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知识)国际寄售合同
(样本)
国际寄售合同
此协议于[日期],由[名称][个人或实体类型及国家名,
或协议签订地][地址](“制造方”)同[名称][个人或实体类型
及国家名,或协议签订地)[地址](“受托方”)双方签订。
A。双方承认制造方生产且销售[货物描述或以附于合同后的
现有产品清单来描述],且且今后生产的产品于性质和类型上和
原产品相同。
B。于寄售合同中,作为制造方授权的代表,为存货和销售
货物的目的,受托方要求从制造方手中接收货物。
C。制造方希望受托方作为授权代表于[某国某州](“指定
范围”)内按寄售合同条款和条件完成货物销售。
1.双方关系(relationshipoftheparties):制造方同意
按合同条款将货物转给受托方,受托方亦同意于指定地区内销售
货物。双方之间的安排于指定区域内[是/不是]独占性的。双
方均认同受托方是单独且独立于是制造方的,合同的成立且不意
味着双方建立起某种雇用、合伙、合资、委托或其他类似关系。
双方均不对对方负有任何偿债义务。受托方可自由雇用或聘用任
何人员。受托方有责任保证于[某国]进行贸易时要全面按当地
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受托方仍要负责交纳所有于[某国]进行销
售活动时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制造方对受托方于销售其产品时
所产生的各种损失、索赔或其他债务既无认定责任也无保证责任。
2.合同期限(termofagreement):合同于签约方最后签字
日期生效,有效期[数字]年,除非合同中另有其他时间规定提
交终止。于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可协商更新补充合同条款,受托
方应于此期间完全履行合同。
3.订货单(stockorders):受托方应按制造方提供的统壹
格式提交订货清单,表明受托方想要从制造方处订购货物的类型
和数量。于第壹笔订货之后,受托方应于每月不晚于[天数]天
向制造方提交订货单续订,数量和类型和上月卖出的货物相同。
每笔订货均应得到制造方的最终同意。制造方应直收到受托方提
交的订货单[天数]天内审定且修改。制造方于更改订货类型和
数量时应慎重考虑。如果制造方对订购内容做出了修改,则制造
方要向受托方发出书面或口头通知,且且于收到受托方的书面或
口头确认后,才能将订货发运。
4.交运条款(deliveryterms):除受托方失误或出现合同
中未列明的不可能性,否则制造方应于[天数]天内按认可的订
单将所有货物交运到受托方指定的地点。于发货期内,除受托方
必需获得必须的进口及其他被该国要求的许可证明外,制造方仍
要负责输所有出口许可和检验证明且承担遵守有关进出口所有
要求的责任。
5.货物所有权(titletogoods):所有运至受托方的货物
按合同条款应受寄售合同约束。货物只要不卖给用户,任何时候
其所有权均属于制造方。而受托方于任何时候均无权拥有且处置
这些货物。对货物的所有权应从制造方直接转交到用户手中。6.
价格条款(priceterms):制造方保留更换货物价格的权利。受托
方只能按最近来自制造方的列明详细价格的清单上的价格出售
货物,或以于其授权范围内的稍高价格出售货物。如果指定区域
市场对货物的需求因某种原因超出受托方的控制范围而下降到
其合同上写明的订货价格,不再有任何商业可靠性,那么只要这
种情况持续存于,则制造方的最小订货要求适用于此。
7.支付条款(paymentterms):除第壹次订货外的其他第
六次订货均必须先付清上月售出货物的全额款项,且减去受托方
约定的适当的折扣比例。受托方被让和壹定的折扣[具体说明,
比如标于最新产品清单上或每售出(数额)货物的折扣]。如受
托方售出产品的价格超过制造方价格,那么除通常的折扣外,受
托方仍有权得到超出部分的全部到壹半金额的折扣,而且是对超
出的每壹部分均需要被授权。如合同壹方的国家于对外汇款上有
严格要求,制造方可批示受托方暂将汇款存于受托方国家银行中,
