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富管理
课题研究的由来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私人财富的不断聚集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未来的金融将不再是公对公的服务,更多的将体现在公对私的服务当中,私人财富管理领域必将成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第三方理财等众多金融服务机构的必争之地!
钱
花钱
挣钱
存钱
花钱
大项开销
日常开销
意外开销
从前有个非常奇异的小村庄,村庄里除了雨水没有任何水源,老百姓只能接雨水靠天吃饭,但是除了这个地方以外其他地方都很好。村长就想我们不能靠天吃饭,我们要有水,我们想办法从外地雇两个人,每天给我们送水。
A:马上买了两个大桶,从别的地方运到这里水,每天很快就卖完了。
B:他带了一个施工队,忽悠了一笔钱过来,花了一年时间,造了一条输送管道 。
反思
我们到底是在“修管道”还是在“运水”?
我们到底是“拼命地工作”还是“聪明地赚钱”?
存钱
存=挣-花
花=挣-存
财富的定义
财富是你不进行体力劳动或者你家里所有的人都不进行体力劳动,你能生存并且仍然维持生活标准的天数。
财富的定义
比如我们每月的花费是三千块,我们现在有九千块的储蓄,他的财富是三个月吧,如果我们每个月要花费1万块,他现在的存款是九千块,他的财富是一个月不到,这就很好的解释了生活中不在于你赚多少钱,而是这些钱能维持生活多久,我们经常听说日进斗金,怎么怎么赚钱,但是他各种各样的花销,抛去风险,他的财富其实还没有我们普通老百姓来的多,不如普通老百姓生活的幸福。
“我总感觉背后有一头狼在追,我只要一停下,就有可能被狼一口吃掉!”
一个亿万富翁内心的恐惧
“一个伟大的公司绝不仅仅是因为能抓住多少次机会,而是因为能扛过一次又一次的灭顶之灾。”----马云《冬天的使命》
私人财富管理:
私人财富的积累
私人财富的安全
私人财富的转移
三者是同时进行的过程管理
私人财富的积累:
I
( Investor )
投资者
( 钱为己工作者 )
S
( Self Employed )
自由职业者
( 为自己工作者 )
B
( Business Owner )企业所有人
( 人为己工作者 )
E
( Employee )
雇 员
( 为人工作者 )
私人财富盈利模式的建立
私人财富的积累:
不要做金钱的奴隶,学会做金钱的主人!如何利用资本运作和金融工具为自己和后人创造盈利模式是财富积累的核心理念。
世界上最成功的财富积累模型典型代表:诺贝尔基金会
I
( Investor )
投资者
( 钱为己工作者 )
盈利模式:在不需要耗费额外的体力、脑力和精力的前提下,能够产生持续的收益来源。
指数化投资:其核心理念就是以被动方式分享市场收益并承担市场风险。
资产托管
指数基金定投
股权投资
财富的定义:
财富是用时间衡量的,而不是用钱币度量的。
不在于你赚了多少钱,而是你能有多少钱和这些钱能为你工作多久。每天我们都遇到很多人,他们赚的钱很多,但是他们消耗钱的速度更快。
你认为中国民营、私营企业家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什么?
私人财富的安全:
经营风险
法律风险
婚姻风险
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保全与隔离
私人财富的安全:
财务投资与实业公司相互隔离
建立交互所有权公司防火墙
企业资产与个人家庭资产隔离
夫妻之间资产的相互隔离
企业资产与个人资产的隔离
企业资产
家庭资产
现金流向
×
私人财富的安全:
私人财富的转移:
空间转移
社会转移
代继传承
财富传承的尴尬
曾经是义乌第一代企业家,改革之初就大胆办厂搞产品开发,曾是天津一家市场的创始人,曾积攒了上千万的家业,如今却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老人。何说:都是败家子给闹的,光车子就被儿子何联群先后卖掉6辆,交给他打理的企业也给卖掉了,现在连他夫妻俩养老的房子也被儿子卖掉了!
财富传承的尴尬
1、离岸注册及离岸资产转移
2、捐赠以获取家族社会地位
3、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合法收购
4、遗产信托计划(保险信托)
5、减少遗产税额与规避遗产税
私人财富的转移
119亿元新台币
台湾首富蔡万霖的节税之道
中新网2004年9月29日电 在外界估算台湾首富蔡万霖过世后遗留下庞大财产,他的子女需要缴交700多亿元(新台币,下同)的巨额遗产税金。但据了解,蔡万霖早已通过合法的节税管道,逐步把财产转移,使其后代需交的遗产税金大概只有几亿元。
由于蔡万霖避税有方,使得782亿的遗产税变成区区5-6亿,旗下的国泰金控、国泰人寿、国泰世华银行、国泰世纪产险、国泰综合证券、国泰建设、国泰医院等庞大遗产与事业版图可以顺利传与子孙。
9月29日台湾财政部表示:蔡万霖遗产税5-6亿
蔡万霖避税的方法包括:
一次购买数十亿元新台币巨额寿险保单
申设投资子公司名义,逐步把财产转移
增资股票发行时,用面值转让给子女认购
1、保险的资产独占性
2、保险的免税功能
被富有阶层忽略的保险功能
厄运突来婴儿丧亲
重庆万县市家电城老板袁海夫妇,28岁,1998年1月18日凌晨2时许,进货途中车祸身亡。
袁海夫妇生前购买的保险金额万元,受益人是儿子。
债权人要求法院冻结保险金
保险金不是遗产!
法院无权保全或冻结
保险金
受益权>债权>继承权
保险公司将依法向袁宝宝陆续支付万元的保险金。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金不列入所得税应纳税额之内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
节税 避税 免税
保险金不征收遗产税、赠予税
《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五条第四款规定
保险是合法节税的
黄金渠道
1、孩子不能复制本人的创富技能
2、确保孩子未来基本富裕的生活
3、防止孩子过早拥有财富而败家
4、虽然给孩子钱,但控制权在手
5、专属孩子的钱,不因婚姻而变
通过保险产品进行传承的好处