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 总第438期商业研究COMMERCIAL RESEARCH 文章编号1∞1-148X (2013) 10 -0028 -06 综合社舍契约论的商谈转肉委波(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上海200344) 摘要:作为一种多元,主义规范企业伦理研究范式,本文剖析了综合社会契约论(ISCT)的内在逻辑矛盾,指出了哈贝马斯哲学与综合社会契约论之间的互补关系,并且根据商谈伦理原则对综合社会契约论的分析框架做出了适当的修正,重新定位了管理者在企业伦理决策中的角色,旨在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更具多元,主义和动态性特征的伦理决策模式。关键词:综合社会契约论;商谈伦理;多元,文化冲突;企业伦理决策中固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目前,多元文化冲突对企业经营活动提出了适用于所有人、所有社会和所有时代的一般性道重大的伦理挑战,如何构建一套客观、公正的商业德原则,过于宽泛笼统疏于"精确(imprecise) , 伦理规范,引导和约束企业决策行为,是伦理学和难以解释商业实践中多种规范并存的事实。比如管理学界共同面临的迫切任务[1]。唐纳森和邓菲创知识产权概念在有些文化中被认为是违背了知识立的综合社会契约论(ISCT)[2]提出了一种多元主成果社会分享的规范,在有些国家被明令禁止的义的规范企业伦理学范式,在学术界产生了持久股票内部交易,在另一些地方却司空见惯。而标榜的影响,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20多年来,ISCT 价值中立描述的商业伦理实证研究,在唐纳森和已经被运用于商业贿赂[町、性别歧视[4]、劳工标邓菲的眼里又显得过于简化,直接将"是"( is) 准[5]、知识产权[6]等各种企业伦理问题的探讨,和"应该"(ought)等同是一种"自然主义谬误"ISCT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内在逻辑矛(naturalistic fallacy) [剖,容易滑向伦理相对主义。盾也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其焦点在于ISCT作为一唐纳森和邓菲提出了一种多元主义规范企业伦理种规范企业伦理理论,却使用了经验主义的方法,学范式一一综合社会契约论ISCT,试图在相对主往往跳过道德推理、道德证明环节,直接以规范的义与普遍主义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ISCT中的宏观察描述为分析的基础,诉诸经验法则指导管理观社会契约是一种假想的契约设计,延续了经典者的伦理行为决策。晗贝马斯的商谈伦理范式提的霍布斯、洛克、卢梭,以及现代的罗尔斯的社会倡在现实的实践话语中解决多元伦理冲突,在话契约论政治哲学传统,为企业伦理决策划出了规语程序规则的引导下论证规范的道德合法性。商范边界。而ISCT中的微观社会契约是指各经济共谈模式与社会契约方法形成的互补关系,可以使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的现实契约,参考微观契约就得ISCT内在逻辑更加严密,从而为企业提供多元是承认共同体规范的多元性,提高企业决策的精主义的动态伦理决策模式。确性。在ISCT宏观契约的思想实验中,各种人性特一、ISCT的内在逻辑矛盾征的代表(贪婪的利己主义者,理性的功利主义企业伦理的规范研究大多采用康德[7]、亚里士者,信仰宗教的利他主义者)都参与了宏观契约的缔约过程,他们并非罗尔斯意义上的"完全无多德[8]等传统道德哲学理论,唐纳森和邓菲将之归知者,,[则,而是带着它们在生长过程中形成的对深为"普遍主义"理论,认为它们只是提出了一些收稿日期:2013 -01 -07 作者简介:委波(1970-),男,杭州人,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伦理。
29 总第438期类波:综合社会契约论的商谈转向层道德观念的固定理解(settledunderstanding of 业管理者在日常商业活动中正确地运用普遍的道德原则。问题是实质超规范并不完全是一个可以deep moral value) ,即超规范(super norm)来到谈判桌前。确立某种经济道德规则,避免经济行为中观察的经验现象,作为微观社会共同体规范的合再现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符合所有人的利益。但是,法性依据,超规范必须对于所有共同体都具有道经济体系完全是人工产物,结构与规则变动频繁,德约束力,为此超规范必须证明自己的道德普遍经济背景下的道德决策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与性,才能获得共同体利益相关人的一致认同。因复杂性。