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乐斯:不上调个税起征点的真实原因
2011 年 03 月 02 日 08:10 中国经济网贝乐斯我要评论(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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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乐斯 经济学者
原题:数据分析:不能上调个税起征点的真实原因
摘要:不能调高个税起征点的真实原因在于:提高起征点会减少低收入者的
税收负担,但是由于低收入者人数众多,总的税收减少太多,对财政冲击太大,
即使对富人加税也无法弥补。而完全不是提高起征点富人受益多。这与财政部所
说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正好相反。
2009 年 6 月,财政部曾经发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首度正
面回应“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上调”争议: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
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
这份由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撰写的报告透露,2008 年年所得 12 万
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 240 万人,约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 3%;缴
纳的税额为 1294 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 35%;自行申报人员多集中在
电力、金融、石油、电信等部门和公司股东、企事业高管等职业。
根据财政部的报告数据,我计算了一下上调个税起征点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影
响:
先看对高收入阶层,也就是月薪 1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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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扣除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约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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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扣除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约 500 元)
再看对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月薪 1 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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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扣除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约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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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扣除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约 500 元)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虽然从绝对值来看,提高个税起征点对高收入者的税
收减少额较多,但是,从百分比来看,对低收入人群的税收减少非常明显。按平
均月收入 5000 元计算,交的税减少一半。富人的几个零花钱,对穷人来说就是
养命钱。
但是财政部为什么说:
提高个税起征点,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不仅不能得益,反而成为利益受到影
响的主要群体。“个税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如果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
者缴税大量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
教育、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
到底提高个税起征点对财政的影响如何呢?根据以上计算,起征点为 3 千时
假设高收入者平均月收入 5 万元,低收入者平均收入 5 千元。起征点为 5 千元时
假设交税的高收入者平均月收入 5 万元,低收入人群平均月收入 6 千元。
起征点 3 千元,高收入者平均税收减少 %,低收入者平均税收减少
50%。
起征点 5 千元,高收入者平均税收减少 %,低收入者平均税收减少
%。
起征点提高到 3000 元和 5000 元对各自的税收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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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如果提高个税起征点,从高收入人群征收的税款减少不多。但是,
从低收入人群收的税会分别减少 1 千 2 百亿和 1 千 9 百亿,个税收入会急剧萎缩。
提高起征点不但不会便宜了富人,而且会使广大低收入的纳税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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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从上图可以明显看出,随着起征点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结构逐
渐合理:从由大多数低收入者负担个税变为高收入者负担更多。低收入者在总税
负的比例从 65%减少到 49%,直至 %左右。
有人提出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调高税率,让富人多交税来弥补,保证税收不
下降。但是,起征点提高到 3000 元就意味着个税收入减少 1200 亿。这 1200 亿
需要年收入 12 万以上的人群交税补上,也就是交的税要翻倍。交税翻倍,大家
早就造反了。现在最高税率 45%,翻一倍就是 90%,接近 100%的极限,也无法
再增加了。所以,左右为难,只好忽悠老百姓了,搬出来个“减税伤害穷人”的说
法。
所以,不能调高个税起征点的真实原因在于:提高起征点会减少低收入者的
税收负担,但是由于低收入者人数众多,总的税收减少太多,对财政冲击太大,
即使对富人加税也无法弥补。而完全不是提高起征点富人受益多。这与财政部所
说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正好相反。
需要指出的是,经济危机面前,各国都在大力减税提高消费。而我国经济的
一大问题就在于内需不足。提高个税起征点,受益的是广大依法纳税的低收入人
群,代价是 1 千多亿税收。而我国每年间接补贴给国外消费者的出口退税就高
达 6500 亿。减税的钱和 4 万亿的刺激经济计划相比,这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却
能实实在在促进广大人民的收入增加,进而促进内需消费。这么好的效果,这么
低的代价,为什么不能实施?有关方面还长篇大论的推出报告来撒谎,来解释回
应。这是为什么?(原载贝乐斯-财新网博客)
周俊生:提高个税起征点有助于疏解民生负重
2011 年 03 月 01 日 02:14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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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 2 月 27 日在与“网民”交流时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今年国家将提高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并且从本周三起开会讨论。争议已久的个税起征点,终于能
够在可预期的未来调整了。随着起征点的提高,目前大批处于缴税临界点的中低收
入者有望适度减轻税负。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公布这个政策信息,无疑有利于增加
民众收入,更有助于疏解民生负重,促进社会和谐;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也有望
成为本次两会的亮点之一。
有关调整个税起征点的呼吁,近年来一直没终止过。我国自 1981 年开征个税后,
其起征点曾经长期定在 800 元,直到 2005 年和 2007 年才分两次调高到 1600 元和目
前仍在执行的 2000 元。
近几年,不断上涨的物价水平已使 2000 元的月收入在中国很多地区成为仅够维
持温饱的低收入,这使个税成了一种向民众普遍征收的税种。面对民众要求提高个
税起征点的呼声,有关决策部门一度态度暧昧,甚至有官员反复吹风,称提高起征
点并不会让富人缴更多税,把压缩个人征收等级作为个税调整的目标。此次温总理
以明确的态度表明了提高起征点的方向,对于前一时期的种种说法起到了正本清源
的积极作用。
按照现代宪政理念,政府接受公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而公民必须以税的形
式向政府提供维持其运转的资金。从这一点说,每个公民都有向政府缴纳税金的义
务。但税收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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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这两方面的作用构成了税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它们是缺一不可的。因此,政
府征税不能以增加财政资金收入作为唯一的目的,利用税收杠杆来实现经济调控,
促进社会和谐是一个同样重要的目标,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上,利用这一税种调节我
国日益突出的贫富差距,就是一个重要的目标。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 1980 年设立时的名称叫做“个人收入调节税”,体现了这个税
种所应起到的作用,国家开征这一税种的目的并不在于以此来增加多少财税收入。
当时,改革开放刚刚起步,居民月收入普遍只有几十元,我国的贫富差距还没有现
在这样严重,因此开征的第一年全国只收到 500 元个税,其来源只在于当时寥寥可
数的暴富者。
自 1993 年将“个人收入调节税”名称改为个人所得税后,国家征收这一税种的目
的渐渐发生了变化,利用这一税种广开财源成为首要目标,在这个目标指引之下,
诸如储蓄利息曾经一度要求缴税,而职工提前退休所领取的一次性补贴也已在最近
被纳入到了征税体系。这使个税收入的增长出现了惊人的发展,去年我国个税实现
收入 亿元,同比增长 %,比上年增速加快 个百分点。但是去年全
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109 元,同比增长仅为 %,个税收入的增长与居
民收入的增长很不匹配。很显然,当大量中低收入者成为个税缴纳的主力的时候,
个税只是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一个工具,已经无法正常行使其调节贫富差距的职能。
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适当提高起征点,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工作,但更重要
的是政府应该明确征收个税的首要目的,是让它成为目前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的调
节工具。其实,尽管个税收入近年来快速增长,但在我国的整体税收中它并不是一
个重要的税源,去年我国的个税收入只占到全国整体税收的 %。因此,政府应该
将征收个税的着力点更多地用在调节贫富差距上。根据这样的思路,个税起征点应
该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提高,让它从目前的普适状态变为主要向富裕阶层开征的税
种。同时,一些针对中低收入者所衍生的个税品种应该考虑取消,比如职工提前退
休所领取的一次性补贴,是否可以考虑列入免征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