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奥立弗·E. 威廉姆森(Oiiver )是加利福尼亚伯克利大学教授。译者简介:赵静,中国人民大学。
丁开杰,中央编译局当代所。因篇幅所限,参考文献略———编者。
! 《企业的行为理论》很明显是研究组织经济理论最早的代表作之一,(Cyert and March,1963),不过,与大多数经济学
家关注的问题相比,它只是讨论一些更细微的问题,例如,把商场的价格精确到零。关于细微问题的讨论,参见
Wiiiiamson在 1999年的相关文章。最近,行为经济学研究不断兴起,可以理解为对与 Cyert,March和 Simon相关的“卡耐
基学派”内容的一个滞后反应,行为经济学讨论更多的是消费行为理论,而不是企业理论。
从选择到契约:作为治理结构的企业理论
〔美〕奥立弗·E. 威廉姆森
赵 静 丁开杰 译
内容提要:威廉姆森主张从选择视角转向契约视角,对企业组织理论进行研究。他针对理性体系中
的宏观组织理论,提出了从组织理论到契约经济学的五个内容:(1)在更现实的条件下对人类行为者进行
描述;(2)对所有重要的行为规范保持警觉;(3)治理的替代模式具有分立的结构方式;(4)多数属于微观分
析法的行为分析;(5)合作适应性的重要性。最后,威廉姆森认为,采用契约视角来分析企业组织,就很自
然地要求对企业进行重新的定义,作者认为,企业不是作为选择理论传统所说的一种生产功能出现的,而
是作为一种治理结构出现的。
关键词:治理结构 契约 交易成本经济学 组织理论
中图分类号:F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947(2003)03—0079—16
长期以来,“组织是重要的,并且是可以分析的”等命题一直受到经济学家的怀疑。当
然,也有明显的例外,如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产业与贸易》(Aifred Marshaii,1932),约瑟夫
·熊彼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Joseph Schumpeter,1942)以及弗里德里希·哈耶克
(Friedrich Hayek,1945)关于知识的论著。像索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ien,1904)、约翰·
R·康芒斯(John R. Commons,1934)和罗纳德·科斯(Ronaid Coase,1937)等制度经济学家,以及
罗伯特·米歇尔斯(Robert Micheis,1915)、切斯特·巴纳德(Chester Barnard,1938)、赫伯特·西蒙
(Herbert Simon,1957)、詹姆斯·马奇(James March,1958)和理查德·斯科特(Richard Scott,1992)
等一些组织理论学家,也认为应该更多地关注组织问题。
人们经过很长的时间才认识到了这一点究其原因,一是指出组织的重要性要比分析组
织怎么重要以及为什么重要容易得多!,二是选择方法在经济学中的流行也对此产生了阻
碍作用。因此,从契约视角来考察经济学中的组织理论,其内容不同,而且也显得更加重要。
本文从契约理论的视角考察经济组织,并且特别重视企业理论。
一、选择理论和契约理论
在整个 20世纪,作为选择理论的经济学获得了显著的发展。正像利奥奈尔·罗宾斯在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 79
《经济科学的本质和意义》一书中指出的:“作为一门科学,经济学将人类行为当作可交替使
用的稀缺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来进行研究”(Lionel Robbins,1932)。在两个类似的框架中
选择理论获得了发展:一是消费者行为理论,它研究消费者追求的效用最大化;另一个是作
为生产单位的企业理论,它研究企业追求的收益最大化。提出这种体系的经济学家主要研
究相对价格和可用资源之间的变化是如何影响数量的。在整个 20世纪,这一体系成为了经
济学的“主导范式”。
但是选择科学不是研究复杂经济现象的惟一视角,也并不总是最有启发意义的研究视
角。另外一个主要的研究方法是詹姆斯·布坎南提出的契约理论。布坎南认为,经济学作为
一门学科,只关注选择理论及其相关的最优化工具是错误的。不论这种判断是对还是错,人
们的确忽视了契约科学的并行发展(Buchanan,1975,)。
布坎南认为,最需要契约理论的是公共财政领域,具体说,也就是公共秩序领域。“政治
是个体间进行复杂交换的一个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人们集体地寻求他们无法通过简单市场
交换而获得的有效保障。”在公共秩序领域,契约方式会引起人们对博弈规则的关切,宪政经
济学的问题也就由此产生(Buchanan和 Tullock,1962;Brennan 和 Buchanan,1985)。
不论博弈规则是什么,契约都有效地支持了博弈的进行。后者是我所指的私人秩序,这
需要交易直接参与者的努力达到动机一致,并需要形成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他们的交换需
要。这种自助式努力的目的是在自愿交换中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这是最基本的经济学共
识,它能够减轻契约风险。从 1870年到 1970年,一直被新古典经济学家忽略的战略性问题
(机制设计、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学或不完善契约行为的所有文献都与之有关),现在都
开始走向了前台(Makowski和 Ostroy,2001)。
图 1 选择理论和契约理论
图 1列出了选择理论和契约理论的主要区别。最主要的区别是选择理论(正统观念)和
契约理论之间的区别。后者又分成公共秩序(宪政经济)和私人秩序,私人秩序再形成两条
相联的分支,一条始终关注动机一致(机制设计、代理理论、正式的产权文献),第二条分支描
述对不断发展的契约关系进行治理的特点(契约的实施)。本文主要关心治理,特别是企业
理论的相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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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契约视角下的组织理论
组织理论是一个大的主题。宏观组织理论与微观组织理论通常是分开的,前者与社会
学比较接近,而后者与社会心理学较为接近。一般而言,我们需要把理性的、自然的和开放
的体系方法区分开来(Scott,1992)。我主要关注理性体系中的宏观组织理论(参见赫伯特·
西蒙的论文)。
除了用这种方式界定组织理论之外,我还考察了经济学上的组织理论,我的考察并不是
通过选择视角进行的,而是契约视角。尽管有时候那些提出主流范式的人忽视组织理论
(Posner,1993;Reder,1999),但是契约 /私人秩序的视角表明,在经济学中,被主流范式所掩
盖的组织理论有时候是最基本的内容。
(一)从组织理论到契约经济学的五个内容
组织理论的第一个内容是在更现实的条件下对人类行为者进行描述。西蒙曾经很明确
地指出:“在确定我们的研究日程和告之我们的研究方法方面,没有什么比我们对人类的本
质所抱有的观点更重要的了,人类行为是我们正在研究的对象。”(Simon,1985)因此,社会科