基于宏观缔约者的道德有限理性(bound›此,缺失了道德证明环节,ISCT同样陷入了"是"(is)与"应该(ought)的悖论之中,跳不出ed moral rationality) ,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给微观共同体留出"道德自由空间(moralfree space) , "自然谬误"的陷阱。让共同体成员通过微观社会契约,自主建立自己对于微观社会契约规范的来源,ISCT同样不的行为规范。道德自由空间并不意味着绝对的道持立场,只是假定一套最优的共同体规范已然涌德自由,共同体规范只有经过多数成员在行为与现,等待着决策者去经验发现,决策者可以将公司态度上的一致同意(consent),才是真实的规范信条、伦理守则等视为共同体真实规范的经验替(authentic norm)。宏观契约通过赋予共同体成员代物。多数成员的集体沉默以及放弃退出权保留退出权(exit)、发言权(voice)两个程序超规范,成员身份,暗含了对公司伦理守则的同意,以及对确保共同体成员同意表达的非强制性。共同体规伦理守则道德约束力的承认。对现有规范有异议范还必须接受实质超规范的检验,只有不违背实者要么退出共同体,要么顺从多数人的意志,除此质超规范的真实规范才可称之为合法规范(legiti›别无他路。随着异议者的相继离开,共同体规范趋mate norm) ,共同体成员对于不合法的共同体规范于一致,既有规范合法性地位难以动摇。ISCT在不承担道德义务。这里显然将态度与行为混为一谈了,犯了演化推通过真实规范、合法规范、超规范等一系列概论的逻辑错误(忖afallacy of 肝evolu此ltioenc臼e)[川1l臼υ3叫]」。就像现实中有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念范畴,ISCT似乎给企业管理者提供了一个简单实用的伦理决策模式[11J然而将ISCT运用于具体依然得以维系一样,人们不能从一个契约规范存的企业伦理决策远非想象中的那样直截了当。另在的经验事实本身推论出该规范一定优于其他规外,是否存在亘古不变的人类普世价值,也就是范,人们接受契约规范可能是真心拥护,也完全有ISCT意义上的实质超规范。哲学家都争论了两千可能只是迫于无奈。现实中的微观契约往往是一多年仍未有定案,决策者又如何能够从外部观察种不完备的(incompleted )、相机决定(contigen›识别共同体成员在行为与态度上的一致性,从而cy)的关系型契约,共同体成员不选择退出并非是确定规范的真实性呢?面对共同体之间同样合法对现有契约规范内容的背书,只是表示他同意继但又互相冲突的规范主张,决策者又该如何取舍?续维持与其他成员的互动关系,继续参与微观契唐纳森和邓菲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些棘手的问题,约的谈判。他们提供了经验"线索"、"证据"和经验的代替当共同体之间的合法规范发生冲突时,ISCT 物(proxies)以及经验的拇指规则,帮助管理者做提供若干经验拇指法则引导决策者做出选择。这出快速的道德判断与决策,但这些外生的经验手些法则大都从法律裁判规程中所认可的原则引申段缺少道德证明的规范基础,在价值多元化的社出来,符合宏观社会契约。这类拇指规则对不同的会中很难获得普遍的认同。道德合法性主张进行排序,产生规范的共同体越ISCT最受人质疑的一点就是它对实质超规范是广泛越具有全球性,其规范就越应得到优先考的终极来源持不可知论的立场,明确拒绝实质超虑。管理者则置身于冲突之外,作为裁判公正地执规范的道德证明,只是要求管理者在具体的伦理行优先规则作出最终取舍。然而这种嵌套式(nes›决策场合中去寻找相关的实质超规范。ISCT借用ted)的规范结构假定并不符合全球文明冲突的社罗尔斯"重叠共识"[12J概念,认为现实世界的宗会现实,就像伊拉克的库尔德人、以色列的穆斯教、哲学、文化信仰的趋同,可以作为实质超规范林、西班牙的巴斯克人一样,人们往往更忠诚于自存在的经验线索和证据。ISCT还认为实质超规范己亚文化的社会规范,而不是更广泛的政治共同的道德证明与企业伦理决策无关,所以它选择置体的规范。在面对诸如全球气候变化等争议性的身于各种传统伦理学说的争论之外,专心指导企伦理问题时,更多是需要在经济发展、生态可持续
30 商业研究2013/10 性、尊重人权等多元合法的规范主张之间保持一范的预先引导,对话程序将把人们带向规范虚无种创造性的动态平衡,而不需要外来的规范干预,主义。所以,ISCT放弃了通过系统论辩产生和评陷入非此即彼的零和游戏中。ISCT优先规则有规估规范的可能性,转而寻求外生实质超规范来驾范帝国主义之嫌,压缩了小型共同体的道德自由驭社会契约的规范结果。哈贝马斯提醒人们必须空间,低估了多元社会中人们共同学习联合解决在话语程序与话语内容之间作出区隔,任何实质问题的潜力。内容不管涉及多么基本的行为规范,都必须服从真实话语的检验[臼oISCT中实质性超规程要想获二、晗贝马斯哲学与ISCT互补性得普遍接受,只是在思想试验中接受无立场观点如何在多元文化背景中建构伦理规范的普遍( views from nowhere)的检验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性,哈贝马斯认为不同的人对于规范的可接受性实践话语中接受生活实践观点的检验。