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省政府机关后
勤社会化改革草案物业新
闻
省政府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草案物业新闻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加快事企业单位后勤社会化的决定》的
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进壹步加快政府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湘政
[2003]09号)结合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草案。
壹、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推动后勤改革优化资源配置
强化后勤监督”的宗旨;坚持改革要有利于提高后勤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
利于减轻政府负担、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益、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的改革发展的思
想;坚持后勤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发展方向;在省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机
关改革的总体思路,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建立起既确保机关利益,
又促进后勤发展的管理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府后勤社会化改革。
二、改革的目标
根据“政企分开、俩权分离”的原则,改革现省府后勤管理的现有模式,对机关
的后勤服务部门进行转制重组,把后勤服务运营人员及相应资产成建制地从政府
规范剥离出来,组建为后勤集团。集团按照企业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符合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自主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逐步和
社会同行业接轨,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和此同时,改变后勤的单壹投资体制,
引入竞争机制,吸收社会力量参和后勤设施投资和管理。
三、改革的内容
(壹)管理体制改革。在组建后勤集团的同时,成立省府后勤管理处,对机关后
勤工作实施行政管理和计划、监督等职能。后勤管理处作为甲方代表省府和后勤
集团形成甲乙方契约关系。甲乙方的共同目标是为政府政务做好后勤服务和后勤
保障工作。
(二)人事制度改革。改革用人制度,后勤集团实行全员聘任制、劳动合同制,
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人员编制,按照有关人员聘任制度的基本要求,“按需设
岗、以岗定编、逐级聘任、择优上岗。”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逐步提高集团
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分配制度改革。在后勤集团内部打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工资和岗位
和效益挂钩,充分体现“强化岗位、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原
则。建立起符合企业特点的“以岗位、贡献、效益为主,兼顾公平”的工资分配
制度。
(四)运行机制改革。对后勤集团政府逐步取消行政拨款,变行政拨款制为服务
付费制或项目委托制,后勤集团建立企业化的成本核算体系,独立进行资本运作。
(五)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资产制度上,省府实行后勤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分离制。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省府以协议方式将后勤资产委托后勤集团管理使
用,由后勤集团分类进行保值、维护和逐步更新。
四、改革的步骤
(壹)转制剥离阶段
到 2004年底以前,转变省府后勤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建制地剥离现
有后勤服务人员及相应资源,组建湘华后勤集团(注:湘指湖南,华为中国之意),
形成政府和后勤服务实体之间甲乙方契约关系。省府(甲方)就后勤服务需求提
出计划,和后勤集团签订协议,且负责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后勤集团(乙方)
为省府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具体安排如下:
2003年 10月至 2004年 4月,成立湖南省政府后勤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后勤管理
处和后勤集团,建立新的后勤管理体制;制定《湖南省政府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
方案》及有关配套文件;完成后勤资产的核定工作。
2004年 4月至 2004年 10月,签订《湖南省政府后勤社会化改革委托协议书》及
有关附件。按照《湖南省政府后勤社会化改革委托协议书》的要求,逐项实施,
将各类后勤服务项目、相关资产和人员进行规范剥离,后勤集团按新的运行机制
运转。后勤管理处代表政府对后勤集团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集约运营和发展阶段
2004年 10月以后,后勤集团以长沙市为基点,逐步拓展省内外市场,培育新的
经济增长点,积极探索新的运营模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向集约化、专业化、
产业化方向发展。政府机关后勤工作得到进壹步改善,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深化
和成熟,且最终达到省政府后勤和社会第三产业相辅相成,形成和社会主义市经
