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可 州
证券市场
进军欧洲金融大市
场的桥 头堡
ce 作者:兰里!!查
、
荷兰是欧共体成员,阿姆斯特丹
是其金融中心。现在进入阿姆斯特丹
证券市场,无论是对中国企业,还是对
中国的证券公司和其他的金融机构来
在 业
易业促进了金融
业的发展。荷兰最重要的服务行业就是金
融业。
荷兰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及唯一的
可发行货币的银行,它的主要办公地设在
阿姆斯特丹。它负责对注册的金融机构进
行管理。荷兰中央银行尽可能地减少其对
资金市场的影响,银行本身也不参与最终
市场。
荷兰有3家银行名列世界前5o家银行
之中,它们是ABN-AMRO银行,Rabobank
和INGBank,这三家银行在信誉,业务范
围和服务质量方面都享有很高的声誉。荷
兰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都与国外
1
说都是一个历史性的机遇。从战略意 建立了良好的联系,不论是通过它们自己
义上来说,对证券公司和金融枫构的
意义更大。
荷 兰有发达 的金 融 业
荷兰曾是一个海上强国,其航海
与贸易曾经居世界前确,荷兰人有海 j
上马车夫之称。现在的荷兰依然属于 』
在国外的分支机构,或是作为欧洲及世界
闻名的大银行集团的成员。另有58家外国
(地区)
其它城市建立起了超过170家的办事机构。
国内,国外的银行机构共同构成了荷兰银
行中可保留可兑换的基尔德帐户和其它外
币帐户而不受兑换限制。外国公司可以在
荷兰的资本市场完垒自由地进行借贷。
属于发达国家,许多跨国公司的总部都
设在荷兰,一些世界级的大型跨国公司
如R0yal Dutch、Unilevcr、Philips、ABN
AMRO、ING Group、AKZO Nobel、
ⅪJ 、Ahold and A~gon等都是在阿姆斯
特丹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与其他国家相
比荷兰中小企业的经营也是很成功的。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为
数不多的几个综台性交易所之一,是日
益紧密的欧洲乃至世界金融大市场的一
部分。可以为投资者、上市公司以及证
券商、机构投资者提供股票、期货,债
券、基金、股票期权和衍生品等金融产
品的交易,以及相应的清算结算眠务。
同时也为投资者、证券商,上市公司、中
介机构等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是欧ilIl最早的期
权交易所,其股票期权交易额居世界第
— 位。现在在阿姆斯特丹挂牌交易的股
票期权将近五十只,侧如ABN AMRO
是世界交易最活跃的股票期权之一。同
时在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还可以进行金融
期货、农产品期货与期权以及政府和公
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阿姆斯特丹的股票市场分为正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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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OfficialM~keO和新市tO.New
Marke0。有大约250家荷兰公司 200
家外国公司和大约200家投资机构在
阿姆斯特丹正式市场上市。现在已有
近900家公司的股票在阿姆斯特丹交
易所的股票市场上挂牌交易。新市场
是创业扳,是为方便高速成长 创新
型企业融资而设立的市场。阿姆斯特
丹证券交易所的新市场同时也是欧洲
创业扳的造成部分,在阿姆斯特丹新
市场上市的股票同时也在欧洲创业扳
中交易,进入欧洲创业扳的市场指
数。在欧洲创业板中上市的股票同时
也在阿姆斯特丹新市场中交易。
为形成一个欧洲大市场,阿姆斯
特丹 布鲁赛尔、法兰克福、伦敦、马
德里 米兰、巴黎、苏黎世八家证券
交易所于1999年5月4日就创造一个
联合的交易平台事宜签订了谅解备忘
录。这无论是对世界,对欧洲,还是
对这八家证券交易所都是历史性的一
步。今年3月18日,阿姆斯特丹 布
鲁赛尔 巴黎首先合并,合并后成立
的新证券交易机构名为 “欧洲第二
(EURONEXT),上市公司共1300家,
上市股值约合2.31万亿美元,仅次于
伦敦证券交易所而居欧洲第二位。
1999年,3家证交所的股票交易总额
为1A1万亿美元,居欧洲各大股市前
列。原3家证交所的成员均为新成立
的“欧洲第二 成员。这一合并为欧
洲市场的统一迈出了一大步,其他五
家的加入也正在商谈中。据5月12日
《华尔橱日报》欧洲版报道,由巴黎、
布鲁塞尔和阿姆斯特丹股市联合组成的
EURONEXT“欧洲第二 联交所正在与纽
约证券交易所进行有关联合事宜的谈判。
荷 兰有 中 国人 需要 的
机 遇
进入阿姆斯特丹证券市场,就在欧洲
的金融市场抢占了一块滩头阵地。在大家
都把目光集中在美国的资本市场时,首先
进入欧洲市场无疑是另开了一条融资渠
道。此种机会是先到先得,稍纵即逝。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期权交易市
场专门进行衍生品的交易。包括股票 债
券、贵重金属和现汇的期权。从交易的合
约量来看,1998年就交易了6500万张合
约,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期权交易所。其
中交易最活跃的ABN AMRO股票期权
1998年成交了1200万张。而最为重要的
是,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有独—无二的
五年期股票期权,而且交易非常活跃。其
长期期投的交易量占其全都触 交易量
的四分之一,占其未平仓合约的三分之
一
。这为上市公司利用股票期权建立企
业激励机制,健垒企业内部的公司治理
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效率越造了非常好
的条件。
这对于中国的企业和证券公面 时C