哈贝马斯会有不同的结论,单凭个人理性反思不足以证明并没试图通过U原则和D原则提出任何实质性的规范的普遍的可接受性,规范的道德普遍性必须规范,只是提供了一套描述道德论证,达成一致同在主体间对话论证中达成。哈贝马斯提出了道德意的程序超规毡,保证企业在商业实践中创造、评普遍性论证的两条原则:普遍化原则U一一为满足价以及持续地修正宏观、微观社会契约规范。每个人的利益而共同遵守的某项规范,其引起的哈贝马斯承认微观和宏观社会契约规范的有后果与副作用,可以被所有受到该项规范影响的效性要求不同,不同层次的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人所接受;话语原则D一一只有全部参与实际对话话语论证程序。根据要求兑现的有效性要求的差并受其影响的人都认可的规范,才能宣称为有效异,哈贝马斯将实践话语分为实用话语、伦理话规范[叫。U原则指出道德商谈涉及人类共同利益,语、道德话语三种类型[叫,为宏观、微观社会契要求每个人都能从所有其他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约的话语设计提供了关键线索。实用话语涉及人这样才能在遵循规范时不计个人利益得失,形成们为实现特定目标选择有效手段这一理性的经验对人类共同利益的一致理解。这里人们对利益保问题,在此人们无需对目标本身进行评估,其有效持着一种开明的态度,愿意在道德商谈中根据合性要求是某种效果(effectiveness) ,在范围上不具理理由而随时准备放弃自己的利益。D原则揭示了普遍性。这并不是一种弱点,而是一种实践的便规范形成的主体间性途径,表明规范是在实践话利。在手段的效果利害攸关的场合,人们无需劳神语的论辩程序中生成的。哈贝马斯对道德普遍性耗时的伦理和道德话语,直接诉诸实用话语即可。的论证不是一种演绎论证,也不是一般经验归纳伦理话语就目标本身作出评估,其有效性要求是法,而是一种超验语用学论证,是从所有的商谈者某种善(goodness) ,善恶问题总是要根据个人或的角度来进行的论证,它预设了在一种所有可能群体的身份和特殊生活历史条件来定义。所以,伦的相关人的利益都得到平等考虑的理想话语环境理话语有效性范围是相对的,只有相较于更大的里,人们的话语交流、相互理解必须满足正确性、超规范框架群体规范才具有真理性。真实性、真诚性等有效性要求。尽管现实话语环境伦理话语结果的约束力只限于个人或特定群中企业利益相关人之间权利和话语能力的不对称,体成员。哈贝马斯在道德与伦理之间做出明确区会造成实践话语与商谈伦理原则的冲突,然而人分,在承认伦理规范多元性的同时,在道德话语中们也不必在全盘接受和一概拒斥之间做出取舍。追求人类共识。道德话语运用普遍性的规范和程商谈伦理原则本来就是一种在现实中可以被无限序解决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冲接近,但又不能完全实现的规制性理念(re伊l矶时突,其有效性要求是某种正当性(鸣htness),在范围上具有普遍性。道德话语优先于伦理话语,当idea) ,其原则不可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被百分之百的兑现,它们在实践话语中可以被当做是伦理话语冲突时,道德话语按照普遍化原则U给一种形式的、程序的、批判性的调节标准。所以,出道德证明。三种实践话语的区别表明只有在提出道德有效性要求的场合,人们才必须启动道德商谈伦理原则并非只是一种理想,它更多是一种话语的普遍化原则U程序,在有效性要求不具普话语实践。遍性的场合,决策者可以利用实用话语和伦理话唐纳德、邓菲对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原则持语达成协议。因此,企业可以卸下道德论证的沉重怀疑态度,认为它只设定了最低的道德,对于企业负担,保证决策过程的效率。的艰难选择来说太弱了,他们担心没有实质超规
. 31 . 总第438期类波:综合社会契约论的商谈转向契约中修订或者删除相关规范。一旦各方就超规三、商谈转向ISCT分析框架的修正范及其微观应用达成共识,他们就可以从伦理反ISCT在逻辑上将宏观社会契约规范凌驾于微思中脱身。如果微观层次上的问题只涉及到手段观经济共同体规范之上,让管理者充当一个超越的理性选择而没有引发伦理冲突,实用话语就是自我的宏观理性立法者的角色,在宏观契约的思最佳的手段绩效证明方式。伦理话语与实用话语想实验中,凭借理性反思获得道德洞察力,在都不要求理想的话语环境,保证了企业日常决策"普遍的自我(universalself)和般的他者"的快速有效。(generalized others)的视角的"移情换位"(empa›公司伦理守则作为ISCT中共同体规范的经验thetic reversibility)中,逻辑推断宏观社会契约规替代物,也必须在实践话语中验证自身的合法性范的道德普遍性[口]。假想中的道德立法者是同质与真实性。公司必须参与全球公共领域的道德商化的,失去了对于丰富背景和各种不同个性、场景谈,在与市民社会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论辩的鉴别能力,然而这种亚里斯罗德意义上的实践中证明企业伦理守则的道德合法性,打消人们对智慧(phronesis) [叫,是管理者与利益相关人互动于伦理守则只是公司一种风险管控手段和公关策中的-种移情、倾听、沟通的能力,是企业伦理决略的疑虑。