学家怀着极大的兴趣(迎接挑战)分析了人类行为者的认识特性、自利特点,以及其他的特
点。
西蒙把理性作为认识的假设(1957),基于这一假设,他认为行为是理性的,而且仅仅是
有限理性的。在他看来,选择理论的主要内容是用“令人满意”来代替“最大化”,或者可以说
是“足够好”(1957b,)!。
对于治理的研究也要借助理性,但是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不同的:所有复杂的契约都
不可避免地是不完善的。因此,参与者将会产生适应意想不到的混乱状况的需要,这种混乱
可能是由于最初的契约中的歧异、错误或遗漏造成的。如果我们不把自利描述成“动机的脆
弱性”的话,那么,这种适应性就必然产生,“动机的脆弱性”是一个比较中性的条件,它包含
了一些战略考虑(Simon,1985)。如果行为者不仅(由于理性)要适应无法预见的问题,还要
(由于机会主义)面对战略行为,那么,有代价的契约就可能(拒绝合作、无法协调、要求重新
谈判)崩溃。在那样的情况下,私人秩序通过设计支持性的治理结构来缓解未来的契约僵局
和崩溃,这是很有意义的。
当然,如果我们假定人们对利益分配达成共识,讨价还价也无需成本,也就不需要这种
设计了。然而,这两种条件都存在很大问题(Kreps 和 Wilson,1982;Williamson,1985)。并
且,当考虑到理性、机会主义和特殊认识时(Williamson,1975),由于出现了不可证实问题,通
过法庭来解决争端是需要成本的,也是靠不住的。这样,私人秩序,也就是通过努力设计治
理结构,以支持契约执行期间的契约关系由此产生。
组织理论的第二个内容是要对所有重要的行为规范保持警惕。例如,老板控制工人的
努力会产生有意的和无意的结果。如果没有意识到工人不是消极的契约代理人,那么,试图
! 尽管令人满意在直觉上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概念,但是实施起来却非常困难。进一步的研究表明,令人满意的
方法不具有广泛的适用性(Aumann,1985,)。确实,有这样的一个反话:新古典经济学家使用的(最大化)分析模式很
容易应用,对分析满意的人常常可以较好地达到自己要达到的目。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 81
实现有意图的结果的努力,将被更加复杂的、为两种结果做准备的机制所取代。更一般地,
社会科学家认识到,“组织是有自己的生命的”(SeIznick,1950a),这揭示了许多行为规范(官
僚化就是其中之一),从事治理研究的人应该对此给予充分的认识,并在以后的组织设计的
计算中,将之作为一个考虑因素。
组织理论的第三个内容是治理的替代模式(市场、混合制度、企业、管理机构)具有分立
的结构方式(Simon,1978)。这些替代性的治理模式不仅在类别上不同,就连每种一般治理
模式的内部一致性特征也是不同的,就是说,每一种治理模式都有独特的优点和弱点。正如
下面就要讨论的,我们所面临的挑战性工作是,更好地描述治理结构,从而阐明其相关特点,
之后,用一种经济学方式将不同类别的交易与分立的治理模式统一起来。
组织理论的第四个内容是多数属于微观分析法的行为分析。西蒙提议将“决策前提”作
为分析单位,这与选择理论的微观分析法有着明显的关系(NeweII和 Simon,1972)。由约翰·
R·康芒斯提出的分析单位可以更好地用于对契约理论的研究。按照康芒斯的说法:“行为
的最终单位本身一定包含三个原则,冲突,相关性与秩序,这个单位就是交易。”(1932,)
不论分析单位是什么,实际操作都取决于明确说出和阐明分析单位变化的关键维度。
交易的三个主要维度也是治理的重要内容,它们是资产专用性(有许多形式———实物、人、地
点、贡献、品牌名称———这些是互相依赖的衡量手段)、交易所承受的混乱程度(潜在的紊乱
增加了这种混乱程度)以及交易发生的频度(这与市场中的声誉影响的效率以及引发专门化
的内部治理成本都有关系)。假定交易具有不同的特征,治理结构有不同的成本和能力,前
面提到的交易应该与适当的治理结构相匹配的提法就是站得住脚的。
组织理论的第五个内容是合作性适应的重要性。有趣的是,经济学家哈耶克(1945)和
组织理论家巴纳德(1938),都认为适应是经济组织的核心问题。哈耶克(1945)关注的是自
主的经济行为者的适应,经济行为者自发调整以适应市场中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以相对价
格的变化作为信号。市场的奇妙之处就在于“个体参与者需要知道多少才能采取正确的行
为。”比较而言,巴纳德描述的是经济行为者之间的协调性适应特征,经济行为者通过深入的
了解和使用管理方式来一起工作。在他看来,科层制的奇妙之处就是,协调性适应不是自发
的,而是以一种“有意识、有目的、审慎”的方式进行的。
因为高效的经济体系会表现出两种适应性特征,所以,经济组织问题的恰当提法不是市
场或科层制,而是市场和科层制。经济组织的预测理论将认识到,交易行为在适应性需要方
面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不同,为何一些交易用市场来进行,而其他交易则求助于科层制。
(二)契约视角下的深入思考
从契约视角来考察经济组织,揭示了另外的一些规律,治理的内容也随着这些规律而增
加。这里描述三个规律:基本转变,复制 /选择性干预的不可能性以及契约法律观念。
基本转变适用于这样一些交易集合:在契约实施和契约更新的间隙,众多符合要求的供
货者实际上最初被分成了少数的现实供货者。一般的交易和交换之间存在差别,一般的交
易是“陌生的买者和卖者相遇,很快就在一个均衡的价格下交换了他们的标准化商品”,而在
交换过程中,参与者的认同是很重要的,因为关系的连续性会产生重大的成本后果。产生互
相依赖条件的交易能够进行基本转变。
这里的主要因素是,所讨论的交易是否得到专门交易资产方面的投入的支持。这种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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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投入可能会采取专门的的实物资产(例如铸造不同金属形状的钢模)、专业的人力资产
(从专业的企业培训或边做边学而形成的)、特定的场所(近似专门化)、贡献资产(进行大量
的分散投资是为了继续做交易,以及提前终止可能导致产品以亏本的价格出售的投资)或者
是品牌资本的形式。互相依赖的交易者很容易相互指责,因为买者不可能轻易就转向其他
可选择的供应来源,而供货方则可以重新配置专门资产,以便他们下一次最好地使用专门资
产,或者提供给它们最好的使用者,损失的仅仅是生产性的价值(Klein,Grawford and Alchi-
anm,1978)。结果,就要求有维持价值的治理结构———注入秩序,缓和冲突,实现共赢!。因
此,简单市场交换让位于可靠的契约行为,契约内容包括对提前交易的惩罚、泄露信息和举
证机制、具体争端的解决程序,诸如此类。统一所有权(纵向联合)被认为建立了相互依赖的
风险。将复制与选择性干预联合起来的不可能性,回答了交易成本经济学一个由来已久的
难题:什么导致了企业规模的限制?大规模的成本增加是很明显的答案,但是,这种成本增
加的原因在哪里?技术无法解释,因为在多工厂的企业中,每一个工厂都可以使用最低成本
的技术。组织可以回答这些问题吗?通过比较契约的视角来重新描述这个问题,就可以来
考察这种可能性:为什么一个大企业不能做一些小的供应者集体所能做的所有事情,甚至更
多?
