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渤海大学掌报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动因及
政府应对策略研究
生奇志(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 110819)
O
-年第六期
摘 要: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群体为了实现目标,利用互联网络大规模发布和传播信息,在相对自
发、无组织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发泄不满、制造舆论的集群行为。以社会重大公共事件、伦理道德事件、民
族主义事件、文化争论事件等热点事件为发端的网络群体性事件,近年呈上升趋势。网络群体性事件具
有传播内容庞杂、传播主体复杂、传播范围广泛、传播渠道融合的特征。因此,政府应采取完善法律法规
体系、建立网络问政制度、加强网络执政能力建设和提高对网民的伦理道德教育等应急管理策略。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动因;政府;应对策略
中圄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8254( 2011 )06-0137一04
收稿日期 :2011一07-1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项目编号: 11YJA810015)
作者简介:生奇志(1968 -),女,博士,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从事传播学、网络政治学研究。
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
的群体,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得到满足时,
在解决问题过程中采取的集合性行为。而网络
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群体为了实现某一目的,
利用网络大规模发布、传播某一方面信息,以发
泄不满、制造舆论,是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
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
舞而发生的集群行为。 [1]
2011年,辽宁地区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包括:
"2-3" 沈阳皇朝万鑫大火引发高楼火灾被热点
关注事件、辽宁游客殴打澳门导游事件、辽宁24
岁女孩当副院长遭"市长千金"质疑事件、葫芦
岛市龙王庙村民抗强拆自焚事件、辽宁省建昌
县政法委副书记被网友冠以"索命书记"遭人肉
搜索事件、辽宁限购令出台引发二、三线城市房
价攀升事件、日本核辐射引发内地"抢盐"风潮,
等等。
近年来,网民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扮演着
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网络群体性事件也成为政
府及民众关注的焦点。通过对国内知名门户网
站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网站新闻频道,省内门
户网站北国网、东北新闻网、辽一网的本地论坛
以及"强国论坛"、"天涯社区"以及涉及到辽宁
热点事件的博客及微博的跟踪以及问卷调查了
解到,辽宁地区的群体性事件集中在突发性自
然灾害和社会灾害、土地征用问题、伦理道德问
题、官员腐败问题、非法集资问题、社会分配不
公等问题上。群体性事件的表现形式为以围攻、
静坐、游行、集会等方式对抗国家机关甚至破坏
社会公共财物、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
序等。还有一些表现为网络审判、人肉搜索、网
络恶搞、网络流言、网络集会等虚拟形式。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1.传播内容庞杂
从网络平台本身的特征看,网络传播广泛
的内容来源于横向和纵向的信息集纳。横向角
度,网络取得多元信息源,即传统媒体,如报纸、
电视,从而网络传播内容在信息量上取得了绝
对优势,是跨媒体的综合信息平台 ;[2撒向角度,
网络将新近发生的事实报道以数据库形式存
储,更利于同类事件的对比,或形成专题式报
道。网络因为传播主体的多样性以及传播渠道
的方便性,使得传播话题由原来的政府媒体设
置转变为更加自由的方式,也使以往的敏感话
138 题可以更加自由地传播和讨论。网络的监督程
温 度远远低于其他媒体,这使得传播内容庞杂,有
芙 时甚至传递谣言。在网络的匿名环境下,网民更
学 加大胆地发表言论,不计较后果,那些平时需要
吃 谨慎发表的言论很容易在网络这个多维传播的
面' 环境下得到快速传播,构成群体性的影响。网民
发表言论主题分布广泛,不仅局限在网络所带
来的感官剌激,而且是将目光聚焦于社会生活
本身,所有和他们利益相关的领域都可以成为
讨论的话题。
2. 传播主体复杂
网络消除了性别歧视和各种等级关系。由
于网民身份的匿名性,网络参与主体的年龄层
次、教育背景、从事的职业的异质性,使得网民
在发表言论时会或多或少地带入各自的观点,
而网络就是这些观点的熔炉。不论谁在网络发
表言论都绝对平等,这也使得事件更多以群体
方式出现。在网络上具有相同观点的网民更容
易在网络环境下集合观点,形成群体传播的模
式,再借助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使事件迅速升
级为网络群体事件。[玛
3. 传播范围广泛
网络传播的自身特点决定了网民只要接通
万维网就可以在多人之间传递信息、发表观点,
传播的优势决定了地域性在网络环境下消失,
网民即时传递信息不再受地域限制,多地区同
时接收信息,方便、迅速,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
发展提供了便捷的渠道。
4. 传播渠道融合
群体性事件并不是单一依靠网络进行传
播,而是借助传统媒体共同传播。这不仅使得同
样的信息出现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上,而且