伦理守则对于企业内部员工的批评也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现实中的道德反思不要有开放的气度,允许员工在企业伦理话语中对可能置身于社会实践和生活世界之外,管理者有守则做出自己的解释与评价,保证员工能够清晰关规范的结论总是受到他本人文化背景的深刻影地理解和有效地履行自己的伦理责任。如果一昧响,他所提出的超规范能否为相关各方普遍接受,地通过对违规行为的侦测、举报、惩罚来强化员工需要在商业生活世界实践话语中来论证。哈贝马对伦理守则的服从,有可能会换来员工对伦理守斯的商谈模式强调道德契约中程序超规范的作用,则在行为上的服从,然而却很难获得员工在态度引导利益相关人跨越宏观、微观社会契约的鸿沟,上的承诺(commitment) ,伦理守则也不可能在企在非虚拟的现实的话语中交换理由、以理服人、凝业中获得真实规范的地位。过度的价值灌输还会聚共识,推动规范的产生、修订、演化。阻塞企业伦理话语通道,形成僵化的企业伦理氛普遍化原则U商谈原则D作为程序超规范,围,久而久之会弱化员工的道德想象力,扼杀企业为实质超规范道德证明奠定了基础。U原则保证了伦理改革内生动力,造成企业伦理实践与社会期待变化的脱节[叫。实质超规范的主体间公正性,使其成为利益相关各方都能恪守的道德原则。D原则不仅要求道德话商谈模式在保留传统社会契约论政治哲学思语对实质超规范给出严格的道德证明,而且要求想精髓和分析框架的同时,使ISCT增添了一个话利益相关人对实质超规范具有充分的话语权。尽语构成要素,强化了ISCT道德推理过程的逻辑严管在实际道德商谈中不能做到完全兑现理想的话密性,保证了企业及其利益相关人可以充分表达语环境条件,程序超规范至少可以保证管理者能对于各种伦理立场的批评意见,促进企业伦理规面对面聆听弱势者的声音,这远比躲在"无知之范持续更新,为企业提供-个更具多元主义和动幕"背后把自己想象成弱势者来得有效。态性特征的伦理决策模式。面对利益相关人之间伦理与实用话语可以应对微观社会契约过程合法规范的冲突,与ISCT诉诸优先规则的外部规中的文化多元性与超规范的局部适应问题,管理范干预不同,商谈模式可以选择:决策必须要有背景深厚的道德原则的指导,去背1.支持话语与制度的建构。这就要求各方尽景化的超规范难以胜任。实质超规范总是留有解量保持中立,在解决超规范冲突时严格按照道德释的空间,不可能被简单地复制到微观共同体中。话语的论证程序橙清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在,特别不同文化背景对诸如"歧视"、"童工"、"安全工照顾贫困、偏远、弱势然而急需保护的集团(如作环境"等概念有不同理解,必须经由伦理话语童工)的利益,防止超规范沦为强势方手中的战来对超规范进行背景化的阐释,才能使超规范在略工具。在一个利益相关人越来越积极地表达自微观共同体中具有可操作性。伦理话语在微观共身关切的时代,企业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道德审同体背景中对超规范的内容与适用性做出持续性查,公司迫切需要用话语方式对社会期望做出积的评估,如果超规范不适用于共同体,不被共同体极回应,在全球公共领域话语空间的商谈中确立接受,利益相关人可以要求启动道德话语,在宏观企业宏观、微观社会契约规范的道德合法性。随着
32 . 商业研究2013/10 联合国全球协议(UNglobal compact)、社会责任过多元化,哈贝马斯事实上也承认生活世界中的国际(SAI),国际公平贸易协会(FLO)等等有商谈往以异议而告终。然而在他看来,只要各方就关公司责任的制度性基础设施的纷纷涌现,企业某个问题在一场公开公平的商谈过程中展开过争有充分的机会参与多边对话机制、讨论和修改游论,那么异议是绝对可以接受的结果。异议在一定的情况下甚至可以提高决策质量,因为意见分歧戏规则,更好地承担起环保、社会、治理的责任。可能诱发集团成员之间更为密集的讨论和信息搜然而上述全球性的制度安排同样很难兑现理想话集分享,矫正团队决策过程中的偏差,从而促进各语环境条件,为了建立公平公开的对话渠道,有时方的相互信任,更好地理解对方不同的规范主张。候单凭充分论据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动用更为商谈不仅意味着利益相关方需要学会达成妥协与引人注目的力量。于是迫使部分商谈民主人士转共识,还意味着需要他们学会用一种增进相互理变为商谈激进分子(deliberativeactivist) [剧,从外解的方式去处理异议,尽力避免关系的决裂。通过围策应体制内的商谈过程。跨国公司在全球治理各自保留不同意见,将异议看做新契约规范产生中的角色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它们不再仅仅是的契机,强化宏观、微观契约过程中的知识信息交管制的接受者,而且成为了具有重大公共和国际流分享,商谈打开了一条持续合作的道路。