尽……
商人趋利到底也无可厚非。试想如果企业家们都不讲效率和收益,所投出的钱大
部分亏损(这些钱很可能是大家放在银行里的钱),那么对社会是最不利的事情,不
仅不能为社会纳税,还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虽然任志强为富人建房的话让我们
听起来不舒服,但不同的声音却往往能够让人们理性认识到问题所在。何况贫富区也
不是因为任志强先生这样说了才有的,任志强至少算是一个有勇气之人,只要他合法
经营,合法赚取利润,合法纳税,而且纳的税多,就应该算是为社会作了贡献。
们有企业家选择的理由,政府则有政府的责任。企业家经营好了,政府财税多了,
正好可以倾斜社会弱势群体,大力扶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政府把力量多用在穷人区的
建设和条件改善上,使大量的穷人区的条件越来越接近富人区。那时候,即使再出现
少量的超豪华社区,人们也就不会这么在意了。
一级价格歧视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就是每一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一个对任何数量
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因而获
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由于企业通常不可能知道每一个的保留价格,所以在实践中
不可能实行完全的一级价格歧视。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并且这些价
格是因人而异的。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
一级价格歧视-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零售业已经转向以超级市场和超大型百货商场为主的商业形式,、等
大型超级市场蓬勃发展,交易火爆,而传统百货商场和小杂货店却日渐冷清,经营难以为继。
超级市场带给人们购物方便省时、物美价平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消费总量的上升。这种
现象背后隐藏的规律到底是什么?不断进驻国内零售业市场的外资大型超级市场与传统商
铺相比较,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管理方法、完备的信息系统和高效的物流体系等诸
多优势,最主要的原因却是大型超级市场大大地降低了商品零售的交易成本,满足了广大消
费者的需要。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能看到不同的人购买同样的商品,付出的价钱是不同的,这其实就
是一种价格歧视。人们在货比三家、与商家讨价还价时所花费的大量时间精力就是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的高低与是否实行价格歧视有很大的关系。所谓价格歧视,是指商家对相同的商品
索取不同的价格,目的是为了剥夺消费者剩余,获得更多的利润。价格歧视可分为三级,即
一级价格歧视、和。
实行一级价格歧视时,企业在交易中向每个客户索要其愿意为所买商品支付的最高价格。商
品价格应该随着客户对所购商品的价值期望和支付能力的不同而不同。在现实中,由于企业
获取每个客户个人消费信息的不完全以及获取信息的巨额成本,完全一级价格歧视在营销实
践中运用相当因难。由于为数不多的超级大客户和大客户构成了电信运营企业利润来源的主
体,并且往往是各电信运营企业争夺的焦点,因此,电信运营企业可以在与这些超级大客户
及大客户进行交易时应用一级价格歧视。在交易中,代表可通过讨价还价最终和客户达成价
格协议。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就是企业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估价、摸底、试探、商议的过程。
若价格协议达成,企业就成功地索要了该客户愿意为购买其商品而支付的最高价格(即保留
价格)。对客户实行一级价格歧视的关键是视每个客户具体情况的不同而确定不同的讨价还
价的起点、让步幅度和妥协点。企业通过试探、估计客户对其产品价值的看法后确定报价起
点。然而,客户会隐藏自己对产品价值的看法,甚至向企业发出相反的信号,如掩饰强烈购
买欲望或故意贬低商品价值等,这些都有可能使企业错误地估计客户的保留价格,在讨价还
价中作出不适当的让步,使本该获得的消费者剩余落空。从这一点上看,实行一级价格歧视
的关键是索要保留价格。
最理想的情况下,厂商希望向它的每个顾客都要不同的价格。如果它能够做到,它会向每个
顾客索要其愿意为所购买的每单位商品付的最高价格,我们称这种最高价为保留价格。向顾
客索取其保留价格的做法称为完全的一级价格歧视(first-degreepricediscrimination).在实践中,
完全一级价格歧视几乎是决不可能的。首先,向每个顾客都索取一个不同的价格通常是不现
实的。第二,厂商通常不知道顾客的保留价格。最后,声称他们原因付很低的价格是符合顾
客的利益的。因此,一级价格歧视只存在于理论研究之中,来理想化一种厂商能够实现完全
利润的情况。
一级价格歧视-具备条件
实行价格歧视是厂商为了获取超额利润的手段,要使价格歧视得以实行,一般要具备三个条
件。
第一,市场存在不完善性。当市场不存在竞争,信息不畅通,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被分割时,
垄断者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实行价格歧视。
第二,各个市场对同种商品的需求弹性不同。这时垄断者可以对需求弹性小的市场实行高价
格,以获得垄断利润。
第三,有效地把不同市场之间或市场的各部分之间分开。地区封锁和限制自由的各种障碍往
往有利于垄断者实行其价格歧视,因此,反垄断限制价格歧视应该尽力消除其实现的条件。
一级价格歧视-存在条件
价格歧视的存在需要一些条件:
1.厂商必须面对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即产品的需求与其价格成反比。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购买团体必须能在某一成本下区分开,该成本不超过区分他们所能带
来的收入。即厂商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进行市场细分。
3.必须阻止不同购买集团之间贱买贵卖的转卖行为。
4.不同的购买集团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必须不同,并且为厂商所知。即厂商了解购买集
团对产品的不同的需求程度。
一级价格歧视-运用理论
图 1 传统的供给-需求曲线
一级价格歧视就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对消费者所卖的商品逐个索取不同的价格(这个价格
是消费者的保留价格)。一级价格歧视的结果是消费者剩余都被剥夺了,如图 1 所示。
一般消费者在零售市场上遇到的大都是一级价格歧视,本文所讨论的价格歧视专指一级价格
歧视。在一级价格歧视的市场中,消费者为购买某一商品的支出为:PC=PC1+PC2
PC1 为商品信息调查费用。消费者需要知道哪些商家能提供所需商品,并需要尽可能多地获
知价格信息,如产品的生产成本、其他消费者曾获得的各种价格优惠条件、各个商家的报价
等等,以此同各商家讨价还价,确定各商家实际能接受的最低价格和服务条件,并选择出最
理想的商家。调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金钱支出和付出的时间精力的机会成本,构成了信息调
查费用。
PC2 指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商家的售价也由两部分构成:PV=PV1+PV2PV1 为商家区分不
同需求的消费者的成本和与顾客讨价还价的时间精力的付出的机会成本。PV2 为商品的实际
成交价格,包含了商品的进价,储运成本,合理利润等。在社会商品丰富多样、消费者支付