如果在小企业做得很好的所有情况下,大企业都能够“复制”这些小企业集体,那么,大
企业就永远不会做得比小企业差。并且,如果大企业总能够通过把(科层制)秩序施加于未
来的冲突上,进行选择性的干预,那么,大企业有时才会做得比较好,但是也仅限于预期净收
益能够实现的地方。总的来说,复制和选择性干预的结合可以允许大企业毫无限制地扩大。
相应地,对企业规模的限制问题就取决于对实施复制与选择性干预机制的考察。
考察为什么复制和选择性干预会失败以及怎样失败,是一道乏味的微观分析题,也超出
了本文的范围(Williamson,1985)。这里,我只研究从自主供应(小企业集体)到统一所有权
(在一个大企业)的变动就足够了,这种变动不可避免地会伴随着动机强度(在一个联合大企
业中动机就比较弱)和行政控制(控制更加广泛)的变化。因为确定市场和科层制的属性特
征具有不同的优点和弱点,有些交易会从市场到科层制的变动中受益,而其他的却不能。
此外,另外一个区分替代性治理模式的组织尺度是契约法律机制。尽管经济学的正统
观念经常含蓄地假定,有一种单一的、通用的契约法律,由见识广博的法庭无需成本地实施,
但是治理的私人秩序方法却假定,每个一般的治理模式,都要由与众不同的契约法律机制来
(部分地)定义。
市场的契约法律(理想状态)是传统的契约,据此,通过法庭给予金钱补偿来解决争端,
不需要花费成本。戈兰特不赞同这种法律集权主义的观点,他认为,许多发生在企业之间的
争端,尽管能够在当前的规则下提交法庭解决,而实际上是通过避免争端、自助的方式等等
获得解决的(Galanter,1981)。这是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参与者可以设计出他们之间争端的
! 由于买者拥有并且可以收回资产,他们可以把资产指派给那些最低标价的供货投标者,因此,如果资产是流动
的话,有形资产特性并不产生相互依赖。并且,特定场所资产有时候可以被买者所拥有,出租给供货者。然而,如果供货
者不是很细心地使用这些资产的话,这种“解决办法”就会给使用者带来成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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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办法,这些办法比专家以对该争端的有限认识为基础,运用一般规则做出的解决办法更
令人满意”。这样的观点大致符合卡尔·卢埃林提出的“契约作为框架”的概念,该概念表明
“法律契约的最重要之处是提供了一个框架,这一框架永远不会准确地表明真实的工作关
系,但是它提供了这种关系变化所围绕的大致的指示物,万一产生了怀疑,它可以作为一种
临时的引导,而当这种关系实际上停止时,它也是最终诉求的标准。”(KarI LIeweIIyn,1931)这
个最后的条件是重要的,因为最终求助于法庭有利于限定威胁的状况。然而,契约作为框架
这个更灵活的概念,在更大的契约混乱的范围内支持了一种(合作)交换关系。
值得进一步注意的是,一些争端是根本不能提交法庭的。特别是除了表明是由于“欺
诈、违法或者利益斗争”引起的争端以外,法庭拒绝听取企业内部的争端———例如,关于转移
定价、企业一般费用、清算账目、可归因于企业内部迟延的费用、质量不合格等等问题。实际
上,内部组织的契约法律就是要求企业自我约束(Forbearence),据此,企业本身成为自己最终
诉求的法庭。因此,企业能够行使命令,而市场不能。这也影响了治理模式的选择。
每一种治理模式不仅被内部一致的动机强度、行政控制和契约法律机制的属性特征所
决定,而且它们不同的优点和弱点也随之增长。
三、企业治理结构理论
德姆塞茨认为,“将(正统)经济理论的企业与它在现实世界中的同名物相混淆,是一个
错误。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任务是弄清楚价格体系是怎样与资源的使用相协调的,而不是
现实企业的内部运行。”(Demsetz,1983)假设分派给经济学的任务是研究经济行为组织,在那
样的情况下,仅把企业看成黑箱,根据技术规律将投入转变成产出是不够的。相反,必须把
企业与其他的治理模式联系起来进行描述,所有的治理模式都具有内部结构,这些结构“必
有其产生的原因”(Arrow,1999)。
契约 /私人秩序 /治理(后面均称为治理)方法强调,组织的产生主要是为节约交易成本
服务的。在这一点上,我们要注意,企业作为治理结构是一种比较契约上的结构。企业不是
被看成独立的实体,而是通常被拿来与替代性的治理模式相比较。通过与机制设计(使用契
约菜单得到私人信息)、代理理论(特征是厌恶风险,承担多重任务)以及企业产权理论(所有
的事情都依赖资产所有权)相比较,治理方法求助于法律和组织理论,将动机强度、行政控制
和契约法律体制作为三个关键的特征。
阐明与某一具体种类的交易相关的治理机制是很方便的,因为中间产品市场的交易,避
免了困扰最终产品市场中的许多交易存在更严重的不对称现象,这些不对称现象与信息、预
算、法律能力、风险厌恶等等相关。所以,我研究了“自制或外购”的决策,企业应该通过购买
生产这种投入物的企业来取得投入物,还是应该从另外一个企业直接购买这种投入物呢?