但壹定要开立制造方的户名。银行必须由制造方选定。制造方于
收到受托方有关存款情况的文件后应开给受托方收据。8.存
货方案单(inventoryreports):于受托方提交存货方案单时应
同时提交月度方案,写明上月所售货物的型号和数量。方案需用
制造方指定的格式。每[月数]月或制造方要求的任何时候,受
托方均应向制造方方案寄售仓库中的所有存货情况。如制造方有
要求,则必须由制造方代表或于其指导下提取存货,其过程中和
制造方代表关联的费用由制造方支付。
9 .受 托 方 的 其 他 义 务
(additionalobligationsofconsignee):受托方同意下列条款:
a.受托方于指定区域内向客户积极促销产品。经过慎重选择,
受托方应彩多种销售策略,包括零售渠道、编制目录、邮购、电
话订购及电子商务等。
b.受托方不得运营任何非制造方产品、项目、零件等,也不
得销售任何和制造方产品相同或易混淆或有欺骗性的类似产品。
c.受托方不得将制造方产品销给其他公司用于出售、租赁、出
租和制造方产品相同或雷同等有欺骗性的类似产品。
d.受托方应对商业运作当中所有费用负责,包括所有税费、
劳务费和经宫中产生的罚金等。
e.受托方应负责禽且保存各种进口许可证、运输许可、商业
许可及其他用于进口运输、存贮和于受托方国家销售货物的类似
许可证。受托方仍应负责向制造方提供用于进口运输货物到受托
方目的地所需的各项文件。如果受托方不能于制造方交运之前向
制造方提交上述文件,由受托方引起的任何拖延将不构成制造方
的违约。
1 0 . 制 造 方 的 其 他 义 务
(additionalobligationsofmanufacturer):制造方应提供受
托方所需的有关货物的原材料和技术规格等情况.
11.损失风险(riskofloss):受托方承担受托货物的壹
切损失风险.受托方应负责赔付寄售存货记录中所有损失的\毁
坏的或丢失的货物.
12.担保(warranties):制造方应对每壹件售出商品给
予有限的质量担保.受托方必须给每壹个购买其产品的人提供制
造方对产品质量的担保.受托方无权更改制造方的任何质保条
款.制造方要及时修理或更换任何失灵、不运转的产品,以及属
于质保条款范围内的其他有缺陷的产品,而无论此时是由受托方
仍是由委托方拥有该产品。
13.保障(indemnities):
a.受托方应保障或使制造方免于遭受各种因受托方从事、运
营或执行合同造成的人员伤害或死亡以及财产的损失或丢失而
引起的索赔和伤害。
b.制造方应保障且保证使受托方免于任何由于货物本身的
损坏、失灵、故障导致的伤害和索赔,除非这些伤害和索赔是由
受托方本人或其他原因引起,或是归因于受托人的引导、运作或
履行。于全部合同期间,制造方应对售给受托方的所有产品的产
品责任负责保险,于总保险额内按每次交货数额至少承担[币种
和金额],这种保险通常把受托方称为附加保险方。
14.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a.
制造方于所有产品标识、名称、设计、专利和和产品有关的商业
秘密等方面拥有有价产权(称知识产权)。之上这些权利全部属
于制造方而非受托方。受托方不得宣称其拥有制造方的知识产权,
也不允许受托方将制造方的名称作为其自身名字的壹部分。知识
产权由制造方所有。
b.受托方被授权使用制造方知识产权技术从事有关制造方
产品的分销、再销、租赁和出租事宜。受托方无权使用制造方技
术用于其他目的。
c.所有和制造方产品有关的广告、促销材料、报价、发票、
标签、装积容器和其他材料均要附上壹张声明,即“和产品有关
的知识产权技术由制造方所有”。同时仍须注明受托方只是该产
品的受托方。
d.受托方禁止以任何方式更改制造方用于产品的知识产权
技术。所有产品细节、色彩和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制造方提出的要
求。
e.受托方只能出售使用制造方知识产权技术的产品,禁止受
托方将制造方知识产权技术用于任何制造方生产的半成品上。
f.受托方不得或谋略或协助他人复制制造方产品,也不得生产
制造或出售任何和制造方产品混淆或具欺骗性的类似产品。g.