能力很高的今天,很多商品对消费者而言是可有可无的,或者有很多的替代产品可以满足相
同的消费需求。在价格不透明的市场购物,如果消费者没有很强烈的消费意愿,而却要为一
个不一定要购买的商品而预先付出一笔信息调查费用,相信有很多消费者会再三犹豫,甚至
打消购买这种可有可无的商品的念头。这就形成了购买障碍。相反,很多人到超级市场购物,
并不仅仅是购买计划好的东西,而且是看到合适的就买下来。消费者不担心价格太高,也不
会担心买到次品,凭着对超级市场的价格和服务的信任,并不预先调查商品价格信息,这就
节省了一笔调查费用,其购买障碍很小,从而导致消费量有很大增加。
对于在价格歧视市场中最终克服购买障碍的消费者,由于其付出的 PC>PC2,造成其购买数量
小于在单一产品价格制下所购买的数量。下面以供给-需求理论来分析这两种不同价格制度
的差异。并着重分析交易成本对供给-需求关系的影响。
图 2 单一产品价格制
如图 2 所示,在单一产品价格制下,没有额外的交易成本,需求曲线 PC 和供给曲线 PV 线
的交点 P*为成交价格,交易量为 Q*,消费者付出金额 M=P*xQ*,亦等于商家的总收入。若
边际成本线为 MC,则商家的利润为线段 1234 所围成的面积。
如图 3 所示,在一级价格歧视的市场中,消费者为购买某一商品的支出为:PC=PC1+PC2〉
PC2 的,同样付出金额 M,得到的商品数量仅为 M/(PC1+PC2)<M/PC2,相当于消费者的钱发
生了贬值,相对于单一产品价格制,需求曲线必然左移。同理,原本商家愿以价格 PV 出售
的商品数量为 Q,但在一级价格歧视的市场中,PV 包含着交易成本 PV1,商家仅能得到的价格
为 PV2,这样商家必然减少其愿意出售的商品数量,这样也造成了供给曲线的左移。
由于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都向左移动,成交量 Q**就小于在单一产品价格制下的成交量 Q*,
成交价格为 P**.假设边际成本线为 MC,由于在一级价格歧视中,消费者剩余被商家全部剥
夺,商家的利润为线段 123 所围成的面积加上线段 2354 所围成的面积之和。
一级价格歧视
从以上两图我们可以很方便地比较单一产品价格制和一级价格歧视的优缺点。单一产品价格
制的成交量 Q*大于成交量 Q**,相应单一产品价格制 1234 所围成的面积大于一级价格歧
视 2354 所围成的面积。而一级价格歧视却多出了 123 所围成的面积。商家实行单一产品价
格制或一级价格歧视,取决于何种价格制度能带来更多的利润。
在社会经济尚未充分发展,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候,商品较为匮乏,供不应求,消费者需要
调查的商品信息不多,也无力与商家讨价还价。且市场经济还未发展,人力成本比较低,这
些造成了交易成本很低,仅占商品价格的一小部分,实行一级价格歧视所造成的需求曲线和
供给曲线向左移动的量很小;且由于此阶段消费者所购买的大多为生活必需品,故购买障碍
很小。这些导致实行一级价格歧视的交易量比实行单一产品价格制的交易量减少不多。这样
实行一级价格歧视所多出线段 123 所围成的利润面积大于因交易量减少而减少的利润。商家
当然采用价格歧视的做法来获得最大利润。现在我们在集贸市场、小型百货店、一般菜市场
购物还能享受价格歧视的待遇。如果你有时间和耐性,货比多家,锱铢必究,你可以在这种
地方获得满意的价格。这也是退休的老人很多都在这种地方购物的原因。
一级价格歧视-面临困境
除了由于同种商品对不同消费者的售价不同带来的公平性问题外,价格歧视实际上是把消费
者的部分或全部收入再分配给了生产者,生产者利润的增加是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的。
除了最终产品或服务市场存在价格歧视外,中间产品市场往往也存在着价格歧视,这将直接
导致下游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出于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以及价格歧视所具有的明显的限
制竞争性质,价格歧视为各国反垄断法或限制竞争法所禁止。中国的中明确规定:价格歧视
为不正当价格行为,并规定了比较严厉的惩罚措施。尽管价格歧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相当普
遍,但厂商真正由于价格歧视的原因而被诉诸法律的情况却很少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
点:
(一)价格歧视界定的困难
由价格歧视的定义可知,如果生产者根据生产成本的不同而相应地索取不同的价格,这种差
别定价的形式不能称为价格歧视。如果生产者对生产成本不同的同种商品索取相同的价格,
严格说来这时生产者也在实行价格歧视,这样一来就会对价格歧视的界定过于宽泛。反之,
如果把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状态下交货的或存在质量差异的商品都看成是不同的经
济商品,那么“纯粹”价格歧视的范围可能是非常有限的,这又会使价格歧视的界定过于狭窄。
如果消费者之间的价格差异恰好反映了厂商的生产成本差异就可以认为不存在价格歧视,但
是正如只有消费者才知道的自身偏好和需求一样,现实中也只有厂商知道其所提供的产品或
服务的成本差别,规制机构和被规制的厂商之间存在着成本信息不对称,这大大增加了规制
机构界定价格歧视的困难。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尽管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价格歧视现象,
但真正被规制部门界定为价格歧视行为并加以限制的却很少。
(二)价格歧视的福利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由于一级价格歧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不多见,所以本文只做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的
福利分析。与统一定价相比较,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进行福利分析结果是不确定的。
强迫垄断者制定统一价格的干预办法尽管可以降低垄断者的利润,但消费者并不一定因此而
受益。尤其是当价格歧视的规制导致了部分市场的关闭,那么这样做就尤其危险。因此,在
不实施价格歧视时相应产品就不可能被厂商供应的情况下,进行价格歧视无论是对生产者还
是对消费者来说都是有利的,这最终会增进社会福利。可见,尽管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二
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但由于其福利结果的不确定性,使得规制部门在对价格歧视进
行规制时处于两难境地。
(三)多维度的价格歧视
除了数量上的价格歧视外,厂商还可以在质量等其他维度上实行价格歧视。如果说在数量维
度上界定价格歧视还相对比较容易的话,那么在质量等其他维度上界定价格歧视则要困难得
多,这主要是由于数量维度上的价格歧视行为比较直观也比较容易度量,且有大量的研究成
果作为支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质量维度上的价格歧视行为除了面临度量上的难题外,
还存在着厂商信息不对称问题。有些情况下,消费者既选择数量变量又选择质量变量,这时
垄断者可同时在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上进行价格歧视。理论研究成果的缺乏以及信息不对称
问题的困扰,使得规制部门不可能对数量维度以外的价格歧视进行规制。
(四)法规的欠缺
目前,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纷纷进驻我国,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的子市场上实施价格歧视的
现象非常普遍。中国尽管存在禁止价格歧视的法律法规,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我国境内,而
国际法中又缺乏限制跨国价格歧视行为的相关条款。因而在目前的法律制度框架下,要对跨