(一)自制或外购决策(Make or Buy)的选择理论方法
在企业发挥生产功能的制度下,检验自制或外购决策的主要方式是根据互相垄断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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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而定的!。互相垄断的新古典主义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当参与者之间将要达到理想交易
量时,互相垄断者之间的利益分割是不确定的(MachIUP and Tabor 1960)。作为一种手段,纵
向联合可能会减少不确定性上的讨价还价。或者是,当上游的垄断者将使用可变比例技术
的中间产品卖给下游的买者时,纵向联合被当作一种恢复有效因素的比例的手段(Mckenzie,
1951)。自此,纵向联合就曾经被弗农和葛拉罕(Vernon and Graham,1971)、斯默兰
(SchmaIensee,1973)、沃伦 -博尔顿(Warren - BoUIton,1974)、威斯特菲尔德(WestfieId,1981),
以及哈特和梯若尔(Hart and TiroIe,1990)放在可变比例———垄断力量的背景中来考察。
这个理论是有启发意义的,但是,它也受到约束松散或其他异常状况的困扰。首先,既
然已经存在持久的垄断力量,是一个大经济中的例外情况而不是惯例,那么,当这种力量可
以被忽略的时候,怎么解释为了大量的交易而进行的纵向联合呢?第二,既然在生产功能制
度下,一个企业可以复制没有与之联合的对手,甚至有的时候超过它的对手,那么,企业为什
么不联合所有的力量呢?第三,怎样解释混合的契约模式?更一般地说,如果许多商业行为
面对的问题都是间歇性的,并且需要对这种不确定性做出连续的适应,那么,经济组织的问
题是否必须在一个更大的、不同的框架中被重新界定呢?
(二)科斯与自制或外购决策
科斯的代表作是从一个基本的困惑开始的:为什么在专门化的交换经济中,企业出现
了?如果答案是企业家的领导,那么,为什么协调“在有的情况下是价格机制的工作,而在有
的情况下却是企业家的事情呢”?科斯求助于交易成本的节省,迄今为止,在解释为什么市
场和科层制运用于不同的情形时,人们都遗漏了这一因素,所以,科斯断言:“为什么建立企
业是有益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使用价格机制需要成本,最明显的是要去寻求最贴切的价
格。”这听起来似乎有道理,但是企业内部的采办又是怎样避免寻求价格的成本的呢?
“明显”的答案是,单一来源的内部供应,避免了与市场进行价格磋商,因为,内部的价格
计算是公式化的(成本相加的),可以将商品或服务从一个内部阶段转换成另外一个阶段。
然而,如果这就是内部组织比市场采办具有优势的原因所在,那么,接下来明显的内容就是
将同样的行为应用于外部采办。企业只需简单地建议它的采办部门,只与一个单一来源的
合格的外部供货者订货,这个供货者同意以成本相加的方式卖出,慢慢地,秩序建立了,也就
可以忽略市场的存在。在那样的情形下,企业和市场在寻求价格的方面就处于均势的地位
———也就是说,科斯认为价格的寻求是在市场上进行的说法经不起比较制度的深入研究"。
最后,科斯对正统观念提出了十分重要的挑战,他坚持引入交易因素,这没有引起人们
的驳斥(AIchian and Demsetz,1972)。但是,这些好的想法缺乏操作性(Coase,1992)。企业作
!
" 声称对企业内部的交易无须警惕的理由是不充分的,因为价格转换只是一句空话。一方面,在企业化的企业
中,不同的价格转换会导致要素比例的不同,这些企业化的企业可以解释他们的底线(如果不采用固定比例的话)。并
且,因为企业内的动机是很弱的,想迅速收回付出的成本,反而引起成本无限增加。贯穿始终的观点是:关注价格转换而
忽视了企业和市场之间分立的组织差异,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尽管互相垄断解释是最早的解释,但是也是在大多数的微观经济学的课本中所强调的解释,其他三个价格理论
框架也被用来对自制或外购决策进行解释:价格差异、进入的障碍和战略目标。关于这几点的观点参见威廉姆森 1987年
的文章,更全面的讨论参见培瑞(Perry)1989年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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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管理组织的理论是一次增加可操作性内容的尝试,而交易成本的节省是统一这一切的概
念。!
(三)企业治理结构的一个启发模式
在“共用三倍量”(commons triplf)的视角下,可以提出这样的观点:交易把冲突、相关性
和秩序这三个方面联系了起来。治理是这样的一种方式:它注入秩序、缓和冲突并且实现
“在经济学所有的认识当中最基本的共识”———从自愿交换中共赢。令人不解的是,像治理
这样重要的概念竟然会这么长时间被人们忽视。
以企业这样的模式作为治理结构是因为交易特点、替代性治理模式的特点以及要达到
的目的而出现的。资产特性(这导致互相依赖的产生)和不确定性(产生了适应性需要)是交
易引致的尤为重要的特点。限定治理结构的特征包括动机强度、行政控制和契约法律体制。
在这个框架下,市场和科层制的属性特征有如下的不同:在科层制下,动机强度小,行政性控
制非常多并且处于更分立的状态,争端的内部解决代替了法庭秩序。适应是主要的目的,自
主适应与协调适应的必要混合随着交易的不同而变化。具体来说,当资产特性加深的时候,
就产生了协调适应性的需要。
图 2 治理的比较成本
通过一种启发式的方式,图 2表明作为资产特性的功能(k),在市场(M)和科层制(H)中
组织交易的交易成本结果。如图,科层制的官僚主义负担一开始就把它置于不利的境地(k
= O),但是,一旦资产特性建立起来,在市场 M(k)和科层制 H(k)之间的成本差异就会缩小,
而当合作性适应变得尤其强烈(k > > O)的时候,成本差异就最终会走向各自的反面。组织
的混合模式可以进一步做好准备 X(k),混合制被认为是保留市场的可靠契约模式,它拥有
介于传统市场和科层制之间的适应性特点。动机强度和行政控制因而具有了居间的价值,
! 其他目的包括选择有效的因素比例、劳动专门化(在实物方面和认识方面)以及获取知识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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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卢埃林的契约作为框架的概念。如表 2所示,M(0)< X(0)< H(0)(因为官僚主义的成
本差异),而 M' > X' > H'(这反映了协调性适应的成本)。
这个基本体系产生了可驳斥的含义,而且数据已经有了广泛的证实,同样也可以延伸到
包括治理模式之间的不同生产成本,它主要支持了一个基本的论断:假使其他情况均相同,
当资产特性建立的时候,科层制就会得到支持(Riordan and Williamson,1985)。前述在治理
结构和交易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一个简单、随机的模式来复制,在这个模式当中,适应的要
