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上海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 赠与条件
1、为取得上述赠与,乙方应为公司提供如下服务:(这只是合同样本,暂时
还没有协商,但不知道是否规定一定要有服务?)
2、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 1 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占公司股权总额 1%
的股权赠与乙方,但所赠与的股权累计最多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
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三条 赠与程序
1、乙方连续服务每满 1 年,自届满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提
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2、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 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 1 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
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上款第(3)项撤销赠与的,
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4、除本条第 1 款规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 1 款约定的服
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五条 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上述股权未
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
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七条 费用的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
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
府部门留存。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附加)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酒店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
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酒店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
《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
〖合同分类〖
第三条、本酒店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聘任合同》两种。合同期一
律为三年。
〖签订合同的范围〖
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凡酒店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
同》。
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酒店员工,经酒店同意,可签订
《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条、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七
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
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辞退
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酒店可以辞退该员工。
第九条、开除
如员工严重违纪,酒店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酒店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赔偿〖
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
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
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员工,酒店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
或对酒店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酒店据实订立。
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
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则,按照每迟一天
罚款 50 元。
〖培训赔偿〖
第十四条、凡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
值交清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
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 70%
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 30%
第十五条、辞退及被开除的员工,酒店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培训赔偿金。
第十六条、培训价值由酒店根据员工所接受的每项课程的价值及及课程数目
而确定。
〖其他〖
第十七条、既往发布的有关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修正权及解释权归酒店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全体合同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