国公司在不同国家市场之间实施的价格歧视行为进行规制实际上是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
一级价格歧视-社会影响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对价格歧视不可望文生义,将其理解为一种贬义的歧视性行为。实际上,运用价格歧视策略
在增加企业利润的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的福利,形成了一种双赢局面。在日常生活中,有
利于消费者的价格歧视行为不胜枚举,因此不能单纯地把价格歧视行为视为不正当的价格行
为而加以禁止。电信运营企业也应该利用这一理论,实行差别化的定价策略,从而避免单一
的价格战,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企业效益。
在电信行业中,需要坚决反对的是那种掠夺性的歧视性定价。掠夺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经营
者在特定的地区或特定的产品类别上,为使较小的竞争对手破产而暂时降低价格的价格歧视
行为。掠夺性的价格歧视与其他形式的价格歧视不同,它不仅严重伤害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
争,并通过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所以,对这种价格歧视应加强规
制。
与贫富差别的关系
在经济发达国家,居民区分穷人区、富人区早已有之,在中国,居住分贫富区也已成为一种
社会的需求。赞成者言,如果是一个低收入者,却住在一个富人堆里,每天出门回家,一辆
自行车穿行于宝马、奔驰之间,肯定会觉得压抑,甚至心理失衡。同样,如果是一个高收入
者,但居住的小区天天人声嘈杂,还可能因为一些住户不愿缴暖气费而冬季用不上暖气,因
为一些住户欠缴物业费而导致小区卫生、安全无人管,绿化和一些康乐设施不能到位等,住
着也难舒心……反对者讲,发展是为了建设和谐社会,而通过住宅将人分出等级,明显有违
社会平等原则。虽然说贫富区早已有之,但存在的并非就一定合理,今天西方社会,贫富分
区已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
其实在人们身边,在很多商业化运作的住宅小区里,已经出现了贫富区的朦胧划分。问题也
没有我们想象的严重,这里面只要不涉及特权,只要存在自由流动,就应以平常心待之。只
要有市场需求,就会有商家行动。追求利益是商人的特性,像任志强先生这样的企业家肯定
是发现了:致力于建富人区,不仅可以把房价卖得高一些,而且物业费、其他配套消费等都
会很有钱赚。只要够档次,利润当然会不菲。
据说在西方,银行家们对待客户也不是一视同仁。很多银行会对客户分类对待,把服务的重
点只放在 20%的重点客户上,其余 80%的储户则会受到冷落,并对他们收取各种费用。这
样做的原因是,他们研究发现,对银行而言,只有这 20%的重要客户才能给他们带来效益。
市场经济是个竞争机制,在很多时候真的无情。对房地产商而言,将住宅区分穷人区和富人
区,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将房子“差别定价”。
譬如说出一本书,如果你将书定价 50 元,只有热心者才会购买,而定价 20 元,你可以把它
卖给大量偶尔使用它们的顾客,但是却会失去以高价出售这种产品的收益。如何选择则取决
于每一种类型顾客的数量。如果你能够算计好,可以先出豪华本,以 50 元卖出几千册,再
出简装本,以 20 元卖出几千册,那当然最好不过了。向每一位顾客收取其刚好愿意支付的
价格,在经济学上称之为“完全价格歧视”。
商人卖房子如此,卖汽车也是这样。现在汽车商推出一种新车,往往是先出豪华型、大排量,
瞄准对品牌热诚度高的一部分消费者,而等到竞争对手新车型上市时再推出标准版,先赚高
利润,最后再一网打尽……
商人趋利到底也无可厚非。试想如果企业家们都不讲效率和收益,所投出的钱大部分亏损
(这些钱很可能是大家放在银行里的钱),那么对社会是最不利的事情,不仅不能为社会纳
税,还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虽然任志强为富人建房的话让我们听起来不舒服,但不同
的声音却往往能够让人们理性认识到问题所在。何况贫富区也不是因为任志强先生这样说了
才有的,任志强至少算是一个有勇气之人,只要他合法经营,合法赚取利润,合法纳税,而
且纳的税多,就应该算是为社会作了贡献。
们有企业家选择的理由,政府则有政府的责任。企业家经营好了,政府财税多了,正好可以
倾斜社会弱势群体,大力扶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政府把力量多用在穷人区的建设和条件改善
上,使大量的穷人区的条件越来越接近富人区。那时候,即使再出现少量的超豪华社区,人
们也就不会这么在意了。
价格歧视
什么是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
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
格或收费标准。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条件相同的若
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
价格歧视是一种重要的垄断定价行为,是垄断企业通过差别价格来获取的一
种定价策略。它不仅有利于垄断企业获取更多,而且使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处于
不公平的地位,妨碍了它们之间的正当竞争,具有限制竞争的危害。因而,世界
各国的反垄断法规基本上都对它作出了限制。西方经济学中将价格歧视定义为:
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种商品向不同的购买者索取不同的价格。
[]
价格歧视实行的三个条件
实行价格歧视是厂商为了获取的手段,要使价格歧视得以实行,一般要具备
三个条件。
第一,市场存在不完善性。当市场不存在竞争,信息不畅通,或者由于种种
原因被分割时,垄断者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实行价格歧视。
第二,各个市场对同种商品的需求弹性不同。这时垄断者可以对需求弹性小
的市场实行高价格,以获得垄断利润。
第三,有效地把不同市场之间或市场的各部分之间分开。地区封锁和限制贸
易自由的各种障碍往往有利于垄断者实行其价格歧视,因此,限制价格歧视应该
尽力消除其实现的环境条件。
[]
价格歧视的三个等级
根据价格差别的程度,可把价格歧视区分为三个等级:
,又称,就是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一个消费
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定的价正
好等于对产品的,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
现实中很少发生。
,即垄断厂商了解消费者的,把这种需求曲线分为不同段,根据不同购买量,
确定不同价格,垄断者获得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买主的消费剩余。公用事业中的差
别价格就是典型的二级价格歧视。
是指垄断厂商对不同市场的不同消费者实行不同的价格,在实行高价格的市
场上获得。
价格歧视作为一种,它既是垄断者获取最大垄断利润的一种手段,又会导致
不公平竞争,理所当然地应该加以限制。但是,限制价格歧视并非要取消一切价
歧视。在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公用事业中,对于一些不能贮存的劳务,采用高峰时
期和非高峰时期的差别价格,将某些高峰需求调向低峰时期,可以更充分地利用
其设备资源,对于社会来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竞争法律均
涉及价格歧视问题。美国反托拉斯法律制度一直将某些对市场竞争造成损害的价
格歧视作为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研究和规范。根据和《鲁宾逊帕特曼法》