求随着交易而变化,自主性适应与合作性适应的功效也随着治理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变换
参数也可以引入这个模式中(Williamson,1991),与这种体系大体一致的对契约完全正规的
处理方法也会不断发展。
尽管大多数纵向联合理论没有吸引人们进行实证检验,但是纵向联合的交易成本理论
受到了欢迎,并且实际上已经成为相当多的实证检验的主题。在工业组织领域,实证研究尤
其值得重视,因为在过去,这个领域由于缺少这项工作而受到了批评。不单是科斯曾经把他
1937年的文章描述为“多被引用而少被应用”(1972),而且其他人也认为企业理论(Holmstrom
and Tirole,1989)和工业组织领域(Peltzman,1991)缺乏实证研究。比较而言,在过去的 20年
间,实证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呈指数增长。调查研究方面的资料,参见谢兰斯基和克莱因
(Shelanski and Klein,1995)、莱昂(Lyons,1996)、克罗克和马斯滕(Crocker and Masten,1996)、瑞
德弗雷士和希德(Rindfleisch and Heide,1997)、马斯滕和索西亚(Masten and Saussier,2000),博
尔纳和马彻尔(Boerner and Macher,2001)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大量的对于公共政策,特别
是对反垄断和规制方面的应用,还有对经济学的以及相关的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科学)的
一般应用。结果,企业治理结构理论成为了广泛应用的解释框架。
四、主题的变化
纵向联合成为了一个范式。尽管许多实证研究和公共政策的应用与生产或购买决策以
及纵向市场的限制有关,但是,这样的研究和应用被更普遍地运用于契约行为。尤其是企业
和它的“风险分担者”———顾客、供货者和工人以及金融投资方之间的契约关系,可以理解为
主题的变化。
(一)契约图解
假设一个企业可以生产或购买一种要素,则可以进一步假设这种要素由一般用途的技
术或者特别用途的技术来提供。再一次以 k作为资产特性的衡量尺度。在图 3中,使用一
! 我也注意到 GM渔民团体(GM- Fisher Body)的例子(Klein,Crawford and Alchian,1978)受到了批评,这个例子被广
泛地用来阐明相互依赖所带来的契约的过度紧张(参见 2000年 4月出版的《法律和经济学杂志》在这方面的交流)。我对
此有两个方面的思考。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即使是 GM渔民团体的传奇故事实际上也是有缺陷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仍
然是实证研究的成功的例子(参见本文和 Whinston,2001);第二,传奇故事的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提供直觉上的知识。这就
像是制造糖果的人和医师注重外形(Coase,1959)。键盘的意义是路径依赖(David,1985)、柠檬市场对信息不对称的应对
措施(Akerlof,1970)以及共同的悲剧求助于集体组织(Hardin,1968),这些例子表达的是一样的意图。如果传奇故事实际
上是正确的话,当然很好了。然而,如果传奇故事中所描述的现象不是微不足道的或虚构的话(这样的条件只有当采取
实证研究的项目时,才会变得很明显),把抽象的条件带入生活的传奇故事则有助于达到它的目的。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 87
般用途技术的是 k = 0的那些交易。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涉及具体的资产,交易者基本是陌
生的。如果相反,交易使用特别用途的技术,则 k > 0。到目前为止的讨论中,互相依赖的参
与者有动力去增加连续性,保证他们的具体投资。让 S表示任何这种保证的大小,包括惩
罚、泄露信息和举证程序、专门的争端解决办法(例如仲裁)以及最低限度,在一个统一的所
有权下,将两个阶段联合起来。S = 0的条件是没有提供任何保障;一个提供保障的决定是
由 S > 0的结果来反映的。
图 3 简单契约图解
在图 3中,点 A对应的是法律和经济学中的理想交易:没有依赖性,治理是通过市场价
格的竞争来实现的,在产生争端的时候,由法庭补偿损失。点 B代表的是契约风险没有减
少的情况,因为那种专门的投资暴露出(k > 0)在该点的交易没有被提供任何的保障(S = 0)。
有远见的参与者会认识到这种风险,他们会通过抬高价格来排除这种潜在的风险。
在点 C和点 D提供了增加的契约支持(S > 0)。在点 C,这些契约支持采取企业间的契
约保障形式。然而,如果在点 C,尽管双方尽最大的努力制定交易的保障措施,可是需要付
出代价的契约仍然会彻底失败,这时,这种交易可能就会离开市场而在统一的所有权(纵向
联合)下重新组织。因为随着交易被排除出市场而在内部进行,为此增加的官僚主义成本就
会随之增长,所以内部组织被认为是组织形式的最后手段。也就是说,在市场中进行交易,
在混合形式中进行交易,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失败的时候,才求助于企业的形式。因此,只
有当较高程度的资产特性和增加的不确定性产生了较大的合作性适应需要的时候,点
D———统一的企业,才会出现。
请读者注意,在点 C的条件下,供货者的要价会比在点 B的条件下的价格要低,这是因
为与点 B相比,安全性的增加有助于减少点 C的风险,因此,契约的风险保障费用就会减
少。这里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指供货者不需要请求买方提供保障,因为如果提供更
多的安全性的话,买方将在一个更好的条件下(更低的价格)接受产品,买方有动力提供可靠
的约定。因此,尽管这样的约定有时被认为是通过让对方容易掌握的方式来订立契约,但是
行为分析立足于对可信性的精明的使用,以支持那些资产特性和契约风险成问题的交易。
这种支持不是为了那些采用一般目的生产技术的交易而采用的。
实际上,前面提到的图表可以应用于所有的交易,因为,企业所处的地位使其可以拥有
88 2003年第 3期总第 107期
每一个相邻的阶段或者与之订立契约———前一个阶段是原材料,接下来是要素,最后是分
配!。但是对于一些活动来说,所有权要么是不可能的,要么是非常稀缺的。例如,企业不
能拥有它们的工人,也不能拥有它们最后的顾客(尽管工人合作团体和顾客合作团体可以被
认为属于所有权的范畴)。同样,企业几乎不可能拥有它们的资金提供者。在所有权或被法
律禁止或非常稀缺的情况下,点 D被从图表中排除出去了。我将从分配一体化开始分析,
依次考虑与企业其他风险分担者的关系,包括劳动力、资金和公用事业规则。
(二)分配一体化
我将不考虑这样的情况:在上游,大众市场与制造者联合,而在下游,通过产品的生产商
或者商标所有者,大众市场与分配联合起来。我主要考虑在生产商与大量的商品批发商,或
者尤其是所讨论的商品或服务的零售商之间的契约关系。
许多这样的交易通常都是同一类别的。尽管贴有商标的商品和服务更特殊一些,但由
于广告、推销和制作保单都是制造商的事情,所以,一些商品只是需要有一个放货架那么大
的空间。既然这种明显的交易方式是通过市场与中间商做买卖,那么在点 A的方式中,当
这种交易受到纵向市场的限制时,例如顾客和地区限制、服务的限制、捆绑销售等等,我们可
以从中推断出什么呢?