济规律相适应、和政府政务发展相配套的,具有相对独立运作体系的经济实体。
2004年底以前,实现后勤集团的集约化运营,完成和市场的融合,达到社会化改
革的目标。
五、改革的保证措施
(壹)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成立由省党政领导牵头,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国有
资产管理处、人事处、后勤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后勤改革领导小组,具
体起草有关改革文件、测算各项经费指标,制定有关委托协议及配套的规章制度,
组织、指导、协调后勤改革工作。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涉及到各方面的
利益调整,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全府各机关和后勤职工更新观念,服从大局,正确
对待个人和部门利益的调整,以主人翁精神支持和参和改革。对出现的问题要及
时研究处理,确保稳定。政府各机关要积极参和、帮助和协调后勤社会化改革工
作,为后勤集团正常运营管理活动提供便利,保证后勤改革有壹个良好的内部环
境。
(三)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属政府事业编制的职工应聘到后勤
集团,保留其事业编制的性质不变,保留其档案工资,如遇工资调整,仍按有关
政策由原单位给予调资且计入本人档案;其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医疗、职称评定、
退休、丧葬、独生子女保健费、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国家规定的职工取暖费
补贴等和正式职工同等待遇。2004年期间,后勤集团职工在竞岗中落聘的,交省
政府人才交流中心按有关制度管理;在集团工作期间被解聘的,由人事部门按有
关规定处理。非原政府事业编制的后勤集团职工,由后勤集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四)为保证后勤改革平稳过渡和稳定,给予后勤集团扶持政策,有关资产原则
上暂不收取资产占用费,对从政府剥离的后勤服务实体给予壹定的市场保护,允
许后勤集团有“平行竞争、同等优先”的权力。能和市场接轨的服务项目,按市
场价收费;不能和市场接轨的项目,按企业化核算方式按成本计费;能纳入本地
社会行业管理的项目,逐步纳入当地行业管理。
(五)考虑到原后勤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政府继续对后勤
基础设施改造给予壹定的经费投入,且适当增加各类设施维护、维修费用。
(六)由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基建处、后勤集团
参加,对交由后勤集团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明确资产属性和相
关权限。
(七)建立且强化监控约束机制。制定且逐步完善《湖南省政府后勤服务标准及
管理办法》,健全监督体系,由后勤管理处代表政府监督、检查、评估后勤集团
对委托协议的履行情况。
(八)在后勤集团建立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加强党、团组织的自身建设,
加强党、团员队伍建设,搞好民主管理,促进后勤改革和后勤服务事业的发展。
六、各类后勤服务项目的改革实施办法
(壹)办公大楼
采取委托管理方式。政府委托后勤集团负责办公大楼所有室内机电设施(包括中
央空调、电梯等),且负责之上设备及整个系统的管理、运行、保养、维修和更
新。
后勤集团按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扣除税金后进行收费,且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
定,省政府按每年实际费用开支总和的固定比例支付酬金。后勤管理处对后勤集
团的机电设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食堂
现有食堂采取委托管理方式。以零租赁形式委托后勤集团管理且运营,政府不再
补贴任何其它费用。
后勤集团的运营行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后勤管理处对
餐厅管理及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三)绿化卫生
采取有偿服务方式。管辖区域的绿化卫生工作由后勤集团承担,政府按有关规定
向后勤集团支付费用。后勤管理处按《湖南省机关卫生管理标准》和省政府有关
规定对卫生绿化服务及管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家属住宅区物业
家属住宅实行物业管理。省政府委托后勤集团代行其在湘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 X
公司中的股东权利。后勤集团依据政府有关文件提出物业管理的服务标准、收费
标准和实施办法,经和业主委员会协商,报后勤管理处批准后实施。
(五)水电运行管理
政府只负责行政办公的水电费用,其余单位和人员水电费用自理;各种工程用水、
用电单独计量收费。为最大限度堵塞漏洞,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政府在对各二级
单位核定、分配水电指标的基础上,实行水电二级表加价收费管理。
也能够采取定额包干管理办法。
(六)幼儿园
省府以零租赁方式委托后勤集团运营管理,保证机关人员子女优先入托、优惠收
费。考虑到政府有关收费限制等不利因素,政府应壹次性拨付壹定的改制启动资
金,但不再负担其它费用。
(七)零修、零建及新建绿化工程
由后勤管理处对后勤集团进行单项委托。
(八)居委
后勤集团及下属物业 X公司必须积极配合居委工作,作到分工明确。
(九)印刷厂
学校所占股份由后勤集团折价买断,或由后勤集团签订承包协议。
(十)招待所
后勤集团履行原协议,且在原协议期内每年上缴政府壹定的费用。原协议期满后,
由政府和集团另行制定运营办法。
(十五)其它服务项目
后勤集团在政府办公大楼设立商务中心,负责政务文印等工作。政府家属区内配
套商业服务设施统壹有后勤集团负责运营。另其他服务项目由后勤集团经管理处
批准实施。
七、相关问题
(壹)后勤集团成立前原政府的债权、债务,视情况分别由政府和后勤集团负担。
政府应付后勤集团的工程及修建、维修款由政府予以解决。
(二)本改革方案所涉及的改革范围的后勤服务项目,依据本方案精神由后勤管
理处代表省政府和后勤集团协商签订委托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