有融合的趋势。例如,电视媒体不仅依靠电视传
播,而且实时监测网民的意见,发布网民信息,
渠道的多样性是一方面,更多的是手段的融合,
即传统媒体与网络合作,既拓宽了公众的表达
渠道,同时也丰富了媒体传播方式,传播效果更
加有效。
哲学社会科学版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动因解析
1.网络传播的特性促使网络群体性事件发
生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是以网络为依托,
向外发布并传播消息的。网民先是通过网络这
一平台从多种渠道了解现实生活中的相关事
件,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端。网民议论频
繁,对相关事件形成持续不断的关注,并向政府
或相关部门施压,扩大了影响,使得更多的人通
过各种形式,如论坛、博客、RSS传播、网络社区
等参与进来,最终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互联网
这一新型的手段,不仅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
成提供了平台,其本身传播的特性也为网络群
体性事件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土壤。
网络传播的复合性集中体现在网络传播信
息手段的多媒体融合上。多媒体是全面的综合
性的信息资源,它结合了文字、资料、图形、影
像、动画、视讯、声音、特殊效果,再经由电脑表
现出来,它能用来达成信息传播中的任何媒体
资源。这样一种具有无限想象的创作空间,既吸
引了更多的网民参与其中,又为网络群体性事
件的传播提供了快捷而全面的方式。
网络传播的开放性体现在传播格局的开放
和传播过程的开放。从网络的信息与意见发布
来看,传播的参与者是任何可以利用网络的人。
虽然在某些具体环境下,参与者本身会受到一
些限制,但在网络中,受众的信息表达相对于传
统媒体来说,还是顺畅的。此外,网络信息的传
播过程也就是网络信息的消费过程,在这一过
程中,受众不受强制,处在一种相对开放的环境
之下。网民为发泄,心中不满,会出现大量针对政
府与社会的激烈言辞,较之现实社会,网络传播
的开放性为其宣泄提供了一种渠道,被赋予极
大的选择权利。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
和口味对信息进行选择,而且可以自由及时地参
加讨论,表达自己观点。这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
出现提供了宽松的环境。
网络传播具有多级性,信息流动即呈现出
该特点。传播者、传播平台和受众之间存在信息
的多级流动。传播的中间环节无限增加,则传播
级数可以无限增加。"多级传播"的方式,延伸了
信息的传播的范围,在此过程中,信息的影响将
变得更加复杂化和具有影响力。在信息的多极
化流动下,各种意见相互碰撞,并对彼此产生影
响。由一件事引发的讨论纠结在一起,并最终以
网络群体性事件爆发。
2. 网民的从众心理诱使群体性事件不断出
现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
变化,社会变革的深人和社会交往的增加使外
界环境变化与人们自身利益的联系日益紧密。
尤其是互联网下的信息时代,社会信息交流的
开放度大大增加,人们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上
也更加多元化,表现在人们对于自我价值的认
同上也有了很大的差异。面对暴力、婚外情、腐
败等各种社会问题的增加,在人们呼唤道德重
生的时代,对于传统道德的美好渴望使得人们
对此类问题变得极为敏感。当某个此类事件被
发表在网络上时,必然被视为对人们情感上的
伤害。网络的公开自由给了人们任意发表意见
的空间,但同时也以其中充斥的许多关于社会
丑恶面的信息剌激着人们脆弱的心灵,因而导
致网民在网络中的行为激烈,甚至成为群氓。
"群氓"一词来自于法国,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
庞及莫斯科维奇认为群体就是聚集起来的表
现为同质均一心理意识的人类群体,他们拒绝
理性而复杂的思考,对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
想法和信念,只简单地选择两个极端,或者全盘
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
谬误。"问
网民的从众心理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扮演
了重要的角色。由网络的虚拟性带来的满足感
成为网民从众心理的源头和原动力。在网络里
只要你敢想就能够得到最大化的满足。而网络
群体通过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不断追问和眼
进,使这种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对从众心理来
说,动机无非就是网民通过从众的过程得到一
定的满足。具体表现为获得同更多人交往的机
会、获得他人的认同和情感交流。现实生活中的
一些人,对于某一事件的指责会比较怯懦甚至
不表达出来,而当其在网络上看到有如此庞大
的群体支撑着事态的发展,就会产生一种强列
的归属感,自觉归于这个群体当中来,自愿服从
网络中的意见领袖。此时,个人的内心不再怯
懦,而是变得强大。
3. 利益诉求渠道缺失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
多发
现实社会中群众对政府、官员有意见、建
议,对其他方面有想法,应该有相应的表达渠
道,但是,现有的利益诉求渠道如官员接访、信
访等既不多,效果也不明显,反而是只有把事情
搞大,才能得到解决的群体事件,却往往非常有
效,网络群体性事件也是如此。
由于社会结构的迅速分化和利益需求的逐
步多元化,原有的社会成分发生分化和改变,农
民工、自由职业者等大量新兴社会群体不断涌 139
现。在这种情况下,诉求者和接受者均出现了新 颤
的变化。但是,现有的利益诉求渠道多为一些政 芙
策性规定,作为利益诉求者和接受者的权利和义 学
务、沟通的程序与效力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导 电
致部分利益诉求者尤其是新兴社会群体和弱势 ?