分配效率的益处是由于价格差异产生的,价格差异是对这种有限的资源分配的解释,然
而,一旦将弄清顾客的评价和阻止套利行为的交易成本考虑进去,这种优点就是有疑问的
(Williamson,1975)。并且,价格差异根本没有穷尽这种可能性。
从契约的视角来考虑,纵向的市场约束总是产生把秩序注入交易的目的和结果,在这种
交易中,体系的利益和参与者的利益是冲突的。例如,施温(Schwinn)自行车企业在专营权
上加上了非转卖的限制,这是出于商标完整性的考虑,商标是体系资产,它会被特许经营者
损害,因为特许经营者察觉到实现自身利益的地方机会,就会把自行车卖给打折出售者,打
折出售者再把自行车“原封卖出”,却不提供任何服务或维护。进一步说,在图 3中市场权力
很小并且市场交换简单的市场环境(点 A)会损害不同产品的整体性,分配一体化(在点 D)
将会付出高昂的成本,使用纵向市场限制来实现可靠的承诺(在点 C)无疑是有许多好处。
(三)与劳动力的关系
由于企业不能占有它的劳动力,所以,点 D是不贴切的,比较就转入了点 A、点 B和点 C
之间。点 A对应的情况是劳动力可以很容易地配置到其他用途或提供给其他的使用者,不
会损失生产价值(k = 0)。因此,尽管这样的劳动力可能是技术高超的(像许多专业人员那
样),而缺少企业专门化就意味着,除了交易费用,企业和工人都没有兴趣制定惩罚措施,来
应对不希望看到的放弃 /退出或者产生内部劳动力市场成本、信息泄露与举证程序成本以及
具体企业争端解决机制成本的行为。共同的利益并不能确保成本。
当 k > 0时,条件就变化了,因为学到企业专门技术的工人如果提前退出(如果这样的工
人放弃,企业就将会增加培训成本),将会失去价值。这里,与其他地方一样,没有缓解的风
险(像在点 B)会导致工人们要求风险保障费用,同时,由于冲突而发生的契约僵局,会导致
无效率。因为连续性对于工人和企业都是有好处的,所以治理的特点有许多可取之处,如防
! 近似补充的行为通常被归类为“核心技术”(Thompson,1967),并且被有效地排除在比较制度分析之外,很明显,
这些行为是在企业内部做出的。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 89
止退出(停发薪水)和放弃(非既得利益)行为,以有序方式(纠错系统)来说明和解决争端,参
与者对这种方式很有信心。这些可以,但不必采取“工会”的方式。不论名称怎样,这种方式
的目的是建立一个集体的组织结构(在点 C),使参与者相互之间有信心,并且增加效率
(Baron and Kreps,1999;Williamson,1975)!。
(四)与资金来源的关系
从契约的视角来看,董事会可以被看作一种安全象征,它的产生是为了支持资金的平等
契约(Williamson,1988)。更一般地说,负债和平等不仅仅是法律和经济学上解释的资金替
代模式(Easterbrook and Fischel,1986;Posner,1986),同时也是治理的替代模式。
假设一个企业正在为下列项目寻求成本有效的资金:用于一般用途的流动性装备、坐落
在人口中心的具有一般用途的办公大楼,坐落在生产中心的用于一般用途的工厂,或坐落在
更偏僻地方的销售设施、特殊用途装备、市场和产品开发费用等等。进一步假设负债是一种
治理结构,几乎完全在一套规则之外运作:(1)在正常的时间段付清约定的利息;(2)经营会
不断遇到某种流动性的考验;(3)要在贷款到期日偿还本金;(4)在违约的情况下,债主将使
用优先购买权对抗有争议的资产。总之,如果事情变得糟糕的话,债务是无情的。
这种以规则为基础的治理非常适于一般类别的投资(k = 0),因为贷方可以重新配置投
资另做他用或者是给其他的使用者,而几乎无损生产性价值。因此,在点 A,债务与市场治
理相对应。但是那些更特别(不易重新配置)的投资项目怎么办呢?
因为持有的优先购买权要求的价值随着资产特性的加深而下降,上面描述的这种以规
则为基础的资金将会在相反的状况下得到,实际上,用债务来为这样的项目筹集资金将会把
参与者置于点 B,在这里,必须交付风险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有两个选择:要么牺牲一
些专门的投资特征支持更大的重新调配(返回点 A),要么由治理结构进行专门的投资,这样
可以得到更好的资金状况。那么,后者需要承担什么条件呢?
假设发明了一种叫平等的资金工具,它具有以下的治理性质:(1)它处于要求对企业的
收入和资产清算有最后权利的地位;(2)它签定契约是为了使企业长久存在;(3)董事会被创
造出来并且被授予平等权利,也就是说,(a)它是从掌握可交易份额的人中按比例投票选出
的;(b)它有权替换管理层;(c)它决定管理层的报酬;(d)有权参与内部业绩的计量;(e)为了
专门目的,它可以授权深入审查账目;(f)在重大的投资和运行计划付诸实施之前,它们应该
被告之情况;(g)在其他方面,承担重大醒目的决策和调节与企业管理层之间的关系的职责。
通过这样的解释,董事会被授予平等的权利,可以通过能够有限调配的项目来提供保障,减
少资本成本(把它们从点 B移到点 C)。
(五)规制与自然垄断
解决自然垄断问题的市场取向方法,是向最高的出价人拍卖专营权(Demsetz,1968;
Posner,1972)。但是,它的有效性取决于交易的本质与治理的具体情况。尽管一些提出选
择理论体系的人相信“阐明特定规制和建议的细节,只会使基本问题变得模糊”(Posner,
1972),但是治理结构方法认为许多行为都起因于细节。
! 强调集体组织是治理作出的反应,这与加利·贝克尔(Gary Becker)的早期研究有所不同,在贝克尔的研究中,人
类资产特性对向上倾斜的年限收入的情况负责(Becker,1962)。贝克尔讨论更多的是传统的选择理论,而我的观点是通
过契约的视角来研究资产特性。这两者不是相互排斥的,但是它们确实是指向不同的实证研究安排。
90 2003年第 3期总第 107期
治理方法超出了最初的投标竞争(为市场竞争),它坚持把契约的执行阶段包括进去。
基本转变所应用的交易,是那些需要在特定的资产方面进行重要投资,并且要承受市场和技
术方面的很大不确定性的交易,也就是那些在简单专营权的投标效率方面有疑问的交易。
这不是说专营权投标不起作用。也不是说,不应该重新考虑规制的决定———因为我们
看到了货车运输业成功地减少了规制(这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被规制的)和最近在解除对“工
业网”的规制上的尝试(Peltzman and Whinston,2000)。然而,我坚持认为,通过订立契约的视
角来考察规制的解除对双方都有指导意义———正像对解除加利福尼亚电力管制的评估一