的规定,从事商业的人在其商业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同一等级和质量商品的
买者实行价格歧视,如果价格歧视的结果实质上减少竞争或旨在形成对商业的垄
断,或对竞争造成其他损害,则是非法的。违法价格歧视的构成要件是:实施价
格歧视的主体包括商品的销售者和购买者;价格歧视的只是商品,不包括服务及
无形物,且这种商品必须是相同等级、相同质量,商品的销售发生在美国境内的
商业过程中;实施价格歧视的后果对市场竞争造成损害。
在我国,价格歧视行为还需要认真探讨,区别情况进行规范。《价格法》第
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对具有同等条件的其他
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这里所称的“价格歧视”,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提供相
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使同等交易条件的接受者在价格上处于不平
等地位。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
实行不同的交易待遇,例如对具有同等条件的甲、乙企业,对甲可以实行,对乙
则不允许享受批量作价;或对甲可以讨价还价,对乙则不允许;或因甲是本地企
业,乙是外地企业就实行不同价格待遇等,从而构成价格歧视行为。价格歧视使
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妨碍了它们之间的正当竞争,具有限制
竞争的危害。因而,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规基本上都对它作出了限制。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所有的购买者都对同质产品支付相同的价格。如果所有
消费者都具有充分的知识,那么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别就不存
在了。因为任何试图比现有市场价格要价更高的产品销售者都将发现,没有人会
向他们购买产品。然而,在卖主为垄断者或的市场中,价格歧视则是很常见的。
[]
价格歧视的存在的条件
1.厂商必须面对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即产品的与其价格成反比。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购买团体必须能在某一成本下区分开,该成本不超过
区分他们所能带来的收入。即厂商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进行。
3.必须阻止不同购买集团之间贱买贵卖的转卖行为。
4.不同的购买集团对产品的必须不同,并且为厂商所知。即厂商了解购买
集团对产品的不同的需求程度。
[]
与价格歧视
一旦产品的卖方形成了垄断,就非常容易形成价格歧视。
歧视就是差别待遇。以价格歧视为例,即同样的产品卖给不同的人,收取不
同的价格,就形成了价格歧视。然而,推而广之,在同一个生活范围内,对不同
的人给予不同的待遇的歧视现象,还有多种形式。
“不同的人”不仅仅是“经济特征”的不同,而且还可以是“种族特征”的不同,
或是“性别特征”的不同,或是“地域特征”的不同。“不同的待遇” 既可以是“不同
的价格待遇”,也可能是“不同的就业待遇”,或者是“不同的美誉度的待遇”。由
此,除了“价格歧视”之外,相应地还会产生“种族歧视”、 “性别歧视”和“地域歧
视”等等。但在生活中最常见的应当是价格歧视。
经济分析表明,一旦产品的卖方形成了垄断,就非常容易形成价格歧视。价
格歧视通常有三种形式:、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
当卖方垄断势力比较强大且信息也比较灵通的情况下,卖方可以对每一单位
商品都收取买方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将全部收归己有。假设某地区只有一个牙
医,并且他清楚每一个患者愿意付的最高价格,他将对每一个患者收取不同的价
格,使他们刚好愿意治疗,这样患者们的全部都转移到了牙医那里。这种情况是。
一个垄断的卖方还可以根据买方购买量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价格。比如,电
信公司对客户每月上网时间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价格,对于使用量小的客户,收
取较高的价格;对于使用量大的客户,收取较低的价格。垄断卖方通过这种方式
把买方的一部分消费者剩余据为己有。这是二级价格歧视。
三级价格歧视则是指垄断卖方对不同类型的买方收取不同的价格,买方的需
求价格弹性越大,卖方收取的价格就越低;买方的需求价格弹性越小,卖方收取
的价格就越高。通过这种方法,垄断卖方就从需求价格弹性小的买方那里榨取更
多。比如,有的旅游景点对外地游客和本地游客实行价格歧视,对外地游客收取
较高的价格,对本地游客收取较低的价格。
显然,价格歧视使产品的卖方尽可能多地获益,因为通过价格歧视,原本属
于产品买方的消费者剩余也被转移到了卖方那里。但是,按照的分析,价格歧视
在经济上却是有效率的,也就是说,价格歧视是满足的,通过价格歧视,卖方获
取的最大收益,等于最大化的值。如果垄断的卖方实行统一价格,虽然也能达到
一个最大的收益,但却小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值,因而在经济上是无效率的。
当然,价格歧视要行得通,垄断的卖方必须能对买者的不同特征进行有效的
区分和分割。这种不同可能是买者的的不同,也可能是购买量的不同,或者是需
求价格弹性的不同,关键是要对这种不同进行有效的区分和分割。比如,航空公
司之间经常发生价格大战,优惠价常常能打极低的折扣。然而,即使是价格大战,
航空公司也不愿意让出公差的旅客从价格大战中得到便宜。但是,当旅客去买飞
机票的时候,他脸上并没有贴着是出公差还是私人旅行的标记,那么航空公司如
何区分乘客和分割市场呢?
原来,购买优惠票总是有一些条件,如规定要在两星期以前订票,又规定必
须在目的地度过一个甚至两个周末等。老板派你出公差,往往都比较急,很少有
在两个星期以前就计划好了的国内旅行。这就避免了一部分出公差的旅客取得优
惠机票。
最厉害的是一定要在目的地度过周末的条件。老板派你出公差,当然要让你
住较好的旅馆,还要付给你出差补助。度过一个周末,至少多住两天,两个周末
更不得了。这笔开支肯定比享受优惠票价所能节省下来的钱多得多,更何况,度
完周末才回来,你在公司上班的日子又少了好几天,精明的老板才不会为了那点
眼前的优惠,而贪小便宜、吃大亏。就这样,在条件面前人人平等,这些优惠条
件就把出公差者排除得八九不离十了。
这样,歧视者心满意足:既挖掘出了潜在的需求,又排除了从歧视者角度而
言不应该享受此种优惠的人。由此看来,航空公司实行价格歧视获得圆满成功。
罗宾逊-帕特曼反价格歧视法案
第一条 (a)从事商业的人在其商业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同一等级和质量
商品的买者实行价格歧视,如果价格歧视的结果实质上减少竞争或旨在形成对商业的
垄断,或妨害、破坏、阻止同那些准许或故意接受该歧视利益的人之间的竞争,或者
是同他们的顾客间的竞争,是非法的。这里歧视所涉及的购买是在商业过程中,商品
是为了在美国内、准州内、哥伦比亚区内,或美国司法管辖权下的属地及其它域内的
使用、消费和销售。
本规定不适用那些因制造、销售、运输成本不同所做的合理补贴。
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某商品或各类商品中大量购买者是如此少,以至于根据购买
数量提出价格差异是歧视性的或旨在促成商业垄断时,经过对所有利益各方当事人的
适当调查和审理后,可确定一数量标准,并在必要时予以修改。
前款不适于超过联邦贸易委员会规定的数量标准的数量差异所准许的差价。
本规定不限制销售商在真正的私人财产交易中,不限制贸易地挑选顾客。
本规定不限制随着影响市场的条件的变化而产生的价格变化。也不限制容易变质