为重要。中国的企业在经历了二十年拘
发展之后,无论国营企业还是民营企
业,都到了
过渡 向科学管理要效益的时候。大批
营权,完善的监督激励机l制就成了企业
赖以发展的基础。而股票期权制度是一
种对企
但国内证券市场还没有股票期权这种交
易品种,在国内上市的公司授有了实行
股票期权的基础。而阿姆斯特丹证券交
易所有活跃的股票期权市场、齐垒的交
易品种和完善的市场交易经验与监管机
制。国内公司在阿姆斯特丹上市之后,
很快就可以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在实现
融资的同时就可以完善企业的监管机
制,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先机。对国内
的证券公司来说,首先遴人阿姆斯特丹
证券市场除了通过帮助国内的企业E市
获取收益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能够获取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的
经验。这些经验在国内证券市场开始进
行股票期权交易时,不仅会受刊政府市
场监管机构的重视,也会使企业成为国
内股票期权的领先者,同时迁能为公司
获得大量的国内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的业
务。而中国的股票期权市场的建立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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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有战略眼光的证券公司应该为此做一些必要的准备。抢先进人阿姆斯特
丹证券市场对证券公司来说则更为重要。
我 们 有 了抓 住 机 遇 的 基础
现在在海牙我们已经开办了一家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有关法律方面的事务
已经展开,和当地的机构已经有业务往来,开展业务的前期准备已基本就绪。
我们现在已经和荷兰改府、阿姆斯特丹市政府、荷兰金融界、商业界、中国驻
荷兰大使馆以及当地的华侨、华人建立起了良好而紧密的关系。当地政府和金
融界都希望中国的企业能蜉到阿姆斯特丹上市,从而加强中荷两国在资本市场
方面的合作,加强两国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为荷兰企业进人中国市场奠定基础。
我们真诚地欢迎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一起合作,利用彼此的资矩与优
势,形成优势互补,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共同开发到荷兰上市这一新金融市场。
机遇只垂青做好准备的人。
资料 -阿姆 斯特 丹证 券 交 西所上 市 条件
公司在阿坶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上
市,须符合下述客现要求:
正式市场的主要要求
一 家公司申请在正式市场上市须
符合如下条件:
(1)公司法律结构须为公开的有限责
任公司;
(2)公司章程中不能包含有任何限制
自然人或法人实体成为公司股东的条
款;
(3)公司成立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4)公司必须在成立后三年内连续盈
利;
(5) 公司股本在发行后不少于
5,000,000欧元:并且交易股票的市值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新市场主要要求
公司在新市场上市的要求更为宽
松。一家公司申请在新市场上市须符合
如下条件:
(1)公司成立的时闻不得少于三年;
(2)发起人必须已经提交或者公开其申
请前三年的年度帐目;并且公司必须指
定—位发行人担任主承销商、上市代理
人和市商。发行人须具有三年以上市商
经验。
(3)公司股本在发行后不少于1,000,000
欧元;并且交易髋票的市值不低于
1,000,000欧元。
其他一般要求
作者介绍:
潘国平博士曾在荷兰国际法庭工作,
1999年发起建立了中国德恒律师事务所荷
兰海牙分所.主要承担公司海外法律业
务,负责中国信息技术企业的荷兰阿姆斯
特丹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前期策划的法律顾
问工作。
1999年loft,他开始担任荷兰中国商
会法律顾问。
目前,潘国平律师担任股票发行人法
律顾问,为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出具法律
意见书。帮助国内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和
债券,或以其他方式筹集境外资金,进行
项目融资并代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为债券
(包括可转换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的发
行及上市提供服务。代理证券、期货、期
权方面的诉讼与仲裁。
在荷兰,我们已经构建好了—个上市
梯队,成员包括从风险投资家、会计师、律
师.审计师、投资银行家到证券交易所和
海牙市改府官员。白2000年以来,潘国平
博士在荷兰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业务
部许云芳博士、德勤会计事务所李箐、毕
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吉天宏、ABN AMRO
银行包格林、ING银行IP0事务部秦岩等
人一起,致力干在中国挑选信息产业企业
到荷兰或其他欧洲证券交易所上市。
潘 国 平 先 生 的 电 子 邮 箱 :
gppan@b]col COlT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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