样,在那里,对于顺利发挥功能的市场功效设置了太多的障碍,对于潜在的投资和契约风险
以及恰当的管理应对,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正如乔斯科观察到的一样:许多政策制定者
和实施者对创建电力批发市场的难度非常吃惊,如果这些政策制定者使用 TCE(交易成本经
济学)框架来看待重新调整政策面对的挑战的话,那么,这些潜在的问题可能早已经被认识
到,并提前采取措施来进行调整了(Joskow,2000)。
其他方面也是如此,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应该用契约方式思考问题:预测未来,发现潜在
的风险,把它们放入机制设计的计算中。从罗伯特·米歇尔斯(Robert Michels,1915)对寡头
统治的解释中,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只有平和而坦诚的考察解除规制的契约风险,才能使我
们缓解这些风险。
五、最近的批评
许多正统观念的怀疑者也是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批评者,其中包括组织理论者(特别是西
蒙(Simon)),社会学者(最近的调查,见 Richter,2001)和以资源为基础 /核心能力 /自主能力
的观点。在其他地方,我对此都提出过我的思考!,这里,我集中讨论来自经济学内部的批
评———特别是那些与企业边界相关的问题"。
(一)产权理论
毫无疑问,企业和市场组织的产权理论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Grossman 和 Hart,1986;
Hart和 Moore,1990;Hart,1995),在此之前,这种不完善契约会形成正式模式的观点受到了嘲
笑。现在,这一切都改变了。
尽管产权理论已经很完备了,但我还是在两个相关的方面提出反对的意见。首先,产权
理论“依赖并且完善了由科斯和威廉姆森开创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制度”的观点,仅仅有部
分是正确的(Salanie,1997)。当然,产权理论在特定的方面确实依赖(至少思路上)交易成本
经济学:(由于理性)复杂的契约是不完善的,(由于机会主义)契约作为单纯的承诺不会自我
执行,(因为非可证实性)冲突的法庭秩序是有限的并且(由于特定交易的投资)参与者是互
!
" 其他的批评包括弗顿伯格、霍姆斯特朗和密尔格罗姆(Fudenberg,Holmstrom and Milgrom)(1990),他们认为:“如果
有一个理想的长期契约,继而就会有一个理想的契约,通过一系列短期契约,它可以得到执行。”我对此的回应是,这个证
明虽然一流的,但它是以非常强硬的、很难以相信的的假设为依托的,不能通过对实施可行性的考验。
我对西蒙的回应,参见威廉姆森(2002);关于社会学,参见威廉姆森(1981、1993、1996);关于核心能力,参见威廉
姆森(1996)。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 91
相依赖的。尽管交易成本经济学将它的主要分析活动定位在不断发展的契约关系的治理
上,但是,企业的产权理论通过假设在分配盈利上达成共识和无需成本的讨价还价,排除了
治理问题。结果,所有的分析活动都集中在订立契约的动机一致阶段。既然在分配盈余上
达成共识和无需成本的讨价还价的假设都是深存疑问的,那么,我对产权理论的解释就是
“不能完全符合主题,因为它模糊了主要互动,而不是突出它们”(SoioW,2001)。
第二,我反对产权理论这样的观点:在为什么一个互相依赖的交易要受“在联合的企业,
有较少的讨价还价和阻碍行为”的观点支配的问题上,交易成本经济学没有提供任何解释。
哈特写到:“交易成本理论,没有提供任何答案。”(Hart,1995)言外之意,他认为产权理论提供
了答案。
既然产权理论只是依赖资产所有权,哈特和持有这种观点的其他人所能说的只是他们
怀疑复制 /选择性干预逻辑和每一个相关的规律,而交易成本经济学正是以它们为基础来描
述为什么企业和市场的具体结构方式各不相同。产权理论尤其怀疑以下四个交易成本观
点:(1)在合作性适应方面,企业比市场占优势(在产权理论下是对的,因为在契约执行期间,
全部的所有权结构能够没有成本地去适应);(2)动机强度不可避免地与内部组织相妥协;
(3)在企业中,行政控制更多并且差别更细微!;(4)内部结构隐含的契约法律是自我约束
(Forbearance)法则,因此,企业作为自己的法庭来解决争端。由于所有这四点差别都可以通
过实证来检验,所以,产权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之间建立的真实关系可以通过数据来说明。
但是,交易成本经济学没有说出或者没有明确说出,为什么企业和市场是不同的。产权理论
对数据的利用很有限,因为它几乎没有引出可驳斥的含义,实际上几乎无法检验。相反,交
易成本经济学引出了大量可驳斥的含义,并且欢迎实证检验。
(二)企业的边界
霍尔姆斯特罗姆和罗伯茨(Hoimstrom and Roberts)认为“企业理论过于狭隘地集中于障
碍问题和资产特性的角色,”这一点我也同意。需要承认其他(可能相关的)契约的复杂情
况,也需要研究治理的内涵。但是,我同意资产特性之外的因素也涉入其中,而且我还认为:
资产特性是一个操作性的、包容性的概念。
资产特性是操作性的,是因为它有助于在契约“复杂性”的想法中加入内容。因此,尽管
直观上很明显的是,复杂的治理结构应该处理复杂的交易,那么契约的复杂问题怎么办?确
认关于衡量交易差别的尺度,对于阐明契约的复杂问题是非常关键的,其中,资产专用性是
尤为重要的尺度,但并不是说这样做就是彻底的(Wiiiiamson,1971,1979)。
至于资产特性作为一个包容性的概念,可以参考罗伯茨抱怨多单位的零售商(例如专
营)无法从资产特性的视角得到解释的论述。这种抱怨忽视了品牌资本(Kiein,1980)是资
产特性的一种形式,它的完整性可能遭到损害(像上面提到的施温的例子),并且,如果其他
对于复杂经济组织(例如技术不可分或者代理人不同程度地厌恶风险的观点)的可能解释,
! 例如,格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 and Hart,1986)假设:“一个老板对他所(完全)拥有的子企业进行任何的查帐行