受托方不得从事任何会使制造方的注册或权利无效的行为。受托
方不得试图改变或终止制造方知识产权的注册,也不得协助他人
从事上述活动。
h.如违反本段文字所述行为将直接导致合同的终止。而且,
双方均认同违背本段所述行为将损害且削弱制造方于信誉、名声、
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有价权利且造成严重损失。因难以衡量这些界
限模糊的权利,所以判定损失是不切实际且不可能实现的。鉴于
此,双方同意,如果受托方违背了上述条款所述内容,制造方有
权根据每次违约情况按照标于合同附件上的价格处以[数字]%
的损失赔偿。
15.合同转让(assignment):合同任何壹方于没有另壹
方书面认可前不可随意转让合同。任何壹方不可随意撤回其做出
换认可。制造方能够于下列任何壹种情况下撤回认可意见:受托
方未履行双方认可的合同规定的责任;建议的受让人因财务问题
不能履行受托方遗留的合同责任;受让人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受
托方义务,或受让人未能达到制造方拟定的对新受托方的标准。
1 6 .制 造 方 的 合 同 终 止 权
(terminationofagreementbymanufacturer):制造方可于任何
时间由于任何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条件是必须于[天数]天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受托方。如受托方破产,无力偿仍合同债务,则无
需事先通知而即时终止,这且不妨碍制造方寻求法律的帮助,而
且要指定壹位破产案的产业管理人处理受托方财产,或受托方自
行安排其债权人的利益问题。如受托方未履行合同责任,制造方
应给予[天数]天时间通知受托方且要求其弥补过失。如受托方
未能于通知期内采取措施,合同将自动终止。但如受托方弥补了
其过失,该终止通知将不生效。17.受托方的合同终止权
(terminationofagreementbydistributor):受托方可于任何
时间由于任何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条件是必须于[天数]天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制造方,同时要返仍制造方所有现存货物、托收款
项和已收款。如制造方破产,无力偿仍债务,则无需事先通知而
即时终止,这且不妨碍受托方寻求法律的帮助,而且要指定壹位
破产案的产业管理体制人处理制造方财产,或制造方自行安排其
债权人的利益问题。如制造方未履行合同责任,受托方应给予[天
数]天时间通知制造方且要求其弥补过失。如制造方未能于通知
期内采取措施,合同将自动终止。但如制造方弥补了其过失,该
终止通知将不生效。
18.合同的终止(terminationofagreement):如合
同终止,所有于受托方处寄售的货物均要立即返仍给制造方,而
且未被返仍的货物视同损坏、丢失或被盗,像已出售的货物壹样,
受托方须负责偿仍这部分款项。受托方要于合同终止前将所有从
销售中得到的款项和账款汇付给制造方。制造方收到汇款后应根
据实际收款金额给予受托方壹定比例的折扣。19.合同的补
救(remedies):合同双方期望建立壹种互惠互利的关系,最终,
双方会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壹切分歧。但当双方发生争议而双不能
协商解决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名称]解决。除非双方同意于
其他地点,否则仲裁应于[某地]受理。壹切仲裁裁决均将是最
终的、不可再上诉的、结论性的。争议也能够提交法院通过审判
解决。本条款且不限制制造方于其知识产权独有权受侵犯时寻求
任何其他可能的补救措施。
20.合同的修改(modification):仅凭合同双方书面签
字认可才可对合同进行修改。
21.通知(notices):所有合同项下的通知必须以书面方
式按合同标注的地址送交另壹方。如合同壹方地址有变化,必须
于地址生效后[天数]天内通知另壹方。通知送达日期以收到通
知日计。
22.放弃和拖延(waiversanddelaysofperformance):
任何壹方均不能因为另壹方放弃了合同赋予它的权利而放弃合
同赋予自己的违约赔偿请求权和严格按合同履行的要求。
23.合同条款(termsofagreement):合同双方履行合同
条款表明双方愿意受合同条款的约束。合同本身就是壹个完整的
协商结果。壹旦形成合同,以前双方所有谈判、谅解、陈述即告
失效。合同双方受合同鞭策、约束,各自有机会听取独立专家的
建议,包括来自律师和会计师的。双方对合同条款可做出独立决
策。如合同中某壹条款未生效或失效,可对该条款进行修改且使
之可行;如未做修改,则要删除该条款合同其他部分仍旧有效。
双方均通读且理解全部合同条款,且于下面相应处签字。[公
司名称]受托方[签字][签字人姓名及职位]
[公司名称]制造方[签字][签字人姓名及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