腐烂的商品,司法扣押品以及停业中善意地销售商品。
(b)在对依据本节提起的价格歧视诉状或在已完成劳务、设施歧视诉状审理中,
根据歧视的公正性证据对初步立案进行辩驳的责任,在被诉违反本节的一方,除非歧
视的公正性得以充分说明,否则将授权委员会发布中止歧视令。
本规定并不限制卖者通过证明,其低价或劳务、设施的提供是善意地,平等地同
竞争者的低价,或由竞争者提供的劳务、设施相适应,来对初步立案加以辩驳。
(c)商人在其商业过程中,支付、准许、收取、接受佣金、回扣或其它补偿是
非法的,但对同商品购销相关的,提供给另一方当事人或代理机构、或代表人,或其
它中间机构的劳务除外。这里的其它中间机构是事实上,或代表、服从于该交易另一
方的直接、间接控制,而不是受准许支付回扣或支付回扣一方所控制。
(d)商人在其商业过程中,除依据同等条件对所有商品销售中竞争性的其他顾
客支付佣金或考虑外,对因产品的加工、处理、销售相关的劳务是由某顾客提供或通
过该顾客提供的,而支付佣金或签订支付佣金合同是非法的。
(e)任何人通过合同完成或由他人直接完成与商品的加工、处理、销售有关的
劳务,设施,或者他人有利于该商品的加工、处理、销售等劳务的完成,据此,而不
是根据同其他买者相等的条件进行歧视,是非法的。
(f)商人在其商业过程中,故意引诱或接受本节规定的价格歧视,是非法的。
第二条 商人在其商业过程中,在国内对同一品质、数量、等级的商品,通过给
予买者比其竞争者更高的折价回扣、补贴、广告劳务费故意进行歧视,或为了破坏竞
争、消灭竞争者,以低于其竞争者的价格出售、或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是非法的。
任何人违反上述规定,将罚以不超过5000美元的罚金、或不超过一年的监禁,
或两者并用。
第三条 本法不限制联合会,将其经营收益的一部或全部,按照购销比例,返还
其成员、生产者、消费者。
第四条 本法不影响1936年7月19日以前的诉权及进行中的民事诉讼,或
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生效的命令,或正在复审中的命令。
1936年7月19日以前,联邦贸易委员会已发布命令要求停止违反本法第一
条,该命令正在复审中或已生效,相关法院或发布、同意(支持)或修改该命令,委
员会可确认此人自1936年7月19日始已使用,采取,或继续进行违反第一条的
行为方法,或正在进行上述行为,委员会可重新审理并对原始起诉状予以补充,阐明
要控诉的各个方面。经听证,如果委员会认为,补充起诉状中指出的行为、方法、惯
例在1936年7月19日始已用过,或正在运用,违反了第一条,委员会将提出书
面报告,阐明其(审理)结果,并向当事人发布修正其原始命令的命令,应执行委员
会修改后的命令,如果法院废除了委员会修改后的命令,其原始命令不受影响,并予
以执行。
什么是垄断价格歧视
所谓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
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
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经营者没有正当理
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
价格歧视行为。价格歧视是一种重要的垄断定价行为,是垄断企业通过差别价
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它不仅有利于垄断企业获取更多垄断利
润,而且使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妨碍了它们之间的正当竞
争,具有限制竞争的危害。因而,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规基本上都对它作出了
限制。西方经济学中将价格歧视定义为: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种商品向不同的购
买者索取不同的价格。实行价格歧视是厂商为了获取超额利润的手段,要使价
格歧视得以实行,一般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市场存在不完善性。当市场不
存在竞争,信息不畅通,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被分割时,垄断者就可以利用这一
点实行价格歧视。第二,各个市场对同种商品的需求弹性不同。这时垄断者可
以对需求弹性小的市场实行高价格,以获得垄断利润。第三,有效地把不同市
场之间或市场的各部分之间分开。地区封锁和限制贸易自由的各种障碍往往有
利于垄断者实行其价格歧视,因此,反垄断限制价格歧视应该尽力消除其实现
的环境条件。
根据价格差别的程度,可把价格歧视区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价格歧视,又
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一
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
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这
是一种极端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二级价格歧视,即垄断厂商了解消费者
的需求曲线,把这种需求曲线分为不同段,根据不同购买量,确定不同价格,
垄断者获得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买主的消费剩余。公用事业中的差别价格就是典
型的二级价格歧视。三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对不同市场的不同消费者实行
不同的价格,在实行高价格的市场上获得超额利润。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业垄断已成为上至各国政府、下到企业和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也
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本书以垄断厂商的市场行为为着眼点,通过考察垄断厂商的短期行为
和长期行为、价格行为和非价格行为、对垄断的绩效评价和相关政策问题等,对垄断的成因
进行了剖析,包括对产品市场垄断的分析和生产要素市场垄断的一般分析,说明了垄断所带
来的政策问题,并结合中国未来的反垄断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本书是《现代外国经济学大系》丛书之一,旨在为中国的经济学者、研究人员、政府官
员、教师和学生提供“攻玉之石”。从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否适用于今天,到德国市场社会主义
有多少可以被我们借鉴;从对西方制度的经济学解释能有多少成分为我们所用,到如何用经
济增长、经济周期理论判断中国的长期和短期经济走势;从垄断对经济的作用,到福利经济
学的发展前景;从新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到底对世界发展会产生多大影响到非主流经济学是
否还有发展的空间;从产权理论、博弈理论对我们能有什么启示,到货币金融理论的应用前
景所有这些,都可以在本丛书中找到答案。
一般说来,价格歧视是指一家厂商在同一时间对同一产品或服务索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价格。
它还可指一家厂商的各种产品或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大于其生产成本之间的差额。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所有的购买者都对同质产品支付相同的价格。如果所有消费者都具
有充分的知识,那么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别就不存在了。因为任何试图比
现有市场价格要价更高的产品销售者都将发现,没有人会向他们购买产品。然而,在卖主为