影响的规则制定者,人们不应该再把焦点放在国际组织或公司决策过程中的理想话语环境的营造四、结论上,而应该确保将公司及其利益相关方嵌入民主在多元文化冲突背景下,ISCT无论在宏观还过程之中,共同解决人权、劳工标准、环保等伦理是微观层次上都需要相应的商谈程序,规范地定难题。义对话的有效条件,以验证社会契约规范的合法2.冲突方可以选择讨价还价达成妥协。管理性与真实性,激发ISCT的动态反思潜力。商谈伦者在现实的商业组织背景中会面对大量不能被普理提供了多元化社会中道德证明的有效性条件,遍化的利益冲突,因为不存在一种可以自我辩护然而企业决策的急迫性和人类理性与交往能力的的普遍化利益或者某种价值的意义明确的优先性,局限,都使得这些条件无法完全的兑现。在运用商各方无法通过超规范的道德共识而完成对个人利谈伦理原则协调组织之间,以及企业内部规范冲益的自我超越。但是,只要各方还抱有合作的诚突时,所采取的具体形式必须考虑企业实际话语意,仍然还存在讨价还价谈判妥协的可能。晗贝马条件的限制,企业实际话语条件限制决定了企业斯认为对于参与者来说,这种妥协在三种情况下管理权威在企业伦理决策中不可或缺的角色[21J。是可以接受的:(1)妥协对所有人来说都比没有任管理者可以及时弥补决策中利益相关各方知识和何安排更有利,(2)妥协排除了不愿合作的"搭便信息的不足,可以主动承担决策环境不确定性所车者",(3)妥协排除了那些在合作中贡献多于回带来决策失误的风险责任,可以为意见相左的利报的受剥削者。利用这些原则商谈作为一种解决益相关各方提供更加合理的理由论据或表达方式,冲突的手段融入了谈判过程中,就像晗贝马斯指促进相互理解向通,从而激活话语僵局,避免决策出的商谈原则它应当确保一种元强制的同意,延岩。然而管理者常常会因为决策便利之需,迫不通过公平角度下调节谈判的程序间接地发生效力及待地抢夺了道德判断的任务,也可能因为执著.…·这样那种不可中立化的谈判力量至少受到它于某种理念或精神而压抑了竞争性观点的表达,们在各方之间平等分配的约束。特别是关于妥协凡此种种都在有意无意间破坏了企业伦理对话的的谈判应该根据确保所有利益相关人以平等的参渠道。企业伦理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仰赖管理权威,加谈判的机会的程序进行,允许有平等的机会彼并不表示管理者可以凌驾于企业实践话语之上,此施加影响,并同时为各方创造大致平等的实施当且仅当在企业道德商谈或伦理对话陷入僵局,机会"。从规范角度讲,公平的妥协形成过程没有利益相关各方不能或不愿做出道德判断时,管理独立的地位,因为妥协要被假定为公平所必须满者才能由自己来做出道德判断,而且管理者的道足的条件本身,必须在道德商谈中加以辩护。因德决策判断最终是否被利益相关各方接受,还需此,形成妥协的过程无法代替道德商谈,而毋宁说要在企业实践话语的论辩中经受进一步的检验。是以它为前提。参考文献:3.冲突各方可以各自保留不同意见(agreeto [ 1 ] 赵德志.全球性企业伦理规范如何可能一→评唐纳disagree)。由于利益、立场观点、权利分配经常太
33 总第438期类波:综合社会契约论的商谈转向森,邓菲"综合社会契约"论[1].社会科学辑刊,学出版社,2∞∞4(6) :59 -63. [11 J 阁俊,常亚平.基于综合社会契约论的跨文化商业伦理决策模型[J].浙江社会科学,2005(1):207 -210. [2J 唐纳森,邓菲.有约束力的关系:对企业伦理学的一种社会契约论的研究[M].赵月瑟,译.上海:上海社[12J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万俊人,译.南京:译林会科学出版社,2∞11。出版社,2011.[3J Dunfee,TW., N. C. Smith and T. W. Ross. Social [ 13 J R. Burg. Deliberative Business Etrhics [ J J. Joumal of o Contracts and Marketing Ethics[ MJ. Joumal of Market›Business Ethics, 2009 ,88 : 665 -683. i吨,四99,63(3):14-32.[14J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MJ.曹卫东,译.上海:上[ 4 J Mayer, D. and A. Cava. Social Contract 币leoryand Gen›海人民出版社,2ω Discrimination [ M J. 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 [15J Haberm邸,J. Moral Consciousness and Communicative 1995,5(2) :257 -270. Action (MIT, Press , Cambridge , MA) ,1990. [5J Hartman, L. P. ,B. Shaw and R. Stevenson. Exploring [16J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the Ethics and Economocs of Global LalJor Stand缸ù国的商谈理论[MJ.