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审批权限
第八十条 公司及各单位按照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生活
福利等分类按季、按年汇总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并附物资采购预算、成本利
润预算、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预算、薪酬预算、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福利预算等附件,于当年11月15日前上报公司,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提出
公司年度预算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经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的开支,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各单位经理具体实施,
预算外使用资金需上报公司审批。
第八十一条 公司对各单位上报超预算用款或预算外项目用款的追加预算,
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提交总经理审批。
第八十二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由总经理组织实
施。
固定资产单项的投资超过预算10%内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八十三条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建在500万元以内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
定,超过500万元的,须报董事会批准。各单位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购置和
自制固定资产。
第八十四条 年度对外投资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预算外对外投资项目不超过年度对外投资项目10%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超过10%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八十五条公司日常支出报销的程序:由经办人填制报销凭证,部门及分
管领导审查,财务部经理审核,经厂长经理签批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
业务招待费的批核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十六条 公司差旅费的标准按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各单位制定的差旅费开支标准上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八十七条 公司各种会议费开支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十八条 公司广告费、技术开发费、管理费用开支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十九条 公司技术中心发生业务和经费开支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总
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
第九十条 公司公益性赞助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研
究,总经理审批;1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