垄断者或寡头的市场中,价格歧视则是很常见的。
价格歧视的存在需要一些条件:
1.厂商必须面对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即产品的需求与其价格成反比。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购买团体必须能在某一成本下区分开,该成本不超过区分他们所
能带来的收入。即厂商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进行市场细分。
3.必须阻止不同购买集团之间贱买贵卖的转卖行为。
4.不同的购买集团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必须不同,并且为厂商所知。即厂商了解购
买集团对产品的不同的需求程度。
价格歧视通常有下述形式:
一、直接差异定价
直接差异定价指厂商可以确定消费者的不同消费偏好,并因此确定价格。假定消费者市
场由四个同等规模的子市场 A、B、C、D 组成,各子市场中的消费者的意愿价格分别为
40、30、20 和 10,单位生产成本为 5,且假定每一个消费者最多购买一个单位产品。如果
采取单一价格,那么最优价格肯定是 4O、3O、20、10 中的一个。价格是 40 时,销售量是
l,利润等于 35(40—5);价格是 3O 时,销售量是 2,利润等于 50(30×2—5×2);价格是 2O
时,销售量是 3,利润等于 45(20×3— 5×3);价格是 10 时,销售量是 4,利润等于 20(10×
4—5×4);所以最优价格是 30,最大利润是 50。如果采取差异定价,使各子市场的价格分别
等于消费者的意愿价格,那么利润将有明显提高,此时利润等于 80(40—5 十 30—5 f20—5
十 10—5)。
尽管直接差异定价是最简单易行的方法,但在实际中往往存在若干问题:
(l)消费者的意愿价格难以测定;
(2)市场难以细分;
(3)难以为特定的子市场确定价格;
(4)无法保证消费者之间的转卖行为;
(5)消费者可能认为差异定价是不公平的;
(6)市场细分和定价费用可能过高。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更常见的是下面介绍的间接差异定价。
二、两部分定价
即价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固定价格,一是单位产品价格。因为单位产品乎均价格随销
售量的增加而趋于下降,所以此方法可被视为数量折让的一种。与单一价格相比,固定价格
的存在可以使厂商获取更多的消费者剩余,从而提高利润。
图 l 假定图 l 表明一同质市场,且消费者具有相同的需求曲线。采取单一价格时,根
据利润最大化原则,边际利润等于边际成本时利润最大,此时,价格为 P*,消费者剩余为
F*;而采取两部分定价时,可以将固定价格定为 Fc,单位价格定为边际成本 c,这样固定
价格就成为唯一的利润来源,厂商获取了全部消费者剩余。
图 2 那么厂商是如何利用两部分定价实现价格差异的呢? 首先,厂商可以将固定价
格定得偏高,以排除某些消费者,因为这些消费者如果购买的话,固定价格将超过其消费者
剩余。 其次,厂商可以对不同消费者制定不同的平均价格。如图 2 所示,如果存在大量的
A 类消费者,那么最优的定价策略是固定价格为 A 类消费者剩余,而单位价格则高于边际
成本,这样,两类消费者都不会被排斥,而且 B 类消费者所付的乎均价格低于 A 类消费者
支付的平均价格。
三、区域定价
区域定价是最常见的数量折让方式的定价策略,至少有两个边际价格,固定价格可有可
无。图 3 表示一个无固定价格的三区域定价策略。
图 3 当购买量小于或等于 Ql 时,单价为 P1;当购买量介于 Ql 和 Q2 之间时,超过
Ql 的部分的单价为 P2;当购买量大于 Q2 时,超过 Q2 的部分的单价为 P3。
为了说明区域定价的优越性,我们可以将其与两部分定价作个比较。假设(F1,Pl)是图
2 所示的最优两部分定价。现在考虑:固定价格仍为 Fl,另外,购买量小于或等于 Qb 时,
单价为 Pl,Qb 以上的部分的单价为 P2,这样,A 类消费者的购买量仍为 Qa,但 B 类消
费者的购买量将从 Qb 上升到 Qb’,而且,由于 P2 大于成本 C,利润也会提高。
四、产品线定价
现在的厂商往往向市场推出多条产品线、多种产品,因为现在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占领
货架对厂商来说非常重要,多种产品可以使厂商占领更多货架空间,所以产品线的管理和定
价问题对厂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条产品线由多个产品组成,这些产品的差异在于属性配
置上的不同,而基本功能是相同的,例如宝洁公司光洗衣粉系列就有 7 种产品,所以产品线
定价时的一个潜在的困难是不同产品之间的替代问题。
图 4 在图 4(a)中,两条消费者意愿价格曲线相交,所以厂商可以以 RyA 向 A 出售 Y
产品,以 Blg 向 B 出售 X 产品,而且不会出现替代现象,因为 X 产品的价格高于 A 的意
愿价格,Y 产品的价格高于 B 的意愿价格。
在图 4(h)中,两条消费者意愿价格曲线没有相交。如果仍采取(a)中价格,A 就转向 X
产品,即 X 将替代 Y,因为购买 X 产品时,A 可以获得(Rxa— Rxb)的消费者剩余。避免
这种情况出现的方法是:将 Y 的定价从 Rya 降到 Rya—(Rxa— Rxb)以下,这样 A 购买 Y
将比购买 X 获得更多消费者剩余。
如果替代问题比较严重,即 Y 的价格需要下降许多,那么可考虑删除替代产品,即减
少 产 品 线 长 度 。 例 如 , 假 定 A 、 B 消 费 者 数 量 分 别 为 Na 和 Nb , 若 NB*
Rxb+Na(Rya—Rxa+Rxb)< NA dr Byn,那么删除 X 产品,只以 Rya 的价格向 A 销售 Y 产
品将对厂商更为有利。
五、产品集定价
厂商有时会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品作为一个产品集进行销售,这一般也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产品集由不同产品组成,一是产品集由相同产品组成。
在第一种情况下,厂商销售产品集的原因在于:如果消费者对产品集中的不同产品的偏
好是负相关的,那么单独销售产品或者会使产品定价太低,或者会排斥某些消费者。而采取
产品集销售既不会降低利润,也不会排斥消费者。通过产品集,厂商将异质市场同化为一个
同质市场。
例如,某一厂商销售两种产品 A 和 B,消费者市场由两个同等规模的子市场 X 和 Y
组成,其意愿价格分别为(12,4)和(4,12),假设各产品的单位成本都低于 4。如果采取单
个产品销售,则 A 的价格为 12,B 的价格为 4,X 不会购买 B,Y 也不会购买 A。但是如
果将 A 和 B 作为一个产品集进行销售,则 X 和 Y 对产品集的意愿价格都是 16,这样,
销售额从 24 上升到 32,且不会排斥任何消费者。 但是,这种产品集策略也存在一个缺点,
即消费者的意愿价格可能低于产品的边际成本。例如,假定上例中产品单位成本均为 6。假
如产品单独销售,利润为 12。而采取产品集时,X 对 B 和 Y 对 A 的意愿价格均小于边际
成本,则利润降为 8。这时,采取单独销售则对厂商更为有利。
在第二种情况下,厂商采取产品集是为了增加销售。最常见的例子是体育套票和音乐会
套票等。以年度体育套票为例,假设年度比赛场次为 N,总成本为 E,预定价格为 P,厂
商在确定 P 时可以通过抽样调查了解愿意以价格 P 购买套票,而观看场次为(1.2.3…
N—1.N)的消费者的数量,由此得到总的收益,然后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确定最优的 P。
上面讨论的都是单纯产品集销售,实际中更多采取的是混合销售,即同时采取单独产品
销售和产品集销售。
在市场营销组合(产品,价格,地点和促销)中,促销是最常用和最灵活的。价格促销作
为促销的一部分,其任何形式都属于价格歧视。以商品券为例,19 世纪 80 年代,舒斯特设
在美国威斯康星州的米尔沃基市的百货公司就开始给其顾客发行商品券,到今天为止,美国
已有大约 250 家商品券公司。40%的市场由斯佩里和哈钦森绿色商品券公司控制。这些公司
的商品券只有约 5%没有被收回。那么,为什么百货公司要发行商品券呢?