童世骏,译.上海:三联书店,Challenge to Integrative Social Contract Theorγ[J] . 2003. 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2∞3,13(2) :193 -220. [ 17 J Benhabib, s. ituating the Self: Gender, Community and [6J Reisel, W. D. and L. M. Sama. The Distribution of Live Postmodemism in Contemporary Ethics. Routledge, New -Saving pharmaceuticals: Viewing the Conflict Between York,1993. Social Efficiency and Economic Efficiency Through a [18J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J.廖申白,译.北Social Contract Lens [ J J . Business and Society Review, 京:商务印书馆,,108(3) ,365 -387. [ 19 J Stansbury. J, Barη, B. Ethics Programs and The Para›dox of Control [ J J. 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 2007 , 17 [7J 鲍伊.经济伦理学:康德的观点[MJ.夏镇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6.(2) :239 -261. [20 J Fung, A. Deliberation Before the Revolution [ J] . Politi›[8J 所罗门.伦理与卓越:商业中的合作与诚信[MJ.罗汉,黄悦,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 Theory, 2∞3,33(2) :397 -419. [9 J Moore, G. E. Principia Ethica (Cambridge University [21 J Stansbury. J. Resoned Moral Agreement: Applying Dis›Press, Cambridge, UK) ,1903/1951. course Ethics Within Organizations [ J J . Busine烟Ethics[ IOJ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Quarterly ,2009,19: 1,33 -56. A Discourse Twist on Integrative Social Contracts Theory LOU Bo (School 01 Humanities ,Shαnghαi University 01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αi 200344, China ) Abstract: This paper anatomizes the inner logic contradiction of integrative social contracts theory (ISCT) as a pluralis›tic normative research paradigm of business ethics, and points out the complementary relationship between Habe口nasianphilosophy and ISCT. Then, it tries to revise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ISCI and relocates the role出atmanager plays in corporate ethical decision -making on principals of discourse ethics, hoping to provide a ethical decision -making mode with more pluralistic and dynamic characteristics for corporate managers. Key words: integrative social contracts theory; dicourse ethics; multicultural conflict; corporate ethical decision -making (责任编辑:关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