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这种情 O
况下,利益诉求者和网民达成了身份的融合,网
络成为利益诉求者的有效表达渠道,它在相当
程度上填补了现实生活中利益诉求渠道的缺
失,而网络群体性事件也在此空隙中应运而生。
4. 网民政治参与意识提高引领网络群体性
事件走势
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认为,蓬勃发展的公
共领域是民主、平等、参与意识成长的基本条
件。自然,网络公共空间的形成过程也是民众民
主、平等和参与意识成长的过程。新世纪以来,
我国网络媒体、网络论坛、网络社区等持续快速
发展,形成了开放、互动的网络公共空间,为公
民平等、民主和参与意识的成长提供了话语平
台和条件支持,使我国网民的平等、参与、民主
意识不断增强。这主要表现在网民不仅会通过
这些平台表达其利益的诉求,而且表达的利益
诉求已从以往简单的解决温饱、拆迁补偿等问
题上升到改善生存环境、参与社会管理、维护国
家利益等多方面的要求上。[唱就使得网络群体
性事件出现多种类型,并且数量不断增多。
--年第六期
三、政府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急
管理策略
面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层出不穷和影响力
日趋扩大,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网络并不是单纯的虚拟社会,同样需要相
应的法规、准则来约束网络中参与者的行为,因
为网络的匿名性往往使得网友存在侥幸心理,
对信息未经验证真伪就在群体中进行传播。出
台相应的管理细则必将大大约束这种行为,这
意味着对于网民而言要对自我言论负责,同时
网站也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对自己发布的信息进
行核实,对有损国家利益的言论要及时删除,避
免因为网友的过激言论造成网络群体性事件,
进而引发暴力事件。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140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
理却 法》等网络管理规定,并参照《刑法H著作权法》
芙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
学 行规治。"姜岩事件"被予为"中国网络暴力第一
哇 案"女白领姜岩因丈夫王菲姗而跳楼自杀,
" 姜岩的同学张乐奕设立抨击王菲不忠行为为目
的的"北飞的候鸟"网站,将王菲的姓名、单位、
住址等私人信息披露,谩骂骚扰王菲,引来网友
对王菲的"人肉搜索"0 2009年12月 23 日法院对
案件进行终审判决北飞的候鸟"网站创办人
张乐奕宣扬隐私对王菲构成侵权,判令张乐奕
删除侵权文章,赔礼道歉,赔偿5684元。
在网络群体性事件有增无减的趋势下,对
事件的惩处法律法规的规范化,对处理今后的
网络群体性事件将起到重要作用。
2. 建立政府网络问政制度
网络问政,就是政府通过互联网做宣传、做
决策,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以达到取之于民,用
之于民,从而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真正做
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立网络问政制度就
是各级政府部门要把网络问政当成共同遵守的
办事规程或了解民意的行动准则。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互联网在中国民众
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
角色。从2∞8年6月 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网
与网友在线交流,到各省官员通过各种形式在
网上与百姓沟通,中国官员越来越多地通过网
络问政于民。网络问政制度已成为一些地方政
府的执政新风,成为中国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
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也是对我国利
益诉求渠道缺失的一种有利补充。官员利用网
络搜集民情民意,绕过了森严的行政壁垒和重
重的人为障碍,抛弃了陈规陋习、繁文缚节与公
文旅行,能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了解到真实
民意,为自己的行政、决策提供依据。很多网友
认为,官员通过"网络问政"不仅可以使其以更
加亲民的形象更多地倾昕群众呼声,更加迅速、
准确地作出符合民意的决策,办好符合民心的
好事,而且还有利于在政府和公民之间建立良
好互信关系。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不断涌现,
政府的网络问政要作到解决网络问题常态化,
回复网民制度化。
3. 加强政府的网络执政能力建设
面对网络的迅猛发展和网络群体性事件的
增多,加强网络执政能力建设成为我国政府刻
哲学社会科学版
不容缓的工作。因此,我们要发展和拓宽传统执
政能力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切实把政府的网络
执政能力建设抓好。[句各级政府要适应现代信息
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各
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和网
上办事制度。要把网络运用能力纳入干部教育
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
导干部运用网络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切实
增强领导干部通过网络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
能力和引导社会舆情的能力。比如,建立网络
新闻发言人制度、网上政务公开制度等,使党
和政府的重要信息传递更加及时、准确、系统、
有效。
4. 加强对网民的思想道德教育
近年来"网上道德"问题日益突出,网民在
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时常常表现出不理智、情
绪过激等行为,因此需要切实加强对网民的思
想道德教育,以使网民正确参与网络群体性事
件。首先,必须大力加强网络社会网民的道德人
格建设,培养人们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自律意识,
使人们将外在规范转化为内在要求,通过各种形
式增强网民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和
政治意识,使其自觉明辨是非,扶正桂邪,让网络
道德建设净化网络空间。其次,必须以积极的态
度和创新的精神,大力发展和传播积极的、健康
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
好、管理好。因此,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广泛
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的
思想道德观念,使广大网民加强是非标准的评
判,培养个人自制力,理智而正确地参与网络群
体性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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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