为,也完全适用于这个子企业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的情况。”交易成本经济学不仅持有相反的观点(Wiiiiamson,1985),而且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识到,对账目的审查不是完全客观的,而是作为一个战略上的工具来使用。并且,如果一体化是像产
权理论所描述的(方向上的)而不是像交易成本经济学所描述的(统一的)的话,账目的审查就会被当作是一个战略工具
来使用。结果,产权理论联合方向上的一体化产生的强烈的动机会遭到损害,因为在收获的阶段对于账目审查的控制有
利于利润的再分配,这种在分配是通过操纵价格转换、使用者成本费用、一般费用率、减价、分期偿还、账目清册规则等等
来进行。尽管哈特似乎承认这种结果,但是产权理论的基本模式却不接受它们。
92 2003年第 3期总第 107期
或者很大程度与数据吻合,或者说并不与数据相矛盾,资产特性将会不那么“过度地被使
用”。我将进一步分析霍尔姆斯特罗姆和罗伯茨的“对企业和它的边界的确定,采取一个更
宽泛的观点”的论断及其证明,其实,这些论断和证明不仅是与交易成本经济学同时产生的,
之前,它们也被充分论述过,甚至其特征都有所阐述。
我对他们的主张感到很不解,例如:“在交易成本经济学中,运行市场是一个黑箱,就如
同新古典经济理论的企业一样。”很清楚,在图 3中,点 C是一种被有意识的尝试所支持的市
场治理模式,这种尝试是由参与者对认同和连续性都很重要的间歇性的交易提供契约保障。
点 C是一个黑箱的观点,只是那些拒绝研究混合治理运行机制的人才会抱有的观点。因为
契约作为法律框架和克制性的法律既是市场契约法律,也是混合制和科层制的契约法,所以
从一个尺度适用于全部的法律观念向确认契约法律机制在治理模式之间———在这些模式
中,契约是法定规则———存在系统性差异的转变不是也应该被视作在构建一个黑箱的行为。
霍尔姆斯特罗姆和罗伯茨把日本的转包合同当作“与交易成本理论直接地对立”的例
子。霍尔姆斯特罗姆和罗伯茨某种程度上参照了浅沼茂的研究(Banri Asanuma,1989,
1992),他们报告说,日本的转包合同使用“与一些有限数量的独立的供货者的长期的紧密关
系,将市场与科层制的因素混同,保护具体的资产。”这些紧密的关系要靠小心地监控、两个
供货者系统(像丰田)、丰富的信息共享和阻止自主生产者采取机会主义方式的行为来维系,
可以说,“供给者的联合方便了沟通,增强了声誉的影响。”
1983年的春天,艾瑟纽玛和我参观了许多日本的自主性大企业(包括丰田),当时,我介
绍过所有上面的这些观点(Wiiiiamson,1985,1996)。有趣的是,巴伦(Baron)和克雷普斯
(Kreps)也认为丰田的契约实践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观点是相一致的。
然而,我也承认,霍尔姆斯特罗姆和罗伯茨(1998)提到的组织知识和学习的作用,在有
限的方式下,也是交易成本经济学需要解决的问题。然而,这不意味着交易成本经济学不是
或不能与这些问题有关联。在这一点上,我发现交易成本经济学很早就为特定企业的边做
边学和默认的知识做好了准备(Wiiiiamson,1971,1975),“知识项目”的组织在对协调性的需
要方面直到现在仍通过治理结构的视角来考察(Nikerson and Zenger,2001)。霍尔姆斯特罗
姆和罗伯茨提到的这些,也包括其他问题的研究,可以从许多视角进行有效的考察,而交易
成本经济学仅是其中的一个视角。
六、结 论
契约视角 /私人秩序 /治理的应用,很自然地导致了对企业的重新定义,我认为,企业它
不是作为选择理论传统的一种生产功能出现的,而是作为一种治理结构出现的。从选择到
契约的转变有三个关键的步骤。首先,用一种更加真实的方式来描述人类行为者的认识特
点和自利本质。第二,组织是重要的。契约关系的治理很严肃地处理了“共用三倍量”(com-
mons tripie)提出的处理冲突、相关性与秩序的契约的挑战。第三,组织是可以进行分析的。
最后一个步骤通过把交易确定为基本分析单位,把分立的、具有不同结构方式的治理结构看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 93
成管理交易和联系这二者的方式来完成。更明确地说,交易有不同的特点,以经济的方式与
具有不同的成本和权能的治理结构相联合,实施它需要弄清有效联合的逻辑。
不仅分析产生的企业理论与企业的新古典理论有非常大的差异,就是契约的治理内涵
与动机内涵也不相同,因为动机内涵包含更多正式的机制设计、代理和产权理论,这些理论
都是对订立契约过程中的动机一致阶段进行研究分析。因此,治理结构在契约执行期间的
适应差异被抑制了。组织理论者号召我们关注(我只是有选择性地呼吁)间歇性规律,还有
我所描述的契约复杂性的增加(基本转变、复制 /选择性干预的不可能性以及契约法律体
制),在任何动机一致的文献中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涉及这些内容。
过度节俭是一种品德,复杂性的增加需要被证明是正当的。出于许多目的,我主张对企
业和市场组织的结果进行不同的、更丰富和更好的认识。因为企业和市场组织的交易成本
经济学不仅为非标准化和不熟悉的契约和组织形式提供了不同的解释,它还引出了许多值
得驳斥的含义。企业作为治理结构的理论代替了企业作为黑箱的概念,引起了大量而不断
增长的对商业(business)所做的实证研究,以及对公共政策的选择性改进。此外,迪克特认
为,使用交易成本推理对公共政策的好处在于它打开了公共政策制定的黑箱,解释了决策实
际上是怎样做出的!(Dixit,1996)。
在经济组织受到极端复杂的问题困扰的领域,多元主义是有许多好处的。尽管有这样
的多元主义,治理方法也仍然是检验经济组织的一种高效而不受束缚的方式。在上面描述
的在所有概念和公共政策方式中,它是最有效的一种,更具前瞻性。它也不受束缚,因为它
向契约理论注入了生命力,并在此过程中刺激了其他工作———部分是对抗的,部分是互补
的。需要再次强调与选择的视角相比,契约的视角更能加深我们对复杂经济组织的理解,也
提示我们同样的战略对于应用微观经济学和相关的社会科学也是有所帮助的。
(责任编辑:孙宽平)
! 克雷普斯(Kreps,1999)对完全形式主义的评价也是以警惕作为信号的:大多数经济学家,特别是新生代研究人
员是最应该被批评性的,他们把交易成本经济学当作是翻译的和重新命名的(不完善)契约理论来学习⋯⋯(需要新的工
具),我们应该很清楚这些翻译是多么(不)完全,要反对那些把市场和科层制放在手边的错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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