众所周知,产品的全部价格不仅要包括货币价格,而且要包括隐含的时间机会成本,这
里的时间包括换寻产品和购买产品(以及消费产品的时间)。我们可以假定,人们对于免除购
买所费时间估价越高,人们致力于寻找低成本的购买安排就越少。换句话说,一个对于时间
的估价相对高于货币收入的人,为了节省购买时间,将更多地用货币支出来代替花费的时间,
他将用更少的时间去发现更低的价格。因此,较高地估价时间的人同并不这么高地估价时间
的人相比,在任何给定的商店里都表现出弹性较低的需求曲线。 让我们假定时间价值和一
个人的相对财富有很强的相关关系,以及较富有的人时间价值比较贫穷的人更高。那么,在
一个给定的商店,一个较富有的人的需求价格弹性将比一个较贫穷的人更低。现在零售商面
临两类消费者,一类消费者的需求弹性相对小一些,一类消费者的需求弹性相对大一些。零
售商的问题是区分两类消费者,并向较富有的消费者索取较高的价格。一种方法就是对那些
乐于花费时间成本的顾客提供一个回扣,回扣形式就是商品券。因此,想要回扣的人必须收
集并保存商品券,然后在指定的地点换成商品。所有这些活动需要时间,这样,我们所假定
有较大需求弹性的较贫穷的人,为他们购买的商品支付了较低的价格,因为他们换掉商品券
时,就能得到商品。而需求弹性较小的富有的消费者由于时间成本的缘故拒绝这些商品券。
他们的购买不享有任何回扣,
价格歧视可以分为一级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三级价格歧视
①如果厂商对每一单位产品都按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出售,这就是一级价格歧
视;
①只要求对不同的消费数量段规定不同的价格,叫二级价格歧视;
①垄断厂商对同一种产品在不同的市场上收取不同的价格,叫三级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对完全垄断行业有什么好处
第一节 完全垄断及其成因
一、垄断的含义
完全垄断市场简称为垄断市场,它指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市场结构,在这种市场中,该商品
的销售者仅仅只有一个,这个单一的销售者又是该行业内惟一的生产者,而且厂商生产和销
售的产品不存在相近的替代品,这个单一的销售者和生产者(垄断者)控制了整个市场。
二、垄断形成的原因
1.对特种资源的控制
如果一家厂商控制了生产某种产品的所必需的全部资源或基本资源的供给,从而排除了经济
中其他厂商生产该商品的可能性,那么它就往往会成为该产品市场上的垄断者。这种情况在
一些稀缺性矿产资源的经营中比较常见。
2.专利权
如果独家厂商拥有生产某种产品的专利权,或者拥有生产某种产品的关键技术的专利权,并
且不存在可以替代的技术,由于专利禁止了其他人生产这种产品或使用该项关键技术,那么
该厂商在这一段时期内就会成为垄断者,这是政府和法律允许的一种垄断情况。
3.政府特许
在许多情况下,垄断的产生是因为政府给予一个人或一个厂商排他性地出售某种物品或劳务
的权利。
4.自然垄断
某些产品的生产具有这样的特点: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需要在很大的产量范围内和相应的巨
大的资本设备生产运行水平上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初期必须投人大量的固定成本,在一个
比较大的产出范围内才能呈现边际成本与平均成本递减的情况,如商业飞机制造业。
三、垄断的程度
在社会中,各种市场的垄断程度(或者是竞争程度)是不同的,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垄断力
量的大小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产品需求弹性
2.厂商的数量
3.厂商的决策行为
四、垄断市场上的决策
在垄断市场上,垄断厂商是市场该产品的唯一提供者,垄断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成本情况和市
场需求情况来决定自己的产量和产品的价格。因此,垄断厂商的决策变量有两个:产量和价
格。但是,价格和产量的决定是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当产量决定后,垄断者就可以根据市场
需求情况确定相应的价格。
第二节 完全垄断厂商的短期均衡
一、垄断厂商的需求和边际收益
1.垄断厂商的需求曲线
垄断市场的需求曲线与完全竞争市场的需求曲线一样,都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它可
以是线性的,也可以是非线性的(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通常假设需求曲线为线性的),一
般以 的形式来表示。
2.垄断厂商的收益曲线
在垄断市场条件下,由于市场需求曲线就是厂商所面临的需求曲线,因此可以由市场需求曲
线直接得到厂商的收益曲线。
3.总收益与需求的价格弹性
如果需求是富有弹性的,价格下降总收入会增加;如果需求是缺乏弹性的,价格下降总收入
减少,如果需求弹性为单位弹性,价格变动而总收益不变。
4.边际收益与需求的价格弹性
垄断厂商的边际收益不仅与价格有关,而且还与需求弹性有关,不妨设垄断厂商的需求曲线
为式( ),则边际收益曲线为
(7-3)
对上式进行进一步推导,可以得到边际收益 MR 与需求的价格弹性 Ed 之间的关系:
(7-4)
当 >1 时,垄断厂商的边际收益 MR>0,此时厂商提高产量会增加总收益,有利可图。
当 =1 时,垄断厂商的边际收益 MR=0,此时厂商的总收益已达到最大值,变动产量对总
收益没有影响。
当 <1 时,垄断厂商的边际收益 MR<0,此时厂商提高产量会减少总收益,而降低产量会增
加总收益,因此降低产量有利可图。
这里也可以得到与上面相同的结论:垄断厂商决不会选择在缺乏需求弹性的地方经营。因为,
如果 <1,那么 MR<0,厂商减少产量就会增加总收益,而减少产量一定会减少成本,这样,
利润必定会增加,所以,任何 <1 的点都不可能是垄断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点。由此,可
以得出:垄断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点,只可能出现在 ≥1 的地方。
二、垄断厂商的短期均衡
短期条件下,垄断厂商的固定要素投入量不变,即生产规模是给定的,厂商只能通过调整可
变要素的投入来调整产出。根据垄断厂商短期内获得利润的不同,垄断厂商短期均衡有三种
情况。
1.超额利润
2.正常利润
3.亏损
三、垄断厂商的短期供给曲线
凡是或多或少存在垄断因素的市场中,或者说单个厂商存在一定垄断力的市场中,厂商所面
临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的,这时,就不存在有规律的厂商短期供给曲线。
四、简单定价原则
垄断厂商作为市场产品唯一的供给者,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曲线和自己的短期或长期成本曲线,
在利润最大化原则下,来选择最优的垄断产量和价格。但实际上,垄断厂商往往只有有限的
信息,很难准确了解市场需求曲线,从而难以确定自己的边际收益曲线,这样,纯粹按照边
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法则确定最优价格就有一定的困难。在欧美一些大型厂商中,传统上
都是利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方法,试图制订一种在某一产出水平下获得长期目标报酬率的价格。
它将商品的生产成本或价格的一定比例加入到成本或售价中,以获得市场价格。在许多行业
中,垄断厂商往往会根据经验法则以某一比例的加成来销售商品。
第三节 完全垄断厂商的长期均衡
一、长期内的调整
垄断者的长期均衡是指垄断者在长期已进行生产规模调整,达到最优生产规模实现长期利润
最大化的均衡。长期内垄断者进行规模调整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使得出售产品的平均收益
至少可以弥补平均成本;二是使长期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不论短期内亏损与否,只要长
期中存在一个更优的生产规模,在利润最大化约束原则下的垄断者都会进行规模调整,从而
达到利润最大化。因此,对于存在长期均衡的垄断市场,垄断者肯定能获得超额利润(至少
是正常利润)。
二、长期均衡的条件
垄断厂商长期均衡条件为:
MR=LMC=SMC (MR 为厂商的边际收益,LMC 为厂商的长期边际成本,SMC 为厂商的短
期边际成本)
第四节 完全垄断厂商的价格歧视
一、一级价格歧视
是指垄断厂商对每一单位产品都按照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销售,又被称为完全价格
歧视。
二、二级价格歧视
也称为分段定价,是指垄断厂商对同一商品按不同消费数量段规定不同的价格,而对于每一
个购买数量在相同数量段的消费者则收取相同的价格。
三、三级价格歧视
是指垄断厂商对同一商品在不同的市场(或者不同的消费群)收取不同的价格,而在同一市
场中(或同一消费群)则收取相同的价格。三级价格歧视在现实经济中最为普遍。
四、其他形式的价格歧视
另外还有两种类似的被广泛采用的价格歧视形式:时间价格歧视和高峰定价。时间价格歧视
是指垄断厂商在不同时间里对具有不同需求函数的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时间价格歧视也
