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风险
一 一 电子政务评估存在的风险及规避
评估的风险是指评估机构在服务 协
调、沟通 评估过程中遇 i的对其不利的事
件的可能性。人们对未来行为的预期的不确
定性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 可能引起不利
干预定目标的后果 是某些不利事件发生的
概率及其后果的函数。即:
R=f(P c)
式中 R风险.P不利事件发生的概率.
c不利事件发生的不利结果。要充分发挥电
子政务评估的作用 评估机构以及评估工作
者应认清电子政务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 根
据不同需求 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估工作 并
在客观 公正、公平的原则基础上规避评估
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电子政务评估存在的风险
任何评估机构的风险具有必然性 评估
机构风险的必然’陛是指由于评估机构从事职
业的特点所决定的一种客观存在性和不可避
免性 对我国电子政务实施效果的评估也是
一 样。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我国电子政务评
估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评估在我国是个新兴行业 电子政
务评估更是一个全新领域。评估业在我国仅
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 在法制建设方面还很
不完备。例如 资产评估最高的法规是国务
院在1 991年颁布的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
管理办法》 迄今为止还没有制定专门的资
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准则也没有出台。而电
子政务评估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由于缺乏
相应的法规、规章作保障,存在着多头管理
条块分割 各自为政 法度不一 标准不一
的局面 极易造成评估的无序。再加上现有
的评估机构仍处于发展时期.从业人员业务
素质参差不齐 这样就难免存在评估经验不
足,业务不精通 缺少某些专业技术人员
不能胜任评估工作等情况,给评估增加了风
险。
(2)评估原则 程序和方法的运用不当。
在对电子政务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时应遵循
一 定的原则 程序和方法。但由于具体’睛况
千差万别 程序和方法就不能一成不变 必
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 对电子政务实
施效果的评估一般应注重管理效益、便民服
务程度 公众的满意程度等方面,但如何判
断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完善性 适用’陛 如
何正确选取参照对象以对有关因素进行恰当
比较等 都有赖于评估人员的专业判断的能
力 以及所采取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科学和适
用。评估人员如果不能遵守评估原则.运用
了带有明显缺陷的程序和方法 就极易出具
错误的评估报告 得出误差很大的评估结
果。
(3 1评估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实施电子
政务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的一致取向.而要
保证一国电子政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就必
然要求有一批专业化的、高素质的评估人员
队伍.来从事电子政务的评估工作。我们知
道,电子政务评估工作执行的好坏.评估报
告水平的高低.归根结底取决于评估人员的
素质和水平。评估人员的素质越高 评估工
作风险越小。反之 评估工作风险就越大。
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低下 可能造成工作失
误 报告误导的后果 而评估人员道德素质
不过关 则可能出现欺诈、违约 泄密、滥
用评估标准等问题。
电子政务评估风险的防范
我们研究电子政务评估的风险问题 目
的是寻求切实可行的对策来尽力避免电子政
务评估风险的发生 尽可能地规避可能出现
的问题。
(^】宏观防范措施。第一,强化风险意
识 树立质量至上的观念。降低电子政务评
估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评估人员对风险
的认识态度。为此 电子政务评估人员应认
识到评估风险的广泛’陛和危害’性 强化风险
意识 保持应有的职业操守 严格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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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法规 拟定科学的评估计划 采用正
确、恰当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写出全面规范
的评估报告 有效地减少评估风险。在强化
风险意识的同时 要求评估人员在电子政务
评估工作中树立 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
发展 的 质量至上 的观念。只要评估工
作的质量水平上去了 评估风险19会随之下
降。第二,建立完善的电子政务评估法制,
统一立法管理。我国电子政务评估立法现状
与评估业迅速发展的要求相比 在很大程度
上存在滞后现象。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
强有关法律措施的制订 才能为我们制订电
子政务评估的实施规则提供一个行为准则的
依据.依据法律规范评估行为。应尽快出台
关于电子政务评估的质量控制 方法运用.
报告指南 责任指南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指
导意见。通过统一立法管理.将电子政务评
估纳入法制轨道.以减少或避免评估风险。
只有这样 才能从根本上构建起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的法律机制。第三 加强电子政务
评估标准的研究。我们知道 方法本身必须
合理,否则就不可能使之适应整体的建设。
因此,必须组织有关专家 学者对电子政务
评估标准本身进行深入的研讨 并制订一整
套严格、合理的电子政务评估方法.从而尽
快使电子政务评估体系成熟起来 为我国电
子政府的构建和电子政务的实施保驾护航。
【2)微观防范措施。第一 加强第三方
评价监督政府工作。在对电子政务进行评估
的时候 政府可运用评估指标进行19我检查
并比照评级条件进行工作改进。但是.由于
政府是电子政府的建设者 电子政务的实施
者 如果由政府来评估电子政务的实施效果,
难免有 既当运动员 又当裁判员 之嫌 无
形中也增加了评估的风险。因而 我们主张
评估工作不一定全由政府部门主持 也可采
用其他方式 比如.可聘请有资格 有威望、
独立 公正的咨询公司来评审.或组织有资
格的 (或取得某种资格的)管理与评估专家
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议。政府可委托那些既
具有权威性 公正性、职业道德 又有丰富
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特别是对电子政务
和政府管理有深入研究和应用的咨询机构对
电子政务成效进行科学评估 这是起码的条
件。当然 对评估组织体系中专家的专业构
成要有一个合理的比例.比照企业ERP项目评
价的专家的专业构成 电子政务评估组织也
可以照此组建,即以管理专家为主。对参与
评估的专家的专业构成的合理比例一般为4:
2:I即评估小组由7位专家组成 其中4位
为管理专家.I位为实际操作者 另2位为lT
软件和硬件网络专家。第二 加强电子政务
评估人员的素质教育。电子政务评估工作是
由评估人员具体操作的.评估风险的大小很
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本身的素质。因此
加强电子政务评估人员队伍建设是十分重要
的。首先 评估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坚
持独立 客观 公正的执业原则 站在第三
者的立场上 完全按照评估的目的.遵循法
定标准和操作规范 独立地进行评估估算和
判断。其次 评估人员必须掌握必备的知识
专业技术和方法 特别要注重评估人员的后
续教育,努力提高评估人员素质水平。时代
的突飞猛进要求评怙人员能跟上发展步伐
后续教育是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保持其执业
能力的有效手段之一。第三,实行电子政务
评估人员和评估项目的回避制度。对电子政
务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被评估项目之间
如果有利益关系的.要执行回避制度 这样
就能够使电子政务评估的公正性得到更好的
显示 为电子政务评估从业人员正确 公正
地进行评估奠定良好的基础。
总之 电子政务评估的风险是客观存在
的 这种风险也是可以认识和规避的。只要
我们尽快建立起相应的评估法规 统一的评
估标准 电子政务评估机构和人员在评估中
遵守职业道德 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电子政
务评估的风险是可以减少到最小程度的 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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