成为撇油定价法。高峰定价法是指在消费的高峰期,由于生产能力的限制,边际成本太高而
收取比非消费高峰期更高价格的定价方法。
第五节 完全垄断厂商的福利损失与政府管制
一、垄断的福利损失
我们通过垄断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的对比,借助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来分析垄断市场
福利是如何损失的。
Q
P
LMC
LAC
d1(MR1)
d2
MR2
Ec
Em
Pc
Pm
O
A
C
Qc
Qm
图 7-14 垄断与竞争的比较
B
在图 7-14 中,LAC、LMC 代表了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和长期边际成本,d1 和 MR1 代表了
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面临的需求曲线,d2 和 MR2 代表了垄断市场上厂商面临的需求曲线。
从这里可以看出,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垄断企业以较高的成本生产较低的产量,以同样的
生产规模生产较低的产量,表明企业的生产能力没有充分利用,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与完
全竞争市场相比,垄断企业提供较低的产量,却收取较高的价格,必然损害了消费者的福利。
下面考察两个市场上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情况。在垄断情况下,消费者剩余是①ABPm
的面积,生产者剩余是矩形 OQmBPm 的面积;而在完全竞争情况下,消费者剩余是①AECPC
的面积,生产者剩余是矩形 OQCECPC 的面积。因此,在垄断情况下,消费者剩余比完全竞
争情况下减少了梯形 BPmECPC 的面积,生产者剩余增加了矩形 CBPmPC 的面积、减少了扇
形 CECEm 的面积。消费者剩余的减少与生产者剩余的增加相抵消后,社会的净损失为扇形
BECEm 的面积。
很显然,对于消费者来说,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垄断市场使得他们利益受损,而垄断厂商
却从中得到了好处。
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垄断企业如果改变自己的定价模式,可以使消费者和厂商的状况
都有所改善。按照福利经济学的观点,这种改进就是帕累托改进。(十一章介绍)
二、寻租理论
为了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而付出的代价与垄断的福利净损失一样,也是一种纯粹的浪费:并
没有用于生产,完全是一种“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这种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就是“寻租”行
为:为了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亦即垄断租金)的行为。
三、对垄断的政府管制
由于垄断会导致大量社会资源的浪费,经济活动的低效率,因此各国政府都纷纷采取了各种
管制措施,对垄断市场加以调节,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增进社会福利的目的。一般来
说,政府对垄断市场的管制手段有来自法律和经济两个方面。
1.反托拉斯法
一八 90 年美国通过了美国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谢尔曼法》、1914 年美国又制定了《克
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1936 年颁布《罗宾逊——帕特曼法案》、1938 年制定《惠
特——李法》以及 1950 年颁布的《塞勒——凯弗维尔法》等法案基本形成了美国的反垄断
法律体系。
2.价格管制
在不存在政府行为的情况下,一旦厂商具备了垄断地位,不论是否是自然垄断行业,厂商都
会索取较高的价格,实现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因此,政府通常对垄断者进行价格管制:政府
对垄断厂商的产品定价做出规定,并要求垄断厂商只能按照这个价格销售产品。通常情况下,
有边际成本定价法和平均成本定价法两种价格管制方式。
四、关于垄断和垄断管制的争论
一部分经济学家认为是垄断带来创新,反对政府管制。另一部分经济学家持有相反的观点:
竞争带来创新,政府有必要对垄断进行管制。对于垄断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及是否要进行政府
管制,目前还存在争论,“经济学中的一个著名定理认为,竞争性企业经济将从既定资源存量
中产生最大可能的收入。没有一个现实经济完全满足这个定理的条件,而且,所有现实经济
都与理想经济有差距——这种差距称为“市场失灵”。但是,按我的观点,美国经济“市场失
灵”的程度远远小于植根于现实政治制度中经济政策不完善性所引起的“政治失灵”。” (乔
治·斯蒂格勒《财富经济学百科全书》)
正如这段引文所清楚地表明的,决定经济中政府的适当作用需要有关政治学与经济学的判断。
Applied Study of Price Discrimination Implemented on a Two-Path Route
Expressway
【摘要】: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F540;F224
【DOI】:CNKI:SUN:-06-001
【正文快照】:
Introduction In Japan, the Japan Highway Public Corporation (JH) is in charge of c
onstruction, operation, and manage- ment of both certain toll roads and the inter-city ex-
pressway system throughout the country. The certain toll roads and inter-city 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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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言:
下面是本年度香港中学经济科高考第一卷的第二部分(共三部分)的其中一条试题(共
6 条),考理论与概念。张五常教授借花敬佛,在这里试试中国同学的本领。(一星期后公布
答案)
5 、“ Price discrimination is the result of different price elasticities of demand in different
markets.” What does this mean? Offer another reason for price discrimination.
【天涯博客】本文地址
本期答案:
Wealth maximization for a monopolistic seller requires that their marginal revenues in
different markets be equal, given the marginal cost of production being the same. If the elasticities
of demand in different markets are not the same, equating marginal revenues implies the prices
charged in different markets will be different, hence price discrimination.
But price discrimination may occur if and when information costs vary among different
customers or in different markets, therefore price discrimination may occur even if elasticities of
demand are the same. There is no systematic relation between information costs and demand
elasticities. The typical example is people bargain when they buy, with each customer ending up
paying different prices for the same goods, and this may bear no systematic relation with the
elasticities of demand.
2022 年 2 月 